Ⅰ 礼的文化意义 礼对于中国文化,产生过怎样的积极意义
子哲学的中心观念是"道",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 而展开的。形而上的"道"是我们人类的感觉知觉所不能直接接触的。如果这 个形而上的"道"不与人生发生关系,那么它只是一个挂空的概念而已。然而 老子的哲学形而上的色彩固然浓厚,但他最关心的仍是人生与政治的问题。因 此,"道"必然要向下落实到经验界中,老子认为凡是自然、无为、柔弱等观念 都是"道"所表现的基本特性和精神。其中,"无为"的观念,成为《老子》一 书的中心思想,其他的重要观念都是围绕这个观念展开的。
老子所处的时代天下大乱,诸侯混战,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肆意 放纵,违背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即"有为",老子看到的"有为"的祸害己经 非常严重了,他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 有为,是以难治。"《老子注释及评价〉第七十五章,以下的原文引用均出于该 书,故只注明章节〉老百姓饥寒交迫,是因为统治者的苛捐杂税太多,老面姓 的灾难不断,是因为统治者妄自作为,违背规律。老子对当时的统治者不顾人 民死活,过着越来越奢侈的生活提出了批判,他-说:"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五十三章〉这几句话,道 尽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人间不平。统治者侵公肥私,过着豪华的 生活,穿着名贵的服装、带的是宝刀利剑、山珍海味都吃厌了,钱财货物堆积 如山,而农民却是田园荒芜、仓库空虚、家无隔夜之粮。这种情形,老子看在 眼里,怎么能不感叹呢?无怪乎他要气愤的驾一句:"这简直是强盗头子"①
老子看到当时的统治者本是无德无能的,却偏偏好大喜功,妄自作为,结 果使老百姓疲于奔命,劳民伤财,造成人民的灾难。在这种情形下,老子极力 呼吁统治者为政要"无为",实行"无为而治",不要过多干涉者百姓的生活。 "无为而治"本言自于孔子"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论语、卫灵公十五》) 但在老子哲学里,"无为而治"的思想成为了一个体系。老子说:"我无为而民 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好 静"是针对统治者的骚扰而提出的;无事',是针对统治者的苛政而提出的: "无欲"是针对统治者的贪欲而提出的。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能做到"无为而 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君主应当学水的本色,有功而不自居, 过着勤俭的生活,日理万机不贪享受,治国能顺应社会规律、时代潮流,制利 国、利万众的宪政:一旦制订颁布,就不轻易改动,让万民在颁布的宪政下自 化。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 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有人认为"无为"就是毫无作为、 消极等待,只是听从命运的摆布,这实在是误解了老子的本意。老子说过:"无 为而无不为"(四十八章〉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作不成了。"这 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 效果。这和第三章所说的:"为无为,而无不治"的意思是相通的。"为无为, 而无不治"的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不上轨 道的。万事万物均有自身的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 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一一乱为、妄为。"为无为"是讲从"无 为"的态度去"为"可见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老子说:"万物作而弗始, 生而弗有,为而弗持,功成而弗居。"(二章〉"生"、"为"、"功成"正是要人去 工作、去创造、去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去成就大众的事业。 "弗有"、"弗持"、"弗居"即是要消除一己的占有冲动。人类社会争端的根源, 就在于人人扩张一己的私欲。②因而,老子又叫人不要妄为、不要贪、不要争 夺、不要占有、不违背规律。
数千年来,老子的"无为"思想对中华民族的性格行为和人生观产生了很 大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这个思想是否还有价值呢?,我们是否还需要"无 为"呢?答案是不容置疑的。我认为老子的"无为"思想包含着对人与自然相 互关系的深刻理解,包含着对社会的有益启示,它要求人们树立一种超脱的忘 我的思想境界,无私无欲,利于他人。因而,老子的"无为"思想不仅有存在 的价值,而且需要继续发扬。
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是"道",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 而展开的。形而上的"道"是我们人类的感觉知觉所不能直接接触的。如果这 个形而上的"道"不与人生发生关系,那么它只是一个挂空的概念而已。然而 老子的哲学形而上的色彩固然浓厚,但他最关心的仍是人生与政治的问题。因 此,"道"必然要向下落实到经验界中,老子认为凡是自然、无为、柔弱等观念 都是"道"所表现的基本特性和精神。其中,"无为"的观念,成为《老子》一 书的中心思想,其他的重要观念都是围绕这个观念展开的。
老子所处的时代天下大乱,诸侯混战,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肆意 放纵,违背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即"有为",老子看到的"有为"的祸害己经 非常严重了,他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 有为,是以难治。"《老子注释及评价〉第七十五章,以下的原文引用均出于该 书,故只注明章节〉老百姓饥寒交迫,是因为统治者的苛捐杂税太多,老面姓 的灾难不断,是因为统治者妄自作为,违背规律。老子对当时的统治者不顾人 民死活,过着越来越奢侈的生活提出了批判,他-说:"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五十三章〉这几句话,道 尽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人间不平。统治者侵公肥私,过着豪华的 生活,穿着名贵的服装、带的是宝刀利剑、山珍海味都吃厌了,钱财货物堆积 如山,而农民却是田园荒芜、仓库空虚、家无隔夜之粮。这种情形,老子看在 眼里,怎么能不感叹呢?无怪乎他要气愤的驾一句:"这简直是强盗头子"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 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有人认为"无为"就是毫无作为、 消极等待,只是听从命运的摆布,这实在是误解了老子的本意。老子说过:"无 为而无不为"(四十八章〉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作不成了。"这 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 效果。这和第三章所说的:"为无为,而无不治"的意思是相通的。"为无为, 而无不治"的意思是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不上轨 道的。万事万物均有自身的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 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一一乱为、妄为。"为无为"是讲从"无 为"的态度去"为"可见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老子说:"万物作而弗始, 生而弗有,为而弗持,功成而弗居。"(二章〉"生"、"为"、"功成"正是要人去 工作、去创造、去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去成就大众的事业。 "弗有"、"弗持"、"弗居"即是要消除一己的占有冲动。人类社会争端的根源, 就在于人人扩张一己的私欲。②因而,老子又叫人不要妄为、不要贪、不要争 夺、不要占有、不违背规律.
--------------------------------------------------------------------
孔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其学说不仅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发展进程,还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成为东方人品格和心理的理论基础。以孔子为代表创立的儒家文化博大精深,构成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流和基础,时至今日仍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积极作用。孔子不仅属于历史,也属于当代,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
孔子早年丧父,家境衰落。他曾说过:“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年轻时曾做过“委吏”(管理仓廪)与“乘田”(管放牧牛羊)。虽然生活贫苦,孔子十五岁即“志于学”。他善于取法他人,曾说:“三人行,必有吾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他学无常师,好学不厌,乡人也赞他“博学”。
鲁国自宣公以后,政权操在以季氏为首的三桓手中。昭公初年,三家又瓜分了鲁君的兵符军权。孔了曾对季氏“八佾舞于庭”的僭越行为表示愤慨。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鲁国内乱,孔子离鲁至齐。齐景公向孔子问政,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又说:“政在节财。”齐政权操在大夫陈氏,景公虽悦孔子言而不能用。 孔子在齐不得志,遂又返鲁,“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从远方来求学的,几乎遍及各诸候国。其时鲁政权操在季氏,而季氏又受制于其家臣阳货。孔子不满这种政不在君而在大夫,“陪臣执国命”的状况,不愿出仕。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孔子归鲁后,鲁人尊以“国老”,初鲁哀公与季康子常以政事相询,但终不被重用。孔子晚年致力于整理文献和继续从事教育。鲁哀公十六年(前479年)孔子卒,葬于鲁城北泗水之上。
孔子思想
孔子面对春秋末期急剧变革的社会现实,汲取夏商的文化营养,继承周代的文化传统,创造了以“礼”、“仁”、“中庸”、“教”与“学”为主要内容,包括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教育等思想在内的完整学说。孔子的学说内涵丰富,自成系统,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礼”
礼”是孔子思想学说的一个重要范畴。“礼”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由来已久。孔子曾经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孔子认为,到了周代,“礼”发展得最完备,因此,他最为崇奉的是周礼。在孔子看来,“礼”是从天子到庶人,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孔子所谓的“礼”包含内在精神和外在形式两方面。其内在精神是维护当时的宗法等级制度及相应的各种伦理关系。在《礼记·哀公问》中,他明确指出:“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所以,他认为讲礼,更重要的不在于形式,而在贯彻其内在精神。
“仁”
孔子特别强调“仁”的价值和作用。他认为,“仁”既是每个人必备的修养,又是治国平天下必须遵循的原则。对个人修养,他主张“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卫灵公》)。教导学生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向“仁”的方向努力。对于为政施治,他倡导立足于对人的关心爱护,以教化的方式来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
“中庸”
孔子的“中庸”思想,既具有哲学方法论的意义,又具有品德修养的意义。就方法论来说,其要点有二:一是“中”,二是“和”。对于这种“中”与“和”的思想,孔子主张不仅要作为一种认识和处理事物的方法来看待,而且还应该通过修养和锻炼,把它融入自己的性行和品质中,成为人的美德。他曾经感叹地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雍也》)所以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他自己在为人的风格上也做到了“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述而》),受到弟子们的尊敬。
“教”与“学”
孔子一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在教学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与“学”的思想是他思想学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以前“学在官府”,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贵族。孔子创办私学,提出“有教无类”,改变了“学在官府”的旧局面,打破了贵族对文化教育的垄断。孔子自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述而》),他的学生来自十一个诸侯国,有各种出身的人。对于学习目的,孔子通过弟子的言论提出“学而优则仕”的主张,支持平民出身的学生从政施展才能。
在教学方法上,孔子善于发现学生各自在性格和学业上的特点,主张因材施教。他说“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先进》)。他循循善诱,注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主张“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述而》)。
Ⅱ 礼制在历史上有什么作用
我国抄古代时期重要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我国历史悠久,拥有5000年文明,号称“礼仪之邦”,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礼制。礼制是礼仪与法律相结合的概念,通过礼仪定式与礼制规范塑造人们的行为与思想,通过法律的惩罚维护礼法的绝对权威。
Ⅲ 简述礼乐制的历史意义
礼乐制的实施巩固了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地位,促进了音乐的发展.但它又使乐成了礼的附庸,使音乐成为以礼为中心的模式音乐,并逐渐趋于僵化.
Ⅳ 古代礼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十分注重成人礼,因为它承认了年轻人具有进入社会的能力和资格。我国汉族历史上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女子十五岁行筓(jī)礼。《仪礼·士冠礼》中称:士阶层的冠礼是由主持仪式者给冠者戴三次帽子,分别叫做“缁布冠”、“皮弁(biàn)”和“爵弁”,象征冠者从此有了治人的权利、服兵役的义务和参加祭祀活动的资格。女子的筓礼则由女性家长为其改变发式,将头发绾成一个髻,再插上簪子(即筓),表示从此结束少女时代,可以嫁人。
年轻人在社会中都要经过许多磨练和考验,原始成人礼,特别是男子成人礼则往往要完成一系列规定的体能训练和受到相当痛苦的身心折磨。比如被带往远离亲人的陌生地方;饮食、睡眠、说笑行为等受到严格限制;从事沉重的体力劳动与耐力培养,进行长距离行军等等。
笄礼
笄礼作为女孩子的成人礼,象男子的冠礼一样,也是表示成人的一种仪式,在举礼的程序等问题上大体和冠礼相同。但也有许多问题需要另行强调明确。
一.行礼的意义
笄礼的古义是建立在男尊女卑的基础上的,所以其中有一些明显的时代烙印,笄礼的古义,是女子订婚(许嫁)以后出嫁之前所行的礼。明显将女子的社会责任缩定在狭小的范围内;不过,我们不应该以时代的限制为由就放弃仪式本身的神圣和象征作用,实际上,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赋予时代的新意。我们会发现,笄礼的象征意义和冠礼一样重大,同样是对人生责任、社会角色的提醒——当然,这个社会责任的内涵是根据时代的进步调整了的。女子需要独立、自强,不过女子的自强不需要以男人强大的方式来湮灭自己的柔美。关于这二者之间的矛盾,我们其实已经走了误区,女子要“平等”,举手投足间向男人看齐,没有了优雅,多了几分粗鲁……所以,在女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教她如何正确认识美丽和自强的关系,是一种很有意义的事。我们必须承认,笄礼的行礼方式带有女性特有的柔美:一头长发,一根发笄,细心梳成一个秀美的发髻,郑重簪上发笄……这一过程体现了女性的柔美,暗示了女子将以与男子不同的方式支撑起我们这个世界。
二.行礼年龄
《周礼》及古代习惯,都是十五岁左右行笄礼,最迟二十岁。考虑到时代发展、笄礼意义的调整,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要读书,完成学业。所以,这个时间放在高中毕业18岁为宜。
三.行礼日期
关于这个日期,前面冠礼部分已经详述,故不加追述,只追加一个日子:农历三月三-女儿节(上巳节)。这是发源于两千多年前的华夏节日,但目前只在日本、韩国流传。目前,“女儿节”已经是日本五大重要节日之一了。所以,建议在这一天进行笄礼,不仅是传统礼仪的事,同时对民族节日复兴也有重要的意义。
四.注意问题
笄礼的仪节及用服,文献缺乏记载。但综合各种资料来看,整个行礼程序,笄礼与冠礼基本相同,只在几处细微方面略有差异。
Ⅳ 阐述一下“礼”的重要性及“礼”分别指的是什么
礼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体现,同时也是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人一切行为的准则。
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照孔子的理解,“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庄子》曰:
“三王、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楂梨橘柚,虽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也。”故上古之礼不定常,首重其是否合乎需求。
孔子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奴隶社会的礼已逐渐废除。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封建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礼记》中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它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绳索,影响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儒家认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云:“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可见礼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其统治的重要工具。“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儒家认为推行礼治即是为政。师服云:“礼以体政”;孔子说:“为国以礼”;晏婴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引君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女叔齐云:“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荀子云:“国之命在礼”。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礼记》云: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同法家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秦、汉法律都是法家拟订的。商鞅的秦法渊源于魏李悝的《法经》,萧何定汉律又承秦制,为法家一脉相承的正统,完全代表法家精神,为儒家所不能接受。汉武帝标榜儒术,法家逐渐失势,儒家抬头后,开始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律的面貌。汉儒在这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撰写法律章句来解释法律和以经义决狱两件事上。据《晋书·刑法志》,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断罪所当由用者合26272条,7732200余言。以经义决狱者有儿宽、董仲舒、应劭等人,将儒家经典作为判罪量刑的标准,说明儒家思想在司法上发挥了实际作用,意义重大。自魏以后,儒家参与制订法律,他们更有机会将体现儒家中心思想的礼糅杂在法律条文里,使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影响深远。商鞅定异子之科,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与“父母在,不有私财”的礼背道而驰,为儒家人物贾谊等所深恶痛绝。魏时除异子之科,使父子无异财。《周礼》有八议之说,魏始以八议入律。自魏、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直至隋、唐、宋、明,皆载于律,到了清代才不复引用。《礼记·王制》:“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儒家自来主张亲亲,重视尊卑、长幼、亲疏之别。晋律“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开后代依服制定罪之先河。北魏定犯罪留养祖父母、父母之条。为了体现刑不上大夫的精神,又有以官爵当刑的规定。留养之法为历代所遵行,官当亦为隋、唐、宋所沿用。《周礼》不孝为乡八刑之一。《孝经》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北齐列不孝为重罪十条之一,犯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隋采用,并置十恶条,自唐迄清皆沿用。北周完全模仿《周礼》,法律全盘礼化。但因《周礼》不合实情,不能适应当时环境,所以隋承袭北齐律,兼采魏、晋刑典,而不采用北周之制。翻阅因袭隋律而修订的唐律,更可完整地看出有关礼的内容。除八议、官当、十恶、不孝、留养、按服制定罪等条外,还有不少条文是来源于礼的。礼,子当孝事父母,于是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缺成为专条,徒二年;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徒一年,并免所居官。礼,父母之丧三年,于是匿不举哀、释服从吉、冒哀求仕、居丧生子、嫁娶、兄弟别籍异财皆有罪。《大戴礼》有七出、三不去(见封建婚姻制度)之文,于是成为法定的离婚条件,应去应留皆以礼为根据。儒家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于是律许容隐,不要求子孙作证,更不许告祖父母、父母,告者绞。荀子云:“礼者养也”,《礼记》云:“礼节民心”。欲望的满足,物质的享受,都区别贵贱而有所制约,详细规定于礼书中。唐律于是规定营造舍宅、车服、器物及坟茔石兽之属于令有违者杖一百,并令改正。以上种种规定,都足以说明礼在法律上的重要性。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唐律一准乎礼。”以礼入法的过程亦即法的儒家化过程。始自魏、晋,历南北朝至隋、唐而集其大成。《宋刑统》沿用唐律,明、清律亦深受唐律影响,除官当外,上述有关礼的规定大体保留在法典中,只是处分有所不同而已。
以礼入法,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一件大事,法律因此发生了重大的深远的变化,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法律为礼教所支配的局面。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实质上即以法律制载的力量来维持礼,加强礼的合法性和强制性。礼认为对的,就是法认为合法的;礼所不容许的,也就是法所禁为、所制载的。诚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明丘濬《大学衍义补》云:“人心违于礼义,然后入于刑法”。礼与法的关系极为密切,这是中国封建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
“礼”原是宗教祭祀仪式上的一种仪态,《说文解字》就说:“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可知,“礼”原来并没有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方面意义,在阶级社会出现后,人类开始有等级之分,宗教祭祀也随之出现了身份的限制和区分,于是,作为宗教祭祀仪态的“礼”便开始具有了社会身份区分的内容。逐渐转化为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一种身份制度。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礼就产生了,它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用外之物以饰内情,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礼物,就是行礼所用的宫室、衣服、器皿及其他物质的东西。二、礼仪。就是使用礼物的仪容动作。三、礼意。它是由礼物和礼仪所表达的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内容、旨趣或目的。这就要求礼物和礼仪必须适当,在逐渐完善的礼曲实践中证明为无过不及、恰到好处。
“礼”具有社会身份制度方面的意义,最迟在殷商时代已经存在;但是,作为一种较为严格的社会制度,则是周朝初年的事情。周朝初年,周武王伐纣灭殷,为着巩固自己的统治,周公便在殷礼的基础上,重新制订礼乐,将作为社会身份意义的“礼”制度化,系统化。
我们说的封建礼数的“礼”有着作为政治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两个方面的属性,作为等级制度的“礼”,强调的是“名位”。也就是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
在“礼”两个方面的属性中,等级制度为“礼”的本质。而伦理道德方面的属性则为等级制度的外在显现。封建礼数实际上是通过向人们灌注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把这些外在于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变为人的内在需求,去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的行为,把人们变为统治阶梯的忠实奴仆,以达到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目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统治者都把封建礼教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不二法门。
自从民国以来,我国的礼仪制度在不断变得简单化、人性化,吸收了西方一些可以借鉴的模式。“礼”,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已经脱离了原先为封建时期森严的等级制度服务的本质,而是维系社会良好风气的道德规范。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不再受到“礼”的约束,甚至把儒家文化等一味地看成是陈腐的,而把西方文明看成是完美无缺的。实际上,我们所鄙弃的只是“礼”中的糟粕,对于儒家文化中占据相当分量的高尚的东西,我们还是要继承并发扬;而在另一个方面,西方的文明也不见得完全像我们所见所闻的那样人性。随着中国的一步步发展,“礼”无与伦比的魅力必将会再度大放异彩,使世界眼中的中华民族,是一个文明、开放的民族,而中国当然就是一个文明、开放的国度。可以说,中国的形象,将会因为“礼”而更加亮丽,清新。
Ⅵ 中国礼仪历史及其意义
中国的礼节与仪式。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喜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4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师先圣、尊师乡饮酒礼、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包括五祀、高禖之祀、傩仪、诞生礼、冠礼、饮食礼仪、馈赠礼仪等。
中国是传承千年的礼仪之邦,声教播于海外。相传在3000多年前的殷周之际,周公制礼作乐,就提出了礼治的纲领。其后经过孔子和七十子后学,以及孟子、荀子等人的提倡和完善,礼乐文明成为儒家文化的核心。西汉以后,作为礼乐文化的理论形态和上古礼制的渊薮,《仪礼》、《周礼》、《礼记》先后被列入学官,不仅成为古代文人必读的经典,而且成为历代王朝制礼的基础,对于中国文化和历史的影响之深远,自不待言。随着东亚儒家文化圈的形成,礼乐文化自然成为了东方文明的重要特色。毋庸置疑,要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就必须了解中国礼仪文化。
礼仪文化的发展有其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久远的过去。应当说,中华民族的历史掀开第一页的时候,礼仪就伴随着人的活动,伴随着原始宗教而产生了。礼仪制度正是为着处理人与神、人与鬼、人与人的三大关系而制定出来的。从人类把对神、对自然力的恐惧和敬畏转向人类自身之后,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人们表达敬畏、祭祀的活动日益纷繁,逐步形成种种固定的模式……终于形成为礼仪规范。可见,从礼仪的产生和发展来考察,礼仪是人类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关系的一种必然要求和必然的反映。这一点,也可以从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礼仪规范的形成和变迁中得到进一步的证明。从考古资料来看,在辽宁喀左发现的距今五千年的红山文化遗址中,有大型的祭坛、神庙、积石冢等,是举行大规模祭祀活动的场所;有裸体怀孕的妇女陶塑像,可能是受先民膜拜的生育女神。更早的仰韶文化彩陶上的人面虫身图像,墓葬中死者头颅西向而卧,也都透露出远古时代礼仪制度的若干信息。在古代文献方面,有“自伏牺以来,五礼始彰;尧舜之时,五礼咸备”的说法。实际上,礼仪制度的演变发展,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历程,真正比较完备、系统的是西周的礼制。周以前的礼仪制度,由于材料匮乏,文献不足,已经难以详考了。由儒家学者整理成书的礼学专著“三礼”——《周礼》、《仪礼》、《礼记》,记录、保存了许多周代的礼仪。在汉以后二千多年中,它们一直是国家制定礼仪制度的经典著作,因此被称为“礼经”。现在,要研究探讨古代主要适用于贵族的礼制,“三礼”仍然是最重要的书。虽然对它们的思想倾向评价不同,它们的论述中有不少只是出于后世儒家的理想,但它们在文化史上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和影响的。
古代所谓礼仪,包括的范围内容和形式非常广泛,诸如政治体制、朝廷法典、天地鬼神祭祀、水旱灾害祈禳、学校科举、军队征战、行政区域划分、房舍陵墓营造,乃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言谈举止,无不与礼仪有关,它几乎是一个囊括了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一切典章制度以及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行为准则规范的庞大的概念。直到近代以后,礼仪的范畴才逐渐缩小,现在则一般只有礼节和仪式的意思。
中国的礼仪文化以其平和、中正的特征,对人们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不可能是万世一贯的,而只能与时俱变,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优秀文化的因子,往往历久弥新,长久地存活在历史的长河中,持续地影响着民族的精神和面貌。例如,公元前六世纪前后,是世界古文明的轴心时代,出现了诸如孔子、老子、孙子,以及苏格拉底、伯拉图、释迦牟尼等哲人和光耀千古的经典。两千多年来,他们始终伴随着历史的进程,人们几乎处处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还每每要回到那个时代去寻找智慧。对于孔子诸家倡导的礼乐文化,人们也应该作如是观。
近代以来,由于国势衰微,列强入侵,国人激于时变,把落后挨打归咎于传统文化,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尽然。试想,一个知书达理的书生挨了强盗的打,人们可以责怪他没有拳勇,但却不可以责怪他不该知书达理。如果书生从此丢掉书本,只练武功,变成了没有文化的“强人”,那才是真正的悲剧。人类社会终将进入一个人人讲信修睦、彼此谦敬礼让的文明时代。因此,人们既要习武强身,又要弘扬既有的文化,礼乐文化终究会有它新的用武之地。
中国的礼仪文化不仅对中华民族有着巨大的作用,而且也带给世界深远的影响。比如中国传统礼仪文化在韩国、日本保存颇多,并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令人汗颜的是,在人们的本土,它的流失速度却是非常惊人。在人们的人际交往中,懂得使用表示敬意的雅语和举止的人已经日渐稀少。作为民间最普遍、最隆重的婚礼、生日礼仪等庆典,正越来越失去民族特性、急剧地西化;而圣诞节、情人节等正日益成为中国年轻人的重大节日。作为民族文化表征的礼仪、节日一旦全部西化,就表明本位文化已经被国民抛弃,它的消亡也就不会太远了。炎黄子孙、有识之士,当知忧虑。
中国几千年文明铸就的礼仪文化,原本可以成为旅游经济的强项,可是,许多行业成员连"对不起、谢谢、没关系、您请"十个字的礼貌用语都说不好,遑论其它。尽管眼下宾馆、酒店等越造越华丽,而服务质量却始终是旅游业发展的软肋,令人长叹。此外,近年出境旅游的国人与日俱增,但举止粗俗,缺乏礼仪教养者不乏其人,海外舆论的批评时见报导,使人们这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民族形象大受损害。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近年,政府将"明礼诚信"作为二十字"公民道德"的重要内容,如何重建符合时代要求的礼仪规范,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中国传统的礼仪文明,是宝贵的思想资源,正可以为人们提供重要的借鉴。
21世纪是文化的世纪,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的竞争,将会越来越多地在文化领域中展开。文化是民族的基本特征,文化存则民族存,文化亡则民族亡。古往今来,真正灭绝于种族屠杀的民族并不多,而灭亡于固有文化消失的民族却是不胜枚举。中国是世界四大古文明中,唯一没有发生过文化中断的文明。在未来的世纪中,中华文明能否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基本前提之一,就是能否在吸收先进的外来文化的基础上、建立起强势的本位文化,这无疑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礼乐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能否将它的精华发扬光大,对于本位文化的兴衰至关重要。
Ⅶ 礼:的含义是什么
礼是什么?或曰礼是一种道德伦理规范,或曰典章制度,或曰自然法,或曰宗教,或曰民仪,……其实,正如有学者说的,礼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礼就是礼。确实,礼是一个很复杂的文化现象,它包含了很多社会生活内容,又不完全是其中的某一种。
许多学者都试图对礼作出解释或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李安宅先生在《礼理的社会研究》中认为。礼等于文化,包括民风、民仪、制度、仪式、政令。外国学者埃德蒙利奇先生认为,礼是存在于社会地位转变的时间界线的标志,意味着一种神圣和禁忌;礼是文化的一种,是抽象观点的物质表现,神和精神的外在化;礼表现为一种等级秩序,是一种过渡的仪式;礼是一种献祭的逻辑,使捐献者在人的世界和神的世界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笔者认为他所说的都是仪式上、操作上的礼,即狭义礼、典礼。陈戍国先生在《先秦礼制研究》中对礼作了比较详尽和精到的阐述。他在文中援引其师沈先生的论述道:“在古代,‘礼’字本有广狭二义:就广义说,凡政教刑法,朝章国典,一概称之礼;狭义说,则专指当时各级贵族(太子、诸侯、卿、大夫、士)经常举行的祀享、丧葬、朝觐、军旅、冠昏诸方面的典礼。”沈师的定义是:“礼是现实生活的缘饰化。”关于这个定义,陈先生提供了一些来历:“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荀子《礼论》)“君子礼以饰情。”(《礼记·曾子问》),孔疏云:“凡行吉凶之礼,必使外内相副,用外之物以饰内情。”孙希旦《礼记集解》云:“饰犹表也,有是情而后以礼表之,故曰礼以饰情。”姜伯勤教授新近也下了个定义云:“礼是一种规范性的行为,理性化的情感,表达了一种秩序,这种秩序是一定时代和一定阶级社会生活的外在化,受民族共同心理的制约。”
其实古人对于礼的看法就很不一致,但礼作为人与禽兽根本区别的标志这一点是基本一致的。《礼记》有云:“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礼是人的标志、文明的标志。礼是一种人性、伦理、情感化的东西,它要求人们有理有义。这种要求对于维持统治秩序是非常有利的。于是统治阶级制订一套礼制,作为规范化的言行以约束士大夫。它与法律的不同在于它的感情因素,它是通过一种文明教化的力量约束士大夫,以代替法律那种通过野蛮强制的力量约束老百姓的手段。但问题远非如此简单。正因为礼是一种人性、伦理、情感化的东西,它远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前就已经存在,它在人类的形成过程中伴随着产生,如祭祀天地神灵、冠昏丧葬等,所以它不止是在士大夫中存在,在民间同样也存在着礼;它不仅在中国存在,在国外任何民族中也存在;不过其地位、作用、内容会有所不同而已。
礼与法律在约束人们的言行方面有十分相似的地方,甚至礼有时候直接代替法律惩罚人们。但礼和法律还是有很大的差别。首先,礼产生于阶级社会以前,起源于原始宗教、风俗和交换。古人云:“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礼以义起,它是一个群体在形成共同心理和文化的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在阶级社会里,它虽然有利于统治,但不是统治阶级独有的,而是属于整个群体。而法律却只是阶级社会才有的现象,它明确地为统治阶级服务,没有劳动人民的法律。法律的制定只能是群体中的少数人,但礼的形成却不可能是少数人的力量可以办到的。礼与法律比较,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第二,礼与法律对人们规范的言行范围不尽相同,有交叉的地方。第三,礼对人们的惩罚重在伦理方面,但手段有时比法律更为残酷。法律的执行者只能是官府的专门机关,但礼的执行者则广泛得多,只要是相关者、长官或长者即可。第四,礼重在通过礼仪起到教化约束的作用,造成一种庄严神圣的理念的心理气氛;而法律则通过严酷的刑罚起到强制约束的作用,造成一种威严的令人畏惧的世俗的情绪状态。
礼与宗教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比如都有一套庄严的仪式,都产生一种神圣感。但礼却不是宗教。首先,礼没有一个特定的崇拜偶象,而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有特定的一个或多个被崇拜的偶象。这些偶象有的是人的化身,有的是自然界的物或现象上升而来,它们都带有神的特征。虽然礼也祭祀天神、地神,这种祭祀是起源于原始宗教,在仪式上与宗教有共通之处,但这只是礼的一部分,这些神不可能是礼的崇拜偶象。这种礼的祭祀是国家世俗政权执行的,它降落到下层便是民间礼的一种,也可以说是一种民间宗教(这种宗教没有自己的组织)。而宗教的祭祀是宗教组织执行的,祭祀的神就是宗教组织的偶象。宗教组织与国家政权是相对独立的,在政教合一的情况下也是这样。第二,礼没有信徒,它属于创造它的整个群体;而宗教却有其信徒,它甚至可以相对独立于某一社会群体,其有完整的组织体系,成为群体中的群体,社会中的社会。而礼却不可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于它所属群体的社会来,相反,它是强调社会群体的统一。第三,宗教的仪式是定期举行的,是信徒参加的,即排外的;而礼的仪式是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举行的(也有定期的),参加者的意义较广,具有一定的开放性。总的来说,它们的最大区别在于,礼是人情化的、理性化的,而宗教却是神秘化的、情感化的(表现为一种神圣的信仰)。礼使人对人情伦理产生神圣感和威严感,只有皈依神和偶象之后,才成为宗教。也就是说,礼比宗教少了一个中介——作为偶象的神。这样,礼与宗教的社会效果就不一样,一个礼制的国家和一个宗教的国家,其国民的性格也会产生较大的差异,具体我说不清,我只有这样的直觉而已。
可以说,礼比法律带有较浓的感情色彩,它确实不象法律那种赤裸裸的镇压功能;而比宗教却带有较强的理性色彩,它不会产生宗教狂热。我想姜教授说礼是理性化的情感,大概有这么一层意思。但这并不决定礼比法律仁慈或比宗教更有理智。因为在古代,感情和理性都被带上宗法的封建的色彩,在那个时代看来是有情感的行为往往在今天看来却是“吃人”的行为,有理性的行为却往往是愚昧落后的行为。认识到礼的历史内容之后,就不会妨碍我们得出,礼是表饰一种情感,或欢或哀或敬或威,但这种情感是有所控制的,即有度、有分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礼也会变化发展。礼在操作上应包括礼物(不说礼器乃由于行礼所用不止器也,而物包含器)、礼仪和礼义。礼的变化发展我试举一例,也许不恰当,因为我并不是研究者。我想现在的剪彩也算是一种现代社会的礼吧,它是社会上层人物行为、感情的一种缘饰化,表达他们在工程竣工之后的高兴情感,但同时也能产生一种对金钱、权势和地位的敬仰效果。当然我这样看是很粗浅的,对于剪彩的来历、表达的意义我并不明了,或许它是近现代才有的东西,或许也与古代某种礼有渊源关系。
小结:礼在阶级社会以前就已产生,在阶级社会里,在不同的民族和地区又有不同的内容、形式和地位,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礼包含社会文化的许多方面,又与它们不尽相同。它是一种感情,但又是有所节制的感情。它是一种等级秩序,但又不象法律那样使用暴力强制手段。它产生一种神圣感,又不象宗教对偶象的那种虔诚。礼可以说是意识形态的东西,但又具有可操作性。所以礼是一个非常非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硬要我下一个定义,我也只好试一下,那就是:礼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理性化的情感以及某一群体、某一时代的秩序,在操作上表现为特定环境下的规范性言行。如果仅仅把礼归结为包含礼物、礼仪、礼义三要素的典礼,其实是偏重于操作层面。应该说,礼就是一种情感和秩序,它属于某一群体的灵魂,只不过通过一定的仪式(使用礼物,表达礼义)加以宣扬和强化。因此,礼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如果从社会效果上来说的话,礼更重要的不是它的典礼,而是它的意识形态的含义,鲁迅等人批判礼教便是针对这一含义的。这里还须说一句,礼的情感是理性化的(即缘饰化的),它同样属于一种秩序,所以礼本质上说就是一种秩序。但这种秩序不一定具有阶级性,所以在定义中我没有使用阶级一词。
Ⅷ 礼对于中国文化,产生过怎样的积极意义
礼是中国人几千年以来的一个行为规范 如果没有礼的存在 那么至少说国学是不完整的 中国人文历史是野蛮的
Ⅸ 学习文明礼仪的历史文化意义
文明礼仪的重要作用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中国具有五千年的文明史,素有“回礼仪之邦”之称。文明礼仪作答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在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文明礼仪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其重要作用表现在:一是文明礼仪有利于建立和谐和人际关系。在具体的工作能打开局面,开展业务;二是讲文明、懂礼仪有利于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文明礼仪有利于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四是文明礼仪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建设;五是文明礼仪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Ⅹ 礼文化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文化及其所蕴含的礼治精神一直占据着核心地位。礼文化的历史源远流长。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物质交换,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正是礼的初始涵义。礼的发展与远古时代的宗教典礼仪式密不可分。前人所考证过的“奉神人之事谓之礼”,即是明证。周代文王制礼,形成系统的典章制度和各种繁文缛节,确立起亲亲尊尊的原则,礼从而发展成一种政教与人道相结合的制度。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对礼正名,不仅承继了礼作为人道的功能,而还看到了其内在的道德伦理意义。并且阐发了礼的精神价值,从而奠定了礼的人伦本体基础。由此,礼文化得到了很大的拓殿。
将礼升华为一种社会理想,并予以实施和推行,就是所谓的礼治精神。其实质是强调社会的有序,坚持社会的秩序。
礼文化及礼治精神作为传统文化的精髓,讲究亲和政策和伦理亲情。人际伦理,社会秩序,来自于人的自身,又返利于人的自身,最易为人接受和执行,也最易深入人心。在历史上,对促进当时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曾起过巨大的作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经济至上的金融时代。金钱万能,物欲横流;精神日益粗鄙,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面临并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因而,大力弘扬礼文化及礼治精神,对于提高个人修养,建设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