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说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势在必行
“港独”“黑暴”“揽炒”让香港经历了回归以来最严峻的局面,内外势力操纵的港版“颜色革命”步步进逼。中央此时果断出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忍无可忍、退无可退的必要之举。
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是香港回归祖国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坚持“一国两制”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中央对实施“一国两制”的信心和决心从未改变。
有关法律专家强调,涉港国安立法旨在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影响香港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和执法,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涉港国安立法通过的历史意义扩展阅读
香港与国家是命运共同体,维护国家安全与港人利益息息相关,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是香港繁荣稳定、港人安居乐业的前提。涉港国安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的活动。
惩治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和个人。涉港国安立法不仅不会影响香港广大市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能够更好地保护香港市民享有和行使法定的自由和权利。
『贰』 如何看待美国借干预香港事务攻击中国内政的做法
美方周五宣称,将取消美国对香港的特殊贸易地位,还指摘中国已将“一国两制”变成“一国一制”,赤裸裸暴露出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于不顾、肆意霸凌的野蛮嘴脸。究其根本目的,无非是妄图继续借打“香港牌”遏制中国发展。这种违背公理人心且不具备现实基础的图谋注定失败,更进一步凸显了涉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香港回归近23年来的实践已充分证明,中央政府坚定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基本法中所列明的特区所享有的权力,以及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均得到了严格维护。任何试图将“一国两制”污名化的行径,都是不符合事实的。
对任何试图危害国家安全的霸凌行径和强权政治,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绝不会退缩。美国想借干预香港事务阻遏中国发展,恰是站在了历史和人心的对立面上,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绝不会成功。
(2)涉港国安立法通过的历史意义扩展阅读
中国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高票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
在未来制定的相关法律中,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更是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的对象。中国政府和全体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捍卫国家统一的意志和决心坚定不移。
此次全国人大决定制定有关法律,针对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违法犯罪行为,“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特区高度自治不会变,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将继续依法得到保护。事实上,只有香港社会恢复和平与稳定,长期被“黑暴”破坏的营商环境才能真正好转,贸易和商业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才有保障。
目前,涉港国家安全立法的决定在香港得到广泛民意支持。截至5月29日中午,“撑国安立法”签名行动线上线下签名市民已经超过212万。
『叁』 涉港国安立法通过了吗
也通过了相关的人大进行表决处理,是通过了在今年的6月30号正式在香港进行,实施是比较好的一部法律。
『肆』 为什么说香港国安法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
香港国安法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是因为香港国安法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坚决有力的举措,同时有利于香港安全稳定、发展繁荣,也充分彰显中国政府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
一、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坚决有力的举措
日本市民团体“继承和发展村山谈话会”理事长藤田高景说,“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
藤田高景认为,一段时期以来,反中乱港分子打砸商店,破坏公共设施,殴打无辜市民,暴力袭击警察,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这样的行径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能被容许。近年来,一些外国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通过多种方式插手和捣乱,与香港反中乱港势力勾连合流、沆瀣一气,为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提供保护伞。
这些行为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严重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涉港国家安全立法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坚决有力的举措,将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有利于香港安全稳定、发展繁荣
美国库恩基金会主席罗伯特·劳伦斯·库恩指出,毋庸置疑,根据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中国全国人大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推动涉港国家安全立法。这一坚决措施得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衷心拥护。
法国巴黎第八大学教授、中国问题专家皮埃尔·皮卡尔表示,去年以来在香港发生的街头暴力对香港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对“一国两制”实践构成了严重挑战,严重威胁香港的繁荣稳定。“中国全国人大高票表决通过这一决定十分及时且很有必要,这是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保障‘一国两制’的必要举措”。
三、充分彰显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
在巴西里约天主教大学法学系任教的阿格尼斯·克里斯蒂安认为,涉港国家安全立法将有效遏制严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稳定香港局势的正确举措。
克里斯蒂安说:“香港在回归后的繁荣发展,证明了‘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性。中国推进相关立法合理正当,充分彰显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预。”
(4)涉港国安立法通过的历史意义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
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伍』 国安法对香港有什么影响
从法律角度,尤其是特区角度,此法影响甚大。
其实本法最重要的部分是对特区现行法律进行“大幅”的调整,可想而知香港法律界对此法应当是十分震撼,也难怪之前捂着不公布草案。相比于大家关注的新公署,我反而认为是类似于《反分裂国家法》一样,用作兜底和警告。因此我打算挑选几条分析。
第二条,
第四条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地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根本性条款。
按理说,一部法律内部的位阶是一致的。第二条直接把《基本法》两条条款的地位抬高,等于是《基本法》中的《基本法》。那么这两条说啥呢?
《基本法》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基本法》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所以还是强调一国两制,这当然是欢迎的。但是,如果这两条款位阶最高,那么基本法其他条款还做不做数?
第四条说算数的,人权还是要讲的。
第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
这两项公约在香港的司法实践中,地位仅次于《基本法》,可以用作对其他法例进行“合宪性审查“,这是因为《基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
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除依法规定外不得限制,此种限制不得与本条第一款规定抵触。
第六条第三款就很有意思了: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这一款的签确认书的做法,实际上是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时选举主任用的方法。当时选举主任要求参选人要签确认书,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换句话说不能主张”港独。“当时不少主张“港独”或“本土自决”的候选人都签了,结果选举主任认为他们是不真心,不符合参选资格。
当时一些人,比如陈浩天、梁天琦就马上跑去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说这事得选举完再说。选举完了,这些人就入禀法院选举呈请。陈浩天案中,高等法院认可了选举主任的做法,认为他有权要求参选人签确认书,作为衡量参选人资格得参考依据之后。并且即便参选人签确认书了,选举主任也可以不让它选,因为确认书只是依据之一。现在国安法这样安排,还挺有意思的。
以上就是本法的总则部分。
第二章职责和机构
职责其实就是加强教育算新东西,其他本质上《基本法》也这样规定。
至于机构,一是在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这参考了澳门的安排,但是这委员会还有由中央指派的顾问,这是澳门所没有的。这也是特区政府机关第一个有由中央直接指派人员的机关。
补充一点: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这里的司法复核,应该是指对行政机关所作出决定的复查,类似于内地的行政诉讼,(而不是在本文最后讲的“合宪性审查”,虽然它们的英文都叫judicial review)等于说以后不能向国安委提起行政诉讼了。比较出名的司法复核案件有2010年的港珠澳大桥案,一个老妇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认为环保署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有问题,随后高等法院判决环保署署长败诉,香港段工程为此停工半年。
『陆』 国安法的颁布实施有什么历史意义
填补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为维护香港地区社会稳定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也是保障香港经济繁荣发展的“守护神”。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了强大支撑,为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的提供了坚实保障,堪称“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汪海燕指出,香港国安法为香港近些年来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等乱象提供了直接的解决方式,惩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以立法形式保护香港人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免受“乱港分子”的破坏。从法律体系完整性上来看,香港法律体系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一直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这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非常罕见的,此次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填补了这一漏洞,在立法层面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6)涉港国安立法通过的历史意义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会常务理事时延安认为,香港国安法在人权保障方面规定非常详尽,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而且,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将有效打击乱港势力,有助于恢复香港的正常秩序,切实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香港国安法颁布后,关键是全面实施,使该法基本精神与具体规定真正落地。田飞龙建议,首先要加强香港社会的国家安全法制教育,因为香港国安法是一部新法律,成立的新机构,无论是驻港国安公署还是国安委,都承担有全新的法治行为。“法制教育一定要先行,在香港市民当中形成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制氛围。”
『柒』 美国涉港法案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0年7月16日
以下内容来源于维基:
香港自治法(英语:HongKongAutonomyAct),又称香港问责法(英语:HongKongAccountabilityAct)[2],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该法案授权美国政府部门以金融等制裁手段惩罚实施恶法、侵蚀香港自由的中国大陆与香港官员[3]、镇压香港示威者的警察[4]以及与制裁对象往来业务的实体[5]。此法案制裁级别分为两级,对破坏香港自治与自由的中国大陆和香港官员施加“一级制裁”,对所有与之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施加“二级制裁”[6]。违反制裁令者,最高判囚20年,罚款100万美元[7]。
该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13]。法案列明,生效後,美国国务卿须在90日内(2020年11月美国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前)及未来每年报告受制裁的官员和金融机构的名单[14],列举出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反《中英联合声明》或《香港基本法》的人员,提供解释并指明与相关人员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制裁手段包括冻结资产、拒绝入境等,被制裁的金融机构将面临禁止向美国金融机构借贷、禁止银行交易、禁止外汇交易、限制商品或技术出口等一系列制裁。此外,法案也涉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内容,支持容许面对中国大陆迫害的香港人合法前往美国[15]。《香港自治法》是加强版《香港人权与民主法》[16],有评论形容其严厉程度等于公开向北京当局挑衅,甚至不惜与之决裂和开战[17]。
2020年7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记者会上,宣布已签署该法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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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楼主提问时间是去年,问的应该是《香港人权与民主法》,以下该法案内容同样来自维基:
要求美国国务卿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审视香港是否仍然有足够的自治权享受美国给予的特殊待遇,包括继续被视为独立关税区(已改列入《2019年美国国防授权法案》并已通过);[45]
如果香港日後就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相关」的法例立法,美国总统及国务卿会审视相关法例,是否牴触《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市民及外国居民的人权会否受到限制;
如果有香港市民因为参加暴力示威而被政府拘捕,美方不会以此为由拒绝批出学生或工作签证,美国方面会指令领事馆,维持一份活跃名单,纪录一些被中港政府扣留、拘捕和针对的人,而美国官员会与想法相似的国家合作,呼吁他们采取类似的行动,对待被捕人士;
方案提及香港的政改进程,希望确保香港选民可以有权利透过普选选出行政长官和所有立法会议员。草案内容明确指出,会支持香港建立一个「真正民主选项」,即是香港选民可以「自由和公平地提名及投票」,并在2020年能够公开直接选出全体立法会议员及行政长官;
美国商务部会在180日向国会委员会提交报告,评估香港是否足够地执行美国针对敏感军商两用出口管制法例,以及美国或联合国对朝鲜或伊朗所实施的制裁。在可能的情况下,美国相关部门会检视有没有相关产品,经香港转口,以及用作大规模监控及「社会信用」系统。草案特别提到,中国可能利用香港作为独立关口,可能会以大湾区之名,利用香港成为中国输入敏感技术的管道;
要求美国总统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一份制裁人员名单,这些人被指打压香港基本自由,有可能被冻结在美国的资产或拒绝入境。这份名单列明的是针对那些有份参与,把个别人士引渡到中国大陆被监控、掳走、扣留、虐待或被迫认罪的人。草案提出的例子包括铜锣湾书店的桂民海、李波、林荣基、吕波、张志平以及以香港为基地的《新维周刊》和《脸谱》创办人王健民和呙中校。[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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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我自己的话:
总的来说就是美国觉得中国的法案或者行为不合理,于是自己出了个法案制裁中国以及相关人员、机构等等。什么时候别的国家的事儿轮得到他管了?话说“不干涉他国内政”好像是《国际法》的一条吧?美国自特朗普上台真的是越来越不要脸了。
『捌』 中止与香港引渡协议什么意思
中止与复香港引渡协议指停止国家或制者与地区之间刑事司法协助,指国家或地区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比如赖昌星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加拿大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8)涉港国安立法通过的历史意义扩展阅读:
中方多次重申,涉港国安立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法律体系,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国安法将堵上香港国家安全的法律漏洞,筑牢“一国”之基,确保香港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发挥“两制”之利。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将继续享有高度自治,香港居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均不受影响,外国侨民和企业在港权益也会继续得到充分保障。
破坏“一国两制”的不是中国政府,而是那些反中乱港分子和在背后支持他们的外国或境外反华势力。他们相互勾结,利用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在香港大肆从事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活动,以期实现其将香港和祖国内地关系变为“一国一制”——都变成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
『玖』 国安法和民法典的通过如何体现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治国的基本方略,它表现在党领导立法,人大完善立法,其他机关执行法律,国安法和民法典的通过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方略。
『拾』 古巴代表支持国安法52个国家有哪些
52个国家名单并没有完全公布,已知的国家有古巴、巴基斯坦、埃及、缅甸。
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正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次会议上,古巴代表巴基斯坦、埃及、缅甸等53个国家作共同发言,支持中国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古巴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不干涉主权国家内部事务,是《联合国宪章》的重要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对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如此。这不是人权问题,不应在人权理事会讨论。
古巴代表说:“我们认为各国都有权通过立法维护国家安全,赞赏基于该目的采取的举措。我们欢迎中国立法机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重申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我们认为,这一举措有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有利于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也可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
这位代表强调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外界不应干涉。我们敦促有关方面停止利用涉港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10)涉港国安立法通过的历史意义扩展阅读:
美欧日“小动作”频频 但难以形成统一步调
香港国安法落地实施,获得了世界和香港各界人士的发声支持,但美国、欧洲及日本的一些政客却仍在炒作这一议题,企图借涉香港问题对中国公开施压。不过,他们出于各自政治目的“小动作”也暴露了他们之间的严重分歧。
在美欧日中,美国对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的反应最为激烈。美国国务卿蓬佩奥6月29日曾威胁称,美国不会对此袖手旁观,即日起停止向香港出口美国生产的军用装备,同时要求军民两用产品出口香港需事先申请出口许可证。
美国商务部也宣布,暂时取消美国给予香港的特殊地位待遇,包括暂时取消出口许可证豁免,并将评估是否永久取消这项待遇。美国参众两院一些议员6月30日还推出所谓“赋予香港部分居民避难优先权”的提案,企图帮助乱港分子逃避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