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第三章 保护规划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要求,组织编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名单和保护范围,组织编制城市地理环境、城市中轴线、旧城、皇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专项保护规划和旧城、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编制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保护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保护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
保护规划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编制。
本市其他各类城市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符合保护规划。
第十七条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保护的总体目标、保护内容、保护范围、保护标准、保护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等。
专项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保护范围,保护原则,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保持传统风貌的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控制指标,土地使用功能,人口密度,市政基础设施的改善,不同建筑的分类保护和整治措施,保证保护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以及其他应当纳入专项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第十八条 保护规划经依法批准公布后,不得违法调整;确因公共利益需要调整的,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公布。
2.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划指导思想及思路
1.规划指导来思想
(一源)坚持北京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世界著名古都的性质。
(二)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三)重点搞好旧城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
(四)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中得以持续发展。
2.规划基本思路
(一)规划基本思路为:三个层次和一个重点。
(二)保护的“三个层次”是:文物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一个重点”是:旧城区。
第四章
3. 北京新总规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篇幅最大吗
9月29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正式发布,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第七次编制总规。
这一轮城市总规把北京文化遗存的保护,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上升到文化自觉的高度,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在这样的背景下,这次总规用了比较大的篇幅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做了规划和规定。相较而言,这次总规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篇幅最大、着墨最多。
这次非常欣慰,总规提出要扩大历史文化街区,同时加大对传统民居四合院的保护。因为这种历史街区、传统四合院是北京的地域文化,它的生命力很强,从元代开始已经有800多年的历史。后来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住宅类型,70、80住宅这些都昙花一现,很快被新的住宅所取代。但是今天人们发现北京的四合院越来越成为人们向往的一种居住形式,这就是它的生命力。
4.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旧城建筑高度的控制
1.整个旧城抄的建筑高度控袭制规划应按照三个层次进行。
2.第一个层次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旧城保护的重点区域,这些区域必须按历史原貌保护的要求进行高度控制。
3.第二个层次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设控制区,必须遵循文物及保护区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高度控制。
4.第三个层次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设控制区之外的区域,建筑控高必须严格按《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不得突破。
第十三章
5.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回法》(1982年11月通过答,1991年6月修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
4.《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6月)
5.《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994年)
6.《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
7.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1993年10月)
8.《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1999年4月)
9.《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9月)
10.《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1年3月)
第三章
6.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旧城整体格局的保护
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北京旧城的保护,具体体现在历史河湖水系、传统中轴线、皇城、旧城“凸”字型城廓、道路及街巷胡同、建筑高度、城市景观线、街道对景、建筑色彩、古树名木十个层面的内容。
第七章
7.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1. (一)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危房,允许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改造和更新,并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2. (一)《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已于2002年2月由市政府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二)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内: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前街,地安门内大街,文津街,五四大街,陟山门街;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什刹海地区,国子监地区,阜成门内大街,东交民巷;有4片分布在外城:大栅栏,东、西琉璃厂,鲜鱼口地区。
(三)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占地面积为1038公顷,约占旧城总用地的17%。其中重点保护区占地面积649公顷,建设控制区占地面积389公顷。
(四)《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强调必须以“院落”为基本单位进行保护与更新,危房的改造和更新不得破坏原有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须遵照执行。
(五)《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内的建筑保护和更新分为六类进行规划管理:文物类建筑、保护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更新类建筑、整饰类建筑,须遵照执行。
(六)《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保护区内的用地性质变更、人口疏解、道路调整、市政设施改善、环境绿化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原则、对策和措施,须遵照执行。
3. (一)在旧城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基础上确定北京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其中,在旧城内继续补充历史风貌较完整、历史遗存较集中和对旧城整体保护有较大影响的街区进行保护;在旧城外确定一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或村镇,使其得到有效保护。
(二)旧城内第二批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皇城、北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
(三)旧城外确定1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海淀区西郊清代皇家园林、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石景山区模式口、门头沟区三家店、川底下村、延庆县岔道城、榆林堡、密云区古北口老城、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区焦庄户。
4. (一) 应保护旧城内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特色
(1)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北京旧城整体保护的重点区域,内含紫禁城、太庙、社稷坛、北海、中南海及14片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面积约6.8平方公里。
(2)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东城区,南至鼓楼东大街,北至车辇店、净土胡同,东至安定门内大街,西至赵府街,总面积约为46公顷。该地区与什刹海、南锣鼓巷、国子监等三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相邻,是皇城的重要背景,也是保护旧城整体风貌和沿中轴线对称格局不可缺少的地段。
(3)张自忠路北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东城区,南至张自忠路,北至香饵胡同,东至东四北大街、西至交道口南大街,总面积约为42公顷。该街区有和敬公主府、段祺瑞执政府旧址、孙中山逝世纪念地等多处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4)张自忠路南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东城区,南至钱粮胡同,北至张自忠路,东至东四北大街,西至美术馆后街,总面积约为42公顷。该区域处于皇城与东四三条至八条保护区之间,现有胡同格局完整,有马辉堂花园等文物保护单位。
(5)法源寺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宣武区,南至南横西街,北至法源寺后街,东至菜市口南大街,西至教子胡同,总面积约20公顷。该街区内有法源寺、湖南会馆、绍兴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街区整体风貌保存较好。
(二)旧城新增的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占地面积约249公顷,约占旧城总面积的4%。
(三)旧城外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
(1)西郊清代皇家园林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海淀区,包括颐和园、圆明园、香山静宜园、玉泉山静明圆等,即清代的“三山五园”地区,是我国现存皇家园林的精华。
(2)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是国家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发生地, 具有重要的历史和革命纪念意义。
(3)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石景山区西北部,金顶山路与京门公路之间,为京西古道。在模式口大街以北,传统村落的风貌保存较好,并有承恩寺、田义墓、法海寺等文保单位。
(4)三家店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门头沟区永定河北岸,三家店村中现存多处文物,与煤业发展有关的建筑群、会馆等成为此地独特的景观,具有浓厚的京西地方特色。
(5)川底下村历史文化保护区:是门头沟区斋堂镇的一个自然村,房屋依山而建,村中现保存着许多明清时期的四合院民居,其建筑艺术相当精湛,风貌相当完整。
(6)榆林堡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延庆县康庄镇西南,元、明、清时期是京北交通线上的重要驿站之一,其平面呈“凸”字形。
(7)岔道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延庆县八达岭镇,是北京通往西北的重要军事据点和驿站,其紧邻八达岭长城,至今原有城墙、城门尚在。
(8)古北口老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位于密云区古北口镇的东北部,自古以来为兵家必争之地。现存药王庙戏楼、财神庙、古关址等文物和南北大街,风貌较完整。
(9)遥桥峪城堡、小口城堡历史文化保护区:遥桥峪城堡位于密云区新城子乡东部,建于明万历26年(1599年),此堡呈方形,南面正中一座城门,至今保存完好。小口城堡位于密云区新城子乡北部,距遥桥峪城堡约4公里,是明代戍边营城,城墙“北圆南方”,保存完好。
(10)焦庄户历史文化保护区:焦庄户地道战遗址属顺义区龙湾屯镇焦庄户村。1943年,当地党组织和群众,利用地道和日寇周旋作战,创造了抗战时期闻名的“地道战”,被誉为“人民第一堡垒”。
(四)北京第一批、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合计共有40片。其中,旧城内有30片,总占地面积约1278公顷,占旧城总面积的21%。
(五)旧城第一、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的总面积为2617公顷,约占旧城总面积的42%。
(六)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经市政府批准后,必须尽快组织编制各保护区的保护规划。
第六章
8.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的保护
1.明清北京城的“凸”字形城廓是北京旧城的一个重要形态特征,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2.在旧城改造中,沿东、西二环路尽可能留出30米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
3.保护北护城河与环绕外城的南护城河,规划沿河绿带。
4.保护现有的正阳门城楼与箭楼、德胜门箭楼、东便门角楼与城墙遗址、西便门城墙遗址,复建永定门城楼。
第十一章
9.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古树名木的保护
1.在危改区或新的建设区,严禁砍伐古树名木及大树。
2.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绿地建设包括街道、胡同和院落绿化。
3.旧城内的改造区应尽量增加公共集中绿地,绿地建设应采用适合北京特点的植物品种。
第十七章
10.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旧城建筑形态与色彩的继承与发扬
1.旧城内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旧城整体风貌相协调。
2.对旧城内新建的低版层、多层住宅,必须采用坡屋顶形权式;已建的平屋顶住宅,必须逐步改为坡顶。
3.旧城内具有坡屋顶的建筑,其屋顶色彩应采用传统的青灰色调,禁止滥用琉璃瓦屋顶。
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