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夫一妻制的好处
一是有利于社会自动管理性别比例,保证人口持续健康发展。实行“一夫一妻”制,是以男人和女人数量上大致相等为前提的。虽然现在性别比例弄得有些失调,但大龄男人可以找稍稍年轻的女人,可以打个时间差,来解决这种女少男多的现实问题,说白了就是鼓励多吃嫩草。因为,这人口的自身生产是去了又有,生得多死得少。所以,不用担心今天的人用了明天的资源。再说,一旦性别比例失调,生男好还是生女好,夫妇就会自我掂量,对儿女的未来进行考虑比较,从而做出明智选择,达到自觉调整。
二是打破资源垄断,促进资源共享。“一夫多妻”制,涉嫌资源垄断。一个男人配一个女人,“一对一”男女双方谁也没话说,那种根据钱多势大,就可以多配的婚姻制度,容易造成资源分配不公,从而造成社会不公,极大地影响安定团结。至少找不到老婆或找不到好老婆的人一多,就会形成牢骚群体。“一夫一妻”既保证不同等级资源的自主对等组合,又防止了资源过度集中,造成浪费。至于现在“二奶”现象,只能算无证开采,法律并不保护。至于找情人,那只是民间资源共享,符合信息时代对稀缺资源利用的合理要求,需得社会调节,社会调节不了就可利用法律调节。
三是可以转化家务纷争,有利于社会安定。自古云:清官难断家务事。这老婆多了,家务事就变得多了,如果有三个老婆,安排谁扫地,就至少有三种以上选择,家庭纷争也就很麻烦。特别是:三个女人一台戏,这女人凑了堆,要么就嘻嘻哈哈,热闹得不行。要么你争我斗,表面热乎劲,心中暗较劲,不唱“将相和”,就唱“窦娥冤”。“一夫一妻”过后,就把一多半纷争由家务事转化为民事纠纷,在法律上就好办得多。更能做到“有法可依”。
四是让男人不那么累,女人不那么苦。“一夫一妻”制,把男人和女人全都解放了出来。过去的皇帝短寿,也大都是这原因。不能表面看男人多找老婆这档子事儿,以为一定风光无限,其实也是一个外面光内心苦的事儿,是把自己由“白领”变“蓝领”的活儿。加之这“一夫多妻”制度下的女人虽然都跟了有钱有势人,但始终都是“看戏”多于亲自“参演”,是过不好“戏瘾”的。对于男人,是胡乱的霸占资源,对于女人又是无谓地浪费资源。“一夫多妻”制是一个杀男人觉不出罪、害女人于无形的婚姻制度。
五是“一盯一”的格局,便于提高家庭自我管理的效率。一个男人管理三个以上的女人,肯定管不过来,所以便要分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老婆下面,再分妾,实行自我等级管理,但这种等级极有可能乱,因为男人宠谁,谁就实质性地为大,但这表面上的大就会不买账,就会乱。男人要自己管老婆比单位管司机肯定更难,管得不好,就戴“绿帽子”。所以说,实施“一夫一妻”制,至少从宏观上为男人大大减少了“戴绿帽”的几率。对于女人管男人方面,因为多个领导管一个职员,肯定会发生越权越位,要么大家都怠工,你不管我也不管,导致“失管”。所以,找多了老婆,老公还是会在外偷嘴的。“一夫多妻”制下的家庭关系,管得不好往往形成打群架的状态,而现在多好,男女打架都是“一对一”,躲着打,白天见了人,又都是有说有笑的。万一要离婚,也不必拿一大堆结婚证来找。哈,两个人把各自的本本偷偷往民政局一递,章子一盖走人。
六是人伦辈份不容易搞错,易形成家庭良序。妻妾成群,可能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漂亮。这林林总总的老婆多了,并且老老少少的都有,儿孙也就多,也是大大小小的都有,老辈子找那样多老婆,这儿孙成人过后也就只认女人不认辈份,往往就地取材,干脆代长辈行事,也是说不准的。家有大儿小妻,焉有不出事的道理。这“一夫一妻”制可好,人伦之理,儿孙自然明白,乱来不得。
『贰』 “一夫一妻制”对于平民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中国历史上有哪些皇帝坚持“一夫一妻制”
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历史上涌现过很多的王朝,可以说这些王朝在历史上都有一定的意义,因为王朝的更新都代表着一段历史的开始和结束。这些王朝在历史上的存在是必然的原因,他们的存在也使得中国的历史多了一份趣味感。
隋文帝杨坚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比骄清明的皇帝,他的妻子是独孤皇后,独孤皇后是位一夫一妻制的倡导者,她和隋炀帝结婚时就逼隋炀帝表态不可以有其他孩子,必须是自己生的孩子。杨坚当了皇帝之后,有一次没忍住临幸了一个宫女,独孤皇后立即采取措施,将这个宫女杀了,保住了隋炀帝和她一夫一妻的局面。但是独孤皇后一去世,隋文帝就册立了好几个妃子。看来隋文帝这个人需要有个人拿鞭子在后面监督,才能坚持一夫一妻制。
『叁』 为什么要一夫一妻制,
我从书上看过,一夫一妻之前,都是群居,这个时候有些人互相残杀或者强别人的配偶,这样会造成社会不稳定,所以当时的统治者才想出了这个办法,刚开始也是很多人不接受的,但时间一长人们也觉得这样对谁都有好处。其实也可以是群居式的,哪样的话很多问题是没法解决的,就说孩子什么的,哪你说我们是群居的下一代,没准我们的上一代的不稳定我们都已饿死了或病死了,因为不固定的配偶就没有固定的责任,其实社会上好些东西限止的同时也给了你很多。一夫妻就是社会稳定的一个元素吧,法律也是这样,有的时候我们也在想被法律控制了,但它控制你的同时也控制了别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人类不可能就有发展了,其实所有的动物也是有属于它们自己的法则,只是我们看不懂罢了。它们也是有一夫妻或者群居,都是因为它们的生存条件什么的规定的,有些动物是很容易繁殖,这可能就一夫一妻,但也不全是这样,但有时它们为了下一代的强壮或者多样性还会选择别的配偶,因为每一个动物的生存条件不一样,所以也有很多不同,不像人类这么简单一夫一妻,只少它们的智商不会想这么多问题。我觉得一夫一妻很好,就算现在好些人都在找情人什么的,但这也是在一夫一妻的范围内,不管你找了没找,你的义务是非要执行的,因为这些已在法律上规定,如果不实行哪你就犯法了,这不是保护了我们每一人吗?不能说是男女平等,而是人平等,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从很多年代改变到现在,就是因为好些不平等的东西的存在,爆发了人们的力量,如果你让男女不平等,这样女人就会抗议,那男人去哪找老婆生孩子。为什么社会不断的在发展,就是好些不平等的东西在改变,人的思想在变,如果男女不平等,哪这个社会就没法正常运转,如果把你自己做为社会上的最低层的人,哪你会愿意为这社会做什么吗,我觉得出了破坏和怨恨不会再有别的。
『肆』 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制吗
是的。准确的说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但是妾是事实上的“伴侣”、事实上有“婚姻”关系、与夫事实上组成“家庭”,所以其实也可以归为“一夫多妻制”。
“一夫一妻多妾”不属于“一夫一妻”,反而实际上由于妾的地位非常低下,反而比“一夫多妻”还要专制,对女性的压迫也更严重,因为至少“多妻”中的“妻”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而妾说白了就是性奴。
(4)一夫一妻制的历史意义扩展阅读:
1、一夫一妻起源于古埃及。现代意义的一夫一妻制度确立于欧洲。欧洲自从古代开始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从古代的希腊、罗马到中世纪欧洲,再到近代和现代,都是这样的。古代罗马的法学家莫德斯丁即称,“婚姻是一夫一妻的终身结合,神事和人事的共同关系”。
2、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欧洲,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欧洲历史。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
3、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直至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才真正彻底废除一夫多妻制。
『伍』 中国历史上的婚姻形式及其意义摘要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通过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过周代,基本上建立与固定下来,而到了秦、汉时期,则有进一步的发展。
一、婚龄
古人是主张晚婚的,认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发育成熟才能结婚。上一章虽述及《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岁始来月经;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岁才开始遗精,如果这时“阴阳和”(即性交),则可能有子。但是这时性功能并未完全发育成熟,还没有进入合适的婚龄。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岁,始能“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岁,才能“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而长极”。所谓“肾气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发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较成熟;所谓“真牙生而长极”,指人的最后一颗牙齿“尽头牙”长出,也表示人的身体已完全发育成熟。
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古代书籍中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汉代与魏晋南北朝的许多学术书籍及医书中也强调这一点。
但是,到了汉朝,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冲击,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论衡·齐世篇》中说:“《礼》虽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张设,未必举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这种状况和封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男子早娶则家中较早地增添劳动力,似对发展一家一户的生产有好处;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子嗣,早娶则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虽然有些有识之士反对这种早婚现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汉朝有个学者叫王吉的说:“夫
妇,人伦大纲,天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会生活中有许多现象、民间有许多做法都源自经济发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现实的问题,带有很强的现实性;而科学理论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带有很强的预见性。预见与现实之间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都会遇到这类问题。对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经济上彻底解决,这当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汉代早婚现象的兴起,王室与民间皆然。查考《汉书》、《后汉书》,男子从十五岁至十八岁初婚者都有。如《后汉书·灵帝记》:“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于建宁元年即位,年十二,那么结婚时年十五。《后汉书·桓帝记》:“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是十五岁即位的,结婚那
年应为十六岁。《隶释》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云:“收从孙,即广延,立以为后。年十八,娶妇徐氏。”
查考《汉书》、《后汉书》,女子出嫁从十三岁到十九岁的都有。如《后汉书·昭德马皇后纪》:“后从兄严不胜忧愤,白太夫人绝窦氏婚,求进女掖庭,由是选入太子宫,时年十三。”《汉书·外戚传》:“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媪。王媪家本涿郡蠡吾平乡,年十四,嫁为同乡王更得妻。”《后汉书·曹世叔妻传》:“作女
诫七篇,其辞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古诗《孔雀东南飞》:“十七嫁为妇,心中常苦悲。”《后汉书·光烈阴皇后传》:“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成当里,时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统计的年龄,按中国旧俗为虚岁,即刚诞生就算一岁,诞生满一年即为两岁,所以实足年龄比上述的还要减去一岁。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长于女为常。如《汉书·霍光传》:“光长女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与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盖内安女后宫,为婕妤,数月,立为皇后。”又《汉书·外戚·孝昭上官后传》:“昭帝始立,年八岁,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这两段是说明了男女相差两岁,是为“相配”。民间也是如此,《后汉书·循吏·任延传》:“洛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龄相配,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二、婚姻途径
在秦、汉、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由于距上古时期还不算很远,男婚女嫁还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强,夏、商、周时代那种在有的节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汉民族中已基本绝迹了。
在《汉书》与《后汉书》上记载了这样几件事:《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谓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请决嫁之。女家厚俸给耳。”
《后汉书·梁鸿传》:“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聘之。”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外黄富人之女尽管是他人建议,自己决定,但总是表明了对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权。孟光之嫁梁鸿,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这种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后很少见了,即使有,也会受社会打击,被斥为“放荡”、“不规”、“有悖礼法”,而在汉代,还是时人异之,时人贤之的。
当然,以上这种现象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从秦、汉起,婚姻由父母决定,已逐渐演变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后汉书·戴良传》:“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这个父亲有支配女儿婚事之权,对外也比较好说话。可是也有不好说话的父母,如《汉书·淮阳宪王传》:“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魏志·王粲传》:“粲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进以谦名公之胄,欲与为婚,见其二子,使择焉,谦弗许。”有时,长辈对子女亲事的看法有矛盾,但归根结蒂,儿女亲事还是取决于长辈。如《汉书·孝宣许后传》:“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孝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再如汉高祖刘邦当初娶吕后,也有类似情况。吕后的父亲吕公看到刘邦的相貌,很敬重刘邦,说自己相人多了,没有人能及得上刘邦,要把女儿嫁给他。可是妻子吕媪发火了,她责问吕公说:“你一直说我们的女儿要嫁个贵人,沛县县令来求婚,你都不同意,怎么许给了刘邦这个小子?”吕公说:“这种事女人不懂。”结果还是将女儿嫁给了刘邦。
有时,男女的婚姻还由别的亲属插手干预决定,当然这种亲属要比父母更权威。例如汉朝的陈平年轻时娶不起妻,户牖有个富人叫张负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陈平,感到陈平相貌很好,气度也了不起,于是就要把孙女许给他。这个孙女命不好,嫁一个丈夫死一个丈夫,共五次。可是,张负的儿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
陈平,说陈平穷,又不干什么正事,县里不少人看不其他,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但是张负认为此人不会没出息,最后还是把孙女许配给了陈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过父母,或不从父母命,那么父母是十分生气的。例如汉朝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临邛的大富豪卓王孙有次宴请宾客,司马相如应邀出席,在席间弄琴。卓王孙新寡的女儿文君偷偷地从窗缝看司马相如,十分倾心,于是在夜里跑到司马相如处,两人私奔至司马相如的故乡成乡。司马相如家
境贫穷,徒立四壁。卓王孙为此事大怒,说:“这个女儿这么没出息,我不忍心杀她,但一分钱也不能给!”人们劝他,他终不听。
无论是男女自行择偶,还是父母决定,选择的标准有哪些呢?
男方择妇,一是看重形相,当然所谓形相不光是美。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少为阳夏游徼,与善相人者共戴出,见一妇人。相者言:‘此妇人当富贵,不然,相书不可用也!’霸推问之,乃其乡里巫家女也。霸即取为妻,与之终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华阳国志》卷十中说了这么一件事:“阳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为处女,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恳告郡县,为出妻父,因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门弟,如《汉书·董贤传》说:“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还有贪慕女方家财的,如前面引述的陈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陈平为什么接受张负这个守寡五次、人们都不敢娶的孙女呢?后人说是贪图岳家多财。
女家择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吕公之看刘邦,张负之看陈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览》 五百四十一引《吴书》 说到吴国有个有名的大臣陶谦年轻时的事:“陶谦字恭祖,丹阳县人。甘公出,遇之途,见其容貌,异而呼之,住车与语,甚悦之,因许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闻陶家儿游戏无度,如何以女许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后必大成。’遂与之,后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贤与才,古人对此是十分重视的,史书所载甚多,如《汉书·张耳传》:“父客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后汉书·公孙瓒传》:“瓒为人美姿貌,大音声,言事辩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后汉书·列女传》:“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当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鲍宣贫而好学,有志。《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引《郑玄别传》云:“故尚书左丞同县张逸,年十三,为县小吏。君谓之曰:‘尔有赞道之质,玉虽美,须雕琢成器,能为书生以成尔志否?对曰:‘愿之。’乃遂拔于其辈,妻以弟女。”《华阳国志》卷十下说:“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许多古人惜才、爱才,慧眼别具,识人于草莽之中,助人于穷危之际,这种赏识与帮助往往以联姻的形式出现,这种情况即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没有什么不好。
在那个时代,联姻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带有政治目的,为了某种政治关系而联姻。《史记》七《项羽纪》说:“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后汉书·刘植伟》:“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世祖遣植说扬,扬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纳郭后,后即扬之甥也,故以此结之。”
在秦、汉之际,指腹为婚的事也始见端倪,此风盛行于后世。如《后汉书·贾复传》:“复兆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创甚。光武大惊,曰:‘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总之,秦、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径与目的上已日益鲜明地打上了封建社会的烙印:家法与父母之命越来越起作用,而门第之见也开始产生,从前面所引述的许多事例来看,门第相当的所占比例不少,这种重门第、重等级之风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而到魏晋之时达到顶点。当然,也有许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贱与
贫穷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说来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许多“此男当贵”,“此人必非终于草莽者”的看法与期望,带有一种以求有朝一日进入较高等级的希求。至于通过联姻以获取金钱还不太明显,陈平欲得五嫁夫辄死之女意在金钱,也只是后人的分析。古人联姻中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远不如今日,这可能是
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缘故。
三、婚仪
这个时期的婚仪沿袭过去的“六礼”,而且在贵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艺文类聚》四十说:“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纳吉,谓归卜吉,往告之也。纳征,用束帛,征成也。请期,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
但是,这一时期的“六礼”比之于古之“六礼”,繁缛得多,奢侈得多,以此来显示地位与财富,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淳朴的古风已逐渐丧失殆尽。例如,从汉朝起,百官纳采,用玄纁、羊、雁等礼物凡30种。《通典》五十八对此作了较详细的描述:
后汉郑众百官六礼辞大略同于周制,而纳采女家答辞,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称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礼文皆封之,先以纸封,表又加以皂囊,着箧中,又
『陆』 为什么人类发展出了一夫一妻制
人类是如何发展出一夫一妻制的呢?个人原因有四个:
第一, 一夫多妻制存在弊端以及一妻多夫制不可行。
在一夫多妻制度下,一个家庭要养活的人口数量明显增多,一个家境一般的男性是无法承受如此重的经济负担的。另外,拥有多个妻子,意味着财产要被分割成更多份,不利于财富的集中。从长远来看,财富的分散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而阻碍社会经济的进步。
一妻多夫为什么不可行呢?像蚁后、蜂后这种生物,不就是典型的“一妻多夫”吗?蚁后、蜂后这一生需要不断地产卵、繁衍后代,而人类女性每个月只排卵一次,如果实行一妻多夫制,那么后代的数量就会受到限制,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再者,在古代,婴儿的存活率不算很高,要先提高婴儿的存活率,需要父母的共同精心陪护。在亲子鉴定还未出现的情况下,一夫多妻制不能让男性确定单从孩子的样貌上判断孩子是否是自己的,为了避免“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状况发生,他们不会对孩子过于尽心尽力。因此,一妻多夫制是不可行的。
一夫一妻制具有很多益处。首先是双向选择,即男选女,女选男。为了找到更加合适的终身伴侣,男女势必要通过不断提升自我来增加吸引力。这是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其次,家庭成为最基本最稳固的社会组织。人类在家庭血缘中衍生了很多诸如家族等复杂的社会关系。再次,人类在培养下一代的投资中远远超过了抚养和教育。几乎所有家庭的父母都希望子女发展地更好、过得更好,因此他们的这一些投资有利于人类在各个方面不断向前发展,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最后,一夫一妻这种爱情观也被后人接受,有利于培养男女之间的责任感和忠诚感。这也成为当代很多言情剧的主题。
第二,受男女比例影响,一夫一妻制更适合社会的发展。
女性一生的排卵数量有限,因此她们拥有更加稀缺的生育资源,这意味着她们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在男女比例相对均衡或者男性数量多于女性的条件下,如果一个男性占有一个以上的女性,就意味着部分男性找不到伴侣,这可能会导致男性为了争夺生育资源而引发强奸等社会问题。因此,一夫一妻制是相对公平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第三,从人类进化的角度看,人类的直立行走促使男性选择一夫一妻。
直立行走在解放人类双手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例如膝关节磨损,内脏下垂等。由于人类走路不像袋鼠那样双腿一齐前跳,而是一前一后行走,这就意味着重心要放在两腿中间,进而导致人类的骨盆收紧、变窄。
『柒』 在中国一夫一妻制有哪些好处
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西方,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西方历史。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
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
传统东方的“一夫一妻”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而言的。在中国古代,男尊女卑,女子受男子统治,女子只能嫁给一个丈夫,而男子特别是剥削阶级的男子则可以实行重婚、纳妾的一夫多妻制。 而西方的一夫一妻对男女双方都是一样。
1545年至1563年,在意大利特兰特召开的罗马天主教大主教会议上,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正式实行。早在公元前2世纪,罗马帝政时代就已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圣婚姻”,但那时还有自由离婚制度和占有女奴的习俗存在。
基督教教义认为,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两个人,也就是一夫一妻。因此,在神前发誓的婚约,是“安定而纯洁的婚姻”,是“神圣的持续”,既已结婚,就不得离婚。一夫一妻制自产生以后,就成为基督教国家婚姻制度的根本,也成为全世界婚姻制度的主流。但是,在一些非基督教国家里,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中国有5000年文明史,就是从封建社会算起,也有2000多年都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在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几千年里,虽然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经历了高潮和低谷,但总的来看,既创造了汉唐雄风,也成就了康乾盛世。那时中国 科技水平先进,生产力发达,国力昌盛,一直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几千年的发展史,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一夫多妻制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促进了科技、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文化、社会的进步。一夫多妻制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应中国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制度。承认中国的5000年文明史,就必须承认一夫多妻制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万分可惜的是,清代中叶以后,西学东渐,所谓“平等”、“女权”等思想开始传入我国,且逾演逾烈,严重扰乱了我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传承,一夫多妻制这一优秀的社会制度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摧残和破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随之而来的,就是国力的迅速下降,中华民族从世界文明发展的颠峰跌落下来!
东方的一夫多妻制与西方的一夫一妻制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一夫多妻制彰显人性,闪烁着人文主义的光辉;一夫一妻制则压制人的欲望,束缚人的灵性。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思想活跃、道德高尚、组织有序、运转高效;反之再看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社会,思想僵化、道德沦丧、组织混乱、运转失灵。当中国建立起统一、强大的封建王朝时,欧洲还处于野蛮的奴隶社会;当中国的文明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辉煌时,欧洲却长期在中世纪的黑暗里苦苦挣扎。
『捌』 你认为一夫一妻制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这不只是是否钟情一人的问题,现在已经不是封建社会,男女平等,怎么不实行一妻多夫制度呢?一夫一妻制是对家庭对社会稳定的一种保障。
从现实情况来看,把一夫一妻制作为唯一不变的制度,作为一种制度神话来崇拜,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幸福的掣肘了。正如兴登所说:“表面上与名义上,单婚制好像是防杜了不少淫逸的行为,实际上所唤起的淫逸行为比多婚制所能唤起的还要多。”
『玖』 婚姻的演变一夫一妻制从何而来
说到婚姻制度,我们可以随口说出“一夫一妻”这个核心,但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历史上出现过多种类型的婚姻制度,为什么一夫一妻制会取代其他婚姻制度成为主流?马特·里德利认为现代世界一夫一妻制的扩散的原因,是它能够给社会带来的有益影响,从而产生的达尔文式的文化演变,而不是一群聪明人围坐桌边,为了带来和平与团结,商讨出的政策。
后期
维多利亚女王
随着商人阶层的崛起,一夫一妻制最终征服了贵族,到19世纪,维多利亚女王已经驯服了贵族们的欲望,每个男人至少表面上会装作对自己的妻子忠诚、关照、奉献终生。威廉·塔克在杰作《婚姻与文明》中说,欧洲的整体和平随之到来,这并非偶然。除了继续建立在一夫多妻制上的社会(如大部分的穆斯林国家),以及突然重新发明了一夫多妻之的地方(如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一夫一妻制带来了和平。
摩门教的一夫多妻制,引发了邻里之间的巨大怨念,也在圣徒当中造成了紧张关系,在他们一路前往犹他州的过程中,可怕的暴力循环始终如影随形。这种情况在1857年的山地草场屠杀事件中达到最高峰:一个摩门教徒将一名有夫之妇纳入后宫,愤怒的丈夫为了报复而大开杀戒。直到1890年废除了一夫多妻制,暴力行为才渐渐平息。(时至今日,在少数摩门教原教旨主义社区,私下里的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文化演变阵营知名人类学家乔·亨里奇、罗布·博伊德和皮特·理查森在颇具影响力的论文《一夫一妻制婚姻之谜》中指出,现代世界一夫一妻制的扩散,用它对社会带来的有益影响,能够进行最好的解释。这就是说,一夫一妻制不是一群聪明人围坐桌边,为了带来和平与团结,商讨出了这样的政策,相反,它很可能是达尔文式文化演变的结果。
选择了“规范性一夫一妻制”(或坚持性活动仅在独占的婚姻关系内发生)的社会往往把年轻男人调教得更为驯服,提高了社会凝聚力,平衡了性别比例,降低了犯罪率,鼓励男性去工作而不是打架。这样一来,此类社会拥有了更强的生产力,更少的破坏性,更容易扩张。这3位人类学家认为,这解释了一夫一妻制的最终胜利,美国20世纪50年代的小家庭形态是它最完美的体现:爸爸去上班,妈妈在家打扫卫生、做饭和照看孩子。
塔克还顺便介绍了工资谈判史上的一段迷人小插曲。20世纪初曾涌现了一场极为成功的运动,强迫雇主向男性支付更高的工资,好让员工的妻子不必工作,这就是“家庭工资”运动。社会改革家非但不希望女性加入劳动力大军,还支持完全相反的做法:让妇女离开就业市场,花时间和孩子们在一起,靠收入更高的丈夫来抚养。他们提出的理由是,如果雇主能支付更高的薪水,那么,劳动阶层的妇女就能跻身中产阶层,不必外出工作了。
后来,伴随着福利国家的崛起,到20世纪末,一夫一妻制又逐渐解体了。当福利金取代了男性养家糊口的角色,许多女性就开始认为,一夫一妻制是对自己的契约奴役,没有它女性也能过活——从实证的角度来说的确如此。社会的某些领域放弃了婚姻,并采用单身母亲的做法,靠来来往往的男性(同时可以拥有多名女性)来维持。
或许,这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女性倾向于认为,让持女性主义立场的姐妹们团结起来,对年轻母亲给予社会扶持,是一种更长久、更进步的做法。否则,就是男性认为自己不再需要陪伴孩子左右,照料他们安全长大,进入成年。也可能两者兼而有之。不管你优选哪一种解释来说明近些年来婚姻的解体,毫无疑问,这种人类制度就在我们的眼前演变着,到本世纪末,它的形式肯定会大有不同。婚姻并没有经过重新设计;它在演变。我们直到事后才留心到它的发生。当然,这种变化并不是随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