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法典的意义和作用
意义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有民事立法的全面总结,是对我国立法经验系统梳理,同时也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工作全面检验。可以这样说,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在民事立法方面已经走出了探索阶段,正准备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法律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导向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即将进入小康社会,绝对贫困不复存在,现代化的康庄大道就在眼前。总结过去民事立法成果,通过民事立法开辟新的未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肩负的神圣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中国已经实现了第一阶段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正大踏步地向现代化阔步前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解决了中国社会发展中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众所周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如何建立和谐社会,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中国抗击重大疫情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全国人大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个带有隐喻性质的立法重大事件。它标志着中国的立法机关在如何保护公民权利方面,有了更加真切的认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解决了我国民事审判统一化的问题。如何把解决具体现实问题的法律规范编纂成为现代化的法典,形成完整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解决我国司法统一化的问题,这是现代法治社会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
『贰』 民法典的颁布有何意义
首先表现在对人的自由、尊严和权利的确认和维护上。在民法典的立法结构设置上,始终围绕“人”这个中心,被誉为“人法”。即以“人”而不是以“物”为中心,先规定人,再规定人的财产,最后才规定取得财产的方法。同时,在具体的民事法律规则中,处处着力保障人的权利、自由和平等。例如,《法国民法典》1134条规定,人们可以在不违反法律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情况下,自由订立契约,创建自己期望的各种民事关系。
其次,革命性地重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用“平等”替代了“等级”。《法国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此处特别强调“所有法国人”,即意在废除法国大革命之前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不平等现象。如它明确规定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待遇上的平等,禁止歧视非婚生子女。可以说,正是这些明确和具体的法律规则,击破了固守千年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制度,使《人权宣言》中的平等观念变成了现实。
再次,确立所有权神圣、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原则,奠定了近代私法体系的三大基本原则。《法国民法典》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的革命成果,用法律制度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牢固根基。拿破仑曾在立法讨论中阐明了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重要地位,他说:“我拥有许多的军队,但我不能侵占一块土地,因为侵犯一个人的所有权,就是侵害所有人的权利。”正是《法国民法典》对人人可平等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所有权的规定,最大程度地激发了法国民众创造财富的热情。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繁荣的市场交易,而《法国民法典》确立的契约自由原则恰以国家强制力保护了人们在自由合意基础上订立的契约,明确给予它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从而表明了国家像保护私有财产一样保护私人契约的制度选择。19世纪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突飞猛进证明,私法三原则统领下的《法国民法典》确乎起到了为初兴的资本主义保驾护航的历史作用。
《法国民法典》的第四个进步意义在于祛除壁垒,统一了法国的资本主义市场交易规则。《法国民法典》制定之前,法国南部、北部地区分受罗马法和习惯法的影响,存在因经济社会规则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而引起的各种矛盾。对此,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形象地讽刺道,在法国旅行需要经常更换法律,就像经常更换马匹一样。《法国民法典》的施行结束了这种规则割据、冲突的局面,实现了法国境内经济社会生活基本准则的统一。此举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了交易,促进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叁』 关于民法典编纂的历史意义有哪些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当时领导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工作的彭真、习仲勋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八十年代初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总的看,经过多年来努力,我国民事立法是富有成效的,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和出台民法典寄予很大的期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正是伴随着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系统总结制度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网络全书”。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法通过确立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民事总则制度,确立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分则制度,来调整各类民事关系。民法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国民事主体制度中的法人制度,规范民事活动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调整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合同制度,保护和救济民事权益的侵权责任制度,都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规范和行为规则。同时,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编纂民法典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公民的民事权利也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内容来源自:中国政府网
『肆』 民法典的诞生对中国有几方面意义
“民法典的诞生具有里程碑意义!”5月28日,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金平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的《亲历见证民法典》报告会暨“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立仪式上,回顾了自己三次参与民法典编纂的过程。
第一次民法典起草确定三条立法标准
28日下午,即将迎来98岁生日的金平走上报告席,现场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金平教授是目前唯一健在的参加了我国第一、二、三次民法典起草的专家组成员,被誉为“当代民法史活化石”。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以后,便开始了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同年底,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的金平,被指派赴京从事新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那一年,他才32岁。
他回忆说:“宪法的颁布为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很快就把刑法、民法等的立法工作提上了日程。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就是在宪法颁布当年开始的,民法典起草小组就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中央向我们强调了立法工作要掌握的三条原则:一是党的领导,二是群众路线,三是从实际出发。民法典的起草从搭班子到具体工作的开展都是按照这三条原则进行的。这么多年,我一直记得这三条,这是我工作的指导思想,很有用。”金平说。
按照“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办法出台了民法通则
1962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复苏,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被提上议程。金平受邀再次来到北京,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的主持下,继续从事民法典起草工作。
金平回忆说:“在近3年时间里,我们参加起草工作的同志一直都住在后库(全国人大机关原来的一处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地工作。终于在1964年下半年完成了民法草案‘试拟稿’,并铅印成册。这个草案共三编24章262条。”
1979年底,金平再次受邀到北京参加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并被任命为“民法起草小组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金平说:“经过大家10个月的辛勤工作,在1980年8月拿出了一个民法草案‘试拟稿’,并开始向部分经济单位和政法部门征求意见。这个草案包括总则、财产所有权、合同、劳动报酬和奖励、损害责任、财产继承等共六编,计501条。后来我们又修改了三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第四稿。”
金平称,当时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才刚刚起步,在短期内起草一部完善的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中央决定按照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办法,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一个民法大纲。这就是1986年4月12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典有三大亮点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我们目前的民法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民法学研究者,民事司法审判工作也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民法典的诞生具有里程碑意义。”谈及此,金平激动不已。
他认为,民法典主要有三大亮点。第一,在法典的定位上,民法典编纂作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极大扩充了民法典的社会功能。
第二,在民法的理念上,引入了生态保护的观念,提升了民法典的思想水平。
第三,在具体制度上,民法典与时俱进,反映了时代的要求
『伍』 《法国民法典》的颁布有何历史意义
作为一部开创近代私法先河的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的进步意义不容小觑。这种进步意义首先表现在对人的自由、尊严和权利的确认和维护上。在民法典的立法结构设置上,始终围绕“人”这个中心,被誉为“人法”。即以“人”而不是以“物”为中心,先规定人,再规定人的财产,最后才规定取得财产的方法。同时,在具体的民事法律规则中,处处着力保障人的权利、自由和平等。例如,《法国民法典》1134条规定,人们可以在不违反法律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情况下,自由订立契约,创建自己期望的各种民事关系。
其次,革命性地重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用“平等”替代了“等级”。《法国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此处特别强调“所有法国人”,即意在废除法国大革命之前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不平等现象。如它明确规定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待遇上的平等,禁止歧视非婚生子女。可以说,正是这些明确和具体的法律规则,击破了固守千年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制度,使《人权宣言》中的平等观念变成了现实。
再次,确立所有权神圣、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原则,奠定了近代私法体系的三大基本原则。《法国民法典》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的革命成果,用法律制度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牢固根基。拿破仑曾在立法讨论中阐明了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重要地位,他说:“我拥有许多的军队,但我不能侵占一块土地,因为侵犯一个人的所有权,就是侵害所有人的权利。”正是《法国民法典》对人人可平等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所有权的规定,最大程度地激发了法国民众创造财富的热情。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繁荣的市场交易,而《法国民法典》确立的契约自由原则恰以国家强制力保护了人们在自由合意基础上订立的契约,明确给予它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从而表明了国家像保护私有财产一样保护私人契约的制度选择。19世纪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突飞猛进证明,私法三原则统领下的《法国民法典》确乎起到了为初兴的资本主义保驾护航的历史作用。
《法国民法典》的第四个进步意义在于祛除壁垒,统一了法国的资本主义市场交易规则。《法国民法典》制定之前,法国南部、北部地区分受罗马法和习惯法的影响,存在因经济社会规则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而引起的各种矛盾。对此,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曾形象地讽刺道,在法国旅行需要经常更换法律,就像经常更换马匹一样。《法国民法典》的施行结束了这种规则割据、冲突的局面,实现了法国境内经济社会生活基本准则的统一。此举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了交易,促进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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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民法典制定的现实意义
民法典五大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中国正系统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并且试图通过法律编纂方式,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法治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有民事立法的全面总结,是对我国立法经验系统梳理,同时也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工作全面检验。可以这样说,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在民事立法方面已经走出了探索阶段,正准备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法律规范。
过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颁布的许多涉及民事方面的司法解释和民事政策有可能会成为历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都必须比照民法典进行彻底的清理,凡是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地方,都必须立即废除。中国民事法律规范第一次实现了法典化。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导向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即将进入小康社会,绝对贫困不复存在,现代化的康庄大道就在眼前。总结过去民事立法成果,通过民事立法开辟新的未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肩负的神圣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中国已经实现了第一阶段的奋斗目标,中华民族正大踏步地向现代化阔步前进。
民法典是中国的分水岭,它标志着中国从此告别贫困,走向现代化的美好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大特点就在于,保留了传统社会的组织结构和法律体系框架,同时又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建立了新的法律制度体系,突出了人格保护的内容,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制度。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解决了中国社会发展中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众所周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如何建立和谐社会,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必先按劳分配,实现劳动平等。可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资本的力量无处不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如何解决市民社会基本的社会矛盾,这是我国民法典最重要的课题。
民法从本质上来说,应当体现互助精神,强调守望相助,互帮互助。因此,全国人大讨论民法典(草案)的时候,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将我国控制重大疫情的有益经验,纳入民法典,全国人大主席团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及时修改民法典草案中的有关内容,并且付诸表决。这充分说明,中国民法典是时代的产物,同时也是体现中华民族守望相助精神的具体法律规范。民法典所确立的各项原则,有助于弘扬中国的传统优秀文化,有助于实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但是,必须充分意识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强调的是守望相助,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则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如何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这是中国民法典所面临的最大挑战。
19世纪法国拿破仑制定法国民法典的时候,解决问题的方法非常简单,那就是把民法这个充分体现互助精神的法典和商法这个充分体现营利精神的法典区分开来,民法解决的是民事关系问题,而商法则着重解决商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由于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商人,已经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形成了完整的规则,因此,法国立法机构只需要把商人的规则加以认可,即可成为国家的法律。
这种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的原则与民事交往遵循原则的矛盾之处。换句话说,西方社会存在着商业化社会和非商业化社会,非商业化社会又可以分为传统的家庭为核心的家庭伦理社会和社会组织为核心的道德伦理社会。
在保护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身份的区别,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的差异。法国民法典着重解决商业行为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完全采用“外观主义”,强调商人的信用价值。德国则采用双重标准,侧重于关注商人的行为,建立了一套非常独特的商业伦理价值体系。
可以这样说,这种分别立法模式,旨在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价值观念扩张所产生的问题。无论是法国还是德国,之所以采用分别立法的模式,就是要防止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进入到民事领域,从而破坏守望相助和谐的家庭或者邻里关系。
20世纪商业活动日趋发展,许多国家特别是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在立法过程中,一方面保留传统的价值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单独立法的方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商业法律规则体系。我国在合同法中规定了许多商业合同,这是我国民法典最值得关注的地方。
由于我国民法典采用的是一种民事活动统揽全局的立法模式,因此,如果不了解民法特别法,那么,实施民法典过程中,有可能会顾此失彼,出现错误判断。
可以这样说,我国民法典旨在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问题,但是,由于在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现代市场经济基本道德伦理体系关系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精雕细刻,因此,民法典能否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还需要持续观察。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理念,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中国抗击重大疫情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全国人大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个带有隐喻性质的立法重大事件。它标志着中国的立法机关在如何保护公民权利方面,有了更加真切的认识。
中国民法典呼应了人民的呼声,对那些看起来并不重要的民事主体,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并且制定了法律规范。譬如,对于我国长期存在并且在改革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个体工商户,除了民法通则作出详细规定之外,在后来民事立法中往往一笔带过,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民事立法机关认为,随着现代化工业时代的到来,传统民事主体譬如个体工商户即将失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作为主要市场主体,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民法典专注于“宏大叙事”,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小商小贩,缺乏应有的关注。
重大疫情所带来的失业问题以及城市中低收入阶层的生活困难问题,已经纳入中央决策体系之中。“中央文明办”明确规定,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流动商贩今后不再列入文明城市考评的内容。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追求现代化过程中,人们终于意识到,在中国社会仍然存在中低收入阶层,他们收入来源于占道经营,来源于马路市场,如果不尊重小商小贩,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那么,中国民事法律规范将会失去应有的价值。
正因为如此,民法典适应我国现存社会发展状况,对于过去那些被忽视的民事主体,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在此基础之上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为他们保驾护航。
不仅如此,为了总结我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经验,立法机关在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基础之上,衍生出了土地集体流转和经营权制度。这些制度对于促进我国农村土地的集约经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信随着我国民法典的实施,我国城市和农村的面貌将会发生一些变化,那些过去不被重视的市场主体,有可能会挺起腰杆,生存得更加有尊严。农村土地所有权人,会更加充分尊重承包权人的利益,允许他们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经营,从而使农民过上没有退休金,但是,可以依靠土地出租获取固定收入的幸福生活。
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解决了我国民事审判统一化的问题。如何把解决具体现实问题的法律规范编纂成为现代化的法典,形成完整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解决我国司法统一化的问题,这是现代法治社会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
不少学者反映,由于我国民事立法零打碎敲,以至于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得不上穷碧落下黄泉,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法律依据,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之上,考察各个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作出司法判断。我国民法典颁布之后,所有这一切都将成为历史。民法典就是法官审理民事案件的行为指南,法官再也不需要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会议纪要中寻章摘句,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依照民法典所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作出判决,如果民法典中没有具体的行为规范,那么,所有判决都必须符合民法典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现代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体现的是中国主流价值观,也是国家价值观。如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我国民法典中,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我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尽可能地融入到每一个法律规范,从而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许多争议的案件。譬如,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如何证明是否构成侵权,“南京撞人”案件是否还会出现?如果再出现类似的案件,法院是否会自由裁量,不同地区法院是否会作出不同的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充分吸取我国司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之上,把抽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具体的行为规范之中,从而使每一个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中国正处在多元化社会转型时期,将国家价值观法律化,面临巨大挑战。立法机关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之上,试图使用法律的语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规范,便于普遍实施。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价值观念不同,因此,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价值观至关重要。令人遗憾的是,我国法学教育中,恰恰忽视了价值观教育。虽然法学教育和其他专业教育一样,都增加了有关意识形态的内容,但是从整体来看,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官的意识形态教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法官拒绝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乏足够的尊重,那么,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一定会出现新的分歧和矛盾。我国当前民事审判中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法官意识形态出现了问题。由于一些法官缺乏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尊重,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先入为主,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结果导致民事审判出现了许多不应有的偏差。我国关于合同、公司、婚姻的司法解释中,有许多规范之所以引起广泛争论,根本原因就在于,在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上出现了分歧。
因此,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首要任务是,加强对法律企业共同体的价值观教育,让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充分意识到,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没有形成良好的意识形态环境,那么,尽管法律条文烂熟于心,在司法实践中仍然会出现不应有的争议。解决我国司法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从条文到条文,而应该加强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教育。
『柒』 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有哪些
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会给我国的立法、行政、司法带来重大革新,也更加规范市场竞争,此外也更加贴近和保障了百姓的日常生活。
2020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了我国“民法典时代”的正式到来。民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等等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的全面系统的编纂和修订。它将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都为我国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民法典的通过为我国的立法领域带来了新的活力,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在经济方面也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有活力,更加健康有序高质量的发展。
对整个社会来说,民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民事生活是社会生活的根本。民法典的通过为家庭成员的交往和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提供了基本准则。它将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使我们的社会更加有序的运行。
(7)民法典的历史意义个现实意义扩展阅读: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
1979年第三次启动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背景下进行的,当时领导法制委员会工作的彭真、习仲勋同志经过深入研究后,确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
修改了婚姻法,相继出台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等。2001年第四次启动,又先后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捌』 《中华民国民法典》历史意义
。《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南京国民政府专时期,“属以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法制编制法为主干的六法体系的形成,标志着当时中国在西方先进法文化和移植与法律资源的本土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标志着以近代法律理论为指导、具有近代特征的法律制度在中国的成长与确立。开始于清朝末年的中国法律近代化进程至此得以初步完成”。
强调保护社会公益
《中华民国民法》十分强调对社会公益的保护,它以社会本位主义为民法典的立法原则,将对社会公益的保护贯彻到了法典的每一个角落。
⑴以维护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为原则。⑵对所有权进行限制⑶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⑷无过失责任的引入⑸酌情减免义务人的责任。5、强调平等原则在民法典中的应用
《中华民国民法》所规定和体现出来的平等,不仅包括男女平等,而且包括雇佣人与受雇人的平等、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平等、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平等、以及所有权人与佃权人之间的平等,内容非常广泛。同时,在重视形式平等的基础上,更致力于追求实质上的平等,尤其体现在对弱者的特别扶助,使其在社会上与强者处于平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