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历史文化遗产是否应开发成旅游景点
1.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什么?使文化遗产本体能够尽可能长久的保存下去。那么专为了这个目的我属们需要什么?硬性的:资金、保护设施设备、基础设施设备;软性的:登记著录、学术研究、社会认同。2.恰当的旅游可以带来什么?资金、社会认同。所以旅游和文化遗产保护是有利益契合点的,完全可以合作。3.旅游的风险是什么?过度开发导致的环境破坏、错误信息传播甚至破坏文化遗产本体。4.综上,旅游是文化遗产保护自我实现的一种方法论,要点在于:旅游开发之前,必须经过有效的评估——不是所有的文化遗产资源都有旅游价值;旅游行为的规划、实施、监督必须要有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的参与,某些情况下文化遗产保护部门是有一票否决权的;文化遗产不能被当做企业资产;旅游能为所在地居民带来什么样的利益;文化遗产旅游要对观众进行哪些前置教育等等。5.参加过几次文物部门的执法督查活动,最大的感觉就是一些文化遗产所在地政府的急功近利心态和对文化遗产法律及常识的无知,以及难以协调好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的关系。总之,理念不难,难在执行。博物馆角度,鄙作并蒂莲花共呈娇——从博物馆行业角度谈博物馆与旅游的发展,或可供参考。
2. 辩论赛 对历史文化遗产以开发为主
首先文化是世界的:由各个民族的社会实践有其共性,有其普遍的规律,而由各个民族社会实践产生的文化也有其共性,和普遍的规律,所以文化是世界的。既然文化是世界的,那么就应该是世界人民的共同物质财产以及精神财产,使我们精神文化享有的一部分。
而我们要想很好的享有这一部分,就应该对其“适当”的开发为主,才能更好的宣扬世界的文化,促进世界文化的繁荣。
(用来反驳对方说我方过度开发,以及不合理开发导致文化遗产景象被破坏的)况且所谓开发并不是说在历史遗迹旁边搭个棚,架个摊的。开发包括:物质和精神文化两个方面。
首先说物质的: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包括让那些已经被长期地质运动或者风沙运动而淹没的的遗迹挖掘,这种挖掘都是很科学的,不是说你扛个铲子铁锨就去挖的…………迈锡尼遗址的挖掘就经历数年之久才得以重现。而且有些文化遗产如果不给予开发保护就会离我们远去,对方你难道是“历史虚无主义”吗?如雅典卫城有很多大理石石柱要定期注射一些试剂才能保证他们不会被侵蚀而毁坏。
再其次说精神文化的:这方面的开发包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教育,对于青少年当然是以教育为主,俾斯麦曾经说过“我们帝国的强大其实早在小学的课桌上就已经决定了!”如果我们不做对历史文化遗产精神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发,难道让我们的后辈们都成为所谓的“历史虚无主义”,从而毁掉我们先辈们的辉煌吗?
大体就这个样子,别照搬,灵活运用,辩论赛一开始还有陈述,自己做好总结吧,O(∩_∩)O~祝你成功。
3. 辩题求解!对待历史文化遗产应已开发为主
核心观点:
1.开发是为了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事物走向完美的必然要求,所版以对待历史文化遗权产应已开发为主
2.开发语保护相结合,这样保护他们所彰显的核心价值一也会存在
3.这是一个孰轻孰重的问题,而两者不可或缺,所以强调核心理由,就可以胜辩
4. 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护重要还是开发重要
保护重于开抄发。
开发历史文化遗袭产是为了将中国文化宣传给更多的人,让人们了解文化、继承文化、发扬文化,从而达到保护历史文化的目的。
所以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是第一位的。很多人都以为开发历史文化遗产是为了赚钱,这是错误的想法。开发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所以,保护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5. 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保护还是开发
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我个人本身也是这样认为的)
历史文化遗产,能叫‘历史文化遗产’的就是古代的东西,是祖先们留给我们的,是经历了几百上千年而至今仍在的东西,是没有备份,独一无二的。正是这独特性和唯一性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
秦兵马俑,现今建了个博物馆来保护,而且开发成旅游景点,可谓保护和开发拿捏得最好的范例。可秦兵马俑原本身上是有颜色的,但一出土就急速氧化了,变成现在的土灰色一片,因而秦兵马俑的四号坑是还没有开掘的,一号坑也有一些仍复埋在土里的,这些都是出于对文物的保护为主。如果是开发为主,秦兵马俑博物馆大可全部开挖出来,甚至还有可能挖出些什么宝贝呢。
现在我们的文物保护技术仍未成熟,兵马俑身上颜色没能保住。古代的绢或锦,一出土就退色,变脆,也没能保住。明定陵在国家主持下开发,但神宗的遗骨、寿衣等,也没能保住。莫高窟的壁画,风化和退色严重,还是没能保住。还有其他很多很多,这都说明了对于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因为这些东西万一保护不好而变质了,就永远修复不了,也没法找第二份来代替了。这就是历史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唯一性。
也是由于秦兵马俑和明定陵的教训,才使国家曾下令严禁开挖所有皇陵(否则唐乾陵早就挖了,为了《兰亭序》这旷世国宝也值得挖了。始皇帝骊山陵也是)。故宫也是由于类似的原因而要不断修复。否则接待游客那么多,故宫不修复早就残了。
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不是不开发。而是要以保护为主,开发为辅。
(我认为)可以对实物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实施限人限时地开放参观,西藏布达拉宫就是这样的。甚至可以不对外开放,只对学者和有心人开放,不对普通游客开放,天一阁就是这样的。如果开放给普通游客的,就要学习秦兵马俑博物馆的模式,边开放边修复,边保护边开发。各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可以结合自己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身的保护方式。
同时,国家要承担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资金投入(以国家现在的能力应该可以做到),不能让历史文化遗产成为盈利的地方,不能让历史文化遗产功利化和铜臭化,要还原历史文化遗产本身的历史文化价值。
(以上就是在下的拙见,也是我的思路)
如果说破题立论,应该是:‘历史文化遗产’本身的独特性和唯一性——>技术还不成熟,不能随便乱开发(反对开发为主)——>要结合实际,以保护为主,开发为辅(提出自己的观点)。
具体例子阁下还可以找得更多。不过要切记,是‘以保护为主,开发为辅’,不是一刀切不要开发。你这辩题比反方的好辩得多了,也是现实政府提倡的做法。
6. 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的问题
2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及意义
我国是著名的文明古国,有着数千年的悠久历版史和灿烂文化权,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历史印记,地方特色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最直观的历史,也是一个城市体现个性与延续活力的所在。历史遗址、文化遗产是专家对历史的研究以及对我国人民历史文化教育的直观体验,从中可以了解到古代文化遗产、建筑、街道和空间的发展及兴衰过程,了解当地的风俗民情;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还能发掘地区潜在的魅力,增加人们的社会凝聚力以及社会自豪感;同时,历史文化遗产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例如其促进了旅游业及系列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相关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7. 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确定一下 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吧 不然很别扭啊
还有 这题目也太大了吧 一本论文也论不完啊
再多些要求、限制,不然给个论点啊
下面的文作参考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弘扬优秀民族文化
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漫长的农耕文化历史,以及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显现了中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十分丰富及天才的艺术创造,有极高的历史价值,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或世界第一。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境堪忧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人类文化遗产可概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遗址、遗存、文物、文献等;一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以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技艺、技巧和瞬间表现形式传承的文化遗存,是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传承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口耳相传,诉诸视听而疏于记录和固态化。因而常常是转瞬即逝的,不可再生的。一旦消亡或流失,在落后的记录手段和技术条件下,基本无法恢复或再生。这就意味着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丰富,但也很脆弱。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保护行动落后于它的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的现状,如民间戏曲、戏剧在衰落,年画、剪纸、皮影正在逐渐消失。而与此同时,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正吸引着世界目光。无论是“中国京剧欧洲行”的顺利开展,昆曲和古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文化遗产”名录,还是《卧虎藏龙》获奥斯卡奖项,都说明了中华民族文化的魅力所在。但是就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得到越来越多世界认同的同时,许多的国家将许多本属于我国的文化遗产纳入本国家的文化产业战略,对这一宝贵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从已经久远的“敦煌”艺术的流失,景泰蓝、宣纸技术被窃,到近年来美国《花木兰》的高上座率,韩国的皇家音乐“申遗”(韩方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明确说明该项艺术源自中国),以及韩国欲夺我们的“端午节”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少林商标在美国抢注等事件屡屡发生,这在说明中国非物质文化独特地位的同时,也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行动迟缓,一些优秀的文化遗产将被他人“端走”,我国优秀的文化将被肢解。
二、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遇到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定了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的民间艺术工作给予扶持的方针。各地政府对保护、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积极行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近些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开展起来。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普查力度不大。由于民间文化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长期不被重视,政府部门的普查工作力度不大,至今对于我们民间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缺乏深入和广泛的了解。
二是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滞后,资金技术贫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缺乏正确的开发利用。如由于得不到政府的支持,资金不足,一些小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的文化产业,在艰难的环境中自生自灭。旅游市场对民间艺术遗产庸俗化的廉价开发,对社会造成文化误导和原生态破坏。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法律保护依据。如对古代的科技、工艺、音乐、舞蹈、历史声音、历史图像、民族文物、民俗文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没有科学的界定和权威的说明,也未能列入《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之下。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四是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及人才的培养,传承渠道不畅。教育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重视和价值认知,教育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脱节。如大学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学科极度缺乏,不能培养提供保护文化遗产所需的社会人才。公民尤其是年轻一代越来越远离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如果我们的下一代生活在充斥着网络、选秀、圣诞节的环境中,而丧失了对民族文化的关注的热爱,中华民族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民族民间文化将面临断裂的危险。
三、关于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一)各级政府要给予足够的认识与支持,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高度重视,方向明确,把保护和开发优秀非巷质文化遗产作为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尽快成立鉴定和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查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分阶段制定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长远规划,编制中国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三是要尽快制定“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和“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法律轨道。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地方与地方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五是各级政府应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切实支持。
(二)实行分级保护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指导保护工作
一是地方政府应明确实施保护单位及各自权利和责任,负责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二是要建立专项的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基金,帮助一些地区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遇到的资金困难问题;三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尚未系统建立之前,由文化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培训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接人才队伍
一是在相应的高校增设有关方面的专业学科,招收此类专业的学生,其中包括本科生、代培生、进修生等;二是将民间艺术列入大学艺术教育,在中小学各个学段开设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课程,从小孩子开始培养他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三是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中,要吸收文化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水准。
(四)开发和保护并重,避免开发活动时文化遗产的破坏
一是避免地方政府因利益驻动,不顾及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去“开发”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必要的开发必须由专家学者论证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严格实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入制度;三是政府必须倾听民众保护文化遗产的呼声,及时纠正有损文化遗产的行为,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五)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
一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教育的宣传工作;二是建立相关的博物馆、民俗馆和民间艺术资料库等设施,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严格保存和保管;三是组织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和群众艺术工作者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特别要注重发挥关心文化事业的企业和人士,以及文化团体和各类文化中介组织的作用;四是推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命名制。借鉴“世界文化遗产”或“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做法,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逐级中报、专家机构或权威部门评估、政府审批的程序,给予相应级别的命名,把保护、开发、“申遗”、利用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六)推动民间非物质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展形成文化产业,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
文化遗产列入保护名录之后不能仅仅停放在博物馆里,应积极推动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对具有产业开发价值的传统文化项目予以政策倾斜,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民间传统文化的产业开发。在认定和保护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对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使它们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8. 国家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有什么政策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来库 前1条自
1 杨丽霞,喻学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综述[J];旅游学刊;2004年04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孟华;中国山岳型“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人地和谐论[D];河南大学;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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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侯献国;文化遗产与丹巴碉楼[D];四川大学;2007年
2 刘建平;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的法律保护[D];四川大学;2004年
3 王乃春;我国世界遗产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和对策研究[D];青岛大学;2006年
4 赵晓宁;论我国世界遗产地周边环境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四川大学;2006年
5 李燕;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与管理机制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6年
6 郑艳萍;庐山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06年
7 王晓梅;陕西省遗址文化遗产资源管理模式变迁及创新[D];西北大学;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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