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有什么作用
历史文化名城作为我国文化遗产的一类。
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回值、思维方答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 国家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方面颁布了哪些法律
国家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方面颁布了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保护非物属质文化遗产公约》等。
法规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另有一些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
3.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问题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
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应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重大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重点保护北京市域范围内各个历史时期珍贵的文物古迹、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区、旧城整体和传统风貌特色、风景名胜及其环境,继承和发扬北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1)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强化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地位。
(2)坚持整体保护的原则。完善市域和旧城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重点保护旧城,坚持对旧城的整体保护。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法。在政府主导下妥善处理居民生活条件改善与古都风貌保护的关系。防止片面性,解决“建设性破坏”所引发的矛盾,疏解居住人口,消除安全隐患。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重塑旧城优美的空间秩序。
(4)坚持积极保护的原则。合理调整旧城功能,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目标,强化文化职能,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增强发展活力,促进文化复兴,推动旧城的可持续发展。
(5)坚持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创新的原则。加速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制化进程,调整和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的机制与体制。
方法措施
(1)分析总结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确定合理的城市社会经济战略,并通过城市规划在城市空间上予以落实。
城市要不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也不可能当做博物馆·,不可以让它的生产和生活停顿凝固。对于名城保护规划来说,重点在于如何控制和引导而不是排斥发展,保持城市的活力与繁荣。历史文化名城的经济发展战略就要考虑保护城市中大量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需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使之并行不悖。大跃进时期在古城内大办街道工厂,以后又把发展经济与发展工业等同起来,认为只有办工业争产值才是发展经济,这样的“发展”显然是不适合的。研究城市历史上的兴衰规律,寻找与保护工作相得益彰的经济发展战略,比如发展传统产业、旅游事业,利用历史古城知名度大的特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处理与保护有干扰的工业项目时注意选址位置,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2)确定合理的城市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系统,力图保护古城格局和历史环境,通过道路布局和控制建筑高度展现文物古迹建筑和地段,更好地突出名城的特色。古城内集中了较多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建筑的高度和形式往往要受到诸多制约,规划布局要为保护古城、保护文物古迹创造先决条件。
(3)把文物古迹、园林名胜、遗迹遗址以及展示名城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体系,使人们便于感知和理解名城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
许多文物古迹在遭受一定的破坏以后丧失了相互间应有的空间关系和联系,看起来像是孤立而不相关的。规划应把文物古迹、园林名胜以及各类提示性标志物(如古树名木、碑刻、标牌等)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从而给人们的欣赏创造有机的空间线路和逻辑线索。洛阳规划建立历史标志物的体系,日本东京组织散落的文物点建立文化旅游步行道,这些都是可行的好办法。
(4)通过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处理好新建筑与古建筑的关系,使它们的整体环境不失名城特色。
文物建筑巾于陈旧、体量小等原因非常容易淹没在新建筑的汪洋大海中,如何使人们发
第57页
现它们,如何突出它们而提示名城的特色,保护规划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通过道路的选线、建筑高度分区控制和重要古建筑之间的视廊控制,突出地层现文物古迹。比如苏州的北寺塔是宋代留存下来的古塔,规划把城市主干道正对该塔,使之成为古城内十分醒目的重要景观和主要的视觉中心之一,并控制几个主要视线通廊,如要求作为拙政园内借景、作为城市标志从沪宁线上可以看到它等;北京的大钟寺原在城郊不显眼的地方,开辟北三环路时把它的大门展露在这条城市环道上,很好地提示了它的存在。
(5)规划保护范围,制定有关要求、规定及指标,制止建设性破坏。
只有通过在城市规划中划定各类保护及控制区并制定出相应的各种要求和规定、控制指标,并通过规划管理严格把关,才能保证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古迹保护单位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不致于在建设中被破坏。
4. 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的意义是:
一、历史文化名城因其丰富的人文资源、深远的文化影响、广泛的知名度而吸引海内外众多旅游者纷至沓来,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也为发展旅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让大家牢记历史,同时也为了探索古代建筑特点和工业技术。也是本国成为文明古国的有利证据。
二、保护文物、发挥文物作用,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华民族和社会主义祖国的兴旺、繁荣昌盛有着多方面的重大意义。
1.文物保护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为50多个兄弟民族所共同创造和共同享有。任何一个民族,要通过率民族的历史文物来认识本民族,也要通过其他民族的历史文物来认识其他民族。
大量的历史文物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蕴藏着巨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在维护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纽带作用。
2.保护好历史文物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
保护好历史文物,用它来教育子孙后代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勤劳勇敢、坚韧不拔、艰苦奋斗的光辉历史,继承和弘扬民族的优良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发挥历史文物的爱国主义教育作用,对于培养中华民族的一代新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文物是历史文化研究和现代科技文化创新、发展的依据
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历史研究的第一手史料,是科学发明和文艺创作的重要借鉴和源泉。在尚无文字记载的历史发展阶段,没有文物资料,就没有历史研究可言。我国许多专业学科的历史,正是利用了现存的大量文物资料,才得以理顺其来龙去脉和演变、发展的历程。今天的科技文化创新和发展离不开历史文化遗产。因此说大量古代科技和艺术成果,至今还在被利用、借鉴和继承,成为发展繁荣现代科技、文化、艺术不可缺少的条件。保护好文物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术、科技、文化有重要意义。
4.历史文物是县道德教育的好教材,对加强德育教育,以德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量的历史文物从各个不同的侧面或领域展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风采,是我国历代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创造才能的实物见证。人们通过对文物的参观、鉴赏和研究,可以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受到传统美德和审美价值的教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关系的发展
我国文物丰富多彩的内涵,亦可供世界其他民族借鉴和鉴赏,在出国展览时,被誉为“文化大使”受到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欢迎,甚至许多国家兴起“中国文物热”历久不衰。中国文物在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关系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总之,我们要从弘扬民族文化、振兴民族精神、实现民族复兴的高度,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认识到尽可能完整地保留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并使之传之于后世,是我们这一代人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5. 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什么时候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是年根据北京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三位先生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被列入名单的均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纪念意义、且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目前中国已公布了10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一批:1982年2月8日公布,共24处
第二批:1986年12月8日公布,共38处
第三批:1994年1月4日公布,共37处
增补a:2001年8月10日公布,共1处
增补b:2001年12月17日公布,共1处
增补c:2004年10月1日公布,共1处
增补d:2005年4月14日公布,共1处
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按照各个城市的特点主要分为七类即
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如北京、西安;
传统风貌型:保留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有完整建筑群的城市,如平遥、韩城;
风景名胜型:由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叠加而显示出鲜明个性特征的城市,如桂林、苏州;
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由地域特色或独自的个性特征、民族风情、地方文化构成城市风貌主体的城市,如丽江、拉萨;
近现代史迹型:反映历史上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如上海、遵义;
特殊职能型:城市中的某种职能在历史上占有极突出的地位,如“盐城”自贡、“瓷都”景德镇;
一般史迹型:以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为历史传统体现主要方式的城市,如长沙、济南。
6. 怎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长期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杰作,毁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让她们在今天现代化中继续发光,正是一种现代文明的象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化建设似乎是一对矛盾,但实践证明两者完全可以共存共荣,互相促进。-二百年前,欧洲人在产业革命初期也曾大肆破坏古建筑古城堡,不过他们很快觉醒,从法律制度和市民意识上着手,严加保护。今天,一批批中国人去法国、英国、意大利等国,看到的是古与今、旧与新之间的和谐生辉,古城区的原汁原味,几乎看不到拆房扩路的"旧城改造",然而那里照样游人如织,环境优美,经济发达。可是,我们不少人考察回来后只记住高楼大厦,忘记了保护历史。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这些年文物保护成绩是显著的,同时对文物"建设性破坏"的情况也令人吃惊。中国现有21处世界遗产中,浙江还是空白。其实浙江是文物大省,杭州、绍兴、定海、塘栖等地的古城区,原先足以与平遥、丽江媲美,甚至更有优势。她们躲过了自然灾害、政治运动,却倒在现代化建设的误区中,真是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子孙后代,实在令人遗憾。抢救历史文化遗产确实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从法律上筑起了又一道保护的"屏障"。只要我们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历史文化遗产就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为什么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屡禁不止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处理好如何看待"政绩"的问题。客观上,"父母官"有压力,总想在任期内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和市容市貌。这当然是好事。我们不但不反对,而且要尽力支持,问题是怎样正确认识并把握"政绩"。我认为,建设新城是政绩,保护古城、留住中华民族的优秀遗产也是政绩,后者做起来更不容易,更需要有远见。纽约、香港历史很短,是在海岛、沙滩上建成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伦敦、巴黎、罗马历史悠久,精心呵护古城,同样可以成为著名的国际大都市。周庄、西塘等江南6个古镇,今天名声大振,成为旅游热点,其实浙江原来条件更好的古镇有不少,但都被以"破旧"、"落后"等借口一一拆毁掉了。这些古镇虽然面貌一新,但没有特色和知名度,也没有游人和吸引力。城市化进程中必须注意保护历史,坚持特色,而百城一面、千街一面正是现代化的一忌。杭州是有2200多年历史的古城,有层层叠叠的历史积淀,不能将精华与糟粕一起扔掉,在古城区内不宜采用深圳、上海浦东等新兴城市的办法。仇保兴同志到杭州上任不久,就与其他市领导在记者来信中批示紧急保护河坊街及其附近地区,保古城建新区,进而将西湖申报世界遗产提上议程,邀请国内外专家献计献策,这适合时代潮流,符合民心,我看这就是一大政绩。
对外开放使我们意识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然而,我们不少人在观念、行为上仍处于一种蒙昧或自然满足的状态中。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西湖申报世界遗产,是杭州在21世纪进一步对外开放,成为国际性的风景旅游城市的关键性步骤。因此,从现在起,有关的各项工作就应当按世界遗产的标准来衡量,与世界接轨。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努力,再大的困难也会变小,再小的希望也会增大,直至成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2352/node2354/node15917/userobject12ai146874.html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TR-c/17392.htm
http://www.xkdesign.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14
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历史文化名城抄保护的内容应包括袭: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和风貌;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必须分析城市的历史、社会、经济背景和现状,体现名城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确定名城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确定名城保护内容和保护重点,提出名城保护措施。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包括城市格局及传统风貌的保持与延续,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群的维修改善与整治,文物古迹的确认。
(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划定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文物古迹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界线,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和建设的要求。
(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合理调整历史城区的职能,控制人口容量,疏解城区交通,改善市政设施,以及提出规划的分期实施及管理的建议。
望采纳,谢谢!
8.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义
政府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评定和保护,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持这些城市的历史特色、地方版特色、文化权特色和民族、民俗特色,反映城市自身的发展历程、城市文化的时空连续,确保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其工作重点是保护好文物、历史地段、历史遗址和历史风貌。
很多历史文化名城因其丰富的人文资源、深远的文化影响、广泛的知名度而吸引海内外众多旅游者纷至沓来,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也为发展旅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让大家牢记历史,同时也为了探索古代建筑特点和工业技术。也是本国成为文明古国的有利证据。
9. 历史古城如何保护与发展
文化遗产是不可复制的稀缺资源。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来说,文化遗产是基本标志和价值构成。当前,历史文化名城存在不同程度的文化遗产流失和破坏现象。作为国务院首批命名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大同市近年来积极探索既保护文化遗产又实现城市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古城保护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大同市的做法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基本走向”。
从旧城改造走向遗迹保护,以先进理念指导古城保护。城市发展中的旧城改造对历史文化名城的破坏相当严重。旧城改造需要大拆大建,而旧城区往往是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区域。为了保护大同古城,大同市政府发布通告,勒令古城保护范围内的旧城改造项目全部停工,同时全面启动古城保护工程,力求最大限度地留存文化遗产原貌。对淹没在废墟中的珍贵遗址华严寺、善化寺、清真寺、法华寺、文庙、关帝庙、纯阳宫、帝君庙、城墙等进行整体性保护,全部拆除了这些遗址群保护范围内的破坏性建筑。
从单体保护走向整体保护,努力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价值。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有机整体,如果只保护单个文化遗产,就会使一处处文化遗产成为“文化孤岛”,削弱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价值。大同市致力于从整体上保护文化名城,把北至操场城街、南至北都街、东至御河西路、西至魏都大道,面积约4.8平方公里的区域全部划定为保护区域,把该区域内对古城风貌造成严重破坏的多层建筑全部列入拆除范围。同时,把该区域内的所有历史文化遗产全部划定为保护对象,尽最大可能恢复古城的基本格局。
从两相对立走向两全其美,妥善处理古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应该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从实践经验看,把保护与发展放在同一个城市空间是很难实现的。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大同市于2008年初提出了“一轴双城,分开发展;古今兼顾,新旧两利;传承文脉,创造特色”的古城保护基本思路,立足古城搞保护,跳出古城求发展,把保护与发展分开。具体来说就是,以御河为轴线,在御西保护完整的古城,在御东建设现代新区,把传统文化保护放在古城,使两个不同的空间相得益彰、互利共赢。事实证明,这一做法克服了古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较好地实现了当时的设想。
从随意修复走向修旧如旧,自觉按照传统方法延续古城生命。在大规模的古城保护和修复中,大同市始终遵循修旧如旧的基本原则,坚持四个基本方法。一是充分考证。在大量考古发掘、信息收集、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保护方法。二是保持原貌。文化遗产属于哪个朝代,就按哪个朝代的营造方式进行修缮、重修、复建,不是按现代人的理解随意修复。三是“四原”保存。在修缮、重修、复建中,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原来的建筑结构、原来的建筑材料、原来的工艺技术。四是修旧如旧。基于我国传统建筑的独特价值和审美要求,坚持修旧如旧、原汁原味。
从甩掉包袱走向产业创新,深刻认识古城保护的价值。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上,一些人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就是认为低矮破旧、功能缺失的遗迹是城市文明进步与发展的包袱,保护的成本昂贵,得不偿失。在这种认识影响下,有的城市将文化遗产当作包袱甩掉。这实际上是把珍珠当垃圾。大同市在实践中认识到,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历史价值、美学价值、教育价值、科学价值,而且具有巨大商业价值;一座拥有完整历史风貌的古城不仅是昨天的辉煌,而且是今天的财富;在名城古都的保护中,只有坚持把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才能实现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