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营业税的发展历史
商贾虞衡(周代)
算缗钱(汉代)
市肆门摊税(明代)
铺间房税、牙当等(清代)
Ⅱ 营业税真的退出历史舞台了吗
财政抄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之后基本上就没有营业税了
Ⅲ 分步骤全面推开营改增,结束了多少年的营业税的征收历史
66年。
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专大情况下,着眼“放水养属鱼”、增强后劲,我国率先大幅减税降费。
分步骤全面推开营改增,结束了66年的营业税征收历史,累计减税超过2万亿元,加上采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清理各种收费等措施,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利息负担1.2万亿元。
作用
1、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进而对促进就业、消费等产生积极影响。
2、有助于“万众创新,大众创业”,中小微企业的税负更轻了,进而对促进我们的就业产生积极影响。
3、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Ⅳ 1、增值税产生的历史渊源
增值税是由法国开始执行的
增值税在法国的率先使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表现出诸多优点:(1)税基宽
广,税率简化,易征易管。(2)税负相对公平,
征收成本相对较低。(3)能使交易双方互相勾稽制约,减少了偷漏税现象。(4)增加了财政收入,促进了商品生产与流通。(5
)增强了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等等。因此,增值税制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传播,其自身也在传播中得以充实与完善。
从国外增值税制的发展来看,总体趋势是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税率及征管方式趋于统一简化,税收的分配调节作用较充分,行业税负均衡。
我国增值税是1979年开始试点的,试点行业是:机械、农机配件、汽车、船舶制造等行业;计征方法也从5种(加法、减法、
实耗扣额法、购进扣额法、扣税法)统一为2种(购进扣额法和扣税法),
并且采用的是价内计税法。
1994年进行了几个方面改革:
(1)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
将工业生产领域全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向前扩展到商业贸易。
(2)简并税率。将原有的6种税率(百分之6、8、10、12、14、16)简化为两档。标准税率从原来的14%调为17%,限制低税率为13%的使用范围。零税率仅限于出口环节。
(3)采用价外税模式。实行价税分流。
(4)取消帐簿法,采用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
(5)统一了内外两种税制,
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符合条件均可实行增值税。
(6)简化了征收方式。
这次改革是在面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税务竞争环境下,借鉴西方增值税惯例,并依据我国具体国情进行的,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特定阶段的产业政策、分配政策、价格政策、外贸政策以及共同富裕思想等。产品税被取消,强化和扩大了增值税的地位和作用范围,在纵向和横向上扩大了税源。
Ⅳ 1、中国增值税产生的历史渊源
中国增值税产生的历史渊源: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于1984年、1993年和2012年进行了三次重要改专革。现属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次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
第三次改革,把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Ⅵ 营业税的修订 及发展历史
1994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发展和经济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需要,我国对税收制版度和管理体制进行权了一次范围较大、程度较深的改革,即税制及分税制改革。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支出;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分别收税。在税种划分上,根据税制改革后税种结构的变化和进一步改革的方案,分别设置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划归地方税的税种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农(牧)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1994年,地方税收入(不含共享税地方分成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为34.4,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35.11,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税,同时将屠宰税和筵席税的开征停征权下放给地方。至此,与分税制相联系的,具有真正意义的地方税产生了,同时,也初步形成了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基本框架。
希望采纳
Ⅶ 我国历史上工商税收制度的发展
1.秦以前的赋税制度
夏商周时期,实行贡赋制,这是赋税的雏形。
春秋时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是我国征收地税的开始。
秦朝时期赋税的沉重,农民要把收获物的三分之二交给政府,由于税务繁重,导致秦短命而亡。
2.编户齐民(汉):
编户齐民:国家把农民编为户籍,作为征收赋税徭役的根据。
农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文帝实行三十税一,东汉光武帝把田租恢复到三十税一。
汉代的编户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的正式形成.
3.租调制度(北魏)
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栗,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4.租庸调制与两税法(唐)
唐前期沿用租调制并发展为庸租调制,“租”是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指服徭役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交纳绢或布代役,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以上税收制度的共同点是以人工为主要的收税标准,不同点是唐朝开始有了纳绢代役。
唐中叶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无法继续实行。
780年唐政府改行宰相杨炎提出“两税法”:按照财产和土地的多少征收户税和地税,户税按户等以钱定税,地税按田征粮。
一年分夏秋两季征收。
这次变化的基本精神从标准上看是改税丁为产税,从征收内容看是货币和实物都有,符合但是土地集中和贫富变化的社会现实,是地主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也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奠定了唐朝后期至明朝中期赋税制度的基础。
5.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宋)
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实行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
6.一条鞭法(明)
清朝承袭明制,以“田赋”和“丁役”合称地丁银作为封建国家的主要税收。
为解决赋役混乱和负担不均,雍正帝时实行“摊丁入亩”,即把丁税平均摊入田亩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时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时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生自由,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小结: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特点
从秦到清,我国赋税制度的沿革规律大体上可以归纳为:
征收标准从以人丁为主,逐渐演变为以田亩为主(以两税法为变化的标志);
征收的物品有实物的地租为主演变为以货币地租为主(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征收的时间不定时逐渐演变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主);
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税种繁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上述演变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的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
(自然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社会统治者无法抗拒的商品经济的发展
4.抗日战争初期边区政府税收概况
早在1936年11月16日,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发出的第一号训令就规定“……关于土地税、营业税、关税等各依次开始进行(征收)……”
5.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税收政策
抗日战争爆发不到一年,集中着全国92%工厂的东部沿海、沿江经济发达地区,相继沦陷于日军铁蹄之下。
国民政府三大主干税源关、盐、统税(生产环节征收的税)大部分被日军夺占。
为保障抗战需要,国民政府一方面加紧后方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及时调整税收政策。
首先,整顿旧税,扩大原有税种统税、所得税等征收范围,提高盐税、烟酒税等的税率。
后又实行盐、烟、糖等生活用品专卖,把原属于地方税的田赋、营业税、契税等主要税源收归中央,形成中央税权高度集中的战时税制体系。
其次,开征了一系列新税。
6.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税制
1950年1月,根据多种经济形式,实行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
区内征收税种有货物税、工商税、印花税、盐税、薪给报酬所得税、遗产税、存款利息所得税、交易税、屠宰税、使用牌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房产税、地产税共13种。
此后多次调整修正税种。
1973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条例草案》,进一步合并税种,继续征收的有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和农业税7种。
国营企业只征工商税,集体企业征工商税和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和屠宰税的纳税对象是个人和外侨。
1978年停征牲畜交易税。
1982年1月1日,开征筵席税,1984年停征。
1994年1月1日,工商税制又进行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内容深刻的改革。
改革后税种由31个减少到17个,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筵席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
同时,合并、取消的税种有: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产品税、集市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盐税等。
附:古今赋税辑要表(闽北地区)
时期名称
唐
田赋、盐课、酒课、茶课、铁课、关市税、除陌钱、青苗钱、间架税、户税、口赋
五代(闽)
田赋、盐课、鱼课、茶课、市税、商旅通行税、油税、蔬果税、身丁钱
宋
田赋、盐课、酒课、茶课、铁课、鱼课、市舶课、商税、门税、市税、猪羊税、彩帛税、印契税、遗利钱、赔纲钱、集费头钱、浮桥税、外务税、身丁税
元
田赋、盐课、酒醋课、茶课、鱼课、畜牧课、市舶课、铁课、商税、户钞
杂课:历日课、契本课、河泊课、山场课、窑冶课、房地租、门摊课、荡苇课、牙例课、曲课、磁课、池塘课、不合税
明
田赋、盐课、酒醋课、铁课、茶课、塌房税、市肆门摊税、商税课、面税课、桐油课、果木课、铸泻课、蜂蜜课、窑冶课、蛎房课、契本工墨课、鱼课、门摊课、市舶课、船课、丘盘税、盐船税、盐折、农桑绢、丁银、牙税
清
田赋、盐课、茶课、酒税、渔税、关税、落地税、牙税、当税、炉税、染头税、牲畜税、契税、厘金、房捐、土药税、丘课、盐折、丁银
杂捐:烟叶捐、车捐、妓捐、膏捐、陈粮捐、酒捐、贾捐、铺捐、纸捐、木警捐、竹木捐、砖瓦捐、水果捐、糖捐、布捐、米捐、徒捐、花炮捐、笋捐、菇捐、皮捐、渔船捐、货船捐、官渡捐、喜庆捐、骨牌捐、猪捐
民国
田赋、盐税、茶税、商捐、厘金、关税、常关税、糖税、渔业税、烟酒税、统税、矿税、货物税、牙税、炉税、当税、特种消费税、特种营业税、普通营业税、营业售照税、行商税、通告税、薪给报酬所得税、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遗产税、印花税、综合所得税、过分利得税、一时所得税、证券存款所得税、屠宰税、铺税、契税、房捐、房铺宅地税、土地税(地价税、土地增价税)、使用牌照税、筵席及娱乐税、土洋药特税
杂捐:戏捐、贾捐、乐户捐、旅馆捐、筵席捐、米谷捐、迷信捐、警捐、教育捐、自卫特捐、救国捐、清道捐、路灯捐、车船牌捐、水果捐、华侨出国捐、田亩捐、统税、公膏捐、果树捐、赌捐、花会捐、花捐、懒惰捐、烟灯捐、拆城捐、“剿共捐”、嫁娶捐、棺木捐、新屋捐、修路捐、建狱捐、门牌捐(以上系军队自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工商业税、摊贩营业执照税、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特种消费税、文化娱乐税、集市交易税(以上均已废止)、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均适用外资企业)、盐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临时商业税、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筵席税、建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奖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煤炭资源税、特别消费税、农业税、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关税、对台贸易调节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均摘录,不代表个人意见
Ⅷ 营业税的发展历史、征税的目的、作用、税制要素、改革的方向等是怎样的并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进行比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一、营业税的发展历史:
营业税的征收由来已久,如中国明代的门摊、课铁,清代的铺间房税等税,皆属营业税性质,惟未名营业税。欧洲中世纪政府对营业商户每年征收一定金额始准营业,称为许可金。后因许可金不论营业商户营业规模之大小均无区别,负担不均,1791年法国始改许可金为营业税,以税其营业额大小征收。其后,各国相继仿效。1931年,中国国民党政府制定营业税法,开征此税。新中国成立后,废止旧的营业税,于1950 年公布《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工商营利事业,均应按营业额于营业行为所在地缴纳营业税。1958年至1984年,营业税不作为独立税种,而在试行的工商统一税及后来试行的工商税中设置若干税目征收。1984年恢复征收营业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营业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在欧洲许多国家在20%上下,英国营业税为15%。英国的营业税也被称为非市政税,其课税对象为营业性的房地产,如商店、写字楼、仓库、工厂等。与市政税不同的是,英国的营业税从1990年开始被划为中央税种。地方征缴的营业税收入上缴中央财政后,汇入专项基金,然后由中央财政依据各地的人口基数,将这一基金作为转移支付资金,以一定的比例在各地区之间进行分配。由此可见,虽然属于中央税种,但最终营业税的税款还是会专项返还给地方财政。返还后的营业税收入约占中央向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1/4左右,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也在15%以上,在地方财政收入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二、我国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两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2007年,营业税占我国税收总额的比例达到13.31%。作为主体税种,营业税调节经济的宏观功能正日益加强。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流转税领域涌现了许多新问题,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民经济的运行和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结构逐步调整,我国第三产业的规模迅速扩大,营业税政策涉及的税收各要素相应发生了变化,旧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在金融、保险、电信、咨询、会计、律师、旅游等第三产业领域逐步加大了开放程度,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外国投资额显著增加,这使得上述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逐步增大,营业税税基也随之扩大。但同时,国内部分后发展产业,特别是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领域在国际竞争中,还处于较弱势的地位,有必要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为这些产业的起飞和发展创造条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完善流转税税制。因此,完善营业税法律法规,适时调整营业税政策,是为我国企业逐步适应国际竞争环境创造条件。
国内部分后发展产业,特别是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领域在国际竞争中,还处于较弱势的地位,有必要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为这些产业的起飞和发展创造条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完善流转税税制。因此,完善营业税法律法规,适时调整营业税政策,是为我国企业逐步适应国际竞争环境创造条件。
三、营业税的特点:
(一)征税范围广、税源普遍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随着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营业税的收入也将逐步增长。
(二)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简便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 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收入比较稳定。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计征方法简便。
(三)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营业税与其他流转税税种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税项目的种类、品种设置税目、税率,而是从应税劳务的综合性经营特点出发,按照不同经营行业设计不同的税目、税率,即行业相同,税目、税率相同;行业不同,税目、税率不同。营业税税率设计的总体水平较低。
四、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单位中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个人中还包括在中国境内有经营行为的外国人。
五、我国现行营业税的作用:
营业税作为我国现行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和地方税的主力财源,在我国现阶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筹集大量财政资金
我国现行营业税征税范围宽广,税源丰富,所有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取得营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和经营方式,都必须缴纳营业税,因而税源丰富、收入稳定。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营业税为国家筹集了大量的财政资金,2008年全国营业税收入额为7626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总额的14%,在我国税收收入中位居第三。作为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和地方财政的主力财源,营业税为支持地方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促进第三产业协调发展
我国现行营业税制,根据国家的产业发展总体战略,按不同行业的经营业务和盈利水平,确定征免界限,设计差别税率。对一些有利于国家社会稳定、发展的福利单位和教育、卫生部门给予免税,对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如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等适用3%的低税率征税,而对盈利水平较高或属于高消费的歌厅、舞厅、高尔夫球场等适用最高20%的幅度比例税率,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对合理引导第三产业各业的健康、有序、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促进企业平等竞争
我国现行营业税按行业设计税率,同一行业同一税率,且按营业收入全额征税,即同一行业企业,取得的营业额相同,所缴营业税额也相同,企业盈利水平完全取决于经营管理水平和成本费用率的高低。一行一率的营业税制,为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可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通过内部挖潜,提高经济效益。
六、征税范围及税率: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包括以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应税劳务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其他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一共设有9个税目,一律采用比例税率,根据行业的不同税率从3%--20%不等
九、营业税的的优惠政策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保险公司提供的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
(八)个人转让著作权;
(九)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及农业生产的行为。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十、营业税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完善的方向
我国现行营业税制是在1994年全面工商税制改革中,配合流转税制结构的全面调整经修订后重新确立的。十多年来,营业税以其征收范围广、计征方式简便、收入增长稳定、税收负担较低、调控能力突出的独特优势,充分作用于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并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税种和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对实现税收职能和促进地方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008年,我国对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作了全面修订,使营业税制得到了较大的改进与完善,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各种新的经济现象层出不穷,营业税制与时俱进的改革和完善尚待进一步深化与推进。
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流转税的主干,这3种税之间的分工是:增值税、消费税主要在商品流通领域发挥作用,而营业税主要在劳务流通领域发挥作用。营业税的税制兼收并蓄,既采用了传统流转税价内计征的形式,保持了简单、便于征管的优点,同时部分税目又借鉴了增值税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的弊端。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体现出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意图。
它们之间没有直接联系,无换算关系。
十一、我国现行营业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划分问题
1994年的税制改革,确立了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平行征收、互不交叉的流转税制新格局。增值税主要课征于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领域,营业税主要课征于第三产业。增值税与营业平行征收模式存在的主要矛盾是:
1
Ⅸ "营改增"全面实施,我国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是什么时间
应该是2017年才开始全面实施,16年只是部分实施
Ⅹ 营业税退出历史 5月1日以后买房要多缴税吗
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专将告别营业税。这项看属起来“高大上”的改革,涉及近千万户新纳税人、全年减税超5000亿元。营业税退出历史,你我能获多大好处?
二手房交易税费略降低
营改增后,百姓最关注个人卖房是否要多缴税?过去,我国二手房转让需缴纳5%的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称,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
举例
过去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100万乘5%,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的话,是100÷(1+5%)×5%=4.76万元,少交税2400元(在不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情况下)。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过去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所以个人营改增以后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