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軍事戰爭 > 離休軍人生平抗日戰爭

離休軍人生平抗日戰爭

發布時間:2021-03-01 13:46:54

⑴ 我父親參加過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在部隊是班長,退休時也是班長,請問我父親能享受離休待遇嗎如能享受

可以。 離休,是指1949年9月30日(含)之前參加革命工作,且是幹部身份的人員經批准離開專工作崗位休養.非干屬部身份1949年9月30日(含)之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的待遇稍次之,一般稱之為"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 離休也叫:離職休養,人退下來後,依然享受和原職位相同的所有工資福利待遇。

⑵ 老革命軍人算不算離休

1樓正確,確實只能按照建國前老工人來享受待遇。從你提供的資料看,你父親辦理退休時是工人身份,只有幹部身份可以辦理離休。即使你父親曾經當過幹部,當幹部的時間必須長於當工人的時間,才有可能改辦離休。

⑶ 抗日戰爭離休老幹部逝世待遇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屬基本離休費為基數計發,目前最新標准為20個月基本離休費。另外還有喪葬費,標准以當地喪葬費標准為准。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是不分抗日戰爭參加革命還是解放戰爭參加革命,也不分級別的。唯一的區別是,如果是烈士,則享受80個月基本離休費;如果是因公犧牲,則享受40個月基本離休費;如果是病故,則享受20個月基本離休費。

註:企業離休幹部因涉及到費用支付(當地本級財政支付,還是社保支付,或者原單位支付)、各地實際如企業支付的撫恤金還比按20個月基本離休費計算的撫恤金還多等問題,有些地區實行了企業離休幹部與機關離休幹部一樣享受20個月基本離休費,有些地區只實行由社保支付或者社保和企業共同支付撫恤金等方式,具體以當地政策為准。

離休幹部死亡後,遺屬沒有工作的,可以按照當地政策標准享受每月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支付方式按照各地政策分為當地本級財政支付、離休幹部原單位支付等方式,具體請咨詢當地老幹部局或者社保局為准。

⑷ 國家對離休幹部抗日戰爭時期是如何界定的

是這么界定的。
1937年7月6日之前的是紅軍時期
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是抗戰前期,內
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容是抗戰後期,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之前是解放戰爭時期。

以上僅指離休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中時期的劃分,與歷史上的相關時期劃分無關。

⑸ 抗戰勝利70周年建國前老黨員,傷殘軍人,抗日戰爭辛存者有何待遇 知道網友

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這樣回答你的問題:
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內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容根據中央要求,民政部、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戰老戰士、老同志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具體發放對象包括:1.抗日戰爭時期的在鄉復員軍人和殘疾軍人;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戰爭時期軍隊離休幹部、無軍籍職工;3.抗日戰爭時期在國民黨軍隊服役,後在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編入解放軍序列的在鄉復員軍人;4.參加過抗日戰爭,後回鄉務農的原國民黨抗戰老兵。發放標准為每人5000元。

⑹ 可否讓所有的抗戰老兵都享受離休待遇

目前抗戰老兵沒多少了,即便多現在中國財政的能力也不在乎這點錢
沒法回執行主要是公平答。
離休幹部是在國家公務員崗位奮鬥了一輩子的人,退休離休才享受的待遇。
而你說的這些抗戰老兵一般都是抗戰後就退出去了自己選擇了其他職業。
前一段時間看過一個抗戰平山團(自己網路一下)也就是八路軍第120師359旅718團,這個團還會很出名的,作戰勇敢作風優良,1939年5月20日,聶榮臻司令員嘉獎平山團,稱它為「太行山鐵的子弟兵」八路軍——人民的子弟兵的名稱第一次叫起,迅速傳遍全國。到了今天人們仍親切地稱解放軍是人民的子弟兵。
目前,建在的平山團戰士還有很多,除了少部分成了本地領導,或者去了新疆外,大部分還是轉業到了本地當了普通的農民。展覽是民間一個人士拍攝的的現存平山團老戰士照片和介紹,很多平山團戰士都有戰功,殺死過鬼子,有一個戰士全村幾十人參軍只有他一個人或者回來。他們目前都是普通農民,沒有任何退休金之類的,生活方面大多不是太富裕。
對於你這個建議,我是贊同的,不過看如何操作,這些人為國出過力有很多付出,所以,按離休都認為不足,應該給更高的待遇。

⑺ 已享受離休待遇的抗戰老兵有補助嗎

獲得5000元補助的四類抗戰老兵:

1.抗日戰爭時期的在鄉復員軍人和殘疾軍人
專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戰爭屬時期軍隊離休幹部、無軍籍職工
3.抗日戰爭時期在國民黨軍隊服役,後在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編入解放軍序列的在鄉復員軍人
4.參加過抗日戰爭,後回鄉務農的原國民黨抗戰老兵。
所以有部分已享受離休待遇的抗戰老兵有補助的。

⑻ 國家對於抗日戰爭的軍人有什麼樣的照顧

1、離休金按離休前原工資標准發放。國務院[1982]62號文件規定: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個抗日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軍人,離休後原工資照發。

2、按離休前工資標准增發生活補貼。國發[1982]62號文件規定:1937年7月6日前(原級別低於行政九級)參加抗日工作的每年增發二個月工資、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參加抗日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半月工資、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抗日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月工資,作為生活補貼。
3、福利待遇不變。國發[1980]253、勞人老[1982]10號文件規定離休抗日老軍人福利待遇與所在地區同級在職幹部一樣對待。
4、提高政治生活待遇。(一)中組發[1982]1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抗日工作未擔任司局(地專)級職務的行政14級以上的老軍人離休後,享受司局(地專)級政治生活待遇;未擔任處(縣)級職務的行政18級以上老軍人離休後,享受縣級政治生活待遇。(二)浙組[1989]30號文件規定:抗戰時期參加抗戰工作老軍人、離休前擔任過正副處(縣)級職務、1985年工改前工資為行政15級三個條件的離休老軍人,享受局(地專)級醫療、乘車(交通費)待遇。(三)浙組[2000]40號文件規定:未達到副處(縣)級的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伯的老軍人,可享受副處(縣)級生活待遇;未達到副科級的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軍人,可享受副科級生活待遇
5、醫療保健優先制度。勞人老[1982]10號文件規定,抗日老軍人就醫、療養應優先照顧,在附近醫院診治的,應給予方便;市委發[1989]101號文件規定要定期組織離休幹部健康檢查;市委發[1997]48號文件規定抗日老軍人醫療費不得包干,要按規定實報實銷。
6、護理補貼費。浙老乾[2000]27號、浙財行字[2000]3號文件規定抗日老軍人護理補貼費標准為:土地革命時期參加抗日工作的每月200元、抗日戰爭前期參加抗日工作的每月160元、抗日戰爭後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130元,生活不能自理的經批准每月增發300元;溫市老乾[1997]26號文件規定,70周歲以上在抗日時期參加革命的每月100元。
7、特需經費。溫市老乾[1997]27號文件規定抗日老軍人特需經費每人每年300元。
8、公用經費。溫市老乾[1997]27號文件規定抗日老軍人公用經費每人每年600元。
9、交通費。溫市老乾[1997]27號文件規定抗日老軍人交通費:地市級的每月40元、縣級的每月30元、其他抗日老軍人每月25元。
10、企業抗日軍人比照黨政機關離休幹部套改離休金。浙組[1996]19號文件規定:1996年1月1日起,企業抗日老軍人的離休金參照機關同職務、同條件離休人員增發離休金的水平予以調整。對於1995年12月31日以前抗日老軍人幹部,其離休金按機關同職務、同條件離休人員離休金標准重新進行套改。
11、抗日前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配偶優待待遇。溫市老乾[1992]15號文件規定:抗日戰爭前參加抗日老軍人工作無固定收入離休幹部配偶按照有關規定報銷醫葯費。
12、易地安置。根據有利於照顧離休幹部生活的原則,離休抗日老軍人經批准可易地安置。

⑼ 國家對離休幹部抗日戰爭時期如何界定

是這么界源定的。
1937年7月6日之前的是紅軍時期
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是抗戰前期,
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是抗戰後期,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之前是解放戰爭時期。

以上僅指離休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中時期的劃分,與歷史上的相關時期劃分無關。

⑽ 國家對離休幹部抗日戰爭時期如何界定

是這么界定的。
1937年7月6日之前的是紅軍時期
1937年版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是抗戰前期,
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是抗戰後權期,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之前是解放戰爭時期。

以上僅指離休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中時期的劃分,與歷史上的相關時期劃分無關。

閱讀全文

與離休軍人生平抗日戰爭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歷史知識薄弱 瀏覽:23
軍事理論心得照片 瀏覽:553
歷史故事的啟發 瀏覽:22
美自然歷史博物館 瀏覽:287
如何評價韓國歷史人物 瀏覽:694
中國煉丹歷史有多久 瀏覽:800
郵政歷史故事 瀏覽:579
哪裡有革命歷史博物館 瀏覽:534
大麥網如何刪除歷史訂單 瀏覽:134
我心目中的中國歷史 瀏覽:680
如何回答跨考歷史 瀏覽:708
法國葡萄酒歷史文化特色 瀏覽:577
歷史人物評價唐太宗ppt 瀏覽:789
泰安的抗日戰爭歷史 瀏覽:115
七上歷史第四課知識梳理 瀏覽:848
歷史老師職稱需要什麼專業 瀏覽:957
什麼標志軍事信息革命進入第二階段 瀏覽:141
正確評價歷史人物ppt 瀏覽:159
ie瀏覽器如何設置歷史記錄時間 瀏覽:676
高一歷史必修一第十課鴉片戰爭知識點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