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免除日本戰爭賠款的歷史原因是什麼
中國緣何放棄抗日戰爭的索賠
王先勇
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政府以戰敗國的身份付給戰勝國日本2.3億兩白銀作為戰爭賠償,這相當於當時清朝國庫3年的財政收入。靠這筆錢日本大力發展了重工業、軍火工業和教育事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飽受侵略戰爭蹂躪的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回顧這段歷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可以用來賠償。戰後初期,美國對於日本賠償的態度還相當積極,後來稍有動搖,但還是於1947 年4月4日採取單獨行動,發動了「先期拆遷」。可是隨著美、蘇對立日益尖銳,再加上中國人民解放戰爭順利進展,美國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遠東方面,美國亟盼建立一個反蘇反共的基地,而環顧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這個條件。於是扶持日本、抵賴賠償,就成為美國的基本方針。
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中國戰時損失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國民黨政府派出的中國首席代表吳半農多次嚴正交涉。但美國一意孤行,不予理會。中方得到消息後,立即派專家拆卸設備。美國政府頒發臨時指令,取消「先期拆遷」計劃。本來,按照1946 年3月美國政府所制定的「臨時賠償方案」,「先期拆遷」計劃將提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作為直接受日本侵略國家的賠償物資,其中中國可得15%。但是,隨著時局的變化,美國為自己狹隘的戰略所考慮,對這個30%的賠償范圍一減再減。最後中國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這期間國民黨政府派出的中國首席代表吳半農多次嚴正交涉。但美國一意孤行,不予理會。中國戰時損失,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而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才約值2250 萬美元,只佔萬分之三。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11-5-5 」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同廠的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後,立即派了幾位專家前往拆遷。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 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事宜實際上已被美國腰斬。
在抗日戰爭結束之初,作為當時國民黨政府首腦的蔣介石,也曾有過對日索賠的打算。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了一個陰謀,目的是迫使台灣當局在談判中作出讓步,放棄戰爭賠償。台灣與日本和約談判正式開始。談判幾經周折,台灣當局多次妥協讓步。1949 年下半年,美英協調策劃單獨對日媾和。此時,中國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土崩瓦解。12月底,國民黨當局全部撤到了台灣。至1950 年4月,印度、英國、印尼等國家承認了新中國。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加緊了單獨對日媾和的工作。在抗日戰爭結束之初,作為當時國民黨政府首腦的蔣介石,也曾有過對日索賠的打算。此時,台灣當局為得到美國的支持和幫助,在日本賠償問題上一改原來的積極立場,轉而專看美國的臉色行事,對美國對日和約七原則和備忘錄採取「無可奈何」的態度———關於賠償問題,台灣當局表示可酌情核減或全部放棄。國民黨對日索賠態度的轉變,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還在於蔣介石堅持反共而對日本反共政府採取的所謂寬大、不進行報復的政策,以實現它以中國合法政府的身份參加對日和約的簽字。因為日本曾在此前威脅說,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簽訂雙邊條約。其實,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個陰謀,目的是迫使台灣當局在談判中作出讓步,放棄戰爭賠償,與日本媾和。1952 年2月17日,台灣與日本和約談判正式開始。談判幾經周折,台灣當局多次妥協讓步,綜觀整個簽約過程,台灣當局為求得一個所謂「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處處委曲求全,步步退讓,為一黨一派之私利出賣民族大義,在戰爭賠償等實質問題上徹底放棄,令每個正直的華夏子孫羞愧。
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實際上進入了半官半民階段,恢復日中邦交已為期不遠。但恢復邦交,必然要對戰後日本賠償問題作出決定。隨著邦交正常化時機的成熟,戰爭賠償問題又一次擺在中日兩國政府的面前。中國政府放棄1200 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1952 年4月27日,台灣當局與日本簽訂所謂的「日華條約」,雙方宣布「結束戰爭狀態」,建立所謂的「外交關系」,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給予了強烈的譴責。而此時,中國大陸與隔海相望的日本的關系還處於冰凍期。日本政府追隨美國採取敵視新中國的政策,為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設置了不少障礙。隨著民間貿易與文化交流的不斷發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實際上進入了半官半民階段,恢復日中邦交已為期不遠。但恢復邦交,必然要對戰後日本賠償問題作出決定。在這一問題上,我國領導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態。1971 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復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中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70年代初,由於國際戰略格局發生變化,美國外交政策實施了兩項重大轉變:一是美國承認中國並對建立外交關系進行談判;二是徵收10%的進口稅,主要目的是打擊日本,同時停止美元和黃金的兌換。這兩項與日本關系極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國人事先卻沒有打個招呼,而是以一種突然襲擊的方式,狠狠打擊了精神上毫無准備的日本。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們不能不反躬自問,對華政策上緊跟美國是否做錯了。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權垮台,田中角榮出任內閣總理大臣。田中就職後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隨著邦交正常化時機的成熟,戰爭賠償問題又一次擺在中日兩國政府的面前。在田中訪華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對方提出賠償,只要數額適當,他打算賠!1972 年7月以後,中國為實現與日本邦交正常化進行積極的准備,周恩來總理就放棄戰爭賠償問題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復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的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為了與我國恢復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中央關於日本與台灣的關系,在賠償問題上採取寬容態度,有利於使日本靠近我們。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樣,為了支付對中國的賠償,他們將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願望。周總理的態度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博大襟懷,也代表了一個泱泱大國的寬容大度和長遠眼光。1978 年8月12日,在北京發表了《日中共同聲明》,中日兩國簽訂了《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戰結束後,蘇聯從德國獲得120億美元的戰爭賠償;猶太人從德國獲得600億美元的賠償。而中國政府從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願望和長遠利益出發,放棄了賠償要求。必須指出的是,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即放棄了1200 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 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
"《中國新聞周刊》"
② 為什麼中國不讓日本賠償戰爭款
新近出版的《黨史文匯》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戰後中國放棄對日戰爭賠償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國政府放棄戰爭賠償,是從當時大局出發顧全民族大義之舉。
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政府以戰敗國的身份付給戰勝國日本2.3億兩白銀作為戰爭賠償,這相當於當時清朝國庫3年的財政收入。靠這筆錢日本大力發展了重工業、軍火工業和教育事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飽受侵略戰爭蹂躪的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回顧這段歷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嘆!
美國違背諾言,從中作梗
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按照有關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日本理應對中國人民進行賠償。
需要指出的是,在處理歐洲戰事賠款問題上,英美聯合起來與蘇聯分庭抗禮,而在太平洋戰場和處理日本問題上,美國認為其在對日戰爭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盡管蘇聯憑借自己的實力和當時的地位與美國採取抗衡的態度,但美國採取有關措施和步驟,使之握有對佔領日本和處置問題的實權,操縱和包攬了日本賠償等事宜。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雖然表面上躋身四強,但在賠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可以用來賠償。
戰後初期,美國對於日本賠償的態度還相當積極,後來稍有動搖,但還是於1947年4月4日採取單獨行動,發動了「先期拆遷」。可是隨著美、蘇對立日益尖銳,再加上中國人民解放戰爭順利進展,美國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遠東方面,美國亟盼建立一個反蘇反共的基地,而環顧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這個條件。於是扶持日本、抵賴賠償,就成為美國的基本方針。
本來,按照1946年3月美國政府所制定的「臨時賠償方案」,「先期拆遷」計劃將提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作為直接受日本侵略國家的賠償物資,其中中國可得15%。但是,隨著時局的變化,美國為自己狹隘的戰略所考慮,對這個30%的賠償范圍一減再減。最後中國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這期間國民黨政府派出的中國首席代表吳半農多次嚴正交涉。但美國一意孤行,不予理會。
中國戰時損失,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而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才約值2250萬美元,只佔萬分之三。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11—5—5」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同廠的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後,立即派了幾位專家前往拆遷。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事宜實際上已被美國腰斬。
③ 日本對中國戰爭賠款沒賠是怎麽回事
新近出版的《黨史文匯》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戰後中國放棄對日戰爭賠償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國政府放棄戰爭賠償,是從當時大局出發顧全民族大義之舉。
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政府以戰敗國的身份付給戰勝國日本2.3億兩白銀作為戰爭賠償,這相當於當時清朝國庫3年的財政收入。靠這筆錢日本大力發展了重工業、軍火工業和教育事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飽受侵略戰爭蹂躪的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回顧這段歷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嘆!
美國違背諾言,從中作梗
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按照有關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日本理應對中國人民進行賠償。
需要指出的是,在處理歐洲戰事賠款問題上,英美聯合起來與蘇聯分庭抗禮,而在太平洋戰場和處理日本問題上,美國認為其在對日戰爭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盡管蘇聯憑借自己的實力和當時的地位與美國採取抗衡的態度,但美國採取有關措施和步驟,使之握有對佔領日本和處置問題的實權,操縱和包攬了日本賠償等事宜。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雖然表面上躋身四強,但在賠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可以用來賠償。
戰後初期,美國對於日本賠償的態度還相當積極,後來稍有動搖,但還是於1947年4月4日採取單獨行動,發動了「先期拆遷」。可是隨著美、蘇對立日益尖銳,再加上中國人民解放戰爭順利進展,美國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遠東方面,美國亟盼建立一個反蘇反共的基地,而環顧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這個條件。於是扶持日本、抵賴賠償,就成為美國的基本方針。
本來,按照1946年3月美國政府所制定的「臨時賠償方案」,「先期拆遷」計劃將提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作為直接受日本侵略國家的賠償物資,其中中國可得15%。但是,隨著時局的變化,美國為自己狹隘的戰略所考慮,對這個30%的賠償范圍一減再減。最後中國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這期間國民黨政府派出的中國首席代表吳半農多次嚴正交涉。但美國一意孤行,不予理會。
中國戰時損失,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而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才約值2250萬美元,只佔萬分之三。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11—5—5」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同廠的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後,立即派了幾位專家前往拆遷。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事宜實際上已被美國腰斬。
國民黨為己私利,出賣民族大義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協調策劃單獨對日媾和。此時,中國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土崩瓦解。12月底,國民黨當局全部撤到了台灣。至1950年4月,印度、英國、印尼等國家承認了新中國。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加緊了單獨對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戰爭結束之初,作為當時國民黨政府首腦的蔣介石,也曾有過對日索賠的打算。此時,台灣當局為得到美國的支持和幫助,在日本賠償問題上一改原來的積極立場,轉而專看美國的臉色行事,對美國對日和約七原則和備忘錄採取「無可奈何」的態度——關於賠償問題,台灣當局表示可酌情核減或全部放棄。
國民黨對日索賠態度的轉變,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還在於蔣介石堅持反共而對日本反共政府採取的所謂寬大、不進行報復的政策,以實現它以中國合法政府的身份參加對日和約的簽字。因為日本曾在此前威脅說,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簽訂雙邊條約。其實,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個陰謀,目的是迫使台灣當局在談判中作出讓步,放棄戰爭賠償,與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灣與日本和約談判正式開始。談判幾經周折,台灣當局多次妥協讓步,綜觀整個簽約過程,台灣當局為求得一個所謂「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處處委曲求全,步步退讓,為一黨一派之私利出賣民族大義,在戰爭賠償等實質問題上徹底放棄,令每個正直的華夏子孫羞愧。
中國政府從大局出發,放棄戰爭賠償
1952年4月27日,台灣當局與日本簽訂所謂的「日華條約」,雙方宣布「結束戰爭狀態」,建立所謂的「外交關系」,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給予了強烈的譴責。而此時,中國大陸與隔海相望的日本的關系還處於冰凍期。日本政府追隨美國採取敵視新中國的政策,為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設置了不少障礙。
隨著民間貿易與文化交流的不斷發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實際上進入了半官半民階段,恢復日中邦交已為期不遠。但恢復邦交,必然要對戰後日本賠償問題作出決定。在這一問題上,我國領導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態。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復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中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70年代初,由於國際戰略格局發生變化,美國外交政策實施了兩項重大轉變:一是美國承認中國並對建立外交關系進行談判;二是徵收10%的進口稅,主要目的是打擊日本,同時停止美元和黃金的兌換。這兩項與日本關系極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國人事先卻沒有打個招呼,而是以一種突然襲擊的方式,狠狠打擊了精神上毫無准備的日本。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們不能不反躬自問,對華政策上緊跟美國是否做錯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權垮台,田中角榮出任內閣總理大臣。田中就職後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隨著邦交正常化時機的成熟,戰爭賠償問題又一次擺在中日兩國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訪華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對方提出賠償,只要數額適當,他打算賠!
1972年7月以後,中國為實現與日本邦交正常化進行積極的准備,周恩來總理就放棄戰爭賠償問題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復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的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為了與我國恢復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中央關於日本與台灣的關系,在賠償問題上採取寬容態度,有利於使日本靠近我們。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樣,為了支付對中國的賠償,他們將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願望。
周總理的態度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博大襟懷,也代表了一個泱泱大國的寬容大度和長遠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發表了《日中共同聲明》,中日兩國簽訂了《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戰結束後,蘇聯從德國獲得120億美元的戰爭賠償;猶太人從德國獲得600億美元的賠償。而中國政府從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願望和長遠利益出發,放棄了賠償要求。
必須指出的是,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即放棄了1200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
④ 為什麼日本沒有給中國戰爭賠款
中國沒要賠款。原因嗎:1972年田中角榮首相訪問中國的時候,周總理明確的說不再所內要日本賠款容,這被有些人拿來攻擊周總理,可是評價這件事也要分清情況。當時中國與蘇聯交惡,與美國沒恢復正常,文革又讓整個國家烏煙瘴氣,實力大損,這時候日本來主動和我們建交,這在中國是打開兩大超級大國封鎖的機會,因此這個時候跟日本談賠款,簡直是傻瓜的做法。因此作為政治家周總理放棄政府間賠款。
值得注意的是,周總理約定的只是政府間賠款,而沒有涉及到民間的賠償款項,因此最近這些年民間很多深受日寇殘害的同胞向日本索賠,這並不違反政府間協議,是兩回事
⑤ 有哪些國家接受了日本的戰爭賠款
緬甸:
1954年,日本與緬甸達成了賠款協議。日本賠償緬甸戰爭損失2億美元,分10年付清。日本1963年再次向緬甸提供1億5千萬美元的無償援助和3千萬美元的借款,作為變相的增補賠償。
印度尼西亞:
1958年,日本與印尼達成了賠款協議。日本向印尼提供純賠款2.2億美元,分12年付清,同時日本將1952年—1958年對印尼出口商品所得的1.8億美元交付印尼,另外日本在20年之內再向印尼提供4億美元借款。
菲律賓:
1956年,日本與菲律賓達成了賠款協議。日本向菲律賓提供純賠款5.5億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內向菲律賓提供2.5億美元的借款。
越南、寮國、柬埔寨:
1958年—1959年,日本賠償越南3900萬美元,賠償寮國278萬美元,賠償柬埔寨417萬美元,由於當時越南處於南、北分裂時期,錢交給南方西貢政府。
馬來西亞、新加坡:
1967年,日本向馬來西亞、新加坡支付5000萬美元賠款,各得一半。
韓國:
1965年,日本與韓國達成協議,日本向韓國提供純賠償3億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內向韓國提供2億美元的貸款。
泰國:
1955年,日本與泰國達成協議,日本償還戰爭時期向泰國借的54億日元,另外給予無償經濟援助96億日元。
其他一些小額的就不再說了。
中國其實是也得到了,我們要簡單回顧整個過程:
二戰結束之初,中國一直沒有放棄賠款,但當時日本的經濟已經全崩潰了,沒錢,只有用機器設備等實物進行賠償。1947年起,盟國從日本運走4萬余台機器及其他工業產品,有54%的運到中國,如新中國海軍第一代指揮艦「南昌」號的前身是日本賠償軍艦「宇治」號,國民黨海軍時稱「長治」號。
1951年9月,在美國的主持下,在舊金山召開了由52國參加的對日講和會議。蘇聯、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由於抗議美國不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代表參加會議,拒絕在和約上簽字。
當時蘇聯和英國主張由受戰爭損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派代表參加舊金山和會。然而美國卻主張邀請台灣的國民黨政府。雙方爭執不下,最後只好達成雙方都不邀請的妥協案,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台灣國民黨政府都沒有參加舊金山對日和會。
在舊金山和會上,美國代表說:參加會議的各戰勝國都有權向日本索取戰爭賠款。但由於日本的資源和經濟現狀,我們不得不面對日本無力支付巨額戰爭賠款這一事實。美國建議各國對日本的戰爭賠款予以寬大的處理。在美國的說服下,英國、蘇聯、荷蘭、澳大利亞都宣布放棄日本的戰爭賠款,只有那些東南亞小國強烈要求日本對其進行戰爭賠款。
國民黨政府敗退到台灣後,為了能得到美國資金和武器的援助,選擇聽命於其,1952年,在美國的要求下,日本與國民黨政府簽訂了「華日和平條約」。在條約中,國民黨政府表明放棄要求日本進行戰爭賠款的權力。
條約簽訂後,日本和台灣保持了比較密切的經濟關系,特別是日本企業對台灣的直接投資,是當時對台灣投資最多的國家。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並未宣布放棄賠償,當時要求賠500億美元。
1972年中日恢復邦交後,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系,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雖然戰爭賠款是免了,但經濟上還是得給予扶持的,1978年,中國提出重工業發展計劃,由於缺乏資金,開始向日本大規模借款,因為當時其它國家都無意向中國提供巨額借款。1978年中國向日本提出55億美元的巨額借款要求,日本政府最後同意向中國借款3900億日元。後來日本政府又在1984年、1988年和1998年,三次向中國提供了巨額政府貸款,共計20000億日元。日元貸款的特點是:數額大,利息低(年息3%左右),償還期限長(償還期限30年),是一種少有的優惠借貸。
⑥ 二戰日本向中國賠款數是多少
1947年,盟軍各國經過2年的核實,向日本提出了540億美圓的賠款要求,中國自然也在其中.但是賠款應該如何分配,各國意見不一.中國要求得到40%,英國要求25%,美國要求34%,蘇聯要求14%,法國要佔12%,澳大利亞要佔28%,遠遠超過了100%.各國為次爭論不休,
由於美國總統杜魯門和蔣介石有私仇,所以當時的美國政府沒有支持中國,民國也由於在內戰中焦頭爛額,無力爭取賠款.日本的賠款問題,就因為各國的爭吵不休,一直拖到了1951年.
1951年美國在舊金山召開會議,再次討論日本賠款的分配問題,自然,新中國並沒有能參加會議,至此,中國在日本賠款問題上,已經被美國排除掉了....
而此時的舊金山會議,美國為了達到扶持日本以挾制共產注意的目的,不再明確的要求日本賠款540億了,只是要求日本"應當對盟國作出適當的賠償".美國一意孤行,並不在乎各國的反對.
而美國扶持的台灣當局,按照美國人的示意,趕緊以"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身份,宣布要與日本協商賠款問題.而被美國操持的日本政府,將賠款問題只和台灣商議的事實確定了下來.
經過美國的操控,台灣當局和日本達成了諒解,簽署了和約,在和約上連"賠款"2個字都沒有,只有一句「為對日本人民表示寬大與友好之意起見,中華民國自動放棄根據舊金山和約第十四條甲項第一款日本國所應供應之服務之利益。」.
總之經過了美國一系列行為,導致了中國沒有能拿到一分錢的賠款.
到了70年代,中蘇關系惡化,美國總統訪華,為中美的正常關系拉開序幕,中國終於得到了西方國家的承認了.接著在日本首相訪華中,處於外交等各種需要,雙方協議中國自願放棄對日本的賠款要求,這是在外交上爭取支持的一種手段,也可以說是很無奈的決定,將中國要不到的賠款,改為咱中國自願不要了.經過了27年的爭吵,中日賠款問題得到了解決.
另外,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賠款,但是得到了日本大數額援助貸款,時間跨度20多年,數額3萬多億日元,約合1700多億人民幣,這筆錢對中國現代化和國家建設起到了極其巨大的作用,日本提供日元貸款,除了戰略、經濟的考慮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日本對侵華戰爭的負債感和對中國放棄戰爭賠款的補償心理。但是日本付出了金錢不是無償的,他也的得到了他所需要的政治回報、市場回報、以及利益回報等等,所以也不必感激涕零。
必須要指出的是,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即放棄了1200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
⑦ 日本政府對中國戰爭的賠償金能有多少
新近出版的《黨史文匯》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戰後中國放棄對日戰爭賠償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國政府放棄戰爭賠償,是從當時大局出發顧全民族大義之舉。
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政府以戰敗國的身份付給戰勝國日本2.3億兩白銀作為戰爭賠償,這相當於當時清朝國庫3年的財政收入。靠這筆錢日本大力發展了重工業、軍火工業和教育事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飽受侵略戰爭蹂躪的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回顧這段歷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嘆!
美國違背諾言,從中作梗
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按照有關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日本理應對中國人民進行賠償。
需要指出的是,在處理歐洲戰事賠款問題上,英美聯合起來與蘇聯分庭抗禮,而在太平洋戰場和處理日本問題上,美國認為其在對日戰爭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盡管蘇聯憑借自己的實力和當時的地位與美國採取抗衡的態度,但美國採取有關措施和步驟,使之握有對佔領日本和處置問題的實權,操縱和包攬了日本賠償等事宜。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雖然表面上躋身四強,但在賠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可以用來賠償。
戰後初期,美國對於日本賠償的態度還相當積極,後來稍有動搖,但還是於1947年4月4日採取單獨行動,發動了「先期拆遷」。可是隨著美、蘇對立日益尖銳,再加上中國人民解放戰爭順利進展,美國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遠東方面,美國亟盼建立一個反蘇反共的基地,而環顧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這個條件。於是扶持日本、抵賴賠償,就成為美國的基本方針。
本來,按照1946年3月美國政府所制定的「臨時賠償方案」,「先期拆遷」計劃將提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作為直接受日本侵略國家的賠償物資,其中中國可得15%。但是,隨著時局的變化,美國為自己狹隘的戰略所考慮,對這個30%的賠償范圍一減再減。最後中國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這期間國民黨政府派出的中國首席代表吳半農多次嚴正交涉。但美國一意孤行,不予理會。
中國戰時損失,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而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才約值2250萬美元,只佔萬分之三。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11—5—5」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同廠的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後,立即派了幾位專家前往拆遷。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事宜實際上已被美國腰斬。
國民黨為己私利,出賣民族大義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協調策劃單獨對日媾和。此時,中國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土崩瓦解。12月底,國民黨當局全部撤到了台灣。至1950年4月,印度、英國、印尼等國家承認了新中國。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加緊了單獨對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戰爭結束之初,作為當時國民黨政府首腦的蔣介石,也曾有過對日索賠的打算。此時,台灣當局為得到美國的支持和幫助,在日本賠償問題上一改原來的積極立場,轉而專看美國的臉色行事,對美國對日和約七原則和備忘錄採取「無可奈何」的態度——關於賠償問題,台灣當局表示可酌情核減或全部放棄。
國民黨對日索賠態度的轉變,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還在於蔣介石堅持反共而對日本反共政府採取的所謂寬大、不進行報復的政策,以實現它以中國合法政府的身份參加對日和約的簽字。因為日本曾在此前威脅說,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簽訂雙邊條約。其實,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個陰謀,目的是迫使台灣當局在談判中作出讓步,放棄戰爭賠償,與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灣與日本和約談判正式開始。談判幾經周折,台灣當局多次妥協讓步,綜觀整個簽約過程,台灣當局為求得一個所謂「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處處委曲求全,步步退讓,為一黨一派之私利出賣民族大義,在戰爭賠償等實質問題上徹底放棄,令每個正直的華夏子孫羞愧。
中國政府從大局出發,放棄戰爭賠償
1952年4月27日,台灣當局與日本簽訂所謂的「日華條約」,雙方宣布「結束戰爭狀態」,建立所謂的「外交關系」,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給予了強烈的譴責。而此時,中國大陸與隔海相望的日本的關系還處於冰凍期。日本政府追隨美國採取敵視新中國的政策,為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設置了不少障礙。
隨著民間貿易與文化交流的不斷發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實際上進入了半官半民階段,恢復日中邦交已為期不遠。但恢復邦交,必然要對戰後日本賠償問題作出決定。在這一問題上,我國領導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態。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復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中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70年代初,由於國際戰略格局發生變化,美國外交政策實施了兩項重大轉變:一是美國承認中國並對建立外交關系進行談判;二是徵收10%的進口稅,主要目的是打擊日本,同時停止美元和黃金的兌換。這兩項與日本關系極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國人事先卻沒有打個招呼,而是以一種突然襲擊的方式,狠狠打擊了精神上毫無准備的日本。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們不能不反躬自問,對華政策上緊跟美國是否做錯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權垮台,田中角榮出任內閣總理大臣。田中就職後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隨著邦交正常化時機的成熟,戰爭賠償問題又一次擺在中日兩國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訪華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對方提出賠償,只要數額適當,他打算賠!
1972年7月以後,中國為實現與日本邦交正常化進行積極的准備,周恩來總理就放棄戰爭賠償問題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復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的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為了與我國恢復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中央關於日本與台灣的關系,在賠償問題上採取寬容態度,有利於使日本靠近我們。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樣,為了支付對中國的賠償,他們將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願望。
周總理的態度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博大襟懷,也代表了一個泱泱大國的寬容大度和長遠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發表了《日中共同聲明》,中日兩國簽訂了《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戰結束後,蘇聯從德國獲得120億美元的戰爭賠償;猶太人從德國獲得600億美元的賠償。而中國政府從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願望和長遠利益出發,放棄了賠償要求。
必須指出的是,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即放棄了1200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
⑧ 誰知道日本二戰後應該給中國的戰爭賠款具體數額
至少在國民黨占據優勢的時候,美國還是比較徹底的堅持了投降書中要求日本賠款的回精神。要求把日本的工業設答備拆除轉移到被侵略國作為戰爭賠償。而這些設備幾乎是日本整個產業的主體,如果這個計劃能夠實施的話,那麼日本將徹底失去戰爭能力,經濟將倒退20年。而中國作為戰爭中招受最大損失和最大的戰勝國之一,將獲得所有賠償的較大比例。
但是隨著中國共產黨的節節勝利和朝鮮局勢惡化乃至最終爆發戰爭,美國的亞洲政策尤其是日本政策開始發生了巨大變化,從原來的削弱日本開始轉為支持日本,並於49年5月終止了日本賠償計劃。
而此時,中國能夠獲得的賠償只是第一部分賠償(占總數30%)的一半,另一半分給其他國家亞洲被侵略國家。就是這15%的設備也未能全部被國民黨接受,由於日本方面百般阻擾,最終只有30%的設備被運回中國,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所謂價值兩千多萬美圓的設備。
最終,中國本應可以獲得2億多美圓的戰爭賠款,就此不了了之。對於日本來說,是東亞局勢的巨變造就了後來騰飛的基礎,另外美國佔領日本對日本軍事封建經濟的打擊也為其資本主義和民主政治的發展掃清了道路。但這無常的歷史對中國人來說,卻是一件非常遺憾的記憶。
⑨ 日本戰敗戰爭賠款應賠中國是多少
這個問題,在一開始來就沒有確切數自字。當時美國說:日本主力被我幹掉的,我應該拿所有錢的60%;英國說:我是白頭鷹大哥的鐵桿小弟,我死了很多人沉了很多大艦我要拿40%;蘇聯說,我消滅了100萬關東軍,我要拿50%;蔣師傅說:我拖住了日本60%的軍隊,我要拿60%;棒子說:我們出了那麼多慰安婦、被日本爭去了那麼多兵、日本投降我們還自殺了十萬人,我們也要50%;南亞許多小國說:我們都是受害者,我們也要錢……
結果問題還沒談妥,國共內戰就開始了,禿子被兔子打到了彎彎去,禿子眼看著日本打算要把賠款給大陸而不打算給他了,他就乾脆帥了一把,說:這筆錢,我們不要了……
後來中美建交了,中日也開始有交流,中日就又開始談這筆錢,日本一口咬定當初禿子不要賠款的協議而不想給,後來經過很艱苦的談判日本給了大陸很多無息貸款。
所以,哪裡還有該給多少這一說,從一開始就沒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