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20世紀的中國歷史上有哪些進步的憲法各有什麼作用
第一,從清朝、北洋軍閥到蔣介石國民黨政府所炮製的憲法。封建買辦階級的反動統治者本來是不要任何憲法的,因為憲法是對民主的確認和保障,是對專制獨裁統治的束縛。只是在人民革命高漲,反動派末日臨近的時候,他們才被迫制定憲法。但他們的憲法只不過是以根本法的形式確認專制獨裁的政治制度,維持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經濟秩序,假借民主的招牌欺騙人民,抵製革命,企圖苟延殘喘。 第二,中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憲法。這是指僅有的在辛亥革命後產生,而隨即被袁世凱撕毀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臨時約法》代表了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的利益,堅持在中國建立資產階級的民主共和國,並發展資本主義。但是在中國的歷史條件下,建立資產階級的民主共和國和實現資產階級憲法的主張根本無法實現。 第三,人民民主的憲法性文件。這是指在革命根據地頒布的憲法性文件。在中國只有人民民主的憲法,即要求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大眾的人民共和國國家制度的憲法,才是符合於廣大人民利益的憲法。而這種憲法只有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過武裝斗爭推翻反動統治,建立人民政權後,才有可能制定並且實施民主的憲政。 憲法是國家的總章程,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法律的法律」。憲法的根本大法地位,來源於憲法所調整社會關系的根本性。憲法主要調整人民與政府(廣義上的大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之間的關系,實質上是人民授予政府權力的契約。從憲法的起源可以看出,憲法取代神權、君權,出現於有了用法律制約政治權力並將政治權力置於法律之下的需要之中。憲法是人民與政府之間的一個社會契約,正是這一點決定了憲法的根本大法地位。 憲法是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就必須明確在個人權利與國家權力的相互關系中,是個人權利構成國家權力的基礎。申言之,是在個人權利的基礎上產生了憲法,通過憲法形式派生了國家權力,而不是相反。「憲法是一樣先於政府的東西,而政府只是憲法的產物。一國的憲法不是其政府的決議,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民的決議。」「許多個個人以他自己的自主權利互相訂立一種契約以產生政府;這是政府有權利由此產生的唯一方式,也是政府有權利賴以存在的唯一原則。」因此,直接掌握國家權力的組織和個人不是國家權力的所有者,只有社會權力的主體——社會共同體中的全體成員,才是國家權力的所有者,這就是「人民主權」原則。 憲法是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所有政府權力都是有限的。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中曾明確的指出:「假如人都是神,那麼政府就沒有必要存在了;如果能夠以神來統治人,那麼無論外部或內部的政府制約也就沒有必要存在了。」既然只能用人而不是神來統治人,統治者的權力就必須是有限的,是要受到制約的。限制政府的權力,是這一契約存在的直接目的,而不接受這種限制的國家,則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憲法。不接受國家權力的有限性,談論憲法就是沒有意義的。 限制政府權力是憲法的直接目的,而保護個人權利,則是憲法的根本目的。憲法是「一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孫中山先生曾說過:「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亦即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但是,說人民有什麼權利與義務並不困難,真正的困難,在於說在怎樣的組織結構下,人民才能享有那些權利與義務,人民的權利才不被侵害。憲法的核心在於保障人民的權利,而對人民權利的最大侵害,來自政府對權力的濫用。因此,為了防止個人權利受到來自政府的侵害,就必須在憲法中限制政府權力。 憲法作為根本大法,就是通過規定國家權力的界限和組織方式,來實現對人民權利的制度化保障。正是這一點,決定了憲法存在的必要。約束政府權力,保護個人權利,乃是憲法的核心問題。這兩個方面,猶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相互配合而不可偏廢。這才是真正的憲法精神、憲政精神。 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保障國家權力有序運行,規范和制約國家權力。憲法通過賦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國家機關公共權力,使國家權力在憲法設定的軌道上有序運行,避免國家權力缺位、越位和錯位。 二是確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在人民主權原則下,憲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人民通過憲法使自己的基本權利得到最明確的確認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是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在國家的各種社會關系中,最重要的關系是由憲法來規范和調整的,如國家與公民的關系、國家機關之間的關系、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關系。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憲法是社會穩定的調節器和安全閥,對於解決各種重大社會矛盾和沖突,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 歷史上有哪些臭名昭著的人,最後卻推動了歷史的進步
其實歷史上許多臭名昭著的人,我們往往只看到了他們不好的一面而忽略了他們優秀的一面,這樣的人有很多,秦始皇、隋煬帝、秦檜等等。
秦檜,歷史上有名的奸臣、賣國賊在他去世後朝廷賜她謚號「謬狠」可以看出他的陰險毒辣,但他也曾用妙計解決南宋初期的貨幣危機,身為狀元的他還發明了一直流傳至今的宋體字。
3. 歷史的發展有哪些基本規律
中國的歷史,一直到現在都存在這樣一種規律:我們把社會的構成分為三個層次,上層——中央的權力核心,過去是天子現在則是中央政府,中層——官僚集團、士人(或稱為知識分子)集團,農耕時代的地主、工商時代的資本家,下層——普通的人民。理論上說,在信息的傳遞與處理都存在「時間差」的時代,中層是連接上層與下層,組織社會力量從事生產的必不可少的環節,但同時,中層又必然有其自身的利益訴求,而其位置與構成又決定了,這個階層相對於上層和下層,在人員素質和資源控制力上會更具有優勢。一旦社會體制對中層的自我膨脹失去控制,則社會結構便會趨於畸形。
歷朝歷代,當權力集中於上層,財富相對平均的分布於下層,中層相對受到抑制的時候,通常則是王朝的鼎盛時期,而歷史上王朝走向鼎盛的過程,其實也是中央集權不斷加強的過程。而在鼎盛時期過去之後,中層開始做大,權力由上至下,財富由下至上,都開始向中層集中。在古代這就表現為朝堂上,上不能治下,皇權逐步被架空,民間土地兼並愈發嚴重,同時士大夫階層在擁有大量土地的情況下又無需繳稅,政府財政的負擔最終只能由生活愈發困難的平民來承擔,這最終將導致王朝經濟走向崩潰。與此同時,中層,或者說是精英階層自身,也開始逐步走向自我封閉,拒絕新鮮血液的輸入,從而成為一個小圈子,並最終腐化、瓦解。至此,國家體系便無可逆轉的走向了崩潰,而扭曲了的社會結構在王朝的崩潰中將會被打破,歷史便開始進入下一個循環周期。
4. 歷史上有哪些重要的發展
歷史都是在不斷的發展的,社會發展的總趨勢就是前進的歷史上的發展,包括工業革命,第二次工業革命以及各種社會革命。
5. 歷史上有哪些為人類進步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的科學家
從世界歷史來說,對人類發展進步做出巨大貢獻的科學家有很多,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有三個,第1個就是牛頓,第2個就是愛因斯坦,第3個就是當代物理學家霍金。
至於霍金,霍金對人類最主要的貢獻就是給現代人類科普了大量的宇宙學知識是人類的思想和目光不僅極限與地球之上,更望向了遼闊的宇宙,給人類在未來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礎。
6. 中國古代有哪些是經歷了重大挫折或災難卻使歷史進步的事件的
中國古代經歷的重大挫折或者災難性進步的歷史事件,重大挫折比如說像之前發生過的洪水之類的,還是挺多的。
7. 三國鼎立的形成歷史有什麼進步
三國鼎立的形成結束了東漢末年以來群雄逐鹿,軍閥割據混戰的局面。實現了中國局部的統一,有利於社會經濟的恢復發展。
8. 封建社會的歷史進步性和殘酷性有哪些
任何社會制度的變更都是由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的關系決定的,當生產關系不適應生產力發展時就會發生變革,產生新的生產關系.如果新的生產關系更適合生產的發展,就是社會的進步;反之則是退步.退步的話必然導致新一輪的變革,直至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發展水平.由此可以分析:
1、奴隸社會:奴隸主完全佔有生產資料,奴隸沒有任何生產資料,奴隸沒有人身自由.這樣的生產關系在奴隸制社會初期是符合生產力發展的,因為當時物資匱乏,生產資料缺少,由奴隸主將主要生產力——奴隸(勞動力)以及生產資料集中起來,可以凝聚力量,提高效率.而且當時的生產產品不足,由奴隸主統一分配,奴隸僅僅維持最低生活;當產品數量少於勞動者最低生活保障時,奴隸主可以殺掉或丟棄部分奴隸以減小消耗(雖然很不人道,但在當時是唯一手段).
當奴隸社會發展到後期,物資資料有一定積累,奴隸主不再為生計而驅使奴隸勞動,奴隸的勞動成果多時是為了滿足奴隸主的奢侈需求而非生活必需,而努力勞動所得不變仍為最低,這使奴隸的勞動積極性顯著下降.此時奴隸主佔有全部生產資料,勞動效率和成果就大不如從前,並且奴隸們的不滿情緒開始滋生,階級矛盾激增,奴隸消極怠工、故意破壞生產資料(如勞動工具等).此時,生產關系不再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一種新的生產關系.
2、封建社會初期,生產關系為封建領主佔有大部分省生產資料,勞動者有人身自由,勞動者可以選擇為不同的封建領主勞動;勞動所得除以租金等形式上交給封建領主後仍有部分剩餘,可以由勞動者自由分配.勞動者不同於奴隸,擁有自由及私有財產.這樣與奴隸社會比較,勞動者的積極性有明顯提高,階級矛盾得到很大緩和.而且封建領主仍可以集中生產力和生產資料進行有規模的生產勞動,生產力發展得到促進.
所以說封建社會比原始的奴隸盛會更進步,更文明.
9. 推動歷史進步的因素有哪些
推動歷史前進的因素究竟是什麼
1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
2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10. 除了袁隆平,還有哪些人推動了歷史的進步
愛因斯坦
諾貝爾
牛頓
法拉第
蔡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