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屬於中國的哪個省份
上海市是屬於直轄市、受中央政府直接領導、不屬於其他省份。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級行政單位共有以下幾種: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這四種行政單位都是省一級的。
中國有四個直轄市分別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和重慶市。換句話說,由於直轄市相當於省,那麼上海市的市長的地位就跟省長差不多。直轄市作為行政區域名,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定義。即使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直轄市和台灣的直轄市(稱為「院轄市」)也不同。
基本的定義是,一個普通行政區(請參考特別行政區),可以小至一條村莊、一個小鎮、一個城市,甚至一個政府。但對於大多數國家來講,一個直轄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選舉機制,選出直轄市的領導人。
中國直轄市為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區,行政地位與省相同;直轄市與省轄市、地級市管轄區域相同,下轄:區,縣等。
(1)歷史上上海屬哪個省擴展閱讀:
1925年,北洋政府在今上海地區成立淞滬市。
1927年7月,中央政府成立上海特別市,上海開始了直轄市的歷史。
1930年7月,上海特別市改名為上海市。
1937年11月,上海淪陷,被日本佔領。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
1949年10月1日,建國後上海仍為直轄市至今。
上海面積6340.5平方公里,至2018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總數為2423.78萬人。
B. 上海歷史上屬於哪個省
1928年的上海外灘上抄海地區,吳淞襲江以南於公元751年(唐天寶十載)析嘉興東境、海鹽北境、崑山南境之地置華亭縣。1277年(元至元十四年)升華亭縣為華亭府,第二年改為松江府。至清代松江府轄有華亭、婁、上海、青浦、金山、奉賢、南匯7縣和川沙撫民廳。吳淞江以北於1218年1月7日(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初九日)設嘉定縣,後又析出寶山縣。長江口的沙洲於907年左右(五代初)置崇明鎮,1277年升為崇明州,1369年(明洪武二年)改為崇明縣。上海市區原是吳淞江下游的一個漁村,至唐宋逐漸成為繁榮的港口。南宋咸淳年間(1265-1274年)建上海鎮,鎮因黃浦江西的上海浦得名。1291年(至元二十八年)經元朝廷批准,1292年正式分設上海縣,轄華亭縣東北、黃浦江東西兩岸的高昌、長人、北亭、海隅、新江等5鄉,為松江府屬縣。新近發掘的松江廣富林將上海歷史極大推前。
1927年設立上海特別市,1930年5月改稱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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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上海成為直轄市以前屬於哪個省
1912年1月,中華民國成立。裁松江府、太倉州,上海地區屬江蘇省,有上海、華亭(後改名松江)、嘉定、寶山、川沙、南匯、奉賢、金山、青浦、崇明等10縣。
上海地區,春秋屬吳。戰國先後屬吳、越、楚。秦漢以後分屬海鹽、由拳、婁縣諸縣。北宋時期,上海大陸地區分屬華亭縣和崑山縣,崇明地區屬海門縣,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年),華亭縣升府,次年改稱松江府,仍置華亭縣隸之。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上海縣立,也轄於松江府。元代後期,上海地區有松江府和嘉定、崇明2州及華亭、上海2縣。
1995年,上海市轄浦東新區、徐匯、長寧、普陀、閘北、虹口、楊浦、黃浦、南市、盧灣、靜安、寶山、閔行、嘉定等14區和南匯、奉賢、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6縣,有106個街道、208個鎮、10個鄉和3590個居民委員會、2986個行政村。面積6340.5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6218.65平方公里、水面積697平方公里。
D. 上海最開始屬於哪個省
上海,春秋屬吳國 [16] 。戰國先後屬越國、楚國,春秋戰國時期,上海是楚國春申回君黃歇的封邑,故別稱為答「申」。晉朝時期,因漁民創造捕魚工具「扈」,江流入海處稱「瀆」,因此松江下游一帶被稱為「扈瀆」,以後又改「扈」為「滬」,故上海簡稱「滬」 [17] 。唐天寶十載(公元751年),上海地區屬華亭縣(今松江區)。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斷淤淺,海岸線東移,大船出入不便,外來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條支流「上海浦」上(其位置在今外灘至十六鋪附近的黃浦江)。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設置市鎮,定名為「上海鎮」。元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上海鎮從華亭縣劃出,批准設立上海縣,標志著上海建城之始。
E. 上海直轄之前隸屬哪個省
以前屬於江蘇省.
上海市行政區劃鴉片戰爭後上海開埠,1845年英國殖民者首先在上海縣境域劃定英租界。
1849年,法國殖民者也要求劃定法租界, 1863年,美租界與英租界合並成立公共租界,
至此,上海市區劃分為不同的管轄區,租界以南的華界被稱為南市,
同時,蘇州河以北老閘(宋代建)和新閘(清代建)一帶因大量貧苦農民的流入,逐漸興起,形成北市。
1910年清政府頒發《城鄉自治章程》,上海縣合城南境、老閘、新閘、江境廟區域為上海城;
另設蒲松鎮、東涇鎮及12鄉。
1914年,上海改城為市,蒲松鎮也改為蒲松市,另設閘北市、洋涇市,合稱19市鄉。
1926年孫傳芳督江蘇省,成立淞滬商埠,分全境為上海、閘北、浦東、滬西、吳淞5區。
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上海特別市,上海市與上海縣分離,由國民政府直轄,不再隸屬於江蘇省,擴大市區范圍包括上海、寶山縣的一部分,設立17個區,
而上海地區各縣,包括上海縣,則仍屬江蘇省。
1930年又改特別市為市,轄吳淞、引翔、閘北、法華、滬南、塘橋等17個區,全市面積527.5平方公里。城市范圍東達浦東,西至靜安寺、徐家匯,南趨龍華,北達寶山路底。
1937年12月,日軍在浦東設立大道市政府,
次年扶植親日政府,改上海為特別市,將華界和蘇州河北的公共租界劃分為南市、滬北、滬西、浦東北、浦東南及市中心6個區。
1943年,汪精衛政府接管上海租界,隨後合並周圍各縣成立擴大了的上海特別市,分轄區為市區、郊區、縣區,市區包括原兩租界、南市、閘北、滬西等,
郊區包括江灣、洋涇、真如、浦東北、浦東南等,
縣區則為南匯、奉賢、川沙、嘉定、寶山、崇明等。
1945年抗戰勝利,上海恢復了舊稱,國民政府將周圍各縣復歸江蘇省管轄,翌年,大場、七寶、莘庄三個區劃歸上海市,但實際七寶、莘庄均未交管,故上海市共劃分為30個區,其中郊區為10個區,市區為20個區,全市面積618平方公里。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後,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設黃浦、老閘、邑廟、蓬萊、嵩山、盧灣、常熟、徐匯、長寧、普陀、閘北、靜安、新成、江寧、北站、虹口、北四川路、提籃橋、楊浦、榆林等20個區和新市、江灣、吳淞、大場、新涇、龍華、洋涇、真如、高橋等10個郊區。
同時,上海的郊縣隸屬於蘇南、蘇北行署,由江蘇省管轄。
1956,經過調整,上海市轄區減為18個。
1958年,為了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將江蘇省所屬上海地區的郊縣劃入上海市,
至此,上海市轄黃浦、邑廟、蓬萊、盧灣、徐匯、長寧、普陀、閘北、新成、江寧、虹口、提籃橋、楊浦、榆林等14個區,
浦東、嘉定、寶山、上海、崇明、松江、奉賢、南匯、青浦、川沙、金山等11個縣,總面積達6340.5平方公里,比建國初大十倍以上。
1960年,撤消邑廟、蓬萊設立南市區;撤消新成、江寧,設立靜安區並撤消提籃橋區和榆林區,析上海縣置閔行區,析寶山縣置吳淞區,次年又撤消浦東縣。1964年,撤消閔行區與吳淞區,此後上海保持了10個區和10個縣不變達10餘年之久。
1980、81兩年,再置吳淞區與閔行區。1988年,撤消吳淞區和寶山縣改為寶山區。
1992年,撤消嘉定縣,設立嘉定區。為進一步改革開放,
1993年撤消川沙縣,將其境域與黃浦、楊浦、南市的浦東地區合並設立浦東新區。
同年,撤消上海縣和閔行區,合設新的閔行區。
20世紀末,松江、青浦、和金山縣也改為區。
2000年南市區則劃入黃浦區。
2001年南匯縣和奉賢縣撤縣建區。
至今,上海全市轄18個區、1個縣,為全國最大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