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包青天包拯最後到底是怎麼死的死時多大
歷史記載是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1)歷史上包青天最後的結局如何擴展閱讀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產、鞏固國防、舉賢任能、為民請命,頗有政績,是中國歷史上的名臣,傑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為清廉的象徵。
歐陽修:拯性好剛,天姿峭直,然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但其學問不深,思慮不熟,而處之乖當,其人亦可惜也!
張田:仁宗皇帝臨御天下四十年,不自有其聖神明智之資,善容正人延讜議,使其謀行忠入,有補於國,卒大任以股肱者,惟孝肅包公止爾。
『貳』 歷史上包拯最後的結局是什麼呢
包拯,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清官。下面簡單介紹一下他的生平及結局。
包拯生平
包拯,北宋名臣。
孝子包拯
公元999年(宋真宗咸平二年),包拯出生。公元1027年(宋仁宗天聖五年),28歲的包拯考中進士。本來,他被授予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但因父母年邁,他請求改在家鄉合肥附近就職,改任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不久辭官回家,照顧年邁的父母,直至父母去世並守喪期滿後,他才在1037年(景祐四年)赴京任天長知縣。
包拯因其公正廉明、剛正不阿,在當時和後世獲得了人們的廣泛贊譽。後來,人們對他的事跡不斷進行加工,演繹出眾多傳聞和故事,使得包公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具代表性、也是最為著名的「清官」。
『叄』 歷史上的包青天是怎麼死的
得病而死。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產、鞏固國防、舉賢任能、為民請命,頗有政績,是中國歷史上的名臣,傑出的清官代表。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弔唁,並為其輟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
關於包拯當時在開封逝世時的情況,墓誌銘上記載為:「嘉佑七年五月己未,方視事,疾作為歸。上遣使賜良葯,辛未,遂以不起聞。」從以上記載可知,包拯從發病到亡故僅有13天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他還服用了「上遣使賜良葯」。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包拯性情嚴峻剛正,憎惡辦事小吏苟雜刻薄,務求忠誠厚道,雖然非常憎恨厭惡,但從來沒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都斷絕來往。
雖然地位高貴,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曾著家訓:「後世子孫仕安者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者,非吾子孫。仰珙刊石,豎於堂層東壁,以詔後世。」
時人也稱其「有凜然不可奪之節」,「有所關白,喜面折辱人」,據此可見,包拯的為人已清正剛直得近乎執拗,甚至還有些不近人情,然而,這也正是他與一些庸吏的根本不同。
『肆』 包拯最後是怎麼死的
包拯 (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蘆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聖五年(1027)進士。
中進士後,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官,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期間長達十年之久,故以孝聞於鄉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長(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自慶歷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後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採納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於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由於包拯在開封府執法嚴明,鐵面無私,敢於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們都知道包拯之名,親切稱呼他為「包特製」。開封府廣泛流傳著這樣的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用閻羅比喻包拯的鐵面無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朝廷贈官吏部上書,有「奏儀」十五卷傳於世。
註:以上是摘自《北宋史》。
『伍』 歷史上的包青天,他最後的結局是怎樣的呢
我們喜歡看包公案,對於他的鋼直不阿公正廉潔,秉公執法、不畏權貴,鐵面無私,贊嘆不已,特別是他哪虎頭鍘,更是讓貪官,奸人為之膽寒。他最後的結局是怎樣的呢包拯因患病逝世,終年六十四歲。
據《宋史包拯傳》記載:
1.為孝敬父母,辭官不做
包拯是宋仁宗年間人,字希仁,是廬州合肥縣人。當初考取進士,朝廷委任他為大理評事、建昌知縣。因為父母年事已高,他辭掉不去就職,後朝廷委任調和州監稅,因父母不願離開家鄉,他也未就職。
後來父母相繼去世,包拯為父母守墓,到服喪期滿,徘徊不願離去。鄉親們勸他,他才離去。
2.出使契丹,不辱使命
包拯奉朝廷之命,出使契丹。契丹國要刻意為難一下這位大宋的使臣,授意接待官員,問包拯:「你們在雄州城新近開辟了便門是打算引誘我們的叛人,用來刺探我們的邊防情報嗎?」
包拯有一小妾,被包拯逐出家門,在娘家生了個男孩,崔氏一直悄悄接濟他們母子。丈夫死後,崔氏就接回了這位小妾的兒子,取名為包延。包拯共有奏章十五卷。
【參考文獻:《宋史包拯傳》】
『陸』 包青天包拯的結局是什麼後代現在怎麼樣了
包拯的死並不尋常。由於包拯是突然暴斃,所以關於他的死因,連當代的史學家也有疑惑,為了查清真相,所以專家們對包拯的屍骨進行化驗,發現其體內的汞超出了正常范圍。由此可以推斷,包拯是被毒死的,而他的後代在他死後,也一直受到大家的尊重和關注。
在包拯死後,人們感念他生前的功勞,所以給他塑了包公像,對於他的後人,也是禮遇有加。包拯的四個孩子,都深受當地百姓的愛戴和關注,好在下毒之人沒有再對他的子嗣下手,讓他的血脈得以延續。如今包青天已不僅僅是一個清官的名字,還是官員的典範,更是我們中華民族的一種精神象徵。
『柒』 歷史上包青天最後的結局如何
包拯 (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蘆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聖五年(1027)進士。
中進士後,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官,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期間長達十年之久,故以孝聞於鄉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長(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自慶歷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後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採納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於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由於包拯在開封府執法嚴明,鐵面無私,敢於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們都知道包拯之名,親切稱呼他為「包特製」。開封府廣泛流傳著這樣的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用閻羅比喻包拯的鐵面無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朝廷贈官吏部上書,有「奏儀」十五卷傳於世。
『捌』 歷史上包拯最後是怎麼死的//
一九八零年代,合肥政府決定在包河的南岸修建包拯墓園。包拯的遺骨,是與版家族中很多人合葬權在一起的,因此在遷葬時必須先做鑒定。在鑒定過程中,無意中發現包拯的遺骨中的砷元素含量特別高,在當地引起了一場關於包拯死因的爭論。
包拯去世的那一年是六十三歲,死前身體健康。史料上說,他是突然死於一場暴病的。如果包拯遺骨中含有過量的砷元素,那麼,就很可能是被仇敵所毒殺。包公是不是被毒死的?是誰下的毒?為什麼要毒死他?包公之死,成為一個千古之謎。
『玖』 包青天最後怎麼死的
包拯(999年抄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文曲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 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弔唁,並為其輟朝一日 。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