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解決我國的貧富差距拉大的問題
貧富差距過大時更應注重社會公平 當前,一方面,貧富差距已經過大,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另一方面,我國已經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經濟條件的改善允許國家加大調節力度。因此,必須努力緩解地區之間和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更加註重社會公平,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但是,貧富差距的不斷擴大是由各種不同的原因造成的:自然地理條件的巨大差異;市場經濟的競爭和優勝劣汰;國家在資源配置過程中實施的某些傾斜政策;不合理的戰略思維和經濟政策;經濟體制和法律制度的某些漏洞;國家和政府對收入分配的宏觀調節不力;等等。以歷史的觀點看分配關系,貧富差距過大和分配不公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不能認為,貧富差距的任何擴大都是分配不公的表現。從計劃經濟的平均主義「大鍋飯」,到市場經濟的適當拉開收入差距,是正常的和合理的,更加體現了現實的公平性。只有體制的不完善、政策的不合理和政府的不作為造成貧富差距的過大,才屬於分配不公。 現階段的分配不公有兩個相互聯系的綜合標志:一是基尼系數過大,二是貧困人口過多。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注重社會公平」,是完全正確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是由「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轉向「公平優先、兼顧效率」。應當明確,提法的某些改變基本屬於政策性調整,而不是基本分配製度和基本分配原則的變化,更不意味著在犧牲效率和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社會公平。決定收入分配的,首先是初次分配,其次是再分配。貧富差距過大和分配不公,既與再分配有關,也與初次分配有關。在目前的體制下,初次分配並不是基本上由市場機制決定,還存在很多的不公平。例如,工資率過低和利潤率過高,就是屬於分配不公;至於拖欠農民工工資,就更是不公平了。即使分配主要是由市場機制決定的,也不能認為初次分配只要注重效率就行了。同樣,再分配不僅要解決公平問題,而且也要解決資源的合理配置問題,進而解決效率和發展的問題。因此,解決分配不公的問題,既要調整再分配關系,又要調整初次分配關系。所有的問題―――無論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都只能在發展和改革中解決。 由部分先富到共同富裕是一般規律 有人認為,我國「一部分先富」的任務已經完成,今後的任務是「共同富裕」,中央「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思想,將從『先富』轉向更為實際的『共富』」。這種認識筆者以為同樣是不恰當的。鄧小平同志反復指出:「我的一貫主張是,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大原則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區發展快一點,帶動大部分地區,這是加速發展、達到共同富裕的捷徑。」當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先富的地區要多交點利稅,支持貧困地區的發展,逐步解決貧富差距的問題。但是不能削弱發達地區的活力,也不能鼓勵吃「大鍋飯」。他認為「這是一個大政策」。過去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實際上是共同貧窮。鄧小平所說的由「部分先富」逐步達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不僅是我國正確的發展道路,而且是一條客觀規律。「部分先富」和「共同富裕」不是截然分開的兩個階段,而是通過「部分先富」達到「共同富裕」。在「部分先富」的過程中,就包含了「共同富裕」的成分;在「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標實現以前,始終表現為「部分先富」。 「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礎是生產力的高度發展和社會財富的充分積累。在我國現階段,為了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既要承認勞動差別,又要承認資產差別。也就是說,不僅要默認勞動能力是每個人的天然特權,而且要承認對象化的、積累起來的勞動(物質財富)同樣是每個人的合法權利。前者要求同量勞動相交換,要求同量勞動獲得同量報酬;後者要求財富轉化為資本,並實現價值增殖。只有這樣,才既能夠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又能夠調動資本所有者和企業主的積極性。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共同發展,以及採取市場經濟形式,就是體現了上述利益要求。在這種經濟制度和經濟形式中,收入的較大差別是不可避免的,率先富裕起來的只能是一部分人。但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的調節,富裕起來的人會越來越多,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❷ 貧富差距怎麼去解決有什麼措施
改革政治體制和改革分配體制。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嚴懲貪官污吏。
❸ 當古代出現貧富兩極分化時,古人是如何控制貧富懸殊的
在古代,貧富差距是很明顯很嚴重的,農民簡直生活在水火之中,是多麼地渴望人人平等,有飯同食,有衣同穿啊。所以有些正義人士為了幫助農民爭取到平等利益發起了農民起義,倡導「均貧富、等貴賤」、「均田免糧」等。
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代,貧富兩極分化都是存在的,人們也意識到這一點,為了縮減貧富兩極分化的距離,人們一直在努力。
後來到了春秋時期,管子提出漁鹽之利,富國富民,成為了春秋首霸,「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也就是說國家進行統一分配,以較低的價格賣給百姓,以避免商人操縱市場價格,損害百姓的利益。
因為有了那些正義的人士,往後的時期,他們都推行了很多有用的政策縮小貧富差距,比如「准平」的政策,「抑強」和「扶弱;再比如「不抑兼並」的政策,還有朱熹提出的建立「社倉」的主張等。
通過以上的各個時期,我們了解到,古代都有採取措施來控制貧富差距,同時也收到多多少少的良好效果,可見,古人的一些理念和智慧可以運用到現代,供我們參考和學習。
❹ 怎樣解決貧富差距問題
完善社會保障西方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之所以能較好地解決貧富差距問題,是和他們擁有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不無關系的。與之相比,我國的社會保障工作才剛剛開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因此,在縮小貧富差距的過程中,我們必須首先考慮建立起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因為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基石。它不但關繫到億萬人民群眾能否安居樂業、老有所養、病有所醫,還關繫到億萬個家庭以至整個社會的穩定。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夠覆蓋全國所有人口(包括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已成為我們的當務之急。
健全財稅制度
目前我國所得稅的納稅主體仍然是工薪階層,這充分說明我國財稅制度的不合理,這也是我國貧富差距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要想充分發揮稅收的調節功能,我們就必須進一步健全我國的稅收制度,如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徵收遺產稅、贈與稅和奢侈消費稅等。此外,還應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以提高貧困人群的生活水平。
加強法制建設
改革開放以來,由於片面地強調效率問題,導致一些人為了致富而不擇手段。現實生活中以權謀私、官商勾結、走私販私、假冒偽劣等違規、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對此,我們必須加強法制建設,並依法重拳出擊,嚴厲打擊違法亂紀,權錢交易等丑惡現象,進而有效解決貧富差距懸殊問題。此外,我們還要建立相關法律,鼓勵先富起來的人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如辦教育、辦慈善事業或修路等。
降低壟斷收入
我國實行市場經濟制度的時間尚短,市場運行機制還不很完善。原有的某些體制性或政策性的原因,使得電力、電信、鐵路等行業至今仍然存在著非常嚴重的壟斷。並可以獲取高額的壟斷利潤,也拉開了這些行業與其他人群的收入差距。為此,我們必須借鑒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在壟斷行業中引入競爭機制,降低行業的壟斷性收入。對少數必須由國家壟斷經營的行業,要加強對其收入分配的監督和管理。
繼續「兩大戰略」
改革開放以來,由於享受了優惠的政策,東部地區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目前東部的發達程度已遠遠超過了中、西部。為了解決日益增大的地區差距,黨中央先後提出了「西部大開發」和「中部崛起」的偉大戰略。實踐證明,兩大戰略在縮小收入差距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還不太明顯。因此,我們應採取進一步的措施,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加強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努力吸引國外投資者和東部的資金、技術、人才到中西部地區,從而有效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提高中西部地區的生活水平,最終縮小與東部發達地區的貧富差距。
❺ 如何解決中國貧富差距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人均收入不斷提高,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9年的405元提升到2015年的31790.3元,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由160.2元提升到10772元,城鄉收入的差距在絕對量上不斷的擴大,二者之間的差距已由244.8元上升至21018.3元,二者之間的相對差距雖然在近幾年出現下滑的態勢,城鄉收入比由2009年的最高點3.33下降至2015年的2.95,但是相對差距依然保持在較高的位置,同時城鄉收入比也超過了1979年的2.52。現階段城鄉收入比的下降一方面反映了國家加大了對農村的支持力度,但另一方面更有可能是人口因素造成的,近年來中國農村人口增長呈下降趨勢,農村人口不斷的向城鎮轉移,城鎮人口的數量不斷增加,向城鎮轉移的這部分人口並沒有獲得較高的收入,因此會拉低城鎮居民的人居可支配收入,同時也會使原有的城鄉二元結構向城鎮二元結構演化,從而造成城鎮內部的貧富差距更加突出。
解決方法
(一)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實現勞動報酬和勞動生產率的同步提高,在合理保護資本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規范和約束資本行為,建立勞動者報酬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增長機制,加強工會力量,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縮小雇員與經理層的收入差距,增強勞動者的談判地位,同時需要規范國有壟斷性行業的勞動者報酬,提高非壟斷性行業的勞動者報酬。
(二)強化稅收制度在收入分配中的調節作用
加大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加快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逐步轉向以家庭為單位課征所得稅,充分考慮家庭異質性問題,建立個稅綜合資料庫,健全財產稅稅收體系,進一步完善財產稅的稅基、稅種和稅率,加強對資本所得的徵收力度,盡快實現房產信息登記聯網制度,適時開征房產稅、遺產稅,重點向擁有多套房產的人群征稅,減緩貧富差距向代際間的傳遞,降低弱勢行業的稅負標准,減輕低收入人群的稅負壓力。
(三)健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加大對低收入人群的扶持力度,保證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預算體系,加強保障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積極引入民間資本,穩定社會保障制度的資金來源,鼓勵企業積極從事各項慈善事業,健全公益財產管理制度。
應答時間:2020-10-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❻ 怎麼解決貧富懸殊越來越大的問題
我國的比較優勢在於勞動力比較密集的產業以及資本比較密集型產業版中勞動力比較權密集的區段。發展這樣的產業,我國的經濟在國內、國際市場會有最大的競爭力,可以得到最快速的發展,不斷縮小和發達國家的差距。
而且,這些產業能夠多創造就業機會,只有勞動力的窮人,包括農村富餘勞動力,就能得到充分就業。這些產業具有最大的競爭力,創造的剩餘會最多,投資在這些產業的資本的投資回報率也會最高,因此,剩餘中用來積累的比例會最大。
❼ 怎麼才能減少貧富差距舉幾個事例!!
關於貧富差距合理性的思考
朱平
貧富差距的合理性具有量和質的雙重蘊涵。在量的意義上,這一合理性主要表現為差距大小、拉距速度的適度性和趨富人口的「大數」比重;在質的意義上,則主要表現為致富資源的可選擇性、致富手段的正當性和貧富走向及關系的非對抗性。
從貧富差距的大小上看,差距過小和過大都是不合理的。前者如平均主義,後者如兩極分化。打破平均主義以後所出現的壓力感、危機感對落後者可以產生激勵作用,模仿和攀比心理可以產生示範和帶動效應,從而使經濟和社會發展保持必要的生機和活力。從這個意義上,貧富差距的合理性指的是奮斗目標的示範性、榜樣的帶動性和利益機制的激勵性。同時,富裕人口的出現所帶來的財富積累,也是擺脫貧窮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平均主義只能導致普遍貧窮。當然要避免兩極分化,也就是避免出現尖銳的社會利益矛盾和對抗,這是社會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基本保證。作為一個量的概念,國際上通常是把合理差距的基尼系數確定在0.3-0.4之間。
從貧富差距形成的時間或速度上看,當這一速度超過了經濟增長和個人收入增加的可能預期,超過了廣大民眾的心理承受力時,貧富差距就失去了它的合理性。「適度」的速度之所以具有合理性,是因為在通常的情況下,通過勞動創造等合法收入的積累,受財富增長內在規律的制約,需要經歷一定的階段、過程和時間。如果速度過快,人們有理由對其致富手段的正當性產生懷疑。一個時期里,人們對「暴富」者怨言較多,原因正在於此。在這個意義上,貧富差距的合理性指的是差距形成的速度與財富增長常規及人們對拉距速度認可程度的一致性、同步性。
從貧富家庭或人口相對比重上看合理性,就是要在一定歷史時期內,讓大多數人走向富裕,而不是有相當多的人陷入貧困。如果是前者,這樣的差距就是合理的;如果是後者,差距就不是合理的了。在這一意義上,貧富差距的合理性指的是最終使廣大人民群眾富裕起來的利益導向性,是由差距走向共同富裕的趨向性。當然,趨富人口的「大數」比重是一個由少到多,由此達彼的相對的、動態的概念,不能局限於一時一地。
從形成貧富差距的原因或所依賴的資源條件上看,人的利益實現從來源上一般需要兩大資源——先賦資源和自致資源。先賦資源是指人與生俱來的環境賦予的人力無法改變的資源條件,包括個人生活環境的氣候、交通、資源狀況等自然條件,家庭出身、戶籍類別、生活環境的經濟基礎、教育文化發展水平及其在總體經濟格局中的地位、個人所在的行業、職業、單位的效益等社會條件;自致資源是指經個人主觀努力而獲得的資源條件,如受教育和訓練的程度、發展意識、進取和創新精神以及由此所產生的素質和既定社會地位的差異等等。按照人的責任取決於主體選擇自由的理論,在形成貧富差距的這兩大資源中,因個人無法改變的先賦資源的不同所造成的差距往往被認為是不合理的,而因自致資源的不同所造成的差距往往被認為是合理的。因而從形成原因上說,貧富差距的合理性指的是體現了「按勞分配」、反映了個人素質和主觀努力程度差異的合理性。
從致富途徑、手段的正當性上看,現有的致富途徑大體上有以下幾類:勞動(包括體力和腦力勞動)致富、特殊才能(明星、名流)致富、機遇(炒股、中彩、遺產繼承、好的行業或單位等)致富、權力(職位、地位、崗位等)的濫用而致富、非權力的違法(偷稅漏稅、制黃販黃、走私販毒、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致富等等。所有這些致富手段從性質上可以歸結為正當和不正當兩種。衡量正當與否的標准,從形式上看,是是否符合一定社會的法律、道德和主流價值觀;從實質上看,則是對生產力發展、社會財富的增加和社會進步所產生的積極還是消極的影響。
從貧富發展的趨勢上看,貧富發展趨勢存在著兩種可能:一種是同向的,即貧富雙方的收入和財富都在逐步增加,只是增加的幅度不同,貧富的關系是後富與先富、慢富與快富的關系;另一種是反向的,即在富者更富的同時伴隨著窮者更窮。這種反向發展的趨勢即通常所說的兩極分化。區分是合理的貧富差距,還是兩極分化,最鮮明、最直觀的指標就是看貧富雙方發展的方向和趨勢是否同向。
合理性是一個歷史的范疇,離開具體的歷史條件,抽象地討論合理性是無意義的。我們所關注的貧富差距的合理性,是指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們應該做到而又能夠做到或者是正在努力去做的合規律性和合目的性相統一的歷史主體的選擇。與此同時,貧富差距合理性的行為和評價主體不僅僅是政府,盡管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負有重要責任。我們每一個公民都負有促進貧富差距合理化的責任。「致富思源、富而思進」是富者的責任,「窮則思變」是窮者的責任。積極地勞動創造,在追求個人正當利益和發家致富的同時,為經濟發展、公益事業乃至社會的全面進步作出貢獻則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
林毅夫:貧富差距關鍵是窮人太窮
「新農村運動」聞名的經濟學家林毅夫,昨天撰文闡釋「十一五」規劃。在這篇名為《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十一五」規劃》的文章中,林毅夫以「窮人經濟學」理論,分析「十一五」規劃強調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戰略價值。在「十一五」規劃審議通過後,林毅夫是第一位撰文解讀的學者。
推薦參考:
關注點一:「窮人太窮」最大的原因是因為獲取的機會太少
「窮人太窮」真正最大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獲取的機會太少,更是因為他們在被以各種方式不斷地剝奪!譬如,有些農民之所以「太窮」,是因為曾經被各種搭車的稅費壓得喘不過氣;或是因為失地時補償太低而又未能得到好的安置;或是因為田地魚塘遭遇無處求告的污染;或是因為進城務工時工錢被拖欠、或工傷致殘後被無情踹出……城市新貧困階層越來越窮的原因亦是如此:他們在企業中辛苦半生,卻突然被告知要「改制」了,要「房改」了,要「醫改」了,教育要高收費了……於是,一生積蓄剎那時化為烏有,傾刻間回歸赤貧。
關注點二:解決貧富差距應更加註重社會公平
喜見,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從完善分配製度角度提出了「更加註重社會公平」,「十一五規劃」建議目標更加強調社會發展成果普惠眾生、看重積極調整就業、財稅、社會保障等有關制度和政策。就此檢點「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大原則理當相機調整,站在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立場上看,時下已經必須慎重考慮各種分配中的公平與效率所居位次。
關注點三:窮人擺脫困境還是要依靠政策要減少政策制約
窮人之所以窮,窮國之所以窮,更主要的是政策方面的原因,而窮人之所以能夠擺脫困境,窮國要擺脫困境,靠的還是政策。中國20年間有4億人擺脫了貧困,靠的不是扶貧,而是改革開放的政策。應該講,我們現在很多人還無法擺脫困境,很大程度上還是受一些政策制約,如果我們公共衛生方面的政策,我們公共教育方面的政策,我們對勞工的合法權益沒有充分保障,還有很多領域沒有充分市場化,使得一些窮人的利益受損,阻礙了他們從根本上擺脫困境。從這個意義上講,就國內而講,給窮人一個「起點公平」,就世界而言,放棄補貼或者其他阻礙自由貿易的壁壘,給窮國一個「起點公平」,這才是真正的解除貧困之道。
關注點四:要真正消除貧困就要保障窮人的自由和權利
在我國,人們則可以看到一些不和諧的現象:在有些貧困縣,一方面,不少農村人口生活在貧困中;另一方面,扶貧款被挪用來購買豪華轎車、建設面子工程。
沒有人願意生活在貧困和飢餓中,每個處於這一狀況中的人,都有走出貧困和飢餓的最強烈動機,這是消除貧困和飢餓的基本動力。所以,要真正消除貧困和飢餓,最需要做、也是最應當做、並且有能力做的,就是保障窮人的自由和權利。只有在此基礎上,政府的財政轉移或國際援助才能發揮效力,不至於被層層截留,而被真正的窮人享受到。
編輯點題:
林毅林最近真是語出驚人,剛剛告誡了人們在個稅改革中「不要仇富」引來如潮評論,日前講到窮人經濟學更是認為:「我國當前貧富差距的主要矛盾不在於富人太富,而在於窮人太窮。」人們關注貧困人群更關注這之後的貧富差距問題,「十一五」我們究竟應當如何改變貧困人群的生存狀況,如何縮小貧富差距建設和諧社會?請您暢所欲言!
http://vip.lzzy.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529&star=1&page=1
http://www.sdinfo.net.cn/luntan/content/T3094.htm
http://www.happycampus.com.cn/pages/2004/04/22/D134702.html
❽ 面對貧富差距,最有效的解決辦法應該是怎樣的
貧富差距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打土豪分田地這個是中國傳承了幾千年的優良傳統,但是目前為止有錢人都處在一個很高的高度,那麼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所以貧富差距只會越來越大。
❾ 如何解決貧富差距
社會發展必然伴隨財富分化,但貧富差距擴大之快確實到了驚人的地專步。除了公益性托底、國屬防軍工、國家科技創新戰略行業之外,一般絕大多數民用、民生行業都必須對財富優勢群體設定一個最大獲利上限。也就是說,一個老闆或優勢能人或企業賺多少錢必須和其承擔的社會責任成比例,不能說老闆或優勢能人只知道自己賺大錢而不帶動其它能力一般的人共同致富,那絕對不行。因為人性的慾望是無窮的,但衡量社會財富的貨幣量是一個有限的數值。所以就必須用制度的方式來平衡某些重大風險。現在貧富差距如此之大很大程度上就是沒有對(非公益性托底、國防軍工、非國家科技創新戰略行業)獲利設定一個上限,有些富人擁有十多億以上的財富,按正常生活標准他的下一代都能養活一輩子了。這些富豪還想積累更多的財富而不承擔社會責任也不帶動其它人一起致富,這就太不合理了。當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採用小步快跑的方式漸進推進。否則一遇到經濟增長瓶頸,國家就只有靠發行貨幣、增加基建投入來刺激,這樣永遠治不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