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樣的史料才能作為歷史證據;歷史學家的著作中的文字是不具有歷史證據的史料價值
24史 很多都是依據起居注寫的 可信度較高 過去有專門記錄事件的官員 所寫的內容本朝帝王是無權查看的 有較高可信度 但自李世民開了先例查看之後就沒那麼高可信度了
B. 證據是關鍵,哪些材料可作為證據
現實問題
華某和金某在履行雙方合作協議的過程中產生了糾紛,在雙方協商未果版的情況權下,華某決定將金某告到法院,讓法院來解決雙方的糾紛。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華某收集了大量的材料,有合同,有往來信函,有電話錄音,還有證人等等,面對眾多材料,華某有些犯暈,不知道哪些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那麼,法律對於證據有什麼相關規定嗎?
律師解答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材料經過查證屬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1)當事人的陳述;(2)書證;(3)物證;(4)視聽資料;(5)電子數據;(6)證人證言;(7)鑒定意見;(8)勘驗筆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C. 有哪些材料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現實問題
華某和金某在履行雙方合作協議的過程中產生了糾紛,在雙方協內商未果的情況下容,華某決定將金某告到法院,讓法院來解決雙方的糾紛。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華某收集了大量的材料,有合同,有往來信函,有電話錄音,還有證人等等,面對眾多材料,華某有些犯暈,不知道哪些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那麼,法律對於證據有什麼相關規定嗎?
律師解答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材料經過查證屬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1)當事人的陳述;(2)書證;(3)物證;(4)視聽資料;(5)電子數據;(6)證人證言;(7)鑒定意見;(8)勘驗筆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D. 哪些材料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
現實問題復
華某和金某在履行雙制方合作協議的過程中產生了糾紛,在雙方協商未果的情況下,華某決定將金某告到法院,讓法院來解決雙方的糾紛。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華某收集了大量的材料,有合同,有往來信函,有電話錄音,還有證人等等,面對眾多材料,華某有些犯暈,不知道哪些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那麼,法律對於證據有什麼相關規定嗎?
律師解答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材料經過查證屬實,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1)當事人的陳述;(2)書證;(3)物證;(4)視聽資料;(5)電子數據;(6)證人證言;(7)鑒定意見;(8)勘驗筆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 什麼可以作為溯源證據
檢定證書是「證明計量器具已經過檢定,並獲滿意結果的文件。」具體地說,是以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和國家檢定系統表為技術依據,由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出具,證明被檢測量儀器符合國家相關計量檢定規程要求的文件。由於計量檢定規程對評定方法、計量標准、環境條件等已做出規定,並滿足檢定系統表的量值傳遞的要求,當被評定測量儀器處於正常狀態時,對示值誤差評定的測量不確定度將處於一個合理的范圍內,因此認可准則.1條規定,「……由這些實驗室發布的校準證書應有包括測量不確定度和(或)符合確定的計量規范聲明的測量結果」。這意味著,有規程一類的技術依據可以不給出測量結果不確定度。
校準證書是校準實驗室依據校準規范,通過校準得出被校準對象所指示的量值和實驗室所擁有的更高准確度等級的標准所復現的標准值之間關系的證明文件。校準證書不僅給出了不同測點的校準數據,也給也了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報告,表明測量結果以一定的置信概率落在一定區間內。由於測量不確定度永遠存在,符合性評定的臨界模糊區(待定區)就永遠存在。從校準證書給出的擴展不確定度,即可期望被測量之值分布的大部分落在這個區間內。
由上可知,標准器送檢時,上級部門應出具檢定證書(不合格通知書)或校準證書,檢定證書和校準證書可以作為測量設備溯源的依據。
有的實驗室送檢/校計量標准器或測量儀器時,提供校準服務的實驗室不是出具檢定證書(不合格通知書)或校準證書,而是出具所謂的「檢測報告」。在該報告中也沒有給出測量不確定度,使用單位得到的只是單純的測量數據,無法獲知測量結果的可信度。當實驗室使用這些儀器檢測顧客產品時,是否具有相應檢測能力不得而知;校準測量儀器時,其作為上級計量標準是否符合量值溯源的要求也不得而知。這樣,無法得出該測量儀器本身對所得測量結果的影響程度,因此所謂的「檢測報告」不能作為測量儀器溯源證據。
F. 什麼可以成為歷史證據
考古學家從地里發掘出來的東西,在確定成色和質量以後確定是文物和歷史有直接關系的就可以黨組歐式歷史正劇。
G. 哪些東西可以作為證據
物證 書證 證人證言 被害人陳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鑒定結論 勘驗、檢查筆錄 視聽資料 都可以成為證據
H. 什麼叫歷史證據問題
二重證據法」是指將地下的考古文物材料和傳世文獻進行對比,也就是將歷史學和考古學相配合、相結合的問題。這一點非常重要。 最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I. 可以成為歷史依據的事物有哪些
1有實物考證:比如史書,典籍,考古文獻,人物描述等。
2有實例考證:比如根據民間歌謠故事等推理出來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