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評價西方文明中的女性地位
漫談中世紀西方女性的社會地位及其變化之札記篇
自從母系氏族社會過度到父系氏族社會後,婦女的地位便降到一種從屬的地位。千百年來,無論在什麼樣的社會,婦女最重要的職能只是生兒育女,為夫家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由此造成的重男輕女思想在絕大多數文明體系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而在歷史悠久的文明樣式中表現得更為突出。貫穿整個中國封建社會的儒家文明就尤其體現了這點。孔老夫子早在兩千年前就將中國婦女擺到了從屬的地位,「從父,從夫,從子」的三從四德標准長期束縛著婦女的生活和社會地位,直到20世紀,中國婦女的這一從屬地位才開始駐逐步得到改善。婦女在許多時候都被認為是男性的附屬品或衍生品。在整個人類歷史長河中,婦女在為自己爭求權利的路上經歷了甚多艱辛,以致有人說婦女問題是理解人類社會的鏡子和考察歷史進程的視線。馬克思曾說過,要考察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首先女性開始。美國著名婦女史學者伊沛霞認為:「最好的婦女史並不僅僅告訴我們歷史上的女人,婦女史挑動我們重新審視我們對歷史和歷史進程的理解。
盡管婦女較之男權地位一直處於劣勢,但是從整個文明進程來說,它一直是在進步著,婦女的社會地位隨著社會經濟和政治的發展不斷受到重視,不同時代、不同地位都有相應的進步。即使是中世紀,這個通常被稱為「黑暗的世紀」,社會倫理並沒有絕對忽略對女性的關注,婦女也並非一律處於男子的附屬地位。在學術話語中,「男尊女卑」仍然是中世紀的主流意識,人們對婦女地位的普遍認定是「附屬性」「衍生性」之類的特徵。用當代著名的思想史家唐納德·R.凱利(Donald R.Kelley)話來說:「中世紀的歷史概念所涵蓋的興趣非常廣泛,處於世俗的和神聖的之間,國王和教皇之間,聖人和罪人之間,帶有明顯的階級烙印。或許除了宮廷詩歌、聖徒傳這種類型外,似乎遺忘了一個因素,那就是性別。」此外,在《聖經》與《塔木德》時代,猶太律法普遍認為:男性比女性更有價值,比女性更忠誠,遵守的誡命更多,因此女子只能處於屈從男子的邊緣化地位。但是,考察11—14世紀西歐猶太婦女在宗教文化、婚姻家庭、社會經濟生活等領域的或重要或輕微的變化後,發現婦女地位確實有了提高。在宗教生活領域,涌現出了婦女祈禱的贊禮員,她們不僅帶領婦女一起進行祈禱,還為婦女創作祈禱詞、譜寫祈禱音樂。在社會經濟領域,出現了經營有方的女性商賈。她們不僅和封建領主及小農有經濟往來,而且還以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向王室和教會放貸;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既有支撐門戶、管理家政的女性家長,也有個性鮮明、風格強硬的「反抗的妻子」······
一、從婚姻家庭地位來看,西方古代婦女的婚姻和中國大致相同。婦女作為母親、妻子或女兒在家庭中的地位很卑下。婦女和奴隸及未成年人並列在一起,她們沒有獨立意志,沒有獨立的行為能力。婦女不僅要屈從於上帝的意志,而且要服從丈夫或者父親。這和中國古代的三從四德不謀而合。那時,人們理所當然地認為,婦女附屬於男子,女兒附屬於父親,妻子附屬於丈夫,寡婦要回到她父親的家裡。婦女不得參加最高級的宗教文化活動。在《聖經》中,婦女沒有獨立的人格,被當做男子的私有財產和附屬品。女兒被當做父親的私有財產。當少女受到傷害時,法律首先認為是父親的財產受到了損失,應該進行賠償。所以,少女無權決定自己的婚姻,父親可以不徵求她的意見把她許配出去。比如,在《士師記》中,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在《撒母耳記上》中,掃羅對大衛說:「我將大女兒米拉給你為妻,只要你為我奮勇,為耶和華爭戰。」此外,猶太教允許離婚,允許人們有選擇離婚和再婚的自由。但是這些都是只針對男子而言的。只有丈夫才有權利解除婚姻關系。在傳統的猶太法律中,關於離婚又三個基本特徵:
第一,離婚只是男子單方面的權利,婦女不可以要求離婚,婦女的權利和意願沒有得到任何的考慮,《聖經》和《塔木德》在離婚的問題上,對男子幾乎沒有任何道德和法律上的約束。
第二,猶太法律要求,如果丈夫和妻子離婚,他必須給離婚文書,離婚方有效。沒有離婚文書,被休掉的女子不可以再婚。他可以武斷地將一紙休書交到她的手中,然後就將她趕出家門。整個離婚的過程不需要妻子的參與,妻子只是被動地接受離婚的結果。
第三,離婚不需要法律的干預。離婚一般需要法庭的裁決,但在猶太歷史上,夫妻離婚,完全是私人的事情。盡管《密西拿》和以後的拉比律法對此作了一點改變,比如社團法庭可以迫使丈夫和妻子離婚,《塔木德》通過婚約制度的建立以及規定遞交離婚文書的復雜程序,而給予婦女一定程度的保護,使得男子草率和不公正地休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是,從整體上來說,這並沒有改變丈夫單方面掌握離婚權利的實質,婦女依然不能提出離婚,離婚依然不需要經過她的同意。
但是,這種情況到了中世紀有了質的改變。在中世紀的西歐,離婚現象非常普遍。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這是離婚已不能由男子單方面決定,女子有一定的參與權。以格爾紹姆為首的中世紀著名拉比學者制定了如下新的離婚法則:
1、廢除一夫多妻制,反對強制離婚。這是保障婦女權利的一個重大突破。在一定程度上,把婦女抬到了和男子平等的地位。此外,婦女還可以選擇皈依天主教,這樣等於是她離開了丈夫,這時,丈夫可以再娶。再反對強迫離婚方面也極大的尊重了婦女的意願。在一次市集大會上,還特意強調丈夫不可以在妻子不同意的強況下和妻子離婚。德國還有這樣的規定:離婚除了需要妻子同意以外,丈夫在同妻子離婚之前還必須得到施派爾、沃姆斯和美因茲三個社團的同意。這說明婦女在婚姻中的財產權利是受到保護的。
2、沒有三個社團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和妻子離婚。否則,將此人逐出社團。要知道,當時社團是整個西歐猶太社會最權威的機構。被逐出社團就像現在被逐出中國共產黨一樣嚴重,甚至更嚴重。因為畢竟不是共產黨員的人還是居多數的,且不會有什麼歧視。但在當時的西歐,被逐出社團相當於失去了依靠,成為游盪之人。所以,男子不敢輕易違反這一法規。
當時,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出現了一批「反抗的妻子」。她們拒絕和丈夫過性生活或拒絕做妻子應該做的家務。所以,這成為律法贊同丈夫離婚的理由。有人認為,這是一批烈性女子在用自己的方式逼丈夫和自己離婚。甚至還有推測說是這些女子皈依基督教以後想追求基督教式的精神升華。
以上種種都說明中世紀婦女的地位有了明顯的改善。導致這種局面出現的最主要原因是,婦女的經濟地位和家庭地位的穩步改善。在中世紀的西歐,婦女在結婚時,往往從其父母那裡獲得數目可觀的嫁妝和禮物,其中一部分嫁妝在婚後完全歸妻子所有,因此,婦女在結婚以後,在經濟上並不完全依賴於丈夫。而且,婦女帶來的嫁妝為其夫家做生意提供了資金,從而為她贏得了家庭其他成員的尊重。此外,有些丈夫經常外出經商,並在一定程度上將管理家庭的責任或權力轉歸妻子,從而使得婦女在家庭中享有一定的權威。
二、 在經濟地位方面,婦女的經濟地位是衡量和評價婦女整個社會地位的決定性要素,它直接制約著婦女在社會政治關系、文化教育關系、社會法律關系中的位置,從而成為婦女社會地位的實質基礎。在早期文明中,女子被束縛於「室內工作」,而男子則自由的從事「室外」工作。所以,紡線織布,生火煮飯就是女子生活的全部工作。但是,在中世紀西歐的猶太民族中,婦女的經濟生活卻不僅限於此。中世紀歐洲的猶太男子往往從事遠程貿易,在猶太男子外出經商期間,他們會把管理家政的職能交給妻子,還會把家中的生意完全交給妻子打理並委託妻子管理家庭財產。這樣,女子就成了臨時的「家長」。她們可以更深入的參與到經濟生活中去。有些婦女進入借貸這一行業,還有些協助丈夫經商,也有從事行醫和紡織業的。總之,當時婦女的經濟生活豐富了很多。
三、在斯塔夫里阿諾斯的《全球通史》里提到決定中世紀婦女地位的是兩種制度,一種是天主教會制度,一種是封建制度。所以,婦女地位要提高,關鍵是這兩種制度減少對婦女的束縛。從整體上來說,雖然,在教會內部,婦女不能被授以牧師職,也沒有佈道的權利。但是教會提供了一個專門為中世紀婦女設計的重要機構——女修道院。盡管教會成立它的主要目的是為自己賺取嫁妝(當時要求入女修道院當修女要隨時帶一份嫁妝,相當於嫁給上帝),但對婦女來說,這為她們追求自己的信仰提供了機會。在當時的社會,教會有相當大的權力,政教合一的特徵讓那些為教會服務的人的地位與眾不同,而婦女被允許從事這一行業,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婦女地位的提高。基督教教會中的女修會有著悠久的傳統。修女的生命和修士一樣被視為高於其他的教徒。因此,婦女在僧侶等級里占據了一席之位,從宗教價值觀念來看,修女和修士是這一等級中最受人尊敬的成員。對於修女來說,貞節格外重要,貞潔的修女同聖母瑪利亞一樣,是耶穌的新娘,她們手上的指環象徵著同耶穌的神秘婚姻。雖然任何修會的女修道院院長都不可以向修女佈道,也不能參加總修會的最高會議和地方會議,所有的女修道院都由男性神甫指導,女修道院院長無權為修女舉行發願禮、聽懺悔或為她們祝福,但是她們有權要求修女遵守會規,有權懲罰她們,甚至有些女院長把自己的權威置於男性修會之上。此外,女修道院擁有大量地產,女院長因此在不同的范圍內掌握了大量的權力,英國、法國、北尼德蘭、南義大利、德國、西班牙都有這種女修道院。女院長們代表修道院成為地產的所有者,無論是直接經營土地還是以領主身份管轄土地,她們如同其他大地產所有者一樣掌握著居住和耕種這些土地的農民的命運。擁有大地產的女院長們不僅擁有領地權(領主對那些住在土地上的農民的權利,包括關於土地保養得管轄權、監督錢款和糧食的徵收和勞役的實施),還擁有領主權和行政管理權。擁有領主權的女院長們管理領地的民事法庭,有時還擁有更高的司法權,可以審判刑事案件和涉及法律地位的案子。她們可以像男修道院院長一樣徵收罰金,利用職業的僱傭軍進行封建戰爭,懲罰罪犯。修道院土地的轉讓、出賣、租借、領地內市場和店鋪的建立都要事先徵求她的許可,在世俗和教會法庭上,她們為保護修道院的財產、收入和司法權力同世俗領主和教會機構據理力爭。中世紀的修女要接受 一定程度地教育。她們要學習讀寫,背誦祈禱文,還要學習聖經的部分章節,拉丁教父的作品,聖徒和修會創始人的生平事跡,修會教規等。有些修女在神甫和修士的幫助下,成為聖女和神秘主義者,留下了大量流傳千古的著作,如哈肯伯恩的梅希蒂爾德在文中提到的奧利金、聖奧古斯丁、明古的伯爾納和大阿爾伯特。
四、從封建制度來看,貴族婦女、城市和鄉村婦女的生活不同,所體現的地位也有所不同。中世紀的婚姻都講究門當戶對,所以貴族婦女是作為貴族男子的伴侶生存的。在封建制度下,貴族婦女一樣不會被分到領地,但是他們結婚以後,可以得到繼承權。她們不僅可以繼承本家族的遺產,也有權繼承亡夫的部分產業。所以那時候的貴族寡婦是比較富裕的。貴族婦女可以通過繼承權、孀居權、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獲得封地。她們在丈夫離家在外時,還可以代替丈夫完成各種職責:管理龐大的封地、組織各個庄園的事務、監督農民的耕種。在那些沒有領主管轄權的小封地上,貴族婦女要處理地產上的各種事務、出租地、收取租金、聽取庄園管家的匯報、出賣剩餘的穀物、維修房屋等。這儼然是一個現代女事業家的形象。即使丈夫在家的日子,貴族婦女也一樣忙的不可開交。她們要為家務活操勞,還要管理下面一大群的僕人。
城市婦女的權力相對於貴族婦女來說較小。作為市民的城市婦女,她們不能被選進市議會,更不能成為權力中心的成員。但是她們個別可以參加代表大會。她們通過繼承權,購買擁有了市民權,或者參加某個行會,或者同市民結婚後,享有一定的市民權。她們可經營商業,可以出現在實施城市法律,由城市法官主持的法庭上。城市婦女在不同的行業中為城市生產做了巨大的貢獻。有些匠師的妻女可以在不同行業的家庭作坊內工作,並且匠師可以教給她們各種手藝以及經營方式。婦女還從事很多跟服裝有關的行業,如製造緞帶,縫紉,織造皮衣、帽子和圍巾,製造假發、羽毛裝飾,還有絲織業的各道工序,洗、染、紡織毛衣及亞麻,婦女還從事尖銳小工具的製造,如縫衣針、胸針、鎮紙、剪子和小刀,·······。還有些婦女出租房屋、開設旅店和酒館,許多婦女在店鋪、攤位、市場及每周舉行的市集上出售商品,她們還能小商人公會的成員。
鄉村婦女比前兩種等級的婦女的活動范圍更小。她們不能擔任鄉村公證人、庄園法庭的書記、教區牧師。她們在法庭上不能充當陪審員和證人。但是未婚婦女和寡婦可以參加擁有土地的村民有權參加的會議,已婚婦女則由她們的和丈夫代表參加,但決議對她們同樣有效。在經濟方面,農村婦女一般都從事農業生產勞動,並且承擔大部分的這類工作。家務活和菜園中的工作包括清掃,煮飯、提水、儲藏、磨麥、做乳酪、飼養家禽、在房子附近的小塊地上種菜等。田間的工作像拔草、間苗、種豆子等都由婦女承擔,貧困家庭的婦女還去富裕家庭當女僕。綜觀這些工作,和我們當代農村婦女的工作相差無幾。
名詞解釋補充:聖母、貞潔的女王:這兩個名詞和原文中前面的瑪利亞概念重復了。在基督教中,聖母就是指耶穌基督的生母瑪利亞,而貞潔的女王則是對瑪利亞的尊稱。因為瑪利亞是在結婚之前受聖父感應而懷孕的,所以教徒們深信瑪利亞是個聖女,未曾受到人世的任何玷污。也因為如此,貞潔被看做是一種特殊的美德,是修士和修女們宣誓遵守的三願之一。
牧師:一種職業,是在一般基督新教的教會中專職負責帶領及照顧其他基督徒的人。聖經原文的用字就是牧羊人之意。基督教的牧師與天主教的神職是完全不同的。天主教是一個世俗宗教,設立教皇,樞機,主教等等麽須有之職位,為的只是滿足人們的私慾。基督新教中,由於不同宗派的管理模式有所差異,所以在聖職上有所差異。
佈道:聖經中的要道,因為福音是聖經基本的信息。主耶穌的大使命,可指為佈道的大憲章。佈道是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這大使命記載在馬太福音廿八章十八至廿節,可分為三大要項,都以分詞(participle)來說明:「去,使萬民作門徒」、「給他們施洗」、「教訓他們」。第一項明確地說出,傳福音必需有行動:去! 佈道的范圍是萬民,佈道的目的是使他們作主的門徒。第二項是要給那些接受福音的施洗。洗禮雖然是一個外表的儀式,但是是要說明基督徒內在那種因接受耶穌基督而有的生命。是公開承認救主,與他聯合。這是順服基督的舉動。從此完全跟隨主,聽從主的吩咐,在生活中有福音的見證,佈道的熱忱及傳揚的行動。第三項是在教會中有完整的生活。救恩是為全人的,所以真正信服主的,必須遵守主的教訓,凡事都是為福音的緣故。所以,每個信徒必須認清自己應有的使命,傳揚福音,為順服主,為愛主而作。佈道是生命的經驗與行動,將救恩的福音與人們分享。
心得體會:通過閱讀大量書籍,了解了中世紀女性地位的變化後,我學到了許多。但是我對其中某些觀點也不甚理解。就如張淑清教授在她的博士論文中說《塔木德》中,婦女的形象完全是負面的,婦女在所有的方面都低於男子。可是,我看《塔木德》後,卻不這么覺得。《塔木德》中有很多強調婦女在人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如在《巴比倫塔木德》中有這樣一句話:「男人只要娶了妻,他的罪惡也就埋葬了,因為據說『得著賢妻的,就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男人沒有妻子,活著就沒有快樂,沒有賜福,也沒有仁慈。」這些話不就是對女性的贊揚嗎?它認為女性是讓男人罪惡埋葬的重要原因,也提出妻子是耶和華的恩惠,是活著的快樂,是賜福和仁慈。
另外,我覺得《聖經》對女性的評介是矛盾的。舊約中說亞當是受了夏娃的蠱惑才偷吃禁果,所以教徒們就把女人說成是誘惑男人的人。說人類的原罪來源於女人。所以女人要伺候男人,為他們洗衣做飯。這是對女人的責備。但是新約中,耶穌是從瑪利亞的肚子里誕生的,並說瑪利亞是聖母,有著神聖的靈魂。所以這是對女性的尊崇。
『貳』 歷史上美國女兵地位是如何變化的
女性,在大多數人的眼中是柔弱的存在,在傳統的習俗之下,女性所扮演的基本上都是母親與妻子的角色,也就是家庭主婦——這些女性的生活應當圍繞著自己的家庭來進行,彷彿是一直固有的傳統。
而至於戰爭,這種給人以血腥強硬的詞似乎一直與女性毫無瓜葛,但是如果真正去看歷史,就會發現女兵在歷史之上早有先例,比如說西非達荷美國王蓋左的婦女軍團就是其中之一。而在美國,自獨立戰爭開始就逐漸有一批女性加入軍隊,為國家貢獻一份力。
總結
總的來講,比起之前,二戰時期絕對是女性參軍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從此後,女兵的身份有了法律的保障,同時,女性的獨立部隊成立了,不再是原本的附屬地位,而且,女兵不再從事著單一的文秘、後勤、醫護工作,她們可以從事全軍種的非直接戰斗類工作。
最為重要的是,在此期間,美國人的思想也開始有了轉變,原本的軍隊大男子主義思想逐漸改變了,女兵的貢獻也獲得了全社會的認可,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表現出了美國婦女在社會至上的認可度在不斷的提高。
其實不僅是女兵,其他的社會女性所受到的職業約束也在不斷地減輕,婦女的擇業就業渠道不斷地在擴展,這對於美國社會來說是一個十分巨大的改變。
『叄』 美國女性的地位怎麼樣,高官為什麼這么少
我暈,你可以看看美國最牛的高官排名,總統,副總統,國務卿,眾議長,後兩位都是女的,你看看中國,政治局常委里有女的嗎?
『肆』 二戰後美國婦女的地位變化
這毫無關系,美國抄的婦女解放運動在二戰前就有了,美國的婦女地位沒有任何變化,或者說,二戰時期有不少美國婦女接替了老公、兄弟、父親的工作崗位進入了兵工廠,二戰結束後,他們的兄弟、老公、父親被命令去修馬路去了。
『伍』 美國女人地位的變遷
隨著歐洲封建社會文化對人類精神的束縛逐漸松動,西方的女權運動開始萌芽。女權運動者的初衷是:自然、法律和造物者對人都是公平的,無論是男還是女。婦女在生活、自由和對幸福的追求上具有和男子相同的權利。英國是女權運動的發祥地。素有女性天堂之稱,他們崇尚「女性優先」的紳士風度,尊卑有序。還有女性掌權聽政則是國運隆昌的信條。
1914年1月11日,倫敦爆發了著名的女權運動者沖擊白金漢宮,向英王喬治五世請願的行動,這個事件標志著女權運動進入了一個飛速發展的時期。
人類社會進入19世紀後,隨著西方近代工業文明的發展,封建社會文化對人類精神的束縛逐漸松動。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婦女要求在家庭中具有同男子相等地位的呼聲越來越高,女權運動開始萌芽。
女權運動者的初衷是:自然、法律和造物者對人都是公平的,無論是男還是女。婦女在生活、自由和對幸福的追求上具有和男子相同的權利。
世界女權運動起源歐美國家。女權運動的發展緊緊跟隨著人類工業革命的進步,每一次產業革命都帶來女權運動的飛躍式發展。19世紀末,第一次工業革命帶來了女權運動的萌芽,1869年美國婦女選舉權協會成立。20世紀初,第二次工業革命時女權運動在歐美國家廣泛展開。
作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女權運動牢牢建立在相應的社會物質文明的基礎上,同時它也帶動了社會文化,特別是人權運動的發展。
70年代後,新女權運動從美國波及到歐洲以及加拿大、日本等國。聯合國曾宣布1975年為國際婦女年.
『陸』 在二戰後,美國女性的地位到底獲得了哪些改變
二戰前,美國女性的被認為是男人的附屬品,地位非常低下,但是二戰後,女性有了更多的參加工作的機會,隨之而來的社會地位也得到了顯著的提高,甚至女性都能夠參加政治活動,與男人一較高下了。
而隨著女性在社會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女權主義也開始萌發,女性不但擁有了和男性一樣受教育的機會,而且女性也開始參加政治活動,甚至有些時候,女人的權力不亞於男人,最直接的證明就是美國已經擁有了幾位女性國務卿,她們都是二戰後女性傑出的代表。
『柒』 二戰後,美國女性地位到底有什麼變革性發展
二戰以後,美國婦女的就業狀況發生了顯著變化,婦女經濟的獨立,提高了婦女的經濟地位,政治地位,教育地位和婚姻家庭地位,雖然在社會公平就業公平問題上,有待改善。不過總體來說,比較戰前美國女性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美國女性中產階級是19世紀末新舊中產階級交替過程中形成的一個以性別為標識的「白領職業」群體,其社會地位在二戰後明顯提升,並表現出與新中產階級相似性,對參政議政的興趣加深。
『捌』 美國女人地位比中國女人地位高嗎
女人地位一直比男人低,美國女人的地位不見得比中國女人高,甚至更差
『玖』 美國女人地位為什麼那麼低
因為宗教殘余,基督教里規定,女人的地位低於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