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聖經是如何產生的
現已成書的舊約聖經,有一段漫長的歷史——它經過多個世紀,流傳到不同的地方,經過長時間的編修、搜集、抄寫和翻譯的過程。舊約文獻有二十個或以上的作者,涉及的時代,有千多年之久,並由敬虔但會犯錯的人傳遞下來。
早期舊約實際上分為兩部,現在的舊約是這兩部書籍的合並。史學家稱之為《雅威典》和《祭司典》,他們內容大同小異,雅威典更加具有神話特性和文學性,而祭司典則更加強調制度和內涵哲理。後於希臘化時期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修訂,這個時期原來的兩個版本的舊約進行了合並修訂。
隨著一位叫做耶穌建立的基督宗教的建立以及地位的確立,他們開始設法將耶穌的這些教導收集起來進行整理和裝訂,即新約全書。新約全書以耶穌生平、耶穌神跡、保羅傳教、使徒書信、默示錄等組合而成經過大公會議篩選定下了多數章節,又在接下來的投票確定了舊約在聖經中的地位才有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大致上相同的聖經。
(1)聖經歷史如何計算的擴展閱讀:
在《聖經》的世界裡,身為世界之主的上帝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萬物的存在與運行成為他意志一能力的體現,在無機界與低等生命界,萬物都嚴格的遵照他的意志運行,但是在高等的生命界,在人這個領域里,一切都變得復雜而神奇,同樣的生命,卻有著如此巨大的差別,顯示著人類的世眾不同。
因為上帝是按自已的形象創造了人類,因此在人類的身上,就具有上帝的某些特點,人有自主意識,有了創造能力,但是因此,人類社會也會變得與造物者的意志相差甚遠,愚昧、罪惡,黑暗,欺騙,貪婪,背叛種種惡行在人世界泛濫,善良、美好的事物則遭到摧殘與揉躪。
從《聖經》的記載來看,人類自從創造以來就與罪惡相連而來。上帝用六天的時間創造了光明、黑暗、天地、日月、群星、生命,在第六天按照自已模樣創造了人,並把人置於自已所造物之首。第七天,上帝休息下來,停止了創世的工作。自此以後,禮拜日就成為全世界人們共同的休息日。
② 《聖經》的起源和形成過程是怎樣的
作者:陳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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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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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既是上帝所默示的,則從流傳的眾多著作中,判斷和確定哪些書卷是上帝所默示的,哪些書卷具有真正的權威,成為教會歷史上一個重要的問題。
「正典」一詞,希伯來文及希臘文的字根意為「量度的竿」和「量度的杖」。這字後來喻作「標准」,尤是真理的准則或模範,更是指聖經的書卷。所謂「正典」,就是「標准」,一切的真理也以此為准繩,也以此為量度而取捨。實際上,沒有任何行政權威可以賦予某一書卷正典的地位,教會和宗教會議不過是「承認」這些書卷是在上帝的默示下寫成的。就像在法庭上,舉證物證不是賦予這些物證權威性,而是宣告物證的存在。同理,大公會議並沒有賦予聖經書卷的權威性,而是把原本已經公認的權威性書卷宣告出來。
正典觀念的開始是根據猶太人三個根深蒂固的觀念——首先,上帝是獨一的,絕對的,至高無上的。凡他所說的所行的都帶著權威。其次,啟示的觀念。上帝是說話的上帝,將自己的心意、計劃、期望、要求向人顯明,人可以透過他的言語和作為來認識他。最後是默示的觀念。上帝借著聖經作者默示聖經,並且保證聖經的權威性無誤性。
舊約正典一般分為律法、先知書和著作三個部分。
1.律法書──摩西完成五本律法書後立即成為上帝的律法,聖經有多處稱摩西五經為上帝的律法。摩西的後繼人約書亞承認這律法書是正典,並要求百姓遵守。
2.先知書──因作者具有先知的職份或工作,他們便是上帝的代言人,上帝的啟示以他們為對象。他們代替上帝所說的話都是正典,所以先知書也都成為正典。
3、著作──不同的作者寫完書卷後,這些書卷受到當時人的尊重並保存下來,並作為誦讀、默想,及作教導的准則。
一本書能否擁有舊約或新約正典的地位,不單在乎這卷書是不是很古舊,是否提供了很多資料和對人有所幫助;也在乎這本書是否長期為上帝的子民所閱讀和珍惜。更重要的是這卷書所說的是否有上帝的權威。上帝透過經卷的作者,教導上帝的子民應該相信什麼和如何去生活。聖經不單是啟示的記錄,也是永久的成文啟示。當我們說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時候,就是這個意思。
在基督的紀元開始時,所有正典書卷本身已為人所熟悉並受到普遍的接納。但是舊約正典被公開承認,一般認為是在主後90年的央尼亞會議(The Council of Jamnia)。
而新約的正典是如何決定的?
首先,我們要明白:正典的確定不是出於人,而是出於上帝。上帝在感動作者的同時,決定了哪些書是正典。一本書不是因為人接受了,才成為上帝的話語,乃是因為它是上帝的話語才被人接受。人只有在認識到那本書是上帝的話語、上帝的啟示後,才接受它為正典。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正典不是某一個由人所組成的大公會議所確定的,也不是經過多年的演變才逐漸形成的,而是上帝帶領人發現他自己所寫成的書卷。
正典收集的過程中,聖經的每本書在歷史上都經過4個步驟,才被收入正典。
1.上帝的默示:上帝感動先知寫出聖經的書卷。所有被上帝所默示的書卷,都有其先知預言的特性(《希伯來書》1:1-2,《彼得後書》1:19-20)。
2.被屬上帝的人所體認接受:聖經的書卷在寫成之後,即被教會承認有先知的權威(雖然其中幾本書在後來有些爭議)。
3.收集與保存:我們今日公認的新約聖經書卷,都經歷過早期教會的收集保存。早期的教會需要這些書卷。當時,教會需要宣教、反駁異端。使徒新植的教會需要教導,而被逼迫的教會也需要這些書來扶持。
4. 翻譯成其它語言:新約在成書以後約100年,又開始被翻譯成其它的語言,其中包括敘利亞文(主後200年),古拉丁文(主後200年),埃及科普特文(主後300年),及拉丁文(主後400年)。因為當時,只有被認為是有先知權威的書,才會翻譯成許多其它的語言,所以翻譯成其它語言,對決定新約的書卷,也是一重要的步驟。
新約正典的確認,早期教會以一本書是否有使徒權威(亦即該書是否是一位使徒或使徒親密同工所作),來衡量它是否屬於新約。除此以外,早期教會還用一些其它的標准,來幫助認定一本書的正典性:是否在教會公開宣讀(《提前》5:27)是否廣為流傳(《啟》1:11;《西》4:16)
是否被教會收集(《彼後》3:15-16)是否被其它書卷引用(《猶》17)。
此外,新約中有些經文,也認定其它書卷的正典性,例如:保羅在《提前》5:8,將《路加福音》與《申命記》並列為經書。彼得在《彼後》3:16,明言保羅 的書信是經書。保羅也特別指明,他寫的書信要在教會中流傳(《西》4:16;《帖前》5:27)。
早期教會書卷的分類。在第一與第二世紀時,確實是有不同的書信流傳於教會。基本上,這些書信被分為四類:
1. 共認的書信(Homolgomna):這類書信,當時幾乎立時為所有教會接受為新約正典。它包括今天新約里從《馬太福音》到《腓利門書》,以及《彼得前書》與《約翰一書》。這些書信很早就被教會接受,也廣為流傳。
2. 爭議的書信(Antilgomna):這類的書信是新約中的一些書信。它們曾在第二與第三世紀時,受到一些爭論,有些教父反對將這些書信列入新約正典。但是,這些書信其實並沒有受到教會強烈的反對。到了第四世紀,這些書信的正典性,也被教會共同承認而恢復。
我們在此將這7本書被反對的原因,逐一做簡單的介紹。
《希伯來書》:爭議主要是由於沒有具名的作者。東方的教會認為它是保羅所寫的,但西方的教會卻對此存疑。同時,在西方,孟他奴派又引用《希伯來書》,支持他們的一些錯誤教導,這更使得有些人對希伯來書的正典性產生懷疑。
《雅各書》的爭議,是由於它對稱義的教導,同時也有一些人對作者的真實性懷疑。《雅各書》在所謂與保羅因信稱義沖突的教導部分,影響了它被接受的程度。甚至到馬丁路德時,還對它表示懷疑。
《彼得後書》的爭議,是這7本書中最激烈的。有些人認為它是彼得死後另有人寫的,又有人指出它的筆法與《彼得前書》不同。但是,因其與《彼得前書》相同之處,遠超過不同之處,同時它也廣受教父(如奧立金、優西比烏、耶柔米、奧古斯丁)的接受,所以仍被教會接受為正典。
《約翰二、三書》:這兩本書的爭議,是出於作者自稱為長老,而不是使徒,又為是私人書信,所以並未在教會中廣傳。當然,我們都知道,彼得在《彼得前書》5:1,也自稱是長老。同時,這兩本書的筆法是與《約翰一書》相近的。
《猶大書》因在14-15節引用偽經《以諾書》1:9而被質疑。而且,在第九節似乎意味著摩西升天。但是引用聖經以外的書,應該與保羅引用希臘詩人的詩(《使徒行傳》17:28,《哥林多前書》15:33,《提多書》1:12),沒有太大的區別。引用一卷書的一小節,並不一定意味對整本書的肯定。
對《啟示錄》的刁難,是由於書中對未來的預言。此書受爭議之久,超過其他的6本書。其實,《啟示錄》成書後,很快就被早期教父接受,但後來卻成了爭議。從第二世紀中葉,一直到397年的迦太基公會,《啟示錄》的正典性是被質疑的,主要是因為它對未來的事所作的預言。尤其有些人曲解其中的預言,這使得有些教會不願意接受這些曲解,甚至拒絕接受整本書。
需要在此特別說明的是,這7本書其實一直都有相當多的教會支持,只是對它們的支持並不是全面性的而已。當對它們的真實性或其它的懷疑解決後,對它們的支持就是全面性的了,因而它們就順理成章的成為新約正典了。
③ 聖經的歷史的介紹
《聖經》共六十六卷,由四十多位不同時代的作者寫成,創作時間跨越一千多年,全書信息首專尾相貫,屬渾然一體。這樣一本書是怎樣形成的?它如何被翻譯成了兩千多種的文字?它如何在逼迫者的火焰與懷疑者的批判中存留下來?它在歷史長河中如何改變了這個世界?本書講述的就是關於這本奇書的奇妙故事。
④ 聖經的發展史.
《聖經》包括舊約三十九卷和新約二十七卷,共六十六卷,由不同的作者寫成。舊約主要用希伯來文寫成(其中有一小部分用亞蘭語),新約則是希臘文。舊約完成於耶穌降生前數百年,新約則始於耶穌受難、復活、升天以後。一般認為,〈約伯記〉可能是《聖經》中最古老的一卷,但成書的准確時間不詳。除了〈約伯記〉外,最古老的摩西五經(舊約前五卷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的通稱)寫於公元前一千四百年左右,舊約《聖經》各書卷在公元前四百年左右寫成。新約《聖經》的寫作從第一世紀中葉開始,於第一世紀末完成。兩約之間有四百年的間隔期(被稱之為「沉默期」)。所以新、舊約的寫作歷時一千五百年左右。
《聖經》最初書寫在羊皮(綿羊、山羊或羚羊)、小牛或盛產於埃及、敘利亞淺湖中的蘆葦製成的紙上。這種蘆葦又叫紙草,由敘利亞的白百羅港(Byblos)出口。希臘文Byblos 意為「書」,即由此港口之名而來。英文的「紙」字(Paper)也源於希臘字「紙草」(Papyrus)。此外,有些經文則保存在瓦卡、石碑、蠟板等上面。抄寫的工具有蘆葦、羽毛、金屬筆等。墨水是由木炭、膠和水製成的。
《聖經》的四十幾位作者,不僅各自所處的時代不同,職業、身分不同,寫作的環境也有很大差異。摩西是政治領袖,約書亞是軍事領袖,大衛和所羅門是君王,但以理是宰相,保羅是猶太律法家,路加是醫生,彼得、約翰是漁夫,阿摩司是牧羊人,馬太則是稅吏。新約時代,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稅吏是那些身為猶太人卻替羅馬政府向自己的同胞征稅並從中漁利的人。好像抗日戰爭中替日本人效勞的漢奸。有人說稅吏是猶奸。有的寫於皇宮之中,有的則著書在牢獄或流放島上;有的寫於戎馬戰時,有的卻完成於太平盛世;有的寫於喜樂的高潮,有的則寫於悲慟、失望的低谷之中。《聖經》各卷書都是獨立寫成的,寫成後即在各猶太會堂或基督教堂傳讀。《聖經》的作者們並不知道這些書卷日後會被匯編成冊,形成新、舊約正典。奇妙的是,當人們把這六十六卷書編在一起時,這些跨越六十代人寫成的、風格迥異的作品卻是那樣的和諧,前後呼應,渾然一體!不用說一千多年所造成的時、空差異,就是同一時代的人獨立寫成的作品,也很難彼此和諧。即便是同一人的作品,隨著時間的推移,其觀點也會自相矛盾呢!試想,我們會怎樣看待自己在十年前寫成的作品呢?事實上一九九六年剛剛出版的《遊子吟》,現在我就不得不出修訂版了!《聖經》的奇特的連貫性,只能解釋為是神的靈貫穿始終,神是《聖經》的真正作者。
公元前二百五十年左右,應埃及王托勒密二世(King Ptolemy II)的邀請,猶太大祭司以利沙(Eleazar)從猶太12支派中各選出六位譯經長老,攜帶舊約經捲去亞歷山大城,將希伯來文舊約譯成當時流行的希臘文,這就是有名的七十士譯本。在那時,舊約已有了很好的雛形。到耶穌時代,舊約已定型了。在新約《聖經》中,主耶穌和新約的作者們,常引用舊約。「經上如此說」中的「經」即指舊約。但正式宣布舊約正典告成是在第一世紀末葉。西元七十年,當聖城耶路撒冷即將被毀之際,猶太拉比猶迦南獲羅馬當局的許可,在猶大地約帕城和亞鎖都城之間的吉母尼亞(Jamnia)召開了猶太教的高級會議。會議所議論的事項,先以口傳,後來則記載在拉比的著作中。會議中曾對是否要將〈箴言〉、〈傳道書〉、〈雅歌〉、〈以斯帖記〉等書列入正典有過分歧,但討論結果仍確立三十九卷書都屬於舊約正典。
公元一百四十年左右,馬吉安(Marcion)開始散布異端,寫成一套所謂的新約正典。這啟發教會應確立正統的新約正典,以抵制馬氏的影響。再者,東方許多教會陸續開始運用一些來源不正的經卷,因此,確立新約正典的范圍也日趨必要。到公元三百零三年,羅馬大帝戴克理仙(Diocletian)下詔摧毀所有基督教的經書。在如此險惡的環境中,信徒需要知道哪些書卷是值得捨命保存的新約經卷。由於這些原因,促使人們編輯新約正典。雖然對是否應把〈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啟示錄〉等列入正典頗有爭議,亞他那修(Athanasius)在一封公開信中把我們現在的新約27卷書列入新約正典。三八二年在以耶柔米(Jerome)為主要人物的羅馬的大馬新(Damasine)會議上及三九七年的加太基(Carthage)會議上(奧古斯丁是主要人物)都一致承認這二十七卷經書。從此,羅馬及非洲兩大教區對新約正典應有的書卷不再有爭議,新約正典終告完成。
在新、舊約的間隔期,還有其他一些猶太著作流傳。《偽經》是一些從公元前兩百年到公元後兩百年猶太著作的通稱。其中一些著作是冒亞當、以諾、摩西和以斯拉等人的名寫的,故稱之為《偽經》。《偽經》以傳統故事、啟示性的異象、異夢等形式出現,其目的是要幫助正經歷異常困苦的猶太人堅守信仰。由於其所記載的事有的怪誕離奇,有的有明顯錯誤的教義,所以猶太人拒絕將它們收入舊約正典之中。除《偽經》外,當時流傳的還有十四、五卷《旁經》或《次經》,寫於公元前兩百年到公元後一百年,大體上准確地反映了兩約之間的宗教、政治和社會情況,並有不少真實而有價值的教訓。由於其中有真理上的錯誤,如准許人自殺、為死人祈禱,及歷史的錯誤,同時,它們本身也沒有宣稱是神所默示的,所以猶太教和基督教(作為一個整體)不接受旁經為正典。但天主教會將大部分旁經納入其正典之中。
由於《聖經》六十六卷書的收集歷史過程涉及到人的方面,我們會以為成為正典與否是由人決定的,即似乎人的判斷是訂定正典的關鍵。但事實不是如此。這六十六卷書之所以是正典,是因為它們是神默示的。它們在被寫成時就是正典了。神的子民公認這些著作是神的默示,這件事本身並不能使它們成為神的默示。神的默示是一件事實,不因人的公認而改變。人的公認只是「正式追認」、接納那些散在各地的會眾早已承認的正典書卷而已。新、舊約訂定的實質是:神默示這些書卷,使之成為正典;它們在神的護衛下,得以流傳、保存;神的子民在聖靈的啟示下,承認、接納他們為神默示的《聖經》正典。《聖經》從寫作到正典形成都是神的作為,只不過是借著人達成的罷了。正像《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卻是人手寫成的一樣。
⑤ 關於聖經的歷史
聖經是由舊約三十九卷和新約二十七卷組合成的,是由四十幾位作版者經過一千六百年的時間寫權成的作者有君王大衛,政治家但以理,祭司以斯拉,哲學家摩西,法律家保羅,也有牧羊人阿摩司,又有稅史馬太,也有漁夫彼得、約翰,還有醫生路加,還有先知以賽亞、耶利米等類人物。論到這書作者的地位,學問,性情,風俗,習慣,都是完全不同的。他們寫作聖經的地點,更是各在一處,有的寫在西乃曠野,有的寫在阿拉伯高大的山嶺中,有的寫在巴勒斯坦山中,有的寫在耶路撒冷聖城聖殿里,有的寫在伯特利的先知學校中,還有的寫在波斯國的王宮里和巴比倫的河邊,還有的寫在羅巴的監獄內和拔摩的海島上。 至於第一本聖經嘛,抱歉地說你這個問題太偏了,史學家都沒定論,我更答不出來了。
⑥ 聖經記載的起始年代對應當時中國的什麼時期
伍修(Ussher)主教按照聖經推算的年代顯然與人類有記載的歷史不能吻合,也與聖經的記載不能吻合。
例如按照伍修的年代挪亞洪水發生在主前2349年,那時人類已經出現文字,顯然不能與人類的文字記載自圓其說。伍修計算以色列人在埃及生活了215年,但聖經明確指出是430年整。
伍修的錯誤在於他不能理解創世紀5,11章中,除了有五對是真正的父子關系,而其他都是前者死的年代,恰恰是後者出生的年代。而這樣的計演算法則恰恰是根據聖經隱藏的法則,聖經指出以色列人在埃及430年整,其中是4代,利未,哥轄,暗蘭,亞倫,按照聖經所啟示利未進埃及是60歲,利未活了137歲,因此在埃及77年,哥轄在埃及133年,暗蘭在埃及137年,亞倫83歲出埃及,77+133+137+83=430 因此聖經說他們是父子關系,但是實際計算表明他們的n代後裔的關系,是前者死,後者出生的關系,是記年族長的關系。
由此推論創世紀5、11章,除有經文表明是真正父子關系外,其餘都是上面所說的後裔關系。按照聖經所啟示的方法計算就能得出創世是在主前11013年。這樣既與世俗的歷史相吻合,也與聖經的記載完全吻合,也與考古發現證實7000年前曾發生過大洪水相吻合。
創世紀11:12:「亞法撒活到35歲,生了沙拉。」但是路加福音3:35-36卻記載了,「……沙拉是該南的兒子,該南市亞法撒的兒子……」顯然路加福音在亞法撒與沙拉之間又插入了該南,這就進一步證實了創世紀中的父子關系大部分都不是真正的父子關系,而恰恰是記年族長的關系,也就是前者死,後者在那年出生的關系。這就是上帝隱藏於聖經中的一張精確的年代表。
⑦ 聖經有多少年的歷史了
這本聖經是由舊約三十九卷和新約二十七卷組合成的,是由
四十幾位作者經過一千六百年的時間寫成的 作者有君王大衛,政治家但以理,祭司以斯拉,哲學家摩西,法律家保羅,也有牧羊人阿摩司,又有稅史馬太,也有漁夫彼得、約翰,還有醫生路加,還有先知以賽亞、耶利米等類人物。論到這書作者的地位,學問,性情,風俗,習慣,都是完全不同的。他們寫作聖經的地點,更是各在一處,有的寫在西乃曠野,有的寫在阿拉伯高大的山嶺中,有的寫在巴勒斯坦山中,有的寫在耶路撒冷聖城聖殿里,有的寫在伯特利的先知學校中,還有的寫在波斯國的王宮里和巴比倫的河邊,還有的寫在羅巴的監獄內和拔摩的海島上。試問四十幾個不同的人物,從地位高的君王哲學家,到地位低的牧人漁夫,在各國各地,各種不同環境下,經過了一千六百年時代的改變,怎麼能合編成一本書,並且能成為一本象聖經這樣寶貴的書呢?試問世界上難道有第二本書,是經過一千六百年才寫成的嗎?世人用最長時間寫成的書,就是韋氏大詞典,但也不過用了三十六年的光陰就完成了;世界最著名的吉本羅馬歷史,也不過用了二十年的時間就寫完了。聖經如果不是由一位神的聖靈引導而寫成。那麼也就沒有其他解釋的可能了。
聖經不是人憑自己的意思隨便編造寫出的,而是神默示一班虔誠敬畏他的人寫成的。大衛、摩西、保羅等人,不過是代神寫聖經的人,他們所寫的都是根據神的指示。例如以賽亞自己承認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叫我傳好信息。」又彼得後書「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先知所寫的,有的連他們自己都不明白,因為他們多半是寫將來的事,而這些事是經過許多年以後才被應驗出來的。從這點可以證明他們不過是神手中的工具,被神使用寫成聖經。因為他們敬虔忠心,所以神樂意用他們,叫他們寫出神自己的意思。再從聖經寫事實這方面來看 也可以證明聖經是被神的靈引導而寫成的。因為聖經記載很多猶太人羞恥卑鄙的罪惡,例如提到祖宗說謊、詭詐、偷盜、姦淫,甚至拜偶像等等,如果不是真神引導猶太人,叫他們必須按照事實一件一件地寫出來,他們是一定不肯把這些醜事記在他們歷史上的,正象我們不願意把自己家族中的醜事寫在家譜中一樣。
就律法的美好和完備來看 可以說古今中外各國的律法,沒有比聖經的律法再完備再美好的了。你看十條誡命是多麼簡單、詳細明了、精妙廣博啊!哪一個國家的律法會判定恨人和貪心是罪呢?美國的憲法是經過不少的專家,開了許多次的會議編了十年才完成的;它可算是今天的世代中,最完美的律法了。但是和聖經比較卻相差很遠,因為他們現在還是常常在修改憲法。
神到底怎樣感動人寫聖經呢? 那並不是受符咒的作用,或進入暈迷狀態中寫的,而神借著聖靈感動他們,使他們心靈受神的引導,然後象學生默書那樣寫出來的。他們正象給神記筆記的人一樣,這樣才能不至於遺漏或誤會了作者原來的意思。
⑧ 聖經到底有多少年的歷史
聖經完全寫成是在公元96年,到現在1900多年了。
基督教的《聖經》又名《內新舊約全書》,由容《舊約》《新約》組成。《舊約》一共有三十九卷,以古希伯來文(含亞蘭文)寫成,由猶太教教士依據猶太教的教義編纂而成,囊括了猶太及鄰近民族從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2世紀的人文歷史資料。
《新約》一共27卷,《舊約全書》即猶太教的聖經,是基督教承自猶太教的,但《舊約全書》和《希伯來聖經》有所差異,書目的順序也不同。
重要的英文譯本:《美國標准譯本》(1901),這是美國聖經公會出版發行的第一本聖經。《修訂標准譯本》(1952),在《美國標准譯本》的基礎上修訂而成。
《耶路撒冷聖經》(1966),在吸收早期譯本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從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直接譯成英文,因學術性較強而深受天主教和基督教徒的歡迎。
《新英文聖經》(1961—1970),由英國新教徒完全採用流行的當代英語譯成,出版後曾一度引起爭議,但其巨大成就逐漸被世人所公認。
⑨ 聖經中的歷史為什麼只有9000多年 從創世紀算起
上帝六天創造世界,我們可以理解為六個時期。
但是人類歷史很短,就是考古發現也沒有一萬年以上的。
⑩ 按聖經家譜算人類歷史怎麼才一萬年左右
聖經中所記的家譜不能作為推算歷史年代的依據,因為其中有若干代沒回有記錄下來。關於歷史年答代的說法,目前仍有不少爭議。如果按照聖經的家譜計算,人類的歷史只有5000年左右,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人類的文明歷史時期只有5000年。但是從分子生物學的研究計算表明,地球的年齡在20-30萬年之間,如果相信聖經創世紀的記載,也承認創世紀中的一天就是指24小時,那麼,人類的歷史應該在20-30萬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