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古代的十大酷刑有哪些
滿清十大酷刑如下:
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刷洗,彈琵琶,抽腸,騎木驢。
⑵ 清朝十大酷刑都有哪些
1、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即用鋒利的刀子將囚犯四肢和身體上的肌肉一點點割去。延長死亡的時間,最大限度地在肉體上進行折磨,這就是凌遲作為世界上最慘無人道的刑罰的殘忍之處,據說可分為三等,一等為3357刀,二等為2896刀,三等為1585刀。明朝大太監便是被凌遲的。
2、車裂,又稱「五馬分屍」或「五牛分屍」,即用五輛車(或五匹馬、牛)將罪犯的四肢和頭從不同方向拉斷扯裂。車裂在具體施行的時候,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樣輕而易舉,因為人的肌肉和骨骼有很強的抗拉性,因此不可能像紙那樣輕易扯碎。於是,有趣的事發生了,當行刑的馬匹或牛累得氣吁吁甚至口吐白沫倒下時,犯人可憐的四肢依舊連在軀幹上。譬如商鞅。
3、剝皮,顧名思義,即將人的皮膚局部或者全部揭下來的一種死刑刑罰。剝皮分兩種,一是死剝,即將人處死後揭下皮膚;二是活剝。明代以前,多施行局部剝皮,到了明代,則多施行全身剝皮,不僅要剝皮,而且還要將剝下來的皮填上草,掛在公共場所以示懲戒,這叫「剝皮揎草」。 明初朱元璋是貪污60兩以上就得剝皮萱草。
4、烹殺,就是將人活活煮死的一種刑罰,是吃人的延伸,烹殺通常採用鑊、鼎(鼎有足,四足為方鼎,三足為圓鼎;鑊無足,類似於今天的鍋)等炊具,因此又稱鑊烹、鼎鑊和湯鑊。據說商紂王就是把伯邑考烹殺了,煮成肉羹讓周文王姬昌吃了的。
5、梳洗,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據說是朱元璋發明的。
6、絞殺,又稱絞刑、縊死,即用繩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頸項,導致血液無法循環、大腦缺氧而死的一種刑罰。
7、腰斬,用長柄的宣花大斧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志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明成祖朱棣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8、斬首,又稱砍頭,通過切斷囚犯脖子而致死的一種死刑刑罰。
9、刖刑,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另一種是把膝蓋骨削掉,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10、宮刑,又叫蠶室、腐刑、陰刑、椓刑,在中國歷史上由來已久,稱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罰之一。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喪失生殖機能,男子宮刑又叫「去勢」,女子宮刑又叫「幽閉」(用木棒之類的硬物撞擊女子的下腹部,人為的造成子宮脫垂,使女子喪失生育能力)。 著名的司馬遷便是受的宮刑。
⑶ 歷史十大酷刑是哪些
自己看吧
⑷ 古中國的十大酷刑分別是哪些
古代中國十大酷刑分別是:凌遲、剝皮、車裂、棍刑、腰斬、枷刑、刖刑、炮烙、斬首、騎木驢。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一下這些酷刑。
刖刑就是砍掉犯人的雙腳或者挖掉膝蓋骨。孫斌跛腳就是這種刑罰,雖不至死但是要受一輩子的折磨。
炮烙就是將犯人綁在燒熱的柱子上,使其皮膚大面積燒傷,疼痛而死。
斬首就是砍頭。理論上來說人是感受不到痛苦的,但是可怕的是心理上的煎熬。
最後一個是騎木驢,是專門針對女子的刑罰。
古代的酷刑可謂是令人發指,你有什麼感想呢?歡迎評論區討論。
⑸ 古代十大酷刑是什麼
1 剝皮
2 腰斬
3 車裂
4 俱五刑
5 凌遲
6 縊首
7 烹煮
8 宮刑
9 刖刑
10 插針或插竹簽
11 活埋
12 鴆毒
13 棍刑
14 鋸割
15 斷椎
⑹ 中國古代十大酷刑是哪十種!
以宮刑、刖刑、斬首、腰斬、絞殺、梳洗、烹煮、剝皮、凌遲、車裂等酷刑有中國古代的十大酷刑之稱。而其中又以凌遲、車裂等刑法最為殘酷。
⑺ 中國古代「十大酷刑」是哪些!
中國古代十大酷刑
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 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 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 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 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 ,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 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 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 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 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 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 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 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 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 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 也要受刑。
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 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 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 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 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 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 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 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 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 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 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 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 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 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 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 或人力車)。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 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 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 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 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 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 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 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 ,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
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 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 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 ,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 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 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
在中國歷史 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 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 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 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腸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 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 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 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 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 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 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 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 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腸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 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 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 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 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 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
梳洗之刑的真正 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 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 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 ,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 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 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⑻ 清朝十大酷刑有那些
滿清十大酷刑包括: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刷洗,彈琵琶,抽腸,騎木驢。
⑼ 古代十大酷刑
刳剔(kuti)為剖殺,割剝之意,是專門用來對付懷孕婦女的刑罰,讓行刑者活生生剖開受刑者肚皮取出嬰孩,場面極其痛苦。
⑽ 歷史上最殘忍的酷刑有哪些
在中華文明發展五千年的歷史當中,有很多的文明出現,那麼在出現文明的時代之下,就一定會隱藏著黑暗。尤其是古代的皇權社會,皇帝享有最為至上的權力,基本上不受任何的控制。
那麼在封建社會時代,底層的人名生活尤其是水深火熱,有很多的束縛,例如在什麼時候睡覺,晚上什麼時候就不可以出來,以及開市閉市等等的過程中,都有規定。所以生活在底層的勞動人名是非常痛苦。
而且如果底層的人民犯錯了,都會有很重的刑罰進行管理這些人民。最為著名的也就是最為臭名昭著的當屬為滿清的十大酷刑,是非常的慘烈。
只要受過滿清的十大酷刑的,有很多的都會忍受不了痛苦的死去,還有一些就是非死即殘,所以我們就來看看在古代的中國中有哪些比較殘酷的而且也比較奇葩的酷刑。
也有一部分官府在處理這類案件的時候,是要求女性進行浸豬籠,然後扔到河裡悶死,所以這些情況都是非常痛苦的,而且同時也是非常奇葩的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