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企有哪些歷史遺留問題
我國的國有經濟布來局和結構在計劃經自濟時期就基本形成了,要按照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進行調整,形成比較合理的布局和結構,從目前情況看,任務還很艱巨。主要是國有經濟的分布仍然過寬,相當數量的國有資本並不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以下稱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不少企業處於虧損或微利狀態,積累了一批資不抵債、扭虧無望、喪失市場競爭力的企業;一些大企業業務龐雜、主業不突出、輔業包袱重,子企業層級過多、數量過多,母公司對子公司失控,是企業效率低下、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原因。對於這些問題,需要著力加以解決。
② 現在農村國有林場存在的問題是什麼如何破解
問題:亂砍盜罰,過度放牧,採集,挖掘,私自開荒,
破解:個人承包(山變綠,民受益,國得利,官生氣)
③ 國有林場子彈遺留是如何處置的
我有可以發射子彈的
④ 關於國有林場和承包的問題
既然是承包就得付承包費,
承包費當然也包括管理費、場地費等等。
說裝簡單點就像你租門面做生意一樣的,
你利用門面賺錢,你不用付房租嗎?
房東會因為你的生意好壞來浮動租金嗎?
⑤ 國有林場改革意味著什麼,和以往到底有什麼不同
慢慢的
⑥ 國有林場改革
國有林場 深化改革
1 遼寧國有林場發展現狀
全省現有國有林場182個,分布在14個市,57個縣(市、區),其中遼東山區99個,遼西北地區69個,遼中南平原沿海地區14個。遼中南地區林場分布特點是一個縣(市)只有一個林場。國有林場事權管理以縣為主,縣屬林場164個,佔90%,廳直5個,市直13個;副處級以上林場3個,副科級以上129個,股級50個。2007年,全省國有林場資產總額17.6億元,林木資產6.2億元;負債總計8.4億元,其中銀行貸款4.2億元;營業收入5.4 億元;林場凈利潤5032萬元;39處國有林場虧損,虧損面達22%,虧損額為1296萬元。全省國有林場林業用地面積1134萬畝,蓄積量4866萬立方米。商品林357萬畝,公益林776萬畝。「石頭山」難以綠化的荒山面積33萬畝,主要分布在遼西地區。職工總數23669人,其中在職17178人,離退休6491人。在職職工中,60%的職工在管理、技術、護林崗位上,40%的下崗職工承包、經營林場森林資源及自謀職業。大多數大中專生畢業於20年前左右,人數佔8%。遼東山區平均每個林場人數139人,遼西北地區86人,遼中南地區73人。全省國有林場實行崗位工資,在職職工平均月工資額845元,退休職工1008元。162個林場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88個林場參加了醫療保險,大多數林場沒有參加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2 當前國有林場存在的突出問題
2.1 債務負擔沉重,生產經營艱難。全省國有林場負債總額8.4億元,其中銀行貸款4.2億元,主要用於營造林、多種經營項目,每年負擔2000餘萬元的銀行利息。
2.2 社保壓力巨大,保障體系不完善。全省162個林場欠繳金額10154萬元,20個林場未參保需補繳「進門費」7448萬元,共計1.7億元,壓力巨大,林場無法解決。同時,保障體系還有不完善方面。
2.3 基礎設施落後,自我積累難以建設。集中表現在7個場部不通公路,15個場部飲水困難;不通公路工區196個,不通電的188個,不通電話的196個,吃水困難的92個。
2.4 人員包袱沉重,職工分流困難。隨著國有林場承擔任務的轉變,造林任務和木材採伐量不斷減少,客觀上造成人員過多,負擔沉重。2007年全省國有林場在職職工17178人,其中在崗的10284人,下崗的6874 人。初步推算,全省林場在崗職工中將又有14%人員下崗分流,分流安置就業困難重重。相當部分家庭有兩人甚至全家均為林場職工,他們一旦下崗,生活將難以保障。
3 造成當前國有林場困境的原因
3.1 林場定性不準確,身份邊緣化。在調研中,新賓縣林業局領導說:「當前林場性質不明,是林場開展工作的最大障礙,是改革中首要解決的問題」。表現在,在人事、工資制度上按事業單位管理,但事業費供給無保障;在勞動用工制度上按企業對待,林場職工在加入養老保險、就業等方面都遭遇到重重困難,下崗職工難以納入城鎮職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地處農村的國有林場,其國有性質也限制了林場享受國家對農村的扶持政策。
3.2 自然環境條件差,投入嚴重不足。遼西北大多數林場位於生態脆弱的高山區和土地貧瘠地區,遼東山區部分林場地處地勢險峻的遠山區,基礎設施建設難度大,加之各種冰凍雪壓和山洪自然災害的發生,破損嚴重,投入嚴重不足。
3.3 結構調整不到位,經營機制不活。近20年,盡管林場進行了產業結構調整,興辦二、三產業,但沒有按市場經濟規律運行,致使林場產業項目基本失敗,同時也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負擔。在經營機制創新等方面,雖然林場做了嘗試和努力,但由於受各種因素和自身條件的影響,一直未能建立健康的經營機制。這種單一的經濟結構也難以承擔以生態建設為主的任務,更滿足不了安置職工再就業的需求。
3.4 經營困難重重,生存發展舉步維艱。全省國有林場經營面積規模不等,最大的24萬畝,最小的不足5000畝,設置不盡合理。如桓仁縣城郊林場與庫區林場的林地隔嶺相望,卻設置兩個林場。城郊林場有林面積只有9千餘畝,現有職工115人,與大林場一樣有相同的管理機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造成機構臃腫、效率低下。同時,還有部分「無資源、無產業、無資產」的「三無」林場,即東部山區無可採伐森林的林場,西部地區無間種林下土地的林場,同時兩個地區又都沒有林業產業項目和可開發利用資產的林場。
4 深化國有林場改革的對策
4.1 建立新型的國有林場管理體制。管理體制是深化國有林場改革的核心與前提,不解決管理體制問題,林場改革談不上深化,也就沒有突破與進展。根據國有林場承擔的主要任務和發揮的作用不同,對我省國有林場實行分類管理,劃分為生態公益型林場和商品經營型林場。
4.2 調整國有林場規模與布局。對同一地區國有林場數量較多、單個林場經營規模過小的,要減少機構設置,實現規模經營,提高管理效益。進行重新規劃布局。
4.3 妥善安置國有林場富餘職工。富餘職工安置是深化林場改革最大的難點,林場要幫助他們最大限度地實現再就業,提供生活保障。根據我省國有林場實際,擬以下方式安置:一是利用現有林場經營性項目優先安排富餘職工,二是林場可採取現金支付經濟補償的方式或以產權流轉多種經營項目和商品林的方式安置富餘職工;三是各地制定解除分流人員的補償標准,對「三無林場」,國家、省、市財政安排資金予以解決。
4.4 切實做好國有林場職工社會保障工作。解決職工養老保險應作為深化林場改革的突破口,存在的問題是欠繳費多、參保「進門費」高、政策不統一。應按照分級負責、政策扶持、區別對待、逐步完善的原則加以解決。一是商品經營型林場採取以資源換資金的辦法解決入保問題,生態公益型林場的職工入保所需資金由國家、省、地方三級財政解決。二是鑒於國有林場的特殊情況,省社保部門應統一規范全省國有林場入保的補繳形式和程序,降低入保門檻,實現應保盡保;三是規范養老金管理制度,足額發放養老金,確保林場職工養老保險政策落到實處。
4.5 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一是債務問題。國有林場利用銀行貸款造林,並已劃為生態公益林的貸款本息,建議由省政府按程序核銷或暫停息掛帳;因林場木材加工等多種經營項目虧損而形成的債務,償還貸款;二是拖欠工資問題。對改革後重新聘用的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在職時拖欠的崗位工資,應納入林場的收支預算逐步加以解決。對未聘人員在職時拖欠崗位工資,可採取以各類資源資產作價抵頂等方式加以解決;三是社會負擔問題。按照屬地化原則將林場代管的鄉鎮村以及林場自辦的學校、醫院等機構逐步移交當地政府。
4.6 改善國有林場的發展環境。各級政府應將國有林場基礎設施等建設投入,納入省和地方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中,重點解決道路、水電、通訊「三不通」及職工危房改造等問題,為國有林場發展創造必要條件和良好環境。
⑦ 從古至今的歷史遺留問題有哪些
潘金蓮和武大郎這個問題就特別的奇葩在古代他們兩個非常的恩愛,但是我們卻覺得他們非常的不恩愛。
⑧ 如何解決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穩定的關系
自上世紀五十年代以來,國有林場的廣大幹部職工,紮根山區,艱苦奮斗,兢兢業業,默默奉獻,為綠化祖國大地、培育森林資源、推進生態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國有林場作為推動林業建設的骨幹力量,在促進林業發展、加快生態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都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於大部分國有林場地處偏遠,交通不便,信息閉塞,計劃經濟時代遺留的人員過多、社會負擔過重等原因,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經濟危困問題日益暴露,職工待遇低下,生活困難,體制機制陳舊,職工生產積極性得不到充分發揮。2006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對林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進行了重新定位,對林業的投入大幅增加,對林業的政策傾斜,林業的改革與發展迎來了歷史性的大好機遇。國有林場一定要抓住難得的歷史機遇,用好用足政策,全面推進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國有林場。
一、理清思路,明確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的主要任務
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動力,按照「生態優先,興林富民」總戰略的要求,加快改革發展步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好生態公益林,管好國有森林資源資產,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利於生態建設和現代林業發展要求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努力建設「經營管理科學、基礎設施完備、森林優質高效、產業發展充分、資源經營持續、林區富裕和諧」的現代國有林場,力爭使國有林場成為現代林業的示範點、新農村建設的排頭兵、和諧社會的新社區,開創林場工作新局面。
加快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生態優先原則。按照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不斷強化公益性職能,提高國有林場森林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充分發揮國有林場在森林生態建設中的示範作用。二是「少養人、買服務」的原則。在林場核編的基礎上,政府要確保林場事業經費和管護經費落實到位。對於國有林場的生產經營性活動,可採取「花錢買服務」的方式,優先安置分流職工。三是可持續發展原則。以加強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和國有森林資源保護培育為核心,不斷提高森林質量,實現資源永續利用,充分發揮國有林場重要綠色生態屏障和森林資源戰略儲備基地的作用。四是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縣政府負責,就人員精減、社會統籌、分流安置等形成政策,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推動國有林場健康發展。五是積極穩妥原則。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關系,從國有林場的實際出發,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改革的最佳時機和步驟,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一)堅持生態優先,建立新型管理體制
推動國有林場由原來的木材生產為主向生態建設為主的轉變,確保國有林場持續穩定發揮生態效益,既是生態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國有林場改革必須考慮的基礎問題。根據國有林場區位重要、生態公益林比重大、建設管理任務重等實際,建立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的國有林場新型管理體制,不但有利於國有林場事業的健康發展,更有利於維護生態建設的大局。一是明確國有林場性質。按照「對生態公益林比重較大的國有林場,要堅持以生態建設為主要方向」的要求,原則上,對國有林場生態公益林面積占森林面積50%以上的國有林場,要進一步明確其公益性事業單位的性質,可增掛「國有生態公益林保護站(所)」牌子,歸口當地林業行政部門主管,主要承擔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國有森林資源保護培育和林業科技示範推廣等公益職責。二是核定事業編制和經費。為確保國有林場履行公益性職能,按照「以事設崗、精減高效」的要求,由地方政府根據林場生態公益林管護任務的實際確定(如1萬畝生態公益林原則上擬配備5人左右),其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按同類事業單位標准,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足額安排到位,確保其公益性職能的履行。對生態公益林比重小於50%的國有林場,各地也要按照其生態和社會效益的實際,明確其生態公益性職能,核定與生態管護任務相應的人員編制和經費,實行嚴格考核,保障其職能發揮。三是優化生產管理布局。在理順國有林場管理體制過程中,很重要的一個內容就是要按照精減機構、減少人員、增加效益的思路,對國有林場的布局進行優化整合,對區域相鄰、面積不大的國有林場,可縮減為一個管理機構、一套管理班子。對林區、護林點過多、過散的國有林場,要按照新形勢下生產管護任務的實際,進行重新整合,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二)堅持以人為本,制定配套改革政策
在理順管理體制、核定事業編制的基礎上,各地要從維護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配套改革政策和措施,確保改革順利進行。圍繞國有林場人員現狀,主要做好四個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新型用人制度。對國有林場中專職履行生態公益林管護等公益性職責的人員,要結合所承擔的主要任務,科學設置內部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和條件,按照「公平公開,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原則,從在職人員中擇優錄用,並按同類事業單位落實其工作經費和待遇。二是妥善安置分流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職工,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富餘人員原則上依法轉換勞動關系,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國有林場廣大幹部職工長期艱苦奮戰在生產第一線,為綠化荒山、建設生態「獻了青春獻子孫」。各地要切實按照有關政策,進行妥善安置分流,保障其穩定再就業。對國有林場現有管護任務,應優先承包給分流職工管護。三是全面落實社會統籌。要按照社會統籌有關政策,多渠道籌集資金,繳納相關費用,解決遺留問題。條件允許的地方,要實行人員身份的一次性剝離,由當地社保辦統一管理,支付離退休費和生活補貼費。四是改善職工居住條件。要重視和解決國有林場職工住房困難問題,支持國有林場職工到市區、縣城購房和參加國家危舊房改造項目,以解決職工住房難、子女上學難等問題。
(三)堅持促進發展,改善基礎設施條件
改善國有林場基礎設施條件是現代國有林場建設的必然要求。按照事權劃分、屬地管理的原則,國有林場建設與管理由所在市、縣(市、區)政府負責,各地應根據國有林場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精心組織實施。要全面落實國家、省、市的相關政策,以建設促發展,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把國有林場納入新農村建設等規劃,在安排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時統籌考慮國有林場,使其享受與周邊農村同等的扶持政策,切實解決林場道路、危房、電力、飲水、通訊等薄弱問題。其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充分考慮各國有林場的發展水平,按照國有林場經營規模大小、基礎設施現狀實行分類指導、分檔補助,優先考慮按國家要求完成改革的國有林場,適當向基礎設施特別薄弱、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國有林場傾斜。二是保障生活,發展生產。通過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和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以利發揮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優勢,推動一二三產協調發展,增強林場造血功能。三是項目管理,專款專用。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按照項目管理的要求進行規劃、評估、立項、建設、績效評價和檢查驗收,要切實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積極推行項目招投標和監理制度,確保建設成效。
(四)堅持依法監管,保障林場合法權益
全國國有林比重達20%,發達國家的比重則高達30%。為此,要切實加強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的保護和管理,避免國有林場在改革中引起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流失,確保國有森林資源資產運行安全和保值增值。一是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有林場設立、變更、撤銷或者改變隸屬關系和土地出讓、合資、股份經營、委託經營、抵押等方式改變國有森林資源產權關系的,須依法評估和報批。二是保障國有林場合法權益。國有林場對國家授權經營管理的財產、土地和其他資源,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收交和歸並,不得侵佔、平調國有林場土地和資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收回國有林場土地使用權。開發利用國有森林風景資源,要建立有償使用制度,進行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實行公開招投標,防止以招商引資為名,低價甚至無償出讓、轉讓森林風景資源經營權的行為;控制森林公園經營權整體轉讓,防止國有森林風景資源被投機商獨家壟斷並造成森林風景資源破壞。三是加強國有林場土地管理。國有林場管理范圍內的各類土地,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建設基本用地,必須保持其范圍和用途的長期穩定。對於國家建設需收回或使用國有林場土地的,應依法辦理轉用審批手續,並參照徵收集體土地的補償安置標准予以補償,確保國有資產和職工權益不受損害。對國有林場的改革與發展,各地不能簡單地甩包袱,造成不該甩的甩了,不該劃的劃了,導致國有森林資流失的,要堅決制止並嚴肅查處。
(五)堅持科學經營,統籌林場經濟發展
具有多種功能是森林的突出特徵,要充分發揮國有林場綠色生態屏障和後備森林資源培育基地的重要作用,確保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科學經營,大力提高森林生態質量。國有林場要把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作為首要職責,按照生態公益林的有關技術規程,積極開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和三北防護林建設等工程,落實封育管護措施,確保建設成效,使國有林場成為生態建設的示範區。各地應根據國有林場的生態區位條件,進一步擴大國有林場生態公益林面積,對國有林場生態公益林補償標准,按「分類分檔補償」實施,要精心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根據各類森林資源的不同主導利用方向,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森林資源的保護和培育,合理調整林種樹種結構,大力發展珍貴樹種,積極培育大徑材,加快中幼林撫育步伐,提高森林質量。
近年來,有的國有林場通過開展多種經營,實現了資源增加、資產增值、經濟增效、職工增收。但總體看,與資源培育相比,國有林場產業發展還相對滯後。要通過種植業結構調整、低產低效林改造,發展名特優新經濟林果,推廣先進適用技術,並實行基地化、集約化和標准化生產,積極爭創森林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最大限度地提高林場的經濟效益。森林旅遊是一項新興產業,也是國有林場保護資源、建設生態和發展經濟的最佳結合點。國有林場資源豐富,都有條件開展森林旅遊,目前大部分國有林場也已建起了森林公園,要珍惜和用好這塊牌子,充分發揮森林景觀資源豐富的優勢,把森林旅遊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圍繞「規劃科學、設施完善、產品豐富、服務優良、管理規范、產業發達」的發展目標,不斷拓展森林公園發展空間,鼓勵各種經濟主體多渠道、多形式參與開發建設。要加快發展,完善服務,加強營銷,做強品牌,推動森林公園的文明開發、文明經營、文明服務和文明管理,把森林公園建設成為生態文明的主要陣地。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步伐
(一)組織領導到位
各地林業主管部門承擔林場改革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要積極爭取黨政領導的重視;各級林業部門主要領導必須親自抓,進一步把國有林場事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緊對國有林場開展系統調研分析,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革方案,確保方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並向黨委、政府進行專題匯報,爭取政策支持,盡早啟動改革。各國有林場更要珍惜機會,抓住機遇,把改革作為頭等大事,積極向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主動匯報,主動配合,既要顧全大局,又要從職工切身利益出發,維護合法權益。
(二)政策落實到位
國有林場改革由當地政府負主體責任,政府重視是國有林場改革取得成功的關鍵。各地林業主管部門抓住貫徹國務院文件的機遇,積極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宣傳國有林場的歷史貢獻、地位和作用,宣傳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最大限度地爭取領導重視,最大限度地落實各項改革政策,最大限度地確保國有林場公益性職能的發揮,推動國有林場改革盡早啟動,取得實效。國有林場改革涉及財政、勞動保障、人事編制、體制改革、農辦、交通、電力等多個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及時取得聯系溝通,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合力推進林場事業發展。
(三)宣傳發動到位
國有林場改革不僅事關林場今後發展大局,也牽涉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如果沒有廣大幹部職工的理解、支持和參與,改革就不能順利進行。如果在改革中不能很好解決職工的生活和出路問題,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林場班子就是失職。各地林業主管部門和林場要把宣傳發動作為基礎性工作,通過印發學習資料、開展座談討論、直接走訪職工等,耐心細致做好工作,剖析利害,說明道理,講清政策,解決職工的思想顧慮,統一職工的思想認識,服從林場改革發展的大局。要堅持發揚民主,建立林場廣大職工參與機制和監督機制,提高透明度,妥善處理好職工分流安置、社會統籌、再就業保障、住房等民生問題,讓職工「走得安心,留得放心」。
(四)班子建設要到位
國有林場的改革與發展,需要大批具有先進知識和實踐技能的優秀人才。各地要建立科學有效的用人機制,優先考慮把專業技術人員和優秀管理人才留住,建立優勝劣汰、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人員管理機制,實行科學量化考核,並逐步吸引社會優秀人才或大中院校的畢業生到林場就業。凡是好的林場都有一個好的班子,要按照年紀輕、有知識、懂專業和德才兼備的要求,加強林場班子建設,建立健全約束和激勵機制。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場長聘任制和委任制相結合的任用方式。
(五)組織措施要到位
改革方案經政府批准後實施。各地林業主管部門要負責全面落實,確定專門領導,抽調專門人員,精心組織實施,協調改革進程中的各項工作,爭取早出成效。要先行試點,探索積累經驗;每個林場具體情況不一,要實行一場一策,確保改革最大限度切合實際。同時,要加大對國有林場改革工作的考核力度。
推進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全面建設現代國有林場,是政府賦予我們的重要使命,是貫徹「創業富民、創新強國」總戰略的具體要求。我們林業人要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昂揚的鬥志、務實的作風,全面推進國有林場的改革與發展,為建設生態文明、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⑨ 國營林場的土地歸屬權歷史正據現在在還有用嗎
你好,你手裡放的證據國家當時收回林地做過評估和賠償沒有?如果你手裡拿的材料真實可靠,政府以前沒有對你家做過任何賠償你可以帶著資料去政府部門鑒定咨詢一下,有關部門會根據你提供的情況給你明確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