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什麼機關
都不是,應該是軍事機關
國家機構劃分為五大類:國家首腦、立法機內關、司法容機關、行政機關、暴力機關。
以資本主義國家為例,一般有總統(國家首腦)、議會(立法機關)、法院(司法機關)、政府(行政機關)、警察軍隊監獄(暴力機關)。
中國國家機關分劃與此本質是一樣的,我們的分類是國家主席(國家首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權力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機關)、國務院(行政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軍事機關)。
中國人民解放軍具有兩個屬性,它既是國家的軍隊,又是執政黨的軍隊(軍隊跟黨走,黨指揮槍),在我國,軍事委員會有兩個: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和革命軍事委員會(執政黨),兩者是「一套人馬」。這體現出我國的特色,即加強中央的領導,特別是強化對軍隊的領導。
中央軍事委員會應該是軍事機關。
❷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委員會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有什麼差別
中央軍委,是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簡稱。在中國有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
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罷免,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軍事決策和指揮機關。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國的武裝力量包括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員組成。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對全國人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中央軍委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每屆任期相同。
職權為: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領導和管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建設,制定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向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軍事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體制和編制,規定總部以及軍區、軍兵種和其他軍區級單位的任務和職責;依照法律、軍事法規;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武裝力量成員;批准武裝力量的武器裝備體制和武器裝備發展規劃、計劃,協同國務院領導管理國防科研生產;會同中國國務院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
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
其他組成人員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根據中央軍委主席的提名決定。每屆任期與全國人大每屆任期相同,但沒有屆數限制
根據以往慣例,國家軍委主席、國家軍委第一副主席均為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第一副主席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的最高軍事指揮和軍事決策機構」。其組成人員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決定,由主席、副主席、委員組成。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第一副主席多數時間段與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相同。
中央軍事委員會與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事實上是同一機構兩塊牌子,不是合署辦公。對武裝力量發布的命令一般僅使用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名義、或以中央軍委的作為統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聯合發布命令是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名義。
❸ 「中央軍事委員會」和「國防部」什麼區別
憲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這一規定表明,中央軍事委員會是國家最高軍事領導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預備役部隊平時按照規定進行訓練,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戰時根據國家發布的動員令轉為現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指揮下,擔負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維護社會秩序。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擔負戰備勤務、防衛作戰任務,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對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全國人大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全國人大有權罷免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
中央軍事委員會作為國家武裝力量的最高領導機關,其職能是領導全國武裝力量完成憲法賦予人民軍隊和其他武裝力量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和努力為人民服務的神聖使命。根據國防法的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行使下列職權:(一)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二)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三)領導和管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建設,制定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四)向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五)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軍事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六)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體制和編制,規定總部以及軍區、軍兵種和其他軍區級單位的任務和職責;(七)依照法律、軍事法規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武裝力量成員;(八)批准武裝力量的武器裝備體制和武器裝備發展規劃、計劃,協同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產;(九)會同國務院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產;(十)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國務院設立國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需要國防部辦理的事宜,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分別辦理。
1. 國家中央政府中負責掌管國防與軍隊事務的軍事部門。通常隸屬於政府首腦,也有直屬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現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中央政府都設有軍事行政機關,但名稱、職權和組織機構不完全一樣。在名稱上,多數國家稱國防部,有少數國家稱「人民武裝力量部」、「軍事部」、「防衛廳」或其他名稱的。在組織上,一般設部長或大臣一人、副部長若幹人,部長或大臣通常是中央政府和國防決策機構中的重要成員,由軍官或文官擔任,也有由總統或總理兼任的,部內通常設有若干業務部門。在職權上,多數國家的國防部全面負責國防事宜及各種武裝組織的建設和作戰指揮;有少數國家的只負責指揮和管理軍隊,或只負責軍隊的行政事務,還有僅負責外交事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4年9月設立國防部,隸屬於國務院,主要負責國防建設方面的具體工作。國防部的各項工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和總後勤部分別辦理。歷任部長有彭德懷、林彪、葉劍英、徐向前等
❹ 軍事:國防動員委員會是一種什麼性質的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全國國防動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主要職責是: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國防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指示。
2、組織擬訂國防動員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措施。
3、組織編制國防動員規劃、計劃。
4、檢查監督國防動員法規的實施和國防動員計劃的執行。
5、協調軍事、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重大國防動員工作。
6、組織領導全國的人民武裝動員、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交通戰備、國防教育工作。
7、行使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賦予的其他職權。
廣西黨委武委會暨國防動員委員會全體會議召開,會議指出全力支持打贏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攻堅戰,切實通過軍民融合發展破解國防動員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國防教育要以融合提實效,使關心國防、熱愛國防、建設國防、支持國防成為全社會的思想共識和自覺行動。
後備力量要以融合促轉型,抓好民兵應急分隊、海上民兵分隊、新型預備役部隊和邊防民兵戰備執勤力量建設,打造高素質專武幹部隊伍,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在急難險重任務中的生力軍、突擊隊作用。
兵員徵集要以融合解難題,從徵兵宣傳、優待優撫政策、獎勵激勵機制等方面綜合施策,確保兵員質量。設施建設和新興產業要以融合增效能,盤活各種資源,培育戰鬥力新的增長點。
要加強體制機制建設,把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納入區「十三五」規劃,綜合運用法律法規、行政手段和市場機制,增強軍民融合的內動力和約束力,確保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❺ 軍事委員會是什麼
軍事委抄員會亦稱軍委會,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最高軍事統御機關。它發軔於護法戰爭時期,到1946年5月結束,領導了全中國的抗戰,其組織經歷了由簡單到復雜、其職掌由單一到全面的發展過程。它的發展充分體現丁國民黨政治、軍事的局勢紛繁曲折和人事興替的變化。
❻ 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什麼機構
調兵遺將的機構
❼ 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什麼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簡稱(中共)中央軍委。其主要職能是:直接領導全國武裝力量。其組成人員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決定。
❽ 什麼是軍事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四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內全國武#裝力量容;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央軍事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❾ 軍人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軍人委復員會履行下制列主要職責:
(一)協助黨支部(基層黨委)和本單位首長組織開展我軍民主傳統教育;
(二)發動官兵出主意想辦法,提出加強和改進本單位建設和工作的建議;
(三)組織官兵進行民主推薦,開展民主評議,選舉出席軍人代表會議代表;
(四)了解和反映官兵對領導的意見,協助解決官兵之間的矛盾,維護官兵正當權益;
(五)監督官兵遵紀守法情況,宣傳好人好事,批評不良傾向;
(六)檢查並公布本單位經費收支和公用物資保管使用情況;
(七)了解和反映官兵對伙食及其他物質文化生活的意見,審查食譜,提出改善的建議;
(八)發動官兵為完成以軍事訓練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獻計獻策,開展群眾性的比武競賽活動;
(九)戰時發動官兵開展軍事民主,研究戰術技術,做好心理防護,開展戰評活動;
(十)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娛體育活動,管好俱樂部活動室和文體器材;
(十一)協助黨支部(基層黨委)和本單位首長開展擁政愛民和軍民共建活動,檢查和維護群眾紀律,做好來隊家屬工作。
❿ 中國國防部和軍事委員會怎麼分工
二者並不相復等,也不存在分工問題制。
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國務院設立國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需要國防部辦理的事宜,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分別辦理。它的基本職能是: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的建設工作,如人民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以及軍人銜級、薪給等。因此,國防部並沒有實際軍事指揮權。
國家軍事委員會是並列於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最高國家機構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國家中央軍委或國家軍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軍事決策和指揮機關。領導著全國的武裝力量。
如果說有關系的話,就是國防部要執行軍委制定的政策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