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軍事禁區
與軍隊或戰爭有關的地方。它一般會嚴格禁止或控制與其無關的人員出入。
⑵ 經常在公路邊看見這樣的牌子:軍事設施,嚴禁破壞。請問公路邊上都有什麼軍事設施啊
軍用光纜呀,軍隊的通訊系統和我們民用的不同,他要保證軍內的信號的專暢通,不受外屬界的影響,而且用民用的系統傳輸信號很可能會泄密,所以他要有自己的通信線路,比如這次神舟六號的發射所用的就是他們自己的軍用線路。
軍用線路有他自己的巡線人員定期進行巡視。
⑶ 什麼是軍事設施用地
軍事設施用地 指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設施用地。
⑷ 軍事設施有哪些
軍事設施是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建築、場地和設備。
軍事設施主要內容,包括:
1、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的指揮工程、作戰工程;
2、軍用機場、港口、碼頭;營區、訓練場、試驗場;
3、軍用洞庫、倉庫;
二、我國軍事設施發展的中心思想:
1、統籌軍事設施保護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關系,建立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2、著眼軍隊信息化建設和多樣化軍事任務需要,適應軍事設施保護的新特點、新要求;
3、適應對外開放形勢,採取新方法、新手段和新技術,加強軍事設施自身的安全防範;
4、細化措施辦法,強化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軍事設施
中國新聞網—中國軍事設施依法劃定「兩區兩范圍」
⑸ 軍事設施保護范圍是多少米
未劃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軍事設施位於山區的, 禁
止在距其外沿200 米范回圍內進行採石、取土、爆破答等活動; 位於平原的,
禁止在距其外沿100 米范圍內進行拉沙、取土、破壞植被等活動。
軍事設施的管理單位和當地區、縣人民政府, 應針對該軍
事設施的實際情況, 依法制定具體保護措施, 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
並公告施行。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軍事設施的義務, 對破壞、危害
軍事設施的行為, 有權檢舉和控告。
軍事設施附近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 以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
村民委員會和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 應當與軍事設施的管
理單位配合, 做好軍事設施的保護工作。
軍事設施附近的村民、居民, 應當遵守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和區、縣人
民政府制定的該軍事設施的具體保護措施。
各軍事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嚴格履行保護軍事設施的職責, 教育軍人愛
護軍事設施, 保守軍事設施的秘密, 建立健全保護軍事設施的規章制度。
⑹ 軍事設施建設局下面有些啥機構
很高興為你解答
不要在網路上打聽以下內容:
部隊番號、編制、制度、地址、裝備、人員、電話、演習軍事信息。
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軍事泄密.
⑺ 軍事設施建設局下設哪些部門
這個問題沒人能回答你,回答就泄密了。
不過你從這個部門名字上大致可以推斷出有幾個業務部門吧,既然是建設,肯定是新建,維修之類處室吧。
⑻ 馬路地上面有個小牌子寫著軍事設施是啥意思
有些地方下面有軍用電纜,或有關軍事用途的東西,提示路人不得隨意損壞。
⑼ 軍事設施是指
一、軍事設施是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建築、場地和設備。包括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的內指揮工程、容作戰工程;軍用機場、港口、碼頭;營區、訓練場、試驗場;軍用洞庫、倉庫;軍用通信、偵察、導航、觀測台站和測量、導航、助航標志;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輸電線路,軍用輸油、輸水管道;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規定的其他軍事設施。
二、延展相關軍事設施的信息
中文名稱:軍事設施
外文名稱:Military facilities
類型:軍事用語
定義:試驗場、靶場、訓練場
來源:軍事基地等防備場所
軍事設施(Military facilities)
軍用碼頭、軍用鐵路專線、試驗場、靶場、訓練場、通信樞紐和各種軍事基地等。
⑽ 《軍事設施保護法》所稱軍事設施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本法所稱軍事設施,是指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下列建築、場地和設備:
(一)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的指揮工程、作戰工程;
(二)軍用機場、港口、碼頭;
(三)營區、訓練場、試驗場;
(四)軍用洞庫、倉庫;
(五)軍用通信、偵察、導航、觀測台站,測量、導航、助航標志;
(六)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軍用通信、輸電線路,軍用輸油、輸水管道;
(七)邊防、海防管控設施;
(八)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軍事設施。
前款規定的軍事設施,包括軍隊為執行任務必需設置的臨時設施。
(10)路邊軍事設施下面是什麼擴展閱讀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的適用條例: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處罰規定:
(一)非法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不聽制止的;
(二)在軍事禁區外圍安全控制范圍內,或者在沒有劃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軍事設施一定距離內,進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動,不聽制止的;
(三)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進行影響飛行安全和機場助航設施使用效能的活動,不聽制止的;
(四)對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非法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不聽制止的;
(五)其他擾亂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管理秩序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的行為,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第四十四條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干擾軍用無線電設施正常工作的,或者對軍用無線電設施產生有害干擾,拒不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改正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五條毀壞邊防、海防管控設施以及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圍牆、鐵絲網、界線標志或者其他軍事設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