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器裝備承製資格單位應具備什麼條件
對裝備承製單位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
1、法人資格;
2、專業技術資格;
3、質量管內理;
4、財務資金狀容況;
5、履約信用;
6、保密管理;
7、總裝備部要求的其他內容。
(1)召開武器裝備復審動員會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承製單位資格審查管理規定》
審查方式
第二十二條裝備承製單位資格審查包括初審、續審、擴大范圍審查和監督審查四種類型,可採用現場審查和文件審查兩種方式。
現場審查是指到申請單位進行實地審查的活動。
文件審查是指對申請單位按照資格審查內容要求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 初審是對首次申請裝備承製資格的單位進行的審查。
第二十四條 續審是對已取得裝備承製資格的單位,在《名錄》注冊有效期滿前申請繼續保留資格所進行的審查。
第二十五條擴大范圍審查是對已取得裝備承製資格的單位,申請擴大承製范圍所進行的審查。
第二十六條監督審查是對已取得裝備承製資格的單位,發生重大質量等問題或者裝備承製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時,是否有效保持注冊資格所進行的審查。
⑵ 保密資格認證都分那幾個等級分別是那些單位在做
分為三個等級,一級抄、二級和三級。單位主要是國防科技工業單位,比如軍工企業等。
保密資格認證制度是中央加強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的重要舉措,是軍工單位保密工作應對嚴峻挑戰的有效手段,是軍隊裝備建設的重要保障,是確保國家機密的必然要求。
⑶ 保密資格審查分哪幾類分別是指什麼
保密資格認證分為三個等級,一級、二級和三級。單位主要是國防科技工業單位,比如軍工企業等。
保密資格認證制度是中央加強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的重要舉措,是軍工單位保密工作應對嚴峻挑戰的有效手段,是軍隊裝備建設的重要保障,是確保國家機密的必然要求。
一級保密資格單位具備承擔絕密級項目科研生產任務的資格;
二級保密資格單位具備承擔機密級項目科研生產任務的資格;
三級保密資格單位具備承擔秘密級項目科研生產任務的資格 。
一級保密資格單位,承擔絕密級項目總體和分系統科研生產任務的,審查、審批工作由國防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負責;承擔絕密級項目配套任務的,審查工作可由省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承擔,報國防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審批。
二級保密資格單位,審查、審批工作由省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負責;特殊情況,由國防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直接審查和擬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且需達到相應等級的保密資格標准。
三級保密資格單位具備承擔秘密級項目科研生產任務的資格。
⑷ 哪位大俠的單位或者是知道《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認證》申請前要准備哪些硬體呀
如果來你仔細看保密資格標準的話源,裡面寫的都非常清楚,你需要的只不過是篩選整理,並找專家確認每一項是通過什麼軟體或硬體來實現的。
必備的硬體包括:涉密計算機,中間機,三合一,涉密列印機,紅黑電源,碎紙機,保密櫃
根據單位具體情況可能需要配備的硬體包括:視頻干擾儀,涉密復印機,涉密掃描儀,手機屏蔽櫃,手機干擾儀等等
安防方面,要具備防盜門,防盜窗,視頻監控系統,紅外防盜系統,門禁系統等等。
還有很多軟體類安全產品需要准備。
現在你們應該已經經歷過一輪審查了,接下來要面對的應該是資格到期,需要復審了吧。
⑸ 武器裝備承製資格審查發現三個及以上重要項時,判定不合格,對嗎
是的呀,武器裝備這東西本身就很重要,這是要上戰場,要被戰場經驗,你這版樣的不合格,你就很權多地方都出問題,那你這個不合格不合格,那就只能那個啥,那就只能被那個採用,不背這個接受了,因為畢竟武器裝備這東西不是可以鬧著玩的
⑹ 陝西省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委員會在哪
在「陝西省國防科工辦」。
有問題,可向我詢問。我的企鵝號 180 741 2944
一、咨詢備案、受理登記
1、根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了解本單位是否具備申請保密資格的基本條件;
2、提交《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登記表》原件二份,《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項目或產品涉及國家秘密證明表》、《公司章程》復印件二份;
3、填寫軍品生產情況登記表(填寫後秘密),專人送達或通過機要渠道郵寄至省國防科工辦,並根據情況匯報單位軍品生產情況和申請保密資質的具體理由;
4、根據具體情況,省國防科工辦到申請保密資格單位了解
(1)、公司的基本情況;
(2)、公司生產軍品的情況;
(3)、申請保密資格認證的准備工作;
(4)、到生產場所、保密場所實地了解。
二、省市保密局作具體指導
1、接到可以正式申請的通知後,即與省市保密局聯系,請其作具體的指導;
2、購買《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工作指導手冊》及《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考試題庫》;
3、根據《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工作指導手冊》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二、三級保密資格標准(指導手冊中的附件4、6)要求,建立健全保密管理體系。
4、成立保密委員會、保密辦公室、定密小組,按規定劃分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及涉密人員;
5、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列出申請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計劃;
6、根據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工作指導手冊,初步建立健全文字檔案;依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製定基本制度、二級制度和專項制度。
7、對涉密人員進行審查,保密管理人員或者兼職保密管理人員參加省市保密局組織的保密員培訓;單位涉密人員的學習要達到要求,並做好員工的保密教育。
8、在省市保密局的指導下,填寫《申請書》及根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準備相關資料,注意《申請書》的填寫內容不得涉密,應當迴避涉密內容或進行非密化處理;
9、對保密室進行全面的整修,完善自動化辦公設備;
10、根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二、三級保密資格評分標准」各項自評打分(附件),對自查中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整改時最好以列表的形式,將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一一列明,爭取申請書上報市保密局前整改完畢。
⑺ 武器裝備生產許可證在哪裡進行申報
● 申請單位應當具備的條件:
1、法人資格;
2、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專業(產品)相適應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條件和經濟實力;
3、相應等級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保密資格認證;
4、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5、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6、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
申請從事武器裝備總體和系統科研生產的,還應當具有相應的工程組織、協調能力。
● 申請單位需提交的材料:
1、《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五份和電子
版文件。
2、相關證明文件及材料一式二份:
(1)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保密資格證書;
(4)消防達標文件;
(5)安全生產達標文件或者安全生產評價報告;
(6)環保驗收達標文件;
(7)其他輔助證明材料。
●關於印發《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的 通 知
科工法字〔1999〕215號
各軍工集團公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工辦,委屬事業單位;國務院有關部門:
現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
●武器裝備生產許可認證申請書
在網上下載規范格式的即可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辦理程序
第七條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科研生產條件和檢驗檢測、試驗手段;
(四)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技術和工藝;
(五)經評定合格的質量管理體系;
(六)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
(七)有與申請從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活動相適應的保密資格。
第八條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管理的部門提出申請。
許可目錄規定應當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應當直接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將申請材料同時報送總裝備部。
第九條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管理的部門收到申請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管理的部門組織對申請單位進行審查,應當徵求中國人民解放軍派駐的軍事代表機構(以下簡稱軍事代表機構)的意見,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同時報送總裝備部。
第十一條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或者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管理的部門報送的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做出決定。做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做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提出申請的單位頒發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做出不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書面通知提出申請的單位,並說明理由。
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在做出決定前,應當書面徵求總裝備部的意見,總裝備部應當在10日內回復意見。
第十二條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能力布局的要求,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實際需要,經徵求總裝備部意見,可以對有特殊要求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做出數量限制。
第十三條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許可專業或者產品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日期、有效期等相關內容。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格式由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單位應當妥善保管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嚴格保密管理,不得泄露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載明的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單位應當在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合同、產品出廠證書上標注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編號。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單位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
第十七條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管理的部門,應當將辦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有關材料及時歸檔,並妥善保存,嚴格保密。
第十八條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並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單位,應當接受軍事代表機構的監督。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現場審查規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現場審查(以下簡稱現場審查)工作,提高現場審查工作效率,保證現場審查的科學性、公正性,根據《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以下簡稱國防科工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以下稱地方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根據《實施辦法》規定的職責分工,組織專家審查組對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申請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進行現場審查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組織現場審查的國防科工局有關司和地方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以下統稱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應當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的有關法規、規章、規則和政策。
負責組織現場審查的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協調解決現場審查中出現的問題,指導專家審查組正確履行現場審查職責,並對專家審查組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保證現場審查廉潔、公正和客觀。
第四條 國防科工局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國防科工局許可管理辦公室)負責從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審查專家庫中選定參加現場審查的專家;總裝備部綜合計劃部根據申請單位申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專業(產品)范圍,協調有關軍兵種裝備部或總部分管有關裝備部門,確定參加現場審查的軍事代表機構。專家審查組人數根據許可申請事項的數量和復雜程度確定,一般由5至15名專家組成。
第五條 專家審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一)專家審查組的職責
1.在許可受理的事項范圍內進行現場審查;
2.對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實質審查;
3.依據許可申請事項對申請單位的實際能力、條件和管理情況進行實地核查;
4.將現場審查工作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並提出審查意見;
5.保證現場審查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
6.對了解和接觸到的審查對象的材料和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二)專家審查組組長的職責
1.制定現場審查計劃,對現場審查工作任務進行分工;
2.主持專家審查組的相關工作會議;
3.組織討論研究現場審查結論和整改意見,並主持編制專家審查組現場審查報告;
4.對專家審查組的工作質量負責。
(三)專家審查組成員的職責
1.在專家審查組組長分配的現場審查工作范圍內開展審查工作;
2.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評定並提出意見;
3.參加專家審查組審查報告的編寫和討論;
4.對分工范圍內的審查工作質量負責。
第六條 國防科工局許可管理辦公室應當在進行現場審查10日前將現場審查計劃草案通報總裝備部綜合計劃部;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應當在進行現場審查5日前將現場審查通知發至申請單位。
第七條 申請單位收到現場審查通知後應當做好相應的准備工作。申請單位對現場審查安排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及時將意見反饋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
第八條 專家審查組根據《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條件,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現場審查評定標准與評分指南》(以下簡稱《評定標准與評分指南》,附件1)對申請單位進行審查評定。
第九條 現場審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召開現場審查預備會。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和專家審查組到達申請單位後,應當召開現場審查預備會,與申請單位核實許可申請事項的准確性、合理性,明確專家組分工,細化現場審查計劃。
(二)召開現場審查首次會議。由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組織召開由專家審查組、參加現場審查的軍事代表機構、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負責軍品科研、生產、管理的有關人員參加的首次會議。專家審查組組長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現場審查的目的、范圍和現場審查計劃,並做出保密承諾等。
(三)聽取軍事代表意見。專家審查組應當會同參加現場審查的軍事代表機構,根據申請單位申請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專業(產品)情況,邀請相關軍兵種裝備部和總部分管有關裝備部門所屬軍事代表機構進行座談,聽取其對申請單位的意見,並做好會議記錄。
(四)開展現場審查工作。現場審查採取查閱資料、現場檢查和座談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家審查組根據《評定標准與評分指南》等許可審查的有關規定和文件對申請單位所應具備的相關資質、設備設施條件以及申請專業的科研生產能力情況進行現場審查,申請單位應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現場審查過程中,專家審查組應當按照要求認真做好相關記錄,若發現申請單位實際情況與其提交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許可申請書》)及有關申請材料不符,專家審查組應當收集有關資料,並在審查意見中詳細記錄。
(五)審查評分。專家審查組應當按照《評定標准與評分指南》進行評分,並填寫《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現場審查評定記錄》(以下簡稱《現場審查評定記錄》,附件2)。
(六)召開每日情況溝通會。每個審查工作日結束後,專家審查組組長應當召開專家審查組溝通會,交換審查意見,協商有關情況,並根據當日審查情況對次日工作做出布置、調整,重大問題應當向許可現場組織部門報告。
(七)召開現場審查末次會議。現場審查結束時,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應當組織召開由專家審查組、參加現場審查的軍事代表機構、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軍品科研、生產、管理的有關人員參加的末次會議,通報現場審查結果,對現場審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
第十條 在現場審查過程中,專家審查組發現申請單位故意隱瞞不符合申請條件的重大事實或者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審查目的不能實現的,專家審查組應當向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提出中止現場審查的建議,並書面說明理由。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決定中止現場審查的,應當向申請單位通報中止現場審查的理由。
第十一條 專家審查組應當對申請單位作出現場審查意見,並形成《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報告》(以下簡稱《現場審查報告》),《現場審查報告》應當包括:
(一)審查的簡要過程;
(二)對《許可申請書》中存在不符合事實或者有疑問的內容加以說明;
(三)根據《條例》和《實施辦法》中規定的申請條件,逐項對申請單位的許可申請事項的實際情況作出審查意見;
(四)根據《評定標准與評分指南》中的評分點和分數線要求,對申請許可的專業或者產品逐項提出是否准予許可的具體建議。
第十二條 申請單位應當協助專家審查組在現場審查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形成《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現場審查資料匯編》(以下簡稱《資料匯編》)一式3份,並送交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資料匯編》應當包括:
(一)載有專家審查組審查意見和有專家審查組組長和成員簽名的《許可申請書》;
(二)《現場審查報告》和《現場審查評定記錄》;
(三)相關資質證明(復印件)和其他輔證材料。
第十三條 許可現場審查組織部門應當對送交的《資料匯編》進行復核,在經參加現場審查的軍事代表機構簽署意見後,提出許可發放的建議,在現場審查結束後15日內將《資料匯編》分別報送國防科工局許可管理辦公室和總裝備部綜合計劃部。
第十四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信息產業部2005年1月16日發布的《軍工電子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信部軍〔2005〕15號)和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2005年5月26日發布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現場審查規則》(科工法〔2005〕557號)同時廢止。
請仔細閱讀。希望能幫到你!
⑻ 武器裝備承製資格審查好不好過
如果公司涉及裝備承製,有一定實力。還是比較容易過,審核包括以下幾點:
1.法人資格
2.專業技術資格
3.質量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能力
4.財務資金狀況
5.企業經營信譽
6.保密資格審查
7.其它審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