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軍事裝備 > 軍事志編輯干什麼

軍事志編輯干什麼

發布時間:2021-03-05 22:37:18

Ⅰ 在史志辦工作,主要是做些什麼呢

以南京為例: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地方誌工作條例》,制訂全市地方誌編纂的政策規定及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南京通史》《南京市志叢書》的編纂以及對各區、各系統、各部門的專業志的編修、續修的業務指導和協調,組織實施評審、驗收各類志稿。

3、指導區志、縣志、年鑒及其他地情資料書籍的編纂工作,並對續修和新修的各類志書、年鑒進行評審、驗收、協調安排出版。

4、負責《南京年鑒》的編纂出版工作。

5、組織開展地方誌理論研究和地方誌編纂業務的培訓;負責積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誌文獻,綜合開發利用地情資料。

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1)軍事志編輯干什麼擴展閱讀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設置

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下設秘書處、年鑒處、市志編纂處、地情資料處、編研處及機關黨總支。下設信息資料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各處職能確定

秘書處: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電、秘書、人事、檔案、勞資、財務、出版物印刷、保

年鑒處:負責《南京年鑒》的組稿、編輯、校對、出版等工作;承擔市政府網站群建設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南京市每月要聞編發工作;指導各區及專業年鑒編纂工作。

市志編纂處:負責《南京市志》《南京簡志》《南京通史》編纂出版等工作;協調、指導、審定全市各專業志的編纂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地方誌書及資料長編的編寫工作。

地情資料處:組織開展南京地情調查研究,收集、整理、編寫、保存、開發地情資料;負責舊志整理;承擔有關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動的宣傳和材料編寫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專項任務。

編研處:組織開展市區志鑒理論研究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南京史志》編輯工作;承擔本辦有關志鑒書籍采購、交流、發放及書庫的管理工作;承擔南京市地方誌學會日常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本辦黨建、紀檢、工會、群團等工作。

南京市方誌館(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南京地方誌網站」、「方誌南京」官方微博的建設和維護;承擔方誌館展覽館、閱覽室、資料室的日常管理和對外開放工作;協助做好《南京市志》《南京年鑒》《南京史志》等出版物的美術編輯工作。

Ⅱ 赤峰市松山區政府地方誌辦公室編輯是個什麼行政級別,月薪大約多少,

赤峰市松山區的行政級別為正 處 級,其地方誌辦公室編制不會高於正 科 級,在其中工作的編輯除非自帶原有職稱或級別,其行政級別不會高於科級,待遇則與當地相同級別事業單位人員相當。

Ⅲ 中華人民共和國日史編輯委員會地方誌編輯部怎麼樣

他自己就是個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日史編輯委員會地方誌編輯部
其中日史是記錄每天發生的事情
而地方誌主要是編寫地方發展歷史的

Ⅳ 市志該如何編寫

【地方誌工作條例】
(國務院令第467號,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全面、客觀、系統地編纂地方誌,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誌,發揮地方誌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方誌的組織編纂、管理、開發利用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地方誌,包括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
地方誌書,是指全面系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
地方綜合年鑒,是指系統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情況的年度資料性文獻。
地方誌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纂的地方誌,設區的市(自治州)編纂的地方誌,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編纂的地方誌。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地方誌工作的領導。地方誌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五條 國家地方誌工作指導機構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全國地方誌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地方誌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誌工作;
(二)擬定地方誌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三)組織編纂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
(四)搜集、保存地方誌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誌理論研究;
(五)組織開發利用地方誌資源。
第六條 編纂地方誌應當做到存真求實,確保質量,全面、客觀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地方誌編纂的總體工作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並報國家地方誌工作指導機構備案。
第八條 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分別由本級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按照規劃組織編纂,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編纂。
第九條 編纂地方誌應當吸收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參加。地方誌編纂人員實行專兼職相結合,專職編纂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
第十條 地方誌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每一輪地方誌書編修工作完成後,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在編纂地方綜合年鑒、搜集資料以及向社會提供咨詢服務的同時,啟動新一輪地方誌書的續修工作。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可以向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徵集有關地方誌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支持。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可以對有關資料進行查閱、摘抄、復制,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及不符合檔案開放條件的除外。
地方誌資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關資料,可以獲得適當報酬。地方誌資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虛假資料。
第十二條 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列入規劃的地方誌書經審查驗收,方可以公開出版。
對地方誌書進行審查驗收,應當組織有關保密、檔案、歷史、法律、經濟、軍事等方面的專家參加,重點審查地方誌書的內容是否符合憲法和保密、檔案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全面、客觀地反映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
對地方誌書進行審查驗收的主體、程序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三條 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綜合年鑒,經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確定的部門批准,方可以公開出版。
第十四條 地方誌應當在出版後3個月內報送上級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備案。
在地方誌編纂過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資料、圖表、照片、音像資料、實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誌文稿,由本級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指定專職人員集中統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損毀;修志工作完成後,應當依法移交本級國家檔案館或者方誌館保存、管理,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出租、出讓、轉借。
第十五條 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為職務作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其著作權由組織編纂的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享有,參與編纂的人員享有署名權。
第十六條 地方誌工作應當為地方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應當積極開拓社會用志途徑,可以通過建設資料庫、網站等方式,加強地方誌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利用上述資料庫、網站查閱、摘抄地方誌。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在地方誌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編纂出版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提請本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依法查處。
第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審查驗收、批准將地方誌文稿交付出版,或者地方誌存在違反憲法、法律、法規規定內容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採取相應措施予以糾正,並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其所在單位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一條 編纂地方誌涉及軍事內容的,還應當遵守中央軍委關於軍事志編纂的有關規定。
國務院部門志書的編纂,參照本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地方誌編纂工作的規定】
(中指組發〔1998〕01號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誌編纂工作的通知》,為使我國地方誌編纂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編纂地方誌是一項長期的具有連續性的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事業,對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國地情國情,對推進我國兩個文明建設,對積累和保存地方文獻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 編纂地方誌必須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運用現代科學理論和方法,全面真實地反映當地自然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四條 編纂地方誌應繼承我國歷代修志優良傳統,貫徹存真求實的方針,堅持改革創新,做到思想性、科學性和資料性的統一。
第五條 編纂地方誌應延續不斷。各級地方誌每二十年左右續修一次。各地在上屆志書完成後,要著手為下屆志書續修積累資料。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六條 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從政策上和業務上指導全國修志工作,對修志工作涉及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負責建立和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對各地制定規劃提出建議和要求,督促檢查各地修志工作,組織交流經驗和開展各種學術活動。
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第七條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的修志體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本地區修志工作。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應是當地政府直屬的具有行政職能的一級單位。設區的市、地區、自治州、盟和縣、自治縣、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也要有常設的修志機構。各級修志機構的經費列入各級地方財政預算。
各級修志機構的主要任務是:制定規劃;開展調查研究,積累資料;組織志書編纂;審定驗收志稿;整理舊志;總結和交流修志經驗;進行方誌理論研究;培訓隊伍;編纂出版地方年鑒;提供地情咨詢服務;編寫地情叢書等。
第八條 地方各級政府要配備德才兼備的幹部擔任領導和主編。地方誌專職編纂人員要相對穩定。要不斷提高修志工作者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在修志隊伍中大力倡導「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敬業精神。編纂地方誌要充分發揮老同志的作用,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對中青年骨幹進行培訓,努力從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門輸入更多有較高專業水平的青年人才。堅持專職隊伍與兼職隊伍相結合的方針,吸收各行各業有造詣的專家、學者參加地方誌編纂工作,民族自治地方應吸收本民族幹部參加。
第九條 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地方專編纂工作的領導,要把這項工作列入政府的議事日程,明確一位領導同志負責,及時協調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切實保證修志機構的經費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定期評聘業務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妥善解決工作人員的生活福利待遇等問題。
第三章 志書編纂
第十條 編纂地方誌主要分三級進行: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纂的地方誌;設區的市、地區、自治州、盟編纂的地方誌;縣、自治縣、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編纂的地方誌。
國家部委和軍事部門志書的編纂,由其領導部門決定。
第十一條 編纂地方誌要加強調查研究,掌握翔實資料,力求觀點鮮明正確,材料真實可靠,體例完備嚴謹,篇目結構合理,內容充實深刻,段落層次清楚,審校嚴格認真,從多方面採取措施,保證志書質量。
第十二條 首屆志書的斷限,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自選確定;續修志書時,每屆志書的下限,力求統一。
第十三條 地方誌的體裁,一般應包含述、記、志、傳、圖、表、錄等,以志為主體。圖表採用現代技術編制。人物誌堅持生不立傳的原則,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跡以事系人入志。
第十四條 地方誌的篇目設置,應合科學分類和社會分工實際,突出時代特點和地方特色,做到門類合理,歸屬得當,層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強求一律。
第十五條 地方誌的文體,採用規范的語體文。行文力求朴實、簡練、流暢。志書的篇幅不宜過大,今後續修,字數要相應減少。
第十六條 地方誌所採用的資料,包括史料、人名、地名、年代、數據、引文等,務必考訂核實,重要的要註明出處。歷史紀年,註明公元;地理古名,註明今地。全書要附有索引。
第十七條 各級地方誌應嚴格執行審查驗收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纂的地方誌由省級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組織專家審查驗收,報同級黨委或政府批准出版;設區的市、地區、自治州、盟編纂的地方誌報省級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審查驗收,由同級黨委或政府批准出版;縣、自治縣、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編纂的地方誌報市級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審查驗收,經省級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審核後,由同級黨委或政府批准出版。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修志機構負責直轄市安排本地的志書出版工作。版權、著作權應受到保護。
方誌出版社的主要任務是出版各級各類地方誌書,為提高志書質量,繁榮志書出版事業服務。
第十九條 各級地方誌採用16開本,橫排印刷。裝幀、版式要力求統一。
民族自治地方,可用漢文和當地少數民族通用的民族文字出版。
第二十條 各級修志機構,要組織和推動用志;要運用現代化的手段建立方誌地情資料庫,推向社會,逐步實現信息網路化。
有條件的地區,要建立方誌館。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
第二十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修志機構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誌編纂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1996〕47號 1996年11月9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編纂地方誌是我國的優良傳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社會科學院關於加強全國地方誌編纂工作領導報告的通知》(國辦發〔1985〕33號)下發以來,在各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地方誌編纂工作有了很大的進展。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建立省級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形成了一支數萬人的修志工作隊伍,出版了一大批新地方誌,對積累、保存地方文獻,全面反映我國地情國情,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為進一步做好地方誌編纂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纂地方誌必須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運用現代科學理論和方法,全面真實地反映當地自然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二、地方誌一般分為三級: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纂的地方誌,設區的市、地區、自治州、盟編纂的地方誌,縣、自治縣、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編纂的地方誌;每20年左右續修一次。
三、為進一步提高志書的質量,必須建立一支德才兼備的修志工作隊伍。當前要下大力氣,不斷提高修志工作者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在修志工作隊伍中大力倡導「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敬業精神。編纂地方誌要充分發揮老同志的作用,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對中青年骨幹進行培訓,努力從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門輸入更多有較高專業水平的青年人才。要堅持多年實踐中形成的專職隊伍與兼職隊伍相結合的成功經驗,注意吸收各行各業有造詣的專家、學者參加地方誌編纂工作。
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繼續重視地方誌編纂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編纂地方誌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承上啟下,繼往開來,服務當代,有益後世的千秋大業。各地應把地方誌編纂工作列入政府的議事日程,明確一位領導同志負責,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為修志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並按照原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同意中國社會科學院和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編纂地方誌的專職人員選用「編輯職務」有關條例的通知》(職改字〔1988〕第2號)的規定,評聘編纂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福利待遇等問題。
五、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強對全國地方誌編纂工作的指導,制定和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好的經驗,注意發現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並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中國地方誌協會要在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的領導下,團結全國修志工作者,加強地方誌學的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推動地方誌事業不斷發展。

Ⅳ 地方誌編輯有沒有前途

關於地方誌這個系統內有這樣一句話「耐得住寂寞寫史修志,守得住清貧千古流芳」。足以道明版地方誌行業是一權個清貧的行業。雖然清苦,但地方誌的編寫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情,能夠「存史、資政、教化」,同時著說留名也是許多文人的一個願望。大多數地方修志的單位都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或者是事業單位。工資歸財政統籌。但按照你的說法似乎你是聘用制的,應該是參照編輯的,以後可以做編輯等相關行業。你所說的編撰後的獎金之類的應該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稿費,不會很多,根據地方不同會有一定的差異。個人認為前途不大,如果是有編制的就圖一個穩定,如果是聘用的,就是混一口飯吃。而且個人覺得年輕人不太適合編寫地方誌,這需要有一個好的耐性,而且要熟悉地情。

Ⅵ 在史志辦工作,主要是做些什麼

主要復工作有:

1、貫徹落制實黨和國家有關中共黨史、地方誌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中共地方黨史、地方誌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纂和出版中共鎮江地方黨史、地方誌和年鑒,編輯出版有關史志書籍、地情資料和刊物。

3、對轄市(區)、市直各部門史志年鑒編纂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審稿驗收工作。

4、徵集、收藏、整理保管黨史和地情資料,組織整理舊志。

5、參與組織全市重大紀念活動,運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會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6、參與重要革命遺跡和紀念地的調查、認定、預審、建標立碑、宣傳利用工作。

7、組織開展史志年鑒理論研究,管理和指導市中共黨史學會、方誌年鑒學會,評審史志科研成果。

8、承擔市委、市政府下達的有關任務,完成上級黨史、地方誌部門交辦的工作事項。

Ⅶ 浙江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在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領導下,具體指導、審定全省各市、縣(市、區)及省級有專關部門屬編修志書和年鑒工作;
2.負責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省志編纂工作;
3.編輯出版《浙江方誌》;
4.開展方誌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做好志書編纂的基礎工作;
5.開展省市縣三級志書和年鑒出版的咨詢服務工作;
6.為省委、省政府和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提供以地方誌為基礎的省情咨詢服務。?

Ⅷ 史志辦是什麼編制

史志辦是事業編制,以南昌市史志辦公室來說明。

根據《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市直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南昌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與中共南昌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於2002年8月21日合並,組建南昌市史志辦公室,歸市委、市政府共同管理,以市委管理為主,為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黨史、地方誌和年鑒編修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正縣級建制。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史志工作的方針、政策,為市委、市政府制訂全市史志工作規劃,並負責組織貫徹實施。

2、向下級史志工作機構布置工作任務,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同級或下級有關部門、學術團體的史志業務工作;審查批准縣區志和縣區、市直單位年鑒出版;培訓全市史志和年鑒編輯幹部隊伍。

3、徵集、整理、保管本市黨史和地情資料,研究黨的歷史經驗,進行地方誌、年鑒理論研究,提供黨史、地情資料和研究成果為領導及有關部門借鑒、利用。

4、編輯出版地方黨史、革命史書刊和《南昌市志》、《南昌年鑒》。

5、結合黨的中心工作,運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會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參與組織全市重大革命歷史紀念活動。

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8)軍事志編輯干什麼擴展閱讀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實施單位:

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Ⅸ 方誌委是做什麼的

全稱為
地方誌編纂委員會
工作職能:一般是地方誌編纂的組織、實施、審批等工作,當地年鑒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收集、整理舊志及現實地情資料等。

Ⅹ 寧夏固原地方史志

固原地方史志可以進余貴孝同志的博客看。
佘貴孝同志1968年12月從固原師范畢業後,分配到固原縣西郊公社工作,任教育專干;1974年6月任公社黨委秘書,1978年調任官廳公社黨委秘書;1981年調固原縣第四次人口普查辦公室任普查組組長;1983年1月調中共固原縣委宣傳部工作。1985年4月調固原地區地方誌辦公室工作,職稱編輯。1998年9月任方誌辦助理調研員。社會兼職有固原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副主席、寧夏歷史學會理事、固原市反邪教協會副理事長。
多年來,他刻苦鑽研,筆耕不輟,先後參與編寫或以責任副主編編輯出版了《固原縣志》、《固原地區志》、《固原地區概況》、《固原軍事志》、《固原地區郵政志》、《固原地區鄉鎮企業志》、《固原縣軍事志》(責任副主編)、《中國國情叢書—百縣市經濟社會調查·固原卷》、《固原史地文集》、《固原人物集錄》、《固原地區年鑒》(1991~1995)、《固原年鑒》(2004)、《固原攬勝》、《固原地名綜錄》、《固原2004》、《固原大事記》、《固原人物》、《固原人大一周年》、《固原政協文史資料》等地情資料書,參與整理《二十五史中的固原》、《明清固原州志》。1999年為慶祝新中國成立50周年,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分省區出版《輝煌五十年》,他又承擔了《寧夏卷·固原概況篇》的編寫工作。2002年為《寧夏通志·人物卷》編寫了固原籍104人的人物傳和人物簡介。還多次參加了自治區方誌辦組織的各市縣(區)志評稿會,中肯的評稿發言,受到專家學者的首肯。還多次協助市政府、市旅遊局向外國客人介紹固原歷史或某一部分情況,如為日本佛教人士介紹絲綢之路固原段的佛教發展史;陪同北京維思設計公司的英國專家考察六盤山紅軍長征紀念亭的地質情況,介紹紅軍長征途經六盤山區的活動,為改擴建六盤山紅軍長征紀念亭的圖紙設計做准備;向以色列前任侍衛長和張愛萍將軍的女兒張小艾介紹中央紅軍在青石嘴戰斗的經過,陪同參觀了毛澤東主席在小岔溝住過的窯洞。配合寧夏電視台拍攝、解說了《走遍中國·涇水之源》、《郵政百年》等專題片及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對台廣播欄目解說戰國秦長城等。
在工作之餘,在區內外報刊雜志發表史志類論文、文章近百篇。其中在2000年在《寧夏史志》上發表的《淺談續志「自然地理」的編寫》,以獨到的觀點提出了別人認為續志不設「自然地理」的說法,並設計了篇目和具體寫作方法。在編寫《固原軍事志》過程中,發現有些人對軍事志的編寫內容和方法吃不準,就撰寫了《試論軍事志的編寫》的文章,釋疑解難。先後出版了個人專著《固原地方史要論》、《固原回族研究》、《固原歷史小網路》、《新編元開成志稿》、《六盤山森林公園》,還有《固原山水景觀》和《讀書與治學》兩本專著因印刷經費暫放。其中《固原地方史要論》開創了固原歷史研究成果結集出書的先河,當時《固原日報》和《寧夏史志研究》刊登了書評;《新編元開成志稿》填補了元朝固原歷史缺乏的情況;《六盤山森林公園》實為一部志書,涇源縣志辦公室副主任馬玲的書評《一部有魅力的山志》對這本書作了評價。
《固原縣志》1993年獲全國一等獎,其中他編寫了《政黨群團志》5萬字。《固原地區志》1994年獲寧夏全區志書一等獎,其中他編寫了《政治志》20萬字。個人專著《固原地方史要論》1994年獲寧夏地方誌編審委員會全區志書和成果一等獎,同時獲中國近現代史史料學會優秀獎。與人合寫的《赫光烈士傳略》1986年獲寧夏社科成果三等獎,《如何寫好新方誌中的人物傳》1989年獲寧夏地方誌成果三等獎,《寧夏固原地區的回族》1997年寧夏地方誌成果二等獎,《近二十年固原地方史研究綜述》2001年獲寧夏社科成果三等獎。還有多篇論文參加全區各種研討會,有的在大會上宣讀,有的收入大會《論文集》。
該同志連續編修兩部志書(《固原縣志》和《固原地區志》),這在全市少有,編寫專業志和部門志最多,個人專著和論文也屬榜首,被人們譽為固原的「活歷史」。由於工作出色,1993年5月,被寧夏總工會授予全區職工讀書自學活動積極分子;1998年6月,又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職工讀書自學活動積極分子;1997年在寧夏地方誌編審委員會第二次地方誌工作會議上榮獲全區修志先進個人;1994~1996年連續3年被中共固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評為優秀工作者;2000年「七·一」 被中共固原地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多家社科辭書對他均作了收錄介紹。《寧夏史志》2001年第3期以《刻苦鑽研 筆耕不輟》為題對他的先進事跡作了介紹。
2005年10月,被自治區人民政府授子修志工作先進個人。
詳情:佘貴孝博客 http://hi..com/sheguixiao

閱讀全文

與軍事志編輯干什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歷史知識薄弱 瀏覽:23
軍事理論心得照片 瀏覽:553
歷史故事的啟發 瀏覽:22
美自然歷史博物館 瀏覽:287
如何評價韓國歷史人物 瀏覽:694
中國煉丹歷史有多久 瀏覽:800
郵政歷史故事 瀏覽:579
哪裡有革命歷史博物館 瀏覽:534
大麥網如何刪除歷史訂單 瀏覽:134
我心目中的中國歷史 瀏覽:680
如何回答跨考歷史 瀏覽:708
法國葡萄酒歷史文化特色 瀏覽:577
歷史人物評價唐太宗ppt 瀏覽:789
泰安的抗日戰爭歷史 瀏覽:115
七上歷史第四課知識梳理 瀏覽:848
歷史老師職稱需要什麼專業 瀏覽:957
什麼標志軍事信息革命進入第二階段 瀏覽:141
正確評價歷史人物ppt 瀏覽:159
ie瀏覽器如何設置歷史記錄時間 瀏覽:676
高一歷史必修一第十課鴉片戰爭知識點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