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軍隊事業單位與軍隊事業編制是什麼意思
軍隊事業單位是相對於普通事業單位來講的,他們是隸屬於軍隊管理,是軍隊系統的一部分。軍隊事業編同理
很難說哪類好些,軍隊的稍好吧,絕對權力等於啥來著,呵呵
② 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企業編制、軍事編制各是什麼
行政編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日常辦公經費,由行政經費開支,執行國家職能及政治體系管理職能的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國家檢察機關、黨派機關、政協機關、人民團體所使用的人員編制,列為國家行政編制。行政編制是人員編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類別之一。
事業編制: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適用單位主要有: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企業編制: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但在實際中,這個事業單位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質單位的人員混合使用。盡管是在混合使用,但人事管理上身份截然不同。而且因為長期一樣的工作,往往連屬於企業編制的人員自己都會忽略了其身份。
從待遇上看,理論上說,兩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資標准/福利標准都執行不同的規定。這點在退休後的待遇就會更明顯。而在實際上,很多單位因為工作需要,特別是混合使用不同編制人員的單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樣,以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但這只是單位的搞法,換個領導也可以更改,或者有關領導機關要求改正也可以輕易地就改變了這種狀況。如果你想調動到另一個事業單位,你的企業編制肯定就不行了。當然,現在事業單位也搞聘用制,是簽合同的。但不管怎麼說,人事局管的就是事業編制的人員及他們的待遇(包括退休)。
最後,說說檔案,目前多數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對新進的人員,包括事業編制的人員已經在審查檔案後,交給人才中心保管了。所以,檔案的保管不能說明什麼問題。關鍵是身份完全不同,待遇從道理上是不同的。
軍事編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按照軍隊序列設置的。
③ 軍事是什麼
軍事,英文為Military,即軍隊事務,古稱軍務,是與一個國家及政權的國防之武裝力量有關的學問及事務。
軍事為政治的一部分,但在中國古代,軍、政是分開的。比較正式的說法為,軍事是一種政治延續。
軍事是與戰爭、軍隊、軍人等有關事務的總稱。軍事學與甚多范疇有關,主要與戰爭有關。此外,軍事學本身包含了各種學問。軍事是政治的一部分,戰爭是政治的一種延續,是一國或者集團用暴力手段達到自己目標和目的的方式,而目標和目的往往與利益有關。戰爭是軍事的集中體現,但不是唯一的體現。
第二次世界大戰(1939年-1945年)後的美國和蘇聯的冷戰,就是一種威懾基礎上的迴避戰爭方式的斗爭。在人類可以看到的未來,軍事始終是政治生活中重要的方面,並在科學技術上對人類生活予重大影響:人類很多科技成就往往先產生於軍事領域然後普及到非軍事領域的。
軍事是戰爭及一切直接有關武裝力量建設事項的總稱。人類社會發生戰爭的初期,並沒有專門的軍隊組織,也沒有專門的武器裝備。基本上採取耕戰並舉,戰時參戰,平時耕作、畜牧,生產工具與作戰武器並用。恩格斯把它比喻為「對人的狩獵」。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戰爭規模的擴大和戰爭的日趨頻繁,生產工具和戰爭工具分工,逐漸出現了「常備軍」的組織。
有了常備軍,進行常備軍的建設、訓練,改進武器技術裝備,提高戰鬥技能,以及探討奪取戰爭勝利的謀略和指揮藝術,便成為軍事活動的重要內容。
隨著戰爭的不斷發展,軍事活動的內容也越加廣泛,主要有:武裝力量特別是常備軍的組織、訓練、管理和作戰行動,武器裝備的研製、生產和使用,戰略戰術的研究與運用,戰爭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國防設施的建造,後備力量的動員、組織和建設等。
總之,軍事是隨著戰爭的發生、發展而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是力保障順利遂行戰爭和贏得戰爭而進行的一系列特殊組織活動,直接影響到戰爭的勝負。
④ 什麼叫做軍事
軍事:有關軍隊和戰爭的事情或事務。 軍事科學:研究戰爭的本質和規律,並用於指導戰爭的准備與實施的綜合性科學。又稱軍事學 。 軍事學術 military art:關於戰爭指導和武裝力量建設的理論及其應用的各學科的總稱,是軍事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軍事學術主要包括戰略學、戰役學、戰術學、軍隊指揮學、軍制學、軍隊政治工作學、軍事後勤學、軍事教育訓練學、國防經濟學、軍事運籌學,以及軍事歷史、軍事地理等學科。 軍事技術 military technology:直接運用於軍事領域的技術。是建設武裝力量和進行戰爭的物質基礎與技術手段。包括各種武器裝備及其研製、使用和維修保養技術,軍事工程,軍事系統工程。有時也專指人們操縱、使用武器裝備的技能,如射擊技術、駕駛技術、電子設備操作技術等。軍事技術是軍事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成軍隊戰鬥力的重要因素。 軍事訓練 military training:軍事理論教育和作戰技能教練的活動。通常分為部隊訓練、院校訓練和預備役訓練(又稱後備役訓練)。軍事訓練在國家武裝力量建設和戰備工作中佔有重要地位,是軍隊平時的主要任務,是戰備的重要方面,許多國家都把軍事訓練列為戰略研究的一項內容。基本任務是:學習軍事理論、戰略戰術和軍事技術,研究和了解有關國家(集團)的政治經濟狀況、軍事思想、軍隊編制、武器裝備和作戰特點,熟悉作戰地區的地形、水文、氣象及其對作戰行動的影響,演練諸軍種、兵種合成軍隊作戰的組織指揮和協同動作,培養軍人堅強的體魄,嚴格的組織紀律性和英勇頑強的戰斗作風。目的是提高軍隊的軍事素質和戰鬥力,隨時能遂行作戰任務。
⑤ 中國古代軍事編制
現代軍隊編制一般都是統一的,在平時和戰時的編制基本相同,要調動的話也是成建制的調動。但中國古代軍隊往往有兩種編制,一種是平時組織訓練的編制,另一種是戰斗部隊的編制。當要組建參戰部隊時需要打破原來的編制,將士兵重新組織到新的戰斗編制中去。
中國古代軍隊編制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基本的固定編制規模逐漸縮小,越到後來,千人以上的部隊就越是習慣於採用臨時組編的辦法來編成。
1、什伍之制
5進位以及10進位制是人類普遍採用的記數方法,因此也很早就用來計算並編制士兵。中國古代軍隊的基本編制單位就是一五一十點數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開軍隊作戰時往往會排列左、右兩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陣勢,由此影響到軍隊有時要採用2進位或3進位(包括其倍數)的編制。
出土的商代墓葬遺址中,殉葬人大多是10人一排,墓外的殉葬坑一般也是10人一組,
陪葬的銅兵器往往也是10件為一捆,或許當時已經有了「什」的士兵編制。有人認為甲骨文中的「行」字也就是10個「什」,由「百夫長」指揮;10「行」編為「大行」,由「千夫長」指揮;作戰時習慣按照左、中、右各一個「大行」來排列陣勢,投入戰斗的3個大行就稱之為「師」,是商代最基本戰略單位。據說商王親自率領的「王師」就是由3個「師」組成。不過根據安陽一個商朝墓葬出土的戰車來看,卻是5輛一組,前三後二,每輛有3套作戰武器,說明每輛有3名士兵;另外前面又有3個殉葬坑,每坑殉葬5人,看來應該是為前面3輛戰車提供勤務的徒役。另一處車馬坑則是集中埋葬了25輛戰車。據此推測,再結合一些史料的記載,商代的戰車編制是實行5進位制的。5輛一隊,5隊、25輛戰車組成的戰斗單位由「馬亞」指揮;而出動100輛戰車時的指揮官叫「多馬亞」;一次出動的戰車如果超過了二、三百輛,就要由商王親自指揮了。
一般認為商代開創的這種什伍之制後來被周朝繼承。周武王伐紂發布《牧誓》就提到「百夫長」、「千夫長」。而周代的軍隊也是以戰車為核心,1輛戰車及其配屬的步兵合稱「乘」,是最小的編制單位。乘戰車的甲士是3名,至於配屬的步兵究竟有多少,眾說紛紜。按照成書於戰國時期的《司馬法》一書的說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車作戰,7名在車下作戰),徒役20名。但也有人認為20個徒役中只有5名承擔養馬、炊飲,另外15名也參加戰斗。比較一致的說法是每5乘編為1隊,由僕射指揮;每兩隊(10乘)由「官」指揮;每10隊(50乘)編為「卒」,由「卒長」指揮;每2卒(100乘)編為「師」,由「師氏」指揮。周代仍然以「師」為基本單位,但師的數量逐漸增加,據說西周有14個師。
春秋時期軍隊中步兵比重逐漸增大,根據藍永蔚《春秋時期的步兵》一書的研究,認為這一時期每乘步兵從25名逐漸增加到50名、75名,而楚國軍隊每乘步兵為100名。西周時作戰在排列陣勢時一般將參戰部隊分為左、中、右3個集群,號為「三軍」,並按照集群的戰術重要性又稱為上、中、下軍,而以總指揮所在的中軍地位為最高。春秋時期各國之間戰爭頻繁,這種戰術單位逐漸固定,成為「師」以上的又一編制單位。各個諸侯國編成的軍數目不同,有的有3軍,有的有4軍,有的有6軍。軍所隸屬的戰車以及士兵數量並不完全一致,一般來說在200乘上下。步兵逐漸在獨立作戰中也形成了新的編制,據《國語》記載吳國步兵的編制,為10進位制的:10人為隊,10隊為行,10行為旌,10旌為軍。
戰國時期步兵成為主力,各國編制不盡相同。據《周禮》(一般認為該書反映的是儒家理想中的國家制度,其中有一些是成書時的制度)的說法,步兵每5名編為「伍」,由伍長指揮;5個「伍」(25人)編為「兩」,由「兩司馬」指揮;4個「兩」編為「卒」(100人),由「卒長」指揮;5個「卒」編為「旅」(500人),由「旅帥」指揮;5個「旅」編為「師」(2500人),由「師帥」指揮;5個師編為「軍」(12500人),由「軍將」指揮。而《尉繚子》的說法,可能是魏國的步兵編制:5人為伍,10人為什,50人為屬,100人為閭。《商君書》提到的可能是秦國的步兵編制,則5人為伍,50人設「屯長」,500人設「五百主」,1000人設「二五百主」。騎兵的編制應當與此相近。
總的來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為戰斗單位。據《司馬法》一書,5人分別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縱隊戰斗隊形時,短兵器在前、長兵器在後。5個伍排列成一個方陣「兩」,兩司馬為甲士,居中擔任指揮。看來這種步兵戰術與基本編制配合得很好。
秦國實行全民皆兵,索性將成年男子一律稱之為「士伍」。平時按照居住地點就近編伍,由各郡的郡尉、各縣的縣尉負責訓練,警備治安。大規模征發參戰時,就由郡尉、縣尉率領上前線。
參戰時由朝廷任命的統帥進行實行戰時編制,委派若干「將軍」分領幾個作戰集群,集群下將各地征發的士兵按其地域集中編制為某一戰斗部隊,號為「部」,由朝廷委派的「校尉」指揮;部下分為若干個(一般也應是5進位制)「曲」,約1000人,由「軍侯」指揮;曲以下按平時基本編制,整編為伍(有伍長)、什(有什長)、隊(50人或100人,有隊率)、屯(500人,有屯長)。另外每一級軍官都可支配約占編制10%的另編人員為隨從親兵,擔任警衛、通訊等特別戰地勤務。
漢代軍隊編制沿襲秦代。按照戰時編制的常備軍逐漸固定,以部為基本單位。部由校尉指揮,因此部有時也稱「校」。校尉出缺由軍司馬代領。東漢時直屬朝廷的北軍「五校尉」部隊稱之為「五營」,每營應該相當於過去的部,但編制定額僅千人左右。校尉的級別相當於郡尉(比二千石),軍侯相當於縣尉(比六百石),屯長、隊率相當於縣吏(比二百石、百石)。以下的什長、伍長不算官。部以下的編制不固定,根據任務各有幾個「曲」;而部以上的編制也不固定,由朝廷根據戰略方向、戰役任務委派的將軍,指揮根據該任務而組編的幾個部,構成一支某個戰役或戰略方向的兵力,有時就稱軍。將軍的指揮部由於要在野地宿營搭建帳篷而稱之為「幕府」,朝廷往往給予相當大的人事權力,允許臨時任命幕府官員,因此將軍出征也就叫做「開府」。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軍隊的基本編制情況相當混亂,史籍的記載也不明確。總的趨勢是部、曲的地位日益下降,成為將領的隨從親兵,其中大多數都是將領的奴僕,沒有人身自由,最後部、曲聯稱,成為法律限定的一種賤民。而將軍越封越濫,所領的「軍」的員額不斷縮小。
西晉時每一軍編制僅1500人左右,而東晉時將軍踔臉晌 墓俚某坪擰D銑 跛問苯 喲籩鹵嘀莆 ⒋保▃huang,原義為軍隊的旗幟)、隊3級,隊以下仍為傳統的什伍之制。隊約有200人上下,設「隊主」;若干隊合為幢,設「幢主」;一般3幢合為軍,1軍約3000人。軍以上無固定編制,由朝廷臨時任命「都督」或「統軍」。
關於北朝時期軍隊編制情況,史籍記載不是很明確。據說北魏時期也是以隊、幢、軍3級為基本編制。但據說軍僅千人左右,則或許是100人左右為隊,以上3隊1幢、3幢1軍。指揮官分別為軍主、幢主、隊主。軍以上編制不固定,根據戰時需要組編由「統軍」、「別將」、「都督」等指揮。
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對傳統軍隊編制的改革力度較大。據說當時在皇帝之下設6個柱國大將軍,每個柱國大將軍管轄兩個大將軍(共12名),每個大將軍管轄兩個「開府」(共24名開府),每個開府管轄兩個「儀同」(意思為儀仗可以與開府相同,總共48名)。這些聽上去級別很高的軍官實際指揮的士兵實際並不多,每個開府所指揮的是「軍」(也叫「團」),但是實際上只有2000人左右;每個儀同指揮約1000人左右。千人以下的編制情況不明,但想來應該還是傳統的什伍之制。
隋唐繼承了府兵制度,尤其是唐府兵制的編制非常規整。各地遍設折沖府,為組織、訓練的編制單位,管轄兵員1200—800人,設折沖都尉,副手為兩位果毅都尉;府下轄4—6個團,每團兵員200人,設校尉為主官;團下轄2旅,每旅兵員100人,設旅帥為主官;旅下轄2隊,每隊兵員50人,設隊正為主官;隊下轄5火,每火兵員10人,設火長。戰國以來傳統的「伍」被取消。全國的折沖府數目龐大,在唐太宗貞觀年間就達到了643個,分別由朝廷的12衛大將軍統帥。
以上這種府兵的編制只是組織、訓練編制,至於府兵上番組成的戰斗部隊的編制究竟如何,是否仍然和平時的編制相同?盛唐時期各邊境軍區軍隊的基層編制如何?尚存有疑問。但很明顯的是,到唐中期後,府兵的這套編制已實際被廢除。
五代時期戰亂頻仍,無所謂平時戰時,軍隊的編制就是戰斗編制。到後周時組建基本戰斗部隊編制:100人為1個「都」,都有「都頭」;5都組編為1個「營」(500人),營有「指揮」;5營即組編為1個「軍」(2500人),軍有「都指揮使」或「都虞候」,或直接稱「軍主」;10個軍編為1「廂」(25000人上下,從戰斗中的左、右兩翼發展而來),廂有「都指揮使」,或直接稱「廂主」;左、右兩廂編成一個戰略方向的總兵力,一般大約為50000人上下,由皇帝派出的節度使統帥。這或許就是從唐代軍隊的戰時編制發展而來的。
後周的制度被宋朝全盤沿用。宋軍以標准為500人的營(一般直接稱「指揮」)為基本單位,統計兵力都計算有多少指揮,調動組編也以指揮為單位,一般並不拆散。營下的為100人的都,有都頭;都以下的編制應該是什伍之制,有軍頭、「十將」(管轄10人)等士官的名目。
理論上5營編1軍,但實際上往往不足額(也有相反的情況)。而軍以上的廂由於兵員過多,因此朝廷往往採用抽軍辦法,使廂並不足額,甚至進一步撤消廂的番號。北宋中期後廂幾乎已全部架空,朝廷直接指揮並調動軍,廂都指揮使成為武官的虛銜。
先後與宋皇朝對峙的遼、西夏、金、元少數民族皇朝軍隊的編制情況史載不明。
最著名的是金朝的「猛安謀克」制度。猛安原義是「千夫長」,謀克原義為「百夫長」,在謀克之下有什長、伍長。可見原來女真族軍隊也是採用10進位制的編制方法。以後將被征服的各部落武裝也按此制編製成軍,若干個猛安編為「司」,設立都統司指揮。隨著金朝的迅速擴張,難以嚴格貫徹原有編制,在鞏固了對於中原地區的統治後,1175年金朝曾經重新編制猛安、謀克,按照女真人全民皆兵的傳統,每謀克300戶,7—10個謀克編為1個猛安。1183年編成220個猛安,1878個謀克,61萬多戶,平均每謀克有327戶,大約每個猛安下有8個半謀克。但是女真社會急劇變化,原來天經地義的服役從徵逐漸不再能吸引青年人,猛安、謀克的職位世襲,官愈多而兵日少,金末謀克平均只有25人,除去旗手、鼓手等,戰斗兵僅18人,而猛安平均也僅轄4個謀克而已。
蒙古興起後建立的軍隊也是按10進位制編制的,10人為隊,有隊長或稱「牌子頭」;10隊組成1個「百戶」,10個百戶組成1個千戶,10個千戶組成1個萬戶,萬戶為蒙古軍最高編制單位。百戶、千戶、萬戶既是編制單位,也是長官的名號。不過實際上編制往往並不足,比如有7000人以上的為「上萬戶」,5000人以上為「中萬戶」,不滿3000人為「下萬戶」。同樣,千戶、百戶也是按照這個比例分出上、中、下。入主中原後元朝軍隊大體上保持這一基本編制。
宋軍是職業軍隊,理論上不應再有平時、戰時編制的區別。但是實際上這套編制在戰時運轉並不理想。到北宋中期又發生轉變。范仲淹在主持陝西防務時,為適應作戰需要而重新整編軍隊:以5人為「伍」,5伍(25人)為「隊」,5隊(125人)為「陣」,20隊(2500人)為「將」。「將」作為獨立戰術單位,直接指揮下屬。
後來他的部下蔡挺在宋神宗改革時又將這一編制改動後向全軍推廣:10人為「火」,5火為隊(50人),10隊為營(即指揮,500人),若干個營組編為「將」(根據戰役需要3000—10000人不等)。指揮以下完整編制調動,將的編制也盡量保持穩定,指揮官有「將」和「副將」,下屬盡量不打亂。1081年全國建立起92將,號為「將兵法」。
古代軍事資料 明軍火器軍隊編制
中國裝備火器的軍隊編制出現的很早,也很健全。早在元朝至順年間,軍隊中就已裝備了發射口徑為20毫米以上鐵彈丸的金屬火銃,從而誕生了中國最早的火炮,並出現了「炮手軍」和「炮手萬戶府」的建制。之後由於火器的蓬勃發展,明軍更是普遍裝備了火器,戰爭的主要武器轉向了使用火器。
朱元璋在位時,明軍首創火銃與冷兵器依次攻擊敵船的水攻戰術,各地衛所駐軍已有10%裝備火銃。明永樂八(1410)征交趾時,明成祖還在京軍中組建了專門的槍炮部隊——神機營,這種獨立槍炮部隊建制在當時中國乃至世界各國都首屈一指;明成祖在親征漠北之戰中,提出了「神機銃居前,馬隊居後」的作戰原則,神機營配合步兵、騎兵作戰,發揮了重要作用,使火器的應用更趨專業化,神機營已成為軍隊的一個兵種。
明朝中期,戚繼光鎮守北疆薊鎮(今河北遷西縣西北)練兵時,編練的水軍營、步營、騎營、車營、輜重營,使用槍炮等火器的士兵已佔編制總數的50%
左右。其創建的車騎營中的戰車部隊,簡直就是類似於現在裝甲戰車部隊:車營編官兵3100餘名,佛朗機炮256門,大將軍(重型大口徑火炮)8門;每車營有戰車128輛,每輛戰車配有佛郎機2門、鳥銃4桿、火箭手4人,平均每12名士兵裝備一門火炮,臨戰之時火槍輪番射擊可以終日不停;騎營編官兵約2700名,裝備有60門虎蹲炮。
因此在明朝前期,北方游牧民族南下劫掠的成本大大提高(死人太多,收獲太少),以至於可以說是虧本買賣,蒙古就因此而衰落。明朝末期,明軍和倭軍在朝鮮所進行的戰役中,明軍的火器質量和使用水平就高於倭軍。當時倭軍和朝鮮軍都甲胄齊全,十分精良,而明軍卻有不少連盔甲都沒有就上戰場了。朝鮮軍隊開始很吃驚,以為是明軍神勇,其實是明軍多使用火器,在火器的時代,盔甲反而是起不到作用的累贅。
明朝前期正規軍的裝編表:
全營兵力:步兵3600人(全配火器);
騎兵1000人;
炮兵400人(管理野戰重炮及大連珠炮);
共計官兵5000人。
裝備火器:霹靂炮3600桿(步兵火銃);
合用葯9000斤;
重八錢鉛子90萬個;
大連珠炮200 桿(多管火銃);
合用葯675 斤;
手把口400 桿(炮兵防身用手銃);
盞口將軍160位(野戰重炮)。
明朝後期車營編制的詳細資料(孫承宗和戚繼光)
關於車營的編制:戰車子營按照營-沖-衡-乘-車分5級編制。
每營4沖-每沖2衡-每衡4乘-每乘4車(偏廂車),
合計戰車128輛,配屬給步兵子營使用。
步兵子營和騎兵子營則仿造戰車子營編制。
步兵子營每100人為1乘-400人為1衡-800人為1沖-4沖3200人為1步兵子營。
騎兵子營以50騎為1乘-200騎為1衡-400騎為1沖-4沖1600騎兵為1騎兵子營;
另配一個2沖的騎兵權勇隊(預備隊),一共有2400名騎兵。
關於偏廂車的記載:
明代宗朱祁珏(景泰帝)在位的時候,郭登在大同曾造用於防守的偏廂車。轅長1.3丈,寬0.9丈,高0.75丈,廂用薄板,上置銃,編配10人使用,出則左右相配,前後相接,鉤環牽互,車載衣、糧、器械並鹿角。
之後成化、嘉靖、隆慶年間均造過偏廂車,隆慶三年(1569年),戚繼光在薊州曾造過偏廂車。其式——只用向外面一廂,每輛重600斤以上。
不久明軍守遼東廣寧時,魏學曾又作改進——每2輛中設拒馬槍1架,填塞間隙,車架上下用棉絮布帳圍之,可以防避矢石,車上載佛朗機2挺,下置雷飛炮,快槍各6桿,每架拒馬槍上樹長槍12柄,下置雷飛炮,快槍各6桿,每車用卒25名。孫承宗車營所用偏廂車大致與之相同。
孫承宗編煉的車營資料(標准車營):
全營兵力:步兵3200人;
騎兵2400人;
輜重車夫512人;
各級軍官,侍從,傳令,雜役515人;
共計官兵6627人。
裝備火器:槍1984枝,
其中鳥銃256枝;
3眼槍1728枝;
大小佛朗機共256挺;
各種火炮(紅夷,神飛,滅虜等等)88門。
裝備車輛:偏廂車128輛(戰車)。
輜重車256輛。
根據以上可以看出,明軍裝備的鳥銃並不多,主要以連發近戰的
3眼槍為主。這是因為明軍大量裝備遠射程的火炮(數量快趕上現代裝甲師啦!),所以所以對單兵火器的射程並沒有太高要求,只要火力夠兇猛就行,明軍才會創造出三才陣等適合火器的諸兵種合成作戰陣形。
戚繼光編煉的車營和步營資料,可能是寫在兵書里,將要計劃實施的,現在僅供參考:
車營:戰斗兵2048人;
軍官、雜役、工匠、車夫等1061人;
全營官兵共3109人。
裝備:佛朗機256挺(佛朗機手768人);
鳥銃512枝(鳥銃手512人);
大將軍(重型大口徑火炮)8門;
以上火器手共1320人,占戰斗兵的64.2%;
其他的都是長槍手、藤牌手等等裝備冷兵器的士兵。
步營:戰斗兵2160人;
軍官、雜役、工匠等共539人;
全營官兵共2699人。
裝備:鳥銃1080枝(鳥銃手1080人)。
火器手共1080人,占戰斗兵的50%。
其他的都是長槍手、藤牌手等等只裝備冷兵器的士兵;
其中有216名黨耙手,裝備火箭共6480支。
⑥ 清朝軍隊的編制是什麼樣的
說起清朝軍隊,首先就得提到八旗軍。八旗軍是清朝最早的軍隊編制,士兵全部由旗人組成。需要指出的是,許多人把旗人跟滿人混為一談,這是一種誤解。旗人包括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也就是說既有滿人,也有蒙古人、漢人。
八旗軍是清朝能夠定鼎中原的核心力量,也是清朝中前期的國家精銳部隊。八旗軍分兩類,一是駐京八旗(也稱京營八旗),二是駐防八旗。駐京八旗的主要職責是拱衛京師,駐防八旗則是被派到全國各戰略要地駐守,這些地方分別是:盛京、吉林、黑龍江、綏遠城、江寧、福州、杭州、荊州、西安、寧夏、伊犁、成都、廣州、烏里雅蘇台、烏魯木齊、察哈爾、熱河。
駐防八旗的兵力並不多,總共約十萬人。其中,盛京作為清朝的「龍興之地」,駐防的兵力最多,最高峰時達到了一萬七千人。成都駐防八旗的兵力最少,只有一千九百人。駐防將軍為駐防當地八旗軍的最高長官,官階為從一品。
八旗軍雖然是清朝的中堅力量,但人數有限。要想統治一個龐大的帝國,必須有一支人數眾多的軍隊。綠營軍就在此背景下產生了。
綠營軍的士兵全部由漢人組成,遍布全國各地,是清朝的主要軍事力量。綠營軍以鎮為最高戰略單位(相當於現在的師),一個鎮的兵力在一萬人左右。根據《大清五朝會典》的記載,清朝乾隆年間全國綠營共六十六鎮,總兵力將近六十五萬人。綠營的最高長官是提督,統領一省綠營兵,官階為從一品。
到了清朝中後期,八旗軍和綠營軍長期處於訓練鬆弛,紀律渙散的狀態,戰鬥力變得很差,完全看不到當年那種虎狼之師的影子。他們在與太平天國的交戰中,完全敵不過驍勇的太平軍。此時,一支新的軍隊走上歷史舞台,那就是勇營。
早在於雍正、乾隆時期,就已經有了勇營這個軍種。不過,當時它的名字不叫勇營,而是叫鄉勇。鄉勇是一種臨時召集,輔助正規軍作戰的武裝力量。一般為戰時募集,事畢解散,相當於我們現在說的「臨時工」編制。
咸豐二年(1852),曾國藩在原鄉勇基礎上創建營制,編練了一支有獨特製度的軍隊:湘勇。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湘軍。湘軍是所有勇營中最出名的一支軍隊,此外還有李鴻章的淮軍,以及各地仿照湘軍營制編練的軍隊。
勇營士兵的糧餉都是由主帥發放,因此是一支私人屬性很強的軍隊。勇營將士如果立下戰功,獎勵往往非常豐厚,所以士兵和將帥成為了利益共同體,軍隊的凝聚力和戰鬥力非常強。在鎮壓太平天國的戰斗中,勇營大顯神威,成為了清朝的主要軍事力量。湘軍在鼎盛時期兵力達三十多萬人,其中曾國藩直屬部隊約十二萬,其他湘軍督撫合計兵力二十餘萬。
戰事平息後,勇營中的一部分將士遣散回鄉,剩餘的部隊改編為防軍,鎮守各省險要之地。同時,清朝統治者也從綠營軍中選出部分將士,效仿勇營的各種制度,組建了練軍。自此,防軍和練軍就成為了清朝的主要武裝力量。
1895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慘敗。清朝統治者感受到了舊式軍隊的落後,於是開始在天津小站組建了一支新軍,名叫「定武軍」,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北洋軍」。
和以往的改編不同,這支新建陸軍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歷史性的飛躍。北洋軍的武器裝備全部採用洋槍、洋炮,在結構、制度等方面基本都仿照當時德國軍隊的編制。北洋軍的士兵入伍條件嚴格,因此士兵的素質也比較高。
北洋軍起初只有幾千人,後來隨著不斷擴編,在1905年時,已經發展到六個鎮(每個鎮12513人),合計共七萬多人。而到了1911年時,北洋軍已擁有14個鎮、18個混成協、4個標、1個禁衛軍。
不過,讓清朝統治者萬萬沒想到的是,這支被賦予厚望的北洋軍,最後卻成了壓倒大清的「最後一根稻草」。
⑦ 軍事單位是事業單位嗎事業單位包括哪些和行政的怎麼區分
軍事單位不好說 有的是 有的就不是
事業和行政的區別:
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是國家機關
行政單位往往有行政權力,事業單位大多數沒有行政權力
也有部分事業機關有行政執行權
比如說,大學作為事業單位就有行政權力(頒發學位證書),如果學校不頒發學位證書,學生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在編制上,行政單位的工作人員,除了那些勤雜工、臨時工,都是公務員編制;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往往不是公務員編制(他們的負責人可能是公務員編制)。
在級別上,行政單位工作人員的級別往往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級別要高半級。比如說同樣科長,行政單位的科長就是正科級別,事業單位的科長往往僅僅是副科級別。
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與行政機關是有區別的,這里主要是財政上的概念。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的主要特徵是:具有服務性、公益性和知識密集性。
⑧ 中國軍隊的空軍編制是什麼
中國空軍的編制是:
一個空軍師由三個飛內行團容組成,一個飛行團由三個飛行大隊組成,一個飛行大隊由三個飛行中隊組成。中國空軍一個飛行中隊有三架作戰飛機。這就是說中國空軍一個飛行團有27——30架作戰飛機,一個飛行師有戰機超過80架以上。
空軍是由七個軍區空軍構成,每個軍區空軍包括各空軍兵種,其中與飛行有關的有若干個師(2~3個)一個雷達旅(副師),一個師包括2~3個飛行團,2~3個場站(正團編制),組成,其中飛行團下設3個飛行大隊(正營),1個機務大隊(正營),機務大隊由3個機務中對組成(正連);場站是負責機場各方面的保障由各業務單位和若干個連對組成,場站和飛行團同級,工作相互獨立互不領導互不幹涉。
⑨ 中國軍隊的編制與人數是什麼樣的
一個班大約由十名戰士;一個排由三個班組成。一個連由三個排組成,加上連長專、指導屬員等幹部,有的連還配有炊事班,人數大約在120人左右。一個營配有四個連左右,人數大約在500人左右;一個團配有三個營,一個標准團人數事1500人;一個師包括五到六個團,再加上隸屬於師後勤處的二線非戰斗單位,比如養殖場等,隸屬於師偵察處的特種偵察連、雷達站等,再加上師部以及其他單位,所以這樣算來一個標准師是一萬人左右。一個旅比一個師少一個團,而一個標准師是10000人,所以旅人數大約在7000人左右。
⑩ 國防部的編制和下屬單位分別是什麼
國防部隸屬於國務院,主要負責國防建設方面的具體工作。國防部的各項工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和總後勤部分別辦理。
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是平行的,各自下屬的國防部和總參謀部也是平行的。
兩者的主官都必定是軍委委員,國防部長一般是由比總參謀長更資深的軍委委員來坦任,國防部的地位也比總參謀部略高,但並不說明國防部比總參謀部有實權,因為,說白了國防部其實是這么一個單位——傳中央軍委的話、用國務院的名義、讓指定的相關部門去做與軍方有關的事。
總參謀部是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軍事工作機關,是全國武裝力量軍事工作的領導機關,在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軍事建設和組織指揮全國武裝力量的軍事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