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美國沒有出現軍人獨裁的政府那美軍與國家的什麼部門形成制衡
雖然我很仇恨美國。但不得不說美國的司法獨立是很好的制度。美國事先將總統看做壞蛋,然後用法律來約束總統的權力。使得總統無法隨心所欲的為非作歹。我想美國副總統傑菲遜的精闢論斷可以解釋你的問題:
「絕對服從多數的決定,這是共和政體的主要原則,離開這一原則就只能訴諸武力了,而武力是專制的主要原則和直接起源。
多數派的意願並不是天然就是合理的……大家也都會記住這一神聖的原則,即多數人的意願總是應該採用,但是那個意願必須公正而合理;而且少數人也有同等的權利,必須受到平等法律的保護,如果加以侵犯,那就是壓迫。
在權力問題上不要再信賴人,而是要用憲法的鎖鏈制約他不做壞事。
如果我們信賴自己選擇的人,認為他會保障我們的權利,這將是一種危險的幻想,那個信賴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是專制之母——自由政府是建立在警惕而不是建立在信賴上面;是警惕而不是信賴,規定了限制權力的憲法,以制約那些我們不得不託付以權力的人;我們的憲法已經相應為我們的信賴確定了界限,不能讓信賴超越這個界限……
多數人的暴政,並不比一個暴君的情形更少壓迫性;把這些權力都集中在同一個機構,恰恰是暴君政府的定義。這些權力之由多數人行使,而不是由一個人行使,並不能減輕暴政的程度。一個選舉產生的暴政並不是我們為之而戰斗的政府;我們為之而戰斗的政府,不僅應該建立在自由的原則上,而且也應該把權力分開,使其平衡,使任何一個權力機構都不能越出他們的合法限度之外,使其得到有效的抑制和制約。
我們應該在腐敗和暴政襲擊我們之前,去防止腐敗暴政的到來。與其在狼進羊圈之後拔它的爪牙,不如防止它進來。」
【傑明·富蘭克林。我們小時候都是從「科學家的故事」之類的書里讀到他的。避雷針就是他的發明。但是,實際上他還是一個著名的政治家。他曾經參與「獨立宣言」的起草,成功地在獨立戰爭中到法國為美國募款。他這時也是制憲會議的代表之一。他當時說過一句頗有代表性的話。他說,我們知道我們自己選出的第一個總統是個好人,可天曉得以後將會出來些什麼貨色。 他們不願意寄希望於對未來的總統們個人品質的信賴。在他們眼裡,權力無疑就是強腐蝕劑的代名詞。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對於他們這個道理是如此簡單。他們仍然堅信,人是靠不住的。即使選上來的確信是個好人,如果沒有監督機制,依然不能保證在權力的腐蝕之下不發生變化。 在這里,你可以發現,美國開國者們對於腐敗的憂慮,從根本概念上來講,和我們從小所熟悉的要「拒腐蝕」的憂慮,是不在一個著眼點上的。他們的出發點,不在於定位一群「革命者」有可能受到來自外部社會,諸如「香花毒草」或「大染缸」之類的「腐蝕污染」,而是著眼於來自權力機構本身可能發生的內部變化。 對於他們來說,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威權的催化作用之下,無法不保證「總統」不逐漸演化為事實上的「皇帝」。因此,即使是被他們公認為是「好人」而推選出來的第一個美國總統華盛頓,也從一開始就被置於他們所設計的整套機制的監督之下,沒有過上一天隨意用權的日子。 基於上述考慮,他們又著手改進他們的「收銀機」。除了分權以外,他們又在整個權力結構中設計了一套內在的,與整個權力結構同時存在,同時工作的「安全剎車裝置」,以防止聯邦政府演變成聯邦暴君。 這套「安全剎車裝置」就是美國權力結構中的所謂「制約與平衡」,或稱之為「制衡」。也是在經過了一系列的爭執和妥協以後,在憲法中故意作出一些規定,使得政府任何一個分支的法定權力都要受到另外兩個分支的制約,三大分支互相制約,任何一個分支都不可能在權力的比重上大於另外兩個分支,從而不可能掌握絕對的權力。】
❷ 三權分立為什麼將權力如此劃分
三權分立是一種政治體制.而不是一種原則.
三權分立是屬於分權體制專的一屬種.
分權體制有很多種,有三權分立,五權分立等各種分權方案.
分權體制的成立目標是,制約腐敗以及權力的濫用,使得社會能夠實現互相監督並促使社會向更美好的方向前進.
權力制衡,即相互制約三權分立體制可以實現權力的相互制衡.也就是說,三權分立是手段 .權力制衡是目標. 望採納
❸ 三權分立中為什麼沒有決策權,我覺得決策權比三權中的任何一個都重要。。
如果決策權單拎出來做為一個權力去賦予任何一個組織和個人的話,那專么這個體制就不是屬民主體制了,所謂民主體制的決策權是通過民主審議和選舉產生的,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所以民主國家不僅不能有決策權,而且要瓦解決策集中,所以要三權分立。中山先生在解釋民主國家的時候還提出過五權分立,所謂中山裝有五個兜就代表五權,出來衣服外面上下的四個兜各代表立法、司法、行政、考試權,衣服的內兜代表彈劾權(檢察權),而彈劾權是人民制衡權力集中的殺手鐧。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總統因為受到彈劾而紛紛下台的原因。
❹ 美國三權分立,總統普選的國家如何確保軍隊是絕對中立的
首先,作為軍隊最高首長的總統有任期限制,其權力來源於選民,甚至可以完全不需要軍事履歷,也不需要軍隊的支持,這樣一方面防止了總統憑借軍隊的支持擴大自己的權力,另一方面也防止了軍隊染指行政權力。
美國的三權分立決定了軍隊指揮權所有者是不能一家獨大;其國家法律決定了軍隊職業化,對國家負責。這兩點其實很多其它民主國家也具備,但軍隊的權利則完全不同,原因就在於社會文化與體制博弈不同。
社會文化是很重要的,文化可以定義很多東西,並且可以把這種東西變成民族基因,遺傳下去。美國的文化對軍隊干政有很強的免疫能力,沒有民眾會認可這種方式。
而體制內的博弈方式,則是軍隊權利的保證,美國的體制內博弈,基於輿論監督,走法律流程沒有軍隊插手的空間。與美國不同的是,其它很多國家,在體制內博弈上都留給了軍隊插手的餘地。
但是,雖然美國軍隊在國家序列中屬於弱勢群體,國家也給了軍人優厚的福利和崇高的榮譽。從軍的人也並不吃虧。也就少了發動政變或拎起槍桿子造反的慾望。當然如果你穿膩了軍裝,辭去軍職後要經商還是從政也沒有人阻攔得了你。
假如你真的政變成功,你的權力只在聯邦政府內部有效,下面的各州縣根本就不會理睬你,媒體也一齊批判你,有二百年民主傳統熏陶的百姓也不可能接受你,白宮門口不會再有遊行示威的人群,迎接你的是一陣陣的槍聲。
❺ 美國為什麼要三權分立為什麼不二權,四權,五權
三權分立的實行與當時美國的社會背景以及是對其他國家制度的總結借鑒專,三權分立制度是指屬把國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分別由議會、政府、法院獨立行使並相互制衡的制度。三權分立制度是根據近代分權學說建立起來的,為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的國家機關組織與活動的基本制度。這種制度有利於調整資產階級內部各集團、派別之間的利益矛盾,有助於維護資產階級的政治統治,適應於欺騙人民和對付外國斗爭的需要。這種制度的弱點是使國家的力量難以完全集中,相當一部分力量在互相牽制中抵消,缺乏效率。
美國的三權分立體制: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立法權由國會掌握,行政權歸於總統,司法權屬於聯邦最高法院。三權之間相互制約,國會可以以彈劾等諸多形式限制總統,總統可以以「擱置否決權」等形式限制國會的權力,而聯邦最高法院則可以通過違憲審查的形式限制國會的立法權和總統的行政權,此外,總統對司法權也有制約,表現在聯邦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命在一定程度上受總統控制;
❻ 為什麼三權分立在中國沒有建立起來
三權分立是西方通行的政治體制,它的本質就是「主權在民,權力制衡」。主權在民,就是國家的一切權力都在人民手裡,通過周期性的選舉代理人來兌現國家管理。這就意味著誰想要在國家主要權力機關里坐上一把重要的交椅,都必須在人民面前展開公平競爭,然後人民會從中挑出最合適的人選。而權力制衡,就是國家權力分為數個體系,各個權力體系相互獨立,並且相互監督和制衡。權力制衡保證了權力不會因為過度集中而產生的危害,也保證很難產生因權力過大而出現的暗室欺心和背後欺民的惡劣行徑。也正因為如此,三權分立體制令已經運行了許久的西方深為自豪,並認為其他地方的人也有權享有,於是他們就積極地向全世界進行價值觀宣傳和推廣。
但是,在東方的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文明,並且在馬列體制下運轉了六十多年後,慨然拒絕和反對西方體制朝中國傳播。因為執政者已經斷言,三權分立是西方的,不適合東方的中國。雖然馬列那一套也是西方人發明的,但非常適合中國國情,因而是最適合的。百草止水一直非常欣賞三權分立,認為這是西方人對人類的一大貢獻。況且最近完成訪華行程的奧巴馬也一再表示,他不認為美國的價值觀和體制是只有美國人才能享有的專利,他認為全人類都有權進行分享。盡管如此,隨著一些勢力對三權分立體制批判的日益深入,我也漸漸地改變了想法,發現三權分立的確不適合中國。
為什麼說三權分立不適合中國呢?第一,中國廣大屁民們素質太差,如果讓他們進行選舉,能選舉出擅長下一盤很大棋的領導人嗎?第二,中國的執政者都是精英,都代表了先進文化和先進生產力方向,更代表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實行民主選舉,這些難於被屁民理解和接受的擁有數塊表的精英,就很難登上權力寶座,也就無從領導中國人民從勝利走向勝利。第三,權力制衡是資源浪費,他讓掌權者天天提心吊膽,無法靜下心來籌劃藍圖運籌帷幄,因經常身陷輿論質疑和司法調查而無心國事,其損害大唉矣!第四,民主體制決策太慢,太多的人參與決策討論會貽誤戰機。哪像集權體制,領導一拍腦袋,一項重大決策就輕松出台;幾個人在圈子裡一合計,一項項宏偉工程就橫空出世。更何況,在集權體制下,想禁摩就禁摩,想強制拆遷就強制拆遷,根本就沒有和屁民商量的餘地。第五,集權體制有利於權力體系的穩定和高效運轉。你看,上級領導都是英明的,他們選擇的下級官員自然就是很能乾的。每個下級的仕途都掌握在上級手裡,自然對上級就惟命是從,執行力自然就空前強大。哪像西方,選舉出來的領導人自身就不夠英明,其提名的官員也就好不到哪裡去。更重要的是,各級權力主管都是民選的,他們不僅不會聽從上級權力機構的指揮,反而會俯身傾聽下面屁民們的意見,這不是本末倒置嗎?其政策執行力不就自然大打折扣嗎?
其實三權分立在中國的危害並不止於這些。中國流行「老子英雄兒好漢」的文化,「舉賢不避親」的傳統也非常濃厚。你想想啊,做領導的老子是那麼英明那麼智慧,他們的基因品種自然就是最優的,他們的孩子所受到的教育自然也是最好的。既然自己的孩子也非常優秀,自然就要優先獲得為人民服務的義務,就應該讓他們接老子的班去管理那幫素質低下毫不懂事的屁民們。更何況,領導們既然那麼英明,為人民服務又那麼勞累,收入或明或暗地高些,生活待遇或公開或私下地奢華些,都是應該的,也是符合按勞分配的原則的。那些屁民們天天嚷嚷著要公布官員們的財產,職責官員貪污腐敗揮霍公帑,要求新聞自由和輿論監督,這不擺明了對廣大英明領導們不信任嗎?是的,官員們的收入和待遇都來自公民們的稅款,可這些稅款都是經濟發展和收入增長的結果。那麼是誰讓經濟發展收入增長的呢?不是廣大屁民,而是少數領導,所有的經濟和收入增長都是領導們英明的結果,你們的稅款是應盡的義務,你們的美好生活是領導們的恩賜。所以,你們不應該抱怨,而應該感恩,否則的話就是忘恩負義,就是素質低下。
嗚呼,百草止水終於頓悟,原來三權分立真的不適合中國!中國人民早在六十多年前就選擇了目前的體制,那時的人民是聰明的智慧的,所以選擇就是正確的。如今滿天下多數都是低素質的屁民,他們的聰明才智越來越少,所以他們就再也無法選擇了,也不能再選擇了!
❼ 英國有沒有三權分立為什麼三權分立的國家特徵是什麼
沒有,英國實復行君主立制憲政體,君主是國家象徵,同時可以任命議會首相,不掌握行政權等權利,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是美國,三權分立是指國家權力分配三個機構,這三者相互制衡,拿美國來說,行政權由總統掌握,立法權由國會掌握,司法權由最高法院掌握,總統由國會選舉產生,最高法院的法官由總統任命,最高法院出台的法律總統有權駁回,但國會可以以三分之二的票數重新通過
❽ 為什麼要三權分立
美國是一個新興的殖民國家,沒有封建殘余,這就為美國的民主政治提供了良好的先天專環境;
另外是出於屬資產階級和民眾的普遍要求,當時生產力的發展不再允許在美國實行封建的政治體制,而新思想由歐洲蔓延到了美洲,因為沒有了封建統治著的約束蔚然成風,民主共和成為當時人民的普遍觀念,成為了社會意識的主流。三權分立主張把權利分割為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三權」相互獨立、互相制衡,並保持平衡。對保障國內社會秩序的穩定、排除封建勢力對政治的干擾、避免專權現象和減少腐敗、保證"司法獨立"、維護資產階級政治利益等等,能夠發揮巨大的作用,所以三權分立成為了美國政體的最佳選擇而為之採用。其宗旨無非是為了最大程度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罷了。
❾ 如何三權分立
美國軍事權歸總統!
三權分立具體到做法上,即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權力版分屬三個地位相等的權不同政府機構,由三者互相制衡。
根據美國1787年聯邦憲法,聯邦政府由國會、總統和聯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國會由參、眾兩院組成,是最高立法機構,有權彈劾總統和聯邦法官;總統是國家元首和行政首腦,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行政高級官員、執行各項立法,擁有軍事統帥權和外交權,總統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總統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長不對國會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總統可採取憲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聯邦法院由若干終身任期的大法官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門,對憲法和各項法案有最終解釋權,有權裁決涉及國家和各州之間的重要案例
❿ 為什麼是三權分立而不是四權五權分立
管理、監督來和完善制度是國家源管理的三要素,政府、立法和司法組成的三權分立只是一種管理辦法,立法機構的獨立可以降低完善制度的干擾因素,司法是裁判機構,政府是管理機構,再加上民主監督就形成了四中形式,解決了即要管理還要裁判的弊端,已經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