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報考軍事院校
招收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軍隊院校有60餘所、300多個專業。這些院校基本可以歸結為兩大類,即軍隊高等技術院校和軍隊指揮工程院校。具體學校及專業請見招生簡章。
一、兼收文科類考生的軍隊院校主要有:解放軍國際關系學院、外國語學院、南京政治學院、軍事經濟學院和其他一些院校的個別專業。
二、軍校除初級指揮專業外,一般都招收女生。招收女生的比例一般占本科專業招生數的15%左右。
國家教育部和總政治部在每年下發的招生計劃中,都對當年招收女生的院校、專業以及比例或數量作出明確的規定,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適當的形式告知考生。
沒有載明招收女生的院校及專業,均不招收女生。
三、考軍校應具備條件:
報考軍校的考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中)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屆高(初 )中畢業生。
基本條件是:高中畢業生年齡為20周年以下,初中畢業生年齡在16周歲以下,均截止到當年9月1日,未婚;擁護四項基本原則,政治思想品質好,志願為國防建設事業服務;身體健康。
報考指揮專業的考生除以上條件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適合作為指揮員培養的良好氣質;較強的吃苦精神;熱愛軍事指揮專業。
四、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月開始至6月中旬結束。考生及其家長可在這一時間注意向考生所在學校及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門了解有關情況。
填報志願時應該注意什麼
志願報考軍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須填寫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願表》。填寫時注意在「提前單獨錄取」欄內寫清所要報考軍校的名稱和專業。
軍校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採取提前單獨錄取的辦法進行。對報考軍校但未被錄取者,將按其填報的地方高等院校順序錄取。考生正式填報志願後不得調整。
另外,被軍隊院校錄取的考生,其檔案材料等均應全部及時移交錄取院校,地方院校不得再行錄取。
五、面試檢測的主要內容
面試檢測的主要內容是:檢查考生的外貌、體型、報考動機;檢驗考生的反應能力、心理氣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理解能力,看其是否符合所報考專業的需要。
六、新生入校後還要復查
考入軍校的新生在入學後需要復查,其主要內容是政治、文化、身體。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查依據政審條件,側重考生是否願意獻身於國防事業,是否熱愛軍隊和所學專業;文化方面的考核側重於考生的基礎文化知識,確認考生的高考成績是否真實;身體方面,按照軍校學員體格檢查標准進行。所有考核與復查的條件或標准,均與考生錄取時的各項要求相同,不會另立標准或提高標准。
復查工作按規定在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
七、新生入校後享受什麼待遇
新生入學後,經過復查完全合格者,取得軍籍和學籍,成為所在院校的學員,其家庭享受光榮軍屬待遇。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校學員供給制待遇,具體內容是,統一發放學員被裝,按照軍校學員伙食灶別標准供給,免交伙食費;享受公費醫療;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費用由軍隊承擔。此外,每月發放津貼費,其標準是:第一年,每月每人80元;第二年,每月100元;第三年,每月120元;第四年,每月140元;第五年,每月160元;第六年,每月180元。
八、軍校畢業後能否報考研究生
軍校畢業的學員,經培養院校批准,每年都有少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本校或其他軍校以及軍隊科研單位的研究生。一經錄取,在就讀研究生期間,即享受幹部待遇。
2. 關於軍校怎麼報名
地方應屆畢業生一般在考生戶口所在地;部隊考生在本部隊政治機關幹部部門;研究生一般
到本地省市教委高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時地方考生應持本人的畢業證、戶口簿、身份證,帶上本人1寸免冠登記照;部隊考生按政治機關通知要求辦理。
軍事院校是軍隊所屬的以培養軍事人才為主要任務的學歷教育院校和非學歷教育院校的統稱,包括綜合型院校、指揮院校、工程技術院校、軍事醫學院校、士官學校等,其中指揮院校又分為高級指揮院校、中級指揮院校、初級指揮院校。軍事院校是培養軍事人才的主要場所,對於國防和軍隊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員體格檢查標准》(試行),報考軍事院校人員身體條件是否合格,主要有以下標准:
外科
第一條 身長、體重低於下列標准不合格:
(一) 男性:身長162厘米,體重50千克。
(二) 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三) 招收學員為應屆實踐畢業生,男性:身長160厘米,體重47千克;女性,身長154厘米,體重43千克。過於肥胖(超過標准體重25%),不合格。
第二條 顱骨缺損、骨折、明顯凹陷、顱內異物存留,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
第三條 頸強直,斜頸,Ⅲ度單純性早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操作及其後遺症,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輕度胸廓畸形,單純性骨折,治癒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無後遣症,合格。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1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6厘米,或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六條 影響功能的指(趾)殘缺、畸形,扁平足,影響長途步行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七條 影響功能的良性腫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肪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肪曲張、重度精脈曲張(指揮專業學員中度精索靜脈曲張),不合
3. 軍事院校如何報考
地方應屆畢業生一般在考生戶口所在地;部隊考生在本部隊政治機關幹部部門;研究生一般
到本地省市教委高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時地方考生應持本人的畢業證、戶口簿、身份證,帶上本人1寸免冠登記照;部隊考生按政治機關通知要求辦理。
軍事院校是軍隊所屬的以培養軍事人才為主要任務的學歷教育院校和非學歷教育院校的統稱,包括綜合型院校、指揮院校、工程技術院校、軍事醫學院校、士官學校等,其中指揮院校又分為高級指揮院校、中級指揮院校、初級指揮院校。軍事院校是培養軍事人才的主要場所,對於國防和軍隊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員體格檢查標准》(試行),報考軍事院校人員身體條件是否合格,主要有以下標准:
外科
第一條 身長、體重低於下列標准不合格:
(一) 男性:身長162厘米,體重50千克。
(二) 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三) 招收學員為應屆實踐畢業生,男性:身長160厘米,體重47千克;女性,身長154厘米,體重43千克。過於肥胖(超過標准體重25%),不合格。
第二條 顱骨缺損、骨折、明顯凹陷、顱內異物存留,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
第三條 頸強直,斜頸,Ⅲ度單純性早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操作及其後遺症,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輕度胸廓畸形,單純性骨折,治癒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無後遣症,合格。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1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6厘米,或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六條 影響功能的指(趾)殘缺、畸形,扁平足,影響長途步行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七條 影響功能的良性腫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肪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肪曲張、重度精脈曲張(指揮專業學員中度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
第九條 有胸、腹腔主要臟器手術史,或非主要臟器手術但伴發主要臟器操作或其它後遺症,各類疝,脫肛,肛瘺,環狀痔、混合痔和經常發炎出血的陳舊性肛裂,不合格。
闌尾炎手術後三個月以下,疝修補手術後半年以下無後遺症,合格。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腫瘤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合格。無自覺症狀的輕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小於健側睾丸二分之一),睾媯鞘膜積液(小於健側睾丸二分之一),無壓痛、無自覺症狀的精索、副睾小結節,合格。
第十一條 腋臭,頭癬,廣泛性體癬,重度手、足、甲癬,疥瘡,銀悄病,紅斑狼瘡,硬皮病,慢性濕疹,慢性尋麻疹,神經性皮炎,與傳染性麻瘋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俞的皮膚病,不合格。
第十二條 梅毒、淋病、軟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攜帶者,不合格。較大面積或影響軍容的白癜風、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著、血管瘤等,不合格。
內科
第十三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合格。 收縮壓: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張壓: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條 風濕病、心臟病、血管疾病,不合格。心臟收縮期雜音:各辨膜聽診元氣不超過二級;心律失常,經心電圖或其它特殊檢查,確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條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4. 報考軍校的問題~
我國軍事院校一部分隸屬中央軍委或總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裝備部.總後勤部),一部分隸屬各大軍區,還有一部分隸屬各軍兵種。按照性質的不同啊,軍校可以分為指揮院校和專業技術院校(包括醫務院校)。指揮院校分為軍事.政治.後勤三類。初級指揮院校是我軍培養各類初級指揮軍官的院校,招收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的部隊正副班長(部分專業也可以招收優秀士兵),和地方應屆(注意了是應屆,這是08年的新規定)高中畢業生。學院畢業後,軍事.後勤指揮官主要擔任排長.連長.營長,海軍部門的部門長.艦長等;政治指揮軍官主要擔任連隊政治指導員.營政治教導員等;機關幹部主要是各類軍事參謀.政治幹事.後勤助理等。中級指揮院校是培養各類中級指揮軍官的院校,主要是招收經過初級指揮院校培訓過,並經過連.營兩級實際工作鍛煉的軍官,主要進行以合同戰術訓練為重點的專業教育。有部分中級指揮院校的某些專業直接從地方招收高中畢業生(比如西安政治學院啊,石家莊陸軍指揮學院啊)。高級指揮院校目前我國只有一所,那就是國防大學,只招收師(旅)級以上的指揮員。
咱們國家每年招收高中畢業生的軍事院校有幾十所,其學制.學歷和地方院校一致,即:專科3年,本科4年,醫務院校本科5年(個別的有7年的)。
軍事院校全部為提前批錄取院校。為了維護考生填報軍隊院校的嚴肅性,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出了規定,對報考軍隊院校後,擅自不參加軍校體格復檢的考生,除取消起軍校錄取資格外,還要降低一個地方大學錄取的批次。即使達到了地方大學一批線,也要降為二批錄取。
生長幹部學員在校享受待遇,具體是:同意發放學員被裝,佩帶學員肩章,按照軍校學員伙食灶別標准供給,免交伙食費;享受公費醫療;在校期間全部學習費用由軍隊承擔。每月發放津貼:第一年每月100,第二年130,第三年160,第四年190,第五年220。
指揮類一般比技術類要分數低不少呢。軍校也有專科和本科之分啊,再說了每年的形勢都不一樣。
根據最新2000年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主要有:(1)男性身高不低於1.62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60米;(2)兩眼每一眼裸眼視力不能低於4.5(0.3),矯正視力不低於4.9(0.8),等等。所以眼睛的問題,你100多度是不太有問題的
高三的事情,還是高三再說吧,現在每年的形勢變化很快。我今年就要高考了,我會報考軍校的。還有啊,教育口上的事,我不陌生的,有事就來喊我啊。
祝你好運啊老弟,這個是全部軍校的名單,給你看看,打開看,回見了啊
5. 我要報考軍校怎麼報名
報名高考軍事院校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月開始至6月中旬結束,在每年的這段時間,版各招生院校反有權關部門均開始了適當的宣傳工作,符合軍隊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規定地點面試,政治思想考核。
6. 在校大學生如何報考軍校
在校大學生入伍可享受多項優待政策
根據有關政策,在校大學生入伍前,學校應盡可能安排他們參加本學期所學課程的考試,也可以根據其平時的學習情況,對本學期所學課程免試,直接確定成績和學分,並保留學籍到退役後一年內。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可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大學生入伍後,有條件的可參加原學校組織的函授或自學原專業課程,經部隊團級單位批准可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
校大學生被批准入伍後,已交學雜費的剩餘部分,根據本人自願,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退出現役後復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後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在部隊榮立一次三等功的,復學後按不低於50%的標准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後免交全部學費。
退役大學生復學後,原就讀學校撤銷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等學歷相關專業高等學校復學;原所學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復學;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對專科升本科、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取。在部隊受到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轉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屬獨立設置的專科學校的專科生,由學校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排;受到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專業畢業後,可免試保送所學專業研究生。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中途退役的,學校應准其復學。
徵兵工作同時規定,要盡可能安排入伍大學生到要求文化程度高、專業復雜、技術性強的部隊服役,發揮他們的優勢和專長,做到人盡其才。對表現優秀的大學生士兵,在學技術、選取士官、報考軍校、直接提升軍官等方面要優先安排。對退伍後復學的大學生,如本人自願,且符合相關條件,在校學習期間應優先選拔為國防生或畢業後直接接收補充軍隊幹部隊伍。
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軍隊院校招生制度,保證幹部選拔培養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暫行條例》以及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培養軍官和文職幹部的軍隊院校招收士兵和普通中學畢業生學員工作。
第三條 軍隊院校招生,是選拔培養軍隊生長幹部的重要環節,是加強軍隊質量建設,實現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基礎工作。
第四條 軍隊院校招生,必須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堅持德才兼備的選拔標准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按需培訓、訓用一致的原則。
第五條 招收士兵學員,在逐級選拔的基礎上,實行軍事科目考核和全軍統一的文化科目考試;招收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學員,從參加普通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中錄取。
第六條 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由總政治部歸口管理,實行總部、大軍區級單位以及部隊、院校分級負責制,以各級政治機關為主,司令機關和後勤機關協助組織實施。
第二章 招生辦公室及其職責
第七條 在總政治部幹部部設立全軍招生辦公室,由總參謀部軍訓訓、總後勤部財務部和衛生部有關人員參加。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軍委、總部關於幹部培訓工作的指示和政策規定;
(二)指導檢查全軍考生的選拔、文化科目考試、軍事科目考核和體格檢查工作。
(三)組織軍隊院校招收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的工作;
(四)管理招生錄取、指導檢查入學新生的復查復試工作;
(五)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正當權益,組織督促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發生的有關問題。
第八條 大軍區級單位在本級政治部幹部部設立招生辦公室,由本級司令部軍訓(院校)部、後勤部衛生部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總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和計劃,擬制本單位招生方案和實施辦法;
(二)指導所屬單位選拔培養士兵學員苗子、確定報考對象、對考生進行政治思想考核、文化補習和思想教育;
(三)組織實施文化科目考試、軍事科目考核和體格檢查工作;
(四)負責組織士兵考生的錄取工作;
(五)指導所屬院校的招生和復查、復試工作;
(六)檢查所屬單位執行招生政策規定情況。
第九條 部隊軍、師級單位應當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團級單位要有專人負責招生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上級的招生政策規定和計劃;指導部隊選拔培養士兵學員苗子和考生;組織士兵考生參加文化科目考試、軍事科目考核和體格檢查。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還應當負責協調軍隊院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的工作。
第十條 院校由教務、幹部、衛生等部門組成招生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幹部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總部的招生政策規定,按照計劃組織招生;
(二)培訓和派遣招生工作人員;
(三)審核錄取士兵和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考生;
(四)組織實施對入學新生的復查和復試;
(五)總結招生工作經驗,上報統計材料。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軍隊院校招生計劃,依據《全軍軍官院校訓練任務規劃》和幹部隊伍補充更替的需要制定,由幹部部門歸口管理。
第十二條 軍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計劃,由總政治部會同總參謀部下達;軍區、軍兵種、國防科工委所屬院校面向本系統的招收士兵學員計劃,由該大軍區級單位政治部根據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達的計劃,會同司令部下達。
招收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學員的計劃,由總政治部會同國家教育委員制定。
第四章 招生對象的基本條件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士兵考生,必須聽黨的話,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立志獻身國防事業,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服從命令聽指揮;工作積極,有培養前途。地方普通中學考生,必須符合徵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條件。
報考機要專業的考生,必須符合中央軍委關於招收機要人員的政治審查條件。
(二)士兵考生應當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學力。高中畢業士兵考生數量不足時,可以允許具有初中畢業文體程度的士兵報考指揮專業三年制中專班。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報大學本科或者專科班的,應當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中專班的,應當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
(三)報機要、技術偵察、護理專業的士兵,服現役須滿一上以上;招考其他專業的士兵,股現役須滿兩年以上。士兵考生一般應當在本師級單位服役滿一年。地方普通中學考生一般應當是應屆畢業生。
(四)報考機要、技術偵察、護理專業的士兵,年齡應當在二十歲以上;報考其他專業的士兵,年齡應當在二十二歲以下;入伍時年滿二十歲的高中畢業士兵,年齡可以放寬到二十三歲(均截止當年一月一日)。少數民族士兵,年齡可以放寬一至二歲。
地方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的考生,年齡應當在二十歲以下;初中畢業的考生,年齡應當在十六歲以下(均截止當年九月一日)。
(五)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未婚。
第十四條 報考初級指揮專業的士兵,應當具有培養為基層指揮軍官的基本素質,在本專業或者相近專業建制連隊戰斗班擔任班長或者副班長滿一年(截止當年九月一日)。
海軍、空軍及兵種的初級指揮專業,在班長、副班長考生數量不足時,士兵骨幹也可以報考。
第十五條 報考體育、新聞、文學藝術等專業考生的其他條件,由總政治部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具備報考基本條件、德才表現突出、工作成績顯著的優秀士兵,可以限額免試保送入軍隊院校學習。
第五章 選拔和培養
第十七條 士兵考生的選拔和培養,是基層單位的重要職責,由團(旅)級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士兵考生從學員苗子中確定,學員苗子從優秀士兵中選拔。
第十八條 選拔士兵學員苗子應當從徵兵時抓起,優先選征品學兼優的高中畢業生入伍。新兵補入連隊後,黨支部應當按照招生對象的基本條件,適時提出學員苗子預選名單,經營級單位黨委審查,報團(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准。學員苗子數量應當占年度兵員的百分之十左右。
第十九條 士兵學員苗子應當優先送教導隊培養,適時任命為班長、副班長和在其他骨幹崗位上鍛煉,並結合士兵退伍等時機,對學員苗子進行篩選和調整。
第二十條 確定士兵考生,必須履行黨支部提名、群眾評議、營級黨委審查、政治機關考核、團(旅)級黨委審批的程序。考生名單要向全體士兵公布,其檔案送團(旅)級單位政治機關管理。
第二十一條 選拔士兵保送對象,由營級單位黨委推薦,團(旅)級單位黨委提名,師、軍級政治機關審核,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審批。團(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應當張榜公布選拔結果。
第二十二條 士兵考生及士兵保送對象確定後,應當安排軍事、文化強化訓練,以復習文化為主,一般由師級單位組織。
第二十三條 士兵考生填報志願,採取個人志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生可以填報兩個志願,並對是否服從調整錄取表明態度。《獻身國防事業志願書》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寫。
第二十四條 招收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院校應當加強招生宣傳,動員三好學生、學生幹部和有特長的學生報考軍隊院校。逐步建立一批地區、縣(市)重點中學為主的生源基地。
第六章 政治思想考核
第二十五條 對士兵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主要考察政治信念、思想品質、道德觀念、服役態度和工作成績,以及考生家庭主要成員的現實表現,客觀、准確地作出鑒定。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報考軍隊院校。
第二十六條 對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按照國家教育委員會和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工作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軍事科目考核
第二十七條 報考軍隊院校的士兵考生,必須參加軍事科目考核,合格者方可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報考初級指揮專業的,考核軍事共同科目和軍事專業科目;報考其他專業的,考核軍事共同科目。參加考核的人數一般為參加文化科目考試人數的一點二倍。
第二十八條 軍事科目考核的內容和計分方法,由總參謀部軍訓部會同總政治部幹部部確定。總參謀部軍訓部負責組織命題和擬制考核方法。
第二十九條 軍事科目考核的組織實施,以各級司令機關為主,政治機關和後勤機關協助。考核成績由主考單位填入《軍事科目考核成績登記表》。
第八章 體格檢查
第三十條 考生的體格檢查,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規定的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執行。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報考資格。
第三十一條 士兵和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考生的體格檢查,必須在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或者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生應當由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體格檢查表須經主檢醫師簽名和醫療單位蓋章。
第九章 文化科目考試
第三十二條 全軍文化科目統一考試的科目、分值,由總參謀部軍訓部會同總政治幹部部確定。命題、審訂參考答案和評分標准,由總參謀部軍訓部負責。全軍文化科目統一考試,由各級幹部部門會同軍訓(院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十三條 高中畢業的士兵考生,文化統一考試科目為政治、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六門;初中畢業的士兵考生,只考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四門。
第三十四條 士兵參加文化科目考試的人數為招生總數的一點五倍以上。考場設在師(旅)級以上單位,考生座位必須單人單桌、單行。監考人員必須履行職責,嚴格考場紀律。
第三十五條 考試結束後,必須按照保密要求將考生答卷密封、上送和接收。閱卷評分由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組織。文化統一考試成績應當通知考生本人。
第三十六條 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考生的文化統一考試,按照國家教育委員會的規定執行。
第十章 錄 取
第三十七條 對士兵考生,應當根據招生數量、條件及專業要求,結合本人志願,從政治、軍事、文化、身體等方面,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錄取對象由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確定,招生院校審核錄取。
第三十八條 初級指揮專業一般在本兵種士兵考生范圍內錄取,少數特殊專業在本專業士兵考生中錄取,其他專業統一錄取。進入錄取范圍內的考生,按照文化考試成績確定培訓層次,優先滿足本科和大專招生計劃。
保送對象免試入學僅限定於中專班,如本人參加文化統一考試,達到大專或者本科錄取要求的,優先入大專或者本科班學習。
第三十九條 對駐邊疆、海島、高原等艱苦地區的部隊的士兵,以及駐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部隊的少數民族士兵,實行定向招生和定向分配。在招生錄取中,應當給予他們適當照顧。
第四十條 士兵考生錄取工作於每年八月二十日前結束。考生被錄取後,由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在《士兵考生登記表》上簽署意見,簽發《士兵考生入學批准書》,連同文化統一考試試卷一並裝入考生檔案移交院校。招生院校填發《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必須公開,部隊應當做好落榜考生的思想工作。
第四十一條 錄取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招生院校應當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填發《錄取通知書》和《普通中學畢業生入軍隊院校批准書》。
第四十二條 軍隊院校不得錄取士兵委託代培生和士兵自費生。
第十一章 復查和復試
第四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院校進行政治、身體復查和軍事、文化復試。復查復試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淘汰。
第四十四條 被淘汰的士兵考生,退回入學前所在團(旅)級單位,《士兵考生入學批准書》隨即注銷,並連同其檔案在一周內轉回考生入學前的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部隊應當配合院校做好工作。被淘汰的地方普通中學的考生,退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其檔案移交入學前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第十二章 招生經費
第四十五條 軍隊院校招生經費,由總後勤部制訂標准,列院校教育費科目,按後勤財務系統報領。經費開支范圍,按照總後勤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招收士兵學員的經費由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掌握;招收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學員的體檢費,由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政治部掌握,其它經費由招生院校掌握;軍事科目考核經費,由大軍區級單位軍訓(院校)部門按照標准統一分配。
第十三章 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七條 對招生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的規定實施獎勵。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考生,取消其考試、錄取或者入學資格,對士兵考生,可以視情給予處分:
(一)塗改或者偽造檔案材料,假報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民族、入伍時間、職務等,騙取報考資格的;
(二)在文化科目考試、軍事科目考核、體格檢查、院校復查復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採取賄賂手段,取得報考、錄取或者入學資格的;
(四)有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行為的。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招生工作人員,立即停止其招生工作,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給予紀律處分:
(一)塗改或者偽造考生的檔案材料、試卷、考試分數,在監考、閱卷中徇私舞弊的;
(二)縱容或者夥同他人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
(三)收受或者索取賄賂的;
(四)盜竊或者泄漏試題、答案、評分標準的;
(五)其他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
第五十條 對在招生工作中,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由總政治部幹部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規定與本條例不符的,以本條例為准。
第五十三條 軍隊幹部入院校學習和軍隊院校招收飛行學員,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院校招生工作。具體細則,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政治部制定。
7. 關於從部隊考軍校這個政策取消了嗎急!!!
沒有取消。看你是什麼兵種了,全國有好多軍校針對部隊考生的。。。
8. 關於軍事院校的報考問題
很好啊,呵呵,不過你最好學好習,軍校的錄取分數線一般比較高,都屬於提前批內,分數高了才有希望,特別是容文科,軍校招的比較少,至於具體院校你到福建省教育網站上看看把,我不是福建的,對你那裡了解不多,先祝你成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