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德、意簽訂的《鋼鐵盟約》規定了哪些內容
1939年5月22日,德意為發動世界大戰,雙方簽訂了《德國和義大利同盟條約》,即《鋼鐵盟約》。在英法政府的縱容和姑息下,法西斯國家侵略陰謀步步得逞。但是法西斯頭子十分清楚,無淪是德國還是日本、義大利,都沒有力量能單獨奪取世界霸權。由此,要實現他們的狂妄野心。就必須把法西斯國家組成一個統一的軍事政治聯盟。雖然德意日已簽訂了《反共產國際協定》,但是,協定沒有規定明確的軍事義務。為了更有效地共同對付蘇、英、法、美和其他國家,必須把《反共產國際協定》進一步發展為政治軍事同盟。因而從1938年1月起,德日開始進行關於締結軍事政治同盟的談判:同年7月,日本五相會議對德國的建議進行了討論,原則上表示同意,同時又認為需要明確雙方承擔義務的范圍和條件。鑒於德國的建議得到日本的積極響應。於是希特勒又向墨索里尼提出了了德意日三國軍事同盟的建議。墨索里尼表示完全同意,並在1938年10月給希特勒的信中真強調說,不能建立單純的防禦同盟,「我們應當為重畫世界地圖而締結同盟」。但是日本統治集團內部在同德國結盟的問題上存在分歧,致使條約暫時擱淺。這時,日本以陸軍大臣坂垣為首的一派堅決主張同德意結成軍事同盟,認為只有這種同盟才能迫使英美停止對中國的援助,從而使國民黨迅速投降,而以海軍大臣米內和外務大臣有田為首的另一派,則對結盟不熱心,因為這時他們對與英美作戰還有頤慮,所以極力主張三國軍事同盟應只針對蘇聯而不針對英法美。兩派經過斗爭,米內派佔了上風。1939年2月,伊藤率領的日本特使團訪問羅馬和柏林,向德意兩國政府轉告日本政府關於應將蘇聯作為條約的主要針對對象的意見,並強調英法美不是條約所要針對的國家。這和德意的意見大相徑庭:德意認為當前的主要敵人是英法,是首先應該打擊的對象,為了避免兩面受敵,他們倒傾向暫時緩和同蘇聯的關系。爭論的結果,最終未能取得一致意見。由於日本堅持不肯無條件加入三國軍事同盟,於是德意決定撇開日本先締結軍事同盟。1939年4月,德國空軍司令戈林訪問義大利。5月,德外長里賓特洛甫到羅馬和義大利齊亞諾外長會談。22日,雙方簽訂了《德國和義大利同盟條約》,即所謂《鋼鐵盟約》。條約的序言中說:兩國「決心並肩協力行動以取得它們的生存空間」。條約的本文共7條,其主要內容是:如果締約一方的安全或其他重大利益受到外來威脅時,締約另一方將給予受威脅一方充分的政治上和外交上的支持,以消除該威脅;在締約一方同一個或幾個國家發生戰爭時,另一方應立即以盟國的身份以其全部的軍事力量在陸地、海上和空中予以援助和支持;兩締約國一經共同參加戰爭,對締結停戰協定或和約,則採取一致的行動。兩國還決定在軍事和經濟范圍內加強合作,並為此建立常設委員會。德意軍事同盟條約的簽訂,是兩個法西斯國家進一步勾結和准備發動世界大戰的一個重要步驟。
Ⅱ 中國當前與哪些國家有軍事盟約
自中蘇同盟友好條復約到期制後,中國再未與任何地區和國家有過這樣和那樣性質和程度的軍事盟約。這並不是中國在世界上已無可結盟的夥伴,而是出於維護世界和平和地區安定的因素出發,不給其他地球村成員以不安定感和壓力。
Ⅲ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俄羅斯的盟約包括些什麼 具體內容是什麼 包括戰爭方面的請給與一些講解
自從朝鮮撤回後,中國同別國已無任何真正軍事盟約了。只有上合組織有反恐軍事合作的准軍事性質盟約
Ⅳ 什麼是軍事政治同盟
亦稱軍事聯盟。兩個以上國家或政治集團為對付共同的敵人,通過締結盟約而建立的軍事合作關系。
Ⅳ 國家之間有軍事關系就是指國家結盟嗎
不是。
結盟,即結成聯盟。以近代的國際慣例和通行的做法,這里的國與內國之間建立的「結盟」必須容要有特訂的盟約(正式文本)作為依據(內容包括共同防務、軍事互助等)。
但普通的國與國之間的軍事關系范疇則要廣泛得多,且並不一定非要用特訂的盟約來維系。比如廣泛的軍事貿易(軍售)、軍事交流(聯合軍演、互訪)與合作(聯合護航、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等)。
再舉個例子來說,北約就是典型的軍事聯盟。而中、俄之間近年來多次舉辦聯合軍演(聯合軍演也屬於軍事關系),但很顯然中、俄並沒有正是結盟。
Ⅵ 《鋼鐵盟約》是怎樣簽訂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里賓特洛甫和齊亞諾在柏林總理府簽訂了《德國和義大利同盟條約》,即所謂《鋼鐵盟約》。條約主要內容是:如締約國之一的安全或其他重大利益受到外來的威脅時,締約的另一方將給予受威脅的一方充分的政治上和外交上的支持,以消除該威脅。
如果違反締約雙方的願望而發生其中一方陷入與另一個或幾個國家的軍事糾紛之中時,則另一個締約國應立即以盟國的身份以其全部軍事力量在地面、海上和空中予以援助和支持。
兩締約國一經共同作戰,兩國中的任何一國都不得單獨停戰或請和。
Ⅶ 北宋末年簽訂的軍事合約
北宋末年宋金之間訂立的聯合夾攻遼國的軍事合作盟約 。由於雙方地理上受遼國阻隔無法在陸上接觸,而需要海上經渤海往來而得名。重和元年(1118年),北宋統治者已看到金強遼弱的形勢,遂遣使從海路赴金,商議聯合滅遼事宜。此後,金宋使臣頻繁接觸,至宣和二年(1120年),雙方商定:金取遼中京大定府,宋取遼南京析津府,遼亡後,宋將原給遼之歲幣轉納於金國,金同意將燕雲十六州之地歸宋朝。
Ⅷ 宋遼簽訂的盟約有何意義
檀淵之盟 使得宋遼之間結束了長期的軍事對抗 實現了較長時間的和平
Ⅸ 熟悉北宋歷史的高手請教個問題
宋朝被打入天牢的或者處死的名人或者重臣?別逗了,有宋一代,刑不上大夫,一個文內官無論犯下多容大的罪行,除了謀逆,只會被貶斥,而不會坐牢。
宋朝的重臣中,被處死的只有岳飛,而就是這個事件,從當時開始,就爭議到現在。
你所說的情況,只會出現在別的朝代。
Ⅹ 宋遼簽訂的澶淵之盟,此盟約是導致滅亡的誘因嗎
【作者簡介】許雲輝,男,1984年畢業於雲南師范大學中文系,現為雲南省保山一中教育集團高級講師。曾出版專著兩部,在省級以上文學刊物發表文章六十餘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