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特種兵之火鳳凰的拍攝基地是在白鷺島嗎
不是,肯定是一個公開的軍事基地。在南京軍區,看故事好像是南京的
B. 公民可以將拍攝的軍事基地圖片發送到什麼地方
公民的話拍攝的這個圖片是哪裡都不可以發送的,因為只能是自己看,甚至自己看也要刪除掉,如果是比較精密的東西,
C. 私自拍攝軍事設施會有罪嗎
當然,不光沒收錄像器材,還要定罪。
D. 有沒有人因為拍攝軍事設施而被沒收設備的
發現有人(生人)在某區域進行拍照錄像勘探測繪測量應引起高度警惕並報告公安機關。此人(生人)有可能是外國僱傭的『漢奸』『特務』『間諜』在刺探我國的地形地貌軍事和非軍事設施。是公安機關打擊的對象。
E. 今天到郊外遊玩,無意中拍攝了一個軍隊基地的大門,卻被抓了,該怎麼辦
其實你自己也有過錯。
你知道「瓜田李下」這個成語嗎?「君子防未然,不處嫌專疑間。瓜田不納履,屬李下不正冠。」人處在可能被懷疑的境地,一定要注意避嫌。
現在你遇到了麻煩,其實是很正常的事。如果你沒被抓進去,反而不正常。
按說,部隊不能扣留你的身份證(只有公安機關才有這樣的特權),至於扣留了你的攝象機本來應該打個收條。但是你犟不過他們。軍隊的事,地方的人想管也管不了。既然遇到了,你現在只有兩個辦法:
1、到本地公安機關打證明(也可能會遇到麻煩,並且留下一個不是「前科」的「前科」),然後去領:
2、硬著頭皮到該部隊去領(但是很難,可能連門都進不去)。
不管怎樣,你還得快一點。不然。。。。
F. 吳京拍攝《戰狼》系列的電影去軍事基地實操,到最後他真的有軍銜嘛
好像沒有吧,不太清楚。
在部隊中,吳京同戰士們一起吃飯,一起睡覺,一起訓練。扛著木頭奔跑,翻高牆,甚至在菜地里幫炊事班幹活,只要是戰士們做的事情,吳京都要每一樣盡可能的嘗試,吳京說:只有這樣才能更了解他們的生活,才能在拍戲時,演的更真實。這段軍旅生涯帶給吳京的好處也非常多。他對部隊實在太了解了,所以拍攝《戰狼1》和《戰狼2》的時候,自己當導演完全沒有問題,他把電影中的細節把控的非常好,因為他懂,所以真實。吳京出出道多年,肯打肯拼的精神別人都看在眼裡,所以也是促成合作的原因。大家覺得呢?
G. 拍攝軍事設施都觸犯了哪些法律法規
國防義務:兵役義務,接受國防教育義務,保護國防設施義務,保守國專防秘密義務,支持國防建屬設,協助軍事活動國防權利:對國防建設提出建議的權利(建議權);對危害國防的行為進行制止或者檢舉的權利(制止權、檢舉權);因國防建設和軍事活動在經濟上受到直接損失,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補償權利。(補償權)國防權利 : 國防是整個國家的國防,是全體人民的國防,決不僅僅是軍隊和武裝部門的事。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全體公民的神聖職責。全體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信仰、受教育程度,都具有義不容辭的國防義務。公民在履行國防義務的同時,也享有相應的權利。國防義務:國防義務,是由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或組織在國防方面應當履行的責任,這種責任是根據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確定的,並由國家運用法律的強制力來保證它的實現,每個公民都應該有國防義務的責任,有國防義務的心態積極的配合國防。國防義務主要包括、履行兵役的義務、接受國防教育的義務、保護國防設施的義務、保守國防秘密的義務、協助國防活動的義務。
H. 哪些事情不該拍攝
涉及個人隱私或者是國家軍隊機關。重要的科研基地。當然也包括個人的肖像權都不應該被拍攝。否則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