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歷朝的最高軍事部門都叫什麼
秦朝:體制尚未完備,調動50人以上的軍事行動都得由皇帝親自授權.太內尉是最高軍事長容官,掌武事,備皇帝顧問,但不行軍令之權。
漢朝:類似秦朝,太尉是最高軍事長官,掌武事,備阜帝顧問,但不行軍令之權。
唐朝:尚書省兵部是中央最高軍事行政領導機關。
宋朝:樞密院為中央最高軍事機關,掌 管軍政、軍令,制定戰略決策等事。正副長官為樞密使、樞密副使,或稱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一般由文官擔任,依次宰相,卻與 宰相對持文武二柄。
元朝:皇帝以下,設樞密院,專掌軍政,為最高統軍機構.要職多由蒙古,色目貴族擔任.
明朝:中央設大都督府,做為全國的最高軍事機關,統領全國各都指揮使司.(都指揮司是省一級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分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
清朝:名義上兵部是全國最高軍事機關,兵權主要控制在皇帝手中。雍正時設軍機處,以親信充任軍機大臣,凡用兵大事皆由其承皇帝旨意辦理.光緒三十二年(1906),兵部改為陸軍部,始有統率全國軍隊的權力,後又增設海軍部,但軍機處的權力仍重。到宣統三年(1911),改責任內閣,另設軍咨府,以秉承詔命,襄贊軍謀,軍機處遂廢。
㈡ 清朝的軍機處是干什麼的
㈢ 軍機處大臣相當於現在的什麼職位
國務委員
軍機處之職掌主要是:掌書諭旨,參贊軍國機務,參議重要政務及刑獄;用兵時則考其山川道里、兵馬錢糧之數,以備顧問;文武官員的簡放、換防、引見、記名、賜與,以及擬定對外藩朝覲者的頒賜等。
㈣ 清朝的軍機處是什麼機構
清朝實行以專制皇權主核心的高度中央集權的軍事領導體制,最高軍權由皇帝(順治初是攝政王)掌握。中央設輔佐皇帝的決策機構議政王大臣會議(早期)或軍機處(中期以後),置主管全國軍事行政的兵部等領導機構。凡軍國大計,先交議政王大臣會議討論,提出可供選擇的方案和意見,供皇帝採納和參考,由皇帝最後裁決,並由議政王大臣會議承旨出令,交兵部和其他有關軍事領導部門主持實施。軍機處於雍正年間設立後,則由軍機大臣承旨交辦。一旦國家有大的軍事活動,則特簡經略大臣、參贊大臣等,組成戰時領導體制,臨時抽調各地官兵歸其調遣指揮。但一切運籌進止,均聽命於皇帝。軍事行動結束,將帥返回原任,兵丁歸原駐防地。若皇帝年幼,親政之前,則由攝政王(順治時)或輔正大臣(康熙時)或太後垂簾聽政(同治光緒宣統時)。
軍機處是「辦理軍機處」之簡稱。清朝中期以後輔助皇帝處理政務之機構。初設於雍正七年(1729年),一說為八年。時稱「軍機房」。十年,始稱「辦理軍機處」。十三年十月,改設「總理事務處」。乾隆二年十一月復故,遂沿置不改。以其成立後,即成為秉承皇帝意旨辦理軍國大政的實際政務中樞,故又有「樞府」之稱。職官有軍機大臣和軍機章京兩種。其職掌為,每日由軍機大臣晉見皇帝,討論大政,秉承皇帝旨意撰擬諭旨,待皇帝閱定後向各地方長官下發。還負責審擬特交案件,稽察各部院衙門匯奏事件,古代補重要官缺等事。軍機章京負責繕寫、記檔和收發文移等具體事務。乾隆中期以後並代軍機大臣撰擬諭旨。此外,方略館和內翻書房也由軍機處管理。宣統三年,責任內閣成立後遂撤廢。
因此,皇帝是最高決策人,議政王大臣會議或軍機處是決策部門,兵部是中央軍事職能管理行政部門。
㈤ 軍機大臣是現在的什麼官
乾清門的西邊是軍機處,清雍正七年(1729年),清軍在西北與准噶爾蒙古激戰,為及時處理軍報,始設軍機房,清乾隆即位後,改稱總理處,三年(1738年)始名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無定額,均為兼職。軍機大臣由皇帝親信的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兼任。中經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直至宣統三年(1911年)皇族內閣成立後裁撤,歷時170餘年。軍機處職能原為承命擬旨,參與軍務,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條件的改變,軍機處已不再是單純的軍事機構,逐漸演變為清代全國政令的策源地和統治中心,其地位遠高於國家行政中樞的內閣。
清朝時規定,其它人員不得靠近軍機處,皇帝與軍機大臣議事時無關人員不得在旁。宮內人路過軍機處時,都是快步走過。
軍機處的工作:
1、發折;奏事處將官員奏摺下發軍機處。
2、接折:軍機章京將奏摺送軍機大臣閱。
3、見面;軍機大臣將奏摺送皇帝處請旨。
4、述旨: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再交皇帝御覽。
5、過朱:皇帝朱筆改定奏摺。
6、交發: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
7:開面: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
8、交折:將原奏摺交內奏事處。
9、月折:將奏摺復本每月一編。
10、隨手:將諭旨、奏摺重點二季一編。
11、封櫃:將月折、隨手檔收櫃題封。
從工作內容來看,相當於國務院秘書長.
㈥ 清朝軍機處的有什麼職責
辦理軍機事務處(滿語,穆麟德轉寫:coohai nashūn i ba),簡稱軍機處,前稱軍需房、軍機房。是清朝中後期的中央行政機關。
沿革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一月,在內閣外另設立南書房,「揀擇詞臣才品兼優者充之」,直接起草諭旨與處理機密奏議。
雍正四年(1726年),籌劃用兵西北,為求保密並削弱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密旨由怡親王允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於內廷密籌辦軍需。之後二年余,各省尚不知出師西北之事。
《清史稿 職官志》載:「雍正十年,用兵西北,慮儤值者泄密,始設軍事房,後改軍機處。」
雍正七年(1729年),清軍大舉征伐西北兩路,六月初十(7月5日)正式設立軍需房於隆宗門內[1],公布密辦軍需人選,選內閣中謹慎縝密者入值,以處理緊急軍務。旋即改稱辦理軍需處或軍需處,再改稱辦理軍務處[2]、軍機房[3]。
雍正八年(1730年),始稱軍機處[4],以張廷玉、蔣廷錫、馬爾賽入值辦理一切事務[5],成為定製。
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正式定名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並由禮部鑄造印信,用「辦理軍機印信」字樣,「並行知各省及西北兩路軍營」。
由於軍機處本是一個非常的臨時機構,自誕生之日起就擺脫了正式官僚體系的壅滯、繁瑣的毛病,非常適合皇帝加強君權的意願,所以,在准噶爾戰事平定之後,按理應裁撤軍機處,但結果非但不將其撤銷,反而進一步擴大了軍機處的權力,使其超越議政王大臣會議、內閣,成為最主要的政治核心。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乾隆帝即位後,以西北軍事底定,撤除軍機處,改設總理事務處兼理軍機事務,簡稱總理處,以庄親王允禮、果親王允祿、保和殿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為總理事務王大臣,原軍機大臣訥親、徐本、班第、索柱、豐盛額、海望、莽鵠立、納延泰改在總理處「協辦總理事務」或「差委辦事」。
乾隆二年十一月廿八日(1738年1月17日),准總理事務王大臣解職,復設辦理軍機處,以鄂爾泰、張廷玉、訥親、海望、納延泰、班第入值。
咸豐十一年(1861年)成立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後,軍機處之決策權漸移。但在奕䜣失勢後,軍機處又重掌大權。
宣統三年(1911年)責任內閣成立後撤銷。
成員
軍機處主要成員為軍機大臣及軍機章京。軍機大臣員額無定,最少時以三員為度,最多不超過十員,通常為四至七員,尤以五至六員為最常,由親王[6]、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7]充任軍機大臣,通稱大軍機。設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大臣,一般由滿族親王或大學士擔任。
其他任職者,按各人資歷分別被任命為軍機處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等。軍機大臣須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隨時召見。另選內閣中書等官[8]充軍機章京[9],通稱小軍機,滿漢各半,掌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10]。軍機處具體職掌為:撰擬諭旨和處理奏摺;議大政,議後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讞[11]大獄,參與重大案件審擬;參與對重要官員的任免和考核;隨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辦事件等,用字寄[12]上諭的名義對各地各部官員發布指令,凡特旨簡放大員,如大學士、六部、九卿、督撫、將軍、提督、學差、主考及駐外使臣,皆由軍機處開單請旨。
職權
軍機處沒有專官,軍機大臣丶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
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軍機處實際上是皇帝的秘書機構,軍機大臣職責是向皇帝提出建議,執行皇帝的政策,決策權完全在皇帝身上。因此軍機處並不是中央的行政機關,充其量只能說是皇權的執行機關。
㈦ 軍機處是什麼
雍正七年(1729年),清朝廷對西北准噶爾用兵,為方便皇帝隨時召見大臣研究版軍政大事並能保守軍事機密,在權紫禁城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作為臨時軍事指揮機構。雍正十年(1732年)軍機房正式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軍機處本為辦理軍機事務而設,但因它便於發揮君主專制獨裁,所以清朝廷平定了准噶爾叛亂後,不但未將其撤銷,反而進一步擴大了軍機處的權力,使其成為處理全國軍政大事的常設核心機構,成為凌駕於內閣之上的國家真正的政務中心。
㈧ 軍機處是不是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
不是。
我國的國防部是國務院的軍事工作部門,職能是統一管理全國武裝力量專的建設工作屬,包括武裝力量的徵集、編制、裝備、訓練、軍事科研等,並沒有實際的軍事指揮權。國防部和國務院的關系也就類似地方武裝部和地方政府的關系。
軍機處是總攬清政府軍、政大權的機構,職能有點象今天的軍委加上國務院(太牛了)
另外軍機處從雍正七年就開始存在,雖然許可權大得不得了,但是在形式軍機處始終是一個臨時機構,這和國防部這個正式的政府部門也是沒有可比性的。
其實不同時期的不同部門的職能不可能完全相同,也就是說大清的任何一個部門都不可能「相當於」共和國的哪個部門——清朝設六部,現在有多少個部?呵呵
㈨ 大清軍機處相當於現代的什麼部門
現在的國務院秘書班子在職能上與軍機處的類似。
軍機處是清朝官署名,也稱版「軍機房」、「權總理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於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設立。雍正帝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泄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等,均為兼職。
㈩ 軍機處是個什麼性質的機構
相當於軍委,在國防部(兵部)之上,是清朝壅正年間才設立的,主要負責軍國大事!軍機大臣相當於軍委副主席,當然軍委主席是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