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古代軍隊實行部曲制優點和缺點都是什麼
優點么,軍隊來凝聚力高,士氣不會源低,作戰能力比較強。缺點么,容易形成兵將依附關系,造成軍閥勢力崛起。
典型代表:漢唐的軍事實力都很不錯,即便是王朝末期也能按著周邊少數民族揍(比如曹操征烏桓,幽州盧龍節度使暴揍契丹),但漢唐都亡於軍閥割據。
對比一下:宋代玩募兵制和兵將分離,但除了北宋初年和南宋初年和孝宗中興時期,軍隊戰鬥力都不行,北宋亡於金,南宋亡於元(別跟我扯什麼宋軍勝率高,基本都是西軍在西夏身上刷出來的)
㈡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的中國古代軍事制度
春秋戰國是奴隸制解體、封建制形成的大變動時期,代表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各諸侯國君,在改革政治、經濟制度的同時,紛紛改革軍制,以適應政治、經濟變革的順利實現。如齊國「作內政以寄軍令」,鄭國「作丘賦」,魯國「作丘甲」,晉國「作爰田」、「作州兵」。尤其是戰國時秦孝公任用商鞅實行變法,建立軍功爵制,健全戶籍,什伍編組,向農民徵收軍賦等。春秋戰國時期還出現了以《孫子》為代表的一大批軍事專著。在變法圖強、爭當霸主、進而以武力統一天下的激烈角逐中,改革創新者上升,因循守舊者沉淪,春秋初一百多個國家到戰國初只剩十幾個,最後全部被秦國統一。春秋戰國時期軍制發生了許多重大變化:①一些諸侯國實行改革使國力軍力上升,周王室衰微,失去了對諸侯國的控制能力,「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大夫出」。②產生了以征發農民為主的郡縣徵兵制,軍賦也由農民承擔,擴大了兵源與軍賦。③軍事與行政編制相結合以利戰爭動員。軍隊擴大,建制由「師」發展到「軍」。④戰爭規模和區域擴大,由平原發展到山地和江河水網地帶,車兵之外又有步兵、騎兵和水兵,步戰代替車戰成為主要作戰形式。⑤文武明顯分職,並產生了憑兵符發兵和獎勵軍功等制度。⑥軍政一體化的國家體制轉變為相對獨立於行政體制的以國君為中心的高度集權化軍事體制。
封建社會軍事制度中國封建社會經歷了由春秋戰國到秦、漢,由三國、兩晉、南北朝到隋、唐,由五代十國、宋、遼、夏金到元、明、清三次大分裂和三次大統一。與此相應,封建軍制也經歷了初創期、發展期和晚期。
初創期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六國後,為適應君主集權制封建國家政體的需要,逐步確立了以皇帝為統帥,中央軍為主力,中軍與外軍相表裡,地方軍與邊防軍相呼應,正規軍與地方武裝相結合,內重外輕、以重馭輕的武裝力量體制,並為歷代封建王朝所繼承和發展。 清代前期主要實行八旗、綠營兵制。八旗兵制是以八種顏色的旗幟為標志編組,兼有軍事、政治和生產職能的「兵民合一」的滿族兵制。太宗時增設蒙古和漢軍八旗,共為24旗。入關後,八旗兵已脫離生產,並分為禁旅(京營)八旗和駐防八旗,軍隊直屬於國家而不再歸旗主私有。綠營兵制是參照明朝衛所制建立的漢族兵制。綠營兵由招募的漢人和收編的漢族地主武裝組成,以綠旗為標志,以營為單位編組。八旗兵和綠營兵都實行薪給制,按年月發給一定的銀餉和米糧。與元代在非蒙古軍中設「達魯花赤」為監軍官的作法類似。清代以八旗監綠營,八旗兵薪餉和武器裝備都優於綠營兵,這是政治上的民族歧視政策在軍制上的反映。
1840年鴉片戰爭後,封建軍制開始全面崩潰,清朝八旗、綠營兵為勇營和新軍取代。新軍和近代海軍的出現,標志著中國古代軍制向近代軍制的過渡。
㈢ 中國古代軍隊制度
1、徵兵制
徵兵制,為在於一定條件下的國民,就必須有其從事軍職的義務。該制度與募兵制為相對用詞。
古代,以農業為主的國家或族群,從軍常為被迫性或半被迫性的選擇,而在一定條件下,國民有其從事軍職的必要與義務者,其制度為徵兵制。
近現代徵兵制的合法性與理論規模起始於法國大革命之後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 理念。該理念認為除了進行傳統戰爭的必要性外,國家應該是民族的國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來,只有徵兵制才能達成公民軍隊(citizen army)、或國民軍隊(national army)的擁護。
中國歷史上,徵兵制實施與否常為國家是否強盛的指標。秦朝、西漢的徵兵制與唐朝改良後的府兵制都被視為該朝代強盛的主因。另外,東漢或宋朝或清末等朝代的募兵制,也被視為該階段國力不振的原因。
不過此看法,隨人口增加與軍事科技進步後,已不合時宜。今主要國家,除少數如瑞士、韓國、以色列、土耳其、新加坡 等國家實施徵兵制外,多已實施募兵制。美國雖原則上仍保留徵兵的權利(在戰前由國會通過徵兵法案),但自1970年越南戰爭結束後,就不再實施過。另,我國台灣地區實行徵兵制。
2、募兵制
中國古代兵制之一。自唐五代以後,募兵製取代徵兵制,為封建時代兵制的一大變革。宋朝不論禁兵、廂兵,還是南宋的屯駐大軍等,一般都採用招募的辦法。災年招募流民和飢民當兵,是宋朝一項傳統國策。統治者認為,將壯健者招募當兵後,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這是防止災年爆發農民起義的對策。招募軍伍子弟,也成為宋朝重要兵源。此外,壯健的罪犯也刺配當兵,特別是充當廂兵。在兵源枯竭的情況下,統治者也往往強行抓夫,給民間造成很大的騷擾和痛苦。
3、世兵制
中國古代強 制部分鄉民世代當兵的制 度 。又稱軍戶制 、士家制。世兵制最早出現於春秋時期。齊國管仲輔佐齊桓公曾將國都分為士農15鄉和工商6鄉 , 其中士農之鄉民平時務農習武,戰時充當士兵出征,世代相傳,可視為世兵制的萌芽。三國時期,魏國曾實行士兵制,男丁終身為兵,父死子承,兄終弟及。魏晉以後,世兵制幾起幾落,直至清朝還沿襲「世兵制」,當時的八旗兵以旗人(軍戶)世代充任,凡族人男丁「人盡為兵」,「三丁抽一」,留家者為余丁;綠營兵一人當兵,全家編入軍籍,父在子為余丁,父死由子替補,世代以當兵為業。軍籍由兵部統管,不入民冊。1840年鴉片戰爭後 ,八旗兵 、綠營兵制衰敗 ,招募士兵不再世襲。至此,世兵制在中國兵役制度中消失。
4、府兵制
府兵制:中國古代兵制之一。該制度最重要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府兵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隙訓練,戰時從軍打仗。府兵參戰武器和馬匹自備,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沖府。由西魏權臣宇文泰建於大統年間(535~551),歷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趨完備,唐太宗時期達到鼎盛,唐玄宗天寶年間(742~755)停廢,歷時約二百年。
5、軍戶制
元代兵役制,官府簽發出軍人戶,立為軍籍,世代為兵,稱為軍戶。以軍戶之丁出兵役,稱軍戶制。軍戶分為蒙古軍戶(由蒙古人編成)、探馬赤軍戶(由色目人編成)、漢軍戶(北方農業區漢人編成)、新附軍戶(歸降的南宋軍人及其家屬編成)。軍戶制創建於公元1210年,當時規定,凡蒙古、色目部落「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無眾寡盡簽為兵。」(《元史》八)蒙古佔領中原後,編漢人軍戶,富戶戶出一兵稱獨軍戶,貧戶三二戶出一人兵,出兵戶稱為正軍戶,未出兵而協濟出兵戶之家稱為貼軍戶。軍戶出軍後,除了政府發給卒兵口糧、衣裝外,其它費用均由軍戶自理。北方軍戶有四頃地免稅權,並免納科差,之初還免雜泛差役與和買、和雇。元成宗後,除遠戍邊鎮的軍戶外,其它軍戶仍承當雜泛差役與和買和雇,軍戶雖有部分免稅權,但由於兵役繁重,而且仍不免雜役、科差,多數軍戶負擔沉重、生活困苦。
6、八旗制
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旗,滿語為gusa(漢音固山)。滿洲人運用此軍事組織制度建立了清朝。在平時,人們從事耕作、狩獵等活動;在戰時則應征為兵,起源於女真族的狩獵組織──牛彔。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員稱為旗人。到19世紀末隨著清朝的解體,八旗軍事組織制度不復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後代仍自稱為旗人。
八旗的軍事組織制度是由滿洲族的首領努爾哈赤所制定。努爾哈赤起初將自己的軍隊分編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顏色的旗幟作為識別,成為「正黃旗」等。隨軍隊壯大,又將四旗加上邊框,成為「鑲黃旗」等,形成八旗。滿人靠著這軍事組織制度,於1636年建立清國。
㈣ 古代軍隊等級制度
每個朝代的規定都不一樣,受到時代政策觀念經濟等方面的影響
最好給個詳細的朝代方便回答
㈤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是怎樣演變的
中國古代軍抄事制度古稱「軍制」、「兵制」。它隨著國家、軍隊的產生而產生,並與整個國家的經濟、政治制度相適應,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從夏朝到清朝道光年間,中國軍制經歷了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兩大發展階段,它隨著政治制度的變化,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發展演變。主要內容包括:軍事體制、編制、管理教育、訓練、軍事職官、兵役動員、軍隊調發與戰時指揮、糧餉兵器與馬政保障等各項制度。其基本作用在於保障軍事建設,以便有效地准備和實施戰爭,確保統治權的穩固與發展。
此外,邊境少數民族軍制和農民起義軍軍制也獨具特色。少數民族通常實行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進入內地漢族區後即開始向漢族中央封建軍制過渡。從陳勝吳廣起義到太平天國革命,農民起義軍軍制體現著農民階級內部新型的階級關系和「均貧富」、「等貴賤」的思想。
㈥ 古代軍事制度,唐朝的兵制具體是怎樣的
唐以前,中國兵役制度,遍及全民眾,可說是一種兵農合一制。依照現代人講法,這是一種社會經濟與國防武裝的緊密聯系。
唐朝兵制,唐初承隋制實行府兵制度。全國有634府,府分3等,上府衛士1200人, 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中央設12衛統領。至唐玄宗時府兵制進行了部分調整, 自唐德宗貞元十二年(796年)任命宦官統領15萬禁軍起,至唐末一直為宦官典掌禁軍的制度。
因為中國國家大,戶口多,不需要全農皆兵。全農皆兵,反而變成有名無實,訓練不精。只要全兵皆農,不是軍人坐食餉糧,安逸無事,就夠了。這種全兵皆農制,在當時稱之為府兵。
㈦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的介紹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古稱「軍制」、「兵制」。它隨著國家、軍隊的產生而產生,專並與整個國屬家的經濟、政治制度相適應,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從夏朝到清朝道光年間,中國軍制經歷了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兩大發展階段,它隨著政治制度的變化,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發展演變。主要內容包括:軍事體制、編制、管理教育、訓練、軍事職官、兵役動員、軍隊調發與戰時指揮、糧餉兵器與馬政保障等各項制度。其基本作用在於保障軍事建設,以便有效地准備和實施戰爭,確保統治權的穩固與發展。
㈧ 中國古代都有哪些軍事制度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古稱「軍制」、「兵制」。它隨著國家、軍隊的產生而產生,專並與整個國家的經濟、政治制度屬相適應,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主要內容包括:軍事體制、編制、管理教育、訓練、軍事職官、兵役動員、軍隊調發與戰時指揮、糧餉兵器與馬政保障等各項制度。其基本作用在於保障軍事建設,以便有效地准備和實施戰爭,確保統治權的穩固與發展。
㈨ 古代兵役主要是什麼制
中國歷史上曾實行過多種兵役制度。
夏、商、西周時期,士卒由奴隸主和平民充任,奴隸不能服兵役,只能隨軍服雜役。春秋中、後期,逐步允許奴隸從軍和充當甲士,並已出現郡縣徵兵制。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為進行兼並戰爭,競相擴編常備軍,普遍實行郡縣徵兵制。秦國規定凡17歲的男子須向官府登記,稱為「傅」。傅籍後,從23歲起,守衛京師一年稱「正卒」;守衛邊防一年,稱「戍卒」。此外,魏、齊、秦等國還考選招募勇士從軍。
秦、漢時期,主要實行郡縣徵兵制。秦朝沿襲前制。西漢初年,凡20歲的男子都要向官府登記,從23歲起服兵役兩年。服役期滿轉為後備兵,隨時准備應征,至56歲免役。漢武帝時,除實行徵兵制外,兼行募兵制,招募善騎射的壯丁從軍。
三國初期,主要實行募兵制。後因戰爭頻繁,人口減少,募兵困難,改行世兵制。士兵之家列為兵戶。兵戶世代出兵。兩晉時期盛行這種制度。
隋、唐這兩朝前期,主要實行府兵制。此制始於西魏,至隋、唐逐漸完善。一般21歲入軍,61歲出軍。府兵由設置在各地的軍府管理,平時散居務農,農隙訓練,並輪番宿衛京師或戍守邊防;戰時領命出征。出征時,自備兵器、口糧;戰爭結束,「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宋朝,盛行募兵制。對應召者,根據身長、體魄及技巧等條件確定等級。凡「亢健」者,編入朝廷直接統轄的禁兵,「短弱者」編入隸屬地方州府的廂兵。
元朝和明、清朝前、中期,主要實行世兵制。元初,規定15歲以上、70歲以下的蒙古族男子「盡僉為兵」。後因兵源不足,又規定漢人20戶出一兵。凡當過兵或「壯士及有力之家」定為軍戶,世代為兵。明朝前期,各衛所的軍士,少數駐防,多數屯田,農時耕種,農隙訓練,戰時出征。軍士之家列為軍戶,世代服兵役。清朝,凡16歲以上的八旗子弟,「人盡為兵」,世代相襲。清末,編練新軍,招募兵員,士兵在常備軍中服現役3年後,轉為續備軍和後備軍。
中華民國初年,主要實行募兵制。1933年6月,南京國民黨政府曾頒布兵役法,規定實行徵兵制。
大概是這樣,不是很詳細。
㈩ 古代軍事制度
問的太寬泛了怎麼回答
是軍隊的組成編制還是戰斗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