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國模式
「美國模式」的特點在於:國家層面的經濟調整、建設和發展都選擇在具有傳統經濟優勢的部門,這些部門在大調整的20世紀30年代中期佔到了87%的比例。因此,所有的改革措施都致力於明確各政府機關涉足市場經濟的職能,並通過聯邦預算-稅收政策、貨幣-信貸政策、投資和價格政策來進行協調。通過聯邦合同體系,聯邦獎勵基金和企業的貸款-投資支持來限制對私人商務活動的直接干預。與其他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不同,美國在軍事新技術、太空研究、原子能和運輸領域至今沒有把國有企業排除在聯邦計劃之外。這種工作模式也是一種調控手段,其立法解釋有30多條,包括「禁止」、「強制執行」、「參與」和「協助」等層次。除這些國家干預措施以外,美國從未搞過私有財產的國有化。由於有高水平生產技術和聯邦合同的高利潤作保障(尤其是軍用品訂貨),所以沒有必要為企業或某些經濟部門設置高額的防破產基金。
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美國政府提出「新方針」時約有100個聯邦經濟管理機構。到70年代中期僅保留了12個聯邦部,而增加了其他機構:包括60個左右獨立的聯邦辦事處,約850個省際協調委員會,超過1500個國家目標的規劃。管理的領域和功能已從影響經濟局勢轉向政府經濟政策長期目標的制訂與實施,而管理工作本身也被賦予全民的特徵,包括生產、科學研究、社會環境、生活水平、穩定物價、工資問題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管理的方針由「應急」管理和「事故」管理轉為系統管理、規劃目標管理,要求政府從建立臨時機構轉為建立常設機關,並讓這些機關在地方上設有代表處。
管理部門分成兩類:一類是領導和制訂經濟政策戰略方針的機關,另一類是執行和協調具體計劃和各類措施的機關。屬於第一類的有總統辦事機構,如經濟政策委員會,經濟理事會、行政預算局。屬於第二類的有經濟領域的各部——財政部、勞動部、貿易部、農業部和其他聯邦權力機構。
權威性的經濟主管部門是「聯邦儲備委員會」、「州(省)際貿易委員會」、「聯邦商業委員會」、「有價證券和交易所管理委員會」、「聯邦能源管理局」、「公共服務管理處(聯邦采購和物資技術服務)」,這些部門起到了協調各執行機構的作用,與工業界和金融界的代表廣泛接觸,制訂聯邦和各地方機關必須執行的帶有全局戰略性的決議。
在美國的經濟管理模式中,國家預算起著關鍵作用。在它的多項功能中有兩條最重要:第一,預算可刺激經濟的增長,因為政府可通過國家撥款和產生贏利的機制來調動實業界的積極性。
第二,國家預算起到了宏觀經濟「調節器」和「穩定器」的作用,從而直接或間接影響經濟局勢。
這樣一來,預算投資彌補了其他投資自身不穩定的缺點,加速了經濟增長的速率。國家預算可以直接投資的形式建設新的工業企業,尤其是軍工和社會基礎設施——軍事基地、發電站、供電系統、機場、公路、市政建設、學校和醫院。
在20世紀70~80年代曾對預算政策進行修訂,並作為建立和發展美國國家經濟現代管理模式的基礎。實際上這是一個以貨幣手段為杠桿不斷進行制度改革和經濟調整的階段:藉助貨幣杠桿提高國家機關在管理經濟過程中的作用,擴大影響范圍。最重大的預算政策改革發生在1969~1971年的嚴重經濟危機之後,其主要改革方向為:
(1)以縮減政府開支作為抑制通貨膨脹的主要手段,實現聯邦預算平衡,以保證價格穩定,減少失業,強化美元和貿易在世界市場中的地位;
(2)編制預算開支的計劃與預測,嚴格控制資金的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修改並縮減那些既不符合經濟增長目標,又不能增強美國在世界經濟中作用的計劃撥款;
(3)把預算的重心轉向社會民用需求方向,開辟社會補充財源,促進科學發展和科技進步,提高美國資本的競爭能力;
(4)在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機關之間採用新的「收入分配」原則(即預算資金),拓寬預算資金的社會經濟功能,以便對私人企業家的經濟決策產生影響。
雖然美國政府在新經濟模式調整過程中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其企圖使經濟快速增長的目的並未達到。實踐證明,增加非生產性的國家開支,特別是軍事開支,必然導致國家預算的赤字增大,貨幣流通失調,本國貨幣貶值。里根總統為了克服原經濟改革的缺陷,制訂了「里根經濟學」的4條基本原則:「限制聯邦開支的增長,減輕稅收負擔,把經濟從過度的調整和官僚主義中解脫出來,實行可靠而穩妥的信貸-貨幣政策」。
稅收改革成了新經濟政策的中心。1981~1983年個人收入所得稅平均下降了23%。最高的個人所得稅下調50%,而稅費標准減少為15檔。社團(公司)的利潤稅定為5檔,在15%~46%的范圍內變動。但是,純粹靠稅收的辦法未能成功地穩定聯邦預算,預算的赤字仍占國民總產值的5%,1981~1986年其絕對值增長了1.8倍(從790增至2210億美元)。聯邦政府5年內的總債務達14300億美元,而前35年(1946~1980年)的債務總和才6430億美元。國家1986年的債款超過20000億美元,達國民總產值的53.4%(1980年為21.6%)。
1985年底國會通過了「關於美國預算和嚴格控制赤字」的法律,規定了到1991年完全消除聯邦預算赤字的目標。在法律中確定了每年壓縮的赤字數額、減少聯邦開支的制度和新的預算程序,引入國會和總統的否決機制,在總預算范圍內明確強制性支出、撥款和單獨國家投資預算的范疇。1987年總統在信中提出了「三不」任務,即在不增加稅收、不犧牲防禦能力和不削弱原有助貧助老計劃的前提下消除預算赤字。於是,開始終止那些既鋪張又效果很差的計劃及政府活動撥款。
1986年9月國會通過的稅制改革法自1987年1月起生效。法規的條款和里根總統行政班子的後續措施被評價為在美國近40年歷史上最宏大的稅制改革,被稱為「稅製革命」,波及到所有的資本主義國家。
公司利潤稅體系按下述幾方面改革:
(1)執行三種稅率:最低——收入低於5萬美元者為15%(以前為20%);中等——收入在5萬~7.5萬美元者為25%,最高——收入在7.5萬美元以上者為34%(原為46%)。按遞增的體系征稅。企業85%以上的收入應按最高工資額征稅。
(2)企業股東們分紅所得的征稅總額由85%降至80%。取消對企業和股東按股份雙重征稅的辦法,即已以紅利形式償付股東的那部分利潤不重復征稅。
改革的反對派認為,上述兩個稅制改革實際上已喪失了傳統資產階級個人所得稅徵收辦法的先進性,變成了比例稅制。而且還會產生「反彈效應」:聯邦層面的稅收下降會引起地方的稅收提高,使市政服務費用上漲。
其他資本主義國家也擔心美國的稅制改革可能會影響到它們的稅務體系。
⑵ 壓路容易工作時斷電並且發電機都不會工作是怎麼回事呢
摘要:文章指出應根據不同備用電源的特點,結合負荷性質、供電部門規劃等實際情況選擇備用電源,並簡要介紹了自備電源容量的確定方法。據有關報道,由於氣候及技術等因素,上世紀90年代至今,美國共發生了七次大面積停電事故。歷史上最大規模停電發生在2003年8月14日,范圍包括紐約、底特律、克利夫蘭以及加拿大多倫多和渥太華等大都市。空中航運業、地鐵則成為此次大面積停電損失最為慘重的行業中的二個。這次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停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300億美元/天。然而,這次停電對股票交易所和軍事基地沒造成太大的影響,這是因為股票交易所和美軍大多數軍事基地都有備用電源。
在我國沿海地區,也常常面對台風和暴風雨的襲擊,供電線路面對嚴峻的考驗。如2003年9月2日,台風「杜鵑」毀壞某市供電線路600多條,全市發生370處10kV供電線路跳閘。
這些停電事故的教訓告訴我們,無論多麼現代化的電力系統都會存在斷電的可能,也證明了備用電源在供電系統中的重要性,
1 一、二級負荷的電源要求
民用建築電力負荷根據建築物在政治、經濟上的重要性或用電設備對供電可靠性的要求,分為一級負荷、二級負荷、三級負荷。
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應由兩個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不致同時損壞。當一級負荷容量較大或有高壓用電設備時,應採用兩路高壓電源,這兩路高壓電源一般是由當地電力系統的不同區域變電站引來。當一級負荷容量不大時,可從電力網或鄰近單位取得第二低壓電源,也可設自備電源。對於一級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除了一級負荷所需的兩路電源外,還應增設自備電源作為第三電源。
在通常的工程中,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受各地供電部門規劃的限制。申請由當地電力系統的不同區域變電站引來兩路高壓電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於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通常做法是向當地供電部門申請一路高壓電源,並自行設置備用電源,但相關圖紙需經當地供電部門同意。
二級負荷的供電系統應做到發生電力變壓器故障或線路常見故障時不致中斷供電(或中斷後能迅速恢復),有三種方式:
(1)一路電源取自當地電力網,另一路電源取自鄰近單位或自行設置備用電源;
(2)由同一座區域變電站的兩段母線分別引來的兩個迴路供電;
(3)當負荷較小時或地區供電條件困難時,可由一路6kV及以上專用的架空線路供電。
對於二級負荷供電,一般採用一路電源取自當地電力網,另一路電源取自自備用電源的
⑶ 神農架裡面有些地方是軍事禁區嗎
神農架裡面有沒有軍事禁區,這個可能沒辦法給你准確的答案,你是想了了解軍事禁區這方面的事情請參考下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以下簡稱軍事設施保護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設有軍事設施的地方,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駐地有關軍事機關共同成立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負責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
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武裝部,具體辦理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條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照軍事設施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制定軍事設施保護措施;
(二)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協調解決軍事設施保護工作的有關事宜;
(三)組織開展軍事設施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組織開展軍事設施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在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下,主管全國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指導各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軍區司令機關主管轄區內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指導轄區內各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上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指導下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第五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軍事設施保護的有關工作,並協助軍事機關落實軍事設施保護措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軍事設施保護的有關工作,並協助駐地軍事機關落實軍事設施保護措施。
第六條軍事機關應當向駐地人民政府介紹軍事設施的有關情況,聽取駐地人民政府的意見;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駐地軍事機關介紹經濟建設的有關情況,聽取駐地軍事機關的意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對在軍事設施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保護
第八條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確定及其范圍的劃定,以及軍事禁區外圍安全控制范圍的劃定,依照軍事設施保護法和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在水域軍事禁區內,禁止非軍用船隻進入,禁止建築、設置非軍事設施,禁止從事水產養殖、捕撈以及其他有礙軍用艦船行動和安全保密的活動。
第十條在水域軍事管理區內,禁止建築、設置非軍事設施,禁止從事水產養殖;從事捕撈或者其他活動,不得影響軍用艦船的行動。
第十一條劃為軍事管理區的軍民合用港口的水域,實行軍地分區管理;在地方管理的水域內需要新建非軍事設施的,必須事先徵得有關軍事設施管理單位的同意。
第十二條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應當設立標志牌。標志牌的樣式、質地和規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規定,標志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設立。
水域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范圍難以在實際水域設置界線標志或者障礙物表示的,由當地交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向社會公告,並由測繪主管部門在海圖上標明。
第三章作戰工程的保護
第十三條軍事設施保護法所稱作戰工程,包括坑道、永備工事以及配套的專用道路、橋涵以及水源、供電、戰備用房等附屬設施。
第十四條未劃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作戰工程應當在作戰工程外圍劃定安全保護范圍。作戰工程的安全保護范圍,根據工程部署、地形和當地經濟建設情況,由省軍區或者作戰工程管理單位的上級軍級以上主管軍事機關提出方案,報軍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在作戰工程布局相對集中的地區,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可以連片劃定。
第十五條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的劃定,不影響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及其附著物的所有權、使用權,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單位、居民可以照常生產、生活,但不得危害軍事設施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
第十六條在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開山採石、采礦、爆破,禁止採伐林木;修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和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應當徵得作戰工程管理單位的上級主管軍事機關和當地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同意,並不得影響作戰工程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
第十七條禁止私自開啟封閉的作戰工程,禁止破壞作戰工程的偽裝,禁止阻斷入出作戰工程的通道。
未經作戰工程管理單位的上級師級以上主管軍事機關批准,不得對作戰工程進行攝影、攝像、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不得在作戰工程內存放非軍用物資器材或者從事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
第十八條新建工程和建設項目,確實難以避開作戰工程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拆除或者遷建、改建作戰工程的申請;申請未獲批准,不得拆除或者遷建、改建作戰工程。
第四章軍用機場凈空的保護
第十九條本辦法所稱軍用機場凈空,是指為保證軍用飛機(含直升機)起飛、著陸和復飛的安全,在飛行場地周圍劃定的限制物體高度的空間區域。
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禁止修建超出機場凈空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第二十一條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種植植物,設置燈光或者物體,排放煙塵、粉塵、火焰、廢氣或者從事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影響飛行安全和機場助航設施的使用效能。
第二十二條軍用機場管理單位應當了解當地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和高大建築項目建設計劃,提供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技術咨詢。
第二十三條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建設高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必須在申請立項前書面徵求軍用機場管理單位的軍級以上主管軍事機關的意見;未徵求軍事機關意見或者建設項目設計高度超過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準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不予辦理建設許可手續。
第二十四條軍用機場管理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機場凈空保護情況,發現擅自修建超過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及時向上級和當地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報告。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掌握當地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有關情況,制定保護措施,督促有關單位對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的高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設置飛行障礙標志。
第二十五條在軍用機場側凈空保護區域內原有自然障礙物附近新建高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機場凈空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軍民合用機場以及由軍隊管理的保留舊機場、公路飛行跑道的凈空保護工作,適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的有關規定。第五章軍用通信、輸電線路和軍用輸油、輸水管道的保護
第二十七條軍事設施保護法所稱軍用通信、輸電線路包括:
(一)架空線路:電桿(桿塔)、電線(纜),變壓器、配電室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二)埋設線路:地下、水底電(光)纜,管道、檢查井、標石、水線標志牌,無人值守載波增音站,電纜充氣站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三)無線線路:無人值守微波站、微波無源反射板、各類無線電固定台(站)天線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第二十八條軍事設施保護法所稱軍用輸油、輸水管道,是指專供軍隊使用的地面或者地下、水下輸油、輸水管道和管道沿線的加壓站、計量站、處理場、油庫、閥室、標志物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第二十九條軍用通信、輸電線路和軍用輸油、輸水管道(以下簡稱軍用管線)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維護管理工作,堅持巡查和測試檢查制度;必要時,可以組織武裝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駐地軍事機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軍用管線沿線群眾實行軍民聯防護線,採取委託看管、分段負責等形式,保護軍用管線的安全。
第三十一條地下軍用管線應當設立路由標石或者永久性標志,易遭損壞的路段(部位)應當設置標志牌。水下軍用管線應當在海圖上標明。
第三十二條軍用管線的具體保護要求以及軍用管線與其他設施相互妨礙的處理,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電磁環境的保護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電磁環境(以下簡稱軍用電磁環境),是指為保證軍用無線電收(發)信、偵察、測向、雷達、導航定位等固定設施正常工作,在其周圍劃定的限制電磁干擾信號和電磁障礙物體的區域。
軍用電磁環境的具體保護要求,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標准執行。
第三十四條在軍用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禁止建設、設置或者使用發射、輻射電磁信號的設備和電磁障礙物體。
第三十五條地方在軍用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安排建設項目,對軍用電磁環境可能產生影響的,應當按照規定徵求有關軍事機關的意見;必要時,可以由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和地方有關部門共同對其干擾程度和電磁障礙物的影響情況進行測試和論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和驗收軍用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應當審查發射、輻射電磁信號設備和電磁障礙物的狀況,以及徵求軍事機關意見的情況;未徵求軍事機關意見或者不符合國家電磁環境保護標準的,不予辦理建設或者使用許可手續。
第三十七條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掌握軍用電磁環境保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軍事機關和當地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報告。
第七章邊防設施和軍用測量標志的保護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所稱邊防設施,是指邊防巡邏路、邊境鐵絲網(鐵柵欄)、邊境監控設備、邊境管理輔助標志以及邊防直升機起降場、邊防船艇停泊點等由邊防部隊使用、管理的軍事設施。
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邊防設施管理單位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者移動邊防設施。
第四十條邊境地區開辟口岸、互市貿易區、旅遊景點或者修建道路、管線、橋梁等項目涉及邊防設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徵求軍事機關的意見;需要遷建、改建邊防設施的,應當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批准;遷建、改建的邊防設施的位置、質量、標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軍用測量標志的保護,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八章強制措施和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執勤人員遇有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三十條所列違法行為,可以採取下列強制措施,予以制止:
(一)驅逐非法進入軍事禁區的人員離開軍事禁區;
(二)對用於實施違法行為的器材、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予以扣押,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人員予以扣留,立即移送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
(三)在緊急情況下,清除嚴重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障礙物。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在水域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內或者軍民合用港口的水域建築、設置非軍事設施的,由城市規劃、交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停止興建活動;已建成的,責令限期拆除。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擅自進入水域軍事禁區,在水域軍事禁區內從事水產養殖、捕撈,或者在水域軍事管理區內從事水產養殖的,由交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給予警告,責令離開,可以沒收漁具、漁獲物。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在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開山採石、采礦、爆破、採伐林木的,由公安機關以及國土資源、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采出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擅自在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修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或者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由城市規劃、交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破壞作戰工程封閉偽裝,阻斷作戰工程通道,或者將作戰工程用於堆物、種植、養殖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修建超出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超高部分。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軍用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建設、設置或者使用發射、輻射電磁信號的設備和電磁障礙物體的,由城市規劃、信息產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干擾設備或者強制拆除障礙物。
第五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擅自拆除、遷建、改建作戰工程、邊防設施或者擅自移動邊防設施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辦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所屬軍事設施的保護,適用軍事設施保護法和本辦法。
⑷ 請問如果停電的時候用發電機供電,有什麼方法使正在工作的機器不停止,也就是說自動切換
摘要:文章指出應根據不同備用電源的特點,結合負荷性質、供電部門規劃等實際情況選擇備用電源,並簡要介紹了自備電源容量的確定方法。據有關報道,由於氣候及技術等因素,上世紀90年代至今,美國共發生了七次大面積停電事故。歷史上最大規模停電發生在2003年8月14日,范圍包括紐約、底特律、克利夫蘭以及加拿大多倫多和渥太華等大都市。空中航運業、地鐵則成為此次大面積停電損失最為慘重的行業中的二個。這次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停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300億美元/天。然而,這次停電對股票交易所和軍事基地沒造成太大的影響,這是因為股票交易所和美軍大多數軍事基地都有備用電源。
在我國沿海地區,也常常面對台風和暴風雨的襲擊,供電線路面對嚴峻的考驗。如2003年9月2日,台風「杜鵑」毀壞某市供電線路600多條,全市發生370處10kV供電線路跳閘。
這些停電事故的教訓告訴我們,無論多麼現代化的電力系統都會存在斷電的可能,也證明了備用電源在供電系統中的重要性,
1 一、二級負荷的電源要求
民用建築電力負荷根據建築物在政治、經濟上的重要性或用電設備對供電可靠性的要求,分為一級負荷、二級負荷、三級負荷。
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應由兩個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不致同時損壞。當一級負荷容量較大或有高壓用電設備時,應採用兩路高壓電源,這兩路高壓電源一般是由當地電力系統的不同區域變電站引來。當一級負荷容量不大時,可從電力網或鄰近單位取得第二低壓電源,也可設自備電源。對於一級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除了一級負荷所需的兩路電源外,還應增設自備電源作為第三電源。
在通常的工程中,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受各地供電部門規劃的限制。申請由當地電力系統的不同區域變電站引來兩路高壓電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於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通常做法是向當地供電部門申請一路高壓電源,並自行設置備用電源,但相關圖紙需經當地供電部門同意。
二級負荷的供電系統應做到發生電力變壓器故障或線路常見故障時不致中斷供電(或中斷後能迅速恢復),有三種方式:
(1)一路電源取自當地電力網,另一路電源取自鄰近單位或自行設置備用電源;
(2)由同一座區域變電站的兩段母線分別引來的兩個迴路供電;
(3)當負荷較小時或地區供電條件困難時,可由一路6kV及以上專用的架空線路供電。
對於二級負荷供電,一般採用一路電源取自當地電力網,另一路電源取自自備用電源的方式。
2 備用電源的三種方式
2.1 引自當地電力系統
2.1.1 高壓電源
當一級負荷容量較大或有高壓用電設備時,備用電源選為高壓電源一般是由當地電力系統的區域變電站引來。備用電源和工作電源應屬於不同的兩個區域變電站,並且當其中一個電源中斷供電時,另一個電源應能承擔全部一級負荷設備的供電。這種備用電源方式的主要優點不必另設自備電源的場所,節約空間,但需受各地供電部門對城市供電規劃的限制,申請兩路來自不同區域變電站的高壓電源審批較為困難,況且對於這種供電方式各地收費不盡相同,一般來說也比較貴,適合於大型建築或重要工廠。
從電力網不同的兩個區域變電站引接兩路高壓線加備用自投的供電方式,不能滿足一級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對供電可靠性及連續性的要求。因為地區大電網在主電網上部是並網的,所以用電單位無論從電網取幾路電源,也無法得到嚴格意義上的兩個獨立電源。故對於一級負荷中特別重要負荷除了一級負荷所需的兩路電源外,還應增設自備電源作為第三電源。
對於二級負荷,備用電源和工作電源可以屬於同一個區域的變電站。申請兩路來自同一區域變電站的高壓電源審批較為容易。但一般來說,供電部門根據規劃,這兩路電源極有可能與相鄰用電單位共同擁有,形成環網供電。每個環網的容量由當地供電部門確定。這種方式比較便宜。設計中根據一、二級負荷總容量並考慮當地實際情況、供電部門規劃成本,選擇高壓櫃(環網櫃/斷路器櫃)、高壓電纜規格及管路等。
2.1.2 低壓電源
當一、二級負荷容量較小時,可以從鄰近單位取得低壓電源作為備用電源。這種方式需由供電部門出面與用電單位或提供低壓電源的單位協調解決計費和管理等問題。這種方式的設計也較為簡單,只需根據一、二級負荷總容量選擇合適的低壓開關、進線電纜規格及其管路等即可。
2.2 自備電源
對於一、二級負荷,若不能從當地電力網取得第二電源作為備用電源,用電單位應設自備電源作為備用電源,對於一級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應設自備電源作為第三電源。自備電源包括柴油發電機組、UPS不間斷電源、EPS應急電源、設備自帶蓄電池等。
2.2.1 各類自備電源比較(見表1、表2)
通過表1、表2的比較,三者各有優缺點,我們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不同的備用電源。需要指出
⑸ 請問有關美國的一個絕密軍事設施的問題
總統緊急作戰中心
9月11日,正當美國副總統迪克·切尼在白宮自己的辦公室驚訝地看著電視畫面上兩架巨大的飛機撞向紐約世貿大廈時,一群美國特工沖進他的辦公室,不由分說地把他架進了位於白宮東側的「總統緊急作戰中心」(PEOC)。
「總統緊急作戰中心」是位於白宮東翼地下深處的一個加固地下掩體。該掩體可以防禦一枚小型核彈的直接命中,而且,地下掩體先進的三防系統可以確保其在核生化環境下仍能獨立運作,時間可長達7天。掩體內獨立於白宮地面建築的指揮與通訊系統,則可以保證躲入掩體的美國總統或副總統不會中斷與全球美軍的聯系。
進入緊急作戰中心後,切尼立即啟動核戰全面爆發時的「政府持續計劃」(CoG),使用掩體內的安全保密電話與當時正在佛羅里達州薩拉索塔一所學校進行視察的布希總統取得了聯系。
等到布希總統返回華盛頓後,出於「不將所有雞蛋放在同一隻籃子里」的考慮,切尼立即離開華府,跑到一個遙遠而隱秘的角落躲了起來,據路透社透露,切尼現正在南達科他州的一個秘密堡壘里,「藏得像鼴鼠一樣」。此後,在布希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的場合,人們再也沒有見過他。甚至當布希在國會發表講話時,身為參議院議長的切尼都沒有出現。這也是美國歷史上首次副總統「故意」避開國會兩院的聯席會議。
奧弗特空軍基地
得知紐約遭襲後,布希立即登上「空軍一號」,飛往路易斯安那州博西爾城的巴克斯代爾空軍基地,發表了簡短的講話後,布希再度搭乘專機前往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市附近的奧弗特空軍基地,並在那裡一直呆到返回華盛頓為止。
在前往奧弗特空軍基地途中,跟隨布希的特工曾建議總統前往位於科羅拉多州的北美防空防天司令部(NORAD)的地下指揮中心。然而,布希總統最終將奧弗特空軍基地定為自己的「末日避難所」,其中究竟有何奧秘呢?
原來,在奧弗特空軍基地地下也有一個堅固的美國戰略空軍指揮中心,該指揮中心同加利福尼亞馬奇空軍基地和路易斯安那巴克斯代爾空軍基地戰略空軍的兩個備用指揮中心形成三角之勢,布希可以在這3座固若金湯的堡壘間機動指揮美軍行動。
此外,奧弗特空軍基地還有一個殺手鐧:4架素有「末日飛機」之稱的波音747-4B型飛機。這4架代號為「視鏡」的空中指揮所,機身被漆成耀眼的銀白色,機艙與外界密封隔開,確保艙內的電子通訊設備不受核爆炸造成的巨大電磁脈沖的干擾。由於飛機可以在空中加油,因此起飛後可以不間斷地在空中飛行72小時。想必當時布希身邊的官員已做好了一旦爆發世界大戰,立即把總統送上「視鏡」逃過大劫難的最壞打算。
NORAD
盡管布希總統沒有選擇北美防空防天司令部(NO
⑹ 冷戰時期著名的軍事設施有哪些
烏克蘭的巴拉克拉瓦是黑海沿岸的一個小鎮,這里的景色並不誘人,建築沒有任何特點,就連周圍的山岡都是光禿禿的。一般人根本想不到,在這個不起眼的小鎮里居然建有冷戰時期世界上最大的地下軍事設施。如今,這里以「冷戰博物館」的名義對外開放,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不久前,記者也懷著好奇的心情,探訪了這座沉默已40餘年的地下工廠。 蘇聯人把一座山掏空了巴拉克拉瓦鎮四面環山,山中間是一個不大的海港,只有一條窄窄的水道通往黑海。遊人一走進小鎮,都會注意到鎮對面山頂上的熱內亞要塞廢墟。在要塞對面,隔著窄窄的出海水道,就是海拔146米高的塔夫羅斯山。據當地人講,山的名字源自突厥語,意思是「空山」。然而誰也沒想到,蘇聯人竟果真把這座山變成了空山。1945年8月,美軍向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放了兩顆原 子 彈,給當時的蘇聯領導人斯大林留下了深刻印象。為防止蘇聯潛艇部隊遭受類似的核打擊,上世紀50年代初,斯大林批准了在巴拉克拉瓦建立防原子地下潛艇修理廠的方案,並命名為「825GTS工程」。1954年,蘇聯第一批測量人員來到巴拉克拉瓦。1955年8月,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和米高揚視察了「825GTS工程」的准備情況。當時,施工人員已在塔夫羅斯山中開掘了200多米的隧道。赫魯曉夫看完施工現場,覺得工程進度不夠快,當即拍板將修建第比利斯市地下鐵道的施工隊調到巴拉克拉瓦。工程從1957年正式上馬,施工人員分成四班,晝夜不停地施工。為了嚴防北約間諜,施工期間採取了最為嚴格的保密措施,就連混凝土都是在附近的礦山或海上駁船上攪拌的,然後再利用夜幕送到工地上。潛艇進出只在夜間進行,而且一旦有潛艇進出的時候,巴拉克拉瓦鎮的供電就會被切斷,以掩護軍事設施的施工。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蘇聯人用了差不多4年時間,就把塔夫羅斯山掏空了。「825GTS工程」竣工後,赫魯曉夫曾到現場視察。他看完並不滿意,揮了揮手說:「應當把這個工程交給釀酒師使用。」但蘇聯海軍領導人最終還是捨不得,沒聽赫魯曉夫的話。從1961年底開始,「825GTS工程」正式投入使用,擔負起為黑海艦隊修理潛艇的重任。可供3000人吃住30天由於「825GTS工程」建造在地下,遊人進入其中彷彿就像進了迷宮。其實,用一句形象的話來表述,整個工程就是在塔夫羅斯山中鑿了一條長505米、兩頭連接黑海的隧道。這條隧道寬6—22米(船塢所在處),深8.5米,拱頂高18米,南出口連著黑海,平時用一扇浮動鐵門封死,北入口連著巴拉克拉瓦港,平時也用大鐵門做偽裝,每扇鐵門重達120噸。據曾在黑海艦隊服役的庫里科夫斯基少校介紹,這是一座埋在山崖里的巨型核武器庫。洞內總面積達1.1萬平方米,潛艇在這里進行修理、裝卸彈葯,洞內還建有核導彈發射平台。其作戰范圍覆蓋整個黑海地區。這是世界上最大的地下軍事設施,蘇聯政府為此投入了巨資。據透露,當時僅開掘一條主隧道就花費了7000萬盧布。為抗擊核打擊,該工程混凝土牆的平均厚度為3—5米,部分地段達到56米。整個工程可經受10萬噸當量的核 彈 頭的直接攻擊。在遭受核攻擊時,黑海艦隊的11艘常規動力潛艇可以駛入地下船塢。在船塢里,工人們可同時維修兩艘潛艇。地下設施里還建有休息室、麵包店、醫院、餐廳、廚房、淋浴室、娛樂室、通風系統等。情況緊急時,這里可安置3000多人(地下工廠的工人、潛艇乘員及其家屬),甚至巴拉克拉瓦鎮全部居民。在與外界隔絕的情況下,地下設施可獨立維持30天。
⑺ 怎麼確定廠用工作及備用電源選擇方式
高壓廠用電接線
一、 高壓廠用電系統的接線要求
幾點原則:
1 各機組的高壓廠用電系統應相對獨立,對200MW及以上機組尤為重要。主要目的:防止某一台機組的廠用電母線故障時,不至影響其它機組的正常運行;事故被限制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也便於處理,並使機組在短時間內恢復運行。
2 高壓廠用電系統應設置啟動/備用電源。
3 要考慮全廠的發展規劃。
4 由於大多數電廠均是一次設計分期建設,所以應充分考慮在這種情況下高壓廠用電系統運行方式。
二、 各種容量機組的高壓廠用電接線
對於小機組,一般機爐的數量不對應,鍋爐蒸汽進入母管,然後向汽輪機供汽。大容量負荷主要集中於鍋爐房和輸煤系統。因此,在小機組的設計中,高壓廠用電母線應按爐分段。
發電機組容量增大時,汽機輔機的容量也越來越大,汽機房內的高壓負荷逐漸增多,加之在大容量機組中機、爐都成單元制運行。當機組容量超過200MW以上時,高壓廠用電母線應按機組單元制分段。
因為廠用電系統一般可隨機組檢修時一起停電檢修,加之高壓廠用電母線故障率極小,所以無論大小機組,絕大部分的高壓廠用電系統度採用單母線接線。
高壓廠用電母線都設有工作及備用兩個電源,當工作電源故障時去時,備用電源應能自動投入。
1 小機組的高壓廠用電接線
在小容量機組中,高壓廠用電母線是按爐分段的。一般情況下,當鍋爐容量為65t/h及以下時,兩台爐可合用一段高壓母線;鍋爐容量達到120~220t/h時,則一台爐是一段母線。
當發電機接在一段較低電壓母線上時(發電機的機壓母線),高壓廠用電源一般從此母線上通過高壓廠用變壓器引接,當廠用電電壓與此電壓一致時,可有母線直接引接(此時,高壓廠用電動機稱為直配電機)。
如機組通過升壓變壓器直接送入較高的電力電網,則從發電機引線處直接引接高壓廠用電源。
2 大中容量機組的高壓廠用電接線
大部分100MW及以上機組,其高壓廠用電電源是從發電機出口母線處通過廠用變壓器引接的,廠用電系統的備用電源另設。機組啟動時,先由備用電源向廠用電系統供電,待運行正常後,這手動切換至正常電源。
在發電機極端設置出口斷路器,機組啟動時,可先斷開斷路器,廠用電系統由電力系統反送電,待發電機投運後,便自動由發電機供給電源。採用這種接線方式,可不必再另設啟動電源。
高壓負荷一般度比較重要,大多設有備用設備,當工作設備故障時,備用設備會自動接替工作。為使工作和備用設備不會因母線故障而全部停運,設計中又將母線分為兩段,把互為備用的設備接於不同段上。
隨機組和高壓廠用變容量的增大,系統中的短路電流也在增大。為限制短路電流水平,除適當加大廠用變壓器阻抗外,還採用了低壓為分裂繞組的分裂變壓器,並將一台機組的兩段高壓母線接於不同繞組上。分裂變壓器由於兩個低壓繞組間的分裂電抗很大,在短路時不僅可以有效阻止另一繞組電動機反饋電流的流入,與雙繞組變壓器相比減少故障繞組對非故障繞組母線電壓的影響,使在另一段母線上運行的高壓負荷能較正常地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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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論文一篇,關於供電系統的即可(專科類),謝謝
題目:低壓網功率因數對供電企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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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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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隨著我國電力的不斷發展,對於供用電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它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整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影響著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是當今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主要能源。對廣大供電企業來說,用戶功率因數的高低,直接關繫到電力網中的功率損耗和電能損耗,關繫到供電線路的電壓損失和電壓波動,而且關繫到節約用電和整個供電區域的供電質量,這是眾所周知的道理。因此,提高電力系統的功率因數,已成為電力工業中一個重要課題,而提高電力系統的功率因數,首先就要提高各用戶的功率因數。文中簡要集中探討了影響電網功率因數的主要因素以及低壓無功補償的幾種使用方法,以及確定無功補償容量從而提高電力系統功率因數的一般方法。
[關鍵詞] 功率因數 影響因素 補償方法 容量確定
目錄
一、緒論 4
二、主要內容: 6
1、影響功率因數的主要因素 6
1.1、電感性設備和電力變壓器是耗用無功功率的主要設備 6
1.2、供電電壓超出規定范圍也會對功率因數造成很大影響 7
1.3、電網頻率的波動也會對非同步電動機和變壓器的磁化無功功率造成一定的影響 7
2、低壓網的無功補償 8
2.1、低壓網無功補償的一般方法 8
2.1.1、 隨機補償 8
2.1.2、 隨器補償 8
2.1.3、跟蹤補償 9
2.2、 採用適當措施,設法提高系統自然功率因數 9
2.2.1、合理選用電動機 10
2.2.2、 提高非同步電動機的檢修質量 10
2.2.3、 採用同步電動機或非同步電動機同步運行補償 10
2.2.4、 正確選擇變壓器容量提高運行效益 11
3、 功率因數的人工補償 12
3.1、 變電站最常用的安裝並聯電容器組 12
3.2 並聯補償移相電容器,應滿足以下電壓和容量的要求 12
3.3 分相補償 13
三、結束語 14
四、參考文獻 15
一、緒論
許多用電設備均是根據電磁感應原理工作的,如配電變壓器、電動機等,它們都是依靠建立交變磁場才能進行能量的轉換和傳遞。為建立交變磁場和感應磁通而需要的電功率稱為無功功率,無功功率是恆量能量轉換規模的物理量;因此在供用電系統中除了需要有功電源外,還需要無功電源,兩者缺一不可。
在功率三角形中,有功功率P與視在功率S的比值,稱為功率因數COSφ,其計算公式為:COSφ=P/S
在電力網的運行中,功率因數反映了電源輸出的視在功率被有效利用的程度,我們希望的是功率因數越大越好。這樣電路中的無功功率可以降到最小,視在功率將大部分用來供給有功功率,從而提高電能輸送的功率。
用戶功率因數的高低,對於電力系統發、供、用電設備的充分利用,有著顯著的影響。無功功率補償,又叫就地補償,適當提高用戶的功率因數,不但可以充分的發揮發、供電設備的生產能力、減少線路損失、改善電壓質量,而且可以提高用戶用電設備的工作效率和為用戶本身節約電能。因此,對於全國廣大供電企業,不但可以減輕上一級電網補償的壓力,改善提高用戶功率因數,而且能夠有效地降低電能損失,減少用戶電費。其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都會是非常顯著的。
二、主要內容:
1、影響功率因數的主要因素
1.1、電感性設備和電力變壓器是耗用無功功率的主要設備
大量的電感性設備,如非同步電動機、感應電爐、交流電焊機等設備是無功功率的主要消耗者。據有關的統計,在工礦企業所消耗的全部無功功率中,非同步電動機的無功消耗佔了60%~70%;而在非同步電動機空載時所消耗的無功又佔到電動機總無功消耗的60%~70%。所以要改善非同步電動機的功率因數就要防止電動機的空載運行並盡可能提高負載率。電力變壓器消耗的無功功率一般約為其額定容量的10%~15%,它的空載無功功率約為滿載時的1/3。因而,為了改善電力系統和企業的功率因數,變壓器不應空載運行或長期處於低負載運行狀態。
1.2、供電電壓超出規定范圍也會對功率因數造成很大影響
當供電電壓高於額定值的10%時,由於磁路飽和的影響,無功功率將增長得很快,據有關資料統計,當供電電壓為額定值的110%時,一般無功將增加35%左右。當供電電壓低於額定值時,無功功率也相應減少而使它們的功率因數有所提高。但供電電壓降低會影響電氣設備的正常工作。由Q=UI*Sin?推出Sin?=Q∕UI,所以,應當採取措施使電力系統的供電電壓盡可能保持穩定。
1.3、電網頻率的波動也會對非同步電動機和變壓器的磁化無功功率造成一定的影響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了影響電力系統功率因數的一些主要因素,因此我們要尋求一些行之有效的、能夠使低壓電力網功率因數提高的一些實用方法,使低壓網能夠實現無功的就地平衡,達到降損節能的效果。
2、低壓網的無功補償
2.1、低壓網無功補償的一般方法
低壓無功補償我們通常採用的方法主要有三種:隨機補償、隨器補償和跟蹤補償。下面簡單介紹這三種補償方式的適用范圍及使用該種補償方式的優缺點。
2.1.1、 隨機補償
隨機補償就是根據個別用電設備對無功的需要量將單台或多台低壓電容器組分散地與用電設備並接,它與用電設備共用一套斷路器。通過控制、保護裝置與電機同時投切。隨機補償適用於補償個別大容量且連續運行(如大中型非同步電動機)的無功消耗,以補勵磁無功為主。此種方式可較好地限制農網無功峰荷。
隨機補償的優點是:用電設備運行時,無功補償投入,用電設備停運時,補償設備也退出,不會造成無功倒送,而且不需頻繁調整補償容量。具有投資少、佔位小、安裝容易、配置方便靈活、維護簡單、事故率低等優點。
2.1.2、 隨器補償
隨器補償是指將低壓電容器通過低壓開關接在配電變壓器二次側,以無功補償配電變壓器空載無功的補償方式。配變在輕載或空載時的無功負荷主要是變壓器的空載勵磁無功,配變空載無功是農網無功負荷的主要部分,對於輕負載的配變而言,這部分損耗占供電量的比例很大,從而導致電費單價的增加,不利於電費的同網同價。
隨器補償的優點:接線簡單、維護管理方便、能有效地補償配變空載無功,限制農網無功基荷,使該部分無功就地平衡,從而提高配變利用率,降低無功網損,具有較高的經濟性,是目前無功補償中常用的手段之一。
2.1.3、跟蹤補償
跟蹤補償是指以無功補償投切裝置作為控制保護裝置,將低壓電容器組補償在大用戶0.4KV母線上的補償方式。適用於100KVA以上的專用配電用戶,可以替代隨機、隨器兩種補償方式,補償效果好。
跟蹤補償的優點是運行方式靈活,運行維護工作量小,比前兩種補償方式壽命相對延長、運行更可靠。但缺點是控制保護裝置復雜、首期投資相對較大。但當這三種補償方式的經濟性接近時,應優先選用跟蹤補償方式。
2.2、 採用適當措施,設法提高系統自然功率因數
提高自然功率因數是不需要任何補償設備投資,僅採取各種管理上或技術上的手段來減少各種用電設備所消耗的無功功率,這是一種最經濟的提高功率因數的方法。下面將對提高自然功率因數的措施做一些簡要的介紹。
2.2.1、合理選用電動機
合理選擇電動機,使其盡可能在高負荷率狀態下運行。在選擇電動機時,既要注意它們的機械特性,又要考慮它們的電氣指標。舉例說,三相非同步電動機(100KW)在空載時功率因數僅為0.11,1/2負載時約為0.72,而滿負載時可達0.86。所以核算負荷小於40%的感應電動機,應換以較小容量的電動機,並合理安排和調整工藝流程,改善運行方式,限制空載運轉。故從節約電能和提高功率因數的觀點出發,必須正確合理的選擇電動機的容量。
2.2.2、 提高非同步電動機的檢修質量
實驗表明,非同步電動機定子繞組匝數變動和電動機定、轉子間的氣隙變動是對非同步電動機無功功率的大小有很大影響。因此檢修時要特別注意不使電動機的氣隙增大,以免使功率因數降低。
2.2.3、 採用同步電動機或非同步電動機同步運行補償
由電機原理可知,同步電動機消耗的有功功率取決於電動機上所帶機械負荷的大小,而無功取決於轉子中的勵磁電流大小,在欠激狀態時,定子繞組向電網「吸取」無功,在過激狀態時,定子繞組向電網「送出」無功。因此,只要調節電機的勵磁電流,使其處於過激狀態,就可以使同步電機向電網「送出」無功功率,減少電網輸送給工礦企業的無功功率,從而提高了工礦企業的功率因數。非同步電動機同步運行就是將非同步電動機三相轉子繞組適當連接並通入直流勵磁電流,使其呈同步電動機運行狀態,這就是「非同步電動機同步化」。因而只要調節電機的直流勵磁電流,使其呈過激狀態,即可以向電網輸出無功,從而達到提高低壓網功率因數的目的。
2.2.4、 正確選擇變壓器容量提高運行效益
對於負載率比較低的變壓器,一般採取「撤、換、並、停」等方法,使其負載率提高到最佳值,從而改善電網的自然功率因數。如:對平均負荷小於30%的變壓器宜從電網上斷開,通過聯絡線提高負荷率。
通過以上一些提高加權平均功率因數和自然功率因數的敘述,或許我們已經對「功率因數」這個簡單的電力術語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認識。知道了功率因數的提高對電力企業的深遠影響,下面我們將簡單介紹對用電設備進行人工補償的方式和對補償容量的確定方法。
3、 功率因數的人工補償
功率因數是工廠電氣設備使用狀況和利用程度的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指標,也是保證電網安全、經濟運行的一項主要指標。供電企業僅僅依靠提高自然功率因數的辦法已經不能滿足工廠對功率因數的要求,工廠自身還需要裝設補償裝置,對功率因數進行人工補償。
3.1、 變電站最常用的安裝並聯電容器組
從上圖可以看出,在原來的電路中根據基爾霍夫定律,流入的電流等於流出的電流,但是並聯接入電容器,在相量圖中得知?角明顯小於原來的角,因此,能提高功率因數,提高線路電能傳輸能力,減少線路上的損耗。
3.2 並聯補償移相電容器,應滿足以下電壓和容量的要求
Ue?c≥Ug?c
nQg?c≥Qc
式中
Ue?c——電容器的額定電壓(KV)
Ug?c——電容器的工作電壓(KV)
n——並聯的電容器總數
Qg?c——電容器的工作容量(Kvar)
Qc——電容器的補償容量(Kvar)
3.3 分相補償
在民用建築中大量使用的是單相負荷,照明、空調等由於負荷變化的隨機性大,容易造成三相負載的嚴重不平衡,尤其是住宅樓在運行中三相不平衡更為嚴重。由於調節補償無功功率的采樣信號取自三相中的任意一相,造成未檢測的兩相要麼過補償,要麼欠補償。如果過補償,則過補償相的電壓升高,造成控制、保護元件等用電設備因過電壓而損壞;如果欠補償,則補償相的迴路電流增大,線路及斷路器等設備由於電流的增加而導致發熱被燒壞。這種情況下用傳統的三相無功補償方式,不但不節能,反而浪費資源,難以對系統的無功補償進行有效補償,補償過程中所產生的過、欠補償等弊端更是對整個電網的正常運行帶來了嚴重的危害。
對於三相不平衡及單相配電系統採用分相電容自動補償是解決上述問題的一種較好的辦法,其原理是通過調節無功功率參數的信號取自三相中的每一相,根據每相感性負載的大小和功率因數的高低進行相應的補償,對其它相不產生相互影響,故不會產生欠補償和過補償的情況。
三、結束語
本文淺談了功率因數對廣大供電企業的影響以及提高功率
因數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尤其是最重要的線損(最為
重要的是降損,分為技術降損和管理降損),介紹了影響功率因
數的主要因素以及提高功率因數的一般方法,還闡述了如何確定
無功功率的補償容量及無功功率的三種人工補償的具體方式。我
們只有端正自己的認知態度,很好的去歸納,總結這些知識的重
要部分,做好自己的本質工作,並且能在此基礎上再更上一個台
階,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供電事業貢獻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四、參考文獻
1、運新,《電監察》水利電力出版社
2、靳龍章 丁毓山,《網無功補償實用技術》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⑼ 韓國薩德系統要正式投用了嗎
近日,韓軍方人士叫囂:薩德系統終於成形 爭取盡快投用
當地時間7日早上,此前運抵韓國的「薩德」反導系統剩餘四台發射車以及相關物資運抵星州高爾夫球場,薩德系統正式完成在韓國部署。當地民眾從前一天下午開始在距離部署地最近的村莊韶成里集結,經過徹夜和警方的對峙,依舊未能阻擋薩德發射車進入部署地。在徹夜進行的當地民眾與警方對峙中,數十名當地民眾受傷。
⑽ 私自闖入軍事禁區是會受到什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以下簡稱軍事設施保護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設有軍事設施的地方,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駐地有關軍事機關共同成立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負責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
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軍分區(警備區)、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武裝部,具體辦理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條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照軍事設施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制定軍事設施保護措施;
(二)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協調解決軍事設施保護工作的有關事宜;
(三)組織開展軍事設施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組織開展軍事設施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在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下,主管全國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指導各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軍區司令機關主管轄區內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指導轄區內各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上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指導下級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第五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軍事設施保護的有關工作,並協助軍事機關落實軍事設施保護措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軍事設施保護的有關工作,並協助駐地軍事機關落實軍事設施保護措施。
第六條軍事機關應當向駐地人民政府介紹軍事設施的有關情況,聽取駐地人民政府的意見;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駐地軍事機關介紹經濟建設的有關情況,聽取駐地軍事機關的意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對在軍事設施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保護
第八條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確定及其范圍的劃定,以及軍事禁區外圍安全控制范圍的劃定,依照軍事設施保護法和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在水域軍事禁區內,禁止非軍用船隻進入,禁止建築、設置非軍事設施,禁止從事水產養殖、捕撈以及其他有礙軍用艦船行動和安全保密的活動。
第十條在水域軍事管理區內,禁止建築、設置非軍事設施,禁止從事水產養殖;從事捕撈或者其他活動,不得影響軍用艦船的行動。
第十一條劃為軍事管理區的軍民合用港口的水域,實行軍地分區管理;在地方管理的水域內需要新建非軍事設施的,必須事先徵得有關軍事設施管理單位的同意。
第十二條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應當設立標志牌。標志牌的樣式、質地和規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規定,標志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設立。
水域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范圍難以在實際水域設置界線標志或者障礙物表示的,由當地交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向社會公告,並由測繪主管部門在海圖上標明。
第三章作戰工程的保護
第十三條軍事設施保護法所稱作戰工程,包括坑道、永備工事以及配套的專用道路、橋涵以及水源、供電、戰備用房等附屬設施。
第十四條未劃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作戰工程應當在作戰工程外圍劃定安全保護范圍。作戰工程的安全保護范圍,根據工程部署、地形和當地經濟建設情況,由省軍區或者作戰工程管理單位的上級軍級以上主管軍事機關提出方案,報軍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在作戰工程布局相對集中的地區,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可以連片劃定。
第十五條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的劃定,不影響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及其附著物的所有權、使用權,安全保護范圍內的單位、居民可以照常生產、生活,但不得危害軍事設施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
第十六條在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開山採石、采礦、爆破,禁止採伐林木;修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和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應當徵得作戰工程管理單位的上級主管軍事機關和當地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同意,並不得影響作戰工程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
第十七條禁止私自開啟封閉的作戰工程,禁止破壞作戰工程的偽裝,禁止阻斷入出作戰工程的通道。
未經作戰工程管理單位的上級師級以上主管軍事機關批准,不得對作戰工程進行攝影、攝像、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不得在作戰工程內存放非軍用物資器材或者從事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
第十八條新建工程和建設項目,確實難以避開作戰工程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拆除或者遷建、改建作戰工程的申請;申請未獲批准,不得拆除或者遷建、改建作戰工程。
第四章軍用機場凈空的保護
第十九條本辦法所稱軍用機場凈空,是指為保證軍用飛機(含直升機)起飛、著陸和復飛的安全,在飛行場地周圍劃定的限制物體高度的空間區域。
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禁止修建超出機場凈空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第二十一條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種植植物,設置燈光或者物體,排放煙塵、粉塵、火焰、廢氣或者從事其他類似活動,不得影響飛行安全和機場助航設施的使用效能。
第二十二條軍用機場管理單位應當了解當地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和高大建築項目建設計劃,提供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技術咨詢。
第二十三條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建設高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必須在申請立項前書面徵求軍用機場管理單位的軍級以上主管軍事機關的意見;未徵求軍事機關意見或者建設項目設計高度超過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準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不予辦理建設許可手續。
第二十四條軍用機場管理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機場凈空保護情況,發現擅自修建超過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及時向上級和當地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報告。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掌握當地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有關情況,制定保護措施,督促有關單位對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的高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設置飛行障礙標志。
第二十五條在軍用機場側凈空保護區域內原有自然障礙物附近新建高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機場凈空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軍民合用機場以及由軍隊管理的保留舊機場、公路飛行跑道的凈空保護工作,適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的有關規定。第五章軍用通信、輸電線路和軍用輸油、輸水管道的保護
第二十七條軍事設施保護法所稱軍用通信、輸電線路包括:
(一)架空線路:電桿(桿塔)、電線(纜),變壓器、配電室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二)埋設線路:地下、水底電(光)纜,管道、檢查井、標石、水線標志牌,無人值守載波增音站,電纜充氣站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三)無線線路:無人值守微波站、微波無源反射板、各類無線電固定台(站)天線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第二十八條軍事設施保護法所稱軍用輸油、輸水管道,是指專供軍隊使用的地面或者地下、水下輸油、輸水管道和管道沿線的加壓站、計量站、處理場、油庫、閥室、標志物以及其他附屬設施。
第二十九條軍用通信、輸電線路和軍用輸油、輸水管道(以下簡稱軍用管線)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維護管理工作,堅持巡查和測試檢查制度;必要時,可以組織武裝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駐地軍事機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軍用管線沿線群眾實行軍民聯防護線,採取委託看管、分段負責等形式,保護軍用管線的安全。
第三十一條地下軍用管線應當設立路由標石或者永久性標志,易遭損壞的路段(部位)應當設置標志牌。水下軍用管線應當在海圖上標明。
第三十二條軍用管線的具體保護要求以及軍用管線與其他設施相互妨礙的處理,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電磁環境的保護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電磁環境(以下簡稱軍用電磁環境),是指為保證軍用無線電收(發)信、偵察、測向、雷達、導航定位等固定設施正常工作,在其周圍劃定的限制電磁干擾信號和電磁障礙物體的區域。
軍用電磁環境的具體保護要求,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標准執行。
第三十四條在軍用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禁止建設、設置或者使用發射、輻射電磁信號的設備和電磁障礙物體。
第三十五條地方在軍用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安排建設項目,對軍用電磁環境可能產生影響的,應當按照規定徵求有關軍事機關的意見;必要時,可以由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和地方有關部門共同對其干擾程度和電磁障礙物的影響情況進行測試和論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和驗收軍用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應當審查發射、輻射電磁信號設備和電磁障礙物的狀況,以及徵求軍事機關意見的情況;未徵求軍事機關意見或者不符合國家電磁環境保護標準的,不予辦理建設或者使用許可手續。
第三十七條軍用無線電固定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掌握軍用電磁環境保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軍事機關和當地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報告。
第七章邊防設施和軍用測量標志的保護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所稱邊防設施,是指邊防巡邏路、邊境鐵絲網(鐵柵欄)、邊境監控設備、邊境管理輔助標志以及邊防直升機起降場、邊防船艇停泊點等由邊防部隊使用、管理的軍事設施。
第三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邊防設施管理單位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者移動邊防設施。
第四十條邊境地區開辟口岸、互市貿易區、旅遊景點或者修建道路、管線、橋梁等項目涉及邊防設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徵求軍事機關的意見;需要遷建、改建邊防設施的,應當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批准;遷建、改建的邊防設施的位置、質量、標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軍用測量標志的保護,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八章強制措施和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執勤人員遇有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三十條所列違法行為,可以採取下列強制措施,予以制止:
(一)驅逐非法進入軍事禁區的人員離開軍事禁區;
(二)對用於實施違法行為的器材、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予以扣押,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人員予以扣留,立即移送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
(三)在緊急情況下,清除嚴重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障礙物。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在水域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內或者軍民合用港口的水域建築、設置非軍事設施的,由城市規劃、交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停止興建活動;已建成的,責令限期拆除。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擅自進入水域軍事禁區,在水域軍事禁區內從事水產養殖、捕撈,或者在水域軍事管理區內從事水產養殖的,由交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給予警告,責令離開,可以沒收漁具、漁獲物。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在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開山採石、采礦、爆破、採伐林木的,由公安機關以及國土資源、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采出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擅自在作戰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修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或者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由城市規劃、交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破壞作戰工程封閉偽裝,阻斷作戰工程通道,或者將作戰工程用於堆物、種植、養殖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修建超出軍用機場凈空保護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超高部分。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軍用電磁環境保護范圍內建設、設置或者使用發射、輻射電磁信號的設備和電磁障礙物體的,由城市規劃、信息產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查封干擾設備或者強制拆除障礙物。
第五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擅自拆除、遷建、改建作戰工程、邊防設施或者擅自移動邊防設施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辦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所屬軍事設施的保護,適用軍事設施保護法和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