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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府兵制的發展是什麼軍事制度

發布時間:2021-02-19 05:54:41

❶ 春秋戰國時期是府兵制嗎兵制是什麼

初期是「國人」從軍的制度,主要成員是「國人」中的士和庶人;後期逐漸向郡縣徵兵制轉變,農民是主要的徵集對象。

❷ 中國古代各個朝代的軍事制度是什麼樣的哪個朝代最強

戰國時代,歷代軍制的開端

戰國時期,傳統的貴族政治體制徹底瓦解,新興的地主階層走向統治地位,國君的集權制度,更加能夠發揮國力的優勢。同時,隨著晉國北伐擴充領土,步兵作為單一兵種出現在了戰場上,三家分晉後,魏國率先變法,在軍隊方面,大規模的步兵逐漸在戰場上獲得主導地位,各國開始爭相改變軍事制度。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普遍以徵兵制為主,新興的農民階層成為了徵兵的主體,以《睡虎地秦簡》內容為依據,規定男子16歲傅籍,在官府登記自己的信息,根據國家的需要隨時應征入伍,直到60歲才能免除兵役。除了徵兵制外,各諸侯國也進行募兵制,提升軍隊核心力量的戰鬥力,比如齊國的技擊、魏國的武卒、秦國的銳士,都是從百戰的士卒中,經過嚴格的選拔,組成軍隊的核心突擊力量,一旦被選中,要經過嚴格的長期專業訓練,並且獲得優厚的待遇,在作戰中發揮巨大作用。


而唐軍安史之亂後戰力掉到了泥里,還要依靠異族的兵力進行作戰,我認為唐軍強悍的戰鬥力,來源於武器技術的發展和戰術戰法的提升,唐軍以輕重步兵為主力,配備大量的輕重起兵進行側翼保護和迂迴分割,戰術的先進性使得唐軍無往而不利,隨之後期國力的衰退再也無法支撐武裝大規模的輕重騎兵和步兵,甚至前期為步兵配備馬匹,提升機動性也成為了奢望,唐軍也開始走上了挨揍之路。所以,中華文明的巔峰在百家爭鳴的戰國時代,很多優秀的東西傳承千年都不過時,這才是先賢的高明之處,可謂為萬世立基業!

❸ 隋唐時期的兵制問題

唐初,駐防京城和宮廷的部隊統稱禁兵或「天子禁軍」。從12衛府輪番調來宿衛京城的府兵,稱南衙禁兵。單獨組建、駐防宮城北門的禁兵,稱北衙禁兵。他們最初是從跟隨李淵起事的軍人中簡選3萬人組成,稱為「元從禁軍」(《新唐書·兵志》),系父子相代,專事宮城宿衛。以後,太宗又從中選善騎者百人,供戍衛、田獵之用,號「百騎」。另置北衙 7營,選驍壯者,於玄武門左右屯營,號「飛騎」。高宗時,置左、右羽林軍。武則天時,改「百騎」為「千騎」;中宗時,改「千騎」為「萬騎」,分左、右營;玄宗時,增左、右龍武軍;肅宗後,也多有更易。禁兵一般是召募來的,歷來驕惰怯弱,後受宦官控制,更加腐敗。但是,唐朝後期主要靠禁兵維持殘局。
唐初,駐防邊境的軍事機構稱鎮、戍。鎮與戍均有上、中、下之分。上鎮 500人、中鎮300人、下鎮300人以下,每鎮設鎮將、鎮副各 1人。上戍50人、中戍30人、下戍30人以下,每戍設戍主、戍副各 1人。此外,在少數地方,大者設軍,小者設守捉,各設使和副使統領,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職。地方兵中多為各地輪番到邊境戍守的戍卒,稱「防人」, 3年一代,自備資糧;另有少數召募來的兵,稱「防丁」或「丁防」。玄宗時,在戍卒中召募能更住 3年者,官給賜物;後又召募長期從軍的健兒,稱「長征健兒」,資糧等均由官給,稱為「官健」,是由國家供養的職業軍人。後期,地方藩鎮的軍人主要是這類「官健」。從武則天時期起,北邊部分州還建立一些民眾武裝,稱團結兵,其他地區也有土鎮、土團、團練等。團結兵一般是「選丁戶殷贍,身材強壯者充之」(《唐六典·尚書兵部》)。官府給予身糧、醬菜,免其征賦。主要任務是配合軍隊防衛邊疆。他們由州刺史或節度使統轄。
唐朝還制定了比較完備的軍事法律,如《衛禁律》、《擅興律》、《捕亡律》、《宮衛令》、《軍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對軍人的職守、賞罰等有較詳細的規定,凡違犯了「令」、「式」中的有關規定,就要依「律」、「格」給予懲處。
唐末,各節度使控制地方政權,憑借其擁有的土地、人丁、財賦,豢養大批軍隊,與朝廷抗衡,改變了「內重外輕」的態勢。安史之亂以後,割據日甚,以致「方鎮相望於內地,大者連州十餘,小者猶兼三四」,「自國門以外,皆分裂於方鎮矣」(《新唐書·兵志》)。

❹ 古代軍事制度,唐朝的兵制具體是怎樣的

唐以前,中國兵役制度,遍及全民眾,可說是一種兵農合一制。依照現代人講法,這是一種社會經濟與國防武裝的緊密聯系。

唐朝兵制,唐初承隋制實行府兵制度。全國有634府,府分3等,上府衛士1200人, 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中央設12衛統領。至唐玄宗時府兵制進行了部分調整, 自唐德宗貞元十二年(796年)任命宦官統領15萬禁軍起,至唐末一直為宦官典掌禁軍的制度。

因為中國國家大,戶口多,不需要全農皆兵。全農皆兵,反而變成有名無實,訓練不精。只要全兵皆農,不是軍人坐食餉糧,安逸無事,就夠了。這種全兵皆農制,在當時稱之為府兵。

❺ 在府兵制以前的兵役制度是什麼

中國歷史兵役制度的演變

1、應招

春秋戰國時期,各個諸侯國為了壯大自己不被別國並吞,紛紛招兵買馬擴充軍力,秦、齊、魏等國率先採取了「應招之制」。望文生義,「應招」,就是響應招兵,但並非人人可以入伍,而是對應招的人通過考核,錄用身體強健、有相當武藝者。
2、調兵
劉邦建立漢朝後實行的兵制,男子年滿二十三歲,開始承擔服兵役的義務,直至五十五歲。在這三十二年裡,每年農閑時接受軍事訓練,而正式在軍隊中服役的時間只有二年,其中的一年在本郡服役,另一年調守京師或是戍守邊疆。
3、世兵
三國鼎足之勢時,處於了長期的戰爭狀態,為適應這特殊形勢,魏、蜀、吳都實施了「世兵之制」。就是凡是符合當兵條件的人,一律另編戶籍,由軍府專管,隨時聽調上前線,父子世代為兵,當時叫做「士家」、「軍戶」。
4、府兵
南北朝時,先由西魏創立的兵役制度。全國各地的軍隊,全由軍府管轄,不受地方政府節制。府兵與上面所說的世兵一樣,也是另立戶籍,平日里訓練屯墾,發生戰事就去打仗。 隋、唐兩朝都沿用「府兵之制」。
5、募兵
北宋王朝建立以後,改用「募兵之制」,就是讓老百姓自己報名應徵,合乎相關條件的,准予入伍服兵役。
6、部落兵制
遼、金等少數民族政權實行「部落之制」。各部落男子十五歲以上、七十歲以下的,都是屬於兵的范圍,和平環境沒有戰事,就在家種田放牧;一旦發生戰爭就出征。旗兵之制是滿洲實行的兵制,以部落為單位組成「旗」,每個旗七千五百人,他們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初時只有滿洲八旗,以旗的顏色為識別標志,後又增編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合為二十四旗。
其中,明朝實行「衛所制」。軍隊組織有衛、所兩級。一府設所,幾府設衛。後頒行《垛集令》,「垛集」成為軍源的主要徵集方式,近似於「世兵」制。

❻ 隋唐時期實行的府兵制是如何形成、發展和解體的

如果把軍事系統(兵制)比作一台機器,那麼它的正常運轉不僅是軍事資源的保證,也是國家穩定的基石。因此,兵制是建立在復雜軍事系統之上並在復雜系統下運作的工具。縱觀歷史,唐朝的“府兵”是最完善和最具代表性的。正是該制的存在及其正常功能的發揮,使初唐充滿了活力,各行各業欣欣向榮、生氣蓬勃!

既然府兵的身份開始變得“不值半文”,那麼接下來會造成怎樣的後果呢?且看!首先的影響即是富家的子弟們不再願意去充軍(之前他們走上沙場多是躲在後方打醬油想混頭銜),他們要麼開始選擇逃避,要麼便是僱人替代自己。

這樣一來,沉重的兵役負擔便幾乎全部開始轉嫁到已無田地可耕種的勞苦農民之身,農人叫苦不迭、走投無路!而農民所能做到也基本就是逃、避。最終府兵制終於在天寶八載由於軍府實在是無兵可交,玄宗便在考慮再三後下令廢止該制。隨後募兵制逐步的浮出水面,我國古代開始了一個新的兵制。

❼ 隋唐時期的軍事制度是怎樣的

在軍事制度方面,隋唐採用府兵制但又有新變化。中國夏商時期就已有軍隊,軍隊的核心是王室與貴族子弟,充當士卒的則是平民,戰時奴隸從軍只充當雜役。周滅商後分封諸侯,形成了國與野的分別。西周時只許國人當兵,不讓野人有武裝。天子與諸侯都有等級規定,對軍隊也有嚴格的限制。春秋中葉以後,列國戰爭頻繁,於是野人也被收入軍隊。國和野的區別逐漸取消,國人和野人都變成國君的編戶。戰國時各國普遍實行以郡縣為單位的徵兵制度,這就使當兵和務農結合了起來。秦統一中國,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權化的軍事體系,各國貴族的宗族部隊或私屬武裝都被瓦解,郡兵成為地方上惟一的武裝力量,他們平時維持地方治安,戰時受中央直接調遣。西漢軍隊分為中央兵和地方兵兩級,中央兵守衛皇宮和京城,地方兵負責維持當地治安。東漢以來,農民對地主的依附強化了,於是有所謂家兵、私兵,即武將私有的軍隊。南北朝時實行府兵制,劉裕便是靠北府兵竊奪皇權,此後削弱了門閥世族的勢力;西魏、北周的府兵制是在政府控制的民戶中編組軍隊,使政府軍對私兵擁有優勢並力圖把私兵變成官軍。

隋唐時期府兵制有所改革,隋文帝針對天下戰爭平息的形勢,於開皇十年(590)下詔規定:「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府兵原由軍府統領,是職業兵,不列於州縣戶籍。現落籍州縣,編為民戶,平時從事農業生產。而兵士仍保留軍籍,接受訓練,輪番到京城擔任宮禁守衛,或執行其他軍事任務。這是一種兵農合一、寓兵於農的制度,對發展生產和控制軍隊都是十分有利的。充當府兵的人,20歲起服役,60歲後免役,平日務農,農閑教練,戰時征發。府兵制發展到隋末已經成熟,基本達到了完整化和系統化的程度。

唐初府兵平時居家,有練習武事的任務。每年要集中校閱,考察練習成績。唐初人們之所以願意充任府兵,是由於任府兵後出征打仗一旦立功便可授以勛官,並按勛官的高低加授田地,還可以蔭子入仕,免除雜役。到高宗時,這種勛官授得太多太濫,官府不再依名兌現,立軍功就不再有實際意義。加上到京師宿衛的府兵,往往被官宦人家役使如同僮僕,況且還要自備資裝,耽誤農時,這比一個普通百姓的負擔要沉重得多。因此高宗以後,人們漸漸不願充任府兵,力圖逃避兵役。

京師的宿衛工作本是由府兵與禁兵共同承擔,府兵主要負責京城的守衛,禁兵則主要負責宮城的守衛。太宗、高宗、武後時,都擴大了禁軍的力量。高宗時成立左右羽林軍,武後和韋後當政時期充任左右羽林大將軍的都是其本家或親信,羽林大將軍的榮寵與地位非渚衛大將軍所能比。神龍元年(705),張柬之誅「二張」逼武則天還政於唐,是爭取到了羽林軍的支持。景雲元年(710),唐玄宗率萬騎廢殺韋後也是禁軍起了很大的作用。唐玄宗開元年間,命從宿衛京師的府兵中挑選優秀者充任羽林飛騎等禁軍,此後府兵逐漸變成募兵,完全成為職業軍人。

同時,唐代到高宗、武後時,府兵已無力承擔防禦周邊部族侵擾的任務,於是官府就出資召募軍隊前去屯守。從軍隊的性質上講他們已是職業兵,但並非完全出於自願而帶有強制性。隨著屯防軍隊的增加,唐廷又不斷調整結構,逐漸形成完整、嚴密的防禦體系,這就是十大節度使的設置。他們各自有主要防禦對象,同時又互相配合協調。後來節度使發展到內地則形成藩鎮,遂形成失控局面。總之,唐代前期的軍事制度是合理的,到後期的兵役制度則給人們帶來巨大的苦難。

❽ 古代府兵制是怎麼發展的

軍人編入戶籍隋文帝十分重視府兵的改革。其入宮輔政之時,便借皇帝之名恢復諸將舊姓。北魏孝文帝改制後,隨著北魏政權封建化的加速,原六鎮的鮮卑軍戶社會地位也急劇下降。當他們參加六鎮起義後,又成為一些經叛變、起義而轉化為新貴族將領的統治工具。他們對過去被人賤視的經歷記憶猶新,嚮往早期部落兵的生活。於是,宇文泰等為迎合這種心理,將府兵制下的官兵關系蒙上一層部落化的色彩。命令各有功將領,分別繼承為鮮卑三十六大部和九十九氏族的子孫;漢族或其他民族一律改為鮮卑姓。這種作法雖然徒具部落化的形式,但使六鎮軍戶的地位有所改善和提高。楊堅恢復諸將舊姓,旨在恢復漢族地位,清除私兵、部族兵的遺痕,以爭取廣大漢族人民的同情與支持。開皇初年,又將鄉兵編入府兵,其首領轉為府兵將校,以削弱地方勢力。滅南陳後三個月,鑒於國內形勢趨於平穩,文帝下詔:除禁衛宮廷及戍邊所用兵械外,民間所藏一概銷毀,第二年,又詔令軍人編入地方戶籍,但同時又置於軍府的統一管轄下。這是府兵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即由兵農分離,到逐漸合一。文帝在統一全國後罷除北擊突厥、南下滅陳時的新軍府,將軍戶變為民戶,由州縣管理,並與百姓一樣按均田令授田,從而使均田製成為府兵制的基礎。軍人與土地相結合,使封建國家掌握的戶口和賦稅增多,軍費減少,有利社會經濟的發展。

鷹揚府的建立隋煬帝執政之初,根據政治需要,對府兵制又進行了重大改革。大業三年(607),改驃騎府為鷹揚府,驃騎將軍為鷹揚郎將,車騎將軍為鷹揚副郎將。鷹揚府置鷹揚郎將1人,鷹揚副郎將1人,各有司馬及兵、倉兩司。又置越騎校尉2人,掌騎士,步兵校尉2人,領步兵。改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增置隊副。大業五年,又改鷹揚副郎將為鷹擊郎將。鷹揚府的建立,並非單純地改變了軍府名稱,而是降低了將校的官品,如鷹揚郎將比驃騎將軍降低一級,鷹揚副郎將降低半級。這樣有利軍權進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防止將校擁兵割據,權高震主。從隋末農民大起義來看,鷹揚府遍及全國,其府兵在鎮壓農民大起義及隋官起兵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❾ 隋唐軍事、民族方面的內容

隋唐在軍事、民族關系及對外關系等方面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下面從軍事、民族關系及對外關系對其進行分析:

一、如何理解從府兵制到募兵制的轉變

隋唐的府兵制是在均田制的基礎上建立的一種兵農合一的封建兵役制度。在隋朝以前,府兵和家室、土地自成一個系統,不歸州縣管理這在戰亂不息、軍隊調動頻繁的時期是不可避免的 。但因軍人隱匿戶口,不納租稅,隋文帝便把軍人的戶口編入州縣,不再實行軍民異籍。這樣,府兵制與均田制的結合,寓兵於農、兵農合一的兵役制度建立起來了。府兵一方面在地方落籍生產,另一方面仍保留軍籍。

唐太宗時,增加了軍府的數量,保證了中央政府能隨時調動兵力。府兵制的實行擴大了兵源,而且兵將分離,不易形成擁兵自重的局面。但府兵出征時,自帶武器、軍糧等,使沉重的軍費加在了農民的身上。

唐初時府兵的地位較高,參加出徵兵役可以得到勛績,死亡者可家屬獲得撫恤,這時府兵的征調還不是很困難。但到了唐高宗以後,戰爭頻繁,不僅勛績不行,甚至還要奪勛破賜,一些地主富豪勢力便想方設法逃脫服役,兵役的負擔就落在了貧下戶上。由於土地的兼並,導致均田制遭到破壞,貧下戶逐漸失去土地,無力自備糧食,加之戰事頻繁,兵士逃亡較多,到開元年間,府兵制瀕臨崩潰。

唐玄宗時,為了增加軍事力量,決定實行募兵制。寓兵於農變成了兵農分離,使軍人單獨成為了一個專門的職業。同時內地與邊疆重鎮的兵力部署也不一樣:外重內輕。募兵制基本上是由國家供應糧食,減輕了農民的兵役負擔,節省了府兵往來的消耗,有利於 生產的發展。不過募兵制下的龐大軍費最終加在農民的身上,增加農民的稅賦負擔;同時士兵以當兵為職業,將領長期統帥軍隊兵將之間形成了隸屬關系,導致軍閥割據勢力的形成。天寶年間,地方節度使自行募兵,形成了一方的勢力。

二、如何認識隋唐時期的民族關系

隋唐時期,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得到進一步的發展與鞏固,唐朝前期的統治者處理民族關系主要有戰爭、和親、會盟、冊封、設立機構管理。其中和平方式是主流。一方面體現了統治者民族政策的開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各民族間友好交往的趨勢。

隋唐時期民族間的交流,主要是少數民族的向漢族學習,吸收漢族先進的經濟、文化、制度等等,也是少數民族封建化的過程。正確處理民族關系,有利於邊疆地區的開發,有利於民族矛盾的緩和,有利於各民族之間的經濟、文化的交流,有利於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從歷史角度看,對於中華民族的形成與發展有重大意義。

三、如何認識隋唐時期的對外關系

隋唐時期,國力雄厚,統治者開明,實行了開放的對外政策,使唐都長安成為國際性的大都市。世界嚮往中國,學習中國,中外使節、商人、留學生及僧侶紛紛來到中國,促進了中國與世界的交往。

隋唐時期實行的對外開放政策,范圍廣,以亞洲為主;以和平交往為主;以互通使節、經濟文化交流為主要形式。這一時期的中外交往,以外國向中國學習為主。但同時外國的經濟、文化也對中國長生了重大影響,如大量的農作物的引進和以佛經為主的文化傳入等等。隋唐時期的中外友好交流,增進了中外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情誼,大大開闊了中國人民的眼界,促進了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豐富了人民的生活,有利於各國經濟、文化的發展和進步。中國的先進經濟成就和優秀的文化成果,通過交流,對亞洲各國的歷史發展與進步作出了貢獻。

❿ 關於隋唐府兵制

隋朝繼續實行府兵制。隋文帝規定:府兵一面在州縣落籍,耕種田地,「一與同民」;一方面仍保留軍籍,輪番宿衛,從而使府兵制與均田制進一步結合起來。唐朝改進府兵制度。府兵制的組織機構大體沿襲隋朝,十二衛仍為最高領導機關。而基層組織則由隋時鷹揚府改為折沖府。全國共有折沖府640多個,其中關中地區就有261個,形成了內重外輕的軍事布局。折沖府下又有團、旅、隊、火等。府兵由均田農民中的丁壯充任,定期宿衛京師或戍守邊防。不服役時則從事農耕,農閑則進行軍事訓練。府兵的征調要由中央兵部下發兵符,經與地方軍政長官對勘相合以後,才能成行。遇有戰事,則命將以出,戰事結束,則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免除了將帥專兵之弊。唐代府兵制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寓兵於農」,兵農合一。從均田農民中點兵,兵源較為保證;資糧甲杖自備,把部分軍需品轉嫁於民,減少了封建國家的開支。第二,中央十二衛督率各府,軍府又相對集中在關中地區,京城地區擁兵二十六萬,佔全部兵力的3倍,形成朝廷「居重馭輕」之勢。第三,戰士平時有訓練,保證了戰鬥力。有事「命將以出」,事畢「兵散於府,將歸於朝」,將帥難以吏兵跋扈。這些特點表明:府兵制有強化中央集權的性質。
唐朝中期,開始實行募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是以農民受田為前提,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之上的。唐高宗至玄宗統治時期,土地兼並加劇,賦役滋重,大批農民破產或逃亡,均田制逐漸廢弛。隨著均田制的廢弛,府兵制也逐漸破壞;逃亡農民自不待言,破產農民亦無法承擔自備甲杖的負擔,於是,兵源成了大問題。另一方面,府兵制本身流弊日增,此時府兵受到了種種奴役,也加速了府兵制的崩潰。開元十一年(723)衛士渙散,朝廷開始實行募兵制,後改稱「彍騎」。開元二十五年(737),以募兵代府兵戍邊,稱「長征健兒」。天寶八年(749),各折沖府已無兵可調,朝廷只好下令停發魚符敕書,府兵制正式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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