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軍事裝備 > 軍事理論領海

軍事理論領海

發布時間:2021-02-18 00:39:07

軍事理論題 關於領土

陸地領土主要是查找歷史文獻資料並雙方簽署的!而領海則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其中以大陸架海岸基線200海里為專屬經濟區。由於鄰海國家海洋專屬經濟區交疊較多,就使得領海爭議較大!

Ⅱ 軍事理論中國家對於其所屬領海有哪些權益

首先,海洋權益屬於國家的主權范疇,它是國家領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權利。或者說,國家在海洋上獲得的屬於領土主權性質的權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權利。國家在領海區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權權利,這和陸地領土主權性質是完全相同的。在毗連區享有的權利,也屬於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關、財政、衛生等管轄權。這個權利是由領海主權延伸或衍生過來的權利。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享有勘探開發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這是屬於專屬權利,也可以理解為僅次於主權的「准主權」。另外,還擁有對海洋污染、海洋科學研究、海上人工設施建設的管理權。這可以說是上述「准主權」的再延伸,因為沿海國家是首先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擁有專屬權利之後,才會擁有這些管轄權。
其次,海洋權益是國家在海洋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說是「好處」。當然,利益或「好處」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一般地說,海洋權益的內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權益,如海洋主權、海洋管轄權、海洋管制權等,這是海洋政治權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經濟權益,主要包括開發領海、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的資源,發展國家的海洋經濟產業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國家安全的國防屏障,通過外交、軍事等手段,防止發生海上軍事沖突。四是海洋科學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科學實驗的基地,以獲得對海洋自然規律的認識等。此外,還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觀光旅遊、舉辦跨海域的文化活動等。

Ⅲ 軍事理論論述題:一、海洋的知識:1、爭議的原因;2、現狀;3、戰略地位;4、措施應對

爭議的原因:
1982年在蒙特哥灣獲得通過、1994年開始實施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約定:從領海基線算起,沿海國有權宣布12海里領海,24海里毗連區,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以及最多可以延伸至350海里的大陸架;同時,島嶼擁有與大陸一樣的權利。加之科學技術的進步與海洋資源的開發,各沿海國普便強調自身利益,在海域交叉情形下就形成了爭議。
現狀:
中國與鄰國的海權爭議: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規定,中國有望獲得300萬海里的「海洋國土」。然而,因為海域寬度的限制,與朝鮮、韓國、日本、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印度尼西亞、越南等八國,在海洋主權主張上存在沖突,海洋邊界均需進一步確定。
戰略地位:
經濟上-傳統的海洋產業僅僅局限於海運貿易、海洋捕撈和海鹽生產。現代海洋包括能源,礦產,甚至包括向海洋要土地等等,已經形成獨立的海洋經濟體系,甚至已經成分部分國家的經濟支柱。
軍事上:既是保護國家利益的戰略緩沖,也是對外擴張的橋頭陣地,控制海洋是走向大國強國的必經之路。
中國的海洋政策:
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應對措施:
1、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加強外交溝能。
2、加強軍事特別是深藍海軍的軍事建設。
3、加強海洋經濟開發研究,積極開發海洋資源。

Ⅳ 軍事理論 什麼叫國防及國防的類型有哪些及代表的國家

國防,就是指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恐怖分子等,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科技、外交、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活動。

國防,是一門求生學問,也是國家的防務,是指為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防備外來侵略和顛覆,所進行的軍事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建設和斗爭。

國防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服務於國家利益。丘吉爾有一句名言:「我們沒有永恆的朋友,也沒有永恆的敵人,只有永恆的利益。」此言語中的國防直接關系國家的安全、民族的尊嚴、社會的發展。

國防類型:

一、擴張型。

代表國家(美國)

大國為了維護本國在世界各地的利益,奉行霸權主義,侵略、顛覆和滲透他國。

(4)軍事理論領海擴展閱讀:

1、現代國防是國家綜合國力的體現。

2、國家的綜合國力包括:國家實力、國家潛力、

3、把潛力轉化為實力的能力。國家充分利用各種條件和能力,盡快而有效地將各種條件和能力轉化為國防實力,這是國家綜合國力強弱的重要標志。

4、現代國防是多種斗爭形式的角逐

5、現代國防,仍以軍事斗爭為基本形式,與此同時,政治、經濟、科技、外交等非軍事斗爭愈演愈烈,其作用日益重要。

6、現代國防既是國家行為,又是國際行為

7、國防的國家行為主要表現在:國家利用各種條件和能力建設國防;依靠強大的國防,政府就能集中精力制定政策,調動一切力量發展經濟,確保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

8、國防的國際行為主要表現在:國內與國外、國防與國際更密切地聯系在一起;世界和平與戰爭、國際經濟繁榮與衰退都直接影響國家和國防建設;國際和周邊局勢動盪,國家必須在國防方面給予更多關注,一旦遭受外來威脅或外來侵犯,必須動員國防力量,迎接外來挑戰。

9、現代國防具有多層次目標

10、最低層次目標是自衛目標,國防範圍限定在國家領土、領海范圍內,著眼於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11、中級層次目標是區域目標,其范圍限定在國土之外有限的周邊區域內,著眼於增大國防縱深和彈性,為本國安全和發展創造更為寬松的周邊環境。

12、最高層次目標是全球目標,國防範圍遍及全球,著眼於保護本國在世界各地的利益。

Ⅳ 軍事理論題目 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以及中日領海爭端對中國安全的挑戰。 不少於600字

針對日來本政府通過有關解禁集自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案一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日敦促日方切實尊重亞洲鄰國的正當安全關切,慎重處理有關問題,不得損害中國的主權和安全利益。
洪磊在當天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由於歷史原因,日本在軍事安全領域的政策動向歷來受到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一段時間以來,日本執政當局一方面在歷史問題上頻頻製造事端;一方面在軍事安全領域採取前所未有的舉措,使日本軍事安全政策出現重大變化。人們不能不質疑日本是否要改變戰後長期堅持的和平發展道路。
洪磊表示,日本的國家發展走向歸根結底應由廣大日本人民來決定。中方反對日方蓄意製造所謂「中國威脅」來推進國內政治議程。中方敦促日方切實尊重亞洲鄰國的正當安全關切,慎重處理有關問題,不得損害中國的主權和安全利益,不要損害地區和平穩定。

Ⅵ 軍事理論考試題中國的海洋權意識經歷了怎樣的發展

海洋權益分很多種,包括領海權益和專屬經濟區權益,領海定義: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從領海基線量起最大寬度不超過 海里的一帶水域。國家主權及於該水域的上空、水覆水域、海床和底土。距離一國海岸線一定寬度的海域,是該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政府於 年 月 日宣布中國的領海寬度為十二海里。 年《領海及毗連區公約》規定:國家主權及於其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鄰接其海岸的海域,稱為領海。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也採用類似的規定,但增加了在群島國的情形,主權及於群島水域以外鄰接的一帶海域。國家的主權也及於領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領海(territorialsea),曾被稱為沿岸水、沿岸海、海水帶和領水,在地理上是指與海岸平行並具有一定距離寬度的帶狀海洋水域。按海洋法,領海定義為:「國家主權擴展於其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鄰接其海岸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關於主權不僅是指水域,而擴展於領海之上的空間及海底和底土。關於領海中的「一帶海域」的確定涉及到領海的基線、領海的寬度和領海的外沿線的確定。專屬經濟區是(EEZ)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上確立的一項新制度。專屬經濟區是指從測算領海基線量起 海里、在領海之外並鄰接領海的一個區域。這一區域內沿海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和其他管轄權,而其他國家享有航行、飛越自由等,但這種自由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並應遵守沿海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法律和規章。 專屬經濟區指沿海國在其領海以外鄰接其領海的海域所設立的一種專屬管轄區。在此區域內沿海國為勘探、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資源的目的,擁有主權權利。此外,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還有在海洋科學研究和海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轄權。專屬經濟區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 海里。根據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沿海國在其專屬經濟區有下列權利: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和底土以及上覆水域的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源等的主權權利;對建造和使用人工島嶼、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和保護海洋環境的管轄權。其他國家在專屬經濟區內仍享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以及與這些自由有關的其他符合國際法的用途。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享有對漁業的專屬管轄權。它可以規定專屬經濟區內生物資源的可捕量,以及其他管理和養護措施。關於專屬經濟區的各國立法一般都規定,外國漁船非經許可不得在區內捕魚。有的國家立法對於在區內允許捕獲的魚的品種、數量以及可使用的網眼的大小,都詳加規定,以便養護生物資源。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沿海國如果沒有能力捕獲全部可捕量,應通過協定或其他安排,准許其他國家捕撈可捕量的剩餘部分,特別是准許在同一區域的內陸國和地理不利國家參加捕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海岸相向或相鄰國家間專屬經濟區的界限,應在《國際法院規約》第 條所指的國際法的基礎上以協議劃定,以便得到公平解決。」有一些國家關於專屬經濟區的立法規定,在從其領海基線到與鄰國之間的中間線的距離不足 海里時,其專屬經濟區的范圍到中間線為止。也有一些國家規定,在其經濟區和其他國家經濟區相重疊時,專屬經濟區的邊界由有關國家協商決定。另外很多可以從國際法和國內法律都看出其重要性海洋權益完整定義;國家在其管轄海域內所享有的領土主權、司法管轄權、海洋資源開發權、海洋空間利用權、海洋污染管轄權以及海洋科學研究權等權利和利益的總稱。海洋權益這個詞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並不長。上世紀 年代_,我國頒布兩部海洋法規,將海洋權益概念引進國家的法律中。此後,海洋權益作為一個嶄新的法律概念,開始為人們所關注。首先,海洋權益屬於國家的主權范疇,它是國家領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權利。或者說,國家在海洋上獲得的屬於領土主權性質的權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權利。國家在領海區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權權利,這和陸地領土主權性質是完全相同的。在毗連區享有的權利,也屬於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關、財政、衛生等管轄權。這個權利是由領海主權延伸或衍生過來的權利。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享有勘探開發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這是屬於專屬權利,也可以理解為僅次於主權的「准主權」。另外,還擁有對海洋污染、海洋科學研究、海上人工設施建設的管理權。這可以說是上述「准主權」的再延伸,因為沿海國家是首先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擁有專屬權利之後,才會擁有這些管轄權。其次,海洋權益是國家在海洋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說是「好處」。當然,利益或「好處」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一般地說,海洋權益的內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權益,如海洋主權、海洋管轄權、海洋管制權等,這是海洋政治權益的核心_。二是海洋經濟權益,主要包括開發領海、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的資源,發展國家的海洋經濟產業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國家安全的國防屏障,通過外交、軍事等手段,防止發生海上軍事沖突。四是海洋科學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科學實驗的基地,以獲得對海洋自然規律的認識等。此外,還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觀光旅遊、舉跨海域的文化活動等。

Ⅶ 軍事理論論文:中國海洋領土的現狀及思考 求指導!!!!

馬克思曾說過,「不能想像一個偉大的民族能夠與海洋相隔絕」。當前,隨著陸地資源的減少和海洋資源開發力度加大,海洋對全球經濟的影響越來越大,海洋是國家利益拓展的重要戰略空間已成為各國共識。

人類的古代史是一部陸權史。而近代史則是一部海權史。盡管麥哲倫、哥倫布們駕駛風帆駛向世界盡頭的時候,海權作為一種理論甚至還沒有成文。但實踐先於理論的海權終歸還是決定了我們身處的這個世界500年來的走向。

大航海時代帶來的地理大發現、初步實現全球性物資流通和掠奪性貿易支撐了葡萄牙和西班牙百年的強盛;繼之而起的大不列顛更是依靠控制海洋而稱霸三百年。及至美國崛起,兩次世界大戰,列強們既是出於海洋戰略帶來的殖民地利益的爭奪和貿易主導權之爭,而解決此類沖突的戰場也有相當部分集中於海洋之上。由此可見,海洋在當今以至於以後的世界歷史進程中必將發會巨大的作用。

中國海洋權益的現狀

1.我國島嶼被侵佔。在東海,中國固有的領土釣魚島被日本非法佔有。釣魚島自古都是我國漁民避風、休漁的棲息地,但被日本實際控制,日本不僅反對我國海軍接近釣魚島,連我國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國漁民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魚。日本拒不承認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在南海的南沙群島,有40個島嶼被他國侵佔,中國實際控制的只有8個。

2.海洋資源被掠奪。與島嶼主權歸屬的爭端相伴而生的是以資源為核心的各種矛盾。南海周邊國家和地區目前在南沙海域投入開採的油井已經超過1000口,這些油井絕大部分位於南海斷續線中國一側海域,每年開採的石油超過6000萬噸。此外,我國從1999年開始在南海實行夏季休漁制度,但有的國家不但說中國「無權宣布休漁」,而且乘我國漁民休漁之機大肆捕撈。

3.海域劃界矛盾重重。我國瀕臨黃海、東海、南海。由於海域狹窄造成我國與海上鄰國海域劃界的矛盾比較突出。在黃海和東海其寬度最寬處只有360海里,不足400海里,出現海域主張重疊的情況。總面積38萬平方公里的黃海海域中應劃歸中國管轄的有25萬平方公里,可是有的國家主張等距線為界,如果按此劃分,他們可以多劃十幾萬平方公里。東海大陸架是中國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積77萬平方公里的東海海區中應歸中國管轄的為54萬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卻提出中日兩國是共架國,要求按中間線劃分海域。按此無理要求,日本與中國有十幾萬平方公里的爭議地區。

4.海上運輸通道的潛在威脅。南中國海由於其重要的戰略地位,被納入美國的全球戰略之中,被美國列為要在世界控制的16個海洋咽喉要道之一。美國對南海問題的政策已由「消極中立」轉變為「積極中立」,並且宣稱釣魚島在美日聯合安保范圍之內。南海地區被日本視為傳統勢力范圍,南海交通線被看作是日本的生命線,因此,日本以「確保海上航由」、「反對使用武力」為借口,積極涉足中國南海事務。近年來,美日兩國以打擊海盜恐怖活動和維護國際航道通暢為由,正力圖控制被稱之為中國海上生命線的馬六甲海峽,因為目前中國進口原油的90%以上需要通過油輪經馬六甲海峽運輸。這些外部勢力的因素將對中國的積極發展和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中國維護海洋權益的策略思考

一、完善我國的海洋立法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相繼制定和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規,主要包括《海洋環境保護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漁業法》《領海及毗連區法》《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等。可以說,上述法律法規,覆蓋了我國管轄的所有海域,使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沿海國在其管轄海域的各項基本權利在我國國內立法中都得到了具體體現。但目前在我國現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區域的軍事利用、海洋軍事行動等方面的內容仍是空白。這些空白讓外國軍用艦機在我國控制海域的非法軍事行動變得肆無忌憚。因此,與海洋聯系最為密切的海軍,應該積極推動與平時海上軍事行動有關的海洋立法。

二 臨時安排與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是維護海洋權益的基本方針

共同開發是指有關國家在暫時擱置對資源開發的專屬性主權權利爭議的情況下,在相互協定的基礎上,以某種合作方式勘探和開發重疊主張海域的相關資源。它是世界上很多國家認可和採用的一種功能性合作制度。它既不影響有關國家的權利主張,又能以符合經濟效益原則和各自利益的方式及時、有效地勘探開發資源,使雙方迅速地從商業性石油發現和生產中獲得最大經濟利益。共同開發在有關國家優先利用爭議區域資源的實用考慮與維持各自權利主張或立場之間建立了適當的平衡。

在東海,如果中日兩國能對東海大陸架進行共同開發,無論於中國還是日本,均是有益的。一方面,中日兩國都是石油消費大國和進口大國,另一方面,中日石油公司已有十幾年的合作歷史,中日石油公司在渤海灣的聯合開發是相當成功的。通過實施共同開發,兩國均可在不放棄其權利主張的前提下,增加新的石油來源,從中國方面來講,還可獲得資金和技術。在政治上,共同開發也有助於維護東海地區的穩定。事實上,日方始終沒有明確拒絕過中方共同開發的提議。

在南海,南沙群島的爭議涉及到五國六方,其問題的解決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為了妥善解決南海爭議問題,我國從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大局出發,創造性地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主張。到如今,南沙群島爭議的解決出現了一些積極的發展態勢。一是中國與東盟各國於2002年11月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旨在保持南海局勢的穩定,強調以和平方式解決爭議。二是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和漁業合作協定於2004年6月生效,這是中國與周邊國家第一次通過和平談判解決海域劃界問題,對推動南沙等海洋爭端的解決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三是中、菲、越三國石油公司於2005年3月簽署《在南中國海協議區三方聯合海洋地震工作議》,南沙爭端當事國在「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面邁出了歷史性、實質性步伐。從更大范圍看,中國與東盟國家已經確立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系,並正在建設中國一東盟自由貿易區,這無疑有助於緩和南沙局勢。當然,由於各方不會輕易放棄主權要求和既得利益,南海問題的解決仍具有相當的復雜性、長期性和艱巨性。

三 加大科技和資金的投入是維護海洋權益的重要保障

海洋資源的開采需要資金和科技的投入。《公約》雖然規定國際海底為「人類的共同繼承財產」實行「平行開發」的原則,但由於各國綜合國力相當懸殊,事實上難以平等。沒有高科技的支持和經濟的高投入,便沒有資格成為「先驅投資開發者」,也無力在深海礦藏開發中競爭。同時,在有爭議海域實施的「共同開發」合作模式中,科技優勢也有助於收益分配。當今海洋開發難度大、投資多、風險高、周期長,要想取得最好的開發效益,必然要以科技的高投入為前提。

四、建立綜合的海上安全保障體系,維護國家安全

海權是一個國家運用軍事力量對海洋的控制能力,其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海上力量的強弱,建立一支強大的,有威懾力的現代海軍是中國海權戰略的第一步,同時也是維護我國海洋權益的第一步。

應建立防空識別區,加強對沿海海域和空域的警戒和管控。防空識別區是一國基於空中防禦的需要,在其領空以外劃定的鄰接其領空的特定空域。現行國際法不禁止各國在其領空附近的國際空域建立防空識別區。迄今為止,美國、日本、加拿大等30多個國家建立了這種防空識別區。鑒於我國周邊的安全形勢,特別是海上安全形勢,建立我國的防空識別區已經是勢在必行。

加強維權巡航。二00八年,中國已建立全海域維權巡航制度,將三百萬平方公里管轄海域納入定期維權巡航制度管理范疇。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中國海監各海區總隊在我管轄海域進行了巡航監管,對我與鄰國存在爭議的海域進行了巡航監視

走向海洋是所有強國相同的戰略選擇和道路,當今各沿海國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加重視海洋的戰略地位及其重大價值。以爭奪海洋資源、控制海洋空間、搶占海洋科技制高點為主要特徵的2l世紀國際海洋權益斗爭呈現出日益加劇的趨勢。我國所面臨的海洋維權形勢也會更加嚴峻和復雜。如何在新一輪的海洋競爭中,既保衛我國的海洋國土、捍衛我國的海洋權益,又處理好與周邊國家的關系、維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是我們應該思考和應對的重要課題。

閱讀全文

與軍事理論領海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歷史知識薄弱 瀏覽:23
軍事理論心得照片 瀏覽:553
歷史故事的啟發 瀏覽:22
美自然歷史博物館 瀏覽:287
如何評價韓國歷史人物 瀏覽:694
中國煉丹歷史有多久 瀏覽:800
郵政歷史故事 瀏覽:579
哪裡有革命歷史博物館 瀏覽:534
大麥網如何刪除歷史訂單 瀏覽:134
我心目中的中國歷史 瀏覽:680
如何回答跨考歷史 瀏覽:708
法國葡萄酒歷史文化特色 瀏覽:577
歷史人物評價唐太宗ppt 瀏覽:789
泰安的抗日戰爭歷史 瀏覽:115
七上歷史第四課知識梳理 瀏覽:848
歷史老師職稱需要什麼專業 瀏覽:957
什麼標志軍事信息革命進入第二階段 瀏覽:141
正確評價歷史人物ppt 瀏覽:159
ie瀏覽器如何設置歷史記錄時間 瀏覽:676
高一歷史必修一第十課鴉片戰爭知識點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