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供給敵人武器裝備屬不屬於間諜罪
間諜罪是指參加間來諜組織或者接受源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間諜罪是行為犯,並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間諜行為,即構成本罪。
資敵罪是指戰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敵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② 什麼是泄漏國家機密罪,怎麼量刑
泄露高考答案為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情的事項。
據刑法的規定,只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依據《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2)武器裝備泄密犯什麼罪擴展閱讀
該罪侵犯的對象是國家秘密。根據《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八條規定,國家秘密主要包括:
(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刑法》
③ 破壞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刑法》第369條的規定,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本罪,應當立案追究。
④ 非法出賣和轉讓武器裝備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刑法》並未規定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的立案要素,但根據《立案標准》的規定,具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答的才構成本罪:(1)非法出賣、轉讓槍支、手榴彈、爆炸裝置的;(2)非法出賣、轉讓子彈10發、雷管30枚、導火索和導爆索30米、炸葯1千克以上;或者不滿規定數量,但後果嚴重的;(3)非法出賣、轉讓其他武器裝備的;(4)非法出賣武器、裝備零部件及維修器材和設備,致使武器裝備報廢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⑤ 泄漏機密是什麼罪
1、首先,正確的罪名表述「泄露國家秘密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2、本罪在客觀方面要求行為人必須具有違反國家保密法規,故意或過失地泄露國家重要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
國家保密法規,主要是指1978年以後的幾個保密法規。各個有關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集體經濟組織等,凡是依據上述當前有效的保密法規所規定的保密范圍、保密制度和職責、要求,結合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所作的具體保密規定,教師國家保密法規的具體實施規定,違反了這些具體實施規定的,必然違反保密法規,所以在審判實踐中都認為屬於違反國家保密法規的行為。
3、按照保密法規和刑法規定,泄露國家要秘密,必須是「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從客觀行為方面加以確認,如泄密的方法、手段、時間、地點和秘密內容、密級以及危害後果等事實情節是否嚴重;同時也要從行為人的主觀方面進行分析認定,如是故意還是過失泄密的,泄露的動機、目的是否惡劣等。例如,為了謀取私利或者出於其他個人目的而故意泄露國家重要秘密的;在戰時或國家高速某項政策等特殊時間、地點泄露國家秘密的;秘密內容非常重要的;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或重大損失的,等等,一般可視為「情節嚴重」的行為。
4、這種犯罪,一般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工作人員,才可以成為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體。但是,有些非國家工作人員也可能會掌管或者知道某些國家秘密,並有可能泄露出去,因此,根據刑法的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也就以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
5、對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徒刑。非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⑥ 普通人什麼情況下可以構成泄密罪
構成泄密罪的,不僅要有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而且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如果不屬於情節嚴重,即使具有泄露行為亦不可能以該罪論處,情節嚴重與否,則應從泄露國家秘密的密級程度、泄露的次數、時間、後果、目的、動機以及行為人泄露後的前後表現、態度等全方面地進行分析,綜合地加以判斷。
根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第三十條條規定,對泄露國家秘密尚不夠刑事處罰,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應當從重給予行政處分:
(1)泄露國家秘密又造成損害後果的;
(2)以謀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3)泄露國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數較多或數量較大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等。
(6)武器裝備泄密犯什麼罪擴展閱讀:
1、所謂「泄露」國家秘密,就是行為人把自己掌管的或者知道的國家秘密泄露給不應當知道的人。何謂「情節嚴重」,目前尚無司法解釋。
2、本罪主體,本為特定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第二款作了擴大解釋,包括「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可以作為犯罪主體,但應「酌情處罰」,一般理解為應比照從輕。
3、本罪在1979年刑法中的相關規定為第一百八十六條「泄露國家重要機密罪。」新《刑法》對量刑作了較大改動。
4、在處理泄露國家秘密罪案件時,要注意區分其與「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行為的界限。後者原規定於《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三十二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泄露國家秘密犯罪的補充規定》,《刑法》修訂時將其定性為間諜行為,應依《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的間諜罪定罪處罰
⑦ 收集軍事圖片,他從99年閱兵式中截取了一些武器圖片,不知道這個會不會觸犯法律
收集軍事圖片只要是國家公開展示或媒體刊發的,都不構成違法要素。
但是對於保密的軍事版裝備、在權研的新式裝備和未對外公開的現役裝備,就不能通過非法渠道搜集和對外散播。
對於一些「爬牆黨」偷拍、攝錄軍事基地、艦艇碼頭、機場軍機、導彈陣地、試驗靶場等獲取的圖片、視頻等,都屬違法行為,對外散播則是犯罪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你所說,只要哥哥的朋友拍攝的圖片不涉及泄密問題,則無妨。如一些圖片涉及泄露部隊武器裝備現狀,則屬違法,應即行銷毀,防止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