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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設施進行什麼評估

發布時間:2021-03-13 10:48:52

歷史人物的軍事才能怎麼評估

不以成敗論功業,不以功業論英雄,歷史不能蓋棺定論,所以很難說清,提起歷史人物的軍事才幹,人們似乎也只能把戰績當成標准,那麼沒有戰功的人,軍事才能就不行嗎?未必,比如孫子兵法的作者孫武,單論戰績,勝過他的大有人在,但是歷朝歷代的名將的軍事思想,卻不可能超過孫子兵法,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最高境界,事實上,真正的大將,是沒有戰功的,因為只要他存在,就沒有敵人敢來犯,沒有戰爭,自然沒有功勞,這一點,是很多人看不到,也不相信的。

❷ 什麼是軍事設施用地

軍事設施用地 指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設施用地。

❸ 雙擁模範城的評估標準是什麼

淄博市雙擁模範城(縣)考評標准和責任分工表(試行)
序號 考核標准 責任單位
考評項目 考評內容 所佔分值 評分標准 考評要點
1 一、組織領導堅強有力(6) 雙擁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黨政軍領導政績考核范圍;年度政府工作報告、軍分區(警備區)或人民武裝部黨委工作報告有雙擁工作內容。 2 每做到一項得0.5分。 1.雙擁工作計劃;2.考核計劃;3.政府工作報告;4.軍分區或武裝部黨委工作報告。 當地黨委、政府發改委 組織部 駐淄部隊
2 黨委議軍會議、軍地聯席會議制度落實;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 1 會議制度落實的得0.5分,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的得0.5分。 1.會議制度;2.黨委議軍會議、軍地聯席會議的紀要;3.雙擁領導小組會議紀要。 當地黨委、政府雙擁辦 駐淄部隊
3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明確,有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每年在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上進行工作述職(或書面述職)。 1 成員單位職責明確的得0.25分,有工作計劃和總結的得0.25分,進行工作述職(或書面述職)的得0.5分。 1.成員單位職責、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2.成員單位的述職報告。 雙擁辦 成員單位
4 地級以上市雙擁辦實行軍地合署辦公,縣級雙擁辦有相對固定的部隊人員參與工作。 1 達到要求的得1分。 雙擁辦規章制度。 雙擁辦 駐淄部隊
5 慰問部隊、重點優撫對象等雙擁活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1 列入預算且有經費下撥憑證的得1分。 1.年度經費預算報告;2.經費下撥憑證。 雙擁辦 財政局
6 二、宣傳教育廣泛深入(5) 國防和雙擁宣傳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及部隊教育規劃,列入宣傳、教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1 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及部隊教育規劃的得0.5分,列入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的得0.5分。 1.教育規劃的文件、報告;2.年度工作計劃;3.宣傳資料、錄像資料、國防雙擁教材。 宣傳部 成員單位 駐淄部隊
7 有國防和雙擁教育陣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組織開展1次以上教育活動。 1 有教育陣地或教育基地的得0.5分,國防教育日組織活動的得0.5分。 1.國防和雙擁教育基地的掛牌、宣傳牌和建設資料;2.組織活動的記錄和照片或影像資料。 雙擁辦 宣傳部 駐淄部隊
8 當地主要媒體開辟國防和雙擁宣傳教育專欄;城區主要公共場所有永久性雙擁標志或宣傳牌。 1 開辟專欄的得0.5分,有雙擁標志或宣傳牌的得0.5分。 1.開辟國防和雙擁宣傳教育專欄資料;2.公共場所永久性大型雙擁標志或宣傳牌。 雙擁辦 宣傳部 城市執法局
9 軍烈屬家庭掛光榮牌;官兵立功受獎喜報及時送達並予以宣揚。 1 掛光榮牌的得0.5分,喜報及時送達並予以宣揚的得0.5分。 1.光榮牌的發放、懸掛登記記錄;2.查看懸掛情況;3.立功受獎喜報的送達時間和宣傳記錄。 民政局
10 編印工作刊物,交流雙擁工作經驗做法,反映雙擁工作動態,宣傳雙擁先進典型。 1 有工作刊物的得1分。 信息簡報、書籍資料和工作刊物。 雙擁辦 成員單位
序號 考核標准
考評項目 考評內容 所佔分值 評分標准 考評要點 責任 單位
11 三、擁軍工作扎實有效(20) 積極支持部隊完成戰備執勤、訓練演習、科研試驗和搶險救災等多樣化軍事任務,有計劃、有措施、有成效。 3 有計劃和措施的得1分,部隊執行任務中需要地方支持的合理化需求得到及時解決的得1分,訓練演習群眾損失得到妥善解決的得1分。 1.支持部隊完成各種任務計劃和措施;2.解決部隊的合理化需求的方案、報告;3.妥善解決群眾損失的文件和材料。 雙擁辦 成員單位
12 組織開展科技、教育、文化擁軍活動,支持部隊信息化建設和實施人才戰略工程成效明顯。 2 有科技、教育、文化擁軍活動計劃的得1分,部隊建設需求得到及時解決的得1分。 1.科技、教育、文化擁軍活動計劃和實施方案;2.部隊建設需求的文件或材料3.解決部隊實際困難的措施、文件。 雙擁辦 成員單位
13 大力支持部隊後勤保障社會化, 及時優質供應糧、油、水、電、氣、暖等。 1 達到規定標準的得1分。 1.年度供應計劃;2.後勤保障措施和文件 雙擁辦 成員單位
14 支持重點軍事工程建設,在規劃審批、土地徵用、設施配套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在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中兼顧到軍事需求。 2 制定並落實優先優惠政策的得1分,在城鄉規劃和建設中按規定落實軍事需求的得1分。 1.有關的優惠政策和文件;2.落實措施和工作總結。 建委 規劃局 國土局
15 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機制健全,依法優先、積極穩妥地處理涉軍案件和問題,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2 有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政策規定的得1分,涉軍案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無涉軍案件)的得1分。 1.相關政策文件;2.涉軍案件的處理方案和報告書。 政法委 司法局 法院
16 軍供站人員、經費按規定落實,設施、設備完善,保障能力強,為過往部隊提供優質服務。 2 軍供站編制、經費落實的得1分;設施、設備完善,過往部隊對其所提供服務滿意的得1分。 1.人員編制文件;2.年度經費計劃和經費使用報告;3.設施、設備完善記錄;4.服務記錄、年終總結和意見薄。 民政局 財政局
17 車站、碼頭、醫院等公共服務場所設有殘疾退役軍人、烈屬和現役軍人等優先優惠服務的標志,積極主動提供服務。 2 設有優先優惠服務標志的得1分,優先優惠服務對象滿意的得1分。 1.公共場所是否設有殘疾退役軍人、烈屬和現役軍人優惠服務標志;2.意見箱和意見薄。 雙擁辦 民政局 交通局 衛生局
18 積極扶持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年度安置率(含貨幣化安置)達到90%。 2 安置率達到要求的得2分。 1.年度安置計劃;2.安置總結。 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民政局
19 現役軍人和烈士子女入學入托按政策享受優待。 2 出台地方性優待辦法的得1分,政策落實到位的得1分。 1.相關的政策、文件;2.措施、方案;3.優待記錄。 教育局
20 公路、橋梁、隧道、渡口等收費交通站點,免收軍車通行費用;各類公共收費停車場所設有軍車免費停放標志。 2 免收軍車通行費用的得1分,有軍車免費停放標志的得1分。 1.相關文件;2.相關標志和說明。 交通局 公安局 執法局
序號 考核標准
考評項目 考評內容 所佔分值 評分標准 考評要點 責任 單位
21 四、擁政愛民成果顯著(11) 駐軍部隊每年有擁政愛民工作計劃,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 1 有工作計劃的得0.5分,有檢查和工作總結的得0.5分。 1.年度工作計劃;2.年中檢查記錄、情況報告;3.年度總結報告。 駐淄部隊
22 積極參加和支援駐地經濟社會建設,有規劃措施,有援建成效。 2 有規劃措施的得1分,規劃落實的得1分。 1.相關的規劃和措施;2.相關的總結報告。3.活動的照片或錄像資料。 駐淄部隊
23 勇於承擔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預案健全,准備充分,完成任務圓滿。 2 有預案的得1分,圓滿完成任務的得1分。 1.相應的應急預案;2.相關的總結報告。 駐淄部隊
24 從實際出發開展多種形式的扶貧幫困工作,積極參加駐地新農村建設或城市社區建設,有扶貧聯系點和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援建點,每年援建有計劃、有項目、有成效。 1 有扶貧聯系點的得0.5分,援建計劃落實的得0.5分。 1.工作計劃;2.建立扶貧聯系點的公約;3.援建計劃、項目;4.年度工作報告。 駐淄部隊
25 大力開展助學興教,組織團以上領導幹部與貧困學生結對助學。 1 援建貧困學校的得0.5分,開展結對助學的得0.5分。 1.援建文件、計劃;2.活動方案和記錄;3.圖片或錄像資料。 駐淄部隊
26 參加軍地統一組織的捐贈活動,為災區和貧困地區群眾送溫暖、獻愛心。 1 參加捐贈活動的得1分。 參加捐贈活動的文件、照片或錄像材料。 駐淄部隊
27 參加駐地綠化美化建設,在植樹造林、環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顯。 1 圓滿完成地方賦予的植樹造林、環境整治等任務的得1分。 1.相關的文件、計劃;2.總結;3.活動記錄、照片或影像資料。 駐淄部隊
28 扎實做好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每年為駐地少數民族群眾辦一至兩件有影響的實事好事。 1 達到要求的得1分。 1.相關文件;2.實施計劃和報告;3.活動記錄、照片或影響資料;4.總結。 駐淄部隊
29 廣泛參與平安建設,加強軍警民聯防聯治,協助地方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有效。 1 組織部隊參加平安建設的得0.5分,有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預案的得0.5分。 1.相關的文件;2.計劃、措施;3.應急預案;4.活動的記錄、照片、總結。 駐淄部隊
序號 考核標准
考評項目 考評內容 所佔分值 評分標准 考評要點 責任 單位
30 五、政策法規落到實處(32) 結合本地區和駐軍部隊實際,出台綜合性雙擁政策規定。 2 有綜合性雙擁政策規定的得2分。 綜合性雙擁政策規定。 黨委、政府 雙擁辦 成員單位
31 對在創建雙擁模範城(縣)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有明確獎勵辦法。 2 有獎勵辦法的得2分。 1.獎勵辦法或實施意見。 地方黨委、政府
32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軍事設施得到有效保護。 2 把軍事設施保護列入全民國防教育、普法教育計劃的得0.5分,轄區內軍事設施保護完好的得0.5分,地方建設沒有影響軍事設施安全或部隊正常訓練、工作和生活的得1分。 1.教育計劃;2.軍事設施保護措施;3.軍事設施保護完好。 雙擁辦 成員單位
33 嚴格落實徵兵有關政策規定,保證兵員質量。 1 沒有違紀問題的得0.5分,沒有責任退兵的得0.5分。 1.政策規定;2.保證責任書;3.無責任退兵。 軍分區 公安局 教育局 衛生局
34 現役軍人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享受優待;殘疾退役軍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現役軍人和殘疾退役軍人參觀游覽當地公園、博物館、風景名勝區享受優待。 2 現役軍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參觀游覽享受優待的各得0.5分,殘疾退役軍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費的得0.5分、參觀游覽享受優待的得0.5分。 1.現役軍人乘車優惠文件;2.現役軍人參觀優惠文件;3.殘疾退役軍人乘車相關優惠文件;4.殘疾退役軍人參觀相關優惠文件;5.相關標志明顯;6.保障措施。 交通局 旅遊局
35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殘疾退役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工傷人員同等的生活福利和醫療待遇。 1 按要求落實的得1分。 1.相關文件或實施意見;2.落實文件的措施;3.年度總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員單位
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標准不低於國家和省(區、市)規定標准,並按時足額發放。 2 達到國家和省(區、市)規定標準的得1分,高於國家和省(區、市)規定標準的得2分。 1.相關文件;2.發放記錄。 民政局 財政局
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政策落實;省(自治區)轄市、直轄市轄區和縣級財政預算有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並逐步增加。 1 出台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並落實的得0.5分,財政預算有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的得0.5分。 1.保障措施或辦法;2.財政預算報告。 民政局 財政局 衛生局
38 農村重點優撫對象住房難的問題得到較好解決。 1 已解決的得1分。 1.相關文件或措施;2.方案或年度報告。 民政局 財政局
39 義務兵家庭優待標准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按時足額發放。 2 達到或高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得1分,按時足額發放的得1分。 1.相關文件或實施意見;2.保障措施;3.發放記錄。 民政局 財政局
序號 考核標准
考評項目 考評內容 所佔分值 評分標准 考評要點 責任 單位
40 五、政策法規落到實處(32) 縣級以上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按規定落實人員、經費,在愛國主義教育中發揮重要作用。 1 人員、經費按規定落實的得0.5分,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活動在2次以上的得0.5分。 1.人員編制文件;2.經費落實的計劃、報告;3.活動登記、照片和成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財政局 民政局
41 優撫醫院、光榮院的人員、經費按規定落實,功能發揮良好;光榮院集中供養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規定標准足額列入財政預算。 2 人員、經費落實的得1分,集中供養優撫對象的基本生活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的得1分。 1.人員編制的文件;2.經費落實的計劃、報告;3.財政預算報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民政局 財政局
42 軍隊轉業幹部及時妥善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服務管理政策得到落實。 4 完成年度安置任務的得2分,軍隊轉業幹部對安置崗位滿意的得1分,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服務管理政策落實的得1分。 1.年度安置計劃和完成總結報告;2.軍隊轉業幹部對安置崗位滿意程度調查表;3.落實服務管理政策的文件和報告。 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3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實,自謀職業生活補助費、待分配期間生活補助費列入財政預算。 3 年度安置率(含貨幣化安置)達到90%的得2分,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的得1分。 1.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劃;2.完成情況報告;3.相關年度財政預算報告。 民政局 財政局
44 軍隊離退休幹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醫療待遇落實;軍休服務管理機構人員編制、工作經費、附屬用房設施落實,補助經費納入市、縣財政預算。 2 年度安置任務完成,軍休幹部政治、生活、醫療待遇落實的得1分;編制、經費、附屬用房設施落實的得0.5分,補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的得0.5分。 1.安置計劃;2.完成報告;3.相關文件或保障措施;4.編制、經費和附屬用房設施的文件;5.財政預算報告。 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民政局 財政局
45 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補助補貼落實。 1 按政策接收安置的得0.5分,補助補貼落實的得0.5分。 1.政策性文件;2.落實補助、補貼的文件3.補貼發放登記。 民政局 財政局
46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部分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等群體性上訪事件。 1 沒有因政策不落實引發群體性(50人以上)上訪事件的得1分。 1.相關措施;2.無上訪事件發生。 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民政局 信訪局
47 部隊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嚴格執行群眾紀律,在駐地群眾中形象好。 2 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得1分,沒有違反群眾紀律的得1分。 1.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2.無違反群眾紀律情況現象發生。 駐淄部隊
序號 考核標准
考評項目 考評內容 所佔分值 評分標准 考評要點 責任 單位
48 六、雙擁活動堅持經常(6) 雙擁活動制度化、經常化,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節日有走訪,平時有活動。 2 年度有計劃的得0.5分,季度有安排的得0.5分,節日有走訪的得0.5分,平時有活動的得0.5分。 1.雙擁年度工作計劃;2.雙擁季度活動安排;3.節日走訪計劃;4.走訪記錄、信息和照片;5.平時開展活動的記錄照片。 雙擁辦 成員單位
49 廣泛開展「愛心獻功臣」活動,為重點優撫對象辦好事實事成效明顯。 2 開展活動的得1分,重點優撫對象對活動滿意的得1分。 1.相關政策、文件;2.活動記錄材料和照片;3.滿意度調查資料;4.保障措施。 雙擁辦 成員單位
50 黨政主要領導每年走訪慰問駐軍和重點優撫對象;駐軍部隊領導到地方有關部門走訪答謝。 1 每落實一項得0.5分。 1.相關文件、方案;2.活動記錄、照片、信息簡報等;3.回訪方案;4.回訪信息、簡報、照片。 雙擁辦 民政局 駐淄部隊
51 當地有烈士紀念建築物的,黨政軍主要領導每年清明節前往祭掃。 1 按要求落實的得1分。 1.相關方案;2.活動記錄、照片、信息。 雙擁辦 駐淄部隊
52 七、軍民共建富有成效(6) 地方基層單位與駐軍基層單位結成共建對子,軍地雙方有共建公約和共建活動制度。 2 結成共建對子的得1分,有共建公約和共建活動制度的得1分。 1.相關文件或意見;2.相關公約和制度;3.開展共建活動的照片和資料。 雙擁辦 成員單位 駐淄部隊
53 共建活動開展經常、形式多樣,效果明顯。 1 每年開展2次以上不同形式活動的得1分。 1.相關方案或措施;2.活動總結;3.相關活動的照片和信息。 雙擁辦 成員單位 駐淄部隊
54 有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軍人道德規范》的具體計劃和措施,軍民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和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 1 有計劃和措施的得1分。 1.相關的計劃和措施;2.調查資料;3.總結報告。 雙擁辦 成員單位 駐淄部隊
55 積極參加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文明社區等活動,弘揚社會文明新風。 1 參加創建活動的得1分。 1.相關文件;2.相關活動方案或措施;3.相關活動資料;4.總結報告。 雙擁辦 駐淄部隊
56 組織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開展共建(擁軍)活動成效明顯。 1 組織開展活動的得1分。 1.相關措施;2.實施方案;3.相關活動記錄、照片。 雙擁辦 成員單位 駐淄部隊
序號 考核標准
考評項目 考評內容 所佔分值 評分標准 考評要點 責任 單位
57 八、軍政軍民關系融洽(5) 軍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辦實事。 2 有互辦實事計劃的得1分,計劃落實的得1分。 1.相關計劃和措施;2.相關落實方案;3.總結資料。 成員單位 駐淄部隊
58 軍地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妥善處理。 1 沒有遺留問題的得1分,有遺留問題但得到妥善處理的得1分。 1.相關處理方案、措施;2.處理結果。 當地黨委、政府雙擁辦 駐淄部隊
59 有預防和處理軍(警)民糾紛的規定措施,當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軍地雙方及時妥善處理。 2 有規定措施的得1分;沒有軍(警)民糾紛的得1分,有軍(警)民糾紛但得到妥善處理的得1分。 1.相關規定或措施;2.相關處理方案;3、處理結果。 當地黨委、政府雙擁辦 駐淄部隊
60 九、群眾滿意度測評(9) 優撫安置對象問卷調查滿意度測評,對優撫安置政策落實情況的滿意率達到80%以上。 3 採取問卷調查。調查對象隨機抽樣,樣本容量≥100。問卷設計量度:1、滿意,2、基本滿意,3、不滿意。滿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1.優撫安置政策得到較好落實;2.了解優撫安置對象的需求情況。 雙擁辦 民政局
61 駐軍部隊官兵問卷調查滿意度測評,對擁軍優屬工作情況的滿意率達到80%以上。 3 採取問卷調查。調查對象隨機抽樣,樣本容量≥100。問卷設計量度:1、滿意,2、基本滿意,3、不滿意。滿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1.擁軍優屬政策得到較好落實;2.了解部隊和官兵需求情況。 駐淄部隊
62 社會公眾網路調查滿意度測評,對當地軍政軍民關系、擁政愛民工作的滿意率達到80%以上。 3 採取網路調查。問卷設計量度:1、滿意,2、基本滿意,3、不滿意。滿意率80%(含)以上的得3分,70—80%的得2分,60—70%的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雙擁辦 成員單位駐淄部隊
序號 考核標准
考評項目 考評內容 所佔分值 評分標准 考評要點 責任 單位
63 十、加分項目 雙擁工作受到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肯定並作出批示的。 3 雙擁辦 成員單位 駐淄部隊
64 雙擁工作成效突出,經驗做法對全國雙擁工作具有指導意義,被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為重大典型進行宣傳並以文件形式轉發的。 2 雙擁辦 成員單位駐淄部隊
65 雙擁工作經驗做法在全國性雙擁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的。 2 雙擁辦 成員單位駐淄部隊
66 在重大軍事演習、科研試驗中保障有力、成效顯著的。 2 雙擁辦 成員單位駐淄部隊
67 申報全國雙擁模範城(縣)的地區,駐軍數量居本省(區、市)前三名的。 3 前3名分別按3、2、1分給予加分。 雙擁辦 駐淄部隊
68 轄區內優撫安置對象占人口比例高於省(區、市)平均水平的。 2 雙擁辦 民政局
備 注 1、考評標准總分100分; 2、被考評城(縣)沒有軍供站、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優撫醫院等項目的,不考評,不計分; 3、不能參加全國雙擁模範城(縣)申報和推薦的5種情況未列入考評標准之中。

❹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的第六章管理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六章 管理職責如下: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海洋功能區劃,安排可能影響軍事設施保護的建設項目,應當兼顧軍事設施保護的需要,並徵求有關軍事機關的意見。

安排建設項目或者開辟旅遊景點,應當避開軍事設施。確實不能避開,需要將軍事設施拆除、遷建或者改作民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軍區級軍事機關商定,並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或者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授權的機關批准。

第三十條軍隊編制軍事設施建設規劃、組織軍事設施項目建設,應當考慮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城鄉規劃的總體要求,並進行安全環境評估和環境影響評價。

涉及城鄉規劃的,應當徵求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見,盡量避開地方經濟建設熱點區域和民用設施密集區域。確實不能避開,需要將生產、生活設施拆除或者遷建的,應當依法進行。

第三十一條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和沒有劃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軍事設施,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具體保護措施,可以公告施行。

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對軍事設施的重要部位應當採取安全監控和技術防範措施。

第三十二條各級軍事機關應當嚴格履行保護軍事設施的職責,教育軍人愛護軍事設施,保守軍事設施秘密,建立健全保護軍事設施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解決軍事設施保護工作中的問題。

第三十三條軍事設施管理單位應當認真執行有關保護軍事設施的規章制度,建立軍事設施檔案,對軍事設施進行檢查、維護。

軍事設施管理單位不得將軍事設施用於非軍事目的,但因執行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軍事設施管理單位應當了解掌握軍事設施周邊建設項目等情況,發現可能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應當及時向軍事設施保護主管機關和當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五條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管理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內的自然資源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軍事設施管理單位必要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供軍用地下、水下電纜、管道的位置資料。地方進行建設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對軍用地下、水下電纜、管道予以保護。

第三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公民加強國防和軍事設施保護教育,增強國防觀念,保護軍事設施,保守軍事設施秘密,制止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需要公安機關協助維護治安管理秩序的,經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或者由有關軍事機關提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部門批准,可以設立公安機構。

第三十九條軍用機場、港口、碼頭實行軍民合用的,需經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或者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授權的機關批准。

第四十條軍事設施因軍事任務調整、周邊環境變化和自然損毀等原因,失去使用效能並無需恢復重建的,軍事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或者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授權的機關批准,予以拆除或者改作民用。

軍隊執行任務結束後,應當及時將設立的臨時設施拆除。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軍事設施管理單位的執勤人員應當予以制止:

(一)非法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

(二)對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非法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的;

(三)進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活動的。

第四十二條有本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不聽制止的,軍事設施管理單位的執勤人員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強制帶離非法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人員,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人員予以扣留並立即移送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

(二)立即制止信息傳輸等行為,扣押用於實施違法行為的器材、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並移送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

(三)在緊急情況下,清除嚴重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障礙物;

(四)在危及軍事設施安全或者執勤人員生命安全等緊急情況下使用武器。

現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隊其他人員有本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軍隊有關規定處理。

(4)軍事設施進行什麼評估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第三條 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照軍事設施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制定軍事設施保護措施;

(二)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協調解決軍事設施保護工作的有關事宜;

(三)組織開展軍事設施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組織開展軍事設施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軍事設施是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建築、場地和設備。包括:

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的指揮工程、作戰工程;軍用機場、港口、碼頭;營區、訓練場、試驗場;軍用洞庫、倉庫;軍用通信、偵察、導航、觀測台站和測量、導航、助航標志;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輸電線路,軍用輸油、輸水管道;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規定的其他軍事設施。

❺ 軍事設施需要辦理消防審核嗎

不需要,軍事設施消防審核由軍隊內部審核通過,不經過消防部門,不屬於消防部門管轄。

❻ 《軍事設施保護法》所稱軍事設施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本法所稱軍事設施,是指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下列建築、場地和設備:

(一)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的指揮工程、作戰工程;

(二)軍用機場、港口、碼頭;

(三)營區、訓練場、試驗場;

(四)軍用洞庫、倉庫;

(五)軍用通信、偵察、導航、觀測台站,測量、導航、助航標志;

(六)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軍用通信、輸電線路,軍用輸油、輸水管道;

(七)邊防、海防管控設施;

(八)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軍事設施。

前款規定的軍事設施,包括軍隊為執行任務必需設置的臨時設施。

(6)軍事設施進行什麼評估擴展閱讀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的適用條例: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處罰規定:

(一)非法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不聽制止的;

(二)在軍事禁區外圍安全控制范圍內,或者在沒有劃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軍事設施一定距離內,進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動,不聽制止的;

(三)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進行影響飛行安全和機場助航設施使用效能的活動,不聽制止的;

(四)對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非法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不聽制止的;

(五)其他擾亂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管理秩序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的行為,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第四十四條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干擾軍用無線電設施正常工作的,或者對軍用無線電設施產生有害干擾,拒不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的要求改正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五條毀壞邊防、海防管控設施以及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圍牆、鐵絲網、界線標志或者其他軍事設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❼ 軍事設施有哪些

軍事設施是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建築、場地和設備。

軍事設施主要內容,包括:

1、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的指揮工程、作戰工程;

2、軍用機場、港口、碼頭;營區、訓練場、試驗場;

3、軍用洞庫、倉庫;

二、我國軍事設施發展的中心思想:

1、統籌軍事設施保護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關系,建立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2、著眼軍隊信息化建設和多樣化軍事任務需要,適應軍事設施保護的新特點、新要求;

3、適應對外開放形勢,採取新方法、新手段和新技術,加強軍事設施自身的安全防範;

4、細化措施辦法,強化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軍事設施

中國新聞網—中國軍事設施依法劃定「兩區兩范圍」

❽ 為保護軍事設施安全,保障軍事設施使用效能和軍事活動的正常進行,我國制定了什麼

為保護軍事設施安全,保障軍事設施使用效能和軍事活動的正常進行,我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❾ 軍事設施是指

一、軍事設施是國家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建築、場地和設備。包括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的內指揮工程、容作戰工程;軍用機場、港口、碼頭;營區、訓練場、試驗場;軍用洞庫、倉庫;軍用通信、偵察、導航、觀測台站和測量、導航、助航標志;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輸電線路,軍用輸油、輸水管道;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規定的其他軍事設施。
二、延展相關軍事設施的信息
中文名稱:軍事設施
外文名稱:Military facilities
類型:軍事用語
定義:試驗場、靶場、訓練場
來源:軍事基地等防備場所

軍事設施(Military facilities)

軍用碼頭、軍用鐵路專線、試驗場、靶場、訓練場、通信樞紐和各種軍事基地等。

❿ 修建軍事設施需要什麼資質

你好朋友,地方單位是無法投標軍事設施的,軍事設施屬於國防部隊,部隊和地方是兩碼事,軍事工程和設施不對外招標,部隊以外的任何單位都接觸不到的,因為地方單位都沒有資質的,也不會有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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