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軍事機關由哪幾部分構成
這一般都是總參的事
但是我可以透露一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組織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組織制度,是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戰爭和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建立和發展起來的新型軍事組織制度。它經歷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兩個大的發展階段。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創建的軍事組織制度主要包括:確定中國共產黨對軍事工作和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制度,在黨中央設立中央軍事委員會,在軍隊各級建立黨的組織,實行黨委統一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設置軍事和政治工作雙首長制;在團以上設立司令部、政治工作和後勤工作機關;在各革命根據地實行黨政軍一元化的領導體制;建立和發展主力部隊、地方部隊和民兵「三結合」的人民武裝力量體制;軍隊初期採取不同的編組形式,後期逐步統一體制編制。1948年11月至1949年6月,人民解放軍統一整編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戰軍和華北野戰軍,共17個兵團、58個軍。軍以下實行師、團、營、連、排、班,「三三制」編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繼承革命戰爭年代形成的軍事組織制度基礎之上,根據政治、經濟科技的發展和保衛國家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國家的軍事領導體制,憲法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在國防方面的職能;確立了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織相結合的國家武裝力量體制;建立了戰爭動員、國防經濟、武器裝備管理、人民防空的組織體制、建立了人民解放軍諸軍兵種合成體制和總部一軍區一部隊的領導指揮體制;確立了教育訓練、政治工作、後勤保障的組織體制。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兵種體制由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的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和總後勤部、總裝備部構成。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是中央軍委領導下的最高軍事科研機構和最高學府。在中央軍委領導下分建沈陽、北京、蘭州、濟南、
南京、成都、廣州等7軍區。中央軍委通過四總部對各軍區、海軍、空軍、第二炮兵實 領導指揮。人民解放軍陸軍由步兵(包括摩托化兵、機械化步兵)、裝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電子對抗部隊、陸軍航空兵等戰斗兵種、戰斗保障兵種和專業部隊組成,基本組織層次為集團軍、師、團、營、連。海軍由水面艦艇部隊、潛艇部隊、海軍航空兵、海軍岸防兵、海軍陸戰隊等兵種以及各種保障和專業部隊組成,基本組織層次為艦隊(基地)、支隊(水警區)、艦艇大隊、中隊。空軍由航空兵、地空導彈與高射炮兵、雷達兵、空降兵等兵種以及各種保障和專業部隊組成,基本組織層次為軍區空軍和空軍軍、師、團、飛行大隊、飛行中隊。第二炮兵由近程、中程、遠程和洲際導彈部隊以及各種保障和專業部隊組成,基本組織層次為基地、旅、營。 "
Ⅱ 國家最高軍事機關
國家的最高軍事機關,是中央軍事委員會,由於我們國家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所以也可以說,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是國家的最高軍事機關。
Ⅲ 中華人民共和國什麼是最高國家軍事機關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中 央 軍 事 委 員 會
就 是 最 高 國 家 軍 事 機 關。
Ⅳ 我國的軍事機關有哪些它們的職能是什麼
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簡稱(中··共)中·央·軍·委。其主要職能是:直接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總·參·謀·部:中·央·軍·委·領導下的負責組織領導全·國·武·裝·力·量·建·設和組織指揮全·國·武·裝·力·量軍·事·行·動的軍·事·領·導·機·關,並履行陸軍司令部職責,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總司令部,在·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軍·事·建設和組織全國武裝力量的軍事行動。
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是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負責管理全軍黨的工作和組織全軍進行政治工作的最高統率機關。
總·後·勤·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在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軍隊後勤專業勤務和後勤保障工作的最高統率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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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裝·備·部:1998年4月3日,中·央·軍·委決定設立組建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全面負責全軍武器裝備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國 ·防· 部: 1954年9月設立國·防·部,隸屬於國·務·院,主要負責國防建設方面的具體工作。國防部的各項工作,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和總··後·勤·部分別辦理。
Ⅳ 中國的軍事機構、領導機構是怎樣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負責。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省、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由法律規定,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設立自治機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也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參考資料: http://www.gov.cn/gjjg/2005-08/28/content_27083.htm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Ⅵ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什麼機關
都不是,應該是軍事機關
國家機構劃分為五大類:國家首腦、立法機內關、司法容機關、行政機關、暴力機關。
以資本主義國家為例,一般有總統(國家首腦)、議會(立法機關)、法院(司法機關)、政府(行政機關)、警察軍隊監獄(暴力機關)。
中國國家機關分劃與此本質是一樣的,我們的分類是國家主席(國家首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權力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機關)、國務院(行政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軍事機關)。
中國人民解放軍具有兩個屬性,它既是國家的軍隊,又是執政黨的軍隊(軍隊跟黨走,黨指揮槍),在我國,軍事委員會有兩個: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和革命軍事委員會(執政黨),兩者是「一套人馬」。這體現出我國的特色,即加強中央的領導,特別是強化對軍隊的領導。
中央軍事委員會應該是軍事機關。
Ⅶ 我國軍事機關包括哪些單位
我國的軍事機關:中央軍委是最高軍事領導機關,下轄聯合參謀部、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裝備發展部、訓練管理部、國防動員部、軍紀委、政法委、科技委、軍委辦公廳;
戰略規劃辦公室、軍委改革和編制辦公室,軍委國際軍事合作辦公室、軍委審計署、軍委機關事務管理總局十五個職能部門。
(7)中國軍事機關是怎麼產生的擴展閱讀:
軍事機關體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並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中華人民共和國設有國防部,隸屬於國務院,是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的部門。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它的組織體制,按基本組織結構分為總部體制、軍兵種體制、軍區體制。
Ⅷ 黨和國家的最高軍事機關是什麼
黨和國家的最高軍事機關是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簡專稱「中央軍委屬」。中國共產黨的最高軍事領導機構。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擴大會議決定設立中央軍事部,張國燾兼任部長。同年底,改稱中央軍事委員會,周恩來任書記。
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失敗後,中央軍委成員分赴各地領導斗爭,中央軍委實際上已不存在。1927年11月,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決定設立軍事科,重建中共中央的軍事工作部門。
(8)中國軍事機關是怎麼產生的擴展閱讀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決定》明確,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武警部隊建設,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系組織領導。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