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歷史的是什麼意思
所謂「歷史」,它包含有三層意思: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對過去的事的記載;人的歷史認識。本文論述了歷史理論和史學理論的區別,並闡述了歷史科學概論課程的結構。
我們在學習和研究歷史。「歷史」這個詞,在我們口裡和筆下不知出現過多少遍。但是,我們真的清楚「歷史」這個詞的意思嗎?我們清楚地想過「歷史」是什麼嗎?
什麼是歷史?
我們常說、常寫、常想的「歷史」這個詞,實際上不止一種意思,但我們常常不大注意它們之間的區別。隨手舉幾個詞典上的例子:英文的History,《牛津大詞典》有九種解釋;中文的「歷史」,《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有四種解釋;《辭海》和台灣的《中文大詞典》、日本的《大漢和辭典》均有二種,我們不去一一列舉了。我們通常的用法中,「歷史」一詞大致有三種意思,第一種是指過去的事,第二種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第三種是人們意識中的過去。
(1) 先說第一種,歷史是過去的事。
這種用法,例如: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佔有一段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不僅限於人類,大至宇宙(現在認為它有120—150億年),小至基本粒子(10-6—10-23秒),都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這就是人類的歷史了(個人、群體、地區、民族、國家、世界)。
僱傭勞動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這里說的不是一個事件,或事物,而是一種現象,一種關系。
這座房子的歷史不長——物體。
醫生要了解病人的病史——某個人某些方面的狀況。
歷史的經驗——從人們對某些歷史事實的認識中總結出來的東西。
總之,大大小小,方方面面,各色各樣的事物都在時間中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地位,在時間已經逝去的那一段,就是它的歷史。
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也是一種對「歷史」的最早解釋。在中國古代文字中,甲骨文中「史」作「」是象形字,象一隻手拿著一個東西,和「事」 或不分或略有區別()。史、事相連。甲骨文中有「歷」字,作「」,指經歷、歷法,表示經歷的一段時間,下面是一個人腳印,似乎是指人的經歷,即今天繁體字的「歷」。歷、史連用,事再注入時間觀念,成了一個詞「歷史」,指經過的事。歷、史合為一辭,似乎晚出。《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和歷史,意思一樣,但史的意思更寬一些,還包括了寫史的人。甲骨文的史,是人名,是記事的官。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史,記事者也。」這個記事者,也是人,即史官、史家。
說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不錯,但並沒有完全表述「歷史」的內涵。「事」通常被看成是「事件」(event),那是歷史中有頭有尾,輪廓清楚而且是顯眼的東西。但歷史中的有些東西不好說是事件,例如關系、現象、心態、過程等等。所以說歷史是過去的事,應該包括了過去的事件、事物(物體現象)、事態(形態、結構、過程)、事情(包括非物質的心理現象)等等。
但是,這樣講也許還不夠,盡管歷史的「歷」已經顯示了時間的因素,但人們往往注意的是「過去的它是什麼」,而不一定注意到「過去的它是什麼」,即在某一個時間段內它是什麼。換句話說,我們常是從靜態的角度如同看照片那樣看歷史事物,而不是從動態的角度如同看電影那樣看歷史事物。換言之,歷史的事物是在某一個時間段內活動,而不僅是 在某一個時間點上存在著。因此,我想,比較更確切的提法是:
歷史是過去的事物活動的過程。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但我們通常說的歷史是人的歷史,因此,也許更應當說:
歷史是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
這里包括了大至社會形態、國家、民族,小至個人生活的喜怒哀樂的無窮無盡的、各色各樣的、此起彼落的事件,事物、事態、事情的形成、發展、轉換、變化、結束的過程。
這里所說的歷史,是一種客觀的存在,或者可以叫做「本來的歷史」(歷史是不是客觀地存在過,是不是僅在我們的意識中存在,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我們就這樣認定了,也有人會反對,這里先不去討論)。說它叫「本來的歷史」,那就有「非本來的歷史」,下邊馬上就會講到。「非本來的歷史」與「本來的歷史」是相對而言,它也是一種客觀存在。
我們還要注意,這個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是已經過去了的東西,歷史的東西處在過去的時間段上,時間是不可停止,也不可逆轉的。「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我們無法使它再現(這也是一個問題,歷史會不會重演?這到以後再談)。換句話說,對我們來說,那個客觀存在過的「本來的歷史」已經不再存在了。(這又是一個問題,作為一個過程來說,本來的歷史不存在了,但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還以這樣那樣的形式或多或少、或隱或顯地存在著。它不僅影響我們的現實生活,而且是我們認識過去歷史的一種極重要的資料和手段。這點我們下邊再說)。我們必需也只能依據我們所能接觸到的它的「載體」(不是它本身),或者說,經過一種中介來認識它。這就是有關歷史的記述及今天留下來的過去的遺存。這中間最重要的是文字記載下來的過去的歷史,我們可以把它統稱為「寫的歷史」。這樣,我們就有了不是本來的客觀存在的歷史的「非本來的歷史」。這是「歷史」一詞的第二種意思。即:
(2) 歷史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
或者說,歷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的記載。
這種用法,例如:
我們讀歷史。
我們在上歷史課。
這里不是指我們在讀那一去不復返的客觀存在過的歷史,它已不存在了,那是沒有法子讀的。我們讀的是記載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書。或者是聽教師講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課。
又如:
《史記》、《宋史》,信史。
這里指的是某一歷史著作,有當時人寫的,也有後世人乃至現代人寫的。被西方人稱為歷史學之父的古希臘的希羅多德,他的關於希臘波斯戰爭的著作就叫《歷史》,西漢司馬遷寫的從黃帝到漢武帝的中國通史名字就叫《史記》[2](歷史記載)。《孟子·離婁上》:「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即用文字把齊桓晉文之事記載下來,這種對齊桓晉文之事的文字記載就是史,象《春秋》之類。前述《三國志·吳書·吳主傳》裴注引《吳書》,「博覽書傳歷史」,這里歷史和書傳一樣,都是「覽」的,指的是書,即歷史的記載。
在中國,歷史和歷史記載是一個詞,英文也是,都是History。在德文里則是不同的詞,稱過去發生的事為「Geschichte」(歷史),而撰寫的歷史則為「Historie」(歷史記述)。
過去的歷史已經不存在了。我們就是根據對過去歷史的記載來了解那個真實的、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的。換句話說,我們是通過別人的眼睛來看過去歷史的,是通過別人對歷史的認識來認識過去的歷史的。這是一種間接的認識,即通過一種載體、中介來認識本來的歷史。
說我們是通過歷史記載來認識歷史,如果僅僅指文字還不夠全面、准確,還需要做三點補充。
第一,我們說的歷史記載,不僅包括文字,也應包括圖象和語言,如口頭敘述、錄音、圖畫、照片、電影、電視、光碟、數碼等等。
這種歷史的記載,除了有目的的以歷史為對象的記述外,還應當
包括當時人們並非以傳述歷史為目的而是應現實生活需要而記錄的東西,如檔案、帳冊、公文、契約、書信、日記,乃至書籍、文章、文學、藝術作品,它們有的以原來的實物形式留存下來,有的以傳抄、印刷、復制的形式傳留下來,這些東西是當時人作的,而不是後人寫的,也沒有經過後人意識的加工,與專記歷史的書不一樣。它們在反映歷史的真實程度上,往往超過後來對歷史的撰述,即屬於所謂的第一手材料。
第二,歷史記述之外,還有實物,即留存下來的過去的遺物。如遺址、墓葬、建築、器物等等。這些東西上有些有文字和圖象,那就兼具記述和實物兩種作用了。留存的歷史實物,不是那活著、運動著的過去歷史,但可以反映那活著的過去歷史的某些東西,也是認識過去歷史的重要的第一手資料。
第三,除了上述兩類,我們對歷史的認識還通過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這就是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我們對歷史的認識,實際上是基於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獲得的知識、認識能力、認識方法和認識技術,這些知識、能力、方法和技術是歷史地積累形成的。這里先不講它,以後在講歷史認識論時還要提到。在這里要說的是,現實生活中存在著許多歷史的東西,它們是現實的一部分而不是歷史的一部分,但它們又確是歷史在現實中的存留、延續和變形,這是我們可以直接接觸、認識和體驗的。可是,談認識歷史時常常容易忽略了這點,以為我們對於歷史的認識就只是來自過去歷史的東西。這個問題很復雜,不容易講清楚,我們到講歷史認識論時再說,這里只提一下。
這樣,過去歷史的「載體」或認識過去的「中介」,就從「寫的歷史」或「歷史記述」擴大到包括過去遺留的實物和現實生活中的歷史的東西,即把記載的「載」,不僅理解為文字的記述,而含有「載體」的意思。它們都是認識歷史的憑借資料,可以說它們都是「史料」。
我們是生活在歷史之中,每個人都有一段歷史的經歷,這是我們自己記憶中的歷史
2. 過去是歷史,自己的歷史只有自己讀得懂 這句什麼意思啊
過去是歷史,我想應該不用解釋吧! 至於後面那句話,水很深的,我回想說這句的人答應該經歷了很多風雨吧!?其實自己的歷史就是自己的故事,故事的主人翁是自己,而故事裡面的情節和發展、過程、結局自己都非常清楚,包含了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參與其中的人物都未必懂的。所以,自己的故事自己是最懂的。裡面的酸甜苦辣咸,自己都嘗過,都知道。可以這樣理解當一個作者把自己的故事寫成了小說,然後看小說的人非常多,但是真正能讀懂裡面故事的情節的意思有多少?甚至很多隱藏的故事又有多少人能挖掘出來呢? 但是作者就不一樣了,因為他知道....
3. 「歷史」是什麼意思
提要:所謂「歷史」,它包含有三層意思: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對過去的事的記載;人的歷史認識。本文論述了歷史理論和史學理論的區別,並闡述了歷史科學概論課程的結構。
我們在學習和研究歷史。「歷史」這個詞,在我們口裡和筆下不知出現過多少遍。但是,我們真的清楚「歷史」這個詞的意思嗎?我們清楚地想過「歷史」是什麼嗎?
什麼是歷史?
我們常說、常寫、常想的「歷史」這個詞,實際上不止一種意思,但我們常常不大注意它們之間的區別。隨手舉幾個詞典上的例子:英文的History,《牛津大詞典》有九種解釋;中文的「歷史」,《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有四種解釋;《辭海》和台灣的《中文大詞典》、日本的《大漢和辭典》均有二種,我們不去一一列舉了。我們通常的用法中,「歷史」一詞大致有三種意思,第一種是指過去的事,第二種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第三種是人們意識中的過去。
(1) 先說第一種,歷史是過去的事。
這種用法,例如: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佔有一段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不僅限於人類,大至宇宙(現在認為它有120—150億年),小至基本粒子(10-6—10-23秒),都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這就是人類的歷史了(個人、群體、地區、民族、國家、世界)。
僱傭勞動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這里說的不是一個事件,或事物,而是一種現象,一種關系。
這座房子的歷史不長——物體。
醫生要了解病人的病史——某個人某些方面的狀況。
歷史的經驗——從人們對某些歷史事實的認識中總結出來的東西。
總之,大大小小,方方面面,各色各樣的事物都在時間中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地位,在時間已經逝去的那一段,就是它的歷史。
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也是一種對「歷史」的最早解釋。在中國古代文字中,甲骨文中「史」作「」是象形字,象一隻手拿著一個東西,和「事」 或不分或略有區別()。史、事相連。甲骨文中有「歷」字,作「」,指經歷、歷法,表示經歷的一段時間,下面是一個人腳印,似乎是指人的經歷,即今天繁體字的「歷」。歷、史連用,事再注入時間觀念,成了一個詞「歷史」,指經過的事。歷、史合為一辭,似乎晚出。《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和歷史,意思一樣,但史的意思更寬一些,還包括了寫史的人。甲骨文的史,是人名,是記事的官。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史,記事者也。」這個記事者,也是人,即史官、史家。
說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不錯,但並沒有完全表述「歷史」的內涵。「事」通常被看成是「事件」(event),那是歷史中有頭有尾,輪廓清楚而且是顯眼的東西。但歷史中的有些東西不好說是事件,例如關系、現象、心態、過程等等。所以說歷史是過去的事,應該包括了過去的事件、事物(物體現象)、事態(形態、結構、過程)、事情(包括非物質的心理現象)等等。
但是,這樣講也許還不夠,盡管歷史的「歷」已經顯示了時間的因素,但人們往往注意的是「過去的它是什麼」,而不一定注意到「過去的它是什麼」,即在某一個時間段內它是什麼。換句話說,我們常是從靜態的角度如同看照片那樣看歷史事物,而不是從動態的角度如同看電影那樣看歷史事物。換言之,歷史的事物是在某一個時間段內活動,而不僅是 在某一個時間點上存在著。因此,我想,比較更確切的提法是:
歷史是過去的事物活動的過程。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但我們通常說的歷史是人的歷史,因此,也許更應當說:
歷史是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
這里包括了大至社會形態、國家、民族,小至個人生活的喜怒哀樂的無窮無盡的、各色各樣的、此起彼落的事件,事物、事態、事情的形成、發展、轉換、變化、結束的過程。
這里所說的歷史,是一種客觀的存在,或者可以叫做「本來的歷史」(歷史是不是客觀地存在過,是不是僅在我們的意識中存在,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我們就這樣認定了,也有人會反對,這里先不去討論)。說它叫「本來的歷史」,那就有「非本來的歷史」,下邊馬上就會講到。「非本來的歷史」與「本來的歷史」是相對而言,它也是一種客觀存在。
我們還要注意,這個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是已經過去了的東西,歷史的東西處在過去的時間段上,時間是不可停止,也不可逆轉的。「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我們無法使它再現(這也是一個問題,歷史會不會重演?這到以後再談)。換句話說,對我們來說,那個客觀存在過的「本來的歷史」已經不再存在了。(這又是一個問題,作為一個過程來說,本來的歷史不存在了,但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還以這樣那樣的形式或多或少、或隱或顯地存在著。它不僅影響我們的現實生活,而且是我們認識過去歷史的一種極重要的資料和手段。這點我們下邊再說)。我們必需也只能依據我們所能接觸到的它的「載體」(不是它本身),或者說,經過一種中介來認識它。這就是有關歷史的記述及今天留下來的過去的遺存。這中間最重要的是文字記載下來的過去的歷史,我們可以把它統稱為「寫的歷史」。這樣,我們就有了不是本來的客觀存在的歷史的「非本來的歷史」。這是「歷史」一詞的第二種意思。即:
(2) 歷史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
或者說,歷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的記載。
這種用法,例如:
我們讀歷史。
我們在上歷史課。
這里不是指我們在讀那一去不復返的客觀存在過的歷史,它已不存在了,那是沒有法子讀的。我們讀的是記載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書。或者是聽教師講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課。
又如:
《史記》、《宋史》,信史。
這里指的是某一歷史著作,有當時人寫的,也有後世人乃至現代人寫的。被西方人稱為歷史學之父的古希臘的希羅多德,他的關於希臘波斯戰爭的著作就叫《歷史》,西漢司馬遷寫的從黃帝到漢武帝的中國通史名字就叫《史記》[2](歷史記載)。《孟子·離婁上》:「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即用文字把齊桓晉文之事記載下來,這種對齊桓晉文之事的文字記載就是史,象《春秋》之類。前述《三國志·吳書·吳主傳》裴注引《吳書》,「博覽書傳歷史」,這里歷史和書傳一樣,都是「覽」的,指的是書,即歷史的記載。
在中國,歷史和歷史記載是一個詞,英文也是,都是History。在德文里則是不同的詞,稱過去發生的事為「Geschichte」(歷史),而撰寫的歷史則為「Historie」(歷史記述)。
過去的歷史已經不存在了。我們就是根據對過去歷史的記載來了解那個真實的、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的。換句話說,我們是通過別人的眼睛來看過去歷史的,是通過別人對歷史的認識來認識過去的歷史的。這是一種間接的認識,即通過一種載體、中介來認識本來的歷史。
說我們是通過歷史記載來認識歷史,如果僅僅指文字還不夠全面、准確,還需要做三點補充。
第一,我們說的歷史記載,不僅包括文字,也應包括圖象和語言,如口頭敘述、錄音、圖畫、照片、電影、電視、光碟、數碼等等。
這種歷史的記載,除了有目的的以歷史為對象的記述外,還應當
包括當時人們並非以傳述歷史為目的而是應現實生活需要而記錄的東西,如檔案、帳冊、公文、契約、書信、日記,乃至書籍、文章、文學、藝術作品,它們有的以原來的實物形式留存下來,有的以傳抄、印刷、復制的形式傳留下來,這些東西是當時人作的,而不是後人寫的,也沒有經過後人意識的加工,與專記歷史的書不一樣。它們在反映歷史的真實程度上,往往超過後來對歷史的撰述,即屬於所謂的第一手材料。
第二,歷史記述之外,還有實物,即留存下來的過去的遺物。如遺址、墓葬、建築、器物等等。這些東西上有些有文字和圖象,那就兼具記述和實物兩種作用了。留存的歷史實物,不是那活著、運動著的過去歷史,但可以反映那活著的過去歷史的某些東西,也是認識過去歷史的重要的第一手資料。
第三,除了上述兩類,我們對歷史的認識還通過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這就是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我們對歷史的認識,實際上是基於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獲得的知識、認識能力、認識方法和認識技術,這些知識、能力、方法和技術是歷史地積累形成的。這里先不講它,以後在講歷史認識論時還要提到。在這里要說的是,現實生活中存在著許多歷史的東西,它們是現實的一部分而不是歷史的一部分,但它們又確是歷史在現實中的存留、延續和變形,這是我們可以直接接觸、認識和體驗的。可是,談認識歷史時常常容易忽略了這點,以為我們對於歷史的認識就只是來自過去歷史的東西。這個問題很復雜,不容易講清楚,我們到講歷史認識論時再說,這里只提一下。
這樣,過去歷史的「載體」或認識過去的「中介」,就從「寫的歷史」或「歷史記述」擴大到包括過去遺留的實物和現實生活中的歷史的東西,即把記載的「載」,不僅理解為文字的記述,而含有「載體」的意思。它們都是認識歷史的憑借資料,可以說它們都是「史料」。
我們是生活在歷史之中,每個人都有一段歷史的經歷,這是我們自己記憶中的歷史
4. 歷史的含義是什麼
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是人類文明的軌跡。
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進程的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多數時候也是對當下時代的映射。如果僅僅只是總結和映射,那麼,歷史作為一個存在,就應該消失。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發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系。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
(4)自己的歷史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歷史」的含義在中文中最早僅用「史」一字代表。
甲骨文中「史」字與「事」相似,指事件。許慎《說文解字》說:「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便指出「史」的本意即記事者,也就是「史官」。由此引申,則代表被史官被紀錄的事,換句話說,即所有被文字紀錄的過去事情。
「歷史」一詞出現較晚,《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前加「歷」字是指經歷、歷法,也就是人類經歷的一段時間。在事件中加入時間的概念,「歷史」一詞就具有了當今的含義。近代日本學者為翻譯英文「history」,便以歷史二字附會之,使其成為對應詞。
廣義上指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歷史是研究人類變化,社會興替的重要的人文學科。
5. 歷史是什麼意思
歷史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也指某種事物的發展過程和個人的經版歷,地球的,人類權的,也是過去的事實記載,歷史」中的「史」在甲骨文上與「事」想像,故便理解為「事件」的意思。
俗話說:「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華上下五千年的朝代更迭,通過研究其更迭規律,便可了解時代的變化,我們應該帶著虛心的態度去看歷史,去學習歷史。歷史真的很有趣,當你用心去讀時,你會真的愛上它的。
6. 路是腳踏出來的,歷史是人寫出來的。人的每一步行動都在書寫自己的歷史是什麼意思
魯迅先生曾經說過,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本來並不存在什麼所謂的路,這些路都是我們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不得已走出來的,一旦一個人成功,那麼所有人都會知道,這是一條門路,這樣做可以怎樣怎樣,於是就成了一條路,而在浩浩盪盪的歷史長河中,所有的事情已經被時間這位偉大的魔法師掩蓋住了,我們之所以會知道這些歷史,是我們現代人去考證,由考古學家們書寫出來,而我們所做的事情往往都是因為一個一閃而過的念頭,或是逼不得已的,而通過某種途徑去做,有些時候會做出一番驚天動地的大事來,所以說,歷史是人寫出來的,因為有人去做,所以才會有所謂的歷史,人生就像一場戲,每一秒都是在直播,時間是不會回來的,今天太陽會升起來,明天一樣回升起來,但那並不是今天的太陽,今天的太陽已經永遠消失了,我們所渡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不可能再重復一次,我們在用我們的人生書寫一本華麗的劇本,書寫一本精彩的劇本,或許你的人生並不是那麼的轟轟烈烈,但他是獨一無二的,他是只屬於你一個人的歷史,他不必要被所有的人閱讀,因為自會有願意欣賞他的人前來,用心靈觀看你人生的劇本,我們在書寫屬於自己的史書,勝過所謂的三國志,史記,漢書後漢書等等,我們每個人都在寫著魯迅先生口中的那本書,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等一下。。。那是魯迅說的嗎。。。腦子有點迷糊了,記錯了的話也請不要介意,(*^__^*) 嘻嘻……
7. 歷史史實是什麼意思
歷史史實就是專家們說的歷史上實際發生的事情。雖然也不一定正確,但是專家會給你一些所謂的證據
8. 自已改寫自己歷史的意思是什麼
價值觀的改變或提升,做出非軌跡性的舉動或成績。
9. 什麼叫歷史
歷史有三層含義:
1、記載和解釋作為一系列人類進程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回
2.、沿革,來歷答。
3、過去的事實。
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進程的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多數時候也是對當下時代的映射。
如果僅僅只是總結和映射,那麼,歷史作為一個存在,就應該消失。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發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是人類文明的軌跡。
(9)自己的歷史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釋義
廣義狹義
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
人類歷史在社會的演變過程稱之為「歷史」。神人記丑,燒給冥界,一般是指人物所發生過的事。
歷史學:與歷史的概念相對應,歷史學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系。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
自然史。
一般來說,歷史學僅僅研究前者,即社會史。
值得注意的是,歷史隨時產生,是人們在過去自由活動的如實記錄。它存在的意義是,讓人們總結過去,充實未來的生活,以史為鑒,借古論今。
10. 歷史概念是什麼意思
概念是人們用於認識和掌握自然現象之網的紐結(網路)
你把學過的版歷史知識點的所有相關列出權來就好了。這么說吧,如果說到一個東西,你能想到與之相關(課本上學到)的其它事物。。把這些其他的事物按點列出來——這就是作業要求
===舉個例子===
概念:中國古代土地所有制
(注意:以下是對該概念的列舉)
分類:土地國有制、封建土地私有(地主私有、自耕農私有)
特點:土地私有,准許買賣。
影響:造成土地兼並→貧富分化→激化矛盾→危機統治。
==(該例子所列項目不是每個概念都必須寫到的,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列舉概念有
人名:要列出其基本事跡,影響
地名:知道在地圖上的位置
事件:時間、地點、哪些人、過程、原因、影響
基本上就是這些,詳略自己根據考點重要性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