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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宗族歷史

發布時間:2021-03-02 03:40:31

A. 什麼是宗族制

夏商兩代,以天罰神判的法律思想為指導,基本形成了以身體刑為代表的刑罰體系,初步建立起軍事、行政、司法不分的審判體制。

一、天罰神判的法律思想

夏商兩代,生產力發展水平比較低下,人們的認知能力基本仍處於野蠻蒙昧狀態。在意識形態領域,充斥著天命鬼神的宗教迷信思想。出於對天、神等自然和祖先的崇拜與敬畏,其法律思想充分反映神權意志,具有濃重的「天討」、「天罰」的「神判」特色。

早在夏禹時代,即藉助祭祀典禮「致孝於鬼神」[21]。西周初年人也有「有夏服天命」[22] 的評論。到夏啟建立夏政權時,公然宣稱自己「受命於天」,而對違背「天命」者,理應代「行天之罰」[23]。夏啟討伐有扈氏,即打著「代行天罰」的旗號。

商政權的建立,也以「受命於天」而自詡。《尚書·召誥》即有「有殷受天命」的記載。《詩·商頌》的《玄鳥》和《長發》也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的史詩。對於「天命殛之」的罪人,商王自然也有權「致天之罰」[24]。商湯起兵討伐夏桀,也是以「代行天罰」的名義相標榜。

需要指出的是,夏代宣揚「受命於天」、「奉天伐罪」,所崇尚的「天」與「天命」還僅僅處於樸素的自然神階段。到了商代,則將「天」及「天命」人格化為形象的「帝」或「上帝」,並與祖先一起奉為神靈祭祀崇拜。因此,商代已由簡單的自然神崇拜發展為與祖先神崇拜相結合,由單純的「天罰」進入到與藉助占卜巫術「神判」相結合。古人曾評論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25] 商王作為自然神在人間的代表和祖先神在當世的代表,經常藉助占卜儀式充當交通人神的工具,以領受天命與神意。殷墟出土的十餘萬片甲骨卜辭,就是商王向天帝神靈請示匯報天象季候、年成豐歉、戰爭勝負及司法裁判、定罪量刑等內容的國家檔案,也是「殷人尊神」的實踐記錄。

二、法律形式

夏商兩代,立法技術仍處於習慣法的確認及改造階段,法律形式以源於夏商兩部族傳統習俗和倫理規范的習慣法為主,由禮與刑兩部分內容構成。

關於夏商兩代的禮,由於文獻失載,具體內容不可詳考。春秋末年的孔子已對此表示無可奈何,曾經遺憾地慨嘆道:「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26] 但他同時指出:「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27] 由此可見,夏商兩代的禮及其與後來的周禮是一脈相傳的,其間既有繼承沿襲,也有改造增刪。

關於夏商兩代的刑,《左傳》昭公六年有「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28] 的記載。「禹刑」、「湯刑」作為「亂政」即社會矛盾趨於激化的產物,分別是後世對夏商兩代刑事法律規范的統稱。它們既不是成書於一時的成文法,也並非夏禹、商湯二人所制訂,而是夏商兩代逐步形成和不斷擴充的,其內容基本以習慣法為主。後人之所以將它們以禹、湯命名,不過是出於對本部族政權的開創者所表達的一種尊奉和崇敬,同時也是「夏刑」、「商刑」的一種代稱。據《竹書紀年》所載,第二十四代商王祖甲二十四年,就曾「重作湯刑」。因此,「禹刑」、「湯刑」是隨著夏商兩代社會的發展變化而不斷調整擴充的。

除禮刑二者構成的習慣法外,夏王、商王的命令也是重要法律形式,而且法律效力最高。夏商兩代的王命,主要包括軍法命令的誓、政治文告的誥、訓令臣民的訓等多種形式。如夏啟出兵鎮壓有扈氏所頒布的《甘誓》,商湯興師討伐夏桀所頒布的《湯誓》等,就是兼具軍法與刑法性質的王命。該誓規定的「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則孥戮汝」[29];「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30] 等內容,即具有法的強制性。而商王盤庚遷都於殷時所頒布的對下屬的訓示,如「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姦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31] 等內容,則完全屬於刑事法律規范性質的王命。

商代已有比較成熟的文字,也出現了一些以成文形式確認或記錄下來的立法。如商王盤庚曾教育民眾遵守原來的固有成法,並進行過「以常舊服,正法度」[32] 的立法活動。「常」指常法,「舊服」即故事,盤庚就是用常法故事修訂法律制度。西周初年的周公,在告誡康叔如何統治殷商遺民時,曾在《康誥》中強調「殷罰有倫」,要求「罰蔽殷彝,用其義刑義殺」[33]。這也說明商代的刑罰適用有些規則,「殷彝」即屬於「常法」性質的成文刑書。當然,這種成文形式的刑書,仍以習慣法內容為法律淵源,還不是真正意義的成文法;而且當時強調「刑不可知,威不可測」;堅持秘而不宣的立法原則,「臨事制刑,不豫設法」[34];即使出現成文法律,也是不予公開的。

三、法律內容

夏商兩代的禮和「禹刑」、「湯刑」等各種法律文獻早已失傳,根據目前所知歷史記載和考古材料,當時的法律體系很不完善,法律內容十分簡略。

(一)刑罰體系

夏禹時代已形成夏後氏的統治中心和勢力范圍,曾將「茫茫禹跡,劃為九州,經啟九道」[35],並任用「九牧」[36] 進行管理。隨著個人權力的迅速強化,也開始用刑罰制裁違命的宗族方國首領。據說夏禹在會稽山會盟,「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37]。《尚書·呂刑》稱:「伯夷降典,折民惟刑。」也說明禮與刑已成為當時的重要統治手段。

夏啟世襲王位後,刑罰制度有所發展。《晉書》卷三十《刑法志》載:「夏後氏之王天下也,則五刑之屬三千。」《隋書》卷三十三《經籍志二》亦稱:「夏後氏正刑有五,科條三千。」據漢朝經學家鄭玄解釋,所謂五刑三千條,即「大辟二百,臏辟三百,宮辟五百,劓、墨各千」[38]。但這些說法均屬後人臆測,夏代刑罰體系的實際情況已不可考。

商代刑罰制度又有進一步發展。《晉書·刑法志》稱:「殷因於夏,有所損益。」《荀子·正名》亦稱:「刑名從商。」可見,商代刑名對後世影響較大。據文獻記載,當時常用的刑名主要有墨、劓、刖、宮、大辟等五種,而且得到了殷墟甲骨文的印證,如劓刑■;刖刑■;宮刑■;死刑■(伐字,像戈砍人頭)、■(像斧子砍人)、■(像火燒人);等。此外,商代還有一些臨時使用的酷刑,如醢、脯、剔刳、剖心、炮格(烙)等。[39]《韓非子·內儲說上》引《七術》也有「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的規定。總之,商代刑罰制度非常野蠻殘酷的,明顯具有「臨事制刑」[40] 的特點。

(二)刑罰適用制度

早在唐虞時代,就初步形成「眚災肆赦,怙終賊刑」[41] 的刑罰適用制度,對因過失造成的犯罪或危害行為減免刑事責任,而對故意犯罪或慣犯則從重處罰。夏代又出現「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42] 的刑罰適用制度,反對錯殺無辜或濫罰輕罪。商代推行「殷罰有倫」、「義刑義殺」[43] 的刑罰適用制度,確立了定罪量刑的某些規則。盡管那時還不可能真正依法定罪或據罪量刑,但刑罰適用制度開始形成的一些基本原則,對後世的立法是有一定影響的。

(三)主要罪名

夏商兩代無罪刑法定製度,其罪名規定主要散見於各種具體案例,只能根據文獻記載了解其部分內容。

就目前所知,夏代罪名主要有不孝、違命及昏、墨、賊等。《孝經·五刑章》稱:夏代「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夏政權以夏後氏為核心,以家族宗族制度為基礎,以宗法血緣關系為紐帶,忠孝是人們必須遵循的倫理道德准則,也是維護正常社會關系的基本行為規范。「不孝」將破壞穩定的宗法社會秩序,自然遭到社會輿論的譴責,也就成為刑法制裁的重罪。由對尊家長的孝,上升為對宗主權貴的忠,違抗其命令便成為又一重罪。按照《甘誓》規定,「弗用命戮於社」,妻子眷屬也要受到株連「孥戮」;「怠棄三正」,即對天命怠惰不敬,更要受到「天用剿絕其命」[44] 的誅罰。《左傳》昭公十四年引《夏書》還有「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的記載。據春秋後期晉國叔向的解釋:「已惡而掠美為昏,貪以敗官為墨,殺人不忌為賊。」犯昏、墨、賊三項罪名者,依法應處死刑。

商代繼續沿用不孝、違命等罪名。如《呂氏春秋·孝行》所引《商書》稱:商湯「刑三百,罰莫大於不孝」;前引《湯誓》也有「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的規定。在此基礎上,商代又出現一些新罪名。如《禮記·王制》記載,商代有「亂政」、「疑眾」罪的規定:「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其中「亂政」罪包括三種政治性犯罪:一是任意曲解或破壞法律政令,二是擾亂名分或變亂法度,三是以旁門左道干擾統治秩序。「疑眾」罪包括五種蠱惑人心、製造混亂的違法犯罪:一是製作違禁樂舞、奇裝異服、奇技淫巧,二是虛偽狡詐、巧言辯解,三是引用或宣揚違法理論,四是縱容非法言行、文過飾非,五是假託鬼怪、悖禮逆制。不過,《禮記·王制》是漢初文帝命博士諸生兼采六經古制編定的,上述內容與商周制度不一定完全相符。

此外,據說商代還有職務犯罪的規定,並制訂過「官刑」予以制裁。如《墨子·非樂》載:「先王之書,湯之官刑有之,曰:其恆舞於宮,是謂巫風。其刑:君子出絲二衛,小人否。」對「巫風」即沉湎歌舞方面的犯罪,「官刑」是按身份高低分別處以罰絲或黜免。

(四)行政管理體制

夏代國家的行政管理體制,由於資料匱乏,目前難以詳考。而殷商政權的一些情況,古代文獻及殷墟甲骨文均有反映。當時,各地仍存在眾多的宗族國家與林立的方國,但商王國已成為中央王國,甲骨文作「大邑商」,周人稱為「大邦殷」[45]。商政權實行宗法分封制,其勢力范圍劃為兩部分:王畿地區屬於「內服」,由商王及其卿大夫直接控制;畿外地區屬於「外服」,由各地受封諸侯獨立管轄。[46] 在此之外的方國,則不在商政權勢力范圍之內。

商政權由王族、子族、卿族、臣族等各級宗族組織構成。商王及其王族地位最高,由王室分離出去者即為子族。商王是王族的宗主,王族是天下同姓宗族的大宗,「內服」卿大夫和「外服」諸侯則是各支卿族、子族的宗主,其身份地位是世襲的。他們作為王國、封國、封地或封邑的主人,直接掌握著各級宗族組織。

商政權實行貴族共政制,商王之下有各種執政貴族,其中以佐命之臣伊尹、阿衡、甘盤、傅說等人擔任過的相地位最高,是僅次於商王的行政首腦。其下又有卿史、御史、史、尹等,協助商王處理內外大事。地位較低的是各種臣正,如小臣、小眾人臣、小藉臣等,他們是服侍商王的管家和管事。由於各級貴族或普通臣正都有自己的宗族組織,並以此形成他們的宗族政權,故子族、卿族、臣族等即構成商王國的下屬政權。夏商國家就是依靠各級宗主及其宗族政權行使其行政管理職能的。

四、司法制度

夏商兩代司法制度具有兩個重要特徵。第一個特徵是行政、軍事、司法職能不分。首先,夏王、商王作為最高軍政首腦,同時擁有司法方面的最高審判權和最終裁決權。其次,夏王、商王以下的各級主要官吏,也同時兼掌軍政司法等各項大權。夏商兩代是一種宗族國家,其社會結構以家族宗族和宗法制度為基礎,各級司法權實際掌握在各級宗主手中。因此,當時雖然設有一些司法官員,如士、士師、大理、司寇等,但司法權始終受到軍政權力的干預控制。

夏商兩代屬於神權法時代,天罰神判是其司法制度的又一特徵。當時,不僅以「大刑用甲兵」去實施「天討」、「天罰」,而且通過祭祀占卜活動請示神意,以「神判」來決定司法審判和定罪量刑。殷墟甲骨卜辭就有卜問用刑之類的神明裁判案例。

在刑罰執行方面,據說虞夏之際已發明監獄。前引《急就篇》即稱:「皋陶造獄法律存。」[47]《竹書紀年》也有「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的記載。「圜土」即夏商時期監獄的通稱,主要關押違法犯罪的勞役刑徒。至於夏桀關押商湯的夏台或均台,[48] 只是一座宮室;殷紂王囚禁周文王的羑里,[49] 則是一座城垣;它們僅僅是作為臨時軟禁囚所,而並非普遍意義的監獄。自從殷墟甲骨文被發現以來,商代監獄已得到可靠印證。在甲骨卜辭中,關於監獄或囚禁的各類文字達十餘種之多。

B. 什麼是家族簡史

簡單的說幾點:
1——家族名(也就是你編創的你家族的名字比如您姓「李」那就叫李氏家譜)
2——譜序(內容涉及修譜緣由、姓氏淵源、家族遷徙、修譜理論等,續修譜一般保存以前的譜
序。)
3——姓氏源流(考述本族姓氏來源、本姓歷史、始祖、始遷祖、家族遷徙經過,各支派遠近關
系等)
4——族規家法(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約束、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規,內容具體,包括忠君、孝親、
祭祖、禁賭、財產繼承、約束婦女等)
5——世系、世傳(記載始祖至撰修該譜時本家族各世代成員的姓氏、生卒年月、科第、妻室、
子女、葬地等,是家譜中最重要最本質的內容,往往佔到一部家譜的四分之
三的篇幅,是尋根的主要依據。)
6—— 字輩、排行、行第(記載族人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語。)
7——墳墓(包括墓圖、墳向(如乾山坤向),祖墳、各支派墳的地理位置,便於後人祭祖掃
墓,「不忘祖先」。 )

大體一個就是這樣一個形式!有的大家族還有——
恩榮錄:登載皇帝對家族中官員、親屬、烈女等的勅書、賜匾、賜碑等。
祠堂:記載祠堂建築圖案,修建經過、規模、地理位置,祠堂內祖先牌位排列次序。
傳記:又稱行狀、行述等,記載家族中重要人物,如忠臣、孝子、義夫、節婦的主要事跡。
族產:家族集體財產,如墳地、祀田、義庄、學田、山林、房屋等數量、位置以及管理辦法。
契約:登載與族產有關的契據、文約,宗族內部關於承嗣、分家等契約,賣買田地、房屋、鄰里糾紛等文據。

C. 什麼是家族史求大神幫助

1731年10月日,卡文迪許出生在英國一個貴族家庭。父親是德文郡公爵二世的第五個兒子,母親是肯特郡公爵的第四個女兒。早年卡文迪許從叔伯那裡承接了大宗遺贈, 1783年他父親逝世,又給他留下大筆遺產。這樣他的資產超過了130萬英鎊,成為英國的巨富之一。 盡管家資萬貫,他的生活卻非常儉朴。他身上穿的,永遠是幾套過時陳舊的紳士服。他吃的也很簡單,就是在家待客,照樣是羊腿一隻。 這些錢該怎麼用,卡文迪許從不考慮,有一次,經朋友介紹,一老翁前來幫助他整理圖書。此老翁窮困可憐,朋友本希望卡文迫許給他較厚的酬金。哪知工作完後,酬金一事卡文迪許一字未提。事後那朋友告訴卡文迪許,這老翁已窮極潦到,請他幫助。卡文迪許驚奇地問:「我能幫助他什麼?」朋友說:「給他一點生活費用。」卡文迪許急忙從口袋掏出支票,邊寫邊問:「2萬鎊夠嗎?」朋友吃驚地叫起來:「大多,大多了!」可是支票已寫好。由此可見,錢的概念在卡文迪許的頭腦中是很淡薄的。 在當時,貴族的社交生活花天酒地。卡文迪許卻從不涉足。他只參加一種聚會,那就是皇家學會的科學家聚會。目的很明確:為了增進知識,了解科學動態。當時的目擊者是這樣描述的,卡文迪許來參加聚會,總是低著頭,屈著身,雙手搭在背後,、悄悄地進入室內。然後脫下帽子,一聲不響地找個地方坐下,對別人都不理會。若有人向他打招呼,他會立即面紅耳赤,羞澀不堪。有一次聚會是一位會員作實驗示範。這位會員在講解中發現,一個穿著舊衣服、面容枯槁的老頭,緊挨在身邊認真聽講。當他看了他一眼,老頭急忙逃開,躲在他人身後。過一會兒,這老頭又悄悄地擠進前面注意地聽講。這奇怪的老頭正是卡文迪許。 許多熟人都知道卡文迪許性情孤僻,不喜歡與人談話。在他的朋友中,能與卡文迪許交談的沒有幾個人。化學家武拉斯頓算是其中一個。他總結了一條經驗:「與卡文迪許交談,千萬不要看他,而要把頭仰起,兩眼望著夭,就象對空談話一樣,這樣才能聽到他的一些見解。」就是這樣,卡文迪許的話也不多,他沉默寡 言得出奇,在同齡人中,可能是話說得最少的人了。這種怪僻性洛的形成與他從小生長的環境有一定關系。他兩歲時,母親因生育他弟弟而病逝,從此他失去了母愛。他父親忙於社交活動,撇下他交由保姆看管,與外界極少往來。直到11歲才被送入一所專收貴族子弟的學校,在學校里他仍然很少與別人交往,這就使他顯得特別孤獨、羞怯。 由於這種古怪的性格,卡文迪許長期深居獨處,整天埋頭在他科學研究的小於地。他把他家的部分房子進行了改造。一所公館改為實驗室,一處住宅改為公用圖書館,把自家豐富的藏書供大家使用,1733年他父親死後,他又將他的實驗基地搬到鄉下的別墅。將別墅富麗堂煌的裝飾全部拆去,大客廳變成實驗室,樓上卧室變成觀象台。甚至在宅前的草地上豎起一個架子,以便攀上大樹去觀測星象。至於踐踏了那些名貴的花草,他毫不在乎。這些都表明,對於科學研究池簡直象著了魔一樣。 在社交生活中,他沉默寡言,顯得很孤僻,然而在科學研究中,他思路開闊,興趣廣泛,顯得異常活躍。上至天文氣象,下至地質采礦,抽象的數學,具體的冶金工藝,他都進行過探討。特別在化學和物理學的研究中,他有極高的造詣,取得許多重要的成果。 「 1766年,卡文迪許發表了他的第一篇論文「論人工空氣的實驗」。這篇論文主要介紹了他對固定空氣(即二氧化碳,在化學命名法提出之前,人們是這樣稱呼二氧化碳的)、易燃空氣(即氫氣)的實驗研究。 早在1754年英國化學家布萊克就發現了固定空氣,但是當時只知道加熱石灰石可以獲得它,人呼出的空氣中含有它,木炭燃燒也產生它。至於怎樣收集它,它的物理化學性質如何都不了解。在這些方面卡文迪許做了建設性的工作。 卡文迪許考察了收集反應氣體的排水集氣法,他發現固定空氣能溶解於水,室溫下的水可吸收固定空氣的體積比水本身的體積還要大一點,水冷時可以吸收得更多。若將水煮沸,溶解於水中的固定空氣則會逸出。酒精吸收固定空氣的本領更大,約是其本身體積的2.25倍。某些鹼溶液也能溶解固定空氣,因此收集固定空氣不能採用排水集氣法,而應在不吸收固定空氣的水銀面上進行。他的這一介紹對於當時科學家研究氣體是很有啟發的。 卡文迪許側得國定空氣比普通空氣重1.57倍,測出了酸從石灰石、大理石、珍珠灰等物質中排出固定空氣的重量,計算出這些物質中固定空氣的含量。他還發現在普通空氣中,若固定空氣的含量佔到總體積的1/9,燃燒的蠟燭在其中就會媳滅。這些實驗研究使人們對二氧化碳的性質有了更多的了解。 在卡文迪許之前,許多人曾製取過氫氣,但是並沒有認真研究它。卡文迪許用稀硫酸或稀鹽酸與金屬鋅或鐵作用獲得氫氣,發現它點火即燃,不溶於水和鹼,比普通空氣輕11倍,與已知的其它氣體都不一樣,從而斷定它是一種新的氣體。他還發現,一定量的金屬與稀酸作用所放出的氫氣的多少,與酸的種類、濃度無關,而隨金屬不同而相異。 卡文迪許當時信奉燃素說,曾認為氫氣就是燃素。恰好,當時的許多燃素說信徒都猜測燃素具有負重量。充滿氫氣的氣球徐徐升空,曾使燃素論信徒受到鼓舞,他們的猜測似乎有了證明。然而細心的卡文迪許在弄清了空氣的浮力原理後,以精確的實驗測出氫氣確有重量,從而否定了燃素具有負重量的觀點。盡管他是信奉燃素說的,但是他更尊重科學實驗的事實。 從1771年起,卡文迪許全神貫注在電學的實驗研究上,這是他的一個系統、持久的研究課題。直到1781年普利斯特列在一項卡文迪許曾探索過的研究題目上有了新的發現,才把卡文迪許重 新技回到氣體的研究中。 1781年,普利斯特列宣稱他做了一個「毫無頭緒」的實驗:他將卡文迪許發現的氫氣和自己發現的脫燃素空氣(即氧氣)混和在一閉口瓶中,然後用電火花燃爆,發現瓶中有露珠生成。他懷疑自己的實驗結果,也無法解釋自己的實驗。當普利斯特列將這一情況告訴卡文迪許後,引起了後者的興趣。在徵得普利斯特列的許可後,卡文迪許繼續這一實驗。由於他設計的實驗較精確,很快得到結論。在他1784年發表的論文「關於空氣的實驗,中指出:氫氣和普通空氣混和進行燃爆,幾乎全部氫氣和1/5的普通空氣凝給成露珠,這露珠就是水。他又採用氧氣代替普通空氣進行多次實驗,同樣獲得了水。他還證明氫氣和氧氣相互化合的體積此為2.02:1。由此他確認了水是由氫氣和氧氣化合而成的。 在上述實驗中,卡文迪許遇到兩個意外的問題。他發現燃爆氫氣與氧氣的混和氣體時,有時所產生的水有點酸味,用鹼中和,再將水蒸發能得到少量的硝石。若氧氣愈多,生成的酸也就多些;若氫氣過量,則沒有酸生成。這是為什麼?為此他繼續作了一系列實驗,終於解決了疑難。 在1785年發表的論文中,他指出水的酸味是因為水中含有硝酸或亞硝酸,它們的生成則由於氧氣中混有氮氣,在電火花燃爆的高溫中,氧氣和氮氣會化合。而氫氣與普通空氣混和燃爆時,由於大量氮氣的存在,反應溫度不夠高,從而無法生成硝酸。這一精細的實驗為人們提供了一種由空氣製取硝酸的方法。 卡文迪許還發現,燃爆反應後的硝酸或亞硝酸用鉀鹼溶液中和,過量的氧氣用硫化押溶液吸收掉後,試管里仍剩下一個很小的氣泡,這氣泡的體積約是氮氣總體積的1/120。這部分氣體的性質與氮氣不一樣。根本不參加化學反應。它究竟是什麼呢?卡文迪許沒法講清。但是他為後人提出了一個研究課題,直到100年以後,英國化學家瑞利和拉姆塞才證實,這部分氣體是惰性氣體。 卡文迪許1767年發表的論文也引人矚目。這篇文章介紹了他、關於水和固定空氣的實驗。將一個深水井的井水進行煮沸,發現有固定空氣逸出,同時產生白色沉澱。他認為白色沉澱和固定空氣原先都是溶於水的,它們可能是溶於水中的石灰質土。為了證明這一看法,他在清澈的石灰水中通入圃定空氣,開始時產生乳白色沉澱,繼續通入固定空氣後,沉澱復又溶解,溶液再次澄清透亮。這時他將這溶液煮沸,立刻就象井水那樣釋放出固定空氣並產生白色沉澱。 卡文迪許的這一實驗和他的解釋使人們認清了一個常見的自然現象。在石灰岩遍布的地區,含有二氧化碳的雨水或泉水流經石灰岩地層、慢慢地溶解部分石灰石形成重碳酸鹽溶液。這些溶液在石岩中緩慢下滴時,可能因溫度變化或水汽蒸發,二氧化碳乘機逸去,碳酸鈣結晶析出,日積月累,逐漸形成了石鍾、石乳、右筍等奇特的景象。喀斯特地形構造有了科學的解釋。 卡文迪許自1766年發表第一篇論文,開始引起社會的重視,以後他又陸續發表了一些關於化學、物理學的富有成果的報告,逐漸引起英國乃至歐洲科學界的震驚,當時有人表示懷疑,為此英國皇家學會曾組織了一個委員會,重復卡文迪許的實驗,結果完全證實了卡文迪許的卓越實驗技巧和他對科學的誠實態度。卡文迪許是個了不起的科學家,贏得了科學界的尊敬。 卡文迪許對牛頓是非常敬仰的,他從牛頓身上不僅吸取了獻身科學的力量,還接下了牛頓的許多研究項目。他根據萬有引力定律,研究過動力學;依據牛頓提出的熱是微粒振動的觀點,做了有關熱的許多實驗、發現了比熱的測定法。他還運用萬有引力定律,通過實驗測定出地球的密度為水的密度的5.5倍,由此可以計算地球的相對重量。這些著名的實驗不僅驗證了萬有引力定律的科學性,同時也表明卡文迪許具有扎實的數理基礎和高超的實驗技巧。 卡文迪許從事科研不圖名、不圖利。當許多人推崇他發現氫氣時,他謙遜他說:「這事早有別人注意到了。」他的許多論文和實驗報告,沒有急於發表,特別是關於自然哲學的許多論述基本上沒有公開發表。也許由於他慎重,也許由於他羞怯,他自認為沒有足夠實驗依據的手稿大部沒有發表。所以在他將近50年的科研生涯中,他沒有寫一本書,這對於促進科學研究的發展是很可惜的。 卡文迪許雖然一生獨居,但是科學研究所開辟的新天地給他的生活提供了特別的斤趣。雖然他自小身體虛弱,但是他的生活一直很有規律,所以很少生病,直到1810年3月10日,才以79歲的高齡與世永別。

希望採納

D. 什麼是家族歷史怎麼寫家族歷史

家族歷史就是一個家族發展的歷史唄!
要寫啊!就從這個家族第一個有本事的人開始寫起。嘿嘿

E. 姓氏的宗族延續歷史是什麼意思 都需要查哪些方面的資料

姓氏宗親的延續及資料均按照當時地方的日誌或家譜等資料查閱。一般的大戶人家都有家譜,每一代的男孩都列入家譜,作為延續後代的依據,如果有考中秀才、舉人;做大生意、做官等或有犯罪的等等均在地方日誌上記載。

F. 宗族 是什麼解釋一下

宗族
指擁有共同祖先的人群集合,通常在同一聚居地,形成大的聚落,屬於現代意義上模專糊的族群概念。屬類似的用語還有「家族」,小范圍內,有時「宗族」和「家族」互相混淆使用。一個宗族通常表現為一個姓氏,並構成的居住聚落;一個宗族可以包括很多家族。

宗族共同祭祀祖先的地方稱為祠堂(宗祠);
記錄宗族歷史的主要資料為族譜(家譜);
宗族之間由於矛盾引發的沖突,稱為宗族沖突(宗族械鬥);
宗族居住群落具有防禦功能。福建民居土樓即為典型的家族聚居建築,一座土樓可以居住數十戶到上百戶家族成員。
中國大陸在1960年代以前的經濟欠發達時代,農村地區的村落,多為一個姓氏為主集中居住,大的宗族居住地形成村莊或集鎮,很多地名源自宗族聚落,如北方地區的王家莊、趙家莊、李家莊,南方的張村(張家村)、王村(王家村)等等類似地名,均已宗族姓氏形成的地名,大陸1980年代拍攝的電影芙蓉鎮即在湘西永順縣王村鎮拍攝的。2000年代,遠離中心城市的農村地區、山區,仍舊存在以宗族聚居為主的村落。

G. 家族歷史

1731年10月10日,卡文迪許出生在英國一個貴族家庭。父親是德文郡公爵二世的第五個兒子,母親是肯特郡公爵的第四個女兒。早年卡文迪許從叔伯那裡承接了大宗遺贈, 1783年他父親逝世,又給他留下大筆遺產。這樣他的資產超過了130萬英鎊,成為英國的巨富之一。

盡管家資萬貫,他的生活卻非常儉朴。他身上穿的,永遠是幾套過時陳舊的紳士服。他吃的也很簡單,就是在家待客,照樣是羊腿一隻。

這些錢該怎麼用,卡文迪許從不考慮,有一次,經朋友介紹,一老翁前來幫助他整理圖書。此老翁窮困可憐,朋友本希望卡文迫許給他較厚的酬金。哪知工作完後,酬金一事卡文迪許一字未提。事後那朋友告訴卡文迪許,這老翁已窮極潦到,請他幫助。卡文迪許驚奇地問:「我能幫助他什麼?」朋友說:「給他一點生活費用。」卡文迪許急忙從口袋掏出支票,邊寫邊問:「2萬鎊夠嗎?」朋友吃驚地叫起來:「大多,大多了!」可是支票已寫好。由此可見,錢的概念在卡文迪許的頭腦中是很淡薄的。

在當時,貴族的社交生活花天酒地。卡文迪許卻從不涉足。他只參加一種聚會,那就是皇家學會的科學家聚會。目的很明確:為了增進知識,了解科學動態。當時的目擊者是這樣描述的,卡文迪許來參加聚會,總是低著頭,屈著身,雙手搭在背後,、悄悄地進入室內。然後脫下帽子,一聲不響地找個地方坐下,對別人都不理會。若有人向他打招呼,他會立即面紅耳赤,羞澀不堪。有一次聚會是一位會員作實驗示範。這位會員在講解中發現,一個穿著舊衣服、面容枯槁的老頭,緊挨在身邊認真聽講。當他看了他一眼,老頭急忙逃開,躲在他人身後。過一會兒,這老頭又悄悄地擠進前面注意地聽講。這奇怪的老頭正是卡文迪許。

許多熟人都知道卡文迪許性情孤僻,不喜歡與人談話。在他的朋友中,能與卡文迪許交談的沒有幾個人。化學家武拉斯頓算是其中一個。他總結了一條經驗:「與卡文迪許交談,千萬不要看他,而要把頭仰起,兩眼望著夭,就象對空談話一樣,這樣才能聽到他的一些見解。」就是這樣,卡文迪許的話也不多,他沉默寡 言得出奇,在同齡人中,可能是話說得最少的人了。這種怪僻性洛的形成與他從小生長的環境有一定關系。他兩歲時,母親因生育他弟弟而病逝,從此他失去了母愛。他父親忙於社交活動,撇下他交由保姆看管,與外界極少往來。直到11歲才被送入一所專收貴族子弟的學校,在學校里他仍然很少與別人交往,這就使他顯得特別孤獨、羞怯。

由於這種古怪的性格,卡文迪許長期深居獨處,整天埋頭在他科學研究的小於地。他把他家的部分房子進行了改造。一所公館改為實驗室,一處住宅改為公用圖書館,把自家豐富的藏書供大家使用,1733年他父親死後,他又將他的實驗基地搬到鄉下的別墅。將別墅富麗堂煌的裝飾全部拆去,大客廳變成實驗室,樓上卧室變成觀象台。甚至在宅前的草地上豎起一個架子,以便攀上大樹去觀測星象。至於踐踏了那些名貴的花草,他毫不在乎。這些都表明,對於科學研究池簡直象著了魔一樣。

在社交生活中,他沉默寡言,顯得很孤僻,然而在科學研究中,他思路開闊,興趣廣泛,顯得異常活躍。上至天文氣象,下至地質采礦,抽象的數學,具體的冶金工藝,他都進行過探討。特別在化學和物理學的研究中,他有極高的造詣,取得許多重要的成果。

「 1766年,卡文迪許發表了他的第一篇論文「論人工空氣的實驗」。這篇論文主要介紹了他對固定空氣(即二氧化碳,在化學命名法提出之前,人們是這樣稱呼二氧化碳的)、易燃空氣(即氫氣)的實驗研究。

早在1754年英國化學家布萊克就發現了固定空氣,但是當時只知道加熱石灰石可以獲得它,人呼出的空氣中含有它,木炭燃燒也產生它。至於怎樣收集它,它的物理化學性質如何都不了解。在這些方面卡文迪許做了建設性的工作。 卡文迪許考察了收集反應氣體的排水集氣法,他發現固定空氣能溶解於水,室溫下的水可吸收固定空氣的體積比水本身的體積還要大一點,水冷時可以吸收得更多。若將水煮沸,溶解於水中的固定空氣則會逸出。酒精吸收固定空氣的本領更大,約是其本身體積的2.25倍。某些鹼溶液也能溶解固定空氣,因此收集固定空氣不能採用排水集氣法,而應在不吸收固定空氣的水銀面上進行。他的這一介紹對於當時科學家研究氣體是很有啟發的。

卡文迪許側得國定空氣比普通空氣重1.57倍,測出了酸從石灰石、大理石、珍珠灰等物質中排出固定空氣的重量,計算出這些物質中固定空氣的含量。他還發現在普通空氣中,若固定空氣的含量佔到總體積的1/9,燃燒的蠟燭在其中就會媳滅。這些實驗研究使人們對二氧化碳的性質有了更多的了解。

在卡文迪許之前,許多人曾製取過氫氣,但是並沒有認真研究它。卡文迪許用稀硫酸或稀鹽酸與金屬鋅或鐵作用獲得氫氣,發現它點火即燃,不溶於水和鹼,比普通空氣輕11倍,與已知的其它氣體都不一樣,從而斷定它是一種新的氣體。他還發現,一定量的金屬與稀酸作用所放出的氫氣的多少,與酸的種類、濃度無關,而隨金屬不同而相異。

卡文迪許當時信奉燃素說,曾認為氫氣就是燃素。恰好,當時的許多燃素說信徒都猜測燃素具有負重量。充滿氫氣的氣球徐徐升空,曾使燃素論信徒受到鼓舞,他們的猜測似乎有了證明。然而細心的卡文迪許在弄清了空氣的浮力原理後,以精確的實驗測出氫氣確有重量,從而否定了燃素具有負重量的觀點。盡管他是信奉燃素說的,但是他更尊重科學實驗的事實。

從1771年起,卡文迪許全神貫注在電學的實驗研究上,這是他的一個系統、持久的研究課題。直到1781年普利斯特列在一項卡文迪許曾探索過的研究題目上有了新的發現,才把卡文迪許重 新技回到氣體的研究中。
1781年,普利斯特列宣稱他做了一個「毫無頭緒」的實驗:他將卡文迪許發現的氫氣和自己發現的脫燃素空氣(即氧氣)混和在一閉口瓶中,然後用電火花燃爆,發現瓶中有露珠生成。他懷疑自己的實驗結果,也無法解釋自己的實驗。當普利斯特列將這一情況告訴卡文迪許後,引起了後者的興趣。在徵得普利斯特列的許可後,卡文迪許繼續這一實驗。由於他設計的實驗較精確,很快得到結論。在他1784年發表的論文「關於空氣的實驗,中指出:氫氣和普通空氣混和進行燃爆,幾乎全部氫氣和1/5的普通空氣凝給成露珠,這露珠就是水。他又採用氧氣代替普通空氣進行多次實驗,同樣獲得了水。他還證明氫氣和氧氣相互化合的體積此為2.02:1。由此他確認了水是由氫氣和氧氣化合而成的。

在上述實驗中,卡文迪許遇到兩個意外的問題。他發現燃爆氫氣與氧氣的混和氣體時,有時所產生的水有點酸味,用鹼中和,再將水蒸發能得到少量的硝石。若氧氣愈多,生成的酸也就多些;若氫氣過量,則沒有酸生成。這是為什麼?為此他繼續作了一系列實驗,終於解決了疑難。

在1785年發表的論文中,他指出水的酸味是因為水中含有硝酸或亞硝酸,它們的生成則由於氧氣中混有氮氣,在電火花燃爆的高溫中,氧氣和氮氣會化合。而氫氣與普通空氣混和燃爆時,由於大量氮氣的存在,反應溫度不夠高,從而無法生成硝酸。這一精細的實驗為人們提供了一種由空氣製取硝酸的方法。

卡文迪許還發現,燃爆反應後的硝酸或亞硝酸用鉀鹼溶液中和,過量的氧氣用硫化押溶液吸收掉後,試管里仍剩下一個很小的氣泡,這氣泡的體積約是氮氣總體積的1/120。這部分氣體的性質與氮氣不一樣。根本不參加化學反應。它究竟是什麼呢?卡文迪許沒法講清。但是他為後人提出了一個研究課題,直到100年以後,英國化學家瑞利和拉姆塞才證實,這部分氣體是惰性氣體。

卡文迪許1767年發表的論文也引人矚目。這篇文章介紹了他、關於水和固定空氣的實驗。將一個深水井的井水進行煮沸,發現有固定空氣逸出,同時產生白色沉澱。他認為白色沉澱和固定空氣原先都是溶於水的,它們可能是溶於水中的石灰質土。為了證明這一看法,他在清澈的石灰水中通入圃定空氣,開始時產生乳白色沉澱,繼續通入固定空氣後,沉澱復又溶解,溶液再次澄清透亮。這時他將這溶液煮沸,立刻就象井水那樣釋放出固定空氣並產生白色沉澱。

卡文迪許的這一實驗和他的解釋使人們認清了一個常見的自然現象。在石灰岩遍布的地區,含有二氧化碳的雨水或泉水流經石灰岩地層、慢慢地溶解部分石灰石形成重碳酸鹽溶液。這些溶液在石岩中緩慢下滴時,可能因溫度變化或水汽蒸發,二氧化碳乘機逸去,碳酸鈣結晶析出,日積月累,逐漸形成了石鍾、石乳、右筍等奇特的景象。喀斯特地形構造有了科學的解釋。

卡文迪許自1766年發表第一篇論文,開始引起社會的重視,以後他又陸續發表了一些關於化學、物理學的富有成果的報告,逐漸引起英國乃至歐洲科學界的震驚,當時有人表示懷疑,為此英國皇家學會曾組織了一個委員會,重復卡文迪許的實驗,結果完全證實了卡文迪許的卓越實驗技巧和他對科學的誠實態度。卡文迪許是個了不起的科學家,贏得了科學界的尊敬。

卡文迪許對牛頓是非常敬仰的,他從牛頓身上不僅吸取了獻身科學的力量,還接下了牛頓的許多研究項目。他根據萬有引力定律,研究過動力學;依據牛頓提出的熱是微粒振動的觀點,做了有關熱的許多實驗、發現了比熱的測定法。他還運用萬有引力定律,通過實驗測定出地球的密度為水的密度的5.5倍,由此可以計算地球的相對重量。這些著名的實驗不僅驗證了萬有引力定律的科學性,同時也表明卡文迪許具有扎實的數理基礎和高超的實驗技巧。

卡文迪許從事科研不圖名、不圖利。當許多人推崇他發現氫氣時,他謙遜他說:「這事早有別人注意到了。」他的許多論文和實驗報告,沒有急於發表,特別是關於自然哲學的許多論述基本上沒有公開發表。也許由於他慎重,也許由於他羞怯,他自認為沒有足夠實驗依據的手稿大部沒有發表。所以在他將近50年的科研生涯中,他沒有寫一本書,這對於促進科學研究的發展是很可惜的。

卡文迪許雖然一生獨居,但是科學研究所開辟的新天地給他的生活提供了特別的斤趣。雖然他自小身體虛弱,但是他的生活一直很有規律,所以很少生病,直到1810年3月10日,才以79歲的高齡與世永別。

H. 宗族和氏族有什麼區別

區別就是氏族整體具有血緣關系;宗族是同出一脈的幾個家庭組成。

氏族,又稱「氏族公社」。原始社會中為了生存,以血緣關系結合的人類社會群體,其成員一般有一個共同的祖先。

宗族,指同宗同族的人。為了生存和安全的目的,由幾個核心家庭(總人數一般不超過30~50人)鬆散地組成。

(8)什麼是宗族歷史擴展閱讀

宗族現狀。

中國大陸地區在1960年代以前的經濟欠發達時代,農村地區的村落,多為一個姓氏為主集中居住,大的宗族居住地形成村莊或集鎮。

很多地名源自宗族聚落,如北方地區的王家莊、趙家莊、李家莊,南方的張村(張家村)、王村(王家村)等等類似地名,均已宗族姓氏形成的地名,2000年代,遠離中心城市的農村地區、山區,仍舊存在以宗族聚居為主的村落。

氏族歷史發展階段。

氏族經歷母權制和父權制兩個發展階段。母權制是原始社會低下的生產力和早期群婚制的必然產物。在這種制度下,人們無法確定孩子的父親,只知道孩子的母親;婦女經營農業,管理家務,在經濟生活中起著主導的作用。

隨著畜牧業的發展和群婚制向對偶婚制的過渡,男子在經濟生活中處於支配地位,人們可以確切知道孩子的父親,世系改按父系計算,財物改由父系血緣親族繼承,男子成為維系氏族的中心,母權制遂被父權制所代替。

I. 什麼叫家族史和既往史

家族史是家族病史,既往史是個人病史、

J. 家族史是什麼啊

家族史,指某一種病的患者的家族成員(較大范圍的家族成員,不僅限於祖孫等直系親屬)中發病情況。一部家族史就是一個家庭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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