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株洲的歷史沿革
株洲古稱建寧,後又名櫧洲,最早見於南宋人文集。「株」字可能取自株田之「株」。株洲、株田相距數里,五代時株田已較著名。「洲」字取自古人以湘水兩岸為 洲之「洲」。聯綴而成地名。一說因地多櫧木,且「櫧」、「株」同音,故又名「櫧洲」。自南宋紹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株洲後,株洲之名沿用至今。遠古時期,株洲地區就有先民生息繁衍,炎陵縣鹿原陂安葬著中華民族的始祖炎帝神農氏。據考古發現,在株洲縣漂沙井黃霞壠磨山有6000年前屬於新石器時代早期的大溪文化遺址,以及疊在其上的4000多年前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龍山文化遺址。
春秋戰國時期,株洲屬楚國之黔中郡。
公元前223年,秦滅楚,株洲屬黔中郡。
公元前202年,建長沙國,株洲是長沙國領地。
東漢建安十九年(214年),孫權割湘南縣以東和醴陵、修縣沿湘江東岸地帶置建寧縣,築縣城於今株洲市慶雲山解放街、南湖街沿建寧港兩岸,屬長沙郡,乃株洲建縣之始。
三國吳太平二年(257年)建寧縣治從櫧洲遷駐淦田(今株洲縣淦田村,現存有建寧故城)。
三國吳寶鼎元年(266年),建寧縣治又復遷櫧洲。
265~420年,晉代一統中國,建寧縣治仍駐櫧洲,屬古荊州長沙郡。
420年~589年,南朝齊時期,建寧縣屬湘州長沙郡。
隋開皇九年(589年),隋滅陳,廢建寧縣入湘潭縣。
唐武德四年(621年),復置建寧縣,屬南雲州(州治在今攸縣縣治)。
唐貞觀元年(627年),廢除南雲洲,取消建寧縣。建寧縣域劃歸湘潭、醴陵兩縣。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設株洲廳。「株洲撫民府」位於現蘆淞區樟樹坪。
民國元年(1912年),清亡,存在近五年的「株洲廳」建制被取消,株洲再度納入湘潭縣管轄。
民國23年(1934年),設湘潭縣株洲鎮。
民國36年(1947年),湘潭縣株洲鎮和白關鄉、昭陽鄉合並為株洲鄉。
1949年8月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株洲,8月12日成立湘潭縣株洲區人民政府。
1951年由湘潭縣析置縣級株洲市,屬長沙專區。
1953年改為省轄市,郊區分為郊東區、郊北區。
1955年2月22日,株洲市郊東區、株洲市郊北區合並為株洲市郊區,設立株洲市郊區區公所,轄22個鄉。
1956年3月,株洲升格為地級市,由省委直接領導,成為湖南省除省會長沙外第1個地級市。
1958年9月5日,撤銷鄉級建置,株洲市郊區所轄5個大鄉合並組成株洲市郊區公社。
1965年4月30日,析設株洲縣,以株洲市的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駐淥口鎮,株洲縣歸株洲市。
1966年1月18日,復置郊區。
1970年7月8日,城區設立3市轄區(縣級)即東區、南區和北區。
1983年3月1日,株洲市實行市管縣體制,將原湘潭地區攸縣、茶陵縣、醴陵縣、酃縣劃歸株洲市管轄,轄區人口308.12萬人。1985年8月15日,醴陵縣改為設醴陵市;1994年4月5日,酃縣更名為炎陵縣。
1997年7月,撤銷東區、南區、北區、郊區,調整設立荷塘區、蘆淞區、石峰區和天元區。
2009年3月11日,株洲市委、市政府決定設立株洲雲龍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分別為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市級行政、經濟管理許可權。
❷ 株洲市天元區的發展歷史
1992年,株洲在湘江上建成了第一座大橋———湘江一橋。這座大橋,承載著株洲專人的一個夢想:向河西拓屬展。而這座大橋的建成,不僅使株洲人拓城的夢想成真,更為株洲新興工業的發展搭建了一個大舞台,催生出欣欣向榮的河西新城區。當年,作為湖南省兩個國家級高新區之一的株洲天元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就在河西新區正式成立了。
1991年以前,株洲天元區屬於株洲郊區管轄,幾乎沒有工業和商貿,到處是糧田.菜地和魚塘,過去過江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輪船,現在的株洲湘江四橋的位置就是過去的輪渡碼頭.
❸ 株洲火車站的歷史
站名:株洲站
站址:湖南省株洲市人民南路
郵政編碼:412000
歷史:建於1910年
位置:離北京西站1639公里,離廣州站655公里(京廣線)離貴陽站905公里(湘黔線)
歸屬:隸屬廣州鐵路(集團)公司管轄
等級:現為特等站
客運:辦理旅客乘降;行李、包裹托運
貨運:辦理整車、零擔、集裝箱貨物發到;辦理整車貨物承運前保管;不辦理罐裝危險貨物發到;不辦理整車爆炸品及一級氧化劑發到
地理位置:株洲站的地理位置相當重要,位於京廣、湘黔、浙贛鐵路的交匯處。
株洲新火車站選址天元區群豐鎮響塘村,距新長沙站39公里,新衡山站67公里。總面積3萬平方米,其中站房規模1.5萬平方米。該站採取合作建設的模式,我市出資6000萬元。同時配套建設長途汽車站、公交站等設施,方便乘客零距離換乘。該站預計年底動工,2009年建成。近期預計年旅客發送量為869萬人次,遠期預計年旅客發送量為1241萬人次。
原《武廣客運專線初步設計》確定新株洲站等級為中間站,站房建設規模僅5000平方米。經爭取並再次獲批,新株洲站規模擴大到1.5平方米,車站總面積3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為3萬平方米,其中站房面積1.5萬平方米,配套建築為1.5萬平方米。配套建築功能設置為長途汽車客運站及公共服務設施等。地面一層為到達,地面二層為出發,地下一層為地下通道及城市軌道交通站場。主要交通設施包括城市公交始末站、社會車輛停車場、計程車停車場、長途汽車客運站,遠期考慮建設城市軌道交通站場。
❹ 株洲的歷史
株洲,古稱建寧,又名櫧州。公元214年,三國東吳在此設建寧郡。唐貞觀元年,建寧並入湘潭。古時,當地多櫧樹,湘江過而多沙洲,故株洲又稱櫧洲。到南宋紹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為株洲。
1949年8月3日,株洲宣告解放。湘潭縣下設株洲區,轄株洲鄉,藕靈鄉。8月19日,株洲區黨政機關建立,株洲區公所、株洲鄉人民政府駐大勝嶺。株洲區所轄株洲集鎮面積約半平方千米,人口7264人。1950年1月,株洲區改為第一區。
1950年6月中旬,湘潭下設株洲鎮(區級)。株洲鎮轄一至四街居民委員會、田心塅鄉、董家塅鄉、石子頭鄉、株洲鎮公所駐殷家祠堂(今蘆淞區區委、區政府所在地)。1951年3月,株洲鎮公所更名為湘潭縣株洲鎮人民政府。
1951年由湘潭縣析置株洲市,屬長沙專區。3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長沙區專員公署呈文省府並中南軍政委員會,擬將湘潭縣株洲鎮設市,請示設市的理由主要是:「株洲鎮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為粵漢、浙贛、湘黔(現車通湘潭)等鐵路的交叉點,湖南的工業區將來發展大有前途。全鎮面積為36平方千米,人口45914人……根據發展趨勢,擬將設市,並計劃將該鎮接近郊區劃入市區,面積從36平方千米增至48平方千米,人口從45914人增至100000人,鄉從3個增至25個。」1951年5月7日,中南軍政委員會具文批復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請中央設立株洲市。6月11日,中南軍政委函告湖北、湖南兩省政府:「接政務院1951年6月6日政行齊字第一四九號批復:1951年5月8日(51)會辦民字第1917號報告悉。所擬將湖北省襄陽、樊城合設為丁等市,稱襄樊市;湖南省株洲鎮改設為丁等市,由長沙專署領導,經核同意,准予備案……。」(註:丁等是按人口劃分)6月29日,長沙區專員公署令決定宣布成立株洲市人民政府,自7月1日起正式對外辦公。實際上到7月17日才對外辦公。株洲市人民政府駐殷家祠堂(今蘆淞區區委、區政府所在地)。
1951年8月20日,株洲市城區設街,株洲市設郊區,成立郊區區公所,轄11個鄉。
1952年1月14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向省府民政廳報告稱,市界問題已遵照政務院令,將湘潭所轄南華、荷塘、百井、白關、龍州、大京、太平橋等7鄉及與湘潭協商將荷花五個村劃入株洲市。
1953年株洲市改為省轄市。3月,根據湘潭區專員公署1953年2月20日通知,株洲市郊區分為株洲市郊東區、株洲市郊北區,共轄32個鄉。6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席程潛簽發省府令,株洲市授權湘潭專署領導。
1955年2月22日,經中共株洲市委批准,株洲市郊東區、株洲市郊北區合並為株洲市郊區,設立株洲市郊區區公所,轄22個鄉。
1956年3月23日,中共湖南省委發出通知,省委決定:株洲市委即由省委直接領導,希望各有關部門即辦理交接手續。4月9日,湖南省人民委員會發出通知:「現決定將株洲市人民委員會改由我會直接領導。該會建設、房地、勞動、衛生、商業科、均改為局。希轉知有關部門分別辦理交接手續。」6月14日,撤銷株洲市郊區區公所,設立株洲市郊區辦事處,轄5個大鄉。
1958年9月5日,撤銷鄉級建置,株洲市郊區所轄5個大鄉合並組成株洲市郊區人民公社。
1959年6月26日,經湖南省人民委員會第335號文件批准,撤銷株洲市城區1955年和1958年相繼成立的5個街道辦事處,分別設立中心、清水塘、荷塘鋪、田心、董家塅等5個區人民委員會;撤銷郊區辦事處,設立株洲市郊區人民委員會。
1960年7月23日,經株洲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成立中心、清水塘、荷塘鋪、田心、董家塅等5個城市人民公社,分別與中心、清水塘、荷塘鋪、田心、董家塅等5個區人民委員會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所轄居委會37個,居民小組682個,農場20個,生產隊205個,總計人口186468人,總面積150平方千米。
1963年4月,撤銷株洲市郊區人民委員會,由株洲市農林水辦公室直接領導農村各區、社。
1965年4月30日,經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55次會議決定設立株洲縣。以株洲市部分行政區域為株洲縣行政區域。株洲縣建縣後,全縣劃分為淥口、淦田、朱亭、三門、白關、古岳峰、雷打石、龍頭鋪8個區和淥口鎮(直屬鎮),共轄27個公社,4個建制鎮,4個農、林、漁、茶場。共計人口367932人。株洲縣由株洲市領導,駐淥口鎮。
1966年1月18日,國務院(66)議字3號文批准,設立株洲市郊區(縣級),將株洲市農林水辦公室直管的荷花、曲尺兩個公社和清水塘、田心、荷塘鋪、中心、董家塅五個農場,以及農科所、園藝場、果樹園藝場、畜牧場、鵝頸洲漁場、水產試驗場劃歸郊區管理。
1970年1月20日,國務院(國發文53號文件)同意株洲市行政區劃調整方案,撤銷株洲市中心區、清水塘區、董家塅區、田心區、荷塘區5個區。7月8日,根據國務院53號文件批復,株洲市城區設立株洲市東區(縣級),株洲市南區(縣級)、株洲市北區(縣級)。東區全區7.9萬餘人,下設田心、茨菇塘、月塘和宋家橋4個街道辦事處;南區全區7.1萬餘人,下設董家塅、東風(1972年11月29日改名為建寧)和建設3個街道辦事處;北區全區7.5萬餘人,下設清水塘、響石嶺和白石港(1975年12月30日改名為賀家土)3個街道辦事處。田心、建寧5個區的蔬菜農場,計人口57111人,成立清水、荷塘鋪、建寧人民公社,這3個人民公社由郊區管轄。
1983年3月1日,經國務院批准,株洲市實行市管縣體制,將原湘潭的攸縣、茶陵縣、醴陵縣、酃縣劃歸株洲市管轄,轄區面積擴到11278.77平方千米,人口308.12萬人。
1984年4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調整湖南省部分市縣行政區域界線的通知,將株洲縣的龍頭鋪、明照、蝶屏、雲田4個公社和白關的關口、新莊、道田、白井、羅塘、五里墩六個大隊劃分給郊區管轄。共計265平方千米土地,71390人。
1985年,撤銷醴陵縣,設立醴陵市(縣級),以原醴陵縣的行政區域為醴陵市的行政區域。
1990年株洲市轄五縣市、4區,總人口達到3495714人,總面積達11420平方千米。
1994年,酃縣更名為炎陵縣。
1997年5月31日,國務院批准(國函[1997]40號):(1)將株洲縣的群豐鎮和馬家河鄉劃入株洲市市區。(2)撤銷株洲市的東區、南區、北區、郊區,調整設立荷塘區、蘆松區、石峰區、天元區。荷塘區:轄原東區的月塘、茨菇塘、宋家橋3個街道,原郊區的明照、荷塘鋪(不含新民、田心、雙豐3個村)、蝶屏3個鄉和龍頭鋪鎮的茶園、東流、三搭橋3個村。區人民政府駐新華東路。蘆凇區:轄原南區的建設、建寧、董家塅和原北區的賀家土4個街道,原郊區的曲尺、建寧、五里墩3個鄉。區人民政府駐蘆凇路。石峰區:轄原北區的響石嶺、清水塘和原東區的田心3個街道,原郊區的龍頭鋪鎮(不含茶園、東流、三搭橋3個村)和清水、雲田、荷花3個鄉和荷塘鋪鄉的新民、田心、雙豐3個村。區人民政府駐建設北路。天元區:轄原株洲縣的群豐鎮、馬家河鄉和原郊區的園藝場。區人民政府駐黃河北路。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復調整株洲市市轄區行政區劃:(1)天元區:東、北以湘江河為界,南以群豐鎮與雷打石鎮界線為界,西以株洲市與湘潭市界線為界。(2)蘆淞區:東南以原郊區與株洲縣界線為界,西以湘江河為界,北以白石港為河(老河),京廣鐵路(西邊線)及建寧鄉與明照線界線為界。(3)荷塘區:東以株洲市與長沙市、原郊區與株洲縣界線為界,南以明照鄉與建寧鄉界線為界,西以京廣鐵路(西邊線)及白石港河(老河),為界,北以蝶屏鄉與雲田鄉界線為界。(4)石峰區:東以白石港河(老河)為界,南以湘江河為界,北以株洲市與各省市界線為界,西以株洲市與湘潭市界線為界。(5)調整後的市轄區劃行政區劃從1997年8月1日起實行。
❺ 湖南有多少年的歷史
湖南歷史悠久,舊石器時代有人類活動,古為苗人、越人和楚人的生活地區。西周時期為楚國南部。唐廣德二年(764年)首置湖南觀察使,至此中國行政區劃上開始出現湖南之名。
湖南省現行行政區域在周朝為荊州南境,春秋戰國時期納入楚國版圖。秦統一中國後, 實行郡縣制,湖南地區設置有黔中郡、長沙郡。
西漢實行州、郡、縣三級制,與封國並行。湖南境內設有武陵郡、桂陽郡、零陵郡和 長沙國。王莽新朝曾廢長沙國改立長沙郡,桂陽郡改南平郡,武陵郡改建平郡,零陵郡改 九嶷郡。東漢時恢復原郡名,但長沙不再立國而保留長沙郡。
三國時期,湖南地區為蜀漢和東吳角逐之所,零陵、武陵郡屬蜀,長沙、桂陽郡屬吳。 後零陵、武陵郡歸入東吳版圖,並增置南郡、臨賀郡、衡陽郡、湘東郡、天門郡、昭陵郡 6郡。
西晉時,湖南分屬荊州、廣州。東晉偏安江左,湖南分屬荊州、湘州和江州。 南朝宋、齊和梁前期,湖南分屬湘州、郢州和荊州。陳朝時湖南分屬荊州、沅州、湘 州。
隋朝裁並州、縣,改州、郡、縣三級制為郡縣二級制。湖南省境設8郡:長沙郡、武 陵郡、沅陵郡、澧陽郡、巴陵郡、衡山郡、桂陽郡、零陵郡。
唐初改郡為州,武德四年置潭州總管府,管轄潭州、衡州、永州、郴州、連州、南梁 州、南雲州、南營州8州。武德七年改總管府為都督府,統轄潭州、衡州、永州、郴州、 連州、邵州和道州。太宗朝始設道,道下設州(或郡),州下為縣。湖南分屬山東南道、江 南西道和黔中道、黔中道黔州都督府。廣德二年又置湖南觀察使,湖南之名自此始。
五代十國時期,馬殷據有湖南,立楚國,國都為長沙府。楚分其所轄地為28州1監, 在湖南境有13州1監:潭州、岳州、郴州、朗州、辰州、溪州、邵州、錦州、澧州、敘 州、衡州、永州、道州和桂陽監。
宋朝分全國為路,路下設州、府、軍、監,各轄若干縣。湖南分屬荊湖南路和荊湖北 路。
元代實行行省制度。湖南屬湖廣行省,分14路3州:岳州路、常德路、澧州路、辰 州路、沅州路、靖州路、天臨路、衡州路、道州路、永州路、郴州路、寶慶路、武岡路、 桂陽路、茶陵州、耒陽州、常寧州。元朝政府還在今湘西少數民族聚居地實行土司制度, 置有10多個長官司或蠻夷長官司,分別隸屬思州軍民安撫司、新添葛蠻安撫司和四川行 省永順等處軍民安撫司管轄。
明朝行省設布政使司,後改為承宣布政使司。省下為府(州),府下設縣,實行省、府 (州)、縣三級制。湖南屬湖廣布政使司,轄地在今湖南境的有7府、2州、2司:岳州府、 長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寶慶府、辰州府、郴州、靖州、永順軍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軍民宣慰使司。
清朝地方政權實行省、道、府(直隸廳、直隸州)、縣(散廳、散州)四級制。康熙三年 置湖廣按察使司,湖廣右布政使、偏沅巡撫均移駐長沙。湖廣行省南北分治,湖南獨立建 省。長沙、衡州、永州、寶慶、辰州、常德、岳州7府,郴、靖2州由偏沅巡撫直接管轄。 雍正二年,偏沅巡撫易名湖南巡撫。至此,現行的湖南省行政區域作為獨立的地方一級政 權組織才基本確立下來。
清代湖南總計分4道、9府、4直隸州、5直隸廳(不轄縣)。直隸州、直隸廳直接隸 屬道與省,而不由府管轄。縣以外設有散廳、散州,受府節制,相當縣一級。湖南有散州 3個,散廳1個。作為基本行政單位的縣和散州、散廳,包括不轄縣的直隸廳和直隸州在 內,共有77個單位。
中華民國成立後,湖南的行政設置幾經變化。民國3年(1914),分全省為湘江、 衡陽、辰沅、武陵4道,其轄區與清代長寶道、衡永郴桂道、辰沅永靖道和岳常澧道基本 相同,共75縣。
民國5年(1916),裁常德道,所轄縣常德、岳陽、平江、臨湘、華容、漢壽、沅 江、澧縣、安鄉、臨澧、南縣劃歸湘江道,桃源、石門、慈利、大庸劃歸辰沅道。全省存 3道,仍有75縣。
民國11年(1922),撤銷道制,僅存省、縣二級。
民國24年(1935),在沅陵設立湘西綏靖區,將指定綏靖范圍的19縣劃為慈石 庸、沅瀘辰漵、永保龍桑、芷黔麻晃、乾鳳古綏5個行政督察區。民國25年(1936), 正式設立專員公署。將澧縣、臨澧、靖縣、會同、綏寧和通道6縣劃入,與原19縣組成 4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公署分別設在沅陵、慈利、乾城和黔陽。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是由省政府派出機構,代行省政府職權。
民國26年(1937)12月,全省普遍設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以專員兼任駐在地 縣長。全省劃為9區:第一區轄瀏陽、平江、臨湘、岳陽、醴陵、湘陰、長沙、湘潭、寧 鄉、益陽等10縣,專員駐瀏陽;第二區轄常德、華容、南縣、安鄉、沅江、漢壽、澧縣、 臨澧、石門、慈利、桃源等11縣,專員駐常德;第三區轄沅陵、大庸、桑植、漵浦、永 順、瀘溪、辰溪等7縣,專員駐沅陵;第四區轄乾城、龍山、保靖、古丈、永綏、鳳凰、 麻陽等7縣,專員駐乾城;第五區轄衡陽、常寧、衡山、耒陽、攸縣、茶陵、安仁、酃縣 等8縣,專員駐衡陽;第六區轄邵陽、湘鄉、安化、新化、武岡、新寧、城步等7縣,專 員駐邵陽;第七區轄黔陽、綏寧、會同、芷江、靖縣、通道、晃縣等7縣,專員駐黔陽; 第八區轄郴縣、桂東、汝城、永興、資興、宜章、桂陽、嘉禾、臨武、藍山等10縣,專 員駐郴縣;第九區轄零陵、祁陽、新田、寧遠、江華、道縣、東安、永明等8縣,專員駐 零陵。 民國29年(1940)4月,又將全省劃為十個行政督察區。曾一度增置陽明縣( 後改為陽明特別區),但不久即撤銷。先後還增設2省轄市(長沙、衡陽)、2縣(懷化、 隆回)。至1949年8月5日湖南和平解放前,全省共有2個直轄市、10個行政督察 區,77個縣。具體情況如下:
省轄市:長沙市(民國22年設,省會),衡陽市(民國32年設)。 第一行政督察區,治岳陽,轄8縣:岳陽縣、長沙縣、湘陰縣、臨湘縣、瀏陽縣、平 江縣、湘潭縣、醴陵縣;第二行政督察區,治耒陽,轄8縣:耒陽縣、衡陽縣、衡山縣、 攸縣、茶陵縣、常寧縣、安仁縣、酃縣;第三行政督察區,治郴縣,轄10縣:郴縣、桂 陽縣、永興縣、宜章縣、資興縣、臨武縣、汝城縣、桂東縣、藍山縣、嘉禾縣;第四行政 督察區,治常德,轄9縣:常德縣、澧縣、桃源縣、石門縣、華容縣、南縣、慈利縣、安 鄉縣、臨澧縣;第五行政督察區,治益陽,轄6縣:益陽縣、湘鄉縣、安化縣、漢壽縣、 寧鄉縣、沅江縣;第六行政督察區,治邵陽,轄6縣:邵陽縣、新化縣、武岡縣、新寧縣、 城步縣、隆回縣;第七行政督察區,治零陵,轄8縣:零陵縣、祁陽縣、寧遠縣、道縣、 東安縣、永明縣、江華縣、新田縣;第八行政督察區,治永順,轄6縣:永順縣、龍山縣、 大庸縣、保靖縣、桑植縣、古丈縣;第九行政督察區,治沅陵,轄8縣:沅陵縣、漵浦縣、 辰溪縣、鳳凰縣、乾城縣、永綏縣、瀘溪縣、麻陽縣;第十行政督察區,治洪江,轄8縣: 會同縣、芷江縣、綏寧縣、黔陽縣、晃縣、靖縣、通道縣、懷化縣。
此外,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937年7月間,在中國共產黨領導 下,湖南省境的平江、瀏陽、醴陵、岳陽、臨湘、湘陰、長沙、酃縣、茶陵、攸縣、郴縣、 宜章、永興、耒陽、資興、桂東、汝城、安仁、桑植、永順、龍山、大庸、石門、慈利、 華容等25縣建立了革命根據地,或者成為游擊區,並成立縣蘇維埃政府,建立區蘇維埃 政府170多個,鄉蘇維埃政府或革命委員會910多個,成為湖南最早的基層工農政權。 省一級蘇區政府,有1930年7月30日成立湖南省蘇維埃政府;1930年10月成 立湘鄂西省蘇維埃政府;1931年7月,成立湘鄂贛省蘇維埃政府(後改為湘鄂贛省工 農兵蘇維埃政府);1931年10月成立湘贛省蘇維埃政府;1934年11月成立湘 鄂川黔省革命委員會,以上均行使省級革命政權的職能,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人民 政權的先聲。
❻ 株洲市的由來
株洲又名櫧洲,最早見於南宋人文集。「株」字可能取自株田之「株」。株洲、株田相距數里,五代時株田已較著名。「洲」字取自古人以湘水兩岸為洲之「洲」。聯綴而成地名。一說因地多櫧木,且「櫧」、「株」同音,故又名「櫧洲」。
遠古時期,株洲地區就有先民生息繁衍,炎陵縣鹿原陂安葬著中華民族的始祖炎帝神農氏。據考古發現,在株洲縣漂沙井黃霞壠磨山有6000年前屬於新石器時代早期的大溪文化遺址,以及疊在其上的4000多年前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的龍山文化遺址。
春秋戰國時期,株洲屬楚之黔中郡。公元前223年,秦滅楚,巫中地區為黔中郡,株洲屬之。公元前202年,建長沙國,株洲是長沙國領地。三國時吳設建寧縣,屬長沙郡,這是株洲建縣之始。公元589年,隋滅陳,廢建寧。公元621年,唐高祖武德四年,復置建寧縣,屬南雲州;六年後即唐太宗元年,將建寧並入湘潭,直至解放前株洲一直屬湘潭縣管轄。1949年8月3日株洲宣告解放,8月12日成立湘潭縣株洲區人民政府。
1951年5月,株洲從湘潭縣劃出成立專轄市。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株洲被列為全國重點建設城市之一。國家將蘇聯援建的156個重點項目中的四項安排在株洲建設,即株洲硬質合金廠、南方動力機械公司、株洲電廠、株洲洗煤廠。隨後,又安排興建株洲冶煉廠、株洲化工廠、株洲電力機車廠、株洲車輛廠等20多個中央、省屬企業。
1956年3月,株洲升格為省轄市,同時新設立市郊區。1965年4月又設立由市管轄的株洲縣。1983年5月,為發揮工業城市的中心作用,經國務院批准,將原屬湘潭地區的醴陵縣(市)、攸縣、茶陵縣、酃縣(今炎陵縣)劃歸株洲市管轄,共轄城市四區(含市郊區)、五縣(市)。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在市區湘江西岸設立株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至1997年經國務院批准,株洲市撤銷郊區建制將市區劃分為天元、蘆淞、荷塘、石峰四個行政區。
❼ 湖南的歷史有多少年
遠在舊石器時代湖南境地就已有古人類活動。
湖南境內在40萬年前有舊石器時期的人類活動,距今1.2萬多年前人類即在此種植稻穀,距今5000年前湖南先民開始在此過定居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1949年設置長沙地級市、1956年設置株洲地級市,以及長沙、衡陽、郴縣、常德、益陽、邵陽、永州7個直屬專區,湘西行政區及所轄永順、沅陵、會同3個專區。
截止2017年9月12日,湖南省共計劃分為14個地區(13地級市和1自治州),122個縣級行政區包括35個市轄區、17個縣級市、63個縣和7個自治縣。
(7)株洲的歷史有多少年擴展閱讀:
湖南歷史沿襲:
湖南在夏、商和西周時為荊州南境。
春秋、戰國時代屬於楚國蒼梧,洞庭二郡。
秦始皇設黔中、長沙兩郡。
西漢初期屬於長沙國,漢武帝之後屬荊州刺史轄區,轄武陵郡、桂陽郡、零陵郡和長沙郡。
三國時屬吳國荊州,置昭陵郡,為荊南五郡。
西晉時分屬荊州和廣州;東晉時分屬荊州、湘州、江州。
南朝宋、齊、梁時分屬湘州、郢州和小部分荊州,南朝陳時分屬荊州、沅州。
隋高祖開皇九年(589年)平南陳,而統一中國後,在湖南設長沙、武陵、沅陵、澧陽、巴陵、衡山、桂陽、零陵等八郡。
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年)時分屬山南東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黔中道黔州都督府,唐代宗廣德二年(764年)在衡州置湖南觀察使,從此在中國行政區劃史上開始「湖南」之名。
五代十國時期,馬殷據湖南,建立楚國,國都為長沙。
宋朝分全國為路,路下設州、府、軍、監,各轄若干縣。湖南主要在荊湖南路。
元代實行行省制度。湖南屬湖廣行省,分14路3州:岳州路、常德路、澧州路、辰州路、沅州路、靖州路、天臨路、衡州路、道州路、永州路、郴州路、寶慶路、武岡路、桂陽路、茶陵州、耒陽州、常寧州。
元朝政府還在今湘西少數民族聚居地實行土司制度,置有10多個長官司或蠻夷長官司,分別隸屬思州軍民安撫司、新添葛蠻安撫司和四川行省永順等處軍民安撫司管轄。
明朝行省設布政使司,後改為承宣布政使司。省下為府(州),府下設縣,實行省、府(州)、縣三級制。
湖南屬湖廣布政使司,轄地在今湖南境的有7府、2州、2司:岳州府、長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寶慶府、辰州府、郴州、靖州、永順軍民宣慰使司、保靖州軍民宣慰使司。
❽ 株洲歷史
株洲地名一詞最早見於南宋人文集。「株」字可能取自株田之「株」。株洲、株田相版距數里,「洲」字權取自古人以湘水兩岸為洲之「洲」。聯綴而成地名。自南宋紹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株洲後,株洲之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