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鞅對中國歷史發展有何重大貢獻
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發展:商鞅變法是較為徹底的改革運動。通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制度,創立了適合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繁榮。壯大了國力,為秦國的富國強兵和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對秦國乃至中國歷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經濟上:改變舊有的生產關系,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
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封建國家機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
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為秦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Ⅱ 衛鞅是誰 他的歷史貢獻是什麼
衛鞅是商鞅。
衛鞅的歷史貢獻是:商鞅通過變法使大秦國變成了富裕強大的國家,在歷史上稱之為商鞅變法。在政治方面,商鞅改革了秦國的戶籍,以軍功來決定官員們的爵位晉升。
同時還制定了完善的土地制度、度量衡的標准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在經濟方面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田的農民,軍事上商鞅還作為統帥率領秦軍幫助秦國收復了河西。
(2)衛鞅的歷史功績是什麼擴展閱讀:
商鞅生活在諸侯分裂割據,兼並戰爭十分頻繁的戰國中期。他為了使秦國富國強兵,建立統一的封建帝國,先後推行了兩次以農戰和法治為中心的變法活動。
商鞅變法是我國歷史上一場比較深刻的社會變革,有力地打擊了舊的世卿世祿制和舊的生產關系,使落後的秦國一躍而為壓倒山東六國的一等強國,並為後來秦始皇統一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人口思想在商鞅思想中佔有重要地位,他認為人口眾多是贏得兼並戰爭勝利、統一天下的重要前提。人口太少,出兵攻伐敵人,就沒有多餘的人力耕種土地,取得給養,如果把人力用於耕種,敵人也會得到休息,不能兩全其美。
所以,要想富國強兵,徹底制限敵人,首先就應根本改變秦國人不稱土的局面,大力增加人口。根據當時秦國的國內外形勢,他認為增加人口最好是用經濟辦法,採取徠民政策。
這樣既可在短期內大量招徠其他諸侯國的移民,增加本國人口,又可使敵人兵源枯竭,迫使敵人完全臣服。
在人少地多、生產工具和軍事裝備都很落後的戰國時期,商鞅主張用徠民辦法增加人口,雖然有益於秦國的社會生產發展和富國強兵,但是一種損人利己的政策。
Ⅲ 梭倫、商鞅有影響歷史事件,成就,歷史功績分別是什麼
梭倫:「梭倫改革」
成就:梭倫改革是雅典城邦歷史發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礎,有助於工商業的發展,調整了公民集體內不同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使自身從事勞動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經濟、政治和社會上的地位得以保證。
歷史功績:通過廢除公民集體內部的債務奴役,以及相應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措施,調整了公民集體中不同階層的相互關系,使得以前由於貧富分化日益劇烈而分崩離析的雅典公民改變了發展方向,逐漸轉向擴大公民人數、協調不同階層利益,加強內部團結、共同對外的軌道上來。債務奴役的廢除,使為數眾多的中小所有者,首先是農民,擺脫了淪為奴隸賣往異邦的厄運;同時,又使雅典走上只能靠剝削來自外部的奴隸發展奴隸佔有制經濟的道路。
商鞅:商鞅變法
成就:使秦經濟繁榮,軍力強大,天下人才匯集於秦,軍事勝利,領土擴張,國力增強。
歷史功績:井田,開阡陌(阡陌就是田間的大路)。秦國把這些寬闊的阡陌鏟平,也種上莊稼,還把以前作為劃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樹林、溝地等,也開墾起來。誰開墾荒地,就歸誰所有。土地可以買賣。
二、建立縣的組織,把市鎮和鄉村合並起來,組織成縣,由國家派官吏直接管理。這樣,中央政權的權力更集中了。
三、遷都咸陽。為了便於向東發展,把國都從原來的櫟陽遷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陽(今陝西咸陽市東北)。
Ⅳ 衛鞅與孝公在歷史上的主要貢獻是什麼他們規定的法令內容是什麼
商鞅變法是分兩次進行的。第一次開始於公元前359年,第二次開始於公元前350年。
商鞅變法主要內容:
經濟措施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如下:
1)廢井田、開阡陌
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是「廢井田、開阡陌」。《史記》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 ,廢止「田裡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則。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灌溉的水渠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佔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占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2)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商鞅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因棄本求末,或游手好閑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農經濟,還規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有利於增殖人口、征發徭役和戶口稅,發展封建經濟。
3)統一度量衡
商鞅變法前,秦國各地度量衡不統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商鞅製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從「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規定的1標准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准升約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一了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度量衡的統一的意義
第一、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准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的交流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第二、對賦稅制和俸祿制的統一產生了積極作用;
第三、有利於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影響;
第四、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礎。
政治措施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如下:
1)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鬥。規定爵位依軍功授予,宗室非有軍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 就是說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商鞅徹底廢除了舊世卿世祿制,今後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據《漢書》記載:「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也就說明了獎勵的做法:將卒在戰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謂私鬥,並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鎮,被奴隸主所佔有。奴隸主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經常發生爭斗。新法規定不準私鬥,目的在於削弱奴隸主的勢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者,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由於推崇戰功,秦國軍隊的戰鬥力大大增強。秦國在對外戰爭中,國力進一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以來被動落後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相會,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被動局面,提高了秦國的地位。秦國還用武力逐步佔有了土地肥沃、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巴蜀地區和盛產牛馬的西北地區,社會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從而奠定了秦統一的物質基礎。
2)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份之高低。該規定沉重打擊了奴隸主舊貴族,因而,招致了他們的怨恨。《史記》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
秦國的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將魏國李悝的《法經》頒布實行,還增加了連坐法。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並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後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
4)推行縣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 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也有史書認為是41縣或36個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商鞅通過縣的設置,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該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廢井田、開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私有。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5)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於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歷史上最大的貢獻就是 法制 一直延續到現在的法制
Ⅳ 衛鞅是誰,他的歷史貢獻是什麼 他推崇哪家學派的學說
衛鞅就是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歷史上稱為 商鞅變法,為秦後來的統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他推崇法家學派的學說。
Ⅵ 商鞅最大的貢獻是什麼
1、商鞅最大的貢獻是進行變法,增強秦國國力。
2、商鞅簡介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庄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3、第一次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改革戶籍制度 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
4、第二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 、推行縣制、初為賦 、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 、執行分戶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等改革方略。
5、評價
李斯: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富,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附。
司馬遷:鞅去衛適秦,能明其術,強霸孝公,後世遵其法。
桑弘羊:昔商君相秦也,內立法度,嚴刑罰,飭政教,奸偽無所容。外設百倍之利,收山澤之稅,國富民強,器械完飾,蓄積有餘、夫商君起布衣,自魏入秦,期年而相之,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故兵動而地割,兵休而國富…功如丘山,名傳後世。
Ⅶ 商鞅的歷史功績
1、歷史功績
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版商鞅權變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
2、人物簡介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庄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Ⅷ 商鞅的歷史貢獻有哪些
1、商鞅最大的貢獻是進行變法,增強秦國國力。
2、商鞅簡介
商鞅(約公元前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庄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3、第一次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改革戶籍制度 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
4、第二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土地私有及買賣 、推行縣制、初為賦 、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 、執行分戶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等改革方略。
5、評價
李斯: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富,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附。
司馬遷:鞅去衛適秦,能明其術,強霸孝公,後世遵其法。
桑弘羊:昔商君相秦也,內立法度,嚴刑罰,飭政教,奸偽無所容。外設百倍之利,收山澤之稅,國富民強,器械完飾,蓄積有餘、夫商君起布衣,自魏入秦,期年而相之,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故兵動而地割,兵休而國富…功如丘山,名傳後世。
Ⅸ 梭倫、商鞅有影響歷史事件,成就,歷史功績分別是什麼
梭倫改革:梭倫改革是雅典城邦歷史發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礎,有助於工商業的發展,調整了公民集體內不同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使自身從事勞動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經濟、政治和社會上的地位得以保證。
經濟意義:
梭倫改革是雅典城邦乃至整個古希臘歷史上最重要的社會政治改革之一,它為雅典城邦的振興與富強開辟了道路。梭倫改革大大促進了農業和工商業的發展,雅典很快成為古代希臘最繁榮的工商業城市。
政治利益:
梭倫改革動搖了貴族專制統治,奠定了城邦民主政治的基礎。(1)解負令將廣大平民從債務奴隸制的枷鎖中解放出來,成為享有自由權利的公民,形成了民主政治必須具備的公民群體。(2)以財產多寡來確定公民的政治權利,打破了貴族政治專權的局面,施工商業奴隸主分享了政治權利,也使下層平民獲得了一定的公民權利。(3)恢復公民大會的權利、設立四百人會議和公民陪審法庭等國家權力機構的改革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公民參與國家事務的政治權利。
他在詩歌方面也有成就,詩作主
要是贊頌雅典城邦及法律的。梭倫在游歷中寫過許多詩篇,這些詩篇為他贏得了「雅典第一位詩人」的美譽。
商鞅變法:
對秦的國勢強盛,進而統一六國,建立一統天下的秦王朝,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奠定了秦始皇統一全中國的基礎。
以法律形式廢除奴隸制的土地制度,開阡陌,肯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
廢除「世卿世祿」制度,按軍功大小授予爵位 打破奴隸主世襲貴族的特權,確定封建的等級制度,發展和壯大地主階級政治勢力
廢除分封制、建立縣制、編制戶口、「什伍連坐」 實行中央集權,鞏固地主階級對勞動人民的統治
「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發展封建經濟,壯大地主階級經濟力量
「平斗桶、權衡、丈尺」頒布標準度量衡器 方便稅收和交換,加強集權制度
「燔詩書而明法令」 在上層建築領域實行封建統治階級的專政
改革性質
奴隸主階級為鞏固統治而進行的改革。
[編輯本段]主要內容
1、經濟上:
①廢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債務,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債,禁止把欠債的平民變為奴隸。由國家出錢把因無力還債而被賣到異邦為奴的人贖回,這一措施史稱「解負令」。
②實行一系列有利於工商業發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糧食出口,擴大橄欖油輸出;實行貨幣改革,以利於商業貿易;獎勵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學習手工業技術;改革度量衡,鑄造雅典新幣,制定了一些有關財產繼承、禁止厚葬、撫恤為國犧牲公民的親屬等法令。
③承認私有財產繼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殘余。
2、政治上:
①廢除世襲貴族的壟斷權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財產的數量來劃分公民等級。按一年農產品收入的總量把公民分為4個等級(按年改入的的穀物等產品的數量分別列為500斗、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級), 各等級的政治權利依其財力之大小而定。第一、二等級的公民可以擔任國家高級官職;第三等級可任低級官職;第四等級的公民不能擔任官職,但有權參加公民大會和民眾法庭。
②設立四百人會議作為公民大會的常設機構,作為最高行政機關。四百人會議由4個部落各選100人組成,除了第四等級外,其他公民皆可當選。
③設立陪審法庭(也譯為民眾法庭,相當於最高法院),作為最高司法機關,任何公民都有權上訴。陪審法庭的陪審員由所有等級的公民經抽簽方式選出。陪審法庭受理並裁決公民投訴或上訴的案件,擴大了公民的權力。
④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嚴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關殺人罪的部分,使整個雅典法較有人道色彩。
[編輯本段]改革意義
梭倫改革既不遷就貴族,也不偏袒平民,收入最少的第四等級不享有擔任政府官職和參選「四百人會議」的權利。這種中立政策未能徹底化解社會矛盾。但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貴族專權的局面,促進了雅典民主政治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通過這些改革,使雅典貧苦公民擺脫了遭受債務奴役的威脅,打擊了貴族統治,使城邦體制更加鞏固。同時,梭倫通過規定公民個人佔有土地的最高限額,防止了土地的過分集中,使城邦體製得到健康發展,民主政治也發展起來。保護和促進工商業的措施又使工商奴隸主地位迅速上升,奴隸制經濟開始走向繁榮。
梭倫改革是雅典城邦歷史發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礎,有助於工商業的發展,調整了公民集體內不同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使自身從事勞動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經濟、政治和社會上的地位得以保證。
[編輯本段]歷史評價
梭倫從經濟基礎到上層建築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是雅典平民反對貴族斗爭的一次重大勝利,對雅典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首先,《解負令》將廣大平民從債務奴隸制的枷鎖中解脫出來,成為享有自由權利的公民,形成了民主政治必備的公民群體。
其次,財產等級制度的確立,使財產資格取代血緣資格,從根本上瓦解了貴族世襲政治特權的基礎,且使工商業奴隸主分享了政治權利,也使下層平民獲得了一定的公民權利。
再次,改組國家權力機構的措施,打破了貴族對國家權力的壟斷,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公民參與國家事務的政治權利。
最後,梭倫一系列發展工商業的措施,大大促進了雅典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使其很快成為古代希臘最繁榮的工商業城邦。同時,加強了工商業奴隸主和平民的經濟實力,為雅典民主政治的轉變奠定了經濟基礎。局限性
梭倫由於受歷史條件和本身工商業奴隸主階級立場的局限,沒有滿足下層平民對土地的要求,沒有使他們享受平等的政治權利;梭倫還期望一方面改善平民的經濟狀況,一方面保護貴族的政治特權。但其結果是,下層人民的要求沒有得到很好的滿足,貴族也因自己的利益受損而心生怨恨,於是梭倫對平民與貴族是兩面不討好。獲利最多的是工商業奴隸主。改革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貴族與平民之間的矛盾。
商鞅其人】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衛國(今河南安陽市一帶)人,戰國時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年輕時好刑名之學,在魏相公叔痤門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痤臨終前將其推薦給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聞秦孝公下令求賢,發憤圖強,乃離魏去秦,以變法強國之術說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龍、杜摯等大臣對變法並不贊成,他們製造輿論,以為「智者不變法而治」,「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孝公不為所動,仍以商鞅為左庶長,下令變法。
變法令下達後,商鞅以三丈之木置於國都南門,募民有能徙木於北門者賞十金,但無人響應。他又將賞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應募,即獲得五十金,以此來取信於民。當時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師傅公子虔、公孫賈。《戰國策》對此事的評論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商鞅執法敢於不避貴勢,在秦國震動頗大,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幾年後,秦國百姓家給人足,臣民勇於公戰而怯於私鬥,故國勢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為大良造。兩年後,秦從雍(今陝西鳳翔)遷都咸陽,並第二次下變法令。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國富強。周天子和諸侯派人向秦祝賀。次年,秦乘魏在馬陵之戰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軍拒之,商鞅用詐謀虜取昂而破其軍,魏割河西(今陝西東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戰功受封於、商(今陝西商縣、河南西峽一帶)十五邑,號稱商君。
商鞅相秦期間,商鞅因執法較嚴引起秦貴族的怨恨。孝公卒後,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為報夙怨,告商鞅有謀反企圖,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國,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計而喪師,故拒不接納。商鞅不得已而歸秦,乃與其徒屬發邑兵攻鄭(今陝西華縣),兵敗被殺。帶回都城遭惠王車裂,並滅其族。
商鞅為適應社會政治經濟變革的要求,從其「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論點出發,強調教育改革,認為治理國家的根本是重農戰,要富國強兵就必須進行法制宣傳,培養法治人才。商鞅抨擊了提倡以詩、書、禮、樂為教育內容的儒家,主張「燔詩書而明法令」,要用鼓勵耕戰為內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認為法治是德治的基礎,法令必須「明白易知」;應以法官為師,給民眾解釋法令,使「萬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為宣傳法制和培養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著有《商君書》傳世。
[編輯本段]【變法主要內容】
經濟措施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如下:
1)廢井田、開阡陌
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是「廢井田、開阡陌」。《史記》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 ,廢止「田裡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則。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灌溉的水渠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佔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占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2)重農抑商、獎勵耕戰
商鞅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因棄本求末,或游手好閑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農經濟,還規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有利於增殖人口、征發徭役和戶口稅,發展封建經濟。
3)統一度量衡
商鞅變法前,秦國各地度量衡不統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商鞅製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從「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規定的1標准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准升約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一了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度量衡的統一的意義
第一、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准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的交流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第二、對賦稅制和俸祿制的統一產生了積極作用;
第三、有利於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影響;
第四、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礎。
政治措施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如下:
1)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鬥。規定爵位依軍功授予,宗室非有軍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 就是說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商鞅徹底廢除了舊世卿世祿制,今後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據《漢書》記載:「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也就說明了獎勵的做法:將卒在戰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謂私鬥,並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鎮,被奴隸主所佔有。奴隸主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經常發生爭斗。新法規定不準私鬥,目的在於削弱奴隸主的勢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者,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由於推崇戰功,秦國軍隊的戰鬥力大大增強。秦國在對外戰爭中,國力進一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以來被動落後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相會,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被動局面,提高了秦國的地位。秦國還用武力逐步佔有了土地肥沃、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巴蜀地區和盛產牛馬的西北地區,社會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從而奠定了秦統一的物質基礎。
2)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份之高低。該規定沉重打擊了奴隸主舊貴族,因而,招致了他們的怨恨。《史記》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
秦國的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將魏國李悝的《法經》頒布實行,還增加了連坐法。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並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後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
4)推行縣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 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也有史書認為是41縣或36個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商鞅通過縣的設置,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該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廢井田、開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私有。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5)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於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編輯本段]【商鞅變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國強兵
作用:出現了「家給人足」的繁榮景象,全國百姓以私下斗毆為恥,以為國家立下戰功為榮,國家戰鬥力不斷增強,富國強兵的秦國,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國家。廢除了舊的制度,促進了農業生產,提高了軍隊戰鬥力,是秦國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諸侯國,為以後兼並六國、統一中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編輯本段]【商鞅變法的進行】
商鞅變法是分兩次進行的。第一次開始於公元前356年,第二次開始於公元前350年。
徙木為信
原文:
商鞅變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於民。
譯文:
商鞅變法的法令已經准備就緒,但沒有公布。他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的南門外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告示:有誰能把這根木條搬到集市北門,就給他十金。百姓們感到奇怪,沒有人敢來搬動。商鞅又出示布告說:「有能搬動的給他五十金。」有個人壯著膽子把木頭搬到了集市北門,商鞅立刻命令給他五十金,以表明他說到做到。接著商鞅下令變法,新法很快在全國推行。
毛澤東早年在評論「徙木立信」這段故事時指出:「商鞅之法,良法也。......其法懲奸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富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貧怠以絕消耗。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憚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於是知執政者之具費苦心也」。
移動一根木頭並非難事,關鍵是以此而樹立的千金難買的威信。
[編輯本段]【商鞅與舊貴族勢力的斗爭】
商鞅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師公孫賈還教唆太子駟公開出來反對。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強思想統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駟繼位,是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機發動反攻,誣陷商鞅以「謀反」的罪名,將他逮捕並車裂。商鞅雖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國勢繼續發展,為後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一次重要的政治和社會改革。通過這次變法,舊制度廢除了,新制度建立了,秦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秦國的戰鬥力大大提高。
貧民擁護,因為變法提高了他們的社會地位!
[編輯本段]【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
一.順應理歷史潮流的發展趨勢。
二.制定了一系列具體有效的辦法。
三.敢於同舊勢力斗爭。
四.取信於民,得到百姓信任
五.國君的支持。
公元前356年,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禮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准備。課本上「商鞅舌戰圖」插圖,是當時這次大辯論的寫照。
「秦人不憐」
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維新,都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便是改革會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由於商鞅廢除井田、獎勵耕戰等改革措施觸犯了貴族階層對土地和官職所一項具有的壟斷特權,因而便遭到了以太子為首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對。但是商鞅並沒有被這些有權有勢的人所嚇倒,他認為法律的制定,並不只是用來制裁老百姓的,自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而主張首先懲辦那兩位唆使太子違抗新法的老師。結果,公孫賈的臉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則因屢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商鞅此舉,確實起到了「殺雞給猴看」的作用。人們看到,就連太子的老師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於是再也不敢抱有任何僥幸的心理了。經過商鞅的這番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但是,任何社會實踐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變法維新更是如此。秦孝公的死,使商鞅失去了權力基礎,即位的太子在保守派的支持下卷土重來,對商鞅施行了瘋狂的報復。他們不僅以誣告陷害的方式迫使商鞅謀反,而且以最殘酷的暴行,將他五馬分屍了。商鞅雖然慘遭不幸,但他所開創的變法大業卻因順應了歷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轉之勢,並最終對秦朝的統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當然,從今天的角度來看商鞅「內行刀鋸,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輕視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顯的歷史局限。他用簡單粗暴的政治手段來處理意識形態方面的問題,焚燒《詩》、《書》,實行愚民政策和文化專制主義,甚至推行連坐法而刑及無辜等等,都曾產生多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也正是由於這一影響,致使他死於貴族的報復而「秦人不憐」。
啟示: ①改革可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增強國家的實力,提升國家的地位。改革是發展的動力,是強國之路。
②改革不是一帆風順的,有時甚至要付出血的代價。
③順應歷史潮流的改革終究會取得勝利。
④今天我們要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深化改革、勇於創新。
[編輯本段]【商鞅變法】
1原因、背景:
(1)發展封建經濟,確立地主階級統治(主因)
(2)戰國時期:各國為實現富強的願望。
2開始時間:公元前356年
3在位國君:秦孝公
4變法內容:
(1)編制戶口,加強刑罰
(2)獎勵生產(有利於秦國經濟的發展)
(3)獎勵軍功(有利於軍隊戰鬥力的提高,同時,觸犯了就奴隸主貴族的利益)
(4)承認土地私有(確立地主階級統治最為關鍵的一項)
(5)推行縣制
(6) 統一度量衡
5影響:
(1)廢除了奴隸主貴族的世襲特權,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加強了新興地主階級的中央集權制度。
(2)為後來秦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
(3)但是商鞅實行的嚴刑峻法和文化高壓政策,對後來的秦朝也有消極影響。
希望能夠幫助你 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