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歷史上有和珅這個人物嗎如果有,那他是怎麼死的
歷史上有和珅這個人,乾隆帝死後十五天,嘉慶帝賜和珅自盡。
個人簡介:
和珅(1750年5月28日—1799年2月22日),鈕祜祿氏,原名善保,字致齋,自號嘉樂堂、十笏園、綠野亭主人,滿洲正紅旗二甲喇人,清朝乾隆年間的官員、商人。
和珅初為官時,精明強干,為官清廉,通過李侍堯案鞏固自己的地位。乾隆帝對其寵信有加,並將幼女十公主嫁給和珅長子豐紳殷德,使和珅不僅大權在握,而且成為皇親國戚。隨著權力的成長,他的私慾也日益膨脹,利用職務之便,結黨營私,聚斂錢財,打擊政敵。此外,和珅還親自經營工商業,開設當鋪七十五間,設大小銀號三百多間,且與英國東印度公司、廣東十三行有商業往來。
和珅曾擔任和兼任了清王朝中央政府的眾多關鍵要職,封一等忠襄公和文華殿大學士,其職務主要包括內閣首席大學士、領班軍機大臣、吏部尚書、戶部尚書、刑部尚書、理藩院尚書,還兼任內務府總管、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庫全書》總纂官、領侍衛內大臣、步軍統領等數十個重要職務。嘉慶四年(1799年),嘉慶帝即下旨將和珅革職下獄。和珅所聚斂的財富,約值八億兩至十一億兩白銀,所擁有的黃金和白銀加上其他古玩、珍寶,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乾隆帝死後十五天,嘉慶帝賜和珅自盡。
② 歷史上的和珅怎麼死的
嘉慶皇帝本來想把和珅凌遲處死,或是斬首示眾的,但無奈乾隆皇帝留了一到聖旨,不論和珅犯了什麼大錯,都要留全屍,所以最後是賜白綾,上弔死的
③ 歷史上和坤是怎麼死的
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太上皇乾隆駕崩,嘉慶帝令和珅總理喪事 ;正月十三,嘉慶帝宣布版和珅的二十條大權罪 ,下旨抄家,抄得白銀八億兩。乾隆年間清廷每年的稅收,不過七千萬兩。和珅所匿藏的財產相等於當時清政府十五年收入。時人稱「和珅跌倒,嘉慶吃飽」。正月十八,廷議凌遲,不過,固倫和孝公主和劉墉等人建議,和珅雖然罪大惡極,但是畢竟擔任過先朝的大臣,應改賜和珅獄中自盡。最後賜和珅在自己家用白綾自殺。 其長子豐紳殷德因娶乾隆帝第十女固倫和孝公主,得免連坐。為防止有人借和珅案進行報復,劉墉向嘉慶帝建言應避免案件擴大化,妥善做好善後事宜。結果,在處死和珅的第二天,嘉慶帝發布上諭,申明和珅一案已經辦結,不大規模地牽連百官,以安朝臣之心。
④ 和珅怎麼死的
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太上皇乾隆駕崩[17] ;正月十三,嘉慶帝宣布和珅的二十條大罪內容[18] ,下旨抄家,抄得白銀八億兩。乾隆年間清廷每年的稅收,不過七千萬兩。和珅所匿藏的財產相等於當時清政府十五年收入。時人稱「和珅跌倒,嘉慶吃飽」。正月十八,廷議凌遲,不過,固倫和孝公主和劉墉等人建議,和珅雖然罪大惡極,但是畢竟擔任過先朝的大臣,應改賜和珅獄中自盡。最後賜和珅在自己家用白綾自殺。[1] 其長子豐紳殷德因娶乾隆帝第十女固倫和孝公主,得免連坐。為防止有人借和珅案進行報復,劉墉向嘉慶帝建言應避免案件擴大化,妥善做好善後事宜。結果,在處死和珅的第二天,嘉慶帝發布上諭,申明和珅一案已經辦結,不大規模地牽連百官,以安朝臣之心。
ps:此為正史,並非電視劇
⑤ 歷史上的和珅到底是怎麼死的,被定了什麼罪
1799年,正月十八日,巨貪和和被嘉慶皇帝賜死。和珅得罪嘉慶,絕非偶然的錯失,而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這傢伙位極人臣二十年,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千方百計搜集皇親國戚、文武官員的材料,十五皇子(後來的嘉慶帝)自然也在范圍之內。
乾隆八十大壽那年(1790年),嘉慶的老師朱玉圭正好六十歲。嘉慶寫了一首詩祝賀老師,詩中將朱玉圭和父皇連在一起,還說朝廷等待著他來擔任要職。和珅發現後如獲至寶,將它視為一支備用的暗箭。不久,乾隆擬將朱玉圭調到朝廷當大學士。和珅感到這會危及自己的地位,就拿那首詩給乾隆看,說朱玉圭與皇子的關系不正常,要皇子寫詩稱頌自己,很有野心。於是「龍顏大怒」,朱玉圭因此被降職,要不是有大臣說情,嘉慶也會受到處分。
嘉慶從此韜光養晦,並掌握了和珅的大量罪行。1795年9月,乾隆決定傳位給嘉慶,使和珅膽戰心驚。嘉慶登基後,和珅為了保護自己,更加強了監視活動。
嘉慶四年(1799)正月初三,乾隆駕崩,嘉慶馬上雷厲風行地置和珅於死地:初四日宣布撤銷他軍機大臣、九門提督的職務,並將他與其死黨福長安軟禁;初五日頒布徵求朝政意見的詔書,其實是鼓動臣下彈劾和珅;初八日拘捕和珅並進行審訊;十五日公布他二十條罪狀,三天後下達賜死的詔書。
和珅知道自己的末日已經到來,罪狀公布的當晚,正是元宵,他對著皎潔的月光,不由感慨盈懷,寫了這首《獄中對月》:夜色明如許,嗟余困不伸。百年原是夢,廿載枉勞神。室暗難挨曉,牆高不見春。對景傷前事,懷才誤此身。餘生料無幾,空負九重仁。
詩相當真實地表現出他此時的處境和心情。他二十年苦心孤詣地耍弄權術、搜刮財富,如今一切都化為烏有,真個是「枉勞神」矣!
他被迫上弔死後,人們還在他的腰帶里發現一首七言絕句:五十年前幻夢真,今朝撒手謝紅塵。他時水泛含龍日,記取香煙是後身。
他剛踏入五十歲,苦心謀得的權勢和財富就如「幻夢」、「香煙」,一切成空,詩的字里行間飽含著無限的凄苦之情。
和珅之死引起眾多議論。其中一說是「水泛含龍」預言三十三年後那場大水災。道光十二年(1832),黃河南段決堤,造成巨大災難,再過兩年,慈禧太後出世,她是和珅的後身,干盡了禍國殃民的勾當,促使大清王朝崩潰--表明他要報仇。此解十分牽強,可是突出了他的罪惡本性,反映出人們對他的憎恨
⑥ 歷史上的和珅是怎麼死的
嘉慶四年(1799年),嘉慶帝即下旨將和珅革職下獄。和珅所聚斂的財富,內約值八億兩至十一億兩白銀,所容擁有的黃金和白銀加上其他古玩、珍寶,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乾隆帝死後十五天,嘉慶帝賜和珅用白綾自盡,和珅死時年僅49歲
⑦ 和珅是怎麼死的在哪死的
和珅是由嘉慶抄帝白綾賜死於家中的。
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太上皇乾隆駕崩。
嘉慶四年(1799年)正月十三,嘉慶帝宣布和珅的二十條大罪,下旨抄家,抄得白銀八億兩。
正月十八,廷議凌遲,不過,固倫和孝公主和劉墉等人建議,和珅雖然罪大惡極,但是畢竟擔任過先朝的大臣,應改賜和珅獄中自盡。最後賜和珅在自己家中用白綾自殺。
(7)歷史上和珅是怎麼死的擴展閱讀:
和珅是18世紀世界首富,超越了同時期的梅耶·羅斯柴爾德,死時年僅49歲。和珅曾擔任和兼任了清王朝中央政府的眾多關鍵要職,封一等忠襄公和官拜文華殿大學士,其職務主要包括內閣首席大學士、領班軍機大臣、吏部尚書、戶部尚書、刑部尚書、理藩院尚書,還兼任內務府總管、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庫全書》總纂官、領侍衛內大臣、步軍統領等數十個重要職務。
和珅死後,他的長子豐紳殷德因娶乾隆帝第十女固倫和孝公主得以避免連坐。為防止有人借和珅案進行報復,劉墉向嘉慶帝建言應避免案件擴大化,妥善做好善後事宜。於是,在處死和珅的第二天,嘉慶帝發布上諭,申明和珅一案已經辦結,不大規模地牽連百官,以安朝臣之心。
⑧ 歷史上的和珅到底是怎麼死的,被定了什麼罪
歷史上和珅真正的對頭是阿貴嘉慶帝本要將和珅凌遲處死,但由於皇妹也是和珅兒媳婦的固倫和孝公主的求情,並且參考了董誥、劉墉諸大臣的建議,改為賜和珅獄中自盡嘉慶帝賜死和珅的「二十大罪」
和珅被革職下獄後,僅過了八天,嘉慶帝便以諭旨的形式向內外臣工宣布了和珅二十大之罪狀:
(1)「朕於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冊封皇太子,尚未宣布諭旨,而和珅於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遞如意,漏洩機密,居然以擁戴為功,其大罪一。」
(2)「上年正月。皇考在圓明園召見和珅,伊竟騎馬直進左門,過正大光明殿,至壽山口,無父無君,莫此為甚,其大罪二。」
(3)「又因腿疾,乘坐椅轎抬入大內,肩輿出入神武門,眾目共睹,毫無忌憚,其大罪三。」
(4)「並將出宮女子娶為次妻,罔顧廉恥,其大罪四。」
(5)「自剿辦教匪以來,皇考盼望軍書,刻縈宵旰,乃和珅於各路軍營遞到奏報,任意延擱,有心欺瞞,以至軍務日久未竣,其大罪五。」
(6)「皇考聖躬不豫時,和珅毫無憂戚,每進見後,出向外廷人員敘說,談笑如常,其大罪六。」
(7)「昨冬皇考力疾披章,批諭字畫,閑有未眞之處,和珅膽敢稱不如撕去,另行擬旨,其大罪七。」
(8)「前奉皇考諭旨,令伊管吏部、刑部事務,嗣因軍需銷算,伊系熟手,是以又諭令兼理戶部題奏報銷事件,伊竟將戶部事務一手把持,變更成例,不許部臣參議一字,其大罪八。」
(9)「上年十二月,奎舒奏報循化、貴德二廳,賊番聚眾千餘,搶奪達賴喇嘛商人牛隻,殺傷二命,在青海肆劫一案,和珅竟將原奏駁回,隱匿不辦,全不以邊務為事,其大罪九。」
(10)「皇考升遐後,朕諭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來京。和珅不遵諭旨,令已未出痘者俱不必來京,全不顧國家撫綏外藩之意,其居心實不可問,其大罪十。」
(11)「大學士蘇凌阿,兩耳重聽,衰邁難堪,因系伊弟和琳姻親,竟隱匿不奏,侍郎吳省蘭、李潢,太僕卿李光雲,皆曾在伊家教讀,並保列卿階,兼任學政,其大罪十一。」
(12)「軍機處記名人員,和珅任意撤去,種種專擅,不可枚舉,其大罪十二。」
(13)「昨將和珅家產查抄,所蓋楠木房屋,僭侈逾制,其多寶閣,及隔段式樣,皆仿照寧壽宮制度,其園寓點綴,與圓明園蓬島瑤台無異,不知是何肺腸,其大罪十三。」
(14)「薊州墳塋,設立享殿,開置隧道,附近居民有「和陵」之稱,其大罪十四。」
(15)「家內所藏珍寶,內珍珠手串,竟有二百餘串,較之大內多至數倍,並有大珠,較御用冠頂尤大,其大罪十五。」
(16)「又寶石頂並非伊應戴之物,所藏眞寶石頂有數十餘個,而整塊大寶石不計其數,且有內府所無者,其大罪十六。」
(17)「家內銀兩及衣服等件,數逾千萬,其大罪十七。」
(18)「且有夾牆藏金二萬六千餘兩,私庫藏金六千餘兩,地窖內並有埋藏銀兩百餘萬,其大罪十八。」
(19)「附近通州、薊州地方,均有當鋪錢店,查計資本,又不下十餘萬,以首輔大臣,下與小民爭利,其大罪十九。」
(20)「伊家人劉全,不過下賤家奴,而查抄貲產,竟至二十餘萬,並有大珠及珍珠手串,若非縱令需索,何得如此豐饒?其大罪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