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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1-02-07 04:44:19

A. 歷史是什麼

廣義
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
狹義
人類社會發生、發展的過程。 歷史學:研究歷史的學問,簡稱史學。與歷史的概念相對應,歷史學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系。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而狹義的歷史則必須以文字記錄為基礎,即文字出現之後的歷史才算歷史,在此之前的歷史被稱為史前史。與人類社會相關的歷史,又可以稱為人類史或社會史,而脫離人類社會的過去事件稱為自然史。一般來說,歷史學僅僅研究前者,即社會史。
眾說紛紜
對於歷史的含義和性質,有很多中不同的詮釋,以下列舉其中一些。 克羅齊說:「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 毛主席說:「讀史可以明智,這是先人早就說過的。」 柯林伍德說:「一切歷史都是思想史。」 梁啟超:「史者何?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系,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鑒也。」 《大英網路全書》(1880年版):「歷史一詞在使用中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含義:第一,指構成人類往事的事件和行動;第二,指對此種往事的記述及其研究模式。前者是實際發生的事情,後者是對發生的事件進行的研究和描述。」 《蘇聯大網路全書》:「1、自然界和社會上任何事件的發展過程。宇宙史、地球史、各個學科史——物理史、數學史、法律史等均可列入這一含義。2、一門研究人類社會具體的和多樣性的過去之學科,以解釋人類社會具體的現在和未來遠景作為宗旨。」

我是粘來的,不是原創啊

B. 歷史.是什麼東西

歷史:漢語詞語,含義有三:
1.記載和解釋作為一系列人類進程歷史事件專的一門學科。
2.沿革,來歷屬。
3.過去的事實。
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進程的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多數時候也是對當下時代的映射。如果僅僅只是總結和映射,那麼,歷史作為一個存在,就應該消失。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發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是人類文明的軌跡。

C. 歷史是什麼

定義
歷史:history
historical
廣義歷史:物質變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
狹義歷史:人類社會發生、發展的過程。
歷史學:研究物質變動的學科,簡稱史學。與歷史的概念相對應,歷史學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歷史學:世界上一切科學都可以稱為歷史學。
(「我們僅僅知道一門唯一的科學,即歷史科學。」——馬克思、恩格斯)
狹義歷史學:研究人類社會以往運動發展過程的學問。

D. 「歷史」是什麼意思

提要:所謂「歷史」,它包含有三層意思: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對過去的事的記載;人的歷史認識。本文論述了歷史理論和史學理論的區別,並闡述了歷史科學概論課程的結構。

我們在學習和研究歷史。「歷史」這個詞,在我們口裡和筆下不知出現過多少遍。但是,我們真的清楚「歷史」這個詞的意思嗎?我們清楚地想過「歷史」是什麼嗎?

什麼是歷史?

我們常說、常寫、常想的「歷史」這個詞,實際上不止一種意思,但我們常常不大注意它們之間的區別。隨手舉幾個詞典上的例子:英文的History,《牛津大詞典》有九種解釋;中文的「歷史」,《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有四種解釋;《辭海》和台灣的《中文大詞典》、日本的《大漢和辭典》均有二種,我們不去一一列舉了。我們通常的用法中,「歷史」一詞大致有三種意思,第一種是指過去的事,第二種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第三種是人們意識中的過去。

(1) 先說第一種,歷史是過去的事。

這種用法,例如: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佔有一段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不僅限於人類,大至宇宙(現在認為它有120—150億年),小至基本粒子(10-6—10-23秒),都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這就是人類的歷史了(個人、群體、地區、民族、國家、世界)。

僱傭勞動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這里說的不是一個事件,或事物,而是一種現象,一種關系。

這座房子的歷史不長——物體。

醫生要了解病人的病史——某個人某些方面的狀況。

歷史的經驗——從人們對某些歷史事實的認識中總結出來的東西。

總之,大大小小,方方面面,各色各樣的事物都在時間中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地位,在時間已經逝去的那一段,就是它的歷史。

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也是一種對「歷史」的最早解釋。在中國古代文字中,甲骨文中「史」作「」是象形字,象一隻手拿著一個東西,和「事」 或不分或略有區別()。史、事相連。甲骨文中有「歷」字,作「」,指經歷、歷法,表示經歷的一段時間,下面是一個人腳印,似乎是指人的經歷,即今天繁體字的「歷」。歷、史連用,事再注入時間觀念,成了一個詞「歷史」,指經過的事。歷、史合為一辭,似乎晚出。《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和歷史,意思一樣,但史的意思更寬一些,還包括了寫史的人。甲骨文的史,是人名,是記事的官。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史,記事者也。」這個記事者,也是人,即史官、史家。

說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不錯,但並沒有完全表述「歷史」的內涵。「事」通常被看成是「事件」(event),那是歷史中有頭有尾,輪廓清楚而且是顯眼的東西。但歷史中的有些東西不好說是事件,例如關系、現象、心態、過程等等。所以說歷史是過去的事,應該包括了過去的事件、事物(物體現象)、事態(形態、結構、過程)、事情(包括非物質的心理現象)等等。

但是,這樣講也許還不夠,盡管歷史的「歷」已經顯示了時間的因素,但人們往往注意的是「過去的它是什麼」,而不一定注意到「過去的它是什麼」,即在某一個時間段內它是什麼。換句話說,我們常是從靜態的角度如同看照片那樣看歷史事物,而不是從動態的角度如同看電影那樣看歷史事物。換言之,歷史的事物是在某一個時間段內活動,而不僅是 在某一個時間點上存在著。因此,我想,比較更確切的提法是:

歷史是過去的事物活動的過程。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但我們通常說的歷史是人的歷史,因此,也許更應當說:

歷史是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

這里包括了大至社會形態、國家、民族,小至個人生活的喜怒哀樂的無窮無盡的、各色各樣的、此起彼落的事件,事物、事態、事情的形成、發展、轉換、變化、結束的過程。

這里所說的歷史,是一種客觀的存在,或者可以叫做「本來的歷史」(歷史是不是客觀地存在過,是不是僅在我們的意識中存在,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我們就這樣認定了,也有人會反對,這里先不去討論)。說它叫「本來的歷史」,那就有「非本來的歷史」,下邊馬上就會講到。「非本來的歷史」與「本來的歷史」是相對而言,它也是一種客觀存在。

我們還要注意,這個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是已經過去了的東西,歷史的東西處在過去的時間段上,時間是不可停止,也不可逆轉的。「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我們無法使它再現(這也是一個問題,歷史會不會重演?這到以後再談)。換句話說,對我們來說,那個客觀存在過的「本來的歷史」已經不再存在了。(這又是一個問題,作為一個過程來說,本來的歷史不存在了,但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還以這樣那樣的形式或多或少、或隱或顯地存在著。它不僅影響我們的現實生活,而且是我們認識過去歷史的一種極重要的資料和手段。這點我們下邊再說)。我們必需也只能依據我們所能接觸到的它的「載體」(不是它本身),或者說,經過一種中介來認識它。這就是有關歷史的記述及今天留下來的過去的遺存。這中間最重要的是文字記載下來的過去的歷史,我們可以把它統稱為「寫的歷史」。這樣,我們就有了不是本來的客觀存在的歷史的「非本來的歷史」。這是「歷史」一詞的第二種意思。即:

(2) 歷史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

或者說,歷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的記載。

這種用法,例如:

我們讀歷史。

我們在上歷史課。

這里不是指我們在讀那一去不復返的客觀存在過的歷史,它已不存在了,那是沒有法子讀的。我們讀的是記載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書。或者是聽教師講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課。

又如:

《史記》、《宋史》,信史。

這里指的是某一歷史著作,有當時人寫的,也有後世人乃至現代人寫的。被西方人稱為歷史學之父的古希臘的希羅多德,他的關於希臘波斯戰爭的著作就叫《歷史》,西漢司馬遷寫的從黃帝到漢武帝的中國通史名字就叫《史記》[2](歷史記載)。《孟子·離婁上》:「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即用文字把齊桓晉文之事記載下來,這種對齊桓晉文之事的文字記載就是史,象《春秋》之類。前述《三國志·吳書·吳主傳》裴注引《吳書》,「博覽書傳歷史」,這里歷史和書傳一樣,都是「覽」的,指的是書,即歷史的記載。

在中國,歷史和歷史記載是一個詞,英文也是,都是History。在德文里則是不同的詞,稱過去發生的事為「Geschichte」(歷史),而撰寫的歷史則為「Historie」(歷史記述)。

過去的歷史已經不存在了。我們就是根據對過去歷史的記載來了解那個真實的、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的。換句話說,我們是通過別人的眼睛來看過去歷史的,是通過別人對歷史的認識來認識過去的歷史的。這是一種間接的認識,即通過一種載體、中介來認識本來的歷史。

說我們是通過歷史記載來認識歷史,如果僅僅指文字還不夠全面、准確,還需要做三點補充。

第一,我們說的歷史記載,不僅包括文字,也應包括圖象和語言,如口頭敘述、錄音、圖畫、照片、電影、電視、光碟、數碼等等。

這種歷史的記載,除了有目的的以歷史為對象的記述外,還應當

包括當時人們並非以傳述歷史為目的而是應現實生活需要而記錄的東西,如檔案、帳冊、公文、契約、書信、日記,乃至書籍、文章、文學、藝術作品,它們有的以原來的實物形式留存下來,有的以傳抄、印刷、復制的形式傳留下來,這些東西是當時人作的,而不是後人寫的,也沒有經過後人意識的加工,與專記歷史的書不一樣。它們在反映歷史的真實程度上,往往超過後來對歷史的撰述,即屬於所謂的第一手材料。

第二,歷史記述之外,還有實物,即留存下來的過去的遺物。如遺址、墓葬、建築、器物等等。這些東西上有些有文字和圖象,那就兼具記述和實物兩種作用了。留存的歷史實物,不是那活著、運動著的過去歷史,但可以反映那活著的過去歷史的某些東西,也是認識過去歷史的重要的第一手資料。

第三,除了上述兩類,我們對歷史的認識還通過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這就是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我們對歷史的認識,實際上是基於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獲得的知識、認識能力、認識方法和認識技術,這些知識、能力、方法和技術是歷史地積累形成的。這里先不講它,以後在講歷史認識論時還要提到。在這里要說的是,現實生活中存在著許多歷史的東西,它們是現實的一部分而不是歷史的一部分,但它們又確是歷史在現實中的存留、延續和變形,這是我們可以直接接觸、認識和體驗的。可是,談認識歷史時常常容易忽略了這點,以為我們對於歷史的認識就只是來自過去歷史的東西。這個問題很復雜,不容易講清楚,我們到講歷史認識論時再說,這里只提一下。

這樣,過去歷史的「載體」或認識過去的「中介」,就從「寫的歷史」或「歷史記述」擴大到包括過去遺留的實物和現實生活中的歷史的東西,即把記載的「載」,不僅理解為文字的記述,而含有「載體」的意思。它們都是認識歷史的憑借資料,可以說它們都是「史料」。

我們是生活在歷史之中,每個人都有一段歷史的經歷,這是我們自己記憶中的歷史

E. 歷史是什麼

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進程的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多數時候也是對當下時代的映射。

詳細解釋:

(1)過去事實的記載。

(2)指已過去的事實。

(3)經歷。

(4)指自然界和社會的發展進程。

(5)指歷史學科。

出自:毛澤東《農業合作化的一場辯論和當前的階級斗爭》:「我們的目的就是要使資本主義絕種,要使它……變成歷史的東西。」

示例:鄰國之間歷史遺留下來的邊界爭端,應協商解決,不應訴諸武力。

(5)歷史是是什麼擴展閱讀:

歷史的近義詞:

1、汗青

汗青是指古時在竹簡上記事,先以火烤青竹,使水分如汗滲出,再颳去青皮,便於書寫,避免蟲蛀,故稱汗青,也叫殺青。

出自:宋文天祥《過零丁洋》詩:「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意思是:人生自古以來有誰能夠長生不死?我要留一片愛國的丹心映照史冊。

示例:簡化漢字也是中國文化汗青遺產的一部分。

2、史籍

記載歷史的典籍;史書。

出自:瞿秋白《跋》:「幾世紀幾千年的史籍,正象心血如潮,一剎那間已現重重的噩夢。」

示例:職官,記載職官、官佐的史籍,包括講為官之道的書。

3、史冊

指記錄歷史人物的過去的書。

出自:郭小川《憶延安》詩:「是什麼,在史冊上金光閃閃?」

示例:他們在衛國戰爭中建立的豐功偉績將永垂史冊。

F. 歷史的是什麼意思

所謂「歷史」,它包含有三層意思: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對過去的事的記載;人的歷史認識。本文論述了歷史理論和史學理論的區別,並闡述了歷史科學概論課程的結構。

我們在學習和研究歷史。「歷史」這個詞,在我們口裡和筆下不知出現過多少遍。但是,我們真的清楚「歷史」這個詞的意思嗎?我們清楚地想過「歷史」是什麼嗎?

什麼是歷史?

我們常說、常寫、常想的「歷史」這個詞,實際上不止一種意思,但我們常常不大注意它們之間的區別。隨手舉幾個詞典上的例子:英文的History,《牛津大詞典》有九種解釋;中文的「歷史」,《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有四種解釋;《辭海》和台灣的《中文大詞典》、日本的《大漢和辭典》均有二種,我們不去一一列舉了。我們通常的用法中,「歷史」一詞大致有三種意思,第一種是指過去的事,第二種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第三種是人們意識中的過去。

(1) 先說第一種,歷史是過去的事。

這種用法,例如: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佔有一段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不僅限於人類,大至宇宙(現在認為它有120—150億年),小至基本粒子(10-6—10-23秒),都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其歷史。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這就是人類的歷史了(個人、群體、地區、民族、國家、世界)。

僱傭勞動在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這里說的不是一個事件,或事物,而是一種現象,一種關系。

這座房子的歷史不長——物體。

醫生要了解病人的病史——某個人某些方面的狀況。

歷史的經驗——從人們對某些歷史事實的認識中總結出來的東西。

總之,大大小小,方方面面,各色各樣的事物都在時間中佔有一段或長或短的地位,在時間已經逝去的那一段,就是它的歷史。

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也是一種對「歷史」的最早解釋。在中國古代文字中,甲骨文中「史」作「」是象形字,象一隻手拿著一個東西,和「事」 或不分或略有區別()。史、事相連。甲骨文中有「歷」字,作「」,指經歷、歷法,表示經歷的一段時間,下面是一個人腳印,似乎是指人的經歷,即今天繁體字的「歷」。歷、史連用,事再注入時間觀念,成了一個詞「歷史」,指經過的事。歷、史合為一辭,似乎晚出。《三國志·吳書·吳主傳》注引《吳書》,吳主孫權「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史和歷史,意思一樣,但史的意思更寬一些,還包括了寫史的人。甲骨文的史,是人名,是記事的官。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史,記事者也。」這個記事者,也是人,即史官、史家。

說歷史是過去的事,這是一種簡單的直觀的表述形式,不錯,但並沒有完全表述「歷史」的內涵。「事」通常被看成是「事件」(event),那是歷史中有頭有尾,輪廓清楚而且是顯眼的東西。但歷史中的有些東西不好說是事件,例如關系、現象、心態、過程等等。所以說歷史是過去的事,應該包括了過去的事件、事物(物體現象)、事態(形態、結構、過程)、事情(包括非物質的心理現象)等等。

但是,這樣講也許還不夠,盡管歷史的「歷」已經顯示了時間的因素,但人們往往注意的是「過去的它是什麼」,而不一定注意到「過去的它是什麼」,即在某一個時間段內它是什麼。換句話說,我們常是從靜態的角度如同看照片那樣看歷史事物,而不是從動態的角度如同看電影那樣看歷史事物。換言之,歷史的事物是在某一個時間段內活動,而不僅是 在某一個時間點上存在著。因此,我想,比較更確切的提法是:

歷史是過去的事物活動的過程。

一切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但我們通常說的歷史是人的歷史,因此,也許更應當說:

歷史是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

這里包括了大至社會形態、國家、民族,小至個人生活的喜怒哀樂的無窮無盡的、各色各樣的、此起彼落的事件,事物、事態、事情的形成、發展、轉換、變化、結束的過程。

這里所說的歷史,是一種客觀的存在,或者可以叫做「本來的歷史」(歷史是不是客觀地存在過,是不是僅在我們的意識中存在,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我們就這樣認定了,也有人會反對,這里先不去討論)。說它叫「本來的歷史」,那就有「非本來的歷史」,下邊馬上就會講到。「非本來的歷史」與「本來的歷史」是相對而言,它也是一種客觀存在。

我們還要注意,這個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是已經過去了的東西,歷史的東西處在過去的時間段上,時間是不可停止,也不可逆轉的。「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我們無法使它再現(這也是一個問題,歷史會不會重演?這到以後再談)。換句話說,對我們來說,那個客觀存在過的「本來的歷史」已經不再存在了。(這又是一個問題,作為一個過程來說,本來的歷史不存在了,但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還以這樣那樣的形式或多或少、或隱或顯地存在著。它不僅影響我們的現實生活,而且是我們認識過去歷史的一種極重要的資料和手段。這點我們下邊再說)。我們必需也只能依據我們所能接觸到的它的「載體」(不是它本身),或者說,經過一種中介來認識它。這就是有關歷史的記述及今天留下來的過去的遺存。這中間最重要的是文字記載下來的過去的歷史,我們可以把它統稱為「寫的歷史」。這樣,我們就有了不是本來的客觀存在的歷史的「非本來的歷史」。這是「歷史」一詞的第二種意思。即:

(2) 歷史指對過去的事的記載。

或者說,歷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的記載。

這種用法,例如:

我們讀歷史。

我們在上歷史課。

這里不是指我們在讀那一去不復返的客觀存在過的歷史,它已不存在了,那是沒有法子讀的。我們讀的是記載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書。或者是聽教師講那一去不復返的本來的歷史的歷史課。

又如:

《史記》、《宋史》,信史。

這里指的是某一歷史著作,有當時人寫的,也有後世人乃至現代人寫的。被西方人稱為歷史學之父的古希臘的希羅多德,他的關於希臘波斯戰爭的著作就叫《歷史》,西漢司馬遷寫的從黃帝到漢武帝的中國通史名字就叫《史記》[2](歷史記載)。《孟子·離婁上》:「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即用文字把齊桓晉文之事記載下來,這種對齊桓晉文之事的文字記載就是史,象《春秋》之類。前述《三國志·吳書·吳主傳》裴注引《吳書》,「博覽書傳歷史」,這里歷史和書傳一樣,都是「覽」的,指的是書,即歷史的記載。

在中國,歷史和歷史記載是一個詞,英文也是,都是History。在德文里則是不同的詞,稱過去發生的事為「Geschichte」(歷史),而撰寫的歷史則為「Historie」(歷史記述)。

過去的歷史已經不存在了。我們就是根據對過去歷史的記載來了解那個真實的、客觀存在的、本來的歷史的。換句話說,我們是通過別人的眼睛來看過去歷史的,是通過別人對歷史的認識來認識過去的歷史的。這是一種間接的認識,即通過一種載體、中介來認識本來的歷史。

說我們是通過歷史記載來認識歷史,如果僅僅指文字還不夠全面、准確,還需要做三點補充。

第一,我們說的歷史記載,不僅包括文字,也應包括圖象和語言,如口頭敘述、錄音、圖畫、照片、電影、電視、光碟、數碼等等。

這種歷史的記載,除了有目的的以歷史為對象的記述外,還應當

包括當時人們並非以傳述歷史為目的而是應現實生活需要而記錄的東西,如檔案、帳冊、公文、契約、書信、日記,乃至書籍、文章、文學、藝術作品,它們有的以原來的實物形式留存下來,有的以傳抄、印刷、復制的形式傳留下來,這些東西是當時人作的,而不是後人寫的,也沒有經過後人意識的加工,與專記歷史的書不一樣。它們在反映歷史的真實程度上,往往超過後來對歷史的撰述,即屬於所謂的第一手材料。

第二,歷史記述之外,還有實物,即留存下來的過去的遺物。如遺址、墓葬、建築、器物等等。這些東西上有些有文字和圖象,那就兼具記述和實物兩種作用了。留存的歷史實物,不是那活著、運動著的過去歷史,但可以反映那活著的過去歷史的某些東西,也是認識過去歷史的重要的第一手資料。

第三,除了上述兩類,我們對歷史的認識還通過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這就是現實生活中歷史的東西。我們對歷史的認識,實際上是基於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所獲得的知識、認識能力、認識方法和認識技術,這些知識、能力、方法和技術是歷史地積累形成的。這里先不講它,以後在講歷史認識論時還要提到。在這里要說的是,現實生活中存在著許多歷史的東西,它們是現實的一部分而不是歷史的一部分,但它們又確是歷史在現實中的存留、延續和變形,這是我們可以直接接觸、認識和體驗的。可是,談認識歷史時常常容易忽略了這點,以為我們對於歷史的認識就只是來自過去歷史的東西。這個問題很復雜,不容易講清楚,我們到講歷史認識論時再說,這里只提一下。

這樣,過去歷史的「載體」或認識過去的「中介」,就從「寫的歷史」或「歷史記述」擴大到包括過去遺留的實物和現實生活中的歷史的東西,即把記載的「載」,不僅理解為文字的記述,而含有「載體」的意思。它們都是認識歷史的憑借資料,可以說它們都是「史料」。

我們是生活在歷史之中,每個人都有一段歷史的經歷,這是我們自己記憶中的歷史

G. 歷史是什麼

以前為莽昆侖復歷史版寫的開版制詞,現在天涯開版,拿出來曬曬,一家之言,請大家多批評。
歷史是什麼
歷史是什麼?他不是任由他人打扮的小姑娘,也不是數大錢的工具。他是今人與古人溝通的渠道,是今人汲取經驗教訓的源泉。他不相信勝利者是不受指責的。他只相信,任何歷史時空中的人都是目的。不是手段。歷史離不開史料,沒有史料作基石的大廈,永遠是浮沙高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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