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下西周和東周有哪些重大的歷史事件
1、周公東征
周公東征是約前1045年周公旦為鞏固周朝統治,平定「三監內」及武庚叛亂,征服東容方諸方國的戰爭。
2、國人暴動
國人暴動,又稱彘之亂,是公元前841年發生在西周首都鎬京(今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西北)的以平民為主體的暴動。
3、共和行政(周召共和)
共和行政,是中國歷史,尤其是編年史上的一件大事。正是從共和行政開始,中國的歷史有了確切的紀年,從此一直到今天,千百年來不曾間斷,是中國歷史得以保證延續性的重要開端。按《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二》,共和元年,歲次庚申,即公元前八四一年。
4、烽火戲諸侯
烽火戲諸侯,指西周時周幽王,為褒姒一笑,點燃了烽火台,戲弄了諸侯。褒姒看了果然哈哈大笑。幽王很高興,因而又多次點燃烽火。後來諸侯們都不相信了,也就漸漸不來了。
5、犬戎之禍
犬戎之禍發生於西元前771年,西夷犬戎攻入西周都城鎬京,殺周幽王,鎬京殘破,於是繼位的周平王東遷至雒邑。犬戎之禍為西周與東周的歷史分界事件。
Ⅱ 說明西周分封制宗法制被破壞的歷史故事
個人以為雖然春秋時周朝王室衰微,諸侯爭霸,但是春秋時期的要做霸主回還是遵循周王室的家答天下制度,王室分封的諸侯之間的爭奪是可以的,但是家臣謀反自為諸侯是會被群起討之的。因此真正破壞了分封制的是戰國開始的標志三家分晉,家臣叛主自立諸侯,而周王室竟然也承認了其諸侯地位。 其經過是:公元前438年,晉哀公死,晉幽公即位。韓、趙、魏瓜分晉國剩餘土地,只有絳與曲沃兩地留給晉幽公。從此韓、趙、魏稱為三晉。趙襄子因為取代了伯魯的太子地位,於心不安,立伯魯之孫趙浣為繼承人。但襄子死後,其弟桓子驅逐趙浣而自立為君。趙桓子一年後去世,趙氏之人殺了他的兒子,迎趙浣即位,是為趙獻子。獻子之子趙籍後來繼位,即是趙烈侯。魏桓子之後由其孫魏斯繼位,是為魏文侯。韓康子之後由其子武子繼位,韓武子之後由其子韓虔繼位,是為韓景侯。前403年,由周威烈王冊命,與晉侯並列。此即資治通鑒中春秋和戰國的分界點。前375年,韓趙魏三家瓜分晉侯剩餘土地,晉國徹底滅亡。 「三家分晉」成為了中國春秋時代和戰國時代的分界點,戰國即由此起始。同時也標志著新興地主階級登上歷史舞台,推動了封建制度的確立。 希望採納為答案,謝謝
Ⅲ 西周的重大事件有哪些
1.公元前1057年武王伐紂復。
2.封於制殷的殷君武庚拉攏管叔鮮和蔡叔度,聯絡淮夷,一起舉兵反叛。周公出師東征,經過3年苦戰,終於殺死了武庚和管叔鮮,俘虜和放逐了蔡叔度,從而平定了叛亂,安定了大局。周公平定武庚、管、蔡之亂後,便將他們所管轄的殷遺民一分為二,一部分封給了商紂王的哥哥微子啟,封於商丘,國號宋。另一部分則分給成王的叔父康叔,封於殷商故墟,國號衛。
3.周穆王在位期間,命甫侯制定《甫刑》,又出兵征伐楚國,直達九江。後來又聯楚滅徐,西征犬戎,俘獲犬戎五王,將犬戎的一些部落遷到太原(今山西省西南部),開辟了通向西北的大道。
穆王西巡歷時兩年多,行程35000多里,是歷史上偉大的壯舉。沿途經過許多邦國,受到各地人民的熱情招待。這說明我國的地域當時已經相當遼闊,中原的華夏族和西部各族之間,很早就相互友好,關系密切,共同創造著中國的文明。
4.由於《史記》一書由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開始系年記事,因此國人暴動、厲王被逐、「共和行政」建立的這一年,就被視為中國歷史有確切年代記載的開始。
5.宣王中興
6.申侯聯合西方的犬戎,先發制人,大舉進攻鎬京。西周滅亡
Ⅳ 關於分封制宗法制的歷史故事
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系貴族間關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
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系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里,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里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如此,按照血緣關系的親疏遠近就形成了「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級。
以周王為首的姬姓貴族,在整個貴族階級中占居首要的地位。但是這並不排斥異姓貴族。一方面,宗法制度的原則,通行於所有的百姓貴族;同時,在姬姓貴族與異姓貴族之間,還要通過婚姻關系,結成親戚之國,用以加強聯系。這種通婚關系,是對宗法關系的補充。
宗法制將君位的承傳用嫡長子繼承製的形式確定下來,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防止貴族之間因為權力的繼承問題發生紛爭,維護貴族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與團結。宗法製成為我國數千年來封建統治者享受特權的憑借,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積極表現——注重家庭建設,提倡尊老愛幼,易於形成強大的民族凝聚力。消極表現——強調家庭本位,過分重視人情關系,人為地劃分遠近尊卑,個人的自主意識和平等權利受到約束。這與現代社會強調平等和法制的意識多少有些背離
底層奴隸的反抗,上層貴族對分配的不滿.
表現在天子按嫡長繼承製世代相傳,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繼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為諸侯,他們是從屬"大宗"的"小"。這些諸侯也是按嫡長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非嫡長子則由諸侯分封為卿大夫。諸侯對於這些卿大夫來說,又是"大宗",依次類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貴族階級的最底層,不再分封.而士下則是奴隸被壓在最底層.
Ⅳ 有關西周分封制的內容
分封制是在保證周王室強大的條件下,將宗族姻親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廣建封國,叫做諸侯國;因此可以說諸侯是天子封的
內容:
①以都城為中心的附近區域被稱為王畿(jī),是周王直接駐地;
②同姓親族(主體):分封到富庶之處,戰略要地;物資,人口等;
③異姓諸侯國:功臣、姻親與親族相似;殷商舊族強制遷徙;同時,分封了一些殷商降族,還恢復了一些被商滅掉的古國;
Ⅵ 西周的分封制有何歷史影響
1.通過分封來制,加強了周天子對自地方的統治。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並逐步構織出遍布全國的交通網路,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的狀態。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2.通過分封,周人勢力范圍不斷擴大;周天子確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統治效果得到加強。分封制使西周貴族集團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等。
3.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密切了同周邊各少數民族的關系,推動了邊遠地區的經濟開發和文化發展;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國經濟的發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後期加劇了各諸侯國對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
Ⅶ 西周的重大事件是什麼
約公元前11世紀——周武王時期
周朝開始。周武王置三監,分封諸侯
肅慎貢 矢石
約公元前11世紀——成王時期
周公攝政。三監叛,周公東征,平之
營建東都洛邑(成周)
東伐淮夷,踐奄
周成王盟諸侯於岐陽
約公元前11世紀——康王時期
周康王盟諸侯於酆宮
約公元前11世紀——昭王十六年
周昭王南征楚荊
約公元前11世紀——昭王十九年
周昭王喪六師於漢
約公元前11世紀——穆王時期
周穆王西征、北征,伐徐
約公元前11世紀——共王元年
周共王滅密
約公元前11世紀——夷王二年
蜀人、呂人來獻瓊玉
前841年——共和元年
周厲王暴虐,國人相與叛,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
自此,中國歷史始有準確年代
前828年——共和十四年
厲王死於彘。召公、周公立太子靜為王,是為周宣王
前824年——宣王四年
秦仲伐西戎,為戎所殺。復召仲子秦庄公伐西戎,破之
前797年——宣王三十一年
遣兵伐太原戎,不克
前792年——宣王三十六年
伐條戎、奔戎,周師敗績
前789年——宣王三十九年
伐姜氏之戎,戰於千畝,周師敗績
前780年——幽王二年
涇水、渭水、洛水三川竭,岐山崩
前771年——幽王十一年
申侯與繒、西夷犬戎攻周幽王,殺之於驪山下,西周亡
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攜,周二王並立
Ⅷ 西周有什麼歷史故事
1、烽火戲諸侯
烽火戲諸侯,指西周時周幽王,為褒姒(bāo sì)一笑,點燃了烽火台,戲弄了諸侯。褒姒看了果然哈哈大笑。幽王很高興,因而又多次點燃烽火。後來諸侯們都不相信了,也就漸漸不來了。後來犬戎攻破鎬京,殺死周幽王,後來周幽王的兒子周平王即位,開始了東周時期。
2、寵幸褒姒
周幽王得到褒姒後,對她非常寵愛。後來,褒姒為周幽王生下兒子姬伯服。褒姒生下兒子姬伯服後,周幽王對她更加寵愛。
最終周幽王竟然廢黜王後申後(申國國君申侯之女,後來周幽王立她為王後,故稱申後)和太子姬宜臼(申後所生,即周平王),而立褒姒為王後,姬伯服為太子。太史伯陽因周幽王太過寵幸褒姒,認為禍患已經形成,誰也無法改變,西周必會滅亡。最終西周果然滅亡。
3、昭穆嬉遊
昭穆嬉遊的昭穆指的是周朝時期的兩位君主,周昭王和周穆王二人。這二人喜歡遊山玩水,到全國各地去遊玩,傳說周穆王曾經還到了昆侖山西王母國,受到西王母的隆重接待。由於這兩人在位期間不理朝政,導致周朝國力衰落。
4、國人暴動
國人暴動,又稱彘之亂、國人起義、道路以目、厲王奔彘,是公元前841年(一說公元前842年)發生在西周首都鎬京(今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西北)的以平民為主體的暴動。這里的「國人」在此為西周、春秋時對居住於國都的人的通稱。
當時國人有參與議論國事的權利,甚至對國君廢立、貴族爭端仲裁等有相當權利,同時有服役和納軍賦的義務。
5、昭王南征
昭王南征,指的是周朝時期,周昭王對楚或荊發動的戰爭。見於文獻記載,並得到青銅器銘文的驗證。
西周早期,在江漢地區的虎方和荊楚始於周人分庭抗禮,公元前980年,(昭王十六年),周天子一怒之下,率領大軍,涉黃河,渡漢水,跨過長江南征取得了一系列戰果,打擊了楚國的東進勢頭。
昭王十九年下半年,昭王再次南征伐楚,但由於輕敵等原因,周昭王在戰爭中溺死,周國核心武力「六師」也全軍覆沒。戰後,周王室失去對漢江地區的控制,繼位的周穆王吸取教訓,將國防的重心轉向南方。
Ⅸ 與西周分封制有關的原始史料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鞏固統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對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實行統治的一種措施,也是當時統治階級內部在權力和財產方面的再分配製度。分封的原則與對象是根據與周王血緣關系的親疏,功勞的大小(輔佐與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認周王的統治,或古帝王之後。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內容.
宗法制是西周統治者創立的利用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維護政治關系的上下尊卑貴賤秩序的社會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礎,是調整統治階級內部權力、財產繼承與分配秩序的原則。
宗法制的基本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
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緣關系為紐帶,與國家制度相結合,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周王為周族之王,自稱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稱"大宗",由嫡長子繼承王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為諸侯,對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國則是大宗。諸侯也由嫡長子繼位,其餘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為卿或大夫,對諸侯是"小宗",在本家則為"大宗",其職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從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關系與上同。世襲的嫡長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如此層層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關系,同時也是政治隸屬關系。對於異姓有功的貴族,則通過聯姻,成為甥舅,分封為諸侯,也納入宗法關系。於是,在全體貴族內部,舉國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為核心,由血緣親疏不同的眾諸侯國競相拱衛的等級森嚴的體制,使政權不但得到族權而且得到神權的配合。"親親"、"尊尊"在這里獲得完備的、嚴格的體現,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從而也是周禮的根本原則。
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系貴族間關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代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系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里,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里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
Ⅹ 夏商西周時期重要的歷史事件
主要抄:大禹治水 夏禹建夏 禹傳啟家天下 商湯滅夏 盤庚遷殷 武丁中興 姜太公釣魚 武王伐紂 烽火戲諸侯 齊桓公稱霸 楚莊王稱霸 晉文公稱霸 孔子周遊列國 三家分晉 荊軻刺秦王 秦王掃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