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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審判歷史事件

發布時間:2021-02-15 00:44:57

『壹』 東京審判的歷史背景

東京審判的背景一共有兩個,
1、當時的日本作為法西斯國家,在戰爭期間,對很多國家尤其對中國發起了一系列的戰爭,給中國民眾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日本侵略者在入侵中國後,對中國百姓實施各種非人道的措施來殘害中國人民,包括拿中國民眾進行化學實驗,這導致很多中國人在此實驗中死亡,而且死亡的方式是十分殘忍的,其中還有讓國人憤怒的南京大屠殺,這是日本對中國所犯下的一條重罪。日本侵略者大肆殺害中國人,所以日本犯了反人道主義罪行。在侵略中國的這個過程中,日本犯下了重重罪行,在戰爭結束後,日本便面臨國際范圍內對日本戰犯的審判。所以說東京審判的主要背景就是對日本戰犯在二戰中所犯下的罪行進行應有的懲罰。
2、美國主導地位的確立。在1946年1月19日的時候,美國最高統帥發布了通告以及憲章,確定了要在東京成立一個國際性的審判法庭,其主要目的就是對二戰中日本戰犯所犯下的罪行進行審判,並要得出最終的審判結果。在東京審判正式開庭之前,就確定了哪些國家參與此次的審判,其中有英國、澳大利亞、中國等多個國家參與此次審判,可是最終主導權還是掌握在美國的手中,因為美國在二戰中不僅取得了勝利,而且其他國家因為在戰爭中需要大量的軍備物資,美國便為這些國家提供物資,於是這些國家對美國產生了依賴,在戰爭勝利後,美國自然處於主導地位,因此在審判前,就確定了美國的主導地位。

『貳』 誰知道東京談判的歷史故事

東京審判歷史事件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東京審判是從1946年5月開始的,在第一階段,都是涉及中國受侵略的問題,但中國方面沒有估計到戰犯審判會如此復雜,而滿以為是戰勝者懲罰戰敗者,審判不過是個形式而已,哪裡還需要什麼犯罪證據,更沒有料到證據法的運用如此嚴格。因此,在東京審判的最初幾個月里,當中國提出主要的控訴事實時,美國辯護律師利用英美法訴訟程序的特點,多方進行阻撓刁難,使中國檢察方面工作處於很不利地位。當時國民黨政府軍政部次長(副部長)秦德純到庭作證時說日軍"到處殺人放火,無所不為",被斥為空言無據,幾乎被轟下證人台。
1946年初冬,我環行亞非美歐四洲後回國不久,當時在東京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的向哲浚回國述職。他這次從東京回來,不僅僅是例行匯報工作,而是前來要求增派人員去東京支援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辦案,且急如星火。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是根據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蘇聯後來也參加)在德國波茨坦簽署的《波茨坦公告》,以及同年9月2日的日本投降書和1945年12月16日蘇、美、英(中國後來也同意)莫斯科決議這三個國際協議而成立的。這三個國際文書規定對日本戰犯將處以嚴厲的法律制裁。由於參與這次審判的11個國家(中、美、英、法、蘇、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的法官之中,有7位來自講英語和適用英美法制的國家,另外,法庭庭長來自實行英美法制的澳大利亞,檢察長又是美國人,因此,法庭的審判程序就自然而然地按照英美法制度進行。
英美法制度與我國當時實行的大陸法有著很大的區別。大陸法採取糾問制,審訊提問主要由法官主持,而英美法採取對質制,審訊提問主要由雙方律師擔任(刑事案件中的原告律師是檢察官)。除此之外,在決定證據的憑信力時,大陸法採取"自由心證主義";而英美法採取"法定證據主義",即證據的提出是否合法,以及證據本身有無憑信力,由雙方進行辯論,法官如認為提出不合法或證據本身無可憑信,可以當庭拒收。凡經接受的證據,一般應被認為是可供考慮的。從而可以認為,律師在英美法制度下起著較大作用。鑒於當時國際形勢的發展,美蘇之間對峙已漸形成,美國方面從政治和軍事需要考慮,已不擬對日本軍國主義嚴加懲處,遂以日本律師不諳法庭所運用的審判程序為理由,給每一被告"配備"一名甚至兩名美國辯護律師。他們喧賓奪主,態度囂張,使審判進程受到重大影響。
東京審判的第一階段,對東條要處極刑,已成為定局;對南京大屠殺負直接責任的日軍統帥松井石根也罪責難逃。然而對策劃"九·一八"事件、製造"滿洲國"等傀儡組織的板垣征四郎,以及到處進行特務活動,罪行累累,國內幾乎盡人皆知的土肥原賢二,則尚缺乏符合上面所述"證據法則"的確切證據。雖然,當時受審的被告中,或多或少有著他們的侵華罪責,但若對這兩人不處極刑,受盡苦難的中國人民是萬萬不能接受的。因此形勢對我不利。為此,向哲浚回國告急,並請立即增員支援,而且還點名要我前往,因為我剛從美英兩國考察司法制度回來。
參加審判的其他各國,對於人員的配置,大多有充分准備。如對日宣戰僅一個星期的蘇聯,它原來計劃有70人參加檢察工作,後來經盟軍總部的勸說,派來30多人。經過那麼多年抗戰的中國,早先以為戰犯審判不過是"走過場",檢察工作人員不過八九名。現在也不得不考慮適當增加。向哲浚經與我商議後,決定建議增派4位顧問。具體人選為上海律師鄂森和桂裕,以及南京中央大學法學教授吳學義,並以我為首席顧問。

北平取證失敗

於危難之際受命前往東京前,我首先走訪了曾去東京國際軍事法庭作證的秦德純。秦是國民黨第27軍宋哲元的部下,曾任北平市長,並與十惡不赦的土肥原打過交道,簽訂所謂"秦土協定",深知土肥原的狡猾和惡行。當我問他對東京審判的感想時,他嘆了一口氣說道:"哪裡是我們審判戰犯,還不如說戰犯審判我們。"談到如何補提證據問題時,他說抗戰進行中,沒有一個司令官會想到應保存證據,作為日後控訴戰犯之用。在東京審判的初期階段,曾有偽滿"皇帝"溥儀到庭作證,但細核溥儀的供詞,大都是為他自己解脫責任,為被毒死的亡妻雪恨,很少提出控訴土肥原、板垣兩人主要罪行的確切證據。事實上他"高高在上",任人擺布,並不洞悉日方的具體計劃和暴行。
秦德純提到當時已被國內法庭判處死刑的偽滿"立法院院長"趙欣伯、"華北臨時政府"首腦王揖唐,以及南京"維新政府"首腦梁鴻志等,都關在北平監獄。他們是垂死的老人,可以勸說他們寫關於板垣、土肥原罪行的書面材料,待有機會在東京審判中提出,也可能減輕他們自己的罪責。
我和鄂森先去設在陶然亭附近的第一監獄,不料梁鴻志和王揖唐都已"昏迷不省人事",是真是假,亦難以辨別。惟有偽滿"立法院院長"趙欣伯比較清醒,甚至精神矍鑠,對答如流。他滿口答應合作,並表示願立即寫書面材料。但之後他又改變初衷,將其所寫材料,投入火爐之中。事後監獄中有人告訴我,他對寫書面材料是否一定能減輕他的個人刑責將信將疑。後來他又聽到"第三次世界大戰"中日本人將有"出頭之日",因此就不願交出已初步寫就的書面材料了。後經鄧哲熙的介紹,我和鄂森又去北平東城什錦花園吳佩孚的公館訪問吳的遺孀張夫人。吳佩孚本是北洋軍閥的領袖之一,被認為有"號召力",後隱息家園,靠他的老部下維持其日常生活。日本人認為可以利用,當時任陸相的板垣及著名的特務頭子土肥原妄想讓吳與曾任辛亥革命後民國第一任國務總理的唐紹儀合作,成立較大規模的傀儡組織。這個陰謀當時被稱為"吳唐合作"。計劃未實現,唐紹儀在滬被殺身亡。吳本不願*合作",後來也被日本牙醫用葯毒死。這一段歷史,當時尚未披露。我和鄂森訪問了張夫人,她詳盡地講述了那天日本醫生在樓下為吳"治牙"時,注射一種毒劑,使吳立時暈倒,張夫人聞訊下樓,吳已氣絕身亡。我後來曾在東京審判中提出關於"吳唐合作"的陰謀,作為土肥原、板垣罪證的一部分。

去日本前陸軍省檔案庫取證

我們去北平"取證",雖然沒有獲得預期效果,但對這些"大漢奸"的猙獰丑惡面目,倒有了一些感性認識。
我們到達東京時,正處於被告方面就中國、蘇聯、日德意軸心國締約、太平洋戰爭等問題逐一進行綜合辯護。我們必須立即解決的問題有二:一是如何在被告土肥原、板垣答辯時進行反詰和提出有力的新證據;二是應如何向檢察長交涉,要求將已分配給菲律賓檢察官羅貝茨擔任的土肥原、板垣兩人的控訴任務,改由中國檢察人員擔任。
時不待人,我們當即由向哲浚向美國籍的檢察長季南提出,中國檢察方面力量較前充實,對土肥原、板垣兩人的控訴工作,應由中國檢察人員負責。翌日,季南回答說,菲律賓檢察官認為土肥原、板垣兩人在太平洋戰事後期曾先後在東南亞地區任日本侵略軍指揮官,犯有殘害當地軍民的嚴重罪行,而且他已准備了這方面的材料。根據季南的建議,我們直接去同羅貝茨商量此事。我們說,即將開始的辯護階段有兩個內容,一是主要以戰區為標準的綜合性辯論;二是各被告的個人責任。為此我們建議,由他負責關於東南亞地區對該兩被告的反詰,而由我們負責對該兩被告為其個人辯護時的反詰。羅貝茨欣然同意我們的建議。
為了獲取有力的證據,中國檢察組決定通過中國駐日軍事代表團,要求盟軍總部讓我們進入已被封閉的日本前陸軍省檔案庫,尋找這些人的罪證。交涉很快得到順利解決,大家齊心一致,群策群力,經過一段時間的晝夜奮斗,竟然找出不少很有用的文件。

"談虎色變"

被告個人辯護階段是東京審判中的最後一個階段,對被告們自己來說,是一個關鍵性階段,也是眾人矚目的階段。審判開始時,被告原有28名,後來由於前外相松岡洋右和前海相永野修身在審判期間先後病死,極右的法西斯主義活動分子大川周明因患嚴重精神病而免受審判,因此,到了後期,實際上僅有25名被告。根據各被告姓名的英文拼法,土肥原賢二被列為第二名。
土肥原個人辯護從9月16日起進行。在辯護律師簡述案情後由他所舉證人受訊。土肥原提出的第一個證人是他任關東軍特務機關長時的新聞課長愛澤誠,其供詞大意略謂沈陽特務機關僅司採集新聞情報,並無其他秘密行動,並稱土肥原為人忠厚坦白等等。我問他是否知道土肥原曾於1935年陰謀發動政治軍事攻勢,想在平津組織"華北五省自治",當時外國報紙均有報道,證人作為關東軍特務機關新聞課長,難道一無所知?愛澤誠赧然未及回答,我即進一步提出愛澤誠當時作為特務機關新聞課長自己簽署的向上級報告外國報紙關於此事的報道的文件。愛澤誠當時無法否認,只得垂頭喪氣地認輸。
我當即乘勝追擊,提出一份關東軍的名為《奉天特務機關報》(奉天是沈陽的舊稱),該報告首頁蓋有土肥原的名章,其中一頁載有"華南人士聞土肥原和板垣之名,有談虎色變之慨"等語。土肥原竟在報告中使用中國成語,不愧為有名的"中國通"。可惜弄巧成拙,土肥原、板垣兩人本來都在中國作惡多端,中國人民恨之入骨,現在這兩人的大名竟同時出現在一個文件之內,不僅是"自投羅網",而且也為我們造就"一箭雙雕"的機會。愛澤誠見鐵證如山,如坐針氈,只得俯首無語,默認一切。此時土肥原的美籍辯護律師華倫見勢不妙,跳了出來向庭上說道,這個文件講的是一隻老虎,與案情無關,應請庭上拒絕接納作為證據。我隨即回到講台,解釋道,"談虎色變"是一句中國成語,意思是中國人一談起土肥原、板垣兩人,有如提到猛虎,足見這兩人的凶惡。當時會場肅靜,聽我解釋後,幾乎鬨堂大笑起來。我還進一步從提供證據的程序規則方面解釋道,證人愛澤誠一開始就說土肥原為人忠厚坦白等等,證據法內稱"品格證據",我現在針對這一陳述,提出他的為人如同猛虎,完全符合證據法則內的"反詰"時提出的證據必須有針對性的要求。華倫閉口無語地回到律師席。
至於土肥原本人,除了東京審判開始時檢察長宣讀起訴書後當庭聲明不認罪外,此次他又決定放棄陳述。依法庭所採用的程序,不能強其當庭發言。土肥原甘願放棄其親自辯護的權利,從中國檢察組方面來看,這是土肥原自知惡貫滿盈,顯系畏罪情虛,事實上將受到不利於己的推定。但由於土肥原本人既不上證人台,檢察方面就無由當庭對他嚴予盤詰,從而失去提出有針對性證據予以反駁的機會。
土肥原既不自為陳述,力避與我方直接交鋒,自以為得計。但我方以其劣跡昭彰,不勝枚舉,仍繼續伺機予以揭露。由於土肥原與板垣同在沈陽日本關東軍陰謀製造"事件",又在中國各地建立各級偽政權,與軍事侵略相配合,直至1938年板垣任日本陸軍大臣、土肥原受命來華,妄圖造成"吳唐合作",以便控制全中國,兩人始終勾結一起,其罪證大體上可以相提並論,有如前述。板垣剛愎自用,准備登證人台自為陳述,我們先有所聞,故准備於板垣為其個人辯護階段,將其與土肥原勾結作惡的罪證,於反詰板垣時一並提出,以收"一箭雙雕"之效。

迎頭痛擊板垣

板垣的個人辯護階段從1947年10月6日開始。板垣在25名被告中,雖然比不上首相、統帥的地位那樣"崇高",但也絕對不是一個無名小卒,因為他曾入閣擔任過陸軍大臣職務。他早年曾任日本駐中國使館武官,被認為是個"中國通"。"九·一八"事變時,他是關東軍高級參謀。他不僅精心策劃和執行那次事變,還立意製造傀儡組織"滿洲國",而且還成為偽滿"執政"溥儀的高級顧問。他不僅與土肥原狼狽為奸,而且還是土肥原的幕後指示者。這次他准備親自出馬,登上證人台為自己辯護,並指出證人15個為他遮掩解脫,而他自己則為殿軍壓陣,聲勢不可謂不盛。中國檢察組人員同仇敵愾,准備予以迎頭痛擊。
板垣通過他的辯護律師所提出的文件,彷彿為東北事變時的日本軍閥共同辯護,或則空發無據,或則自拉自唱,不著邊際,一派胡言亂語,無憑信力可言。板垣所列舉其他證人所述,也都空洞無據,提不出任何有力反證。最後,他親自上證人台,為自己辯護。他的辯護詞達48頁,內容不僅累贅空泛,而且有些內容簡直顛倒是非、荒誕不經,一望而知其為無恥讕言。
在我對板垣整整3天的反詰中,對他48頁的答辯詞中所提到的事情,幾乎都仔細盤問到,但我同時也念念不忘地牽掛著板垣的同夥土肥原。因為土肥原自己龜縮起來,不敢出庭受訊,我只有在板垣辯護階段,把他們共同策劃和實行侵華時的罪惡活動聯系起來。為了使法庭注意力不因土肥原不上證人台亮相而不加重視,我於板垣辯護階段作最後總結發言時,再次提到土肥原,並指著被告席右端(土肥原的座位)問板垣:你在陸相任內後期派往中國去拉攏吳唐合作的土肥原,是不是就是當年僭充沈陽市長、扶植傀儡溥儀稱帝、勾結關東日軍、陰謀華北自治、煽動內蒙古獨立、到處唆使漢奸成立偽政權和維和會、煊赫一時、無惡不作,而今危坐在被告席右端的土肥原?言時直指土肥原,怒目而視之。這時候,我覺得好像有億萬中國同胞站在我後面支持我的指控,使我幾乎淚下。當時全場肅然。板垣知道這一連串罪狀,雖然直指土肥原,但也莫不和他有直接聯系,當時如坐針氈。他也明白,我的發問是最後促使全場注意,並非真正要他作答,因此也就赧然走下證人台。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讀判決,受審的25名被告中7名被判死刑,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就在其中。1948年12月23日凌晨,在東京郊外執行絞刑,屍體隨後被燒成骨灰,散撒於荒野。東京審判到此全部結束。

『叄』 東京審判的歷史貢獻

東京審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反法西斯同盟國,對在日本政府策劃、准備、發動和實施侵略戰爭中起過重要作用、擔負主要責任的人物,進行的國際軍事審判。
「國際社會採取法律手段對破壞人類文明的戰犯進行審訊和制裁,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創舉。」東京審判對日本軍國主義發動的侵略戰爭性質的認定和對戰犯戰爭責任的追究與判決,符合國際公約和國際法准則,符合世界各國和人民的利益,符合人類對和平與正義的追求。
東京審判從法庭憲章的起草與公布、法庭的組成、對戰犯的審判,直到認定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戰爭的性質和對主要戰爭罪犯的懲治,都具有不可辯駁的法理依據。
東京審判在兩年七個月的審理過程中,盟國並沒有以戰勝國的姿態對戰爭罪犯以主觀、武斷的判決,而是以國際法為根據,在大量的人證、物證的基礎上,在給予戰犯以充分的自我辯論的基礎上而作出的法律判決。「這一點已經得到世界的公認。」
東京審判不僅從法律的角度認定了日本發動的對中國、東南亞和美英等國戰爭的侵略性和非正義性,而且通過審判日本主要戰犯,公開揭露了日本軍國主義者的戰爭暴行,尤其是侵華14年間在中國所犯下的罪行。宋志勇介紹,在法庭上,戰時日本曾嚴密封鎖的「南京大屠殺」等駭人聽聞的戰爭罪行被揭露,為審判提供了有力的證據,也為歷史研究提供了珍貴資料。
「從政治角度看,東京審判和紐倫堡審判一樣,對於制止侵略戰爭、保護正義力量、倡導世界和平、促使用戰爭以外的方式解決爭端等起到了積極作用,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東京審判向全世界宣告,策劃、發動侵略戰爭是違反國際法的犯罪行為,參與戰爭犯罪的人,要對侵略戰爭負責。
東京審判是一場嚴肅、正義的審判,它懲罰了戰爭罪犯,維護了國際法的尊嚴,為人類和平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東京審判是國際社會對日本錯誤國策以及戰爭罪行的總清算
早在明治維新以後,日本政府就走上了一條對外侵略擴張的歪路。按照其錯誤侵略國策,日本先後發動甲午戰爭、日俄戰爭,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吞並朝鮮,侵佔台灣,多次出兵侵略中國大陸。1931年之後,日本更是變本加厲,先後發動九一八事變、七七事變,並偷襲珍珠港,進攻東南亞和香港,進行了長達14年的侵華戰爭及「大東亞戰爭」,使被侵略國家和人民蒙受了巨大戰爭災難和生命財產損失。
在戰爭過程中,日本違反國際法,蔑視人類尊嚴,犯下了一系列慘絕人寰的戰爭暴行,如南京大屠殺、巴丹死亡行軍、化學毒氣戰、活人身體實驗等等,累累罪行,罄竹難書。國際社會如果對這種反人類文明的罪行置之不理,國際公理將不復存在,國際秩序將失去人性,人類文明乃至生存都將受到危害。為挽救人類文明,捍衛世界和平,必須對日本的上述戰爭犯罪進行徹底清算。東京審判正是通過揭露、批判日本錯誤的對外侵略國策,懲罰戰爭犯罪,對日本法西斯的侵略暴行進行總清算,使發動侵略戰爭、雙手沾滿各國人民鮮血的罪魁禍首受到應有的懲處,把戰爭罪犯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1945年11月開庭的紐倫堡審判和1946年5月開庭的東京審判,正是國際社會這種正當要求和共同意志的體現,是落實反法西斯盟國共同約定懲罰戰爭犯罪的具體行動,其合法性不容置疑。
東京審判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和正義
東京審判向全世界表明,陰謀策劃、發動和實施侵略戰爭是違反國際法的犯罪行為;參與戰爭犯罪的個人,要對侵略戰爭負責。它昭示世界,誰膽敢策劃、發動和進行侵略戰爭,不管地位多高,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由於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是由戰勝國單獨組成的,其合法性受到一些人特別是日本右翼勢力的質疑和攻擊,認為東京審判是「勝者的審判」,是勝者對敗者的「片面審判」和「報復」。事實上,一方面,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雖然是由戰勝國所組成,但並非「戰勝者裁決戰敗者」,更不是勝利者對失敗者的報復。法庭的設立以及對戰爭罪、反和平罪的控告也符合既有國際習慣法的法理依據。在審判過程中,無論是檢察官還是法官,都嚴格遵循法理法律規定,控辯雙方的權利尤其是被告方的權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另一方面,法律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從國內法來說,法律體現的是統治者的政治要求。國際法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人類社會的發展階段和國際政治的變化息息相關。要求法律與政治徹底割裂,是不可能的。它只能是相對獨立於政治,不可能絕對獨立於政治。這是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所決定的。東京審判的最大政治前提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反法西斯盟國的勝利而結束,否則,就根本談不到對日本戰爭犯罪的法律制裁。總體來說,東京審判是比較公正的,體現了國際法的正義原則。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的正義性質是不可動搖、不容挑戰的!
東京審判揭露了日本侵略戰爭罪行,為歷史研究留下了寶貴史料
侵略戰爭期間,日本軍隊在其所到之處犯下了累累暴行。但由於戰時實行新聞統制和封鎖,這些讓日本民族蒙羞的罪行都被掩蓋起來。而東京審判揭露了日本政府和軍部策劃、實施侵略戰爭以及在戰爭中犯下的大量罪行,如製造九一八事變、南京大屠殺、殘害俘虜,等等。日軍犯下的這些駭人聽聞的戰爭醜行被揭露在大庭廣眾之下,極大地震撼了日本國民,讓他們認清了日本軍國主義的丑惡本質。這對戰後初期日本反思侵略戰爭,擁護和平民主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
東京審判不僅懲罰了日本主要戰爭罪犯,而且為日本近代歷史研究特別是對外侵略史的研究提供了一大批歷史資料。如記錄法庭審理全過程的法庭英文庭審記錄達48412頁(日文為10卷),洋洋千萬字。不久前我國影印出版了這部庭審記錄,多達80卷。此外,控辯雙方共提供書面證據4336件,法庭判決書長達1213頁,而法官個人的判決意見書加起來比判決書還要龐大,均創世界審判史之最。上述各類審判資料基本概括了日本19世紀20年代末到1945年戰敗投降期間的歷史,特別是日本統治者策劃、實施對外侵略戰爭以及在戰爭中犯下的種種罪行,是一個規模龐大的歷史資料庫。它為日本近現代史、中日關系史、遠東國際關系史、國際法特別是戰爭法規的研究提供了一個豐富、權威而龐大的歷史資料庫。
東京審判具有重要的國際法意義
東京審判對國際法特別是國際刑事法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東京審判體現在國際法上有兩大特點。一是適用傳統的國際法,二是根據國際法的發展和時代的需要,完善或創設新的國際法規范。東京審判的否定論者指責東京審判違反國際法,其依據僅僅是囿於成文的國際法。其實,東京審判在國際法上的意義並非是如何適用了傳統的國際法,而是在尊重傳統國際法的基礎上發展了國際法。東京審判及此前進行的紐倫堡審判適用的「侵略戰爭罪」「反人道罪」「個人為戰爭罪行負責」等概念,無論在國際法的理論上還是在國際法的實踐上都具有重大意義。東京審判結束後國際法發展的歷程,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1950年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通過了「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及該法庭的判決所包含的各項國際法原則」、1968年聯合國大會《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不適用法定時效公約》、1970年聯合國大會《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系的國際法原則宣言》、1998年羅馬外交大會通過的《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等一系列國際法文件,以及前盧安達國際法庭和前南斯拉夫國際法庭的審判實踐,都明確肯定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新的戰爭罪概念的管轄權。這些都表明,國際社會和國際法學界已經接受、認可並發展了東京審判及紐倫堡審判確認的戰爭犯罪概念和原則,由此證明了東京審判對國際法所作出的重大貢獻。兩大國際審判的原則奠定了現代國際刑法的基礎,這是不爭的歷史事實。公平和正義是法律永恆的追求目標,為達到這一目標,人類就必須依照社會發展變化,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德、日法西斯國家犯下的空前規模的戰爭罪行,促使國際法必須增加新內容和新概念來應對。如果完全拘泥於傳統國際法的條文,將原適用於國內法的罪刑法定原則完全照搬到東京審判這一國際戰爭審判中,顯然是不適宜的,有悖於人類正義。
在看到東京審判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同時,也應看到其缺憾和不足。比如,沒有追究天皇裕仁的戰爭責任是東京審判最大的缺憾。天皇是日本戰爭責任體制中的最高責任者,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就不可能徹底追究日本國家的戰爭責任。這給戰後的日本政治帶來了嚴重後果,造成戰後日本一些政要、右翼勢力拒絕對侵略戰爭進行誠心的反省和悔改,使日本政治長期右傾化。此外,日本在侵略戰爭中犯下的諸多罪行,如生化武器罪行、731部隊罪行、強征和迫害慰安婦罪行、強征勞工罪行等等,都沒有得到應有的審判和追究,東京審判涉及的一些國際法問題的討論也沒有完全透徹等。

『肆』 東京審判的歷史意義是什麼

東京審判具有如下幾方面的意義:

1、重要的政治意義和歷史意義。東京審判的政治意義和歷史意義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以懲罰戰爭犯罪震懾戰爭犯罪;二是揭露日本的侵略戰爭罪行。東京審判與一般審判的最大不同點,就在於它的重大政治意義。

2、東京審判向全世界宣告,策劃、發動和進行侵略戰爭是違反國際法的犯罪行為,參與上述戰爭犯罪的個人,要對侵略戰爭負責。它昭示世界,誰膽敢策劃、發動和進行侵略戰爭,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東京審判的另一政治意義和歷史意義在於它揭露出了大量日本政府和軍部策劃侵略戰爭,並在侵略戰爭中犯下的種種罪行,極大地震撼了日本人民。

『伍』 東京審判的大致內容是什麼

東京審判是指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甲級戰犯的國際大審判。這些人中包括東條英機、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等對中國和亞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戰犯。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美國、中國、英國、法國、蘇聯、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荷蘭、印度、菲律賓11國指派的11名法官組成。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方面參加東京審判,任中國駐國際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檢察官和首席法官。

(5)東京審判歷史事件擴展閱讀

東京審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反法西斯同盟國,對在日本政府策劃、准備、發動和實施侵略戰爭中起過重要作用、擔負主要責任的人物,進行的國際軍事審判。

「國際社會採取法律手段對破壞人類文明的戰犯進行審訊和制裁,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創舉。」東京審判對日本軍國主義發動的侵略戰爭性質的認定和對戰犯戰爭責任的追究與判決,符合國際公約和國際法准則,符合世界各國和人民的利益,符合人類對和平與正義的追求。

東京審判從法庭憲章的起草與公布、法庭的組成、對戰犯的審判,直到認定日本軍國主義侵略戰爭的性質和對主要戰爭罪犯的懲治,都具有不可辯駁的法理依據。

東京審判在兩年七個月的審理過程中,盟國並沒有以戰勝國的姿態對戰爭罪犯以主觀、武斷的判決,而是以國際法為根據,在大量的人證、物證的基礎上,在給予戰犯以充分的自我辯論的基礎上而作出的法律判決。「這一點已經得到世界的公認。」

『陸』 東京審判的歷史背影

東京審判時,日本戰犯受審的情形。第二排左起第五人為東條英機。

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近日一再替參拜靖國神社辯解,其他右翼勢力甚至否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判(東京審判)。那麼,東京審判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日軍暴行駭人聽聞

東京審判從1946年5月開庭到1948年11月宣判終結,共歷時近兩年零七個月。其間共開庭818次,法庭紀錄4.8萬余頁,出庭作證的證人達419人,出示文件證據4000多件,判決書長達1213頁,規模超過了紐倫堡審判,堪稱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國際審判,也是二次大戰結束後世界上發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法西斯的種種罪行在審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東京審判的判決書宣布,確認日本有對中國進行侵略戰爭及對蘇聯、美國、英國與其他盟國進行類似戰爭之罪。認為「九一八」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導火線,日本是中日戰爭的侵略者。

判決書以最大的篇幅敘述了日本侵華戰爭的歷史,在國際法的高度上確定了日本侵華的種種罪行。

判決書還指出,日本暴行的證據為數眾多,不可能一一列舉,法庭只能就確定大批屠殺並虐待戰俘與和平居民的罪行及國際公約所規定的其他戰爭犯罪的各種證據,作出一般的結論。1.對中國人民的屠殺:僅以「南京大屠殺」為例,被殺人數就達20萬人以上,還不包括被日軍焚燒的屍體、投入長江或用其他方法處置的人。日本法西斯姦淫燒殺,劫掠財物,無惡不作。2.對太平洋地區各國人民的屠殺:他們曾在馬來亞的亞歷山大醫院、泰國的瓊蓬角、荷屬東印度的望涯群島、蘇門答臘的庫達拉查、爪哇的加達爾巴士等100多個地方實施了大規模屠殺,其暴行駭人聽聞。例如:日軍將婦女強奸後,把汽油澆在她們頭上點火焚燒。3.拷問和其他非人道待遇:日軍在其鐵蹄所及之處,對被拘禁的俘虜與和平居民實施了慘無人道的酷刑,包括烙刑、電刑、懸吊、坐釘板等。4.解剖活人和吃人肉:實施解剖活人暴行的不僅有日本軍醫,還有其他軍人。如在菲律賓,日軍抓住了一個年輕婦女,將她的乳房和子宮割去。1944年底,日本第十八軍司令部曾發出命令,讓部隊吃盟軍的屍體。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成立

德意日法西斯發動的戰爭給全人類帶來深重災難,為了懲處犯罪分子的滔天罪行,1943年10月,美國、英國、中國、荷蘭、澳大利亞等國成立罪犯調查委員會,籌備戰後審判。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規定:「我們盟國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但對於戰犯,包括虐待俘虜的人在內,將處以法律的嚴厲制裁。」12月,在莫斯科舉行的蘇美英三國外長會議也決定,駐日盟軍最高統帥必須貫徹《波茨坦公告》,嚴懲日本戰犯。

1946年1月19日,駐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根據盟國最高委員會決定,正式頒布了關於在東京設置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特別宣言》,以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根據規定,該法庭有權審理及處罰那些犯有危害和平罪、違反戰爭法規及慣例罪和違反人道罪的遠東戰爭罪犯。但事實上,東京審判的對象是甲級戰犯(即主要的或首要的戰爭罪犯),次要戰犯由各被侵略國分別設庭審理。1946年2月18日,麥克阿瑟正式任命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高等法院院長韋勃爵士為首席法官,以及分別來自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菲律賓、加拿大、紐西蘭、印度10國的10名法官;同時任命了首席檢察官和其他30名檢察官。中國法官和檢察官分別由梅汝趝和向哲浚出任。盟國開始是把70人定為甲級戰犯,後認為案情過分龐大復雜,決定將這70人分兩批或三批審理。東京審判的是第一批28名甲級戰犯,因為其中3人或病死或發瘋,所以實際只對25名甲級戰犯進行了審判。

對日本戰犯的正義審判

1946年5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開庭。這天上午8時42分,一輛押送日本戰犯的土黃色大型軍用客車停在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大門前。8時50分,大客車的門開啟。第一個走下車的人穿著一身戰時日本國服國民服,他是南次郎。第二人是眼眶深陷的廣田弘毅。日本特務頭子土肥原賢二第四個走下車來。東條英機走在隊伍中間,他戴著黑框眼鏡,臉上露出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眼睛眨個不停的前大藏大臣賀屋興宣走在最後。他們走得很慢,相互間保持1米左右的距離。當賀屋興宣走進法庭大門後,厚厚的玻璃門隨即關閉。

上午11時17分,法庭執行官宣布開庭,庭內全體人員起立。在一片肅靜中,11名法官身著黑色法衣威嚴地走入法庭,登上審判席。

盡管25名戰犯罪惡滔天,但他們並不甘心認罪。開庭不久,辯護團便以審判權問題發難,有的辯護律師以戰爭中殺人不應構成殺人罪為由,為被告開脫。對此,檢察官指出:這批戰犯所指揮的軍隊,對世界各國的無數生靈造成了長期而深重的迫害,世界的和諧在這批戰犯手中破滅。對如此天理不容的戰犯,絕對不能夠放縱。審判的目的是在主持正義,而這個審判也不同於一般的審判,因為我們要從毀滅中挽救全世界。我們為了文明而開始戰斗!檢察官鏗鏘有力地結束了發言。法庭駁回了辯方的動議,審判進入一般審理階段。

法庭上唇槍舌劍

7月1日,法庭開始審理日本發動侵華戰爭的罪行。坂垣征四郎雖知自己罪行累累,但還是抵賴說九一八事變是偶然發生的事件,並不是他們策動的;而偽滿洲國的成立是出於東北人民的民意;七七事變以後,他曾主張撤軍,實現和平等等。但在中國檢察官舉出的大量證據,如《奉天特務機關報》所載日本軍方吹捧坂垣屠殺中國人功績卓著的材料,日本外務省秘密文件中所載坂垣策劃成立偽滿洲國等材料面前,坂垣窘態畢露,啞口無言。8月,偽滿洲國皇帝溥儀連續出庭8天,詳述坂垣籌劃偽滿洲國的罪行和證據,讓世人更多地了解到了事實的真相。

對南京大屠殺負有最高直接責任的是松井石根。為了證實日軍的暴行,中國檢察官助理裘劭恆特地與兩名美國人赴南京實地取證,收集到大量證據,並找到了南京大屠殺的倖存者尚德義、伍長德,目擊者美籍醫生羅伯特·威爾遜、約翰·梅奇牧師等證人。檢察官向法庭提供的證人證詞和其他證據材料堆起來有一尺多高。松井石根剛開始也是百般抵賴,但很快被檢察官駁得什麼話也說不出來。

在東京法庭上,其他有關各國的檢察官也相繼進行了立證陳述,歷數了日本進行侵略戰爭的各個階段上日本戰犯的犯罪事實。

戰犯的末日

1948年11月4日-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讀了數十萬字的判決書。12日下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廣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人絞刑;判處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木戶幸一、小磯國昭、南次郎、岡敬純、大島浩、佐藤賢了、島田繁太郎、鈴木貞一、賀屋興宣、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等16人無期徒刑;判處東鄉茂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有期徒刑7年。在被告依次被傳喚來聽取量刑宣判時,他們的表情各不相同。土肥原臉色死灰,臉部肌肉明顯抽搐,雙手顫抖厲害。松井石根頭不停地抖動,兩腿癱軟,不得不由兩名憲兵用力抬著才離開法庭。東條最後一個出場,他穿著一身軍服,兩手背在身後,歪著脖子,一直仰視著天棚。七人的絞刑是1948年12月22日黎明執行的。他們的屍體在火焚成灰以後,用軍艦撒到海里,任其隨風飄去,使其無蹤跡可尋。

在東京審判的同時,南京、上海、馬尼拉等地也設立軍事法庭,審判日本乙級、丙級戰犯,受審戰犯共5416人,其中937名戰犯被處以死刑。

東京審判意義重大

東京審判揭露了日本法西斯的侵略罪行,懲罰了日本戰犯,因而受到當時世界輿論的普遍歡迎。當然,由於在審判前後由美國操縱了執行和檢察大權,使審判產生了一些缺陷和偏頗,如731部隊從事細菌戰的罪惡活動未被追究等等。但是,東京審判的重要之處主要不在於確定某些被告人有罪無罪,而是伸張正義、鞭撻戰爭犯罪和呼籲世界和平。

第一,東京審判以其嚴正判決最終在國際法的高度上確定了侵略戰爭是犯罪這一人類共識,還確定了計劃和准備侵略戰爭也是犯罪,而領導侵略戰爭的人應負刑事責任。這一國際法准則的建立,沉重打擊了好戰分子的囂張氣焰。

第二,東京審判正式確定了違反人道罪,即將戰時或戰前對非武裝人民的屠殺、種族滅絕、奴役、放逐及其他不人道的行為等規定為犯罪。這就使戰爭犯罪所不能包括的一切反人道罪行,都不能逃脫正義的裁判。

第三,東京審判的各項記錄和判決書等文件,具有不可動搖的權威性,它本身就是日本法西斯所犯種種罪行的如山鐵證。

『柒』 東京審判講述了什麼故事啊~~~

既然你把這個問題安排到法律上,那我也說兩句得了,還能得二分。
具體情節就內不說了,一二樓說的很詳細了。容這部影片我看過,就感覺來說,這部影片中對法律方面的問題並沒有解釋清楚。如日本戰犯的辯護人曾提出對遠東國際審判庭審判戰犯的組成人員有異議,其理由為審判方完全為戰勝國派出的法官,而審判長只是以法官的組成是由軍隊首長指定的(具體情節你看一下電影),在法律上來說這個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還有,整部影片看下來都沒有充分的體現出從法律上對戰犯的審判,有些地方無法使人信服,導演顯得比較急躁,好像不是很重視審判,讓人看了直想不如一槍拉出去去打死算了,還審干什麼,這是導演的失誤。
另外,我國的法律體系大都繼承的日本的,就當時的司法能力與日本跟本無法相比,但這一點並沒有說明。
總之我感覺這部影片就是部愛國片,從法律上沒有講好。

『捌』 東京審判故事簡介

1946年3月20日,受中國國民政府的委任,作為遠東國際大法庭的中國法官,梅汝璈飛抵東京。東回京的中國同仁及朋友為梅汝璈答舉行了一個歡迎宴會,席間,顧毓秀鄭重地贈送了一把寶劍給梅汝璈。《大公報》記者肖南負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全程跟蹤報道。在宴會上,他目睹了梅汝璈的激動和歡欣,但他卻預感到梅汝璈此行必定艱難……大審判終於開庭了,中國的審判團遭受到了種種挑戰和挫折,面對各國法官們的偏見與刁難,中國法官和檢察官們與他們鬥智斗勇,克服了對美國法律不了解的種種不利因素,在庭審辯論中取得了上風。日本右翼勢力派刺客行刺梅汝璈,肖南得知後,立即趕往告知,最終挫敗了刺殺計劃。最後的審判到來了。遠東國際大法庭做出判決,以東條英機為首的七名戰犯被處以絞刑……

『玖』 電影<東京審判>背後的歷史

提問者指的是哪一次東京審判?是審判東條那次,還是審判小犬那次?

『拾』 簡要介紹東京審判這部電影涉及的歷史背景

1946年1月19日,當時遠抄東盟襲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與受降同盟各國磋商後,頒布一項《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特別通告》(亦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或《東京憲章》),正式宣布於東京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今自衛隊市谷駐屯地)。[1]:50

1946年2月25日,盟國最高統帥部根各盟國政府提名,任命11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由美國、中華民國、英國、蘇聯、加拿大、法國、澳大利亞、荷蘭、印度、紐西蘭和菲律賓這些勝利的同盟國共同任命法官審理。4月2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接受盟國最高統帥部國際檢察處對東條英機等28名日本甲級戰犯起訴,於5月3日展開審判程序。
審判結果
共有28個被告被審判,大部分是軍事或政治的領導者。兩個被告(永野修身、松岡洋右)於審判期間自然因素死亡。大川周明在審判期間因為精神衰弱而沒有被起訴。

絞刑
七個人因為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而判決絞刑。據法官梅汝璈回憶,當時以6票對5票的微弱優勢通過了死刑判決。他們於1948年12月23日在東京都豐島區池袋巢鴨監獄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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