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專利制度沿革歷史是什麼
1978年7月,中央作出了「我國應建立專利制度」的決策。根據這一決策,原國家科委開始籌建我國專利制度,從1979年3月開始制定專利法。1984年3月12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1985年4月1日,即我國專利法實施的第一天,原中國專利局就收到來自國內外的專利申請3455件,被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譽為創造了世界專利歷史的新紀錄。中國專利法保護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創新成果。在大多數國家,專利法僅保護發明,而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單獨立法。我國將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保護規定在一部法律中,都稱為專利,是我國專利法立法體制特色之一。 專利法制定後經歷了兩次修改。1992年9月,為更好履行我國政府在中美兩國達成的知識產權諒解備忘錄中的承諾,我國對專利法進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為了順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對專利法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2005年4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啟動了專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的准備工作。2008年1月,專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國務院2008年立法工作計劃。2008 年12 月27 日,我國《專利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下稱2008 年《專利法》)。修訂後的《專利法》將於2009 年10 月1 日起施行。與前面兩次修訂相比,這次專利法修訂,主要是國家自身發展需要的體現,而這突出地表現為提升專利法在促進我國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國家方面的重要作用。 《專利法》第三次修訂涉及的內容相當多,但其總體風格是基於總結我國專利法制工作經驗, 出於中國自身發展需要, 更加充分地保護國內外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並兼顧社會利益的平衡, 促進專利制度功能和作用在中國更好地發揮。從具體的修訂內容看,此次修訂特別重視提升專利法對我國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的作用, 以及在維護公眾利益的基礎之上加強對專利權的保護。《專利法》修正案通過後,輿論普遍認為,鼓勵創新能力提高和加強對專利權保護,是這次《專利法》修改的主旋律,貫穿於專利法的始終。因此,這也可以視為《專利法》第三次修訂的主要特點。
⑵ 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歷程和前景
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起步較晚,是伴隨著國外的壓力和經濟發展的需要產生的,所以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誠然發展了20幾年,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也有了一定的成就,但是還是任重而道遠。在這里我想建立一個專題來討論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眾多問題和解決方案。我先開一個頭,以拋磚引玉。
中國正在失去中葯的知識產權
世界著名經濟學家保羅·比爾茲曾預計,到2010年,與健康相關的產業將為美國經濟帶來每年1萬億美元的收益,這些收益來自令人更健康、更美麗、延緩衰老或預防疾病的產品和服務等等。
20年前,健康產業並不存在,但今天,健康產業的收益達2000億美元,相當於美國整個汽車產業收益的一半。從2000年到2010年,健康產業的消費將由2000億增長至1萬億美元,足足有5倍的增長。中國有13億人口,專家預測健康產品消費將由目前在GDP中2.5%的比重繼續增加,進而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因此,中國健康產品市場巨大。
中醫葯有著五千年的文化背景,據記載,中國人早在一千多年前的東漢年代已經開始使用「保健養生」食品了。因此,在漢方中葯制劑方面,中國人有絕對的優勢。
然而,在這場健康產業的大潮中,我國還沒有一個揚名海內外的中醫葯品牌出現。
中國的中醫中葯保健品具備了創造世界品牌的基因。但面對強大的競爭對手,我們必須走中國化的健康產業之路。
目前,中葯在國際市場的貿易額已超過400億美元,而且每年還以10%的速度增長。但中國的中葯出口貿易額只佔世界草葯貿易總額的不到3%。而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歐洲一些國家的中葯企業從我國低價購入原料葯就地粗加工後,運回國內精煉,提取制劑,製成西方人習慣的膠囊、片劑和顆粒劑,不僅佔領了國際市場,而且以高價返銷中國市場,目前已佔據了我國中成葯市場1/3的份額。而我國每年從日本、韓國、東南亞、西歐等地進口的洋中葯卻超過1億美元。反觀日本,雖然只有210個漢方葯制劑,且處方和原材料均來自中國,但在國際市場的佔有率卻達到80%。
為改變我國中葯生產落後的狀況,我國一些地方和單位積極尋求國際合作,引進外國的資金和先進生產工藝,這本無可厚非。但是一些人為達到此目的,目光短淺、急功近利,無視中葯處方作為無形資產的巨大價值,不惜將自主的知識產權—中葯處方拱手交給外商,這使我國的中葯生產在國際競爭中處於更加不利的境地。
我國民間還有大量中葯秘方、偏方,雖然在長期的中醫臨床中行之有效,但由於科學研究與解析分離技術水準低,至今仍以非處方、草葯形態流傳,許多外商正加緊搜羅研究分析,甚至搶先申報許多專利,使得中葯這種國寶的知識產權,正以驚人的速度流失。
同時,如果不能真正了解保健品市場運作規律,精確掌握市場脈絡,也極容易遭遇滑鐵盧。因此,這十幾年來有不少大企業進軍養生保健產品,均以失敗告終。大向導公司堅持走中國特色的健康產業之路,以「弘揚民族文化,樹立民族品牌,實現平衡人生」為企業使命。提出「我的世界由我創」的經營口號,立足中國,面向全球,以小謀大,穩健發展。
中國中葯要全面進入國際市場,必須與國際接軌,實現中葯現代化,首先是研究與開發的現代化。這就需要建立中葯材規范化種植基地,採用先進生產工藝及現代化劑型,建立中葯質量標准規范,提高中葯質量標准水平,加強中葯葯理、毒理研究,重視中葯臨床試驗,制定中葯生產管理規范。在這一程序中,必須大力加強中葯知識產權的研究和保護。否則,我國的中葯產業將成為沒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失去生存的權利,後果不堪設想。
⑶ 中國知識產權發展的現狀及歷史
近年來,隨著中國加入WTO及2008年北京奧運會,體育正在成為全社會的一個投資和消費熱點,尤其是體育用品行業。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會提出的主題思想是:「給中國人一個機會」。而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成功申辦則成為中國國內企業向世界品牌沖刺的一個強有力的跳板。與此同時,國外的體育用品製造商也紛紛將目光投向了人口眾多、市場潛力巨大的中國市場,在這一形勢下,中國本國的體育用品製造商們如何利用自身的優勢資源,運籌帷幄以出奇制勝,根植於國土,立足於世界,就成為了一個十分值得研究的問題。
一、體育品牌的概念及其分類
1.體育品牌的概念
美國市場營銷協會對品牌的定義是:品牌是一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設計,或是它們的組合運用,其目的是藉以辨認某個銷售者或某群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並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區別開來。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品牌不是一個空洞的概念,而是承載著一定的精神內涵,並通過其載體(即某項產品或服務)體現出來,不同的品牌其內涵也各不相同,體育品牌由於承載著體育運動的精神和特點而自有其獨特的價值。
根據品牌的定義,按照筆者的理解,體育品牌是體育營銷意義上的以差別化為代表的體育商品個性和獨特賣點的標志,是活在消費者心目中的一種消費情結,是一個名稱、術語、符號、標記,或是這些因素的組合。體育品牌是企業和消費者共同創建的, 企業生產了產品, 通過一定的渠道, 將信息傳遞給消費者, 消費者在需求得到滿足之後, 對產品產生認同感, 進而同品牌建立良好的關系, 形成消費「忠誠」。 同時, 品牌在接受了消費者的檢驗後, 在以後長期的經營中不斷改進自己, 形成獨特的「品牌文化」, 最終形成「品牌」。
2.體育品牌的分類
從目前國內外體育營銷的實踐來看,體育品牌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體育核心產業品牌。體育核心產業包括競技表演業、健身娛樂業等,該產業形成的體育品牌包括體育賽事品牌、體育運動員品牌等。二是體育賽事品牌。體育賽事是體育運動的核心,最能夠展現體育運動的活力和魅力,也最能夠體現體育運動的精神和理念。三是體育運動員品牌。體育運動員是體育活動的參與者,是體育運動的核心,在體育活動中發揮主體性作用,正是他們將體育運動的魅力呈現給觀眾,讓人們感受到他們在運動場上拼搏的精神和堅強的意志,他們是力和美的化身,是體育理念的傳達者。四是體育支持產業品牌。體育支持產業包括體育用品、器材、服裝、場館等產業領域,該產業所形成的體育品牌包括體育用品品牌、體育設施品牌等;五是體育用品品牌。體育用品品牌,是指體育企業主體在市場競爭中創造出來的,得到社會公認的,與同類體育用品相比較,具有高知名度、高美譽度、高壽命、高效益、高價商標並名列前茅的產品。
二、我國體育品牌發展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分析
1.我國體育品牌發展的現狀分析
體育用品行業是體育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目前我國最先發展,歷史最為久遠,最為成熟的一個區域,也是體育產業中競爭最為激烈的一個行業。近幾年來我國的體育用品行業得到迅猛發展,全國居民用於體育用品的支出已經位於日常基本生活消費之外重要消費支出的第六位,全國體育用品行業總產值更是以每年493億元的規模增長,目前我國體育用品的年銷售額為300年~400億元。中國體育用品生產從地域分布來看,20世紀90年代以來多集中在京津、滬閩、粵三地,尤其是福建和廣東地區,體育用品生產廠家更為密集。目前我國體育用品企業已超過400萬家,中國的體育市場出現了空前的繁榮景象,國內自主體育品牌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
2.我國體育品牌發展存在的問題
(1)我國的體育用品科技含量相對較低。我國體育用品企業大多生產技術落後,研發處於兼容並蓄的模仿階段,更缺乏專業運動領域的作為。在我國生產企業中,「重生產」、「輕研發」的現象還十分普遍,絕大多數企業沒有自己的研發隊伍,缺乏自主知識產權,缺乏把傳統產品不斷升級換代的前瞻意識,缺乏對國內外市場信息的掌握和未來走向的准確判斷。企業對產品研發的重視程度不夠,資金投入不足,直接導致生產出來的體育用品檔次、科技含量、產品附加值低,抗風險能力較差,不具備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因此,不利於我國體育品牌的長足發展。
(2)我國體育產品缺乏品牌文化。品牌文化就是指通過建立一種清晰的品牌定位,在品牌定位的基礎上,利用各種內外部傳播途徑形成受眾對品牌在精神上的高度認同,從而形成一種文化氛圍,通過這種文化氛圍形成很強的客戶忠誠度。這種忠誠度是將物質與精神高度合一的境界,人物合一是對品牌文化的總結。它代表了某一種人群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和個性。品牌文化其實是一種價值觀、一種生活方式和習慣,它的魅力就在於它不僅僅提供給消費者產品或服務,而且幫助消費者去實現他們的夢想。我國體育品牌將文化作為品牌戰略切入點的企業較少,很少從高端理解品牌或者從文化的宏觀視角塑造品牌,所以說我國的體育品牌缺乏文化根基作支撐。
(3)市場發育較低,行業競爭不規范。近年來,市場的活躍對體育品牌的流通起到了積極作用,短時間內過多過濫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展銷活動造成了無序的競爭,也給大量質量低下的偽劣產品提供了生存的條件。
我國對體育品牌業的標准化工作由於種種原因一直處於滯後狀態。因此,必須通過經濟和法律的手段,加強技術等級標准審查、企業計量標准審查、企業質量管理審查等,限制那些檢測設備不完善、無標生產、缺乏有效的質量保證的產品投產和銷售。
三、我國體育品牌發展的戰略途徑
體育品牌戰略就是以市場為導向,樹立「名牌意識」,從產品的質量、科技、創新、營銷服務以及管理等多方面、全方位出發,由企業內部與外部多方面共同努力、配合,創造出具有中國特色的國產名優品牌體育用品。
1.注重品牌質量及產品創新
品牌質量包括品牌本身所代表的產品質量和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感受的質量。品牌質量以產品質量為基礎,並擴展到消費者心中感受的質量。現在國內的品牌已經注意到這方面的發展,但是做的還遠遠不夠。
科技又是創新的基礎,每一個品牌產品都應具有其他產品所不具有的科技含量和技術訣竅。我國體育用品企業因為受到設備、資金、技術和管理的限制,更多強調的是低價位,而忽視了對產品技術的研發,尤其是一些技術含量較高的體育用品,如賽車、戶外用品等設備器材的開發和研製,產品的質量問題直接影響到了品牌在消費者心中感受到的質量。只有不斷使產品的技術含量提高,創造出企業自己的專利技術,才能吸引更多的消費者,名牌才能永久名牌。
2.加強體育品牌文化
品牌知名度高並非代表品牌價值高,品牌的文化內涵才是品牌價值的核心資源,名牌的背後是文化,產品是暫時的,文化是永恆的,只有文化的,才是經典的。所以體育用品企業應重視品牌的文化含量,努力把文化、知識、智慧注入到品牌創建的所有過程中,豐富品牌的文化內涵,使品牌更具競爭力。我國的體育用品企業中還普遍處於起步階段,為此,借鑒國外知名體育用品品牌成熟的品牌文化理念和運作經驗,努力提高企業的文化創造力,用文化來創造品牌,用文化來創造品牌增值的價值,使品牌文化成為我國體育用品品牌成長的加速器,早日打造出我國的世界體育用品強勢品牌。
3.清晰市場定位及創造品牌個性
在目前眾多運動品牌雲集的情況下,就要細分市場,可以通過選擇不同的運動項目、鎖定高中低檔不同的消費階層、不同的區域市場等手段找准品牌定位。我國加入WTO,標志著我國體育用品品牌發展的國際環境發生了大的變化。因此,必須立足全球,放眼世界,在國際市場的大環境中運籌體育用品品牌的發展戰略。我國體育用品品牌首先就是要正確分析市場生存環境,明確品牌定位。我國的體育用品品牌普遍存在著品牌定位模糊不清的缺陷,如作為我國體育用品品牌龍頭老大的「李寧」,在品牌創建的12年間,除了上世紀90年代的急速膨脹期,「李寧」一直不能突破成長的上限,營業額停滯不前,已有的消費者並沒有重復購買產品,也沒有新的消費者加入。造成這個結果主要就是品牌定位不清晰的原因所致。要想在全球市場與世界知名體育用品品牌競爭,我國體育用品品牌必須在創建品牌之初就形成一個清晰明確的定位策略,在品牌創建過程中要清楚地將定位思想、理念和原則傳達給市場,提供足夠的營銷資源並保證定位準確。
體育品牌的成功營銷不但能帶動體育產業大發展,更能帶動國內生產總值的大力發展,體育品牌是一個新的營銷點,在我國具有巨大的可挖掘的潛力。怎樣正確認識中國體育品牌的發展走向,以及如何制定適合中國體育品牌的發展戰略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⑷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摘 要】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加快。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能力、保護水平將影響到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本文通過對我國知識產權與國外進行比較,找出我國的知識產權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解決方法。
【關鍵詞】我國知識產權現狀;知識產權問題;解決辦法
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加快,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知識產權的保護被提到新的歷史高度,特別是加入WTO後我國企業面對外國企業的沖擊,如何保持原有的國內市場,開拓國際市場成了企業面臨的一道難題,而知識產權的保護又是其中關鍵一環。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能力、保護水平將影響到我國經濟發展水平。
一、我國知識產權現狀
我國知識產權發展的主要特徵是:知識產權法律規范的完善開始了主動性的戰略設計;知識產權管理更具科學性;知識產權保護更加理性化;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知識產權文化逐漸與中華傳統文化融合;知識產權從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同時增長。
1.知識產權法治不斷完善,知識產權執法體制不斷健全
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我國建立了司法保護與行政執法的雙軌制。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等法律都有關於相關行政機關對其所管轄范圍的知識產權糾進行行政處理的規定,是知識產權司法保
⑸ 我國知識產權主要有
知識產權
intelligence property
知識財產的所有權。亦稱智力成果權。
知識產權是對智力勞動產生的創新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是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人身權利是指智力成果與完成人人身不可分割的權利,如發明人、發現人或作者的署名權。在中國,知識產權的人身權利是不能轉讓、贈與和繼承的。
財產權利是指智力成果依法獲得產權後,權利人通過行使權利取得報酬或獎勵的權利,如獲得成果轉讓費和領取獎金等。
知識產權有如下特徵:①無形性。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的成果,這種成果是在法律特殊保護下的無形財產。它與有形財產相比,在權利的產生、侵權行為的表現和法律的保護等方面都不相同;②專有性。知識產權具有獨占性和排它性。由於知識產權是智力成果,很容易傳播及同時被多人實際佔有與使用,所以只有通過法律賦予其專有性才能得以保護。知識產權為權利人專有,只能依法確定一個所有權主體;③地域性。一個國家或地區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或地區范圍內有效;④時間性。知識產權只在法定的期限內有效,期限屆滿就失效。時間性是對財產權利而言,不涉及人身權利。
知識產權的范圍包括:版權和工業產權。版權是指作者對文學、科學或藝術等作品依法享有的署名、發表、出版、轉讓和獲得報酬等專有權。工業產權是指發明人或設計人對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或商標等依法享有的製造、使用、銷售和轉讓等的獨占權。
知識產權是人類創造性成果在法律上被作為一種財產權對待時的統稱,是一種關於智力活動成果的權利。
知識產權是隨著商品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而歷史地產出的一種無形財產權。傳統的知識產權主要由工業產權與版權兩大類構成。工業產權中又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與禁止不公平競爭權; 版權中包括作者權和作品傳播者權。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後,知識產權所包含的內容,已遠遠突破了原有的工業產權與版權,而是擴大到一切人類智力創作的成果,諸如科學發現、民間文學、非專利技術等等。我國的民法通則所涉及的知識產權范圍,也是擴大後的,而不再是傳統的范圍了。
一項科技成果產生的知識產權可以表現為多種形式。就科技成果的技術內容而言,申請了專利的,表現為專利權; 不申請專利的,表現為非專利技術成果權或技術密秘權。就科技成果的表達形式而言,有科技著作或科技論文的著作權等。科技成果實施後,對科技產品則有商標權。對於一項包含計算機軟體的技術發明成果,既可利用專利加以保護,又可以利用技術秘密的方式加以保護,還可以利用著作權加以保護。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涉及一切科技成果。
知識產權的特點有以下幾個方面:
(1) 知識產權是一種易逝產權。知識雖然是無形的,但知識的應用結果卻是有形的,有形物交易後,難以不被別人仿製和揭開其中的原理,並在已有的成果上進一步創造,致使原有的知識成果的經濟價值降低或喪失。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講,知識產權具有易逝性的特點,故而知識產權也可叫 「易逝產權」。
(2) 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是智力成果,因而是一種無形資產產權。這種無形資產相對於有形的動產、不動產而言,不佔有空間,價值也不固定,但能產生相應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文化效益,是人類財富增長的源泉。
(3) 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工商業信譽的支配權、收益權,而不是智力成果或工商業信譽本身。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譽本身無法被他人侵害。即使侵害智力成果或工商業信譽的載體,如侮辱、誹謗有關工商業者的商標標識,也只是侵犯了物權、名譽權、榮譽權,而不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只能是智力成果或工商業信譽的支配權、收益權。
(4) 知識產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知識產權法往往在某一個國家或地區內具有法律效力,而在該國或地區境外就失去了約束力。即使國家之間簽訂了雙邊或多邊知識產權保護條約,甚至參加了國際保護公約,也不能改變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因為任何國家對境外知識產權的保護都是依據本國法律而非所有者人所屬國家的法律。也正是因為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才有國際間關於知識產權的雙邊或多邊的條約和國際公約。
(5) 知識產權是受公益限制的權利。智力成果是人類文明的結晶,但過分保護會阻礙知識的傳播、使用和發展。因此,知識產權既有時間的限制又有權利效力的限制。所謂時間限制,指知識產權都有一定的期限,除商標權外,凡期限屆滿,產權就不復存在。所謂權利限制,是指為國家或公共利益,可以行使法律規定通常屬於權利人才能行使的權利,這種行為依法不屬於侵權行為,如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強制許可或法定許可制; 專利法中的強制許可制等。
(共1282字)
[引用信息]秦玉琴 主編.新世紀領導幹部網路全書·第5卷.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1999.第3295-3296頁.
⑹ 我國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策略的現狀
我國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策略的現狀:
1、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為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需要,我國對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全面修訂,相關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陸續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國際通行規則、門類比較齊全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釋,保證了各項法律法規的有效執行。
2、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明顯提高。「十五」時期,我國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保護、軟體登記、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等各種知識產權的申請數量大幅增長。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商標的年申請量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十五」末期的發明專利國內外年申請總量位居世界第四,植物新品種保護年申請總量位居世界第四。
3、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強。全國各級知識產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履行宏觀管理職能,在知識產權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務院職能部門對地方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指導力度不斷加大,地方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建設總體上得到加強。行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大進步,知識產權社會服務體系不斷健全,各類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工作蓬勃開展。
4、知識產權保護成效顯著。「十五」時期,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建立了跨部門、跨地區執法機制,聯合查處侵權假冒行為;健全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中央備案制度;全面清理整頓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等市場環節,打擊盜版音像製品;加大了網路及信息傳播領域的監管力度;加強了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聯系,嚴厲打擊各類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加大對行政機關行政決定的司法審查力度。
5、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進一步增強。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的宣傳普及工作。「十五」時期,通過各種渠道,加大了各級領導和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培訓力度,廣大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逐漸提高。各行業積極開展各類知識產權研討和高峰論壇活動。從2004年開始,將每年4月20日至26日確定為「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各種媒體,通過舉辦研討會、知識競賽以及製作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在全社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教育活動,初步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氛圍。
6、知識產權涉外協調取得新成績。我國在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調整和變革中努力發揮作用,妥善應對和處理紛繁復雜的國際知識產權事務,初步建立起知識產權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新格局,對外知識產權宣傳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我國積極參加國際知識產權的主要公約和條約。我國與許多國家、國際組織和外商投資企業在知識產權領域廣泛開展對話、交流與合作。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統籌協調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⑺ 如何正確的認識和評價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制度
二、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經基本健全、完善,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我國已經建立了具有專業水準的司法體制和行政執法隊伍,審結和處理了一大批知識產權侵權案件。200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國內外專利申請308487件,比上一年的252631件增長22.1%,其中國內申請251238件,比上一年的205396件增長22.3%,占總量的81.4%;國外申請57249件,比上一年的47236件增加21.2%,占總量的18.6%.三種專利的申請量分別為,發明105318件,比上一年的80233件增長31.3%,占總量的34.1%;實用新型109115件,比上一年的93139件增長17.2%,占總量的35.4%;外觀設計94054件,比上一年的79260件增長18.7%,占總量的30.5%.自1985年專利法實施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專利申請1931125件,其中國內申請1595184件,佔82.6%,國外申請335941件,佔17.4%;發明申請575571件,佔29.8%,實用新型申請876111件,佔45.4%,外觀設計479443件,佔24.8%.200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授權專利182226件,比上一年的132399件增長37.6%,其中國內專利149588件,佔82.1%,比上一年的112103件增長33.4%,國外專利32638件,佔17.9%,比上一年的20296件增長60.8%;發明專利37154件,佔20.4%,比上一年的21476件增長73.0%;實用新型68906件,佔37.8%,比上一年的57483件增加19.9%;外觀設計76166件,佔41.8%,比上一年的53442件增長42.5%.到2003年12月3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共授予專利權1065264件,其中國內專利941918件,佔88.4%,國外專利123346件,佔11.6%;發明專利136056件,佔12.8%,實用新型580600件,佔54.5%,外觀設計348608件,佔32.7%.2003年專利申請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三種專利申請在數量上形成三分天下的局面,16年來發明專利申請數量首次接近實用新型專利申請。2003年發明專利申請較上年增長31.3%,遠高於其它兩類。二是8年來發明專利國內申請數量首次超過國外申請。我國自1994年成為PCT成員國以來,國外發明專利申請劇增,國內發明專利申請相對較少。2003年發明專利國內申請達5.7萬件,國外申請4.9萬件。三是專利法實施以來國內外的職務申請首次超過非職務申請。這緣於國內職務申請的迅猛增長(較上年增長26.1%),國內發明專利的職務申請達到34,731件(較上年增長53.2%),超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職務申請增長速度(分別為23.3%和8.8%),使得國內的職務申請占國內申請總量的四成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累計受理專利申請1,931,118件,其中:國內申請1,595,415件,國外申請335,703件,分別佔到總量的82.6%和17.4%。累計授權專利總量為1,065,261件,其中:國內941,940件,國外123,321件,分別佔到總量的88.4%和11.6%。200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的試點城市28個,知識產權制度示範園區5個,專利產業化工程試點基地6個,企事業專利試點單位60個,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73個。2003年,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量為193件,發證204件。自2001年10月1日開始受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登記以來,到2003年底,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受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438件,登記公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66件。2003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在連續幾年大幅增長的基礎上再創新高,商標局共受理商品和服務商標申請452,095件,比2002年增加8萬多件,增幅為21.6%,其中,國內申請405,620件,比2002年增加26.3%,占總申請量的89.7%;國外申請33,912件,占總申請量的7.5%;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領土延伸申請12,563件,占總申請量的2.8%。是我國歷史上申請量最多的一年。這一商標申請量打破了美國2000年年申請量37.5萬件的世界紀錄。我國的商標年申請量已連續兩年位居世界第一。從1979年恢復全國商標統一注冊起,中國商標年申請量從2萬件到20萬件用了21年時間,從20萬件到40萬件僅用了短短3年時間。2003年,商標局全年審查商標注冊申請33萬多件,比2002年多審查商標注冊申請8萬件,其中初步審定245737件,駁回或者部分駁回89514件,辦理注冊商標事項變更34,378件,辦理轉讓注冊商標41,366件,辦理續展注冊商標23,184件,注銷、撤銷注冊商標32,653件,辦理商標用許可合同備案12,886件。截至2003年底,我國已累計核准注冊商標197.3萬多件。截至2003年底,全國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商標代理機構已增至840多家。2003年,我國林業植物新品種權申請量為48件,較2002年的17件增加了31件,增幅達182%。國外申請量為35件,佔全年申請總量的94.5%,創下了5年來國外申請的歷史新高,佔到過去5年國外申請總量的76.1%。在全年48件申請中,由代理機構代理申請的為37件,占總數的77.1%。2003年授予品種權7件。國家林業局已公布了3批45個屬(種)的植物新品種保護名錄。繼2000年第一批5家林業植物新品種代理機構設立後,2003年,經過評審,又新批了北京、上海、廣東等13個省市16個單位為林業植物新品種代理機構。2003年,我國受理農業植物新品種權申請567件,與2002年相比增長了96%,創下了歷年來申請的最高記錄;農業植物新品種授權261件。截至2003年,農業部共發布了5批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名錄,除水稻、玉米、小麥等大田作物外,還有蔬菜、果樹和觀賞類植物。公布保護的屬和種達到41個。我國自1999年4月23日實施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以來,植物新品種權總申請量已突破1000件大關,達到1304件,授予品種權428件。其中包括來自韓國、荷蘭、日本等國外品種權申請13件。改革開放前的30年,全國選育僅5000多個植物新品種,而現在每年選育的新品種就有近千個,其中品種權申請有500多個。2003年,農業部發布了第五批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名錄,新增保護植物屬、種11個,至此,受保護的農業植物屬(種)達到41個。2003年,中國軟體登記和發證量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平,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類軟體登記申請1.136萬件,審查批准發證量為1.3626萬件。此外,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完成各類登記5000多件,包括作品著作權登記、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備案、出版境外音像製品合同登記、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等登記工作。2003年,全國知識產權管理機關共受理1517件專利糾紛案件、結案1237件,查處冒充專利案件1873件,查處假冒專利案件164件。2003年,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各類商標違法案件37489件,其中商標一般違法案件11001件、商標侵權假冒案件26488件。在查處商標違法案件的過程中,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收繳和消除違法商標標識8745.50萬件,收繳直接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等工具15597件,銷毀違法物品5754.92噸,罰款2.42億元,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45件、共52人。2003年,國家版權局組織了三次全國性的集中專項治理行動。在治理行動中,版權執法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15萬人次,檢查市場2萬個、攤點6.7萬個,檢查企業500多家、學校8000所,收繳各類盜版製品1,290萬件(張),共對2,542家侵權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罰款281萬元,取締非法商家1,981家。2003年,全國各級版權行政管理機關共受理案件23,013件,與上一年相比增長近2.6倍,結案22,429件,結案率為97.46%,其中做出行政處罰21,032起,調解1173起,移送司法機關224起,受理案件並做出行政處罰數量較多的五個地區為廣東、廣西、河南、江蘇、福建。2003年,全國海關共查獲侵犯知識產權案件756起,案值6,797萬元。其中進口案件9宗,案值27萬元;出口案件747宗,案值6,770萬元。侵犯商標權案件741宗,案值6,693萬元;侵犯專利權案件14宗,案值104萬元;侵犯著作權案件1宗。截止2003年11月底,向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總局提出的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共123件,其中已經公告批準的原產地域產品有49件,已經公告受理的有41件。截止2004年6月,獲得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志保護的產品為251個,原產國標記保護的產品達217個。截止2003年11月底,向國家商標局提出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有233件,已經核准注冊的有100件。到2004年5月底,核准作為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有110件。最高人民法院把有關知識產權的案件提到中級人民法院做一審。目前有關商標權和著作權的官司可以在全國400多家中級人民法院和8個區級法院審理,而有關專利權和植物新品種的案子只授權了3個區級法院、48個中級人民法院及31個高級人民法院受理。中國的31個高級人民法院都設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從1998年??2002年的5年間,人民法院相繼開展涉及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計算機軟體、網路環境下侵犯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案件的審判工作,共審結知識產權案件2.3636萬件,比前5年上升40%。2003年,全國法院新收知識產權一審、二審和再審案件9271件,同比上升18.86%,審結8978件,上升25.36%.其中:一審收案上升,權屬、侵權糾紛佔七成以上。全年新收知識產權一審案件6983件,同比上升12.61%,其中權屬、侵權案件5534件,佔79.25%.著作權糾紛案件上升幅度最大,已經居各類知識產權案件第一位,新收2493件,同比上升36.68%;專利權糾紛案件2110件,同比上升1.39%;技術合同案件1105件,下降16.16%;商標權案件926件,同比上升30.98%;植物新品種案件100件,其他知識產權案件249件。一審結案升幅高於收案。全國法院審結知識產權一審案件6860件,同比上升21.44%,涉案標的金額14.94億元,結案率為74.28%.其中判決2929件,佔42.70%.中級人民法院以上審結的案件佔84.76%.審結涉外案件94件,僅佔1.4%,涉港案件58件,涉台案件42件,總和不到全部案件的3%.受理一審宣告專利權無效和商標異議、爭議行政案件167件(其中專利無效行政案件161件,商標異議、爭議行政案件6件)。截止2004年6月30日,中國網民總數已達8700萬,上網計算機總數3630萬台,CN下注冊域名數量達到382216個,WWW站點總數為626600個,網路國際出口帶寬總量53941M,我國大陸IPv4地址總數為49421824個,IPv6地址總數為11/32+/48個。我國網民數量已超過了日本,僅次於美國,位居全球第二。網民數量是衡量互聯網路發展的重要指標,它是客觀衡量深入應用互聯網所必需的基礎。但在衡量我國互聯網發展的程度時,它是一個必要數據而非充分數據。目前,我國網民的數量約占人口總量的6.7%.而以互聯網發展程度較高的美國和日本為例,同樣的比例項目,美國約為70%,日本約為45%.網民與總人口數量比例的意義在於,只有達到一定程度後,關聯的網路應用才能出現相互促進式的增長,網路經濟才可能繁榮。據專家推算,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的網站占網站總數的50%以上,互聯網出版信息量占互聯網信息總量的40%以上。新聞出版總署審核、考查、批准設立了首批50家互聯網出版機構。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逐年提高,這是舉世公認的事實。
⑻ 我國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問題、原因、現狀以及對策
1.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較晚,只有20多年的歷史。通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形成了與Trips協議要求基本一致的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並制定了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條例。但是我們應當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知識產權工作總體狀況還存在著與國家經濟、科技和社會的發展要求不相適應,以及與面臨的國際新形勢的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①知識產權意識薄弱。2008年,全國42.6萬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申請了發明專利的約占企業總量的2.l%,獲得發明專利權的約占企業總量的0.6%。目前我國自有品牌商品出口量占總出口量的比重不足10%,國內出口企業(外資企業除外)中擁有國內注冊商標的不到20%。②我國的知識產權基本法律體系存在局部缺失,有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強,需要完善和修改。③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管理部門很多,在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下,管理部門之間缺少溝通渠道和協調機制,政策協調性差,管理越位和缺位現象並存。④知識產權保護達到中高收人國家水平。但知識產權執法水平不高,尚存在一定程度的地方保護。⑤大部分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靈活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和國際規則的能力,企業運用知識產權戰略的層次較低。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對策措施:
(1).著力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2).著力營造有利於知識產權保護的環境氛圍。(3).切實加強國家層面知識產權宏觀戰略的對策研究。(4).加強建設與國際慣例接軌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5).積極推進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6).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體系和知識產權統籌協調機制。 (7).大力促進專利技術的實施。
⑼ 運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知識,分析我國為什麼要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在世紀之交,千年之交,我國即將加入「世貿」的新形勢下,進一步提高全民的知識產權意識,按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積極作用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下面就知識產權歷史沿革,我國知識產權現狀,知識產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以及需要加強的幾個方面作一簡要論述。
一、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和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基本情況
世界上的財產權可以分為兩大類,即為有形財產權和無形財產權。有形財產權又可分為動產和不動產,動產是指可移動的財產,如電視、汽車等,不動產是指永久固定在土地上的財產,如房屋、礦山、土地等等。而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並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所以,知識產權(知識財產),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創造。通俗地講,即人的智力勞動成果,依照法律得到承認並得到保護,權利所有人將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這種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人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即為精神權利;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認可後,權利人可以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概括起來,知識產權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領域從事一切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按照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歌爾摩簽訂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規定,「知識產權」包括有關下列各項權利:(1)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3)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4)科學發現;(5)工業品外觀設計;(6)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志;(7)制止不正當競爭。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保護的范圍與以上基本相同,但在保護的形式及期限方面做了更明確的規定。
除以上列舉的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外,在工業、科學或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都應該屬於知識產權調整的范圍。在實際工作中,知識產權通常分為兩部分,即「工業產權」和「版權」。上面(1)所述的對象為知識產權中的版權部分。(2)所述的對象通常稱為「鄰接權」,即與版權鄰接的權利。(3)、(5)、(6)和(7)所述的對象構成知識產權中的工業產權部分。第(4)項所述的科學發現應不包括在知識產權的客體之中,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也沒有一個國際公約認為科學發現可享受任何財產權。因此,科學發現應不屬於知識產權的范疇,本不應該列舉在知識產權所包括的權利之中的。
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財產,與其他有形財產比,有其自身的特點,其主要表現在:(1)專有性。專有性也稱壟斷性或獨占性。他是指知識產權專屬權利人所有。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權利客體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2)地域性。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就是對權利的一種空間限制。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授予的知識產權,僅在該國或該地區的范圍內受到保護,而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不發生法律效力。如果知識產權所有人希望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也享有獨占權,則應依照其他國家的法律另行提出申請。(3)時間性。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除受空間(即地域)的限制外,還要受時間的限制。知識產權都有法定的保護期限,一旦保護期屆滿,權利即自動終止,這一點與其他財產有很大的不同,無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它可以幾十年乃至幾代人占其財產,並沒有時間的限制。而知識產權卻有法定的佔有時間。有些知識產權的保護(如商標專用權)經過履行法定手續,可以續展延續。
隨著當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知識產權的保護內容在不斷的拓寬和發展。知識產權的保護,激發了人們的發明創造的積極性,保障了人們依法獲得的智力成果權利。而人們發明創造激情又不斷創造出來的高新技術的智力成果,給知識產權帶來了一系列新的保護客體,所以知識產權的保護內容是一個動態的開放性的發展過程。
世界上知識產權制度最早出現在中世紀的歐洲,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曾授予波爾多的一個市民十五年的色布染織壟斷權,這可以說是專利制度的雛形。1474年,在商業盛極一時的義大利威尼斯,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它以明文規定給某些機器與技術的發明人授予十年的特權。之後,英、美、法、俄等國家陸續頒布實施了專利法。西歐資本主義工業革命後,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的發展,為維護財產私有和鼓勵自由競爭,在19世紀初葉,法、英兩國率先頒布實施了商標法和版權法。至此,傳統的知識產權體系(專利、商標和版權)開始建立。迄今為止,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大都建立了體系完備,保護水準較高,而且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的現代知識產權制度。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在知識產權制度方面的完善以及保護方面的高水準,充分發揮了知識產權在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方面的積極作用。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起步較晚,但知識產權立法也有近百年的歷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分別於五六十年代頒布了商標法規,但不夠完善,再加上當時的計劃經濟體制,商標的功能和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真正意義的符合國際保護知識產權通行規則的法律是在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的事情。改革開放以後,國際經濟貿易開始活躍,代表商品信譽的商標專用權的保護顯得極為迫切,為適應改革開放和國際經貿合作的要求,於1983年3月1日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之後,1984年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1991年6月1日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1991年10月1日實施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1993年12月1日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隨著改革的深化,以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這些法律法規參照國際標准,又先後進行了修訂,有的正在加緊修訂之中。我國在加速國內立法,健全知識產權制度的同時,先後參加了《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與質量協定有關議定書》、《專利合作條約》、《世界版權公約》、《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和《保護錄音製品的日內瓦公約》。由此看出,我國在改革開放後用了二十年左右時間,不僅基本健全了知識產權法律體系,而且參加了國際保護知識產權相關的主要條約、公約。從我國知識產權法制建設的時間看,速度是相當快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國家比,其保護水準應該是高的。我們可以自豪地說,中國的知識產權立法,是在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的成功範例。中國知識產權制度不僅自成體系,與國際上通行規則接了軌,而且中國特色非常鮮明,基本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要求。
二、知識產權保護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縱觀世界不同國家經濟體制現狀可以看出,市場經濟越發達的國家,往往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就越完善,其保護水準也越高,有些經濟不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雖然也搞市場經濟,但並沒有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所以說知識產權保護與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發展水平密切相關。我們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首先應當明確的是,既然市場經濟不具有社會制度的屬性,那麼它就具有市場經濟的共性。其共性主要有以下幾點:1.承認個人和企業市場主體的獨立性,它們自主地作出經濟決策,獨立地承擔決策的經濟風險。2.建立起具有競爭性機制的市場體系,由市場形成價格,保證各種商品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由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的作用。3.建立起有效的宏觀經濟調控機制,對市場運行實行導向和監控,彌補市場經濟本身的弱點和缺陷。4.必須有完備的經濟法規,保護經濟運行的法制化。5.要遵守國際經濟交往中通行的規則和慣例。上面講的市場經濟體制的5點共性,其中2、3、4、5點都涉及到知識產權,所以我們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必須遵守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充分運用知識產權對於市場經濟積極的促進作用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那麼,知識產權制度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有哪些作用呢?概括起來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知識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的特點要求,必須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規范市場行為,反對不正當的競爭,創造一個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而知識產權法律就是直接規范市場競爭主體行為的法律。如《專利法》是調整發明創造所有權,授予發明創造以專利、轉讓專利發明創造和利用專利發明創造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總和。《商標法》是調整商標注冊、使用、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所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著作權法》是調整著作權關系的基本准則。《反不正當競爭法》是調整市場主體行為關系的法律。在知識產權的幾個主體法律中,《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是市場主體法中規范和保護智力成果的法律,但《商標法》、《專利法》側重於保護物質文明成果,《著作權法》側重於保護精神文化成果,而《反不正當競爭法》是規范市場交易行為、保障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一般性法律。所以,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構成了以保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一般性法律。所以,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構成了以保護市場主體因智力成果而獲得的權利和市場主體進入市場的行為規則。體現了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即公平競爭。
(二)知識產權制度是企業開展公平競爭的法律保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獨立的經濟實體,具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利和經濟利益,他們之間處於平等地位,接受市場優勝劣汰競爭法則的檢驗。作為一個企業來說,面對開放的市場,謀求生存和發展,使自己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一方面從維護自身利益出發,在不確定的市場中,對自己利益的維護只能通過對最大利益的追求來實現。市場競爭實質上就是企業通過追求更高的利潤率來確保其實現平均利潤。另一方面,企業更高利潤的追求往往要通過優良的商品或優質的服務或滿足人們精神或物質的新需求來實現的,這就促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提高產品質量,運用高科技武裝企業,提高勞動生產率,對新的發明創造,企業敢於投資開發,不斷地開發和創造新產品(包括物質產品和精神文化產品)從而推動人類文明的進步。那麼要維護這個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就必須要有相應的法律作保障。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就是直接地規范企業公平競爭的法律。如企業有了新的發明通過專利審定,獲得了專利權,這種新的發明運用於生產,生產出了新產品,這種新產品就受專利保護,任何人未經專利權利人許可不得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依照《專利法》,發明專利將獲得二十年的保護。如果把這種專利產品命名一個商標,並依照《商標法》獲得注冊保護,那麼,就獲得了這種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獨占權。因為在同一類商品中,你的這種專利產品叫這個商標(牌子)並獲准注冊,別人就不能再用這個商標了,他人不管是善意還是惡意用了這個商標(牌子),就侵犯了你的商標專用權。同時,作為一種專利產品,專利保護的時間是有限的,而商標保護可以無限期地延續下去,從另一個角度說商標保護又彌補了專利保護的不足。對於任何一個企業來說,無論是你的專利權還是商標權受到侵害,企業都有權要求有關行政機關查處或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利。如果企業遭受了除此之外的其他不正當的競爭行為的侵害,可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也可以要求行政機關查處或到法院提起訴訟。所以,在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既是國家維護公平競爭的基本手段,又是市場競爭主體(企業)參與競爭的有力武器和法律保障。
(三)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開展國際經貿合作交流的基本條件。一個國家資源、技術是有限的,只有把自己置身於國際經濟舞台,參與國際經濟合作交流,才能彌其所短,揚其所長,更快地發展自己,更好地滿足本國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但是,在世界經貿活動中,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越來越大時,或者說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已經成為經貿合作交流質量、數量的重要因素時,就要求世界范圍內開放的經濟關系需要世界各國在知識產權方面法律的建立、健全和完善。這不僅符合發達國家的利益,也符合發展中國家的利益。這是因為:首先,沒有知識產權的充分保護,在很多方面就沒有技術的轉移以及直接對外投資。其次,在所有國家的經貿交流活動中有其共同遵守的規則使其能夠公平競爭,以避免某些國家認為由於其他國家的行為方式使其受害,而採取單方面的措施保護自己。我國已經基本健全了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同時,我國在吸收外資的有關法律規定中,對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作了明確規定。允許外國投資者以知識產權作為投資,該知識產權如何作價、如何使用由合資各方商定。吸引外資法律中還規定,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外商獨資)企業,可以從國外引進先進技術(主要是指知識產權),該先進技術的作價標准、支付方法、保密條件,均由技術輸出方與技術引進方商定。正是由於我們國家在知識產權立法和保護,以及在吸收外資的有關法律規定中對知識產權的明確規定,促進了我國國際經貿的快速增長。我國經貿合作交流取得的重大成就,從一定意義上說有賴於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努力實施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度。
三、當前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應該重視的幾個問題
我國的知識產權制保護從總體來看,成績顯著,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基本相適應的。但也確實還有不相適應的方面。主要表現是,人們的知識產權法律意識還很弱,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還有待提高,知識產權專業人才比較缺乏,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特別是我們處在即將加入世貿,以及世貿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更高保護水準的新形勢下,我們要採取積極措施,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使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一)加強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改革開放以來,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雖然做了大量的宣傳普及工作,但從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看,有較大的差距。分析起來,問題是多方面的,既有傳統計劃經濟模式的思想觀念根深蒂固的一面,也有我們國家商品經濟還不很發達,激烈的市場競爭還未形成,外部壓力還未足以使企業驚醒起來,學會運用知識產權這個在市場競爭中最有力的武器,積極主動地參與市場競爭。在當前經濟體制轉換的關鍵時間,加強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提高市場競爭主體的知識產權意識,就顯得非常緊迫。通過宣傳普及工作,使知識產權權利主體明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是其基本的經濟法則。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必須學會用知識產權去增強自己的競爭能力,如企業要敢於投入開發新產品,對新發明要及時申請專利審定,對一些有望佔領國際市場的專利技術,還應該到一些主要貿易國去申請專利保護。對新開發的產品要選擇有時代感、顯著性強的商標及時申請注冊,同時還要及時在貿易國注冊,努力樹立商標信譽,爭創馳名商標,避免因專利、商標不及時申請而丟失市場,為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獲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企業作為權利主體具有獨立性,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利和經濟利益,權利主體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關系,因此,其權利主體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必須樹立平等的競爭觀念,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及時請求行政保護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通過知識產權的宣傳普及工作,企業知識產權意識的增強,不僅創造了公平競爭的經濟環境,並且對社會經濟發展將產生積極影響。
(二)嚴格依法辦事,強化執法的力度。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司法部門在提高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基礎上,要樹立起依法保護權利主體平等競爭的權利,並為權利主體提供平等競爭的條件。在實際執法中,要深刻理解法的原則精神,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主體的合法權利。特別是要把握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財產在遭到侵害時,往往是被侵害主體的聲譽或其產品所佔領的市場受到傷害和影響,在處罰起來,對侵權人採取制止侵權、罰款比較容易做到,但對其侵害人責令賠償損失上做得不夠。這方面既有其被侵害人應該學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主動要求賠償的問題,也有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在被侵權人的合法權利受到損害時,依法予以賠償,堅決維護被侵害人的合法權利方面的問題。如某一企業在等一年內共發生140餘起商標侵權案件,該企業對其中的80餘件商標侵權案向有關部門進行了申訴,這些侵權案件使該企業損失的利潤達一百多萬元,為處理這些案件,花去差旅費30多萬元,但是,該企業所得到的賠償只有差旅費的10%左右。由此看出,在查處商標案件時,堅持對被侵權人的賠償是很不夠的。在處理知識產權案件方面,還有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就是地方保護主義,有些地方仿製、假冒比較嚴重,但查處起來阻力很大。有的人錯誤的認為,仿冒、假冒能帶來地方經濟的繁榮,還有的認為,為地方考慮,保護地方利益,不會犯大錯誤。其實不然,假冒不僅不會帶來地方經濟的繁榮,而且會對地方經濟的長遠發展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保護假冒不僅會犯錯誤,嚴重的同樣構成犯罪。所以,執法部門在處理知識產權案件時,一定要排除地方保護主義的阻力,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堅決維護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進一步樹立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
(三)加速人員培養和機構建設,盡快使我國知識產權的專業人才和機構體制方面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適應。從目前我國知識產權隊伍人員情況看,絕大部分都未接受過知識產權的系統教育和培訓,都是應工作需要而從一些其他部門轉入從事知識產權工作,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和完善,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顯得很不適應,特別是高精尖的人才,掌握國際知識產權發展動態,為我國知識產權發展規劃、對策提供決策信息的人才就更加缺乏。所以應從教育入手,作出教育培養人才規劃並付諸實施,使之在近期內人才短缺的狀況有所改變。在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方面,有些地方必要的機構還未建立起來,該建的機構要迅速建立起來。對知識產權代理組織要嚴格代理人標准,提高代理人業務素質,使之真正擔負起行業企業知識產權的參謀顧問角色。當前,當務之急是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建設一支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隊伍。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鮮明特點,特別是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方面,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件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的,繼續發揮這一優勢,使之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就必須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行政執法在行政管理第一線,擔負著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聖神職責,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行政執法效果,關繫到政府的形象。所以在用人機制上,要嚴格標准,公平競爭,擇優錄用,把好用人關。同時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機制,確保嚴格執法,從嚴治政。
總之,知識產權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緊密相連,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須臾不可離開的東西。在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我們已經基本健全了既符合中國國情,又與世界通行規則接軌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經過20多年的實踐,在知識產權立法和保護方面,已經積累了不少經驗。只要我們一如既往,堅持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堅決保護知識產權,學習借鑒世界其他國家在知識產權制度方面的好的做法,嚴格依法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保障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努力造成人人尊重知識、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社會風尚,就一定能夠使中華民族的智慧之花,結出更多輝煌燦爛的文明之果,為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為人類文明進步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