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德國新歷史學派學說的基本特點是什麼
新歷史學派(new historical school)又被稱為「歷史的倫理學派」。是19世紀70年代以後由歷史學派演變而來的專德國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屬派。其主要觀點和舊歷史學派基本一致,不過在運用歷史歸納法上更趨於極端,同時更加強調論理道德和法律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作用,更加熱衷於鼓吹階級調和與自上而下的社會改良。
B. 德國歷史學派的代表性特徵
歷史主義是歷史學派的代表性特徵。在這一方法論的指導下,歷史學派的經內濟學家們埋頭專容注於對經濟史料的整理分析。在他們的著作中充斥的都是豐富的史料,但材料之間缺乏理論聯系。可以說,在李斯特之後的歷史學派代表人物的理論創新水平再沒有高過李斯特。然而,這並不表明歷史學派缺乏存在基礎,也不表明他們對德國的經濟發展沒有貢獻。歷史主義雖是歷史學派的重要特徵,但並不是全部特徵。
C. 德國歷史學派對經濟學說史的影響是怎樣的
德國歷史學派的經濟學家是一些抱負頗為宏大的學者,他們在對社會經濟現象的研究中,一方面追求自然科學的精確性;另一方面力圖反映人類社會的豐富內容。盡管對現實的關注使他們的理論追求多有前後矛盾之處,在把經濟現象的豐富性帶入理論分析方面也缺乏建樹,但是,他們代表著經濟學發展的一個可能的方向,即「社會經濟學」的方向。他們提供了對已有的經濟理論的批判,使其受惠良多,免於獨斷與狹隘。雖然經濟學至今已經在另一個方向走了很遠,但是,最起碼,德國歷史學派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了經濟學成為了今天的樣子,而且他們提出的問題依然有意義。劍橋學派經濟學家阿爾弗雷多·馬歇爾對歷史學派的評價是:他們「追尋、解釋經濟習俗與制度的工作應當得到更高的評價」,這些工作「是我們時代的偉大成就,真正增加了世界的財富」,尤其重要的是,他們「拓寬了我們的思想,增加了我們對自身的知識,並幫助我們了解最中心的方面,即世界的神聖統治」( Hutchison ,1988) 。
歷史學派自身的命運雖然發生了戲劇性的逆轉,但是,他們的經驗影響了經濟學中制度研究的路徑的發展。從今天的角度來看,歷史學派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兩組矛盾,即外來的形式理論與本土經驗的矛盾,以及學術研究的價值立場與介入社會問題和社會政策的現實關懷間的矛盾。方法論之爭的核心是在第一組矛盾的解決方式上。施穆勒及德國歷史學派經濟學家基於其本土意識與現實關懷,強調在充分了解經驗現實的前提下,才可以建構真正完全而妥當的理論。盡管這種理論建構的方向在方法論之爭後失去了影響,但其主張依然有意義。也正是基於這一點,本文提出了所謂理論建構的後發優勢,其實質是在肯定理論前提的條件之下,立足於中國制度創新的時代經驗,化解存在於形式理論與經驗現實之間的張力,重申理論創建的基本路徑,即以理論為起點,通過對經驗現實的潛心研究,發現對理論具有挑戰性的事實,進而建立創新性的理論。在中國這樣一個經濟與社會發展起步較晚、文化的歷史積淀又十分厚重的國家,處於社會轉型、制度變遷的歷史時期,如何將源自西方的社會科學理論與本國現實相結合,如何在把握經驗現象的基礎之上推動理論的發展,以理論應用來推動理論創新,將是社會研究和理論建設必須面對的問題。
D. 德國新歷史學派有哪些觀點
19世紀40年代至20世紀初期在德國出現的庸俗經濟學流派。它強調經濟發展的歷史性和國民經濟的有機體現,代表德國產業資本的利益,對抗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
德國歷史學派的先驅為F.李斯特。此後W.羅雪爾將以 F.K.von薩維尼(1779~1861)為代表的法學研究中的歷史方法,應用到經濟學方面,奠定了這一學派的基礎。繼之有B.希爾德布蘭德(1812~1878)和K.G.A.克尼斯(1821~1898),形成了舊歷史學派。1870年後,由於工人運動和各種社會問題的出現,在舊歷史學派傳統的基礎上,形成了以G.von施穆勒為首的新歷史學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倫塔諾(1844~1931)和A.瓦格納(1835~1917)。20世紀初期從內部批判歷史學派,並促進歷史學派的解體的主要人物有M.韋貝爾(1864~1920)和W.桑巴特。
19世紀前半葉,英國完成了產業革命,獲得了世界工廠的地位。A.斯密的自由主義經濟學說代表了英國產業資本的利益,而德國還處在封建割據的農業國階段,為了發展德國本國的工業,對來自英國的工業品,必須採取保護貿易政策,並在意識形態上對抗英國的斯密理論。李斯特在《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1841)一書中指責英國古典經濟學不強調經濟生活中國民有機體的重要,是「世界主義」和「個人主義」的經濟學。他的國民經濟學則強調經濟生活中的國民性和歷史發展階段的特徵。他反對古典學派的抽象、演繹的自然主義的方法,而主張運用從歷史實際情況出發的具體的實證的歷史主義的方法。在經濟理論方面,李斯特提出發展國民生產力的理論,批判斯密的單純「交換價值」的理論。在經濟政策上則主張採取國民主義和保護主義的貿易政策。李斯特的這種歷史主義的經濟發展階段論,形成了德國歷史學派的傳統和基本特徵。
E. 比較德國歷史學派和美國制度學派的特點,區別,淵源
19世紀初,在德國出現了以國家干預為特徵的歷史學派,這個學派與歐洲經濟自由主義相抗衡。在德國經濟學界佔主導地位長達80年左右。在它的發展過程中,先後出現了新舊歷史學派:舊歷史學派是19世紀40至60年代德國經濟學的流派;從70年代開始,歷史學派有了一些新的特點,被稱為新歷史學派。19世紀初,德國還是一個封建農奴制度占統治地位的國家,30年代,德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迅速發展起來,但是同英、法相比,差距還很大。40年代,德國產生了自己的政治經濟學,這就是歷史學派。這個學派最大的特點是:當本民族處於落後的情況下,能夠不甘落後,通過國家的力量來保護自己的工業.與強勢力進行抗爭,但此學派否認經濟規律的普遍意義。 制度學派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首先在美國產生,到30年代,在美國得到廣泛傳播。這個學派分為早期制度學派和新制度學派。早期制度學派是從歷史學派的一些觀點演變而來的。1936年,凱恩斯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出版以後,其經濟思想開始在歐美流行,以凡勃倫為代表的美國早期制度學派逐漸趨於衰落。新制度學派是早期制度學派在戰後新的歷史條件下的進一步延續和發展。二戰後,凱恩斯的追隨者補充和發展起來的凱恩斯主義,在西方國家20世紀40至60年代一直佔有主導地位,但是70年代初,美國和西歐資本主義國家又出現了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凱恩斯經濟學無法解釋這些國家存在的種種嚴重的社會問題。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新制度經濟學為適應社會需要而產生,它繼承了早期制度學派的傳統,並在制度研究方面有新的發展。所以,這套理論和主張被稱為「新制度學派」。新制度學派與早期制度學派的區別,只是時代的差別。早期制度學派處在壟斷資本主義發展階段,他們根據當時比較低的科學技術和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政府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研究企業的權力結構來為壟斷資本服務。新制度學派則是處在壟斷資本主義進一步發展的時期,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有了很大發展,特別是出現了混合經濟,他們根據新的情況,著重研究社會的權力結構,更加強調國家調節經濟,突出科學技術革命,提出更加具體的措施來為壟斷資本服務。
F. 闡述德國新舊歷史學派的經濟思想
:⑴新歷史學派對經濟規律的看法比歷史學派更走極端。不僅否認一般的普遍規內律,否認經濟理論的意義,容而且否認特殊規律,拒絕一切抽象的理論研究。⑵新歷史學派把舊歷史學派的「歷史歸納法」變成了「歷史統計法」,而且以「歷史統計法」來排斥一切其他研究方法。⑶新歷史學派比歷史學派更強調倫理、道德因素作用。自命「歷史倫理學派」的舊歷史學派還談到自然、技術等方面的作用,而新歷史學派則把道德倫理因素看作經濟活動中的決定因素,並以此來說明社會現象。⑷新歷史學派比歷史學派更強調國家和法律對經濟的作用。新歷史學派認為,國家是「超階級性」的。
G. 德國歷史學派的新學派代表人物
19世紀70年代以後,德國產業壯大,日漸走向壟斷,其內在矛盾開始顯露。1873年的經濟危機引起了中產階級的沒落,勞工階層失業和貧困,社會問題嚴重。德國社會民主黨宣傳馬克思主義,開展了工人運動。為了對抗馬克思主義,緩和社會矛盾,新歷史學派一方面繼承了舊歷史學派的遺產,一方面提出了各式各樣的社會改良主義。他們認為只要求工人克制和節約,不能解決問題。 生於德國的埃朗根。1853~1857年在格丁根及海德堡大學學習法律和國家學。1858年任維也納商學院教授,1863年轉任漢堡大學教授,1868 年轉弗賴堡大學、1870年轉柏林大學任教授,講授財政學、經濟學和統計學。初期受英國古典學派影響,主張自由主義,以後參加了社會政策學會,支持 O.von俾斯麥(1815~1898)的政策,並組織基督教社會黨,既反對古典經濟學的自由主義,又反對馬克思主義,提倡J.K.洛貝爾圖斯-亞格措夫(1805~1875)和F.拉薩爾的國家社會主義。他的主張主要體現在他的財政學體系中。在1872年出版的《租稅綱領》中,他宣稱其租稅綱領是他整個社會改良綱領的最本質的實踐綱領。他的主要著作有:《政治經濟學讀本》(1876),《財政學》(1877~1901),《政治經濟學原理》(1892~1894),《社會政策思潮與講壇社會主義和國家社會主義》(1912)等。
瓦格納將國民經濟劃分為三類組織:①營利性經濟組織;②慈善性經濟組織;③強制的共同經濟組織。其中強制的共同經濟組織位於個別經濟組織之上,它必須保障歷史所賦予國家的歷史任務得以完成。他認為國家經費是生產性的,它將轉移到國民每年生產的總值中。他提出累進稅制,主張「國家經費膨脹的法則」。他強調國家救助是社會改良的主要支柱。他的國家社會主義排除工人階級的參加,主張「先上層,後下層」,認為工人階級是國家社會主義政策的受益者。他認為社會政策只不過是消除分配中的弊害。他不承認自己僅僅是「講壇社會主義者」,而自認為是洛貝爾圖斯-亞格措夫的門徒,是國家社會主義者。 一般稱他為新歷史學派左派或自由派。他曾就學於都柏林、慕尼黑、格丁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學。1871~1872年發表了《現代工會》。1872年參加籌備社會政策學會的成立,1872年任布雷斯勞大學副教授,1882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學任教,1889年轉至萊比錫大學,1891年又轉到慕尼黑大學任教授,講授經濟學、經濟史及財政學,直至退休。他的主要著作還有《歷史中的經濟人》(1923)、《英國經濟發展史》(3卷,1927~1929)、《勞動時間、工資與生產的關系》(1876)等。
布倫塔諾的根本立場是主張工人階級的團結自由。他承認勞動力在現代科學中是商品,有它的時代的特殊意義,工會的首要任務在於使工人從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來,保障最低生活費用的工資水平。他反對「工資基金說」,認為工資的源泉不在於企業家的流動資本,而完全在於消費者的購買力。他認為提高工資、縮短工時,絕不影響工效,反而可以促進企業家採用機器,工資最高的工人反而會成為最廉價的工人。他反對政府的強制保險,主張工人自己管理失業保險。在農業和商業政策方面,他主張自由主義,土地可以自由處理。他和瓦格納不同,他主張由下而上地推動社會改良。
布倫塔諾認為工會的要求構成資本主義的組成部分。他不反對資本主義,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使社會獲得了進步,市民獲得了從封建制度下解放出來的人身自由,有了人格的尊嚴和保障。他雖然也承認勞動力作為商品的不利之處,不出賣則不能生存,但是他主張工會的任務在於使「勞動力」這種商品獲得有利的出售條件。他沒有提出工人階級的解放,不主張工會是革命的團體,不提倡消滅階級的剝削和差別,始終停留在「社會政策的自由主義」,始終沒有擺脫古典經濟學自由主義的影響和從個人主義利己心出發的社會改良主義的立場。 新歷史學派的典型代表,他和瓦格納、布倫塔諾不同,要求中間階層,即處於大資本與工人階級之間的中小企業、中小商人、自耕農保持獨立自主的穩定地位。施穆勒的「中派」或「保守派」的立場以及他的妥協折衷主義的性格,極為鮮明,最後終於投降到俾斯麥的反動統治的一邊。他要維護的「中間階層」,以後發展為由近代大工業的發達所產生的新型的熟練工人、經營輔助人員、經理及工頭、職員、白領階層、公務人員等,他認為要維護資本主義秩序的穩定,必須維護這個中間階層。他所主張的社會改良,主體力量是有機體的國家、道德的國家、「社會的君主制」的普魯士國王、有能力的公正的官吏,還有所謂「貧者之君王」。施穆勒始終一貫地「站在中間」,「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的社會改良的方法論。他和瓦格納不同,瓦格納站在封建容克與俾斯麥一邊,與新興產業資本家斗爭,而施穆勒則與資本家妥協,忠於普魯士王朝,對封建容克持批判態度。
解體及其影響 隨著1890年俾斯麥的下台和取消反社會黨人法,新歷史學派存在的基礎開始動搖,進入了衰退解體的過程。1883年奧地利經濟學家C.門格爾發表《關於社會科學,特別是政治經濟學方法的研究》,批判歷史學派不能區別理論科學、歷史科學和政策實踐的關系,將經濟現象的歷史記述和經濟理論的歷史性相混淆,在方法論上缺乏理論分析和抽象,陷入了世俗的經驗主義,因此缺乏「精密的方法」,放棄對「精密法則」的研究。門格爾強調理論經濟學正像自然科學中的物理學、化學一樣,主張理論是經濟學的中心,而歷史只不過是它的輔助。施穆勒立即在《施穆勒年鑒》上發表了反批判文章《國家科學和社會科學方法論》(1883),接著門格爾又針對施穆勒的文章,發表了《德國國民經濟學中歷史主義的謬誤》(1884),施穆勒不予回答。他們二人之間的爭論雖然就此結束,但在雙方門下弟子之間卻持續了20多年,學說史上稱之為「方法論論爭」。從此以後,歷史學派逐漸衰落解體,而完成這解體過程的還有待於歷史學派內部韋貝爾的批判,即所謂「價值判斷論爭」。
韋貝爾1904年發表了《社會科學和社會政策認識的「客觀性」》,批判施穆勒將倫理道德和經濟借科學的名義混合在一起,用道德和法律來挽救經濟生活中由於利己心所帶來的弊端,這是在科學中滲進了價值判斷。他主張在社會科學中應該將經驗的認識與價值判斷加以區分,作為經驗科學的社會科學,任務在於尋求客觀真理。至於希圖發現理想和規范,為實踐尋求對策,這屬於主觀的「價值判斷」問題,這里有無數的不同的價值觀在斗爭,只有讓人們自由去選擇和評價處於「諸神斗爭」中的各種價值。這即是韋貝爾所提出的「價值的自由性」。他還提出「理念型」作為社會科學方法的基本概念,指出用這個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保持社會科學的「客觀性」和「價值的自由性」。施穆勒在1911年《國家科學辭典》第八卷中,進行了反駁,施穆勒認為各種對立的價值判斷是階級利害對立的表現,而歷史的最終目的在於協調、統一在「共同福利」這一理想上,按照這個理想可以對各種價值判斷作出共同評價。韋貝爾把這種主張譏笑為「倫理的進化論」,平庸之至。桑巴特、布倫塔諾等都支持韋貝爾的主張,桑巴特在《現代資本主義》(1902)一書中,則運用他自己的發生論的、體系論的方法研究經濟史。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出現了空前的通貨膨脹,歷史學派缺乏理論,束手無策,許多經濟學家都紛紛脫離歷史學派,歷史學派終於解體。德國的社會政策學會也在1935年被納粹黨所鎮壓而解散。
H. 新歷史學派主要代表人物有
新歷史學派是19世紀40年代至20世紀初期在德國出現的經濟學流派。它強調經濟發展的歷史性和國民經濟的有機體現,反對英國古典經濟學強調客觀經濟規律的「世界主義」(李斯特語)傾向。新歷史學派(new historical school)又被稱為「歷史的倫理學派」。 是19世紀70年代以後由歷史學派演變而來的 德國 經濟學派。其主要觀點和舊歷史學派基本一致,不過在運用歷史歸納法上更趨於極端,同時更加強調論理道德和法律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作用,更加鼓吹階級調和與自上而下的社會改良。其主要代表有:史泰因、謝夫勒、阿道夫·瓦格納等。他們建立了 社會政策的 稅收理論體系,因此,被當時財政學家稱為 德國財政學界的三巨星。新歷史學派沿用舊歷史學派的觀點,否認社會存在著普遍的客觀的 經濟規律,反對理論研究和抽象分析。新歷史學派提倡歷史統計方法,搜集行業或城市的歷史統計資料,加以羅列和描述,而不加以理論分析和概括,熱衷於分析特定時代和特定民族的經濟發展史料。
新歷史學派反對傳統古典學派關於「中性稅收」的理論和政策,主張推行積極的 社會政策稅收,即不應當把國家的職能局限於法律目的地狹隘范圍以內,而必須使復雜的國家活動實現社會目的需要。擴張 政府職能。從這一認識出發,新歷史學派不再僅僅是把 稅收作為籌集國家經費的純 財政手段,更重要的是將其作為改變國民收入分配的工具,賦予稅收廣泛的經濟調節和社會職能,使一般財富的分配職能從屬於 社會政策的目的。
社會政策稅收理論是新歷史學派理論的精髓,他們指出,只有通過這種政策來改變財產、所得分配不公正的矛盾,才能穩定 德國的社會秩序,才能貫徹稅收的社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