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統計學歷史上曾有哪些重要的學派代表人物是誰
一、18-19世紀——統計學的創立和發展 德國的斯勒茲曾說過:「統計是動態的歷史,歷史是靜態的統計。」可見統計學的產生與發展是和生產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緊密相聯的。 (1)統計學的創立時期 統計學的萌芽產生在歐洲。17世紀中葉至18世紀中葉是統計學的創立時期。在這一時期,統計學理論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學術派別,主要有國勢學派和政治算術學派。 1、國勢學派 國勢學派又稱記述學派,產生於17世紀的德國。由於該學派主要以文字記述國家的顯著事項,故稱記述學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海爾曼·康令和阿亨華爾。康令第一個在德國黑爾姆斯太特大學以「國勢學」為題講授政治活動家應具備的知識。阿亨華爾在格丁根大學開設「國家學」課程,其主要著作是《近代歐洲各國國勢學綱要》,書中講述「一國或多數國家的顯著事項」,主要用對比分析的方法研究了解國家組織、領土、人口、資源財富和國情國力,比較了各國實力的強弱,為德國的君主政體服務。因在外文中「國勢」與「統計」詞義相通,後來正式命名為「統計學」。該學派在進行國勢比較分析中,偏重事物性質的解釋,而不注重數量對比和數量計算,但卻為統計學的發展奠定了經濟理論基礎。但隨著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事物量的計算和分析顯得越來越重要,該學派後來發生了分裂,分化為圖表學派和比較學派。 2、政治算術學派 政治算術學派產生於17世紀中葉的英國,創始人是威廉·配第(1623-1687),其代表作是他於1676年完成的《政治算術》一書。這里的「政治」是指政治經濟學,「算術」是指統計方法。在這部書中,他利用實際資料,運用數字、重量和尺度等統計方法對英國、法國和荷蘭三國的國情國力,作了系統的數量對比分析,從而為統計學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方法論基礎。因此馬克思說:「威廉·佩第——政治經濟學之父,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統計學的創始人。」 政治算術學派的另一個代表人物是約翰·格朗特(1620-1674)。他以1604年倫敦教會每周一次發表的「死亡公報」為研究資料,在 1662年發表了《關於死亡公報的自然和政治觀察》的論著。書中分析了60年來倫敦居民死亡的原因及人口變動的關系,首次提出通過大量觀察,可以發現新生兒性別比例具有穩定性和不同死因的比例等人口規律;並且第一次編制了「生命表」,對死亡率與人口壽命作了分析,從而引起了普遍的關注。他的研究清楚地表明了統計學作為國家管理工具的重要作用。 (2)統計學的發展時期 18世紀末至19世紀末是統計學的發展時期。在這時期,各種學派的學術觀點已經形成,並且形成了兩主要學派,即數理統計學派和社會統計學派。 1、數理統計學派 在18世紀,由於概率理論日益成熟,為統計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19世紀中葉,把概率論引進統計學而形成數理學派。其奠基人是比利時的阿道夫·凱特勒(1796-1874),其主要著作有:《論人類》、《概率論書簡》、《社會制度》和《社會物理學》等。他主張用研究自然科學的方法研究社會現象,正式把古典概率論引進統計學,使統計學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由於歷史的局限性,凱特勒在研究過程中混淆了自然現象和本質區別,對犯罪、道德等社會問題,用研究自然現象的觀點和方法作出一些機械的、庸俗化的解釋。但是,他把概率論引入統計學,使統計學在「政治算術」所建立的「算術」方法的基礎上,在准確化道路上大大跨進了一步,為數理統計學的形成與發展奠定了基礎。 2、社會統計學派 社會統計學派產生於19世紀後半葉,創始人是德國經濟學家、統計學家克尼斯(1821-1889),主要代表人物主要有恩格爾(1821- 1896)、梅爾(1841-1925)等人。他們融合了國勢學派與政治算術學派的觀點,沿著凱特勒的「基本統計理論」向前發展,但在學科性質上認為統計學是一門社會科學,是研究社會現象變動原因和規律性的實質性科學,以此同數理統計學派通用方法相對立。社會統計學派在研究對象上認為統計學是研究體而不是個別現象,而且認為由於社會現象的復雜性和整體性,必須地總體進行大量觀察和分析,研究其內在聯系,才能揭示現象內在規律。這是社會統計學派的「實質性科學」的顯著特點。 社會經濟的發展,要求統計學提供更多的統計方法;社會科學本身也不斷地向細分化和定量化發展,也要求統計學能提供更有效的調查整理、分析資料的方法。因此,社會統計學派也日益重視方法論的研究,出現了從實質性方法論轉化的趨勢。但是,社會統計學派仍然強調在統計研究中必須以事物的質為前提和認識事物質的重要性,這同數理統計學派的計量不計質的方法論性質是有本質區別的。 二、20世紀——迅速發展的統計學 20世紀初以來,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統計學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由記述統計向推斷統計發展。記述統計是對所搜集的大量數據資料進行加工整理、綜合概括,通過圖示、列表和數字,如編制次數分布表、繪制直方圖、計算各種特徵數等,對資料進行分析和描述。而推斷統計,則是在搜集、整理觀測的樣本數據基礎上,對有關總體作出推斷。其特點是根據帶隨機性的觀測樣本數據以及問題的條件和假定(模型),而對未知事物作出的,以概率形式表述的推斷。目前,西方國家所指的科學統計方法,主要就是指推斷統計來說的。 2、由社會、經濟統計向多分支學科發展。在20世紀以前,統計學的領域主要是人口統計、生命統計、社會統計和經濟統計。隨著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到今天,統計的范疇已覆蓋了社會生活的一切領域,幾乎無所不包,成為通用的方法論科學。它被廣泛用於研究社會和自然界的各個方面,並發展成為有著許多分支學科的科學。 3、統計預測和決策科學的發展。傳統的統計是對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物進行統計,提供統計資料和數據。20世紀30年代以來,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由於經濟、社會、軍事等方面的客觀需要,統計預測和統計決策科學有了很大發展,使統計走出了傳統的領域而被賦予新的意義和使命。 4、資訊理論、控制論、系統論與統計學的相互滲透和結合,使統計科學進一步得到發展和日趨完善。資訊理論、控制論、系統論在許多基本概念、基本思想、基本方法等方面有著共同之處,三者從不同角度、側面提出了解決共同問題的方法和原則。三論的創立和發展,徹底改變了世界的科學圖景和科學家的思維方式,也使統計科學和統計工作從中吸取了營養,拓寬了視野,豐富了內容,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 5、計算技術和一系列新技術、新方法在統計領域不斷得到開發和應用。近幾十年間,計算機技術不斷發展,使統計數據的搜集、處理、分析、存貯、傳遞、印製等過程日益現代化,提高了統計工作的效能。計算機技術的發展,日益擴大了傳統的和先進的統計技術的應用領域,促使統計科學和統計工作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如今,計算機科學已經成為統計科學不可分割組成部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統計理論和實踐深度和廣度方面也不斷發展。 6.統計在現代化管理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隨著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統計在現代化國家管理和企業管理中的地位,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和一切社會生活都離不開統計。英國統計學家哈斯利特說:「統計方法的應用是這樣普遍,在我們的生活和習慣中,統計的影響是這樣巨大,以致統計的重要性無論怎樣強調也不過分。」甚至有的科學有還把我們的時代叫做「統計時代」。顯然,20世紀統計科學的發展及其未來,已經被賦予了劃時代的意義。
『貳』 歷史學是科學還是人文
所謂人文科學,是指一些以人的內心活動、精神世界以及作為人的精神世界的客觀表達的文化傳統及其辯證關系為研究內容、研究對象的學科體系,它是以人的生存價值和生存意義為學術研究主題的學科,它所研究的是一個精神與意義的世界。
人文科學是一門最古老的學科,從某種意義上說,人類最早的學問就是人文科學。古人把人類的各種學問都統一稱之為「智能之學」,或曰「哲學」,其實就是人文之學。
社會科學是一種以人類社會為研究對象的科學。通常它包括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等等。社會科學的形成遠遠遲於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從具體時間來看,社會科學中的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等以經驗的方法對社會進行實證研究的學科都是從18世紀中後期才開始獨立出來,到19世紀才逐漸建立起自己的系統的理論結構。社會科學的出現是歐洲社會大變革的產物,是工業化、城市化的產物,是近代以來西方自然科學與技術變革興起與迅速發展的產物。
它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研究對象的不同。人文科學研究的是人的觀念、精神、情感和價值,是「人」的精神世界及其所積淀下來的文化。人文科學的價值不在於提供物質財富或實用的技術,而在於為人類提供一個意義的世界,守護一個精神的家園,使人類的心靈有所安頓、有所依歸。而社會科學研究的是「社會」,如果說人文科學是研究人的主觀世界和人類的精神文化的話,那麼社會科學關注的中心則是客觀的人類社會,它是外在於具體個人的。經濟學、政治學、法律學、社會學等社會科學,從各自不同的角度對人類社會進行研究,它們對經濟、政治、法律、社會進行分門別類的或整體的考察,對人類社會的結構、功能、機制、變遷、動因等等進行深入研究,目的在於獲得關於人類社會運行與發展的系統知識和理論,使人類能夠更好地、更有效率地管理社會。
二是研究方法的不同。人文科學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意義分析的方法,是一種解釋的方法,而社會科學則較多的引進了自然科學的方法,實證的方法。
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出版的《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中的主流》中則列舉了11個學科:社會學、政治學、心理學、經濟學、人口學、語言學、人類學、史學、藝術及藝術科學、法學、哲學。並認為前5種學科屬於社會科學,後6種屬於人文科學。
這說明,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之間確實有某種難以割裂的內在聯系。例如,歷史學就是一門兼有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雙重屬性的學科,從研究對象看,歷史學無疑屬於社會科學,但從研究的主旨和研究方法看,歷史學更屬於人文科學。
『叄』 道統論的意義
從儒學歷史發展的角度而言,程朱理學所提出的道統論是有其進步意義的。首先,它是儒學面臨釋、道挑戰的形勢下提出的一種應戰策略,凸顯了儒學在新的形勢下所要解決的問題。佛教講明心見性,道教講修心養性,在釋、道的壓力下,儒家拈出《大學》、《中庸》作為心性之學的綱領來解決儒家所面臨的困境,由此才會格外重視先秦儒家心性之學這一系思想的發展,漢魏以降,心性之學隱而不彰,因此,僅僅從心性之學發展的角度來說,程朱理學道統論道出了一部分的歷史真相,王夫之對此亦不諱言.其次,程朱理學的道統譜系,上有遠古文化英雄,中有三代帝王,然自孔子以下,就沒有帝王列於這一傳承譜系之中,從這個意義上說,程朱理學的道統論具有與代表皇權的治統相抗衡的意圖,理學家好言「正君心」正是這一意圖的反映。第三,程朱理學道統論的確立具有身份認同的作用,它使得儒者明確了自己的使命,從而加強了儒學的凝聚力,解決了儒者長達數百年之久身份認同方面的困惑。然而,隨著程朱理學成功地解決了來自釋、道方面的挑戰,隨著儒學在兩宋的整體復興,隨著程朱理學上升為正統意識形態,程朱理學道統論就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道統譜系也變成了一部獨斷的英雄譜,並且成為儒學內部黨同伐異的工具,「明楊維楨始以道統配合治統」,使得道統論最初具有的對抗治統的精神消失殆盡。
『肆』 權變理論的發展歷史
權變理論的研究始於20世紀60年代,並於70年代逐漸形成體系。其產生和發專展反映了一定屬時代背景條件下實際管理活動的需要。權變學派的代表人物有勞倫斯、洛西、伍德沃德。權變學派源於德魯克和戴爾代表的經驗學派(1954),而經驗學派亦有兩個淵源:人際關系學派(梅奧《人際關系論》)和古典學派(法約爾《一般管理》)。經驗管理學派注重研究特定情景和條件下的不同管理經驗,同樣否認有任何「普遍通用的管理准則」。另外,社會系統學派和社會-技術系統理論等管理學說對它也有一定影響。
『伍』 論述歷史法學的產生、主要理論觀點並結合社會法治實踐進行評價
胡果批判了啟蒙主義立法者對法發展的僭越,他指出,「將自己的意見提供給統治者的法學家,一般而言,並不比同時代的其他人賢明多少。」〔2〕他們試圖將法納入各種法律之中的努力,完全是荒謬的,法的本質之源是習慣法。從現存的歷史和比較觀察中,必然導致出將來應發生的事情。而與此相對,自然法並不是追求正確的、合目的的事物的標准。當然,在這一點上,胡果還不是站在民族精神的意識上,而只是站在由孟德斯鳩在繼承法國道德論過程中確立起來的經驗主義立場上對自然法理論進行了批判。〔3〕系統論述歷史法學派之基本觀點的是薩維尼。他通過對法的產生、法的本質和法的基礎三個問題的闡述,表達了該學派的代表性理論。薩維尼認為,「法律只能是土生土長和幾乎是盲目地發展,不能通過正式理性的立法手段來創建。」(4)他指出:「一個民族的法律制度,象藝術和音樂一樣,都是他們的文化的自然體現,不能從外部強加給他們」。「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由內部的力量推動的,而不是由立法者的專斷意志推動。」〔5〕法律如同語言一樣,沒有絕對停息的時候, 它同其他的民族意識一樣,總是在運動和發展中。「法律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隨著民族的壯大而壯大,當這一民族喪失其個性時,法便趨於消逝。」〔6〕薩維尼認為,法的發展呈現幾個階段:第一階段,法直接存在於民族的共同意識之中,並表現為習慣法。第二階段,法表現在法學家的意識中,出現了學術法。此時,法具有兩重性質:一方面是民族生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是法學家手中一門特殊的科學。當然,能夠促使該階段法發展的法學家,必須是那種具有敏銳的歷史眼光,又有淵博知識的人,而這樣的法學家現在在德國還很少,所以,在德國還未具備開展統一立法的條件。第三階段就是編纂法典。但即使是到了此階段,也要謹慎立法。對法的本質,薩維尼認為,法並不是立法者有意創制的,而是世代相傳的「民族精神」的體現;只有「民族精神」或「民族共同意識」,才是實在法的真正創造者。在《現代羅馬法的體系》中,薩維尼指出,法律的存在與民族的存在以及民族的特徵是有機聯系在一起的。在人類的早期階段,法就已經有了其固有的特徵,就如同他們的語言、風俗和建築有自己的特徵一樣。「在所有每個人中同樣地、生氣勃勃地活動著的民族精神(Volksgeist),是產生實定法的土壤。因此,對各個人的意識而言,實定法並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是一種同一的法。」〔7〕這種同一的法,反映的是一個民族的共同意識和信念。因此, 立法者不能修改法律,正如他們不能修改語言和文法一樣。立法者的任務只是幫助人們揭示了「民族精神」,幫助發現了「民族意識」中已經存在的東西。最後,薩維尼對法的基礎作了闡述。他指出,法的最好來源不是立法,而是習慣,只有在人民中活著的法才是唯一合理的法;習慣法是最有生命力的,其地位遠遠超過立法;只有習慣法最容易達到法律規范的固定性和明確性。它是體現民族意識的最好的法律。
繼胡果、薩維尼之後,普赫塔在《習慣法》這部著作中運用費希特(J.G.Fichte,1762~1814)和黑格爾的歷史哲學、辯證法的技巧,對從羅馬法主義的民族精神轉向專家支配的過程進行了分析。他繼承並發揮了薩維尼在《論立法與法學的現代使命》中提出法的發展三階段的學說,認為法的進化經歷了「樸素的時期」、「多樣性時期」(即經驗性的判例時期)和多樣性與學問性結合的「高層次統一性時期」(即學者性的法律家統治時期)三個階段。而在這最後一個時期,只有學者性的法律家才能制定法律。普赫塔認為,作為民族的「機關」的這種法律家,在學說和判例中的法形成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在《潘德克頓教科書》中,普赫塔依據的是後期歷史法學派提倡的理性法理論的演繹方法,即不是從各種法律、命題以及判例中概括、抽象出概念,而是從概念中演繹出教條式的命題和判例。這種方法雖被後來耶林批評為是「倒置法」,但卻為後期歷史法學派中「潘德克頓法學」的繁榮奠定了方法論基礎。〔8〕隨著歷史法學派的發展,在該學派的內部也出現了分化,即盡管大家都強調法是民族精神的體現,法學研究的首要任務應是對歷史上的法律淵源的發掘和闡述,但在哪一種法體現了德意志民族的精神、哪一種法最為優越這一點上產生了分歧。因此,便形成了強調羅馬法是德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淵源的羅馬學派(Romanisten)和認為體現德意志民族精神的是德國歷史上的日耳曼習慣法(德意志法),強調應加強古代日耳曼法的研究的日耳曼學派(Germanistik)。
『陸』 史學意識演進變遷的四個階段
找不到完全符合要求的答案。
古代史學發展的五個階段:
1)史學的產生——先秦史學:
歷史意識的產生:原始的歷史意識;文字和歷法是歷史學的基礎——史學的誕生;西周末或春秋時,國史的出現,開始自覺地寫歷史。
史學意識的產生——春秋戰國:重視史書的結構和文辭;重視史家對於史事的評價;推崇書法不隱的秉筆直書的精神;提出了歷史撰述上的社會條件、社會目的和社會作用的認識;提出了事、文、義這三個史學上的重要范疇。
2)史學的發展提高——秦漢:《史記》──中國史學的奠基石;《漢書》──「正史」格局的形成;《東觀漢記》和《漢紀》。
3)史學的多途發展──魏晉南北朝史學:修史者眾,史書的數量種類和體例都比以往多,私家撰史之風盛行;史學逐漸成為一門獨立學問,僅次於經學的學術地位;反映士族門閥制度影響的譜牒之學和人物傳記十分盛行;各民族史學蓬勃發展。
4)隋唐宋元史學——輝煌時代:注重通變;人物傳記被冷落,典章制度史受到重視;體例上的突破;皇家設立了專門的修史機構,完善了史官制度,官修史書成績斐然;史學思想與理論的深化。
5)明代、清代前期史學:明清之際反理學的經世致用治史方法;明清之際史學由經學轉向考據;中國古代史學理論的最高階段;方誌學的正式確立。
中國傳統史學以孔子為界,可分前後兩個不同的發展階段。
在孔子以前,史學發展主流以記錄為主,可稱為「記錄史學」,史官是唯一的歷史記錄者,記錄分記言、記事兩種主要形式。
在孔子以後,史學發展主流以編撰史書為主,可稱之為「編撰史學」。「彰善癉惡」、「取鑒資治」成為編撰史書的指導思想;編年體、紀傳體、紀事本末體相繼形成;史官之中出現了記注史官與編撰史官的分工。
中國傳統編撰史學有成熟早、著述多、歷時久等優點;又有發展緩慢、長期停滯、難以自發地進入更高發展階級等缺陷。
『柒』 均變論學說是什麼
均變論
在1800年前後,當地質學作為充滿活力的科學出現後,關於地球變化的另一種觀點—「均變論」(Uniformitarianism)開始得到了發展。
萊伊爾被譽為「現代地質學之父」的萊伊爾對均變論的形成和確立做出了重要的貢獻。1830年1月,發表了《地質學原理》第一卷(1831年出版第2卷,1833年5月出版第3卷)。他堅持並證明地球表面的所有特徵都是由難以覺察的、作用時
間較長的自然過程形成的。他指出地殼岩石記錄了億萬年的歷史,可以客觀地解釋出來,而無需求助於聖經或災變論,同時,他承認陸地的升降運動,把義大利塞拉比寺院的三根石柱(它們曾部分被海水淹沒)作為《地質學原理》的刊頭畫,並指出斯德哥爾摩附近海面以上200呎的海生動物的貝殼說明陸地的上升。
也就是說,要認識地球的歷史,用不著求助超自然的力和災變,因為通常看來是「微弱」的地質作用力 (大氣圈降水、風、河流、潮汐等),在漫長的地質歷史中慢慢起作用,就能夠使地球的面貌發生很大的變化。萊伊爾強調「現在是認識過去的鑰匙」,這一思想被發展為「將今論古」的現實主義原理,這種「將今論古」的科學方法對達爾文的影響很大。
在萊伊爾逐步取代了居維葉之後,均變論在長達近一個世紀的時間里成為地質學的信條,奠定了現代地質學的科學基礎。本世紀60年代以前的地質學教科書,幾乎異口同聲地說「萊伊爾用均變論統一說明了地質現象,建立了科學的地質學」。
『捌』 在歷史中體系和格局具體包含什麼,怎麼描述某種體系和格局~(請舉例說明`)
我先來說一些關於「體系」、「格局」的基本內容。以後有空再慢慢添加新內容。
首先要搞清楚一件事情,即體系、格局都是抽象概念。在現實中,不存在「體系」與「格局」,而僅僅是人們在對歷史與現實進行認識的過程中將各種凌亂的事實按照某種目的或看法而重新編排以有利於認識的結果;因為事實從來都不是系統化的,只能由人來認識。
而開始大量在學術與政治現實中使用「體系」與「格局」這些概念則是並不久遠的事情,頂多就是20世紀以後甚至是20世紀60年代以後的事情。「體系」(或者稱作「系統(system)」)最初是自然科學中的概念。由於自然科學的矚目成就等諸多原因,政治學、歷史學等人文社會科學的學者才開始借鑒自然科學的成果,試圖將人文學科與社會學科「科學化」(這樣的研究導向也被稱作「行為主義」)。這樣,「系統論」才被引入我們的政治歷史等的研究之中。
在政治學中,比較著名的系統理論研究方法是由美國人阿爾蒙德和鮑威爾在其合著的著作《比較政治學》中建構的體系以及大衛·伊斯頓所提出的系統論。(還有別的我一下想不起來了)而在國際政治學中,則以莫頓·卡普蘭的《國際政治的體系與過程》、羅伯特·傑維斯的《系統效應》以及肯尼斯·沃爾茲的《人、國家、戰爭》與《國際政治理論》為最著名。
而「格局」這個概念則完全是中國特色的。系統理論不但用於國際政治學中,還應用於了其它學科中;而格局則單純的是在進行國際政治學研究和描述中採用的概念。而有趣的是,外國人並不對「體系」與「格局」之間的細微差異以之為意;或者說,「格局」是一個中國專用的概念,很大程度是中國的國際政治研究意圖建構中國獨特的國際政治理論所作的嘗試之一。不過,雖然「格局」一詞較晚投入於學術之中,但對於「格局」的描述,則自古有之。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格局描述當然就是諸葛亮的隆中對了。
至於歷史學,也在戰後的行為主義大潮中開始拋棄長此以來的歷史主義而轉向科學化。但是鑒於歷史學的特點,它不得不從各個學科中吸收科學化的方法。而對於搞政治史和外交史的歷史學者來說,「體系」與「格局」(尤其是「體系」)成為了很難排斥的選擇。
以上就是「體系」與「格局」這兩個概念及其在社會人文學科中逐漸得到應用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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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內涵而言,「體系」便是在利用系統論的基礎上對現實中的關系(例如一個政府與整個社會的互動和它自己的決策過程、國際領域內多個國家之間的互動)加以重新排列組合、使其系統化後得到的產物。這類似於一個機制。最典型的體系包括以下幾個關鍵過程:環境對系統與信息的影響、信息對系統輸入過程、信息在系統內的處理過程、系統輸出信息的過程、信息反饋於環境過程。對於一個政府系統的運作機制,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①環境對系統與信息的影響:某國物價升高(環境),導致民眾要求政府降低稅率;
②信息對系統輸入過程:民眾通過媒體與民選代表向政府提出了降低稅率的要求;
③信息在系統內的處理過程:立法機構與行政機構之間互動,相互提交關於降低稅率或維持稅率不變的意見;
④系統輸出信息的過程:立法機構以立法形式要求降低稅率,稅率下降;
⑤信息反饋於環境過程:稅率下降,民眾收入相對提高並對此表示滿意;繼而民眾購買力提高並增加了消費,反而導致物價繼續提高。
而在國際政治領域(也就是中學歷史教材最多使用「體系」一詞的地方),體系與格局很難區分得很明確,政治學中所用的這種結構-功能主義理論也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