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歷史上有哪些大的自然災害
早在公元前世紀,中國古人的開始了對地震的記載。《竹書紀年》寫道:「夏帝發七年(公元前1831年)泰山震。」這是世界上最早的地震記載,距今已有3800多年了。在公元前780年(周幽王二年),我國已開始詳細描述地震。當年陝西發生一次大地震,《詩經》上作了詳盡的描述,其大意是:閃閃的電光,轟轟的雷鳴,這種不祥的描象,多麼叫人不能安寧。千百條河流在沸騰,巍峨的山頂在塌崩,高岸變成了低谷,深谷變成了丘陵。《春秋》、《國語》和《左傳》等先秦古籍中都有關於地震的記述,保存了不少古老地震記錄。從漢代開始,地震就作為災異記入各斷代史的「五行志」中了。宋元以後地方誌發達起來,地震也被作為災異記入志中,地震史料大大增加。除了這些官修的正史,方誌外,許多私人寫的筆記、雜錄、小說和詩文集中也有地震的記載,而且往往附有生動的描述。歷代的一些「類書」,如宋代編的《太平御覽》、清代編的《古今圖書集成》等,還按分類收集了不少地震資料。此外,碑文中也有歷史地震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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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3000多年的歷史資料中,記載的地震至少有近萬次,其中破壞性地震近3000次,8級以上特大地震約18次。這些記載的時間之久遠,內容之詳盡,都是舉世無雙的,是世界上最悠久、最完整的地震歷史資料。但是就是這么多的震災也給古代人們帶了巨大的損失。在這里選取具有典型性的地震進行分析,以明我國古代的地震對人們生命財產的破壞和人們在抗震過程中取得的重大進步。
兩漢的震災——天災與人禍交織的腰斬王朝
兩漢時期(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自然災害的群發期,有的學者將其稱之為「兩漢宇宙期」。其重要表徵就是地震頻率明顯增多。鄧雲特在《中國救荒史》中說:「秦漢四百四十年中,災害發生了三百七十五次之多。計旱災八十一次,水災七十六次,地震六十八次。」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時期共發生兩次地震,分別在秦王嬴政十五年(公元前232年)和十七年(公元前230年),都在秦統一中國之前。因此,鄧雲特所統計的68次地震皆在兩漢時期。另據王會安、聞黎明主編的《中國地震歷史資料匯編》第一卷中的統計數字,兩漢時期共發生地震118次,平均不到四年就發生一次,足見兩漢時期地震之頻繁。
在這些眾多的地震中,較為嚴重的是以下幾次。公元前70年6月1日,在山東的諸城昌樂一帶發生了7級的大地震,當時的《漢書·五行志》中記載「宣帝本始四年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北海邪壞祖宗廟城廓,殺六千餘人」。143年10月後,在甘肅甘谷西發生了7級的地震,傷亡慘重,在《後漢書·五行志》中記載「建康元年正月,涼州部郡六地震,從去年九月以來至四月,凡百八十地震,山谷飭裂,壞敗城寺,傷害人物」。180年秋,甘肅高台西發生了7.5級的地震,損害極大,根據《後漢書·靈帝紀》記載「靈帝光和三年秋-四年春酒泉表氏地百八十動,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頓,縣易處,更築城郭」。
兩漢時期的地震發生有著鮮明的特點,首先地震的次數東漢較西漢大為增加,區域以長江以北為主。在68次地震中,其中西漢(含新莽天鳳三年)17次,佔地震總數的1/4;東漢51次,占總數的3/4,次數明顯增多。尤其是和帝、安帝、順帝和桓帝時期,地震更為頻繁。從地震發生的區域范圍來看,絕大多數是在以黃河中下游為中心的北方地區。長安、洛陽作為兩漢的都城,是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人口比較集中,地震造成的危害較大,對地震的記載自然就十分詳細。在68次地震中,其中京師地區就達42次,占總數的61%以上,有些年份中記載只有地震兩字,並未指出具體地點,但一般來說,凡此「往往為國都之事」。而江南及其他地區記載極少,但並不說明這些地區在這一時期就未發生過地震,只不過是沒有被人記載下來而起。
疊溪海子--1933年地震遺址
再者,伴隨地震這一主災害,還連鎖發生著一系列次生災害。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的規律,往往具有群發性的特徵。兩漢時期地震後主要的次生災害有以下幾種:(1)地震引起山崩。這是伴隨地震產生的最主要的次生災害。如高後二年,「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文帝元年,「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宣帝本始四年,「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2)地震引起地表水激盪。因「地震震動破壞了地震現場的地下水水平面,使一些地方地下水上升湧出地面,多則泛濫成災」。如文帝元年,「大水潰出」。安帝元初六年,「京都、郡國四十二地震」,「涌水」。漢順帝建康元年,「京師及太原、雁北地震,三郡水涌地裂」。漢桓帝建和四年,「夏四月,京師地震。郡國六地裂,水涌井溢。」漢靈帝光和三年秋至四年年春,酒泉表氏地百八十動,「涌水出」。(3)地震引起河道壅塞。如漢成帝河平三年,「犍為地震。雍江水,水逆流。」(4)地震引起海嘯。漢靈帝建寧四年,「地震,海水溢」。熹平二年,「北海地震。東萊、北海海水溢。」(5)地震引起疫病爆發。景帝後元二年,「地震。民大疫死,棺貴,至秋止。」地震之後的疫病流行,使民眾大量死亡,以至棺材也為之漲價。這些伴隨地震產生的次生災害,其危害程度有時甚至超過地震本身,尤其是幾種災害相互作用,其破壞性更大。漢元帝時的京房曾說:「今陛下即位已來,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地震石隕,夏霜冬雷,春凋秋榮,隕霜不殺,水旱螟螽,民人飢疫。」
最後,地震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生存條件都造成巨大的損失。首先是造成人員的大量傷亡。其中傷亡人數比較多的地震有:高後二年地震,「殺七百六十人」。宣帝本始四年,郡國四十九地震,「殺六千餘人」。成帝綏和二年地震,「殺四百一十五人」。其次,對人民的生存環境造成極大的破壞。因地震及伴隨而來的山崩地裂、水災泛濫等災害對自然環境造成極大的破壞,嚴重地威脅到人們的生存。如漢元帝建昭四年,「藍田地震,山崩,擁灞水。安陽(陵)岸崩。壅涇水,涇水逆流」。漢靈帝光和三年秋至四年春,酒泉表氏一帶多次發生地震,導致地表水湧出,泛濫成災,使城中的官衙和民房全部倒塌,以致不得不「縣易處,更築城郭」。再次是對人民的家庭私有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兩漢時期,因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限制,居民的房屋多為土木結構,抗震能力極差,一旦稍有震動,就房倒屋塌,人民流離失所。如漢惠帝二年,「地震隴西,壓四百餘家。」漢成帝綏和二年,「地震,自京師至北邊郡國三十餘壞城廓」。漢安帝元初六年,「京都、郡國四十二地震……壞敗城郭、民室屋」。漢順帝永和三年,「京師及金城、隴西地震……室屋多壞」。損失都十分慘重。
康熙罪己詔——英明皇帝震災後的補救措施
康熙十八年的北京大地震,首先是地域的特殊性,北京作為當時的政治問黃中心,人口眾多,各種建築物也是數不勝數,在這樣的地區裡面發生地震造成的傷害必然是非常的慘重,再者這次地震是該地區自有文字記載以來最大的一次地震,最後處於康乾盛世的時代,面對著這樣的一次大地震,作為統治者和百姓是怎麼進行震後救災的,都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康熙十八年北京大地震的震級為 8級,震中烈度為十一,震中在今北京、平谷、河北三河一帶,「東至遼寧之沈陽,西至河南之安陽,凡數千里,而三河、平谷最慘」。地震所及范圍至河北、山西、陝西、遼寧、山東、河南等省,共計 200 多個縣市, 最遠記錄達 700 百多公里。
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庚申巳時,從京城的東方的地下發出響聲,頃刻之間,只見塵沙飛揚,黑霧彌漫,不見天日。而地面上的人們也被震得東倒西歪,如同坐在船上一半,隨後,私下裡巨聲響起,地面上的所有的東西都在震動,動物到處的亂竄,人們更是無頭腦的亂跑,但是已經邁不開步了,這場爆發力極強的地震給京師及周圍的州縣帶來深重劫難。薊州地區,根據史料記載「地內聲響如奔車,如急雷,天昏地暗,房屋倒塌無數,壓死人畜甚多,地裂深溝,縫涌黑水甚臭,日夜之間頻震,人不敢家居」。宛平縣城也沒有逃過此劫,「一響摧塌五城門,城中裂碎萬間屋。萬七千人屋下死,骨肉泥糊知是誰?……西門向北有劈面酸風亂滾之黃沙,東門至南有撲鼻膻水泛濫之黑溝」。良鄉縣倒塌瓦房10餘間,土房40餘間;損傷土房、瓦房近百間;街道震裂,水涌高三四尺。二十九日、三十日復大震,良鄉、通縣等城俱陷,裂地成渠,黃黑水溢出,黑氣蔽天。作為震中之一的三河縣的慘狀更是無法描述,當時的縣令對此作了詳細的記錄,「四遠有聲,儼如數十萬軍馬颯沓而至」,「有騎驢道中者,隨裂而墮,了無形影」,「扶傷出撫循,茫然不得街巷故道,但見土礫成丘, 屍骸枕籍,……號哭呻吟,耳不忍聞,目不忍睹。」 突如其來的地震災難使得北京地區頓時陷入生存危機的嚴 重深淵。地震強烈的破壞力使地表建築遭到極大損毀,「城垣坍 毀無數,自宮殿以及官廨、民居,十倒七八」。據統計,僅僅京城即倒房一萬二千七百九十二間,壞房一萬八千二十二間,死人民四百八十五名。
京城也是震中之一,很多的建築物遭到了嚴重的損壞,據統 計,僅僅京城即倒房一萬二千七百九十二間,壞房一萬八千二十二間,死人民四百八十五名。)京城的各宮殿、城 樓、寺院、廟宇、會館等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宮殿類如養 心殿、永壽宮、乾清宮、慈寧宮、武英殿、保和殿等;寺院、廟宇、塔閣類如長椿寺、文昌閣、善果廟、廣濟寺、白塔等;會館類如京師蕪湖會館、都門南陵會館、都門雲龍會館、襄 陵會館、中州會館、華州會館等。除了為數眾多的老百姓在這次地震中死去外,還有很多的官員也死在了這次地震中,包括內閣學士王敷政、大學士勒得宏、掌春坊右庶子翰林侍讀庄炯生、原任總理河道工部尚書王光裕。
康熙十八年地震記載
面對著如此嚴重的災情,當時的統治者採取了正確的救災措施,這顯示了康熙皇帝的英明之處。首先,他發了「罪己詔」,言道:「朕御極以來,孜孜以求,期於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政治未協,大小臣工弗能恪共職業,以致陰陽不和,災異示儆。」 他還遣官告祭天壇,並數次率諸王、 文武官員詣天壇親行祈禱。這些形式在客觀上也促使了整個統治階級關心民情。接著,康熙又令戶部和工部撥款震災,由於 地震房屋傾倒而無力修葺者,旗人每間給銀四兩,民間房屋則每間給銀二兩。地震中有死亡人口的家庭,不能棺殮者,每人給銀二兩。還有,對於受災地區的百姓,減免賦稅,以利賑災,並且發放糧食,解決災後飢荒問題。最後,除了官方的賑災之外,民間也是互相幫助,成為重要的補充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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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歷史上比較大規模的旱災都發生在什麼時候(中國)持續了多久,有怎樣的社會危害
商朝
成湯十八年至二十四年(前1766-1760年間),曾有連續七年的大旱,《管子·輕重篇》曰:「湯七年旱,民有無子者。」管仲還認為:「善為國者,必先除其五害。」
周朝
《詩經》有「旱既大甚,滌滌山川,旱魃為虐,如惔如焚」,以及「浩浩昊天,不駿其德;降喪飢饉,斬伐四國。」[4]的描述。《詩經•大雅•雲漢》二章:「後稷不克,上帝不臨。」《集傳》:「言後稷欲救此旱災而不能勝也。」
厲王二十一年至二十六年(前858-853年),連續六年大旱。
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史載「三川竭,岐山崩」,三川即涇河、渭河、洛河。伯陽父認為「山崩川竭,亡之徵也」。
《史記·貨殖列傳》記載:「六歲穰,六歲旱,十二歲大飢」漢朝
《鹽鐵論·水旱》:「六歲一飢,十二歲一荒。」
《史記·孝景本紀》載後元二年「大旱。衡山國、河東、雲中郡民疫」。
《前漢書·武帝本紀》載,(前114年),「四月,關東旱,郡國四十餘飢,人相食」。
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郡國大旱,「賜田宅什器,假與犁、牛、種、食。」
王莽建平四年(前3年)發生大旱災。
東漢安帝初,「連年水旱災異,郡國多被飢困……時飢荒之餘,人庶流迸,家戶且盡」
桓帝延熹九年(166年),「青、徐炎旱,五穀損傷,民物流遷」
南北朝
北魏太和十一年(488年),「大旱,京都民飢,加以牛疫,公私闕乏,時有以馬驢及橐駝供駕挽耕載。詔聽民就豐。行者十五六,道路給糧稟,至所在,三長贍養之。遣使者時省察焉。」
南朝宋大明年間有旱災。沈約在《史臣曰》說,「大明之末,積旱成災,雖敝同往困,而救非昔主,所以病未半古,死已倍之。並命比室,口減過半」。
隋朝
大業八年(612年)大旱,「時發四海兵,帝親征高麗,六軍凍餒,死者十八九。」
大業十三年(617年)大旱,「時郡縣鄉邑,悉遣築城,發男女,無少長,皆就役。」
唐朝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冬旱,至是(六月)雨 」。
《舊唐書·德宗本紀》載貞元六年夏「福建等道旱,井泉多涸,人渴乏,疫死者眾」。
德宗貞元十九年(803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元和三年(808年),元稹曾任監察御史,負責賑災,他寫有《旱災自咎,貽七縣宰》:「吾聞上帝心,降命明且仁。臣稹苟有罪,胡不災我身。胡為旱一州,禍此千萬人。一旱猶可忍,其旱亦已頻。」。
宋朝
《文獻通考》卷301記載,北宋明道二年(1033年)「南方大旱,種粒皆絕,人多流亡,因飢成疫,死者十二三。」
南宋隆興元年(1163年)平江主簿王夢雷在湖南大旱飢荒,寫下一首《勘災詩》,「散吏馳驅踏旱丘,沙塵泥土掩雙眸。山中樹木減顏色,澗畔泉源絕細流。處處桑麻增太息,家家老幼哭無收。下官雖有憂民淚,一擔難肩萬姓憂
元朝
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諸路旱蝗,告飢者令就食他所。」
明朝
洪武十二年(1379年)詔曰:「廣平所屬郡邑天久不雨,致民艱於樹藝,衣食不給。……今年夏秋稅糧悉行蠲免,以蘇民力。」
《明英宗實錄》載:天順三年,「辰州、永州、常德、衡州、岳州、銅鼓、五開等府衛自五月至七月不雨,民之飢殍者不可勝記。」
嘉靖元年、十年、十一年、十七年、二十四年、二十九年、三十四年陝西連年大旱。
《烈皇小識》:「先是天啟丁卯,陝西大旱。澄城知縣張耀采催科甚酷,民不堪其毒。有王二者,陰糾數百人聚集山上,皆以墨塗面。王二高喝曰:『誰敢殺張知縣?』眾齊聲應曰:『我敢殺!』如是者三,遂闖入城。守門者不敢御,直入縣殺耀采。眾遂團聚山中。」
《鹿樵紀聞》說:「崇禎改元之歲,秦中大飢,赤地千里。白水王二者,鳩眾墨其面,闖入澄城,殺知縣。」
崇禎十三年(1640年),河南「大旱遍及全省,禾草皆枯,洛水深不盈尺,草木獸皮蟲蠅皆食盡,人多飢死,餓殍載道,地大荒」。河南內黃縣蘇王尉村發現的《荒年志》碑記崇禎十三年時「斗麥價錢六百文,斗米價七百文,斗豆價四百文」。
有專家統計明朝旱災次數一共有174次。
清朝
《濟南府志》記載康熙四年「春飢,免順治十八年以前民欠賦糧並發帑分賑。六月大旱,飛蟲蔽天,墜地如蜣螂」。
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有十三個省受旱,「草根樹皮,搜拾殆盡,流民載道,餓殍盈野,死者枕藉」。
清光緒三年(1877年),「河南全省大旱,夏秋全無收,赤地千里,大飢,人相食。」又山西境內「無處不旱」,「河東兩熟之地,災者八十餘區,飢口入冊者不下四五百萬」。是年8月1日,山西巡撫曾國荃奏摺曰:晉省報災州已有57處,飢民200餘萬,後來「赤地千有餘里,飢民至五六百萬之眾」。據12月10日奏報統計,全省被旱10分(顆粒無收)者16個州縣;被旱9分者13個縣;被旱8分者30個縣;被旱7分至5分以下者還有9個縣。
中華民國
1929年,陝西大旱,80%的縣受災,估計死亡加逃亡人數達300萬。
中華人民共和國
至今中國依舊是旱災頻仍,幾乎是無年不荒,缺水成為中國全國境內最迫切的問題。2006年內蒙古蘇尼特草原持續旱災,受災草場面積23186.7平方公里。2006年5月中旬以來,重慶市遭遇大旱災。2009春,乾旱波及中國12個省份,河北南部、山西東南部、河南西南部等地一度達到特旱。2010年初,雲南、貴州為中心的五個省份已達到特旱。
『叄』 中國的乾旱歷史
北魏明元帝神瑞元年(414年)京師比歲霜旱,五穀不登,詔人就食山東,以粟帛賑乏。(《魏書·天象志》)
北魏神瑞二年(415年),關中大旱,昆明枯涸。(《魏書·天象志》)
北魏文成帝和平二年(461年),時三吳亦仍歲凶旱,死者十二三。(《魏書·天象志》)
北魏獻文帝天安元年(466年)九月,州鎮十一旱飢。(《魏書·天象志》)
北魏皇興二年(468年)夏,旱,河決,州鎮二十七皆飢,尋又天下大疫。(《魏書·天象志》)
北魏孝文帝延興三年(473年)九月,州鎮十一水旱,詔免其田租,開倉賑乏。(《魏書·天象志》)
北魏延興四年(474年),州鎮十三飢;又比歲蝗旱。(《魏書·天象志》)
北魏太和八年(484年)冬,州鎮十五水旱,人飢。(《魏書·天象志》)
北魏太和九年(485年),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魏書·天象志》)
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兩雍及豫州旱飢。(《魏書·天象志》)
北魏宣武帝景明四年(503年)六月,詔以旱,徹樂減膳。(《魏書·天象志》)
北魏永平三年(510年),冀定旱飢。(《魏書·天象志》)
北魏延昌二年(513年)二月己巳,占日「旱」。六月乙酉,青州民飢,詔開倉賑恤。(《魏書·天象志》)
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年),幽州大飢,死者數千人,自正月不雨至六月。(《魏書·天象志》)
北魏孝明帝正光三年(522年)六月,帝以炎旱,減膳撤懸。(《魏書·天象志》)
東魏孝靜帝武定二年(544年)三月,齊獻武王歷冀定二州,固入朝,以今春亢旱,請蠲懸租賑窮乏,死罪已下一皆原宥。(《魏書·天象志》)
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年(425年)夏,旱。(《宋書·五行志》)
南朝宋元嘉三年(426年)秋,旱且蝗。(《南史》卷2)
南朝宋元嘉四年(427年)秋,京都旱。(《宋書·五行志》)
南朝宋元嘉八年(431年)五月,揚州諸郡旱。(《宋書·五行志》)
南朝宋元嘉八年(431年)夏六月乙丑,大赦,旱故。(《南史》卷2)
南朝宋元嘉十九年(442年)、二十年(443年),南兗、豫州、旱。(《宋書·五行志》)
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年),自去歲至是,諸州郡水旱傷稼。人大飢。(《南史》卷2)
南朝宋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八月,不雨,至二十八年(451年)三月。(《宋書·五行志》)
南朝宋孝武帝大明七年(463年)、八年(464年),東諸郡大旱,民飢死者十六七。(《宋書·五行志》)
南朝宋大明八年(464年),去歲及是歲,東諸郡大旱,甚者米一斗數百,都下亦至百餘,餓死者十六七。(《南史》卷2)
南朝宋後廢帝元徽元年(473年)八月,京都旱。(《宋書·五行志》)
南齊建元三年(481年),大旱。(《南齊書·五行志》)
南齊永明三年(485年),大旱。
『肆』 歷史上最大全國性旱災是哪年要確切年份。
光緒朝代是慈禧太後專權的時代。也是清王朝走向衰亡的年代。清末各種天災頻繁不斷。周而復始,歷史的規律不可抗拒。
在清代頻繁的旱災中,最大、最具毀滅性的一次,要數光緒初年的華北大旱災。
這次大旱的特點是時間長、范圍大、後果特別嚴重。從1876年到1879年,大旱持續了整整四年;受災地區有山西、河南、陝西、直隸(今河北)、山東等北方五省,並波及蘇北、皖北、隴東和川北等地區;大早旱不僅使農產絕收,田園荒蕪,而且。餓殍載途,白骨盈野」,餓死的人竟達一千萬以上!由於這次大旱以1877年、1878年為主,而這兩年的陰歷干支紀年屬丁丑、戊寅、所以人們稱之為「丁戊奇荒」;又因河南、山西旱情最重,又稱「晉豫奇荒』、「晉豫大飢」。
這場大旱災是光緒元年(1875年)拉開序幕的。這一年,北方各省大部分地區先後呈現出乾旱的跡象,京師和直隸地區在仲春時節便顯示了災情。一直到冬天.仍然雨水稀少。與此同時,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甘肅等省,都在這年秋後相繼出現嚴重旱情。
光緒二年(1876年),旱情加重,受災范圍也進一步擴大。以直隸、山東、河南為主要災區,北至遼寧、西至陝甘、南達蘇皖,形成了一片前所未有的廣袤旱區。
京師及直隸地區,因旱情加重,全省收成減半。旱災引發蝗災,從天津以北至?南各地,蝗蟲遮天蔽日,把枯萎的殘存莊稼吞食精光。到夏秋之間,又因陰雨連綿,大清河、滹沱河、瀦龍河、南運河、漳河、衛河同時泛濫,致使遭受了旱、蝗之災的土地又被水淹。這一年,直隸省遭受水、旱、風、雹的地區達63個州縣。
河南省的災情和直隸相近。從春到夏,旱情日重。尤其是黃河以北的彰德、懷慶、衛輝三府,早倩更為嚴峻。入夏以後,旱情稍有緩解,但彰德、衛輝和光州等地又遭水災,田地被淹。不過,就全省情況而言.仍以旱為主。全省農業歉收,減產一半左右。因此,「乏食貧民,所在多有」,僅開封一地,靠賑災粥廠就食的災民即達7萬餘人。
這一年,山東省全年皆旱。除章丘等小部地區有一段時間略遭水災外,絕大部分地區均遭旱災,全省收成不到三分。《山東通志》稱該年全省「大旱.民飢」。據《申報》載,、由於旱災,山東各地災民紛紛逃荒、鬧荒或祈雨。但祈雨無濟於事.各處「飢黎鬻妻賣子流離死亡者多,其苦不堪言狀」(1876年12月11日 《申報》)。
旱魃向南為虐,禍及蘇北和皖北。蘇北各地這一年開春到年底,一直末下透雨,海州(今連雲港)、棉田等地大片大片的農田減產或絕牧。旱災引發了蝗災,禾苗被吞噬一空。旱蝗交迫之下,災民「逃亡餓死者不計其數」。一些災民甚至「飢則掠人食」,致使『旅行者往往失蹤,相戒裹足」。蘇北的社會秧序,因嚴酷的旱災而變得動盪不安。為了活命.飢民紛紛渡江南下,由蘇南的地方官員和土紳在蘇、松、太以及江陰、鎮江、揚州等地收容的流民達九萬餘人。
皖北的旱情與蘇北相似。入夏之後,持續乾旱;許多地方連禾苗也末能栽插:後雖下過一些雨,但「又復連日烈日。」,連補種的庄核也大多枯死;當年全省收成減半。有的地方顆粒無收。於是,成群結隊的飢民.匯成了四齣逃荒的人流。
這一年,北方的陝西、山西、遼寧等省.也遭受到旱災的威脅。陝西全年乾旱,夏秋歉收,冬春多數地方種不下去。山西因旱災嚴重,秋禾收成歉薄.介休、平遙等縣幾乎顆粒無收。奉天的義州(今遼寧義縣),因大旱無雨,飢戶多達十萬,廣大農民在飢餓中痛苦地掙扎著。
經過近兩年的大旱之後,華北大部分地區的災情在丁丑年(1877年)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狀態,尤其是山西省.旱荒空前;山西巡撫曾國荃在奏議中說災區「赤地千有餘里,飢民至五六百萬之眾,大□奇災,古所未見」(《曾忠襄公奏議》卷8)。毀滅性的旱災,使山西農村長時間大面積的減產與絕收。連續兩年的飢荒,使農戶蓄藏一空將愈來愈多的災民推向死亡的邊緣。飢餓難當的災民為了「苟廷一息之殘喘。,或「取小石子磨粉,和面為食」或「掘現音白泥以充飢」,結果「不數日間,泥性發脹,腹破腸摧,同歸於盡。。(1877年6月30日《申報》)。
隨著旱情的發展,可食之物的罄盡,「人食人」的慘劇發生了。大旱的第三年(1877年)冬天,重災區山西,到處都有人食人現象。吃人肉、賣人肉者,比比皆是。有活人吃死人肉的,還有將老人或孩子活殺吃的……無情旱魔,把災區變成了人間地獄!
河南的災情,與山西相似。經過連續兩年的大早,富饒的中州平原,已化為千里赤地。當年的《申報》刊登消息,說河南全省「歉收者50餘州縣,全荒者28州縣」。但是,奉旨幫辦河南賑務的刑部左侍郎袁保恆抵豫則宣布:全省報災者八十七個州縣,飢民五六百萬。
旱災的陰影,同時還籠罩著陝西全省。同州府員的大荔、朝邑、邰陽(今合田)、澄城、韓城、白水及附近各縣,災情。極重極慘」。走投無路的飢民鋌而走險,聚眾槍糧,有的甚至「攔路糾搶,私立大纛,上書『王法難犯,飢餓難當』八字」(1877年10月3日《申報》)。
甘肅東部、四川北部,也發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旱。《南江縣志》對川北的旱災有翔實的記載:「丁丑歲,川之北亦旱,而巴(中)、南(江)、通(江)三州縣尤甚……赤地數百里,禾苗焚稿,顆粒乏登,米價騰涌,日甚一日,而貧民遂有乏食之慘矣:蔬糠既竭,繼以草木,面麻根、蕨根、棕梧、批把諸樹皮掘剝殆盡……登高四望,比戶蕭條,炊煙斷縷,雞犬絕聲。服鳩投環、墮岩赴澗輕視其身者日聞於野。父棄其於,兄棄其弟,夫棄其妻,號哭於路途…。是冬及次年春,或舉家悄斃.成人相殘食,饉(死部)殍不下數萬。」
這一年,包括京師在內的直隸和魯西北地區以及江蘇、安徽的部分地區,依然有較嚴重的旱災。以直隸縣為例,僅河間一府就有二百餘萬災民。災荒之年,社會動盪,許多災民為死裡求生而鋌而走險。在武強縣,有災民組成的「砍刀會」;霸州、通州等地方也多有災民組織武裝.進行搶糧斗爭。
到1878年初,北方大部分地區仍然持續乾旱。山西省自春至夏,旱情未得緩解;到6月間有過短暫的雨水期,之後又連續亢旱,一直延續到次年七月。不過從整個災區來看,旱情開始減輕,陝西、山東、河南、直隸等省.旱情都趨於緩解。但是,經過連續三年的特大旱災,老百姓對於天災的承受能力已近乎極限,因旱災帶來的各種人間慘劇,並未因旱情的緩解而相應地減少,反而更多更嚴重了。在山西.越來越多的村莊和家庭毀滅於天災之中。在河南,僥幸活下來的飢民大多奄奄一息,「既無可食之肉,又無割人之力」,一些氣息猶存的災民,倒地之後即為餓犬殘食。在直隸河間府,一些壯年飢民「竟在領受賑濟的動作中倒死在地上。」這一年的春夏之交,一場大面積瘟疫向災區襲來。河南省幾乎十人九病,陝西省「災後繼以疫癘,道饉(死 部)相望;山西省百姓因疫而死的達十之二三。
進入光緒五年(1879年),盡管山西省仍然大旱如故,但在東起直魯、西迄陝甘的廣闊土地上,畢竟已降下甘霖,乾涸的河床里重新盪漾起清波,龜裂的土地開始滋潤,並重新泛起了綠意。旱災.已進入尾聲,苦難的歲月就要結束。可是,正當死裡逃生的人們准備重建家園之時,一場新的災難驟然而至,這就是7月1日發生在甘肅武都的震級達8級、烈度為11度的大地震。在地震中受到破壞或受到影響的地區,大部分在旱災區域之內。
瘟疫和地震,把「丁戊奇荒』推向慘絕人寰的境地!據不完全統計,從1876年到1878年,僅山東、山西、直隸、河南、陝西等北方五省遭受旱災的州縣分別為222、402和331個.共955個。而整個災區受到旱災及飢荒嚴重影響的居民人數,估計在一億六千萬到二億左右,約占當時全國人口的一半;直接死於飢荒和瘟疫的人數.在一干萬人左右;從重災區逃亡在外的災民不少於二千萬人(參見李文梅等《中國近代十大災荒》)。
清代末年這場特大旱災,是中華民族歷史上的一場大劫難!當年清朝官員提起這場旱災,稱其為有清一代「二百三十餘年末見之慘凄,未聞之悲痛」,說這是。古所僅見的「大□奇災」。今天回顧這場天災,仍不免使人毛骨悚然。然而,我們並不滿足於這場天災的記敘,除了哀嘆,更需要深思
『伍』 在中國古代,如何應對旱災
復雜而獨特的氣候孕育了中國人,同時也為中國歷史上頻發的自然災害創造了條件。夏季風無疑是導致中國水災頻發的主要原因。同時,重大旱災也往往發生在夏季。由於夏季是各種秋收作物旺盛生長需要水分最多的季節,降水稍有缺乏就會嚴重影響作物產量,所以夏旱往往被稱為「掐脖旱」。對於中國人而言,如何應對旱災成為一個永恆的話題。正因如此,歷朝歷代大都能在旱災來臨時積極應對。
災前預防。西漢政治家晁錯在《論貴粟疏》中曾提出通過「務民於農桑、薄賦斂、廣蓄積」等方式「以實倉廩,備水旱」,強調的是使人民能夠有一定的糧食儲備,體現的是重農以防災的思想,與管仲、李悝等人的主張一脈相承。其實這種儲藏糧食的設施早在遠古時代就已經出現了,仰韶、大汶口、馬家窯、大溪等文化遺址中都發現過規模不等的窖穴。甲骨文中有多處商王派人建設、巡視各地倉廩的記載。周代以後,倉儲制度成為抗旱救災的重要保障。除了糧食儲備外,興修水利、完善農業灌溉體系也是防旱的重要手段。秦人所修鄭國渠以及漢代所建關中水利網,都是為了解決關中部分地區的乾旱問題。隋唐以至明清,都曾花大力氣開鑿、疏浚運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溝通各大水系、預防水旱災害的功能。
賑濟救災。《周禮·地官·大司徒》總結了「荒政十二條」,包括發放救濟物資、輕徭薄賦、緩刑、開放山澤、停收商稅、減少禮儀性活動、敬鬼神、除盜賊等。後世救災基本不出此范圍。另外,家族內部互助、鄉里周濟、寺院施捨、民間社會團體救助等也作為政府賑濟的補充形式逐步完善起來。
移民就食。與自發形成的流民潮不同,移民是歷代政府組織受災民眾到條件相對較好地區就食的一種救災方式,這在漢魏以後比較常見。資料記載,隋文帝曾下詔由官府購買牲畜分發給關中旱災地區的農民,讓他們到關東就食。
保護植被,改良作物,改進農耕技術。周代先民已經認識到保護林木與水旱災害之間的某種聯系。後世也有一些植樹造林方面的記載。漢武帝時,搜粟都尉趙過總結了關中地區抗旱生產的經驗,發明並推廣了「代田法」;唐代又解決了早春跑墒的問題,並派專人管理與協調農耕地區的水源分配;明清時期對旱作農業技術的認識更加科學深入。另外,農作物品種的改良也是增強抗旱能力的一條途徑。如西漢時張騫出使西域,見大宛以耐旱、對土壤適應性強的苜蓿養馬,便引進到今甘肅一帶廣泛種植。唐代前後,耐旱耐瘠的蕎麥也在西北地區得到推廣。
『陸』 古代對旱災有哪些記載
旱災在世界范圍內具有普遍性,而且波及范圍較廣,影響較大。20世紀60年代末期,在非洲撒哈拉沙漠周圍—些國家發生的大旱是波及范圍最廣、影響最為嚴重的—次旱災。80年代初期的一次大旱遍及34個國家,近一億人口遭受飢餓的威脅。此外,我國也是一個旱災較為嚴重的國家之一。
據史料記載,我國旱災頻繁。歷代史書、地方誌、宮廷檔案、碑文、刻記以及其它文物史料中。公元前206年~1949年,中國共發生旱災1056次。16世紀至19世紀,受旱范圍在200個縣以上的大旱,發生於1640年、1671年、1679年、1721年、1785年、1835年,1856年及1877年。1640年(即明崇禎十三年)在不同地區先後持續受旱4~6年,旱區「樹皮食盡,人相食」;1785年(即清乾隆五十年)有13個省受旱,據記載,「草根樹皮,搜食殆盡,流民載道,餓殍盈野,死者枕藉」;1835年(即清道光十五年)15個省受旱,有「嚙草嘬土,餓殍載道,民食觀音粉,死徒甚多」的記述。20世紀以來,1920年陝、豫、冀、魯、晉5省大旱,災民2000萬人,死亡50萬人;1928年華北、西北、西南等13個省535個縣遭旱災;1942~1943年大旱,僅河南一省就有數百萬人餓死、病死。
1950年至1986年間,全國平均每年受旱面積達3億畝,成災1.1億畝。乾旱嚴重的1959年、1960年、1961年、1972午、1978年和1986年全國受旱面積都超過4.5億畝,且成災面積超過l.5億畝。1972年北方大范圍少雨,春夏連旱,災情嚴重,南方部分地區伏旱嚴重,全國受旱面積4.6億畝,成災2億畝。1978年,全國受旱范圍廣、持續時間長,旱情嚴重,一些省份1月~10月的降水量比常年少30%~70%,長江中下游地區的伏旱最為嚴重,全國受旱面積6億畝,成災面積2.7億畝。從史料上來看,這是有統計資料以來的最高值。
『柒』 中國旱災
1951年,全國受旱率0.031,成災率0.009,糧食減產率0.025,受災人口率.029。全國受旱范圍較廣,但旱情較輕。華北地區京、津、冀、魯、豫北和東北地區西南及內蒙古部分地區春旱省雨,冀中和冀北、內蒙古烏盟及赤峰、魯東南和遼西夏秋旱,作秋物受旱成災。隴東、寧夏、陝北出現春旱和伏旱。南方鄂東南、湘、贛發生初夏旱和伏旱;川南、黔西和滇中、滇東北1~4月冬春少雨乾旱。
1959年,全國受旱率 0.237,成災率0.078,糧食減產率0.060,受災人口0.091。在1949~1990年的42年中,出現等於大、大於該年受旱、成災面積的概率分別為9.3%和25.5%,全國為重旱年。旱區分布在我國北方和南方。西北的甘肅北部、寧夏、陝西,華北的冀北、京、津、內蒙古大部和東北的黑、吉兩省部分地區3(4)~5(6)月降水偏少,出現不同程度春旱;陝、晉、冀3省的南部和豫、魯大部6(7)月下旬~(8)月上旬未下透雨,夏旱比較嚴重。華東地區的鄂、湘、皖、蘇南和贛北部分地區7~8月上旬夏旱,部分地區延至9月,出現伏旱和秋旱,以皖、鄂受旱最為嚴重。西南的川、黔旱我以四川最為嚴重,川東北先發生春夏旱,而後在7月初~8月下旬在川東發生嚴重伏旱,而後在7月初~8月下旬在川東發生嚴重伏旱。乾旱持續60天,70個縣受旱,全省糧食產量由1958年的225億千克銳減為158億千克。
1960年,全國受旱率 0.253,成災率0.107,糧食減產率0.073,受災人口率0.116。在1949~1990年的42年中,出現等於、大於該年受旱、成災面積的概率分別為4.6%~6.9%。全國為極重旱年。旱區主要分布在內蒙古、西北、華北和西南地區,北方以青、寧、晉、豫4省(市)、南方以湖南省受旱為嚴重。內蒙古春季普遍少雨,入夏西旱東澇。青海東部農業區,甘肅中南部、寧夏南部、陝西中北部、山西、河北、河南北部、河南北部和東部及山東北部1月~5(6) 月降水比常年偏少3成~6成,在四五月小麥關鍵需水期,降水偏少5成,有的地方偏少7~9成,塘庫乾涸,麥作旱情十分嚴重。西南地區的滇、黔大部、川南,以及華南的閩、粵、桂、瓊大部,在前一年冬旱後又持續出現比較嚴重的春旱,廣東沿海、廣西南部和海南持續到4月,雲南和川南一直持續到5月。湘、贛大部和鄂、黔、川部分地區7~8月降水經常年偏少3~5成,夏旱比較嚴重,對中稻生長影響較大。
1971年,全國受旱率0.17,成災率0.036,糧食減產率0.23,受災人口率0.046。全國大部分地區少雨,出現旱情的范圍較廣,災情相對較輕。寧夏、陝西大部、甘肅東部和南部春夏連旱,青海發生春旱,旱情較重。內蒙古中部和東部、河北大部、北京、天津春旱少雨,比常年同期偏少3~5成,春播作物和小夏生長受到影響。湖北東南部、湖南中部和北部、江西中北部、浙江和福建大部春夏持續少雨,大小水庫蓄水量少,春旱、伏旱比較嚴重。四川東部和貴州西北部伏旱亦比較嚴重。
1972年,全國受旱率0.208,成災率0.092,糧食減產率0.054,受災人口率0.106。在1949~1990的的42年中出現等於、大於該年受旱、成災面積的概率為16.3%,該年是全國乾旱災害比較嚴重的一年。華北地區的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全部、山東大部和豫北及豫南,西北地區的寧夏、甘肅中部和東部、青海中部和陝西大部,東北地區的吉林西南部、遼寧大部,以及內蒙古大部等地區春季乾旱省雨,入夏後持續乾旱少雨,春夏連旱,年降水量較常年偏少2~4成。河北省1972年降水量為多年平均降水量的65.6%,春季3~5月為常年同期降水量的43%,夏季為常年同期降水量的42%,山西、河北等省不少大型水庫在死水位以下運行。黃河在濟南以下斷流20天。南方諸省,1972年降水雖按近正常年降水,但降水年內分配嚴重不均,福建、兩廣大部和湖南南部、江西南部、四川盆地1月3日降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3~6成,出現春旱,入夏後又持續少雨,比常年同期偏少2~5成,出現伏旱,稻田出現大面積脫水、龜裂現象,有的水稻及旱作物被旱死。
1978年,全國受旱率0.268,成災率0.120,糧食減立率0.062,受災人口率0.097。在1949~1990年的42天中,出現等於大於該年受旱、成災面積的概率2.3%,出現等於、大於該年糧食減產量的概率為11.6%,是1949年以來最為嚴重的乾旱年之一。該年重旱區主要分布在長江中下游和河流域,北方的東北、西北、華北和新疆,也出現不同程度的旱情。長江中下游地區,3月出現旱懷,4月各地降水比常年偏小3~8成,5月接近正常,6~10 月降水持續偏少,作物關鍵生長期7~8月降水偏少4~6成;淮河流域3月份降水比同期偏少2~4成,4月偏省7~9成,6月偏少3~6成,7~9月偏少 5~6成,春夏秋三季連旱。乾旱少雨和高蒸發量使得河川徑流量大幅度減少,該年淮洪澤湖入湖水量30.4億立方米,約為正常年的1/10。乾旱地區中小型水庫和塘壩由於來水減少,灌溉放水增加,蓄水耗盡,庫干塘涸,梅山、佛子等多座大型水庫水位均放至死水位以下。該年北方陝、甘、寧、晉、冀、魯、豫、京、津和吉、遼部分地區,出現較嚴重春旱,河西走廊和冀東部分地區還發生夏旱。新疆全年乾旱小雨,牧草生長受到較大影響。1978年受旱率大於20%的蘇皖、湘、鄂、川及陝、晉、魯、豫、蒙、黑等省(區),其中蘇、皖、川、鄂4省受旱率超30%。
1985年,全國受旱率 0.160,成災率0.070,糧食減產率0.079,受災人口率0.085。全國為一般乾旱年。乾旱區在南方的湖南和貴州及北方的陝西和河南等省。長江流域大范圍伏旱,湖南省春夏連旱,湘西南地區春夏來三季連旱,早稻減產,全省受旱面積152.5萬公頃,成災面積79.9萬公頃,是該省近40年來受災最嚴重的一年。貴州大范圍伏旱,持續時間長,影響大秋收作物生產受到嚴重影響。安徽、江西、湖北、四川等省伏旱也給農業生產造成了比較嚴重的危害。黃河中部各省(區)隊山西以春旱為主外,普遍春夏少雨,春、夏旱影響作物夏秋收成,以陝西和河南旱情比較嚴重。新疆春旱,全疆23個縣受旱,旱情較重。
1986年,全國受旱率0.215,成災率0.102,糧食減產率0.061,受災人口率0.138。在1949~1990年的42年中,出現等於、大於該年受旱、成災面積的概率為14%,是全國乾旱災害比較嚴重的一年。該年旱區分布范圍廣,重旱區在華北、西北和內蒙古。旱區內春、夏、秋旱連季出現,乾旱嚴重,其中以冀、豫、晉、陝、蒙等省等(區)旱情最重。南方鄂、湘兩省發生較重的春夏旱,浙、贛、閩出現夏秋旱,江西7~10月降水不到常年的一半,湘南、桂東北和粵北秋旱比較嚴重。該年發生受旱率大於、等於20%的有16個省(市、區),其中北方9個,南方7個。在北方9省(市區)中,蒙、陝、冀、豫受旱率大於、等於40%。新疆發生春、秋旱情,全疆受旱縣市共34個,其中成災31個,色收21個,災情嚴重。
1987年,全國受旱率0.172,成災率0.09,糧食減產率0.049,受災人口率0.114。全國為較重乾旱年。乾旱范圍較大,重旱區主要內蒙古、西北、華北和西南地區。內蒙古春夏連旱,伏旱嚴重。甘、寧、陝旱情較重,甘肅7~8月雨水顯著偏小,寧夏偏小3~8成,秋糧大幅度減產,73縣受災。晉、冀、豫旱情亦較重,山西夏秋冬連旱,全省出現近百年一遇的枯年徑流,7月中~8月中幾乎未降雨,秋作受旱嚴重。西南地區川、黔、滇及華南的桂、瓊都出現不同程度的春旱和秋旱。
1988年,全國受旱率為0.227,成災率為0.106,糧食減產率0.073,受災人口率0.153。全國為重旱年。該年我國東、中部主要農業區旱情重。春季受旱范圍較大,但持續時間不長;夏伏旱來勢猛,范圍廣,以黃淮和長江中下游地區旱情最重;秋冬連旱時間長、面積也大,對秋冬種植作物不利。魯、豫鄂、湘、蘇、皖6個重旱省,各季都有不同的乾旱發生了澇災,雨後又遇嚴重的秋冬連旱。川東地區春、夏、伏旱相連。在夏伏旱嚴重的6~8月中旬,我國不少主要江河水量比常年偏少。淮河偏少7~8成;長江中下游水位比常偏低,7月25日宜昌以下長江水位比大旱的1978年同期還低;6月28日~7月 8日,黃河下游利津水文站斷流10天;遼河水量偏少4成;珠江支流西江水量偏少5成。旱情造成當地居民飲水困難,據蘇、皖、鄂、湘、桂、川、黔、瓊、魯、晉、陝等省(區)統一,因旱飲水困難人數達3463萬人。
1989年,全國受旱率0.200,成災率為0.104,糧食減產率0.064,受災人口率0.135。全國為較重乾旱年。該年北方地區乾旱范圍較大,南方較小。東北、華北西部、新疆、山東等地在上年秋冬旱的基礎上,持續少雨乾旱,嚴重影響春播。5月下旬以後,因雨旱情有所緩和。入伏後,氣候異常,東北、華北、山東、陝西嚴重少雨,8月份不少地區出現1949年以來同期降雨的最小值,山東7月7月下旬~8月中旬僅降雨49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 74%,伏旱給秋作物生長造成嚴重威脅。內蒙古全區性春夏連旱,呼盟、烏盟、哲盟等地4~5月降水比同期平均偏少6成,入夏後持續少雨,比同期偏少3~6 成,嚴重乾旱使糧食大幅度減產。河北省北部春旱連伏旱,中部嚴重伏旱。北方的黃淮海地區10月以後,麥區又出現秋旱少雨,豫、魯、蘇北和皖北秋播受到影響。該年新疆也發生了多年少見的大旱,北疆旱情重於南疆。
1990年,全國受旱率為0.122。成災率為0.053,糧食減產率0.028,受災人口率0.063。全國為一般乾旱年。該年半年我國乾旱范圍小,程度輕,下半年南方伏旱范圍較廣,部分地區伏秋連旱,旱情嚴重。東北三省、山東和華北北部等地,由於上年乾旱重,地面蓄水少,土壤底墒不足,前春乾旱明顯。5~6月,西部陝、甘、寧、青大部分地區降雨偏少,旱情較重。10月份秋播期間,魯西、魯南、豫北、豫東、冀南、晉南、蘇北、皖北冬麥生產區月雨量不足10毫米,影響小麥播種。新疆前冬氣溫高,積雪較同期減少3成~9成,冬麥越冬困難,北部和東部春季降水減少3~9成,春旱嚴重,全疆受旱縣 (市)48個,受旱、成災面積43.0萬公頃和27.8萬公頃,為1949年以來之首位。南方地區出梅早,7月初出現大范圍持續少雨高溫天氣,8月初因降水部分地區旱情有所緩和,而後又出現持續少雨高溫天氣,皖、贛、鄂、湘、粵、桂、川、滇、黔等省發生大面積乾旱,以湘、鄂、桂和川東地區伏秋連旱最為嚴重。湖南7~9月是名平均降雨183.6毫米,比歷年同期偏少41.7%;湖北伏秋連旱60餘天,大部分地區降水量比常所同期省5~7成;川東等地受旱較重,人畜飲水也發生困難;廣西8~10月上旬伏秋連旱,江河流量、水位低於或接近有記錄以來同期最低值,給抗旱灌溉用水增加了困難。
1999年——2000年,世紀末大旱
1998年夏天長江洪災;1999年夏天,接著就是中國長江以北地區罕見的大旱:武漢36萬人飲水告急,安徽境內淮河幹流幾乎斷流,整個北方地區出現了嚴重的旱情。到2000年,全國因旱損失糧食594億公斤,經濟作物損失506億元,成災面積、絕收面積和因旱造成糧食損失均為建國51年來最大值,旱災波及全國20餘個省區、直轄市。
2003年7月中旬以來,中國江南中南部及東南沿海地區持續高溫少雨,福建大部和江西、湖南、浙江三省南部地區基本沒有出現有效降水過程,氣溫明顯偏高,部分地區最高氣溫突破歷史同期最高值,導致耕地失墒嚴重,旱情迅速蔓延。廣東、廣西、貴州、雲南部分地區受持續高溫少雨天氣影響,旱情露頭。目前全國作物受旱面積4980萬畝,570萬農村人口、250萬頭大牲畜發生飲水困難。其中江西、湖南、福建、浙江4省合計受旱面積2790萬畝,比7月上旬增加2200多萬畝,受災面積迅速擴大。
2009年,2009年大旱,受災地區河北、山東、河南、山西、安徽、湖北、陝西
『捌』 中國各地的旱災情況是什麼
中國歷史上旱災頻繁。然而,目前出現的新趨勢卻令人十分憂慮:以往旱災多以華北、西北為主,而現在江南、華南、東北等傳統多雨濕潤地區也頻繁發生嚴重旱情。
今年早些時候,向來以雨量充沛著稱的海南省上百座水庫、山塘乾涸,幾十萬人飲水困難。而被譽為「千河之時的四川、素有「江城」之稱的重慶,去年卻發生了冬春夏秋四季連旱,嚴重程度更是百年不遇。
由於乾旱,長江中下游、珠江水位持續大幅快速退落。
進入枯水季以來,珠江流域降水量大幅減少,近期出現了一九五六年以來的歷史最低枯水位。
十月以來,廣州市降水明顯偏少,降雨量較多年同期偏少近七成。廣東全省小型水庫乾涸一百三十三座,近二十五萬人飲水困難。
中國是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淡水資源總量為兩萬八千億立方米,佔全球水資源的百分之六,但人均只有兩千兩百立方米,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是全球十三個人均水資源最貧乏的國家之一。 因此,乾旱災害頻繁而嚴重,局部性、區域性的乾旱災害連年發生。
據悉,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用水需求增加,以及受全球氣候變暖影響,乾旱缺水問題越來越嚴重,乾旱災害呈現頻次加快、范圍擴大、損失加重的趨勢,受旱區域由北方、西部地區向南方、東部地區擴展,旱災影響范圍由農業向工業、生態等領域擴展。
據專家預測,在充分考慮節水的情況下,二0三0年中國用水量將達到或接近可利用水資源的總量,抗旱形勢更趨嚴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的關於加強抗旱工作的通知說,當前抗旱減災工作基礎仍然薄弱,全國一半以上的耕地缺少灌溉設施,現有水利工程大部分標准偏低,一些工程不配套,老化失修嚴重;城鄉供水體系抵禦旱災能力弱,大部分城市供水水源單一,防範突發性水危機能力較低;水污染和水資源浪費現象比較嚴重;抗旱管理體制、機制仍不健全。
通知說,加強抗旱減災工作,應對日益嚴重的乾旱災害,對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用水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針對旱情加劇的嚴峻形勢,中央財政近日緊急撥付特大抗旱資金七千萬元,支持江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貴州等旱情嚴重的省(區)做好抗旱救災工作。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亦派出多個工作組,指導乾旱地區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