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歷史上的十大清官分別是誰
1、西門豹
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趙廣漢
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但京兆尹的職責在於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
3、黃霸(?-公元前51)
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在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4、徐有功(?-702)
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後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5、狄仁傑(公元607-700)
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傑為官,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屆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6、包拯(公元999-1062)
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歷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行政長官;擔任過監察御史等監察大臣、戶部副史等掌理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都部署等軍事要職;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他一生嚴於律己,身體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頓吏治,打擊貪污,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當地精製一好硯相送,他都婉言謝絕,「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生前與死後深為百姓所贊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雖然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賞識,也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作為清官確實是非常典型的。
7、況鍾(公元1383-1442)
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況鍾一生出色政績在蘇州知府任上,他直接減輕官糧,實行折征的辦法減輕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經濟。同時,整肅吏治、端正風氣,注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他排了一個日程表,每天勘問一個縣的案,周而復始,從不間斷。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經他審理過的案子,無論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為非作歹。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8、海瑞(公元1514-1587)
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表面一片昇平,其時危機四伏。海瑞年青時,便對社會問題表現了極大的關注。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污滿「八十貫絞」等嚴刑。他鐵面無私,對一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將徐家仗勢多佔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於執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撫流亡,注意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止境的盤剝,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9、湯斌(公元1627-1687)
字孔伯,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閣學士、江寧巡撫、禮部尚書等。湯斌為官一生,除著書立說,發展理學學說外,幾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務和漕運的治理上,並注意為百姓減輕負擔、賑災救施、興利除害,從而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為變「滿目榛荒,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一定貢獻。其為官清廉,至死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真正可謂是一代清官。
10、於成龍(1617-1684)
字北溟,清山西永寧人。謚「清端」,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贊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聲朝野。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當面褒贊他為「今時清官第一」。於成龍始終把整頓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針對各屬賄賂公行,請客送禮之風,他從利用中秋節向他行賄的官員開刀,懲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訪於民間,面對「州縣各官病民積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狀況,很快頒布了《興利除弊約》。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
於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但生活卻更加艱苦。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仆」。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仆共吃」;在江南「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無從得蔬茗,則日采衙後槐葉啖之,樹為之禿。」他天南地北,宦海20餘年,隻身天涯,不帶家眷,只一個結發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卒後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無長物」。
『貳』 中國歷史上的清官
隨便一個是吧我多了看圖哈...
宋代黃琮.
『叄』 歷史上的清官有哪些 附圖
海瑞、於成龍、姚崇、徐有功、湯斌等。
1、海瑞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賢,號剛峰,海南瓊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經歷了正德、嘉靖、隆慶、萬曆四朝。
他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賄,並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
按照當時官場的風氣,新官到任,舊友高升,總會有人來送些禮品禮金,以示祝賀。這些禮品禮金只要數額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開貼告示說「今日做了朝廷官,便與家居之私不同」。
然後把別人送的禮品一一退還,連老朋友賀邦泰、舒大猷遠道送來的禮也不例外。至於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佔。海瑞臨終前,兵部送來的柴金多算了七錢銀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萬曆十五年(1587年),海瑞病死於南京官邸。獲贈太子太保,謚號忠介。海瑞死後,關於他的傳說故事,民間廣為流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海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姚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於成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徐有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湯斌
『肆』 中國歷史上的清官及事例
海瑞
一代清官——海瑞
海瑞(1514-1587),明代著名政治家。海南瓊山人,字汝賢、國開,自號剛峰。回族,祖上從福建晉江垵邊(廣西雜志有載)遷居海南瓊山海厝。他自幼攻讀詩書經傳,博學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後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推行清丈、平賦稅,並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一年(1562),以罷官抗逆顯於後世的明代廉吏海瑞任諸暨知縣;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雲南司主事,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戶部主事海瑞買棺材,別妻子,散童僕,以死上疏,勸說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這班方士的騙術,應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詔命下獄論死。 遭迫害入獄。宰相徐階力救海瑞,黃光升則把海瑞上書比擬兒子罵父,以減輕罪責,並乘機把海瑞留在獄中,營護海瑞甚力(詳見《中國歷史大辭典》第3681頁)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駕崩,穆宗即位,才奏請釋放海瑞出獄。世宗死後獲釋。海瑞隆慶四年曾前往福建晉江潘湖黃光升尚書府拜謁黃光升,以表營護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馬廟可證及《中國歷史大辭典》第3681頁有載。 隆慶三年(1569年)調升右僉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懲治貪官,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並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後被排擠,革職閑居16年。萬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後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僉都御史,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海瑞及聞潘湖黃光升卒 ,悲傷至極,帶病前來晉江奔喪。 後病死於南京。
包拯
歷史人物包拯(包青天)
包拯(公元999年至1062年),字希仁,廬州人(今安徽合肥人),北宋天聖五年(公元1027年)進士。因為官清廉,鐵面無私,華夏民族史稱包青天。
包拯中進士後,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遠去為官,直到雙親相繼去世,守孝完畢,才在親友的勸說下為官,期間長達十年之久,故以孝聞於鄉里。
宋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任天長(今安徽天長)知縣,頗有政績。任滿後,調任知端州(今廣東肇慶)。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自慶歷四年(公元1044年)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天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公元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曾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詐騙案,震動朝野。
包拯在歷官三司戶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間,先後出任京東,陜西,河北等路轉運使,每至一地,都以減輕民間負擔、改革弊政、發展生產為己任,提出了「寬民利國」的經濟思想。多次為了國家大事,說了皇帝不愛聽的話,論斥權幸大臣,請求罷去皇帝賜給親信官僚們的恩寵,一切改由主管機構正常渠道進行。他將唐朝魏徵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時刻警惕,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而要愛惜人才,除去苛刻,嚴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說,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採納施行。
嘉佑元年(公元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權知開封府,他於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們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
由於包拯在開封府執法嚴明,鐵面無私,敢於碰硬,貴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斂,聽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兒童婦孺們都知道包拯之名,親切稱呼他為「包特製」。開封府廣泛流傳著這樣的話「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用閻羅比喻包拯的鐵面無私。
宋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他官至樞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大街小巷都可聽得到。」朝廷贈官吏部上書,有《奏儀》十五卷傳於世。
於成龍
於成龍(1617-1684) 字北溟,號於山,清山西永寧(今呂梁離石)人。謚「清端」、贈太子太保。於成龍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舉副員,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贊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
『伍』 中國歷史清官有那些
中國歷史上的十大清官[轉帖]
中國古代十大清官
內容摘要:回中國古代涌現了不少維護封建答統治階級利益的清官,本文介紹了其中最具代表意義的十位清官的主要事跡。
關鍵詞:中國 古代 清官
在封建社會中,民間對好官稱為清官。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對好官一般不稱清官,而叫"循吏"、"良吏"、"廉吏"等等。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機構的國家,從司馬遷的《史記》開始,就出現了對官僚的類型化評價。好官的標準是什麼?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司馬遷的標準是:行教、清廉、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戰國、秦及漢初,守法是最主要的好官標准。到了"獨尊儒術"時期,推行教化又成為好官的標准。但因教化的成效很難考核,從三國未年開始,根據司馬懿的思想,清、慎、勤成為正式的為官標准化,清官也就逐漸成為好官的代名詞。
『陸』 中國古代的所有清官
中國古代十大清官 在封建社會中,民間對好官稱為清官。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對好官一般不稱清官,而叫「循吏」、「良吏」、「廉吏」等等。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機構的國家,從司馬遷的《史記》開始,就出現了對官僚的類型化評價。好官的標準是什麼?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司馬遷的標準是:行教、清廉、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戰國、秦及漢初,守法是最主要的好官標准。到了"獨尊儒術"時期,推行教化又成為好官的標准。但因教化的成效很難考核,從三國未年開始,根據司馬懿的思想,清、慎、勤成為正式的為官標准化,清官也就逐漸成為好官的代名詞。 封建社會的清官,其實都是統治階級的代表,都是為維護封建統治服務的。只是,比之於貪官而言,他們畢竟對人民有益,為人民做過一些好事,對社會歷史起過一定的作用,也更為人民所稱道;他們廉潔奉公、公正執法的一面,對今天的法治建設與廉政建設,仍不乏學習、借鑒意義。因此,我們從中國古代的清官中,選取了其中最具代表意義的十人作一簡要介紹。 1 西門豹,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但京兆尹的職責在於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 3 黃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於漢時並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黃霸便用糧食換了一個卒史。從政後,奉公守法,以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勸課農桑為重。特別是黃霸斷案,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黃霸也因此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當時的大郡--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4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後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5 狄仁傑(公元607-700),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傑為官,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屆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6 陳希亮,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陝西西安市)。他從進士及第開始,為官30餘年,先後任過知縣、知州、知府、轉運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開封府及朝廷任職,不論是在地方還是京城為官,陳希亮嫉惡如仇,不考慮個人的禍福進退,為平民百姓稱頌,使王公貴人害怕。後因辛勞過度而逝世,享年64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擔心陳希亮的事跡失傳於後世,而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7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後歷任知府、轉運使等地方行政長官;擔任過監察御史等監察大臣、戶部副史等掌理國家財政的高級官員、都部署等軍事要職;當過外交使節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所以後人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學士。他在開封任知府雖僅一年多的時間,但死後,開封百姓卻在開封府署旁邊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紀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簡朴,從不講究排場,即使做了大官,穿著仍與布衣時一樣;對貪污深惡痛絕,在給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贓吏》中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他一生嚴於律己,身體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頓吏治,打擊貪污,深受百姓歡迎,離任時當地精製一好硯相送,他都婉言謝絕,「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獄,是包拯生前與死後深為百姓所贊揚和稱頌的主要內容。 包拯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雖然史料中的包拯與藝術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懸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統治者的賞識,也受到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下層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作為清官確實是非常典型的。 8 況鍾(公元1383-1442),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況鍾一生出色政績在蘇州知府任上,他直接減輕官糧,實行折征的辦法減輕百姓負擔,穩定和發展經濟。同時,整肅吏治、端正風氣,注意清理冤獄,為民伸冤。他排了一個日程表,每天勘問一個縣的案,周而復始,從不間斷。在剛到任的八個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經他審理過的案子,無論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為非作歹。現在,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9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表面一片昇平,其時危機四伏。海瑞年青時,便對社會問題表現了極大的關注。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污滿「八十貫絞」等嚴刑。他鐵面無私,對一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將徐家仗勢多佔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但他嚴於執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撫流亡,注意發展生產,興修水利,限制大地主無止境的盤剝,改革落後的風俗習慣,等,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10 湯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閣學士、江寧巡撫、禮部尚書等。湯斌為官一生,除著書立說,發展理學學說外,幾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務和漕運的治理上,並注意為百姓減輕負擔、賑災救施、興利除害,從而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為變「滿目榛荒,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一定貢獻,其為官清廉,至死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真正可謂是一代清官。
『柒』 中國歷史上的清官有哪些
西門豹--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內但天災人禍不斷,容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捌』 中國古代有哪些清官(請列三個)
恩恩!!中國歷史上十大清官:
1 西門豹,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
2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
3 黃霸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人。
4. 徐有功 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
5. 狄仁傑 字懷英,唐朝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
6. 陳希亮,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
7. 包拯 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
8. 況鍾 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
9. 海瑞 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
10. 湯斌 字孔伯,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祖籍保南睢州。
『玖』 中國著名的清官有哪些
漢朝:劉寵、楊震、蘇章、趙廣漢、黃霸。
南北朝:蘇瓊、顧協、陳孔奐、姚察、袁聿修、裴俠。
唐朝:徐有功、狄仁傑。
宋朝:包拯、陳希亮、劉溫叟。
明朝:況鍾、海瑞、周新、王溥。
清朝:於成龍、呂璜、湯斌、張伯行。
1、狄仁傑
狄仁傑(630年-700年),字懷英,並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武周時期政治家。
狄仁傑出身於太原狄氏[1],早年以明經及第,歷任汴州判佐、並州都督府法曹、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寧州刺史、冬官侍郎、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復州刺史、洛州司馬等職,以不畏權貴著稱。
天授二年(691年)九月,狄仁傑升任宰相,擔任地官侍郎、同平章事,但在相位僅四個月便被酷吏來俊臣誣陷謀反,奪職下獄,平反後貶為彭澤縣令。
他在營州之亂時被起復,並於神功元年(697年)再次拜相,擔任鸞台侍郎、同平章事,進拜納言。後犯顏直諫,力勸武則天復立廬陵王李顯為太子,使得唐朝社稷得以延續。
久視元年(700年),狄仁傑進拜內史,於同年九月病逝,追贈文昌右相,謚號文惠。唐朝復辟後,追贈司空、梁國公。
2、蘇章
蘇章,字儒文,東漢扶風平陵(今屬陝西咸陽西北)人。蘇章年少博學,善作文,曾負笈從師,不憚千里之遙。漢安帝時,舉賢良方正,為議郎。舉陳朝政得失,語言率真懇切。後出任武原縣令,時逢荒年,他開倉放糧賑飢,使三千多戶度過飢荒。
漢順帝時任冀州刺史。後來,蘇章調任並州刺史,摧折豪強,觸怒了當權者,因而被免官,乃隱居鄉里。
當時東漢政治日漸腐朽,民生凋敝,有人向朝廷舉薦蘇章,認為他是定國安邦之賢才,朝廷也願再任用他,蘇章終以年大推辭。蘇章家居趙郡,其後代至蘇則為魏東平宰相,家族繁衍,形成趙郡蘇氏。
3、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貴。
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4、周新
周新(?-1413年),明代廣東南海人,初名志新,字日新。洪武年間以諸生身份進入太學,任大理寺評事,其後歷任監察御史、雲南按察使、浙江按察使,後被明成祖封為杭州城隍,以為官清廉、善於斷案而著稱,人稱「冷麵寒鐵」。
永樂十一年(1413年)因得罪錦衣衛指揮使紀綱而被誣陷,冤死。杭州百姓感恩周新對浙江的功績,便開始供奉周新為城隍神,而且一供數百年,善男信女如雲,香火不絕。1416年,紀綱被處死,,最終真相大白。
5、於成龍
於成龍(1617年—1684年) ,字北溟,號於山,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清初名臣、循吏。
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於成龍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於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後遷任湖廣黃州府的同知和知府,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覲見,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於成龍兼管江蘇、安徽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有《於清端政書》八卷等著作傳世。
於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被康熙帝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