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價究竟什麼時候跌,先來看看中國房地產歷史,看
古人有雲: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漲久必跌,跌久必漲,這就叫市場!
只漲不跌,這叫中國房地產市場,從80年代開始中國房改進入舞台開始到現在三十年了,從起初的均價不過幾百元而已到現在的價格~
今天跟著坐標君
一起來看看中國房地產歷史
歷史第一波
1980年土地改革,1987年第一塊地掛牌出售,從此掀開了中國房地產的一輪暴漲~
因為物以稀為貴呢~1988年海南獲批成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經濟特區,重大厲害,炒股的人應該知道,什麼叫重大利好,重大利好之後又是什麼?
一夜之間資金瘋狂湧入~政府大肆批地,銀行大膽放款,開發商瘋狂蓋樓~房價水漲船高,這時政府一紙令下,提高利率,嚴控信貸,限時收回違規資金!
效果也立竿見影,房價隨之大跳水,95%的房地產公司倒閉,整個房地產行業倒塌。
銀行自然也不能倖免,大批房地產企業倒了,80%的房貸資金成了壞賬。
擠兌下的海南發展銀行,也成為我國銀行史上第一家倒閉的銀行,載入史冊!
歷史第二波
在1997年金融危機下,提振經濟成為當務之急。於是,房地產這個潘多拉磨合被再次打開,一系列的利好政策不斷出台,房地產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上升。
由此開始了漫長了「房價漲,調控;調控松綁,房價繼續漲」的循環之中。在一路的調控中,憑借人口和經濟優勢,深圳關內均價從2003年的4000元上漲至2007年的12500元。最高的時候觸及16000元!
但是,2008年,一場百年不遇的全球金融危機來了!一直高燒不退的房價瞬間跳水,房地產遭遇冰凍,土地流拍、地王退地。原本依靠高負債、高杠桿、緊綳的現金流發展的房地產企業,也紛紛倒下。
深圳樓市,僅僅用了三個月,就從最高點的16000元暴跌至11000元!房子淪為了負資產,投資者大量棄房斷供,銀行負債累累,各大房地產公司紛紛破產倒閉。
直到2009年中央政府出台「四萬億」,大量基礎實施建設開工加碼,大量熱錢注入房地產行業,才重新煥發活力,再次開啟上漲通道。再者,所謂的一線城市,有經濟和人口支撐,但這並不是房價只漲不跌的理由。
2008年的危機足夠說明,超一線城市的房價,也是可以跌的!
歷史第三波 :去庫存
「四萬億」計劃後,擴張的信貸政策為房地產企業注入了活水。危機過後一年,再次開啟暴漲模式!套路都懶得換!總之就是房價漲,調控的目的只是為了別漲那麼快!
諸如所見,2011-2014年,一方面政府不斷下調房貸利率,投放大量的貨幣進入房地產市場;另一方面,對樓市進行限購,調控房地產價格。
但是注意,被稱為史上最嚴的調控政策,對於有實力的房企來說不關痛癢;對於有購買能力的投資者來說,也只是增加了稍許的成本,僅此而已!
在一些三四線城市,庫存閑置商品房數量快速增加。調控房價,演變成去庫存。政府立馬給樓市松綁,金融上也提供各種便利。
2015年開始,從一線城市蔓延至二線城市,隨後在棚改和貨幣安置政策下,全國樓市均上演暴漲甚至翻倍行情!
我們現在看到的情況,部分城市上漲,部分城市下跌,部分城市橫盤!但是,這樣的政策下,暴富了多少炒房客,又傷害了多少剛需族的利益?多少人,依舊買不起房!
歷史第四波 :是漲是跌?
房價會暴漲嗎?
前面說過,永遠是推動房價上漲的一股力量。但是,這股作用在不斷減弱。隨著中央政治論調的出台,以及戰略轉型中國製造2025,穩健的貨幣政策下,政府將逐步擺脫對房地產的依賴。
同時以城市搶人大戰為標志,人口紅利出現拐點。「房子是用來住的」這一史詩論調不會改變。唯有此,房價將進入總體穩定緩慢上漲的通道。
房價會暴跌嗎?
歷史已經證明,房價的暴跌確實是存在的,政府打壓樓市的決心決定樓市的下跌程度。
如果政府連續加息,甚至直接出台空置稅,那麼房價下跌,將不是夢想!如果泡沫遇上經濟危機,結果必然是,分分鍾硬著陸,被釘在地板上動彈不得。
其實小幅下跌和局部暴跌可以有,但那也僅限於被炒作過度的城市,絕大部分城市現在還是屬於相對合理的范圍區間!
所以,跌會有,但那絕對是災難。危機下即使暴跌,絕大多數人也買不起房,因為你將面臨失業和物價上漲等各種困境!
B. 致命的誤區,為什麼房價難言"歷史大頂
2015-2016年,中國房地產銷售市場再度火爆,根據百城價格指數,兩年全國平均房價漲幅超過20%,一線城市平均漲幅超過40%,部分熱點二線城市漲幅甚至超過一線城市。
主流觀點認為,中國進入老齡化時期,城鎮化接近尾聲,貨幣超發、加杠桿是房價上漲的主要原因,因此房價上漲不可持續,隨著新一輪房地產調控政策出台,中國房價將出現「歷史大頂」。對於上述各項觀點,我們均持否定態度。
海清FICC頻道認為,不能簡單的認為高房價就是「房地產價格泡沫」。中國一線城市的高房價本質上是「產業集聚、資源集聚導致的特大城市化傾向」(決定需求)與「嚴控特大城市規模」(決定供給)之間的矛盾。
在政府城鎮化政策根本改變之前,一線城市的價格扭曲將長期存在。與2010-2011年房地產調控類似,此次房地產調控可能導致一線城市短期止漲甚至下跌,但改變不了一線城市房價的長期上漲趨勢。
在本文中,重點分析主流觀點普遍存在的五大誤區:
誤區一,房地產市場只考慮需求不考慮供給;
誤區二,認為「人口流動」可以代表房地產需求;
誤區三,認為「老齡化」將導致房價下跌;
誤區四,認為中國城鎮化接近尾聲;
誤區五,認為加杠桿必然等於「炒房」和泡沫。
主流房地產分析框架
對於中國房地產問題,主要有兩種分析方法:一種是從宏觀的角度,研究房地產的供需和政策,判斷房地產市場的拐點;另一種是從估值的角度,使用房價收入比、杠桿率等指標,確定中國房地產市場相對於全球的估值水平,判斷房地產市場的拐點。
在本文中,主要集中於宏觀的角度,對目前主流的房地產分析框架提出質疑。在之後的系列文章中,將對估值指標進行討論。
從宏觀角度,市場上對於中國房地產的主流分析框架是「人口流動+貨幣現象」。這一分析框架的本質是,認為房地產價格由需求決定,而需求分為兩部分:剛性需求和投資需求。其中,「人口流動」對應「剛性需求」,「貨幣現象」對應「投資需求」或者反映價格泡沫程度。
其中,「人口流動」又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老齡化」,一部分是「城鎮化」,這兩部分共同決定了城市人口的變化,市場主流觀點認為城市人口的變化可以代表房地產的需求變化。
市場主流觀點認為,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拐點,同時城鎮化接近尾聲,因此購房人口數量或增速將下降,房地產需求將長期下滑,因此中國房地產正處於存在歷史大頂。同時,主流觀點認為,由於房地產需求正在下降,因此房地產價格上漲是「貨幣現象」,也就是房地產價格泡沫。
海清FICC頻道認為,上述房地產分析框架看似很完整,很充分,但實際上存在諸多似是而非的問題,也完全沒有揭示中國房地產問題的本質。下面重點分析「人口流動+貨幣現象」框架的五大誤區。
誤區一:房地產能只看需求而不看供給嗎?
在「人口流動+貨幣現象」框架中,只從房地產需求的角度出發,而完全忽略了供給因素。
事實上,供給是中國房地產問題的關鍵之一。最直接的證據是,北京、上海低供給、高房價,重慶則是高供給,低房價。
北京、上海實行了嚴格的控制土地供給規模政策,而重慶則沒有限制土地供給,導致北京、上海2010年以來房地產銷售面積維持低位,而重慶房地產銷售面積則持續上行。
圖1 北京、上海銷售下滑,重慶銷售上升
與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甚至絕大多數二線城市相比,重慶的房價漲幅微乎其微。我們認為,重慶的土地供給、住房供給充分,是其房價能夠在2010-2015年基本不變的重要原因。
圖2 北京、上海房價飆漲,重慶房價基本不變
在2014-2015年「忽視房地產供給」的誤區較為突出,2016年以來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修正。「土地供給不足」因素越來越被市場接受,呼籲放鬆特大城市人口和土地規模管制的聲音越來越多。
2016年以來,市場主流的誤區出在需求端,這些錯誤觀點包括:「人口流動決定剛性需求」、「老齡化導致房價下跌」、「中國城鎮化接近尾聲」、「加杠桿就是炒房、泡沫」,在下面的誤區二到誤區五中將一一進行論述。
誤區二:「人口流動」能決定房地產剛性需求嗎?
我們認為,決定房地產剛性需求的並不是「人口流動」,而是「購買力流動」。
在2016年初,很多人將上海「人口凈流出」作為上海房價不能上漲的主要依據,但結果讓人大跌眼鏡。事實上,2011年以來一線城市人口增速一直在下降,但一線城市房價在全國漲幅仍然位居前列。
圖3 北京、上海人口增速持續下降
為何人口下降,反而房價大漲?因為我們只關注了人口下降,而沒有關注其背後的原因。是因為大家不渴望北上廣的教育、醫療、就業、娛樂條件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一線城市人口增速下降,根本原因有兩個:
一是限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是一項基本國策,「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明確寫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等重要文件中。北京市人口上限為2300萬;上海市人口上限為2500萬。
二是一線城市超高的房價使得很多人難以在一線城市體面的生活,不得不「逃離北上廣」。
換句話說,一線城市的人口增速下降,是政府政策、高房價阻止了中低收入階層人口流入的結果。如果人人都能在北上廣深買得起房、人人都有購房條件,那一線城市的人口增速有可能下降嗎?
盡管現實有些殘酷,但不得不承認,離開北上廣的是中低收入階層,而全國各地的中高收入階層仍然在進入北上廣,只有極高收入階層才有可能真的希望離開中國一線城市、出國移民。
我們的核心觀點是,衡量一線城市房地產剛性需求,要看的是「購買力流動」,而不是「人口流動」。即使一線城市總人口數量減少,只要買得起房的人口數量在增加,一線城市的剛性需求就是在增加。簡單的將「人口流動」等同於「購房需求」,存在嚴重的問題。
誤區三:「老齡化」真的會讓房價下跌嗎?
在宏觀層面,「老齡化」一直是論證中國房地產市場「歷史大頂」的重要依據。很多觀點認為,「老齡化」導致適齡購房人口佔比下降,進而導致房地產需求下降,進而導致房地價格下跌。
上述觀點的主要證據是日本,日本70年代之後人口老齡化加速,最終導致了日本80年代的房地產泡沫破裂,同時日本房價近二十多年一蹶不振。
上述理論和證據是不是看起來合理、很充分?但事實並非如此。從全球數據來看,「老齡化」與房地產價格基本沒有關系,日本更可能是一個特例。
先看美國,老齡化完全無法阻擋房價上漲。美國1990年之後老齡化明顯加劇,適齡購房人口佔比持續下降,但美國房價上漲並未停止,甚至出現加速趨勢。即使次貸危機房價階段性下跌,目前房價也已經漲回危機前的水平。
圖4 美國老齡化加劇,房價反而上漲
再看英國,老齡化之後房價反而加速上漲。英國1990年之後老齡化加速,2000年之後適齡購房人口佔比下降,英國房價卻一路上漲。同樣經歷次貸危機階段性大跌之後,目前房價已經漲回危機之前的水平。
圖5 英國老齡化加劇,房價反而上漲
最後看德國,老齡化最嚴重時期反而是房價上漲最快時期。德國1980年之後人口老齡化一直在持續,1995年適齡購房人口佔比見頂、之後長達二十年下降,但在人口老齡化程度最高、適齡購房人口佔比最低的2010年以來,德國房價卻一路飆升。
從美國、英國、德國等例子可以看出,「老齡化」決不能與「房價下跌」劃等號。如果簡單的看圖說話,我們能得到的結論反而是:美國、英國、德國房價均呈現長期上漲趨勢,而無論老齡化與否,甚至無論經濟危機與否。
不管上述看圖說話的結論是否成立,至少我們已經能夠證明一點:將「老齡化」作為中國房價大頂的理由是大錯特錯;除日本之外,多數國家「老齡化」與房價漲跌無關。
誤區四:中國城鎮化真的接近尾聲了嗎?
從宏觀層面, 城鎮化率接近尾聲也一直是看空中國房地產的重要理由。但真實情況是,從國際比較看,完全得不出「中國城鎮化接近尾聲」的結論。
如果看戶籍城鎮化率,中國戶籍城鎮化率不足40%,顯然距離城鎮化結束還有相當相當遠的距離。
不過,戶籍城鎮化率對中國的城鎮化程度存在明顯低估,特別是對於三四線城市而言。由於戶籍制度的原因,很多農民已經在三四線城市購房,但不願放棄農村戶口,因為農村戶口相對三四線城市戶口更有價值。
如果不看戶籍城鎮化率,而是看常住人口的城鎮化率,中國2015年城鎮化率也僅為56%,遠低於發達國家,也低於部分發展中國家。相比之下,美國城鎮化率80%,日本城鎮化率93%,德國城鎮化率75%,法國城鎮化率80%,英國城鎮化率82%,韓國城鎮化率82%。即使看發展中國家,俄羅斯城鎮化率75%,巴西城鎮化率86%,南非城鎮化率64%,中國城鎮化水平在發展中國家中依然算低的。
圖7 中國城鎮化率遠低於其他國家(均為聯合國口徑)
從中國城鎮化率的增速看,也完全得不到城鎮化接近尾聲的結論。1996年-2015年,中國每年城鎮化率增長速度均為1.3%左右, 最新的2015年城鎮化率增速仍然為1.33%,城鎮化率增速最低的年份也達到了1%以上,中國顯然還處於城鎮化的趨勢之中。
圖8 中國城鎮化率增速仍高
從國際經驗來看,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城鎮化率至少要達到70%以上,城鎮化才算接近尾聲,而中國距離70%還有極大的差距。
圖9 全球經驗來看,城鎮化率70%之前均為快速城鎮化階段
如果按照70%作為中國城鎮化的終點,則還有10-15年的城鎮化時間。目前中國為56%,距離70%還有14%的距離。中國過去平均每年城鎮化率提高不超過1.5%,這意味著中國距離城鎮化結束至少還有10年的時間。如果按照1%的城鎮化率增速計算,則還有將近15年的時間,
難道10-15年是一個很短的時間嗎?中國過去10-15年發生了多少變化?房價在過去10-15年又漲了多少?「中國城鎮化接近尾聲」的結論到底怎麼得出來的?
誤區五:加杠桿就一定是「炒房」嗎?
前面四個誤區都是圍繞剛性供需或者真實供需,最後一個誤區討論貨幣因素。中國高房價真的是貨幣超發或者加杠桿炒房的結果嗎?
首先要討論的問題是,房價上漲與貨幣超發,孰因孰果?從數據上看,中國確實存在所謂「貨幣超發」,即「M2增速」高於「GDP+CPI增速」,很多人認為貨幣超發是房地產泡沫的原因。
但事實可能恰好相反,房價上漲是貨幣供應的原因,而不是結果。並不是每年央行印好鈔票,然後大家拿著鈔票去買房子;而是在買房子貸款的過程中,才創造了M2。從時間先後順序看,只能是先有買房子的行為,才有貨幣供應的增長。這就意味著,是高房價導致了高M2,而不是高M2導致了高房價。
盡管我們不認為貨幣超發(高M2)導致高房價,但是我們承認房價上漲與貨幣寬松的正相關關系。貨幣超發與貨幣寬松的區別是,貨幣寬松只關注資金成本的高低,而不看貨幣供應量的多少。
我們認為,2014-2016年的貨幣寬松降低資金成本、放鬆首付比例,是加劇房價上漲的重要因素。但這是否意味著全國范圍存在泡沫?我們持懷疑態度。
我們認為,對於全國房地產市場不能一概而論,而必須分類討論。
首先是一線城市,我們認為一線城市「炒房」的可能性並不大,一線城市加杠桿不等於炒房。主要原因是,2014-2015年全國取消限購潮中,所有一線城市均沒有取消限購。2011年以來,一線城市均限制購買兩套或以上住房,這使得炒房的難度極高。一線城市的加杠桿只能用於首套或者二套,對應的是居住或者改善需求;除非該購房人未來永久離開中國一線城市,否則加杠桿買房最多算是剛性需求的提前釋放,而非以未來賣出為目的的「炒房」。
其次是三四線城市,高庫存下「炒房」的可能性也不大。三四線城市盡管沒有限購,但是一直處於供給過剩的狀態,即使到現在,庫存去化周期一般都在兩三年甚至更長時間,還沒有聽說過有「炒家」會炒供給嚴重過剩的東西。
真正可能存在「炒房」的是所謂熱點二線城市。一方面,這些城市在2014-2015年取消了限購,使得「炒房」成為了可能;另一方面,這些城市存在階段性的土地供給不足、住房庫存不足,為「炒房」提供了空間。從歷史上看,每一輪房地產價格上漲都是一線城市漲幅最高,而2015-2016年部分熱點二線城市漲幅超過一線城市,也從側面反映其存在過熱或者泡沫的可能。如果二線城市採取了「限購抑制需求+加大土地供給」,則「炒房」部分將退潮,存在重演當年溫州或者鄂爾多斯房價大跌的可能。
因此,我們認為:
(1)對於一線城市,貨幣寬松和限貸放鬆使得剛性需求提前兌現,加速了房價上漲,但與以為了將來賣出的「炒房」有本質不同,一線城市即使房價下跌,也難以超過2012或2014年的跌幅;
(2)對於三四線城市,「炒房」的動機本來就不存在,未來仍然是城鎮化與高庫存的博弈,大漲大跌的空間都不大;
(3)對於二線城市,存在一定程度的「炒房」泡沫,「限購+擴大土地供給」可能會導致二線城市房價大跌,這種下跌是房地產市場正常化的結果。
中國存在「房地產泡沫」嗎?
最後談談中國是否存在「房地產泡沫」。我們一直不太認可「中國房地產存在系統性泡沫」的說法,特別是不認可「一線城市高房價等於泡沫」的說法。
中國一線城市的高房價本質上是「產業集聚、資源集聚導致的特大城市化需求」(決定需求)與「嚴控特大城市規模」(決定供給)之間的矛盾。在中國「嚴控特大城市規模」這一城鎮化路徑沒有得到改變之前,一線城市房價上漲將長期存在,而與「會因杠桿斷裂的泡沫」有本質不同。
所謂「資產價格泡沫」,需要有兩個要素:一是「價格偏離價值」,價格上漲脫離基本面,即由於炒作無法實現的預期導致的價格上漲,二是「存在加杠桿投資行為」,加杠桿買入的目的是為了將來賣出,只能通過資產價格上漲償還加杠桿的利息,當資產價格停止上漲,則會發生劇烈去杠桿,引發泡沫破裂、資產價格暴跌。
最近的資產價格泡沫是2015年的中國股市。股價上漲時由於「國家牛市」等錯誤預期,同時存在配資等加杠桿投資行為,最終體現為暴漲暴跌。
同樣是暴漲,但與股市不同,2016年黑色系商品可能並非資產價格泡沫。2016年初,我們在《美元周期見頂&大宗商品見底》、《為何產能過剩無法阻擋大宗商品暴漲?》(鄧海清、陳曦)等文章中提出,基於「供給側改革+經濟企穩回升+美元指數見頂」的邏輯看多黑色,黑色系商品也確實出現了暴漲,但市場卻一直認為是「資產價格泡沫」。市場當時的邏輯是,「黑色系存在嚴重的產能過剩,所以價格大漲是不可能的,必然是泡沫」。不過,到了2016年下半年,隨著黑色系趨勢性走強越來越確定,市場上「黑色系暴漲是泡沫」的論調已經基本消失。
在衡量「資產價格泡沫」的第一個要素「價格偏離價值」中,必須注意,政府政策因素應當體現在「價值」中。這就跟分析債券市場時、必須考慮央行貨幣政策,分析股票市場時、必須考慮尚未實行注冊制一樣。脫離開政府政策,談論價值是沒有意義的。黑色系暴漲的根本原因是「供給側改革」,這一政策因素確實會改變黑色系商品的長期價值,因此價格的上漲是符合基本面的,而不是價格偏離價值。
在「價格沒有偏離價值」的情況下,加杠桿只會」加速價格向價值回歸」,而不是「加劇價格與價值的偏離」,也不會導致資產價格泡沫,這就跟「加杠桿套利」可以抹平錯誤定價、實現市場有效性的邏輯是一樣的。特別是,在一線城市一直存在限購政策的情況下,加杠桿只是加速剛性需求的釋放,而不會導致未來的去杠桿和崩盤。
房地產的邏輯與黑色系商品的邏輯是類似的,都是由於政策因素導致的價格扭曲,而且這種扭曲可以長期存在。我們很難想像,寫入「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寫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的「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等政策能夠在未來幾年得到改變,盡管這些政策的合理性確實存在很大疑問。
海清FICC頻道並不認為中國存在系統性的房地產泡沫,特別是一線城市高房價絕不能輕易與「房地產泡沫」劃等號,更不能輕易將日本房地產一蹶不振的孤例套用到中國。
當然,正如前面所述,部分熱點二線城市可能存在房地產泡沫,因為其房價上漲與「不限購+階段性低庫存」有關,而這兩個因素都已經或將要改變。不排除在個別熱點二線城市重現溫州房價大跌的可能,但也正與2012年的溫州類似,暴跌擴散到其他城市的可能性很低。
要想從根本上改變一線城市房價的長期上漲趨勢,我們認為有兩個解決辦法:
一是放棄「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政策,也就同時放棄由這一政策導致的「嚴格控制特大城市土地供給」,但這種可能性極小;
二是將「控制人口規模」與「控制土地規模」脫鉤。「控制土地規模」一直被作為「控制人口規模」的工具,未來有可能只控制人口規模,而不控制或少控制土地規模,同時加快引導特大城市人口向周邊轉移。
總結全文,我們的結論是:
1、宏觀層面的主流房地產分析框架——「人口流動+貨幣因素」忽略了供給因素,而供給因素在中國房地產問題中有重要位置。
2、「人口流動」並不能決定房地產的真實需求,只有「購買力流動」才能反映房地產的真實需求。一線城市的人口增速放緩或負增長不代表一線城市購房需求下降,也不能作為一線城市房價將下跌的依據。
3、國際經驗表明,「老齡化」絕不等於房價下跌。美國、英國、德國等案例表明,「老齡化」階段恰恰是這些國家房地產價格上漲時期;不能將日本的特例作為「老齡化」導致房價下跌的依據。
4、用「城鎮化接近尾聲」論證房地產見頂是錯誤的,「中國城鎮化接近尾聲」是偽命題。全球經驗來看,城鎮化率70%以下為城鎮化加速階段,中國城鎮化率遠低於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未來還有10-15年的城鎮化時間。
5、加杠桿不必然等於「炒房」,也不必然等於泡沫。(1)一線城市加杠桿是剛需提前釋放,與為了賣出而買入的「炒房」有本質區別,未來即使下跌也難以超過2012或2014年跌幅;(2)三四線城市房地產一直高庫存、供給過剩,「炒房」的前提都不存在;(3)真正有泡沫風險的只有部分二線城市,一方面2015-2016年沒有限購,另一方面供給短期不足為「炒房」提供了理由,未來二線城市房地產正常化、剛需化可能會導致二線的房價短期大跌。
6、不能簡單的認為高房價就是「房地產價格泡沫」。中國一線城市的高房價本質上是「產業集聚、資源集聚導致的特大城市化傾向」(決定需求)與「嚴控特大城市規模」(決定供給)之間的矛盾。政策因素應當被包含在價值之中,在政策具有持續性的前提下,一線城市的高房價可能並未明顯偏離價值。在「價格沒有偏離價值」時,加杠桿只會」加速價格向價值回歸」,而不是導致資產價格泡沫。
在「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政策沒有改變之前,一線城市的房價扭曲將長期存在,房地產調控只能導致短期價格波動,而無法從根本上改變一線城市房價的長期上漲趨勢。 一種可能的從根本上改變一線城市房價上漲趨勢的方法是,將「控制人口規模」與「控制土地規模」脫鉤,在控制人口規模的同時,放寬土地供給,加快引導特大城市人口向周邊的轉移。
C. 歷史驚人相似 限購後中國房價到底會怎麼走
這個十一長假過的不尋常,尤其對於樓市來說國慶節更是變成了「國慶劫」。各地政府紛紛出台限購措施,房地產成交量一下子降到了冰點。
樓市的巨大泡沫已被管理層高度重視,老百姓也翹首以盼房價能真正回到其合理水平。那麼新近出台的限購措施真的能抑制瘋漲的房價嗎?我們今天來分析一下。
樓市一夜變天 成交量狂跌
「十一」長假前後,房地產市場迎來了新一輪調控大潮。繼9.30北京出台新的限購措施之後,各地也紛紛出台了意在控制房價瘋漲的限購限貸等舉措。
9月30日至10月7日,北京、天津、蘇州、鄭州、成都、濟南、無錫、合肥、武漢、南京、南寧、廣州、深圳、廈門等19個涵蓋了一線、二線、三線的城市發布了力度不一的樓市調控政策。長假結束政策出台的節奏並沒有放緩的跡象,10月8日,南昌也緊跟著出台了新的樓市新政,上海則公布了六條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短短9天,先後有21個城市出台了新的樓市調控政策。
各地出台樓市調控政策之密集程度可謂空前,政策拐點顯露無疑。
限購政策出台之後,各地樓市的成交量呈明顯下跌走勢。一線城市以北京為例,在9月30日當天北京一手住宅成交套數是452套,而9月30日出台更嚴厲的樓市政策後,10月7日北京網簽的套數只有12套;而現房成交套數僅為兩套,讓人大跌眼鏡。二線城市我們以熱點城市廈門為例,國慶期間廈門商品住宅成交套數只有30套,同比暴跌近9成,同樣令人倒吸冷氣。
D. 中國至今先後出台了哪些房地產調控政策
2010年4月17日 國務院為了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發布《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簡稱「新國十條」,具體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解讀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形成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2011年 國八條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
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辦發〔20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文件)印發後,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
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嚴格執行國發10號文件及其相關配套政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布。各地要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設力度;繼續完善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房地產統計基礎數據;繼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實好年內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的目標任務。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
2011年,全國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各地要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確保完成計劃任務。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圍。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政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要研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並持有、經營,或由政府回購。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
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稅務部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徵收政策。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要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大力推廣「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價高的城市要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
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准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要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已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凡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調整完善相關實施細則,並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尚未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購實施細則。其他城市也要根據本地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情況,適時出台住房限購措施。
七、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於新建住房價格出現過快上漲勢頭、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租售管理和後期使用監管不力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約談省級及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對未如期確定並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相關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監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要視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對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產相關稅收征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等問題,也要納入約談和問責范圍。
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參照上述規定,建立健全對轄區內城市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八、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
新聞媒體要對各地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經驗加大宣傳力度,深入解讀政策措施,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防止虛假信息或不負責任的猜測、評論誤導消費預期。對製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
望採用!!!
E. 2017年蘇州限購房政策是怎樣的
一、戶籍居民有三套房者,不能在蘇州再買房了。
非蘇州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需要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二套房上調至5成。
「認房又認貸」 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按照國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於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只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經結清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百分之30調整為百分之50。
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還未還清的,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80%,對於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
三、公積金二次使用。
貸款額度降低,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還是不變的。
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從現行70萬元調整到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調整到30萬元;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於住房總價的百分之30調整為不低於住房總價的百分之50。
職工家庭的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從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可貸額度,調整為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貸款額度;暫停受理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增量公轉商)業務。
(5)中國歷史房產限購擴展閱讀:
人民網:遇上限購令 無法買新房
今年5月,家住通州的王女士通過中介公司將房屋賣給張先生,事後又反悔稱不想賣了。無奈之下,張先生將王女士訴至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在通州法院開庭審理,對於不願出售房屋的原因,王女士和張先生各執一詞。
張先生訴稱,今年5月16日,他與王女士通過鏈家地產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和相關補充協議,約定由王女士將其位於通州區梨園西里的一套面積為62.64平方米的房屋賣與他,房價為146萬元。合同簽訂後,他按約定支付給王女士5萬元的定金,雙方也在建委辦理了網簽手續。但後來王女士見房價上漲,拒絕繼續履行合同。
「我8月問她要銀行賬戶,准備把46萬首付打過去,但她不提供。」張先生請求法院判處王女士繼續履行合同,於11月30日前完成交房,並賠償違約金。
「不是因為漲價而反悔,是因為限購政策一出,我們沒有資格再在通州買房了。」王女士在庭上稱,今年8月通州房屋限購政策出台,因為她和丈夫都是外地人,社保也不是在通州交的,如果賣掉唯一這套房屋,他們將失去在通州買房的資格,4歲的孩子也無法在通州讀小學。
王女士稱,限購令一出,她就立即通知鏈家地產中止履行合同,但沒想到鏈家在沒有通知她的情況下,擅自完成了網簽。王女士認為自己不存在違約行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是因政策調整,她提出反訴,將張先生與鏈家地產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
庭前,張先生告訴記者,現在這個小區60多平方米的房子已經漲到180多萬了,張先生說對方違約,給自己造成的隱形損失是巨大的。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王女士極力否認後悔賣房是因為房價上漲。她說:「對於漲價我們都有心理准備,主要擔心的是孩子無法入學。」
庭審的最後,雙方雖都同意調解,但由於爭議過大,法庭不再主持調解,此案將擇日宣判。
F. 多年前購買的房子,終於可以辦產權了,受限購令制約嗎
你是在中國 ,歷次政策變動都是殃及一批人的 ,國家制定政策的時候 ,哪裡有人去考慮這些 。從來都是這樣 ,和誰講理去呀 。習慣了就好了 。
G. 剛頒發的京版限購令十五條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1]8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京政發〔2010〕13號)印發後,本市房地產市場出現積極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本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
(一)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切實承擔起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的責任,積極採取措施,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力度,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強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實際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住房體系。加快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建設、收購各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實現住有所居目標。堅決完成2011年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保障性住房20萬套以上,發放租賃補貼2萬戶,竣工保障性住房10萬套。全面推進舊城保護性修繕和人口疏解工程,基本完成門頭溝采空棚戶區等「三區三片」棚戶區改造任務,啟動京煤集團房山礦區等五片棚戶區改造工作。繼續實施無城鎮危房戶和老舊住宅抗震節能綜合改造工程,改善群眾住房條件。
(三)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政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繼續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並持有、經營,或由政府回購,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全面啟動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實現配租入住1萬戶以上。積極與金融機構合作,落實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
三、加強稅收征管
(四)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個人轉讓住房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徵收政策。財政部門會同稅務、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市場情況及時動態調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
(五)實行差別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新開盤項目銷售前,將項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銷售價格等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經稅務部門核定,對定價過高、預計增值額過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具體辦法由稅務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定公布。
(六)加強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已經達到土地增值稅清算標准但不申請清算、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四、切實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七)各金融機構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實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的政策。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可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八)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全面落實本市2011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佔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不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總結本市「限房價、競地價」的經驗,並在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中全面施行。
(九)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准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本市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並提供相應證明。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開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對超過2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閑置1年以上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十)繼續鞏固限購政策成果。自本通知發布次日起,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十一)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確保限購政策落實到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公安、稅務、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購房人資格核查機制。對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購房人,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並由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對未嚴格核實購房人購買資格、違規簽訂商品住房銷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依法嚴肅處理。
七、建立健全約談問責機制
(十二)各區縣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各項政策措施,確保完成住房保障目標責任書規定的各項任務。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供地,加快建設進度,按期完成開工和竣工任務,並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進度,嚴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全面落實保障性住房全過程「陽光工程」。保證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十三)發展改革、國土、規劃、住房城鄉建設、財政、稅務、公安、民政、統計、人力社保、監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健全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國土部門要確保住房用地供應,並嚴格依法查處閑置用地,盤活存量土地資源,杜絕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的情況發生。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完善政策,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工作;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完善監管長效機制,鞏固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成果;完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提供基礎數據。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個人轉讓住房稅收征管,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財政、稅務、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相互配合,積極開展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堅決堵塞稅收漏洞。統計部門要按照《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進一步做好房價分類統計和發布工作。
(十四)進一步加強對各區縣政府、市有關部門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沒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進行約談和問責。
八、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
(十五)新聞媒體要強化輿論宣傳和正面引導。要大力宣傳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取得的進展與成效,深入解讀政策措施,引導居民理性消費,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防止虛假信息或不負責任的猜測、評論誤導消費預期。對製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H. 中國古代如何調控房價
兩宋時期,首都開封和臨安的人口密度超過了今天北京、紐約這樣的國際大都市。整個城區除了道路和水面,剩下的就是房子,可供開發的空地寥寥無幾,寸土寸金。宋徽宗時開封一棟普通住宅,就要9400貫,豪宅價格更是狂漲至數十萬貫,換算成人民幣,少說也得5000萬以上。
房價太高,搞得連高級幹部都買不起。朱熹曾考證說「宰執亦是賃屋」,就是說連宰相都得租房住。歐陽修官至「知諫院兼判登聞鼓院」,相當於上議院議長兼國家直訴法院院長,還只能在開封租破舊的民房,一下雨就漏水。而蘇軾則是直到50歲那年,才借錢買了首套房,之前孩子結婚時的婚房,都是找別人借的。
為了抑制過快增長的房價,大宋朝廷果斷決定:限購,限制京官在京城購買二套房。例如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詔令,規定現任京官除所居外,不得於京師購置產業。這樣可以平衡住房市場上的供需矛盾,讓老百姓有房可買。
由於大城市房屋自住率不高,租房族數目龐大,朝廷將房市調控的重點放在房屋租賃價格上。政府設立「店宅務」,專營官地與公屋的租賃,這就是當時的「廉租房」。公屋的租金一般低於市場價,普通老百姓也是負擔得起的。
宋政府也會要求私人房屋與公屋一起減免租金。宋高宗曾發布詔令:減免江浙兩地居民的房租。如果租住的是公房,可以免交三個月的租金。如果租住的民房,可以只交原來房租的一半。如果房東膽敢多收,租客可以去衙門告他們。有時候朝廷減免太多,一年到頭都不用交一分錢房租。
如果有人蓄意哄抬房價怎麼辦?宗澤主政開封府的時候,由於剛剛遭遇戰亂,房子貴得離譜,百姓叫苦連天。宗澤派人調查發現,原來是不法商販背後炒房,一怒之下,把他們全部抓起來砍了。
明清時期,政府的限購政策進一步擴大化。朝廷禁止所有官員在工作所在地買房,敢在工作所在地買房,讓朝廷得知,打五十大板,開除公職,房子沒收。
為了防止不法商人炒房漁利,明清政府還規定了「找房款」制度。簡單來說就是我賣房時賣了你30萬,過了些日子,我發現房價已經漲到50萬了,那麼我擁有一次讓你「找補」給我房款的機會。這么一搞,誰還能囤房炒房呢?
I. 合肥買房政策是怎樣的哪個區限購啊
合肥買房政策如下,高新區、經開區、新站區、政務區、濱湖新區、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限購。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為25%,下列情況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比為40%。
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購房貸款記錄的,包括在外地貸款的記錄。
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且有相應貸款結清。
居民家庭無住房,但有一次貸款記錄。
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比例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為改善住房條件再次申請的,首付比為50%。
合肥市2016年下半年每月居住用地供應面積原則上不少於1000畝,實行差別化供地政策,在商品住房價格較高、波動較大的區域,增加居住用地供應。
在高新區、經開區、新站區、政務區、濱湖新區、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以及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范圍內,取得居住用地價格超過當地歷史最高成交單價(或樓面地價)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
(9)中國歷史房產限購擴展閱讀:
「限購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購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國十條實施細則」,從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
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此後,相繼有49個地級以上城市實施「限購令」。
中國歷史上,唐朝賣房「先問親鄰」;明清限購:禁止官員在工作所在地買房。
2017年3月份以來,河北涿州、保定、張家口,安徽滁州,海南三亞,浙江嘉興嘉善縣,江西贛州等三四線城市紛紛啟動限購或提升首付比例。 2017年12月,限購令入選2017年民生熱詞榜。 2018年3月16日,「3·17」限購一年北京樓市回歸理性 新房銷量減半。
分布城市
華東地區:上海市,江蘇省(南京,無錫,蘇州,徐州),安徽省(合肥),浙江省(杭州,溫州,寧波,金華,紹興,舟山,台州,衢州)。
華南地區:廣東省(廣州,佛山,深圳,珠海),福建省(福州,廈門),海南省(海口,三亞)。
華北地區: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濟南,青島),河北省(石家莊),山西省(太原),河南(鄭州)。
中南地區:湖南省(長沙),湖北(武漢),貴州省(貴陽),廣西省(南寧),江西省(南昌)。
西南地區:四川(成都),雲南省(昆明)。
西北地區:陝西(西安),甘肅(蘭州),青海(西寧),寧夏(銀川),內蒙(呼和浩特),新疆(烏魯木齊)。
東北地區:吉林(長春),黑龍江(哈爾濱),遼寧(沈陽,大連)。
J. 房地產限購令的利與弊
限購令對房地產的壞處如下:
1、行政命令一刀切,容易誤傷剛需。 比如很多地方,限制有社保才能購買,那麼很多沒有社保的剛需就失去了購房資格。
2、限購令限制了購買力,導致銷量下滑。 由於限購令的條件限制,很多人失去了購房資格,進而導致銷量的大幅回落。
3、限購令導致價格回落。 如上文所說,銷量會受限購作用影響大幅回落,會在短期內出現買方市場,導致價格的回落。
4、限購令的解除往往導致價格的急速上漲。 如上文所說,限購極大的壓抑了購買了,當限購放開之時,往往會有短線的集中入市,導致房價急速上漲。
備註: 限購令的歷史
「限購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購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國十條實施細則」,從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此後,相繼有49個地級以上城市實施「限購令」。
2017年3月份以來,河北涿州、保定、張家口,安徽滁州,海南三亞,浙江嘉興嘉善縣,江西贛州等三四線城市紛紛啟動限購或提升首付比例。[2]